道路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等有关规定,需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新建秀园路(火炬路-万福桥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沿线新建1座桥梁(建德港桥),涉及清淤工程、排水管道建设。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本项目属于“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31、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新建快速路、主干路;城市桥梁、隧道”;其中清淤工程属于“五十一、水利-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其他”;其中排水工程属于“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46、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其他”。
本项目建设内容涉及名录中多个项目类别,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因此,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稿)秀园路(火炬路-万福桥港)道路工程.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秀园路(火炬路-万福桥港)道路工程建设单位(盖章):嘉兴运河湾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0二五年十一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秀园路(火炬路-万福桥港)道路工程建设单位(盖章):嘉兴运河湾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0二五年十一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内容............................................................................................................-14-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2-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44-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57-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4-七、结论....................................................................................................................-68-专项评价-噪声专项评价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建设项目所在流域水系图附图3:嘉兴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附图4:秀洲区“三区三线”图附图5:秀洲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6:嘉兴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Ⅰ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秀园路(火炬路-万福桥港)道路工程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秀园路(南起火炬路,北至万福桥港)地理坐标起点东经120度40分21.672秒,北纬30度47分14.628秒终点东经120度40分16.960秒,北纬30度47分32.955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31、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146、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m)21902m2/617.09m;(用地面积以赋码信息表为准;道路全长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嘉兴市秀洲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总投资(万元)6358.60(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环保投资(万元)120环保投资占比(%)1.89施工工期9个月(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是否开工建设□√否□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噪声开展专项评价,地表水、地下水、生态、大气、环境风险不开展专项评价,判定依据见表1-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专项评价设置判定情况注:“涉及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位于、穿(跨)越(无害化通过的除外)环境敏感区,或环境影响范围涵盖环境敏感区。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针对该类项目所列的敏感区。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嘉兴市河道整治规划(暨嘉兴市水系连通与整治规划)审批机关:嘉兴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设置专项评价地表水水力发电:引水式发电、涉及调峰发电的项目;人工湖、人工湿地:全部;水库:全部;引水工程:全部(配套的管线工程等除外);防洪除涝工程:包含水库的项目;河湖整治:涉及清淤且底泥存在重金属污染的项目本项目中包含清淤工程,但底泥(根据检测报告)不存在重金属污染否地下水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地下水(含矿泉水)开采:全部;水利、水电、交通等:含穿越可溶岩地层隧道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否生态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否大气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涉及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否噪声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业涉及环境敏感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的项目;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全部本项目属于城市道路建设项目是环境风险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天然气管线、企业厂区内管线),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线):全部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否-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嘉兴市河道整治规划(暨嘉兴市水系连通与整治规划)》相符性分析1.1规划范围嘉兴市全市陆域范围(含二县、三市、二区),共4223km2。重点规划县级以上圩外骨干河道。1.2水利工程管理(与河道整治相关内容)1、河道管理范围按照《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和《嘉兴市河道管理办法》确定:有堤防河道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以及两岸堤防和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所到达的区域及护堤地。护堤地为县级以上河道堤防外宽10m地带,其余河道为堤防外宽6m地带。在此基础上,规划明确河道保护范围为河道管理范围线外10m地带。2、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①建设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厂房等与河道保护和水工程运行管理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②弃置、倾倒矿渣、石渣、煤灰、泥土、泥浆、垃圾等抬高河床、缩窄河道的废弃物;③堆放阻碍行洪或者影响堤防安全的物料;④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或者高秆作物;⑤设置阻碍行洪的拦河渔具;⑥利用船舶、船坞等水上设施侵占河道水域从事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河道岸线的利用和建设,应当服从河道整治规划,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防洪、通航等标准以及其他有关技术要求,保障堤防安全,注重河道水生态系统的保护、恢复,改善河道的防洪、排涝、灌溉、航运等综合功能,兼顾上下游、左右岸,保持河势稳定,维护河道的自然形态,不得任意截弯取直,不得任意改变河道岸线,不得填堵、缩窄河道。发改部门在审批利用河道岸线的建设项目时,应当事先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4、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包括开发水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利、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和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驳岸、道路、涵洞、管线、缆线、取水口、排污口等建筑物及设施,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项目报送具有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未经审查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新建、改建航道而修筑的护岸和收费航道的护岸由航道管理机构和收费航道经营管理者分别负责维修养护。5、河道整治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须按照《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河道建设标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工程方案设计要与《嘉兴市域总体规划(2014~2030)》《嘉兴市土地利用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等充分衔接,合理选址,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严格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工程建设必须按照河道整治规划和标准实施。1.3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嘉兴市秀洲区秀园路(火炬路-万福桥港),现状建德港河道、以及现状小路两侧水渠,进行清淤处理。本项目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建设与河道保护和水工程运行管理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弃置、倾倒矿渣、石渣、煤灰、泥土、泥浆、垃圾等抬高河床、缩窄河道的废弃物;不堆放阻碍行洪或者影响堤防安全的物料等,不属于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建设的行为。本项目包含建设护岸及清淤,护岸建设有助于降低河床对下泄水流的阻力值,有助于提升河段承接上游下泄洪水的能力;河道疏淤可提高河道的排水和蓄水能力,能够确保防洪排涝安全;促进地区河网水体流动、改善河道水生态环境,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促进嘉兴市“水乡绿城”的建设,能够保持河势稳定和行洪畅通。