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11月27日我局共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7日—2025年12月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73-6953207(兼传真)
通讯地址:海南区巴彦乌素大街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南区分局
邮    编:01603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乌海市都思兔河治理工程
乌海市海南区巴音陶亥镇
乌海市水土保持工作站
内蒙古清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11.27

2
内蒙古聚欣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 50 万吨/年产 3-15mm 降阻焦 粒建设项目
乌海海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来峰园区三号井片区
内蒙古聚欣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纳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5.11.27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乌海市都思兔河道治理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pdf

内蒙古聚欣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50万吨年产3-15mm降阻焦粒建设项目(公示版).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内蒙古聚欣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50万吨/年产3-15mm降阻焦粒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内蒙古聚欣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打印编号:1761896348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n5k31v建设项目名称内蒙古聚欣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50万吨/年产3-15mm降阻焦粒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类别22-042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煤炭加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内蒙古聚欣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UR三91150303MAB9FJC2Yn法定代表人(签章)100场客梅7150303100656郭建岐M主要负责人(签字)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郭建岐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内蒙青纳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2MAOQ0T86XB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白图雅12351543508150445BH017484的国外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白图雅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标及评价标准、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消单、结论BH017484的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情况承诺书本单位内蒙古纳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2MAOQ0T86XB)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无该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不属于(属于/不属于)该条第二款所列单位;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由本单位主持编制的内蒙古聚欣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50万吨/年产3-15mm降阻焦粒建设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涉及国家秘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为白图雅(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12351543508150445,信用编号BH017484),主要编制人员包括白图雅(信用编号BH017484)(依次全部列出)等1人,上述人员均为本单位全职人员;本单位和上述编制人员未被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限期整改名单、环境影响评价失信“黑名单”。承诺单位(公章):2025年7月8日本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业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批准领发,它表明持证进过国家统一组供的考试,取洋环境彭响联止青特ccrtifythathebearerofthqualificatiomaforEmirunmentalTheThePeeNo号2000姓名;白图雅FullName性别:女Sex出生年月:197805DateofBirth专业类别;00279ProfessionalType批准日期:201205持证人签名:ApprovalDateSignatureofthcBearer签发单住盖章:lssuedby签发日期:2012年12月0日Issuedon管理号:12351543508150445FileNo.编制单位承诺书本单位内蒙古纳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2MAOQ0T86XB)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无该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不属于(属于/不属于)该条第二款所列单位;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下列第1项相关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1.首次提交基本情况信息2.单位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的3.出资人、举办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或者挂靠单位等变更的4.未发生第3项所列情形、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符合性发生变更的5.编制人员从业单位已变更或者已调离从业单位的6.编制人员未发生第5项所列情形,全职情况发生变更、不再属于本单位全职人员的7.