综上,本项目建设能满足《嘉兴市河道整治规划(暨嘉兴市水系连通与整治规划)》的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1《嘉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嘉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中心城区生活重点管控单元(编码:ZH33041120007),项目符合性分析如下:1.1.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根据《秀洲区“三区三线”图》,本项目位于城镇弹性发展区、城镇集中建设区,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1.1.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1)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目标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人体健康为基本出发点,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省生态环境厅等1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减少污染天气攻坚行动的通知》,并参考《嘉兴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要求,确定嘉兴市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目标:到2025年,全域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嘉兴市区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3%以上,市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7微克/立方米以下,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中度污染天气,巩固提升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成果。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产生量较小,经防治措施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大气环境质量底线要求。(2)水环境质量底线目标依据《嘉兴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基于水环境主导功能、上下游传输关系、水源涵养需求、需要重点改善的优先控制单元等内容,考虑水环境质量改善潜力,确定水环境质量底线。到2025年,省控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100%,市控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85%,地下水质量V类水比例完成省级下达任务。其他符合性分析到203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功能区全面达标,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生产废水收集后在临时沉淀池予以处理,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过程(洒水扬尘、绿化等),下层泥渣定期清运,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移动厕所收集处理后排入嘉兴市污水处理工程管网,最终经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深海排放。因此本项目对地表水体基本没有影响,符合水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目标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原则,依据《嘉兴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嘉兴市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结合嘉兴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设置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目标:到2025年,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力争全域建成“无废城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7%以上。到2035年,土壤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环境风险,生态系统基本实现良性循环。本项目属于城市道路建设(包含清淤工程),本项目不使用含重金属等对土壤有危害的原材料,使附近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的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因此本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底线要求。1.1.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1)能源(煤炭)资源利用上线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节能降耗和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十四五”规划》《浙江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嘉兴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确定能源利用上线:到2025年,全市全社会用电量达到707亿千瓦时,其他符合性分析全社会用电负荷1362万千瓦;天然气消费量达到25.8亿方,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占比达到62%左右,煤炭消费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强度完成省下达目标。本项目所用能源为电能,不涉及煤炭,符合能源(煤炭)资源利用上线要求。(2)水资源利用上线目标根据《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通知》《浙江省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浙江省节约用水“十四五”规划》《嘉兴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嘉兴市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2021-2035年》《嘉兴市水资源管理与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到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1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6%以上,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不高于6%,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668及以上,城市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20%,其中市本级、海宁、平湖、桐乡不低于25%。本项目用水量较少,项目施工生产用水直接从附近河道中抽水。施工生产废水收集后在临时沉淀池予以处理,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过程(洒水扬尘、绿化等),下层泥渣定期清运,不外排,符合水资源利用上线要求。(3)土地资源利用上线目标衔接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及强度的管控要求,包括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等因素,作为土地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经衔接,到2025年,嘉兴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405.21平方千米,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271.75平方千米。到2025年,嘉兴市人均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158平方米。本项目选址位于嘉兴市秀洲区,总用地面积21902平方米。根据本项目附件4可知,土地规划用途为道路用地,故本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1单其他符合性分析规划,符合土地资源利用上线要求。.1.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中心城区生活重点管控单元(编码:ZH33041120007)。该管控元概况及要求见表1-2。表1-2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中心城区生活重点管控单元(编码:ZH33041120007)名称及编号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中心城区生活重点管控单元(编码:ZH33041120007)1、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现有三类工业项目改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鼓励现有三类工业迁出或关闭。2、禁止新建涉及一类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等环境健康风险较大的二类工业项目。除工业功能区(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外,原则上禁止新建其他二类工业项目。现有二类工业项目改建、扩建,不得增加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总量。3、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定。4、推进城镇绿廊建设,协同建设区域生态网络和绿道体系,建立城镇生态空间与区域生态空间的有机联系。5、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高质量发展零碳低耗绿色建筑。1、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2、污水收集管网范围内,禁止新建除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外的入河入海排污口,现有的入河入海排污口应限期拆除。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必须单独设置排污口的除外。3、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加快完善城乡污水管网,加强对现有雨污合流管网的分流改造,深化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4、加强噪声和臭气异味防治,强化餐饮油烟治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依法严禁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5、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6、推动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居民生活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1、合理布局工业、商业、居住、科教等功能区块,严格控制噪声、恶臭、油烟等污染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布局。1、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进节水产品推广普及,限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推进生活节水降损,实施城市供水管网优化改造。本项目与环境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见表1-3,由表可知,本项目建设均符合管控单元中的要求。-8-其他符合性分析表1-3本项目与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中心城区生活重点管控单元(编码:ZH33041120007)的符合性分析序号区划要求本项目是否符合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现有三类工业项目改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鼓励现有三类工业迁出或关闭。本项目属于城市道路建设(包含清淤工程)项目,属于非生产性建设项目,不属于工业项目。符合2禁止新建涉及一类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等环境健康风险较大的二类工业项目。除工业功能区(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外,原则上禁止新建其他二类工业项目。现有二类工业项目改建、扩建,不得增加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属于城市道路建设(包含清淤工程)项目,属于非生产性建设项目,不属于工业项目。符合3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定。本项目不涉及畜禽养殖。符合4推进城镇绿廊建设,协同建设区域生态网络和绿道体系,建立城镇生态空间与区域生态空间的有机联系。本项目积极配合推进城镇绿廊建设,建立城镇生态空间与区域生态空间的有机联系。符合5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高质量发展零碳低耗绿色建筑。本项目会积极配合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高质量发展零碳低耗绿色建筑。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属于城市道路建设(包含清淤工程)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符合2污水收集管网范围内,禁止新建除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外的入河入海排污口,现有的入河入海排污口应限期拆除。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必须单独设置排污口的除外。本项目属于城市道路建设(包含清淤工程)项目,不涉及新建入河入海排污口。符合3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加快完善城乡污水管网,加强对现有雨污合流管网的分流改造,深化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本项目属于城市道路建设(包含清淤工程)项目,积极配合完善城乡污水管网。符合-9-其他符合性分析4加强噪声和臭气异味防治,强化餐饮油烟治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依法严禁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本项目属于城市道路建设(包含清淤工程)项目,要求本项目加强噪声和臭气异味防治,严格施工扬尘监管。本项目不涉及餐饮油烟。符合5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本项目不涉及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符合6推动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居民生活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本项目积极配合推动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居民生活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合理布局工业、商业、居住、科教等功能区块,严格控制噪声、恶臭、油烟等污染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布局。本项目属于城市道路建设(包含清淤工程)项目,不属于噪声、恶臭、油烟等污染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进节水产品推广普及,限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推进生活节水降损,实施城市供水管网优化改造。本项目属于城市道路建设(包含清淤工程)项目,不属于高耗水服务业。符合1.2与《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浙发改社会【2023】100号)第一条:“本负面清单适用于遗产区、缓冲区以外的核心监控区。核心监控区范围为京杭大运河浙江段和浙东运河主河道两岸起始线至同岸终止线距离2000米。根据嘉兴市不可移动文物地图可知,本项目选址距大运河岸线范围最近约4.3km,不在遗产区、缓冲区、核心监控区之内。因此本报告不进行符合性分析评价,地理位置详见图1-1。-10-其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地本项目所在地4.3km图1-1地理位置图大运河(嘉兴段)遗产保护规划(2009-2030)遗产分布图图例运海运网支线水码头关音古建在刻#支产运河聚历史街区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嘉兴市人民政府3进创业大厦城齋G15223320用天琴广-11-其他符合性分析1.3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分析1.3.1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未列入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根据《嘉兴市当前限制和禁止发展产业目录(2010年本)》,本项目未列入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因此,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1.4“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项目“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见表1-4。表1-4“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四性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本项目主要为城市道路建设(包含清淤工程),项目位于嘉兴市秀洲区,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中心城区生活重点管控单元(编码:ZH33041120007)范围内,项目符合总体规划要求,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施工期环保措施合理,营运期不排污。符合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本环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的要求进行废水、废气、固废环境影响分析,其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具有可靠性。根据表1-1专项评价设置判定情况,本项目需要开展噪声专项评价并进行预测。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本项目施工期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治理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项目采用的环境保护措施可靠、有效。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评价过程均依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的要求,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评结论科学。符合-12-其他符合性分析号(续表1-4“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五不批(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符合《嘉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等法定规划。不属于(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本项目施工期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固废可得到妥善处置,根据影响分析可知,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符合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因此,本项目不影响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不属于(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本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能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本项目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不属于(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设施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涉及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不属于(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环评报告采用的基础资料数据均采用项目方实际建设申报内容,环境监测数据均由正规资质单位监测取得。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不属于综上,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第九条要求(“四性”),也不属于第十一条中的不予批准决定的情形“五不批”)。-13-二、建设内容地理位置2.1环评类别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等有关规定,需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新建秀园路(火炬路-万福桥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沿线新建1座桥梁(建德港桥),涉及清淤工程、排水管道建设。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本项目属于“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31、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新建快速路、主干路;城市桥梁、隧道”;其中清淤工程属于“五十一、水利-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其他”;其中排水工程属于“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46、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其他”。本项目建设内容涉及名录中多个项目类别,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因此,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判定依据见表2-1。