补正基本情况信息承诺单位2025年11月26日编制人员承诺书本人白图雅(身份证件号码150102197805072048)郑重承诺:本人在内蒙古纳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2MAOQ0T86XB)全职工作,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下列第1项相关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1.首次提交基本情况信息2.从业单位变更的3.调离从业单位的4.建立诚信档案后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5.被注销后从业单位变更的6.被注销后调回原从业单位的7.编制单位终止的8.补正基本情况信息国承诺人(签字):2025年11月26日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内蒙古聚欣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50万吨/年产3-15mm降阻焦粒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02-150303-04-01-281737建设单位联系人郭建岐联系方式17847396688建设地点乌海海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来峰园区三号井片区地理坐标E106°56′1.445″,N39°20′36.026″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521炼焦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二、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25-精炼石油产品制造251:煤炭加工25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海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9860环保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占比(%)2.03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32903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专项评价设置对照一览表专项评价专项评价的类别设计项目本项目的类别类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本项目废气中不涉及《有毒二噁英、苯并芘[a]、氰化物、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大气氯气且厂界外500m范围内染物,不排放二噁英、苯并[a]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芘、氰化物、氯气,因此无项目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本项目无工业废水直排,且地表水(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不属于新增废水直排的污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因此,无需水集中处理厂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附录B,本项目有毒有害和项目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不进行环境风险专项评价。环境风险生态取水口下游500m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物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取水口,不属于“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因此,无需设置生态专项评价。本项目无污染物向海洋排放,因此,无需设置海洋专项评价。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情况文件名称:《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南产业园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复单位: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南产业园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海南政字[2023]146号)批复日期:2023年9月18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文件名称:《乌海海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乌海海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内环字[2025]32号)审查日期:2025年7月29日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本次环评依据《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南产业园总体规划(2021-2035)》及2023年11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优化调整实施方案”、《乌海海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内环字[2025]32号)进行规划符合性分析。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南产业园总体规划(2021-2035)》及2023年11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优化调整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乌海市海南工业园分为“三区”,分别为西来峰工业园区,拉僧庙工业园区及西水工业园区,规划总面积43.62平方公里。项目选址属于西来峰工业园区,西来峰工业园区在空间上按照主导产业分为四个片区,分别为公乌素镇片区、三号井片区、西来峰片区、六五四片区。1)公乌素镇片区向东拓展,完善镇区功能,就近为工业园区提供必要的配套服务。2)三号井片区位于海南区建成区东南8公里处,重点发展煤矿资源技术改造升级产业。3)西来峰片区位于海南区建成区东南3.5公里处,重点发展煤焦化工及副产品精深加工、精细化工、特色冶金等产业。4)六五四片区距海南城区0.45公里左右,重点发展煤气综合利用、新能源等产业。本项目为焦炭混料破碎、筛分项目,位于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镇三号井,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符合园区产业定位与发展定位。2、与《乌海海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表1-4与乌海海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序号审查意见本项目符合性1严格生态环境准入,推动高质量发展。园区应结合区域资源禀赋、生态敏感特征、生态功能保护、自治区及乌海市“十四五”能耗双控、区域及行业碳达峰目标约束等要求,坚持循环经济和能源高效利用理念,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审核公告目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重点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产业政策、“两高”行业管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园区《规划》等要求及《报告书》产业发展推荐方案管理新入园项目,落实相关行业国家及自治区产能管控要求,不再新增聚氯乙烯、焦炭(兰炭)、电石等产能规模,同时不得引进污染物排放量大、环境风险高的非主导产业项目。