表2-1项目环评类别判别表环评类别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五十一、水利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三条(二)中的除(一)外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重要湿地,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31、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新建快速路、主干道;城市桥梁、隧道其他/146、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三条(二)中的除(一)外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永久基本农田、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注:(一)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本项目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主要包括电力管地理位置线、燃气管线、通信管线、给水管线等,本项目通过区域目前为小路和空地,不涉及环境敏感区。道路信息方位桩号距离现状用地情况规划用地情况秀园路(火炬路-万福桥港)道路起点K0-029.736南侧K0-029.736相交秀园路(东升西路-火炬路),城市主干路道路用地东侧K0-029.736相交火炬路,城市主干路道路用地西侧K0-029.736紧邻空地道路用地建德港交叉K0+093.2东西两侧K0+093.2紧邻建德港,宽约11~13.5m桥梁现状支路交叉K0+176.917西侧K0+176.917相交现状支路农林用地东西两侧K0+093.2至K0+176.917紧邻空地农林用地道路终点K0+587.349北侧K0+587.349紧邻万福桥港,宽约16m河流-15-地理位置西侧K0+176.917至K0+587.349紧邻空地农林用地东侧K0+176.917至K0+200、K0+325至K0+587.349紧邻空地农林用地东侧K0+200至K0+325紧邻空地城镇留白用地项目组成及规模2.3建设项目基本概况一、建设项目工程组成详见表2-3。表2-3建设项目工程组成表工程类别主要内容主体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辅助工程排水工程、园林景观工程、交通工程及其它附属工程临时工程(位于用地红线范围内)临时堆土场占地面积约40m2,位于道路红线内约桩号K0+190处临时弃土场占地面积约40m2,位于道路红线内约桩号K0+210处临时堆料场占地面积约40m2,位于道路红线内约桩号K0+230处临时施工营地占地面积约40m2,位于道路红线内约桩号K0+170处淤泥干化场占地面积约150m2,位于道路红线内约桩号K0+120处临时施工便道无环保工程2个,沉淀池(临时)占地面积共约20m2依托工程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移动厕所收集处理后排入嘉兴市污水处理工程管网公用工程给水施工生产用水直接从附近河道中抽水排水1、施工现场设置排水设施,保持排水畅通。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移动厕所收集处理后排入嘉兴市污水处理工程管网。3、施工生产废水收集后在临时沉淀池予以处理,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过程(洒水扬尘、绿化等),下层泥渣定期清运,不外排。4、施工过程中道路周边设置截水沟。供电当地供电所统一供给通信施工通讯各工区分别设置对讲联系,场外辅以无线移动电话通讯。二、项目必要性为实现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建设目标,推动嘉兴城市的发展与建设,实现“一心两城三板块”的城市空间格局,强调经开区产业更新与秀洲运河湾新城联动融合发展,王江泾南区2-11单元作为运河湾新城重要组成部分,亟需对其用地布局、功能结构、空间形态、设施配套等进行优化调整。同时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首位战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围绕“红船魂、国际范、运河情、江南韵”城市定位,完善王江泾南区2-11单元的城市功能、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加快把嘉兴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化品质的江南水乡文化名城,努力彰显“重要窗-16-项目组成及规模口”中最精彩板块的城市魅力。本次设计秀园路(火炬路-万福桥港)道路工程不仅可为周边地块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服务,更是串联运河湾核心区、秀湖北拓片区的重要纽带,是运河湾新城路网全面贯通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优化和提升城市建设、设施配套社会生活等投资发展环境,增强区域核心竞争力,对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具有推动促进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不论从区域内部或对外联系角度,本工程的实施都具有重要意义,其建设更是迫在眉睫。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十分必要。2.3.1工程范围、规模本项目为新建城市主干路,位于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秀园路(火炬路-万福桥港),总用地面积约21902平方米。道路设计全长约617.09米,道路标准横断面红线宽度为39m,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为50km/h。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新建1座桥梁)、排水工程、园林景观工程、交通工程及其它附属工程。2.3.2主要设计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新建1座桥梁)、排水工程、园林景观工程、交通工程及其它附属工程。2.3.3主要技术标准(1)道路等级:城市主干路(2)设计车速:50km/h(3)车行道宽度:标准路段≥3.5m,交叉口进口道≥3.0m(4)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型(5)道路建筑限界最小净高:车行道4.5m,人行道2.5m(6)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柔性路面设计使用年限为15年(7)坐标系统:采用嘉兴市2000坐标系(8)高程系统:采用1985高程系统(9)抗震等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地震加速度为0.10g2.3.4道路平面设计本次设计道路全线为一条直线,具体详见初步设计《道路平面设计图》。道路设计时考虑各交通系统(车行系统、人行系统、公交系统等)设施的布置和项目组成及规模平面尺寸等因素。本次设计秀园路南起火炬路,北至万福桥港,起讫桩号为K0-029.736至K0+587.349,全长约617.09米,标准段宽度39米。2.3.5道路纵断面设计本项目纵断面设计主要考虑以下因素的影响:(1)根据《嘉兴市北片分区2-11单元(王江泾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规划范围内路面高程控制不低于2.92m。(2)建德港桥梁底控制标高为3.2m。(3)预留花甲路以北万福桥港桥梁底控制标高为3.2m。(4)现状火炬路交叉口实际标高:3.53m。(5)花甲路预留交叉口设计标高:4.434m。(6)秀园路设计标高:4.285m。(7)纵坡坡度按一般最小值控制,取0.3%。(8)纵坡坡长按50km/h最小值控制,取130m。基于上述控制因素,本次设计纵断如下:表2-4项目纵断面设计项目规范要求值设计采用值设计速度50km/h凸形竖曲线一般最小半径(m)13502000凹形竖曲线一般最小半径(m)10505500竖曲线最小长度(m)4053.99纵坡坡段最小长度(m)130130最大纵坡度(%)5.51.7最小纵坡度(%)0.30.32.3.6道路横断面设计秀园路为双向六车道单幅路横断面形式,标准横断面宽39m,具体形式:4m(0.5m土路肩+3.5m人行道)+4m(非机动车道)+23m(机动车道)+4m(非机动车道)+4m(0.5m土路肩+3.5m人行道)=39m(规划红线)。车行道具体划分为0.25m(路缘带)+3.75m(机动车道)×2+3.5m(机动车道)+0.5m(双黄线)+3.5m(机动车道)+3.75m(机动车道)×2+0.25m(路缘带)=23m。其标准路段的布置和效果如下:-18-3900503504002375350503375240037535037550350土路肩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土路肩道路中心线一2.0%2.0%2.0%2.0%为填方路基,道路两侧采用1:1.5进行放坡。衔接桥梁路段标高相对现状地面道路标准横断面设计图项目组成及规模图2-1秀园路道路标准横断面设计图2.3.7路面结构设计路面结构具体如下。表2-5路面结构表道路位置一般路段车行道人行道面层4cm细粒式SBS改性沥青砼(AC-13C)4cm花岗岩道板砖沥青黏层2cmM10砂浆8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掺入抗车辙剂)(AC-25C)—沥青黏层—1cm下封层(乳化沥青稀浆封层)—沥青透层—基层20cm5%水泥稳定碎石15cmC25素砼20cm5%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20cm水泥石灰土—路基处理80cm6%石灰土—2.3.8路基工程设计2.3.8.1路基边坡及防护本项目设计范围内地势较为平坦,道路规划线位两侧为农田用地,路段多较高,引坡路段人行道采用挡墙,挡墙顶部加装防跌落护栏。1:2002.3.8.2路基排水处理本项目沿线均为农田草皮,土基含水量较高,地下水位较浅,为保证路基填土强度和压实度,施工时应严格控制地下水位,保证地基土适当的含水量,维护路基强度,提高道路使用年限。2.3.8.3路基压实度-19-项目组成及规模路基压实度按照《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中城市主干路的标准执行。车行道采用重型击实标准,压实度不低于土质路基压实度,人行道采用重型击实标准,压实度不低于92%。压好的土路基要平整坚实,防止沉陷,没有波纹起伏及显著轮迹。在检查达到要求的密实度后,方可进行上一层土方作业。路经修整碾压后,应平整密实,没有明显碾压轮迹,无翻浆、弹簧和起伏现象。相交道路交叉口路基压实度按照交通等级高的道路等级执行。2.3.8.4路基处理(1)一般路段①车行道范围:由于道路沿线土基含水量较高,硬土层较薄且承载力较低,老路范围以外区域需去除表层30cm耕植土、杂填土,并对道路全线进行路基加固。秀园路现状道路一并挖除,挖除后统一新建,新建机动车路面结构下应保证80cm6%石灰土压实路基,人行道路面结构下采用素土回填。路基填方高度超出部分全部采用石灰土填筑,挖方路段及填方高度不能满足上述的需进行超挖。②人行道范围:人行道路面结构下采用素土分层回填夯实。(2)桥头路基处理本次设计对桥台后填方较高的区域采用水泥搅拌加固处理。具体布置为:桩径0.5m,桩间距1.2m,正三角形布置,长10m,处理范围详见初步设计《总体平面设计图》。桥头路基压实度要求比一般路段高,应分层压实,压实度要求从填方基底至路床顶面均为96%。台背路基应采用不小于20t的大型压路机进行碾压;大型压路机无法压实或压不到位的部位,如紧邻盖梁、耳背墙、侧墙等构筑物2m范围内的台背路基,应采取措施补足台背填料,并采用手扶振动压路机或平板振动压路机等小型压路机,亦或是液压夯实机械等进行补强压实。台背路段边坡及锥坡修整宜采用液压夯实机械进行夯实。2.3.9交叉口设计本项目交叉口设计具体如下。表2-6交叉口设计一览表序号相交道路名称相交道路等级交叉形式交叉口设计交叉口渠化方式备注1火炬路主干路T字平角,信号灯控制5进4出西道口压缩人行道宽度渠化信号灯控制,近期T字路口,远期十字路-20-项目组成及规模2现状支路支路3进3出/近期开通,远期根据规划该支路将废除3花甲路次干路4进3出东道口压缩人行道宽度渠化/2.3.10桥梁工程2.3.10.1桥梁工程概述本项目新建1座建德港桥,桥梁具体位置及相关信息如下:表2-7桥梁信息汇总桥名河道宽度桥梁中心桩号桥梁跨径桥梁宽度桥梁结构建德港桥11~13.5mK0+093.21×20m46m预应力砼空心板桥2.3.10.2桥梁技术标准(1)桥梁类型:装配式简支梁桥;(2)跨径组合:1×20m(3)设计荷载:车行道:汽车—城A级;人行道按《城市桥梁设计规范》(2019年版)取值;(4)环境类别:I类;(5)梁底控制标高:3.2m;(6)桥梁纵坡:根据道路纵坡设计;(7)桥面横坡:车行道:坡度2.0%,坡向向外;人行道:坡度1.0%,坡向向内;(8)坐标与高程系统:坐标为嘉兴2000坐标系,高程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9)桥梁设计使用年限:100年;(10)桥梁结构设计基准期:100年;(11)抗震设防:地震设防烈度7度,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10g。2.3.10.3桥梁工程设计(1)总体设计本桥为直线桥梁,右偏角为90°,桥梁跨径为1×20m一跨过河。桥梁横断面布置同道路横断面。桥梁立面图见图2-2。-21-2074353541996十4.8801中搭板4.94044.950梁底控制标高:3.2常水位:1.0E==1.251209011501..150901120河底标高-1.02008020060080360360I80cm灌注桩80cm灌注桩1801180118011801K7立-32.0LIL①项目组成及规模图2-2建德港桥立面图(2)上部结构上部结构分别采用标准跨径为20m的预应力先张法钢筋混凝土预制空心板梁,单块中板宽均为0.99m,边板宽1.495m,梁高为0.95m。板与板之间横向采用铰缝连接。(3)下部结构下部结构钻孔灌注桩承台“一”字型墙身,灌注直径为80cm。(4)附属设施桥面铺装:采用双层式桥面铺装,桥底层为10cm厚钢筋混凝土,中间为PB(II)型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层,顶层为6cm厚SBS改性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人行道铺装为铺花岗岩砖。支座:采用圆板式橡胶支座,布置于每块梁板板端下,每块梁板需支座4块。伸缩缝:桥台台背与梁板之间布置型钢伸缩缝,伸缩缝通长布置于车行道范围。桥头搭板:为防止桥头跳车,台后设置6m长桥头搭板。桥面排水:通过泄水孔排水。无障碍设施:人行道盲道同道路设置。电力、电讯等公用管线可从人行道板下穿过;给水管:D400以下管线可从桥梁牛腿过河;污水管:单独由桥梁外侧倒虹过河。-22-品设计车行道边线-98m新建挡墙长L-20m新建挡墙长L-20m挡墙新建至渠化段建德港桥8W栏杆新建至路肩边沿←设计道路中心线L-1×20m,右偏角90°建德港专AAA8A2次NGTA型缘石坡道缘石坡道1112R5041+1R50181海KIKKR10R50SAK2S饮+8←吉新F88P3R50A2心LATeK301L1L2品88aK秀园路KN4S217A8811新建挡墙长L-20mA4N4挡墙新建至渠化段←Z88SL挖除现状机耕路家-96m对现状沟渠进行清淤处理NA-808mKNNSNNA84N2N1←K11NSF壹8FNN4ANN2+4到2秀园路N国福1设计人行道边线I对现状沟渠进行清淤处理N4N21A4A1P福2C1a21←N设SN福图2-3清淤位置图(左)秀园路KN项目组成及规模2.3.11清淤工程拟在项目桩号K0+080~K0+100处现状建德港河道、以及现状小路两侧水渠,进行清淤处理。清淤位置详见下图。图2-3清淤位置图(中)茶图2-3清淤位置图(右)-23-项目组成及规模项目清淤量约424m3(清淤面积约1413m2,挖深暂按0.3m计)。清淤采用挖掘机开挖,河道处先设置围堰(两侧沟渠无需设置),切断与附近水体的流通,然后将规划清淤河道区域的河水排干;开挖淤泥转移至淤泥干化场(淤泥干化场占地面积约150m2,堆泥高度约0.5~1m);淤泥经自然晾晒后会上、下分层,上层为上清液,将上清液抽至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下层为淤泥,淤泥经自然晾晒凝固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规范运输至当地指定场地安全处置。2.3.12排水工程设计按照雨、污分流制设计。2.3.12.1雨水工程设计本次结合沿线区块、设计规划方案及道路排水管道资料,根据最新暴雨强度公式及《嘉兴市城镇内涝防治规划》的要求,对该段雨水管道设计如下:(1)秀园路与火炬路交叉口处:秀园路与火炬路交叉口处现状雨水管挖弃,并用砂夹石回填。(2)秀园路(火炬路~建德港):道路西侧非机动车道下设计新建雨水主管管径DN800,自南向北敷设,向北排入建德港。道路东侧非机动车道下设计新建雨水主管管径DN800,自南向北敷设,向北排入建德港。(3)秀园路(建德港~万福桥港):道路西侧非机动车道下设计新建雨水主管管径DN600~DN1200,分别向北、向南排入万福桥港、建德港;管道距离西侧人行道侧石1.5米。道路东侧非机动车道下设计新建雨水主管管径DN600~DN1200,分别向北、向南排入万福桥港、建德港;管道距离东侧人行道侧石2米。(4)区块预留管:本次设计根据沿线区块体量按室外排水设计标准进行区块雨水管道的预留,雨水预留管管径:DN600、DN1000,间距100-150m。详见雨水系统图。项目组成及规模图2-4雨水系统图2.3.12.2污水工程设计本次结合沿线区块、设计规划方案及道路排水管道资料,根据《嘉兴市域污水系统专项规划》、《秀洲区污水系统专项规划》、周边在建项目情况以及管道健康状况汇总,对该段污水管道进行新建,设计如下:(1)秀园路与火炬路交叉口处:秀园路与火炬路交叉口处现状污水管挖弃,并用砂夹石回填。(2)秀园路(火炬路~万福桥港):道路西侧非机动车道下设计新建污水主管管径DN400,向南排入秀园路现状DN400污水管内;管道距离西侧人行道侧石3米。(3)区块预留管:本次设计根据沿线区块体量按室外排水设计标准进行区块污水管道的预留,污水预留管管径DN400,间距100-150m。详见污水系统具体如下。高园速路公DN800建港炬图例路N1000-本次设计雨水管利用现状雨水管建德港随道路同步改造雨水管规划新建雨水管2.82雨水出水口汇水面积(ha)汇水方向DN400管径水流方向-25-项目组成及规模图2-5污水系统图2.3.13园林景观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道路红线范围内机非隔离带绿化、人行道树带绿化。本次秀园路南起火炬路,北至万福桥港,绿化设计面积1985平方米,其中机非隔离带绿化126平方米,行道树树带绿化1859平方米,本次行道树采用栾树,树带及机非隔离带主要采用色块苗,主要突出四季常绿,三季有花。(1)机非隔离带绿化由于机非隔离带只剩交叉口区域,考虑经济性及交通视线,进行色块苗满铺。(2)人行道树带绿化延续北侧既有风格,主要采用栾树作为行道树,规格为胸径18cm以上,高度8-10m,冠幅3-5m,株距7m。栾树树形优美,色叶树种,具有良好的遮阴效果和净化空气的功能。路成德秀图例本次设计范围已建污水处理厂已建污水重力管已建污水压力管OaUV规划污水重力管规划污水压力管在建污水重力管已建污水泵站新建污水泵站IN400-280营径(m)一管长(m)水流方向-26-项目组成及规模下层空间采用金边黄杨与细叶萼距花,红叶石楠与金森女贞进行间隔种植。这样的组合能够形成层次分明、色彩对比鲜明的视觉效果,同时兼顾园林景观的生态效益和养护成本。图2-6绿化设计图2.3.14交通工程2.3.14.1交通标志交通标志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主标志包括: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和指路标志等。本项目道路工程完成后应设置相应的交通标志标牌等交通安全设施。2.3.14.2交通标线交通标线是由各种路面线条、箭头、文字、立面标记,以及突起路标和路边线轮廓标等所构成的交通安全设施。它的作用是管制和引导交通,可以与标志配合使用,也可单独使用。本项目施划的交通标线主要有车道分界线(黄线实线、黄色虚线)、禁止变换车道线(白色实线)、一般车道边缘线(白色实线、白色虚线)、停止线(白色实线)、人行横道线(白色实线)、非机动车标识(白色实线)及导向箭头(白色实线)、公交站合标线(白色虚线、白色实线、黄色实线)等。标线采用双组份反光型涂料。2.3.14.3交通防护设施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应与道路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按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设计。与主体工程相关的基础工程、管道等在主体工程实施时一并预留或预埋。沿线安全防护设施不得请入道路建筑限界,且不应侵入停车视距范围,防护设施应采用环保材料,便于安装,易于维修。本次设计道路一般路段为双向六车道,有单独的非机动车道,沿线设置中央隔离护栏等交通防护设施。2.3.14.4电子警察及治安监控设施电子警察俗称“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即可安装在信号控制的交叉口和项目组成及规模路段上并对指定车道内机动车闯红灯行为进行不间断自动检测和记录的系统,治安监控是公安系统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在人群密集区域设置的视频拍摄系统,有利于预防和减少犯罪以及搜集各类犯罪证据等。本项目为城市主干路,后期交通量较大,周边为绿地和产业园区等,沿线交叉口均设置电子警察。2.3.14.5通信设施电信、移动、联通、铁通、广电、长途运输等通信设施不纳入本工程。2.3.14.6信号灯交通信号灯分为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黄闪灯、人行灯。本次设计范围内交叉口设置交通信号灯,其中车行道信号灯采用满屏灯和箭头灯,人行灯采用单立柱人行横道信号灯,外观样式参照秀园路(火炬路以南)段现状信号灯,性能满足国标GB14887-2011要求。本次设计信号灯、电子警察以及指路牌杆件均采用综合杆形式,杆件结合交安设施位置要求进行合理布置(杆件的实施不纳入本工程)。2.3.15电气工程(1)照明标准:主干道:平均亮度维持值2.0cd/m2,平均照度维持值30Lx,总均匀度不低于0.4,纵向均匀度不低于0.7;(2)非机动车道平均照度维持值15Lx,人行道平均照度维持值7.5Lx;(3)道路交叉口平均照度维持值50Lx,总均匀度不低于0.5,纵向均匀度不低于0.7;(4)维护系数为0.7;(5)城市道路、交会区、人行道路照明按照设计标准执行。(6)道路两侧人行道位置灯杆采用12.5米双挑臂灯杆,灯具功率为300/90W,灯具间距为35(一般段)/30(路口渠化段)米,灯具仰角为12°。(7)综合杆:在综合考虑各类杆件布设要求的前提下,将道路照明、交通标志标牌、信号灯、监控、路名牌、公共服务设施指示标志牌等进行合杆。2.3.16道路附属设施设计2.3.16.1公交停靠站沿线设有1个港湾式公交站台,布设于火炬路交叉口北侧出口道,并设置公交站牌,其中公交站台长30m。项目组成及规模2.3.16.2无障碍设施本项目设计范围内道路均按《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无障碍设计规范》及《嘉兴无障碍环境建设设计导则》等设置无障碍设施,主要设置缘石坡道、盲道,与人行横道和交通标志标牌等配合使用。交叉口处设缘石坡道,人行道范围内全线设置盲道。总平面及现场布置2.4总平面及现场布置2.4.1总平面布置本项目为新建城市主干路,秀园路(火炬路-万福桥港)南起火炬路,起点桩号为K0-029.736;沿线与建德港交叉,新建建德港桥,桥梁中心桩号K0+093.2;与现状支路交叉,交叉桩号K0+176.917;北至万福桥港,终点桩号K0+587.349。设计全长约617.09米。2.4.2临时施工布置本项目临时工程均位于用地红线范围内,共设1处临时施工营地、1处临时堆土场、1处临时弃土场、1处临时堆料场、1处淤泥干化场、2处沉淀池(临时)。具体位置见附图11。(1)临时施工营地占地面积约40m2,位于道路红线内约桩号K0+170处;(2)临时堆土场占地面积约40m2,位于道路红线内约桩号K0+190处;(3)临时弃土场占地面积约40m2,位于道路红线内约桩号K0+210处;(4)临时堆料场占地面积约40m2,位于道路红线内约桩号K0+230处;(5)淤泥干化场占地面积约150m2(淤泥干化场占地面积约150m2,堆泥高度约0.5~1m),位于道路红线内约桩号K0+120处;(6)2处沉淀池(临时)占地面积共约20m2,2个均位于项目红线范围内;(7)本项目暂不设置临时施工便道。(8)本项目沥青由专门的拌和厂提供,不涉及沥青熬炼、搅拌过程。2.4.3土石方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本项目合计开挖土石方7547m3,包括清表7123m3,淤泥424m3;回填土石方24538m3,包括素土10864m3,石灰土13674m3;借方24538m3,包括素土10864m3,石灰土13674m3,借方商购;弃方7547m3,包括清表7123m3,淤泥424m3,弃方规范运输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合理处理。总平面及现场布置2.5施工工艺(一)道路工程施工工艺流程清淤恶臭、噪声、弃方开挖管线沟扬尘、噪声、弃方铺设管道扬尘、噪声铺筑道路扬尘、噪声、工程废料、沥青废气、汽车尾气交通工程、园林景观以及附属工程扬尘、噪声、恶臭、工程废料图2-7道路工程施工工艺流程图道路工程流程说明:先进行清淤处理,然后回填至地面线;开挖管沟线,施工人员进行铺设管道,管道铺设完后铺筑路面,最后进行交通工程、园林景观以及其他附属工程。开挖和铺筑以机械施工为主,适当配合人工施工,路基处理拟采用水泥搅拌桩;路面采用配套路面施工机械设备,专业化施工方案,配置少量的人工辅助施工。(二)桥梁工程施工工艺流程现有桥梁拆除扬尘、噪声、工程废料后台地基处理扬尘、噪声、弃方空心板预制桥台、桥墩噪声、泥渣、恶臭埋设调整支座架梁后台回填桥面附属设施图2-8桥梁工程施工工艺流程图施工方案-30-施工方案桥梁工程流程说明:先将现有桥梁拆除,然后将后台地基处理好,再建设下部结构,采用钻孔灌注桩;然后埋设和调整好支座水平;安装上部结构,在现场进行空心板的吊装施工;架好之后完成台后回填土;最后进行桥面的附属设施安装。2.6施工时序本项目工程建设分为四个时段:工程筹建期、工程施工准备期、主体工程施工期、工程完建期,其中筹建期不计入工程总工期内。