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统筹做好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理规划产业发展规模和建设时序,全面执行国家、自治区“两高”项目准入相关规定,确需建设的“两高”项目环保绩效应达到A级水平且原则上应采用清洁运输方式。严格落实“四水四定”要求,充分利用非常规水资源,审慎引进高耗水行业。本项目利用焦化行业生产的不同粒径的焦炭混料进行筛分破碎,不属于新增焦炭生产规模,不属于“两高”项目,且本项目位于乌海海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来峰园区三号井片区,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该片区为煤焦工业区,符合园区规划产业定位。符合2严格空间管控,优化产业布局。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规划控制和防护带建设,园区与居民区、黄河岸线及支流等环境敏感区之间,确保园区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人居环境相协调。本项目为焦炭混料破碎、筛分项目,位于乌海海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来峰园区三号井片区,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符合园区产业定位与发展定位。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敏感符合2严格空间管控,优化产业布局。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规划控制和防护带建设,园区与居民区、黄河岸线及支流等环境敏感区之间,确保园区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人居环境相协调。环境风险较高区块应向外设置一定的空间防护区并做好规划控制,有效防范环境污染和事故风险。配合海南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园区及周边区域的国土空间规划和优化调整,发现不符合管控要求的相关行为,应及时向海南区人民政府报告。目标。3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根据国家、自治区和乌海市关于大气、水、土壤、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相关要求,落实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相匹配的区域削减措施,推动重点行业按照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特别排放限值或环保绩效A级排放水平进行建设或改造升级,持续减少主要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恶臭污染物等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量,保障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本项目实施总量控制,控制总量因子为主为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符合4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污染集中治理。强化企业生产废水预处理,化工企业应建设规范的雨水收集系统,实现化工废水专业化集中处理及专管或明管输送。涉及第一类污染物及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废水,应在车间内进行有效处理,确保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达标。统筹制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和综合利用总体方案并做好落实,推动园区各类污(废)水全部合理利用。因地制宜利用集中供热或余热余压、清洁能源等实现供热、供汽。组织企业开展大宗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先进技术推广,切实提高综合利用水平,暂时无法综合利用的须规范贮存、处置。强化企业危险废物鉴别主体责任,对园区各类危废实施严格监管本项目运营期生产车间抑尘用水部分由原料或产品吸收,剩余部分自然蒸发,绿化用水自然吸收,道路抑尘用水自然蒸发,因此无废水产生;车辆冲洗用水定期补水,废水不外排;故本项目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定期拉运至海南区污水处理厂符合和严密监控,实现全过程安全妥善处置。园区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原则上采用铁路方式,短距离运输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管道或新能源车。5强化源头防控,有效防范环境污染和事故风险。按照国家、自治区化工园区建设和管理相关要求,切实强化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监测体系,强化应急演练和应急物资储备,不断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入园企业按要求设置事故水池,并与园区事故水池联通形成综合调控系统,园区事故废水应规范建设并具备足够容积,确保任何情况下园区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加强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及水污染物环境治理,落实新污染物管控措施。按要求开展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详细调查及溯源分析,制定措施强化土壤、地下水污染物的源头防控和污染管控,保障区域环境安全。本项目严格按要求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园区应急预案形成三级防控及应急救援体系。符合6加强环境监管及日常环境质量监测。园区应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计划,开展包括常规污染物、特征污染物、新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在内的环境空气、地下水、地表水、土壤、生态系统等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实现长期监测与有效监控。重点企业排污口要设置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本项目建立了完善的环境管理要求和环境监测计划。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为焦炭混料破碎、筛分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2、选址合理性本项目位于乌海海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来峰园区三号井片区,该园区产业定位为重点发展煤矿资源技术改造升级产业,本项目为焦炭混料破碎、筛分项目,项目用地属于建设用地,符合园区产业定位。