2.7建设周期根据建设周期预计9个月,工程施工过程中设置临时施工屏障对施工区域进行拦挡。其他无-31-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生态环境现状3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生态功能区划3.1主体功能区规划根据《浙江省主体功能区划》,嘉兴市秀洲区属于国家优化开发区域。优化开发区域开发方向:(1)转变发展方式:把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改善生态环境放在首位,改变依靠大量占用土地、消耗资源和排放污染的发展模式,率先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2)强化创新驱动:把创新驱动发展摆在核心战略位置,坚持以优化产业结构为主攻方向打造浙江经济“升级版”,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强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创新能力;(3)、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架构向高端、高效、高附加值转变,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优化开发区域空间管制:(1)优化空间结构:适度减少工矿空间和农村生活空间,扩大服务业、交通、城市居住、公共设施和绿色生态空间。空间城市粗放扩张,优化产业布局,进一步推动产业向开发区和园区集中。集约利用滩涂资源,科学有序拓展沿海发展空间。(2)优化城镇布局:进一步健全城镇体系,着力推进都市区建设。推进城镇有机更新,合理控制城镇建设用地的规模,加大城中村改造力度,促进新区产城融合,引导人工从分散居住点逐步向城镇居住区集中。(3)优化基础设施布局:完善交通、能源、水利、通信、环保、防灾等基础设施布局,提高基础设施的区域一体化和网络化程度。(4)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加快培育发展都市型、外向型等农业特色功能产区,建设城郊蔬菜基地和养殖基地,保障区域内基本农产品供给。(5)优化生态系统格局: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严格保护耕地、水面、湿地、林地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好城市之间的绿色开敞空间,改善人居环境。分区开发导向的具体如下:嘉兴区块。发挥近沪和临湖、沿湾优势,加快培育新材料、物联网、节能环保、生物、核电关联等高新技术产业,积极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科技服务、服务外包和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推进皮革、家纺、毛衫等专业市场的功能培育,培育旅游休闲度假胜地,建设创业创新城、人文生态城、和谐幸福城,打造现代化网络型田园城市。本项目属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属于非生产性建设项目,不属于工业生态环境现状项目,项目建设有助于完善交通布局,提高基础设施的区域一体化和网络化程度,促进新区产城融合,建成后对城市发展有正面影响。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主体功能区划》的相关要求。3.2生态功能区规划根据《嘉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中心城区生活重点管控单元(编码:ZH33041120007)。由表1-3可知,本项目建设满足管控单元全部措施要求。3.3项目用地及周边与项目生态环境影响相关的生态环境现状3.3.1土地利用类型本项目选址位于嘉兴市秀洲区,总用地面积21902平方米。根据本项目附件4可知,土地规划用途为道路用地。3.3.2生态环境3.3.2.1陆生生态环境现状由于工程所在区域人类活动的影响,区域原生植被多已丧失殆尽,为次生植被或人工植被所代替。该区域现有植被中的主要植物是绿化树种,广布乔木,伴生灌木和草本。城镇及道路绿化植被主要包括城镇、道路两侧及道路中间绿化带的绿化乔木、灌木及草本,一般以常见的绿化树种为主,主要以樟科、杨柳科、梧桐科、柏科、冬青科、木樨科、蔷薇科、杜鹃花科、夹竹桃科等植物为主,主要优势种有香樟、垂柳、水杉、法国梧桐、银杏、杜鹃花、迎春花、月季、侧柏、圆柏、夹竹桃、黄杨等;主要草本为结缕草、早熟禾、狗牙根等。工程区人类活动非常频繁。由于人类长期活动的影响,工程范围内的树木草丛间已无大型哺乳动物,陆生野生动物仅有昆虫类、鼠类、蛇类和飞禽类等。爬行类动物包括草龟、鳖、水蛇、石龙子、蜥蜴等;两栖类动物包括蟾蜍、泽蛙和虎纹蛙等。3.3.2.2水生生态环境现状1、浮游植物。用多样性指数分析项目所在水系浮游藻类群落多样性,春季的浮游藻类的生物多样性指数一般,夏季的浮游藻类的生物多样性指数变化不大。秋季的空间异质性较大。冬季的空间异质性较低。藻类生长受温度、污染物的影响,水系在不同季节,生物多样性指数变化较大,说明在不同季节,藻类生长量与种类不同,受营养、时空的限制。生态环境现状2、浮游动物。总体上,项目所在水系多样性较高。水系原生动物物种丰富度。总体上,夏、秋季流域的水体生物多样性均大于春、冬两季。3、底栖生物。寡毛类占绝大部分,夏季分布最广的是霍甫水丝蚓。4、藻类。在春夏秋冬四个季节中,春季藻类生物量相对较大,冬季则较小。春季优势门为黄藻门,硅藻门、金藻门、裸藻门春季生物量也相对较多,绿藻门和蓝藻门生物量比较少。夏季和冬季优势门为绿藻门,其他几个门在夏季和冬季生物量都较少甚至不存在。秋季优势门为绿藻门和硅藻门,其他几门生物量较少甚至不存在。优势属为金枝藻、两栖颤藻、微细异极藻、椭圆小球藻、尖布纹藻和圆形异菱藻。5、水生维管束植物。杭嘉湖平原河网水生维管束植物44种,优势种类为苦草、喜旱莲子草、金鱼藻、浮萍及芦苇等。本工程所在区域主要分布有芦苇、喜旱莲子草及茭草等挺水植物,其沉水植物十分贫乏。挺水植物分布于沿岸水深约0.8m以内范围;浮游植物分布于挺水植物外围水深1.2m以内范围;漂浮植物则主要分布于挺水植物丛中;沉水植物分布在水深不超过2.6m。沿岸水生植物为零星分布。6、鱼类。查找近年的相关鱼类文献,共有鱼类6目13科44种,以鲤科鱼类为主体,与长江中下游其他鱼类区系大致相同,为典型的东亚淡水鱼类区系组成特点。未发现有珍稀、濒危和保护的鱼类。3.4环境功能区3.4.1大气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嘉兴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方案(2023年版)》,本项目位于大气环境功能区二类区。3.4.2水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位于嘉兴市秀洲区,附近河道为新塍塘,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的批复》(浙政函[2015]71号),水功能区为新塍塘嘉兴农业、工业用水区,水环境功能区为农业、工业用水区,流域为太湖,起始断面为新塍镇,终止断面为乍嘉苏高速公路,水质目标为Ⅲ类。3.4.3声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嘉兴市中心城区声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属生态环境现状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3.5区域环境质量现状3.5.1环境空气嘉兴市区设有嘉兴学院、南湖区残联、清河小学和秀洲住建4个环境空气常规监测点。根据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4年嘉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嘉兴市区、嘉善县、平湖市、海盐县、海宁市和桐乡市6个城市大气功能区均属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本项目位于嘉兴市区,根据公报,2024年嘉兴市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未达到二级标准,主要影响因子为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浓度为27μg/m3,同比下降6.9%;臭氧(O3)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90百分位浓度为161μg/m3,同比下降2.4%;全年优良天数为309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4.4%,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2024年嘉兴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结果见表3-1。表3-12024年嘉兴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结果表城市名称AQI指数级别所占天数有效天数(天)优良(天)污染(天)优良率(%)3095784.4366南湖区秀洲区2786780.6345根据《嘉兴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嘉政办发[2019]29号),到2030年,PM2.5年均浓度达到30µg/m3左右,O3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他污染物浓度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实现根本好转。随着《嘉兴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推进,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将进一步改善。3.5.2地表水根据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4年嘉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嘉兴市83个市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中II类12个、III类71个,分别占14.5%、85.5%。与2023年相比,III类及以上断面比例上升1.2个百分点,IV类断面比例下降1.2个百分点。83个断面主要污染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年均值浓度分别为4.0mg/L、0.37mg/L和0.134mg/L,同比高锰酸盐指数下降2.4%,氨氮和总磷分别上升8.8%和3.9%。(2)所在区域水质现状监测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年),本项目附近河嘉兴市区3125485.2366-35-生态环境现状流为新塍塘,根据浙政函[2015]71号《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项目选址区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随着嘉兴市“五水共治”行动的全面深化,各地均加大城镇基础设施改造和新建力度、扩大截污纳管范围、紧抓工业转型和农业转型,将污水治理作为首要任务完成,项目所在区域附近地表水体水环境质量已得到改善,现状地表水环境良好。3.5.3地下水和土壤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本项目属于Ⅳ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不需要进行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A,本项目属于Ⅳ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不需要进行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3.5.4河道底泥为了解项目选址地底泥环境质量,本评价引用浙江首信检测有限公司(报告编号:首信检字第25W09437号)对项目选址地底泥现状监测的结果。1、监测项目:pH值、铅、镉、汞、砷、铜、铬、镍、锌。2、监测布点:共设置2个点。具体位置见附图8。3、监测时间及频率。采样时间为2025年09月18日,1次/天。4、评价标准。《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中较严格的风险筛选值。5、监测及评价结果。监测点底泥质量监测结果见表3-2。表3-2底泥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单位:mg/kg)监测项目1#东侧底泥2#西侧底泥监测值筛选值是否达标监测值筛选值是否达标pH值(无量纲)6.796.5<pH≤7.5/6.616.5<pH≤7.5/镍77100达标79100达标铜18100达标13100达标铅25120达标30120达标锌73250达标67250达标铬50200达标62200达标镉0.280.3达标0.270.3达标汞0.0640.6达标0.1550.6达标砷10.125达标8.4925达标注:1#东侧底泥有平行样,故1#东侧底泥中数据取样品和平行样中的较大值。