项目周边无文物保护单位、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敏感区等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围其他项目产生不利影响,因此选址合理。根据分析,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且该项目已取得《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南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关于同意内蒙古聚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50万吨/年产3-15mm降阻焦粒建设项目入园的函》(海综函字〔2025〕23号)(入园协议见附件3)。综上分析,本项目选址合理。3、与《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提到:“以火电、钢铁、电解铝、铁合金、电石、铜铅锌、化工、建材、工业涂装、包装印刷、造纸、印染纺织、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为重点,加强工艺革新,推动传统产业行业深度治理和绿色低碳升级改造,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强化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升级改造,推动传统产业向工业园区(集聚区)集聚集约发展,提高化工、铸造、有色、砖瓦、玻璃、耐火材料、陶瓷、农副食品加工、印染、制革等行业园区集聚水平。”本项目位于乌海海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来峰园区三号井片区,属于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本项目为焦炭混料破碎、筛分项目,本项目利用焦化行业生产的不同粒径的焦炭混料进行筛分破碎,外售至钢铁冶炼石墨电极的焙烧和石墨化、化工领域作为重要原料,属于上述企业的上游产业,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4、与《乌海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乌海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提到:“推动传统产业迭代升级。按照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加强上下游延链补链强链,全面推进煤焦化工、氯碱化工等传统产业整合重组、提档升级。支持煤焦化工规模化、集群化、产业化发展,实施延链补链育链工程,重点培育以钢铁产业整合上下游产业链为主的300万吨钢—焦联产集群,以焦化副产品深加工为主的300万吨焦化—精细化工产业集群,以焦化产业向下游碳材料延伸为主的360万吨焦化—新材料一体化产业集群,以焦化产业与新材料产业耦合发展为主的300万吨和500万吨焦化—生物可降解塑料产业集群。”本项目位于乌海海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来峰园区三号井片区,属于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本项目为焦炭混料破碎、筛分项目,利用焦化行业生产的不同粒径的焦炭混料进行筛分破碎,外售至钢铁冶炼石墨电极的焙烧和石墨化、化工领域作为重要原料,属于焦化—精细化工、焦化—新材料的中间产业链,本项目的建设,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5、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提到:“物料落料点应当配备集气罩和除尘设施,或者采取喷雾等抑尘措施。粉状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措施储存,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真空罐车等方式输送。块状物料应当采取入棚入仓或者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储存及封闭输送等有效抑尘措施。大宗物料应当通过铁路、管道或者管状带式输送机等清洁方式运输,确需汽车运输的应当封闭车厢或者遮盖严密。”本项目运营期所有生产、贮存工序均在全封闭大棚内,原料库、成品库各采用2台雾炮对原料、产品的装卸、堆存、受料坑卸料、皮带机落料进行全覆盖洒水抑尘,输送皮带采用密闭形式,破碎机、振动筛、辊筛亦均为密闭设备,在各设备呼吸口上方设一台集气罩(共3台),各皮带机落料点上方设置集气罩(共10台),通过各自密闭管道收集后汇聚至一台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原料及成品车辆运输过程中要求运输车辆密闭性良好,物料使用苫布覆盖,限速行驶,运输道路路面硬化,定期清扫,进出场车辆需通过车辆冲洗平台。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控制粉尘的逸散,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6、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2024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发布“乌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修改单(2023年版)》和《乌海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乌环委办发〔2024〕24号),该通知对《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修改单(2023年版)和《乌海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进行发布。(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根据《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修改单(2023年版)要求:全市共划分环境管控单元54个,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本项目位于乌海海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来峰园区三号井片区,用地属于工业用地。根据生态红线的主要划定依据本项目所在地属重点管控单元(见附图4),评价范围内无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环境敏感区,同时本项目所在区域及占地不涉及林地及耕地等,因此项目符合生态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功能区,声环境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08)3类功能区。根据乌海市环境质量统计数据,乌海市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基本污染物,SO2、NO2、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20µg/m3、26µg/m3、76µg/m3、28µg/m3;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为1.3mg/m3,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为152µg/m3,除PM10外,其余污染物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区域属于不达标区。本项目运营后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如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生产设备噪声等,但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不会明显降低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不会超出当地环境容量,因此项目的建设能够满足当地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项目资源利用包括水、电等,均由工业园区提供,项目所有原辅材料外购。项目运营过程中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及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照《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修改单(2023年版)和《乌海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乌海海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来峰园区三号井片区,根据“三线一单”查询结果,本项目拟建地点压盖“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南产业园”(管控单位编码:ZH15030320003),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管控单元相关符合性分析见表1-2。表1-2单元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性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南产业园空间布局约束1.工业片区与居住区间应设立合理的防护隔离带。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居民区。2.禁止新建无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工程建设的化工、精细化工项目。本项目为焦炭混料破碎、筛分项目,不属于化工、精细化工项目。3.禁止焦化、钢铁、水泥、电石、铁合金等污染排放严重行业新建项目。本项目为焦炭混料破碎、筛分项目,不属于污染排放严重行业。4.不符合园区产业规划、与主导产业定位无关联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入园本项目为焦炭混料破碎、筛分项目,根据《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南产业园总体规划(2021-2035)》,三号井片区产业定位为重点发展煤矿资源技术改造升级产业,因此符合园区产业规划与主导产业定位。污染物排放管控1.新建、改扩建项目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出台超低排放要求的“两高”行业建设项目应满足超低排放要求。推进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焦化行业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运营期废气执行《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2024)2.新(改)建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要达到6.25米及以上、产能在300万吨及以上,必须同步配套下游化产链条、余热余气回收利用项目。2023年底全面淘汰炭化室高度4.3米的焦炉,现有炭化室高度5.5米及以上的焦炉全部完成干熄焦和超低排放改造。本项目不涉及新(改)建捣固焦炉炭化室、不涉及新(改)建焦化项目。3.新(改)建焦化项目必须配套干熄焦装备,并执行钢铁企业中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超低排放要求,建本项目不涉及新(改)建焦化项目。设废水深度处理工程(含浓盐水深度处理和蒸发结晶等),焦化废水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全回用。4.禁止新增高盐水晾晒池。本项目不建设高盐水晾晒池。5.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本项目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拉运至海南区污水处理厂。环境风险防控1.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和应急监测体系,提升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定期开展必要的培训和环境应急演练,并做好培训、演练记录。2.合理规划建设园区及各分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及集中式事故水池,提高事故废水收集保障率。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事故水池。3.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加大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监管力度,强化腾退企业遗留场地的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合理确定土地利用方式。本项目不属于重金属行业。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坚持“以水定产、以水定规模”,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最大程度利用中水等非常规水源作为生产用水。本项目生产、生活用水来自乌海市华源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自来水2.新、改、扩建化工等高耗水工业项目禁止取用地下水。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工业项目,且本项目不使用地下水。3.新建、改扩建《内蒙古自治区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管控目录》中的“两高”项目,工艺技术装备必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单位产品能耗必须达到国家能效标杆水平或先进标准;项目单位增加值能耗既要达到乌海市标杆值,也要达到自治区平均标杆值。本项目不属于焦化、钢铁、水泥、电石、铁合金等“两高一低”项目。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由来焦粒作为钢铁冶炼业、石墨电极的焙烧和石墨化、化工领域的重要原料,有着非常重要的发展前景,因此内蒙古聚欣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决定在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镇三号井建设内蒙古聚欣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50万吨/年产3-15mm降阻焦粒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名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对照环境影响评价行业类别,该项目属于“二十二、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25-精炼石油产品制造251:煤炭加工252”本项目属于报告表类别,受内蒙古聚欣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对本项目进行了详细的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在对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初步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项目建设内容(1)项目名称:内蒙古聚欣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50万吨/年产3-15mm降阻焦粒建设项目。