-36-生态环境现状由上表可知,本项目清淤的底泥检测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中较严格的风险筛选值。3.5.5声环境为了解本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现状,本环评对该区域噪声进行现状监测,报告编号:首信检字第25W09437号(1),监测时间及频次:2025年09月29日、10月11日;昼间、夜间各一次。噪声监测点位见附图8。根据《嘉兴市中心城区声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本项目秀园路及南侧火炬路均为城市主干路,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嘉兴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中相关内容(从严执行后者),将交通干线边界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标准适用区域,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若临街建筑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的建筑为主,将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划为4a类标准适用区域”、“若临街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建筑(含开阔地)为主,将交通干线边界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相邻区域为2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35m。声环境保护目标评价标准见表3-3。噪声监测结果汇总见表3-4。表3-3声环境保护目标评价标准监测点位置声环境保护目标名称相对方位距本项目边界(红线)距离/m不同功能区户数备注2类区4a类区4a类区判定依据1#~10#晶耀雅苑小区SW32约330约70面向秀园路道路红线35m以内为4a类区(秀园路为城市主干路)11#~20#上湖轩小区SE21约460约120面向秀园路道路红线35m以内、面向火炬路道路红线35m以内为4a类区(秀园路、火炬路为城市主干路)21#空地(规划为居住用地)NE110///22#观音桥安置房小区(建设中)NE28*约150//注:距道路边界(红线)距离是声环境保护目标边界(非声环境保护目标建筑物主体)到道路红线的距离。*注:观音桥安置房小区的建筑物主体距本项目道路红线的最近距离约40m。-37-生态环境现状表3-4噪声监测结果单位:dB(A)监测点位置达标昼间夜间昼间夜间/相对场址方位相对本项目最近距离/m1#晶耀雅苑小区10幢1层43.848.170554a类达标SW452#晶耀雅苑小区10幢5层50.650.970554a类达标SW4550.250.27055SW4552.349.27055SW455#晶耀雅苑小区10幢20层52.951.170554a类达标SW4553.951.47055SW457#晶耀雅苑小区8幢1层53.744.360502类达标SW1328#晶耀雅苑小区8幢5层55.845.060502类达标SW1329#晶耀雅苑小区8幢10层55.846.160502类达标SW13210#晶耀雅苑小区8幢15层56.146.060502类达标SW13211#上湖轩小区1幢1层45.749.970554a类达标SE4212#上湖轩小区1幢5层49.450.670554a类达标SE4213#上湖轩小区1幢10层49.649.970554a类达标SE4214#上湖轩小区1幢15层49.749.170554a类达标SE4215#上湖轩小区1幢20层50.348.470554a类达标SE4216#上湖轩小区7幢1层52.337.960502类达标SE14017#上湖轩小区7幢5层48.441.060502类达标SE14018#上湖轩小区7幢10层48.236.360502类达标SE14019#上湖轩小区7幢15层50.741.660502类达标SE14020#上湖轩小区7幢20层50.338.560502类达标SE14021#空地(规划为居住用地)51.338.560502类达标NE11022#秀湖新城观音桥安置房54.431.860502类达标NE40小区注:晶耀雅苑小区10幢距离秀园路(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西约32m、上湖轩小区1幢距离火炬路(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南约25m。噪声现状监测值现状环境功能区标准情况备注3#晶耀雅苑小区10幢10层4a类达标4#晶耀雅苑小区10幢15层4a类达标6#晶耀雅苑小区10幢25层4a类达标生态环境现状由表3-4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尚好,各监测点声环境质量现状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的标准。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设计道路所在区域目前为小路和空地,因此,不存在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生态环境保护目标3.6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表3-5项目主要现状环境保护目标环境编号环境保护目标坐标/°相对场址方位相对道路边界(红线)最近距离/m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评价范围东经北纬地表水万福桥港120.40167730.473381NW,N,NE紧邻水质Ⅲ类区道路中心线外两侧各200m以内水域、以及跨河桥梁上游500m~下游1000m以内水域建德港120.40209030.471798/跨越大气环境无二类区不设置评价范围声环境1晶耀雅苑小区120.40186630.471251SW32居民面向秀园路道路红线35m以内为4a类区,其余为2类区道路中心线外两侧各200m以内区域2上湖轩小区120.40246530.471334SE21居民面向秀园路道路红线35m以内、面向火炬路道路红线35m以内为4a类区,其余为2类区3空地(规划为居住用地)120.40243830.472997NE110居民2类区4观音桥安置房小区(建设中)120.40183130.473503NE28*居民2类区生态环境本项目位于嘉兴市秀洲区,属于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中心城区生活重点管控单元(编码:ZH33041120007),总用地面积为21902平方米,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道路中心线外延300m以内区域土壤周围的农林用地/注: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坐标采用经纬度。*注:观音桥安置房小区的建筑物主体距本项目道路红线的最近距离约40m。-40-评价标准3.7环境质量标准1、地表水环境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环境保护厅,2015年),本项目区域的主要地表水体属于杭嘉湖水系(杭嘉湖134),目标水质为Ⅲ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具体指标见表3-6。表3-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除pH外2、环境空气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项目所在区域属二类功能区,本项目基本大气污染物、TSP、NOX、苯并[a]芘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2018年第29号)中的二级标准。特殊污染物非甲烷总烃(NMHC)标准按照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规定值选取,氨、硫化氢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具体见表3-7。表3-7空气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m3项目1小时平均24小时平均年平均执行标准SO20.50.150.0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2018年第29号)NO20.20.080.04PM10/0.150.07PM2.5/0.0750.035CO104/O30.20.16/TSP/0.30.2NOx0.250.10.05苯并[a]芘/0.00000250.000001氨2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硫化氢10//非甲烷总烃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参数pHDOBOD5CODMnⅢ类6~9≥5≤4≤6参数CODCr氨氮石油类总磷Ⅲ类≤20≤1.0≤0.05≤0.23、声环境根据《嘉兴市中心城区声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本项目秀园路及南侧火炬路均为城市主干路,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41-评价标准(GB/T15190-2014)、《嘉兴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中相关内容(从严执行后者),“若临街建筑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的建筑为主,将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划为4a类标准适用区域”、“若临街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建筑(含开阔地)为主,将交通干线边界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相邻区域为1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50m;相邻区域为2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35m;相邻区域为3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20m。”表3-8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dB(A)区域昼间夜间声环境功能区类别若临街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建筑(含开阔地)为主,则为道路边界35m范围内区域70554a类道路边界35m范围内区域,若临街建筑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的建筑为主,将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划为4a类标准适用区域相邻区域(本项目道路边界35m范围外)60502类3.8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水本项目施工生产废水收集后在临时沉淀池予以处理,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过程(洒水扬尘、绿化等),下层泥渣定期清运,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移动厕所收集处理后排入嘉兴市污水处理工程管网,最终经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深海排放,入网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NH3-N、TP入网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B标准。上述污水经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TP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其余因子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具体见表3-9。表3-9水污染物入网及排放标准单位:mg/L污染物pHCODCrBOD5SSNH3-N石油类TP入网标准值6-950030040045*208*排海标准值6-94010102(4)**10.3注:*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B标准。**括号内数值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执行。-42-评价标准2、废气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汽车尾气、沥青烟气和恶臭,颗粒物、SO2、NOX、苯并[a]芘、沥青烟、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标准。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扬尘和汽车尾气,颗粒物、NOX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具体见表3-10。表3-10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3、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具体见表3-11。表3-11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单位:dB(A)注:1、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2、当场界距噪声敏感建筑物较近,其室外不满足测量条件时,可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测量,并将表3-11中相应的限值减10dB(A)作为评价依据。4、固废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内容。其他本项目为城市道路建设,营运期间不涉及总量控制因子,故无总量控制指标。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执行标准监控点浓度(mg/m3)颗粒物(其他)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SO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40NOX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12苯并[a]芘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008μg/m3沥青烟生产设备不得有明显的无组织排放存在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氨/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硫化氢/0.06臭气浓度/20(无量纲)噪声限值昼间夜间7055-43-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4.1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4.1.1水环境影响分析4.1.1.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附近水环境(1)清淤工程拟在秀园路道路(道路红线范围内)约K0+080~K0+100处现状建德港河道、以及现状小路两侧水渠,进行清淤处理。清淤采用挖掘机开挖,河道处先设置围堰(两侧沟渠无需设置),切断与附近水体的流通然后将清淤区域的河水排干;开挖淤泥转移至淤泥干化场(淤泥干化场占地面积约150m2,堆泥高度约0.5~1m);淤泥经自然晾晒后会上、下分层,上层为上清液,将上清液抽至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下层为淤泥,淤泥经自然晾晒凝固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规范运输至当地指定场地安全处置。(2)桥梁工程本项目在清淤工程后施工,桥梁工程采用围堰钻孔桩基础施工,桥梁桩基施工在围堰内完成。围堰修建和拆除过程中会对河床泥沙一定的扰动,使局部水域中悬浮物的浓度升高,造成短期局部河水浑浊。但影响只会出现在施工期间,是暂时性的,施工结束后可以逐渐恢复。施工期间河道处会设置围堰,切断与附近水体的流通。同时,施工生产废水经收集后汇集到临时沉淀池中,在临时沉淀池予以处理,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过程(洒水扬尘、绿化等),下层泥渣定期清运,不外排。严防施工废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排入附近水体,故项目施工期间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2、施工生产废水的影响路面基础施工生产废水:路面基础施工对地表水体影响最大的潜在污染物是钻渣,路面施工出渣量很大,若随意排放将造成地表水体的淤塞及水质降低。故钻渣不得直接排放。设备、车辆冲洗水:工程所需建材或土石方转运主要由汽车运输工具运至工地,需严格控制运输车辆在运输线路上滴、漏、洒等影响周边环境的事件发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生,土方装卸时,场地必须保持清洁,预防车轮粘带。拟在项目工程主要施工出入口处布设洗车平台对车轮进行冲洗,平台四周设置排水沟,排水沟上部采用铁子作盖板,方便冲洗后的废水进入,废水污染物主要以泥沙颗粒物为主。排水沟出口设沉淀池,设备、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洒水扬尘、绿化等)。车辆出场必须设置专人进行清洗、专人对清洗效果进行检查,对清洗效果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不得放行。本项目施工区域内不进行施工设备、运输车辆的维修,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性能良好,不存在漏油情况,因此正常情况下不会产生含油废水。一旦出现车辆、设备故障导致产生含油废水及固体废物,应单独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接收处置。围堰废水:施工围堰内的围堰渗水、开挖面废水及降雨等造成的基坑积水,需要经常性排水,排水中主要含泥沙,泥沙含量约2000mg/L。围堰基坑排水的水量较难估计。淤泥干化废水:施工过程中需要修建围堰和淤泥干化场,此处会产生围堰渗水、底泥渗水和降雨。需要经常性排水,排水中主要含泥沙,泥沙含量约2000mg/L。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施工生产废水禁止随意排放,需要经收集后汇集到临时沉淀池中,在临时沉淀池予以处理,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过程(洒水扬尘、绿化等),下层泥渣定期清运,不外排。因此,施工废水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3、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的影响根据对类似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情况的调查,本项目施工人员在施工高峰期每天约20人,施工期约270天,施工人员所需的生活用水量以50L/d·人计,则本项目施工期生活用水量共计约为270m3,生活污水的排放量按用水量的9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43m3。生活污水水质参照城市生活污水水质:CODCr为300mg/L,NH3-N为30mg/L。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若直接排放,将会对建设区域附近水体造成较大的影响。建议设置较集中临时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移动厕所收集处理后排入嘉兴市污水处理工程管网。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因此,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4、施工物料流失对水体的影响施工期由于建筑材料的堆放、管理不当,特别是易流失的物资如土方等露天堆放,遇暴雨时将可能被冲刷进入水体。施工单位应对运输、施工作业严加管理,物料的流失量可以尽量地减少。建议在临时施工场地的周围应设截水沟,同时临时施工场地不能露天堆放贮存,应增设覆盖物,并做好用料的安排,减少建材的堆放时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临时工程位于项目红线范围内,并且现场采用彩钢板进行围挡;对于细颗料物料,采用覆盖物遮盖;加强施工管理,在施工场地统一规划截水沟,控制污水流向,严防施工废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流出施工区域污染环境。综上所述,施工期废水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4.1.1.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涉及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和清淤工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本项目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且不存在地下水影响途径,故本项目对地下水影响不大。4.1.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汽车尾气、沥青烟气及恶臭。1、扬尘在整个施工阶段,如平整土地、打桩、挖土、铺浇路面、材料运输、装卸和等过程都存在着扬尘污染,久旱无雨时更严重。施工工地的扬尘主要是汽车行驶扬尘、地面料场的风吹扬尘及施工作业扬尘(水泥装卸和加料)等。汽车扬尘:在施工过程中,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量占扬尘总量的50%。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在完全干燥的情况下,可按下列经验公式计算:Q=0.123V(W)0.85(P)0.7556.80.5式中:Q——汽车行驶的扬尘,kg/km辆;V——汽车速度,km/h;W——汽车载重量,t;P——道路表面粉尘量,kg/m2。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在同样路面的条件下,车速越快,扬尘量越大;在同样车速的情况下,路面越脏,扬尘量越大。因此,限制车辆行驶速度及保持路面的清洁是减少汽车扬尘的有效手段。如果在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以使空气中扬尘量减少70%左右,收到很好的降尘效果。洒水作业的试验资料见表4-1。可见当施工场地洒水频率为4~5次/天时,扬尘造成的TSP污染距离可缩小到20~50m范围内,不会造成较大范围粉尘污染。表4-1施工期使用洒水车降尘试验结果距路边距离(m)52050100TSP浓度(mg/m3)不洒水10.142.891.150.86洒水2.011.400.680.60场地扬尘:主要是由于裸露的施工现场表层浮土和露天堆放的施工材料,由于风力而产生的扬尘,与施工现场的风速,表土含水率,表土粒径有关,堆放场地的风吹扬尘的影响范围一般在100m以内。根据以上分析,为减少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一下防治措施:①粉状建材、弃土及建筑垃圾运输时应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同时物料装载量不可高于车厢上沿,避免洒落并采取加盖篷布等遮挡措施,防止风吹起尘。②限制运输、施工车辆行驶速度,同时保持路面清洁。③临时工程位于项目红线范围内,应远离河道且采取防冲刷措施,距离不宜小于50m。粉状建材采取加盖篷布等遮挡措施,减少风吹扬尘。④开工前先清理施工场地,在施工范围周围设立围挡,确保施工安全。且在施工期间、连续晴天10天以上等易产生扬尘的条件下增加洒水扬尘次数。2、汽车尾气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在运行过程中有尾气排放,主要污染物为NMHC、NOX等。施工期间各类施工机械流动性强,所产生的废气较为分散,在易于扩散的气象条件下,施工机械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且本项目采用的机械多为小型机械,污染物产生量不大,另外施工期的机械废气影响是暂时的,将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建议施工单位应选用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设备,注意设备保养,保证废气达标排放。3、沥青烟气-4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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