(2)建设单位:内蒙古聚欣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建设性质:新建(4)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镇三号井,项目中心坐标为E106°56′1.445″,N39°20′36.026″。本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5)建设规模:本项目建成后,年破碎筛选焦炭混料50万吨。(6)劳动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时间300天;(7)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9860万元,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的2.03%。(8)四邻关系:本项目南侧、东侧均为空地,西侧为内蒙古永是天顺工贸有限公司,北侧为园区道路。(9)项目组成主要建设全封闭大棚,内设原料库、成品库、生产车间,配套受料坑、破碎机、振动筛、辊筛、输送带,大棚外配套停车场、办公生活区、道路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主要组成一览表见下表。表2-1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工程类别工程名称工程建设内容概况备注主体工程全封闭大棚位于厂区中部,占地面积22800m2,建筑高度16.65m,为全封闭彩钢结构。内置原料库、成品库及生产车间。新建生产车间位于全封闭大棚内部中间,占地面积500m2,设一条破碎筛分生产线,配套密闭破碎机、密闭振动筛、密闭辊筛以及全密闭输送皮带,年破碎筛选焦炭混料50万吨。新建受料坑位于原料库与生产车间交汇处,受料坑有效容积32m3,尺寸为长4m×宽4m×深2m,采用半封闭结构,用于筛分机的上料。新建辅助工程停车场位于厂区南侧,占地面积200m2,用于停放装载机。新建综合办公楼位于厂区西北角,占地面积222.07m2,2F,建筑高度8.1m,混凝土结构。新建生活区位于厂区南侧,占地面积250.6m2,1F,建筑高度3.9m,混凝土结构,作为员工宿舍,不设置食堂。新建消防泵站建设消防泵站一座,位于厂区东南角,占地面积102.6m2,下设578.18m2消防水池,深度5m,有效容积2890.9m3新建车辆冲洗平台本项目在全封闭大棚车辆入口处与车辆出口处各设一座车辆冲洗平台(共2个),用于运输车辆外观、轮胎、底盘的清洗,每座车辆冲洗平台下设5m3沉淀池,车辆冲洗用水使用沉淀池中上清液,冲洗后的废水自然流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新建储运工程原料库位于全封闭大棚内部北侧,占地面积15200m2。用于贮存原料焦炭,最大贮存量20000t。原料库内设置2扇宽7m,高5m的卷帘门,分别作为原料运输车辆的入口和出口,日常封闭,车辆进出场时开启。新建成品库位于全封闭大棚内部南侧,占地面积7100m2。用于分区贮存成品。最大贮存量20000t。成品库内设置2扇宽7m,高5m的卷帘门,分别作为成品运输车辆的入口和出口,日常封闭,车辆进出场时开启。新建输送皮带本项目生产时输送皮带全部采用密闭形式,避免粉尘在运输时逸散。新建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西侧,占地面积5m2,危废暂存间4周设置导流槽,导流槽规格为宽30cm,深度为20cm;导流槽与集液池相连,集液池位于危废暂存间西南角,集液池有效容积0.2m3,主要用于将泄漏的废矿物油污收集至集液池。用于分区存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2年1月1日),执行五联单管理制度。新建公用工程供水工程本项目生产、生活用水来自乌海市华源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自来水/排水工程本项目生活污水经10m3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拉运至海南区污水处理厂。新建供电工程本项目用电电源引自园区供电线路。/供热工程本项目办公楼、生活区采用空调采暖。/环保工程废气原料装卸、堆存扬尘:原料装卸及堆存均在全封闭大棚内,原料库采用2台雾炮进行洒水抑尘,单台雾炮静风射程为70m,覆盖面积15386m2,可360°旋转,每日喷洒4次,冬季水管需捆绑电热带,以保证雾炮的正常运行,重点喷洒装卸区及受料坑区域,其次为原料堆存区域。三同时成品装卸、堆存扬尘:成品装卸及堆存均在全封闭大棚内,成品库采用2台雾炮进行洒水抑尘,单台雾炮静风射程为70m,覆盖面积15386m2,可360°旋转,每日喷洒4次,冬季水管需捆绑电热带,以保证雾炮的正常运行,重点喷洒装卸区与下料口,其次为成品堆存区域。三同时破碎筛分粉尘:破碎、筛分设备全部设置在封闭的厂房内,破碎机、振动筛、辊筛均为密闭设备,各设备呼吸口上方设一台集气罩(共3台),经密闭管道收集后汇聚至一台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三同时受料坑卸料粉尘:本项目受料坑卸料在全封闭大棚内,采用雾炮进行洒水抑尘,且受料坑采用半封闭形式,卸料时尽量降低卸料高度。三同时落料粉尘:本项目皮带机落料点均在全封闭大棚内成品库,各落料皮带上方设置集气罩(共10台),并通过密闭管道汇入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三同时道路扬尘:要求运输车辆密闭性良好,物料使用苫布覆盖,限速行驶,运输道路路面硬化,定期清扫,进出场车辆需通过车辆冲洗平台。三同时危废暂存间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三同时废水本项目运营期抑尘用水部分由原料或产品吸收,剩余部分自然蒸发,绿化用水自然吸收,道路抑尘用水自然蒸发,因此无废水产生;车辆冲洗用水定期补水,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10m3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拉运至海南区污水处理厂三同时固废除尘灰:主要成分为焦粉,布袋收集后经人工打包成吨袋后搬运至成品区暂存,定期外售。三同时废布袋:废布袋定期由厂家更换带走,不在厂区暂存。三同时沉淀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拉运,不在场内暂存。三同时废矿物油、废油桶: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理。三同时废活性炭: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理。三同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有盖垃圾箱内,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处理。三同时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机械噪声和运输噪声,机械噪声破碎机、筛分机、风机、泵类等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保养、维护、隔声降噪。运输噪声采用性能良好的运输车辆,控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三同时防渗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地面、裙脚、导流槽、集液池防渗层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三同时要求,采用从下至上依次为:①100mm厚C25防渗混凝土;②2mmHDPE膜(高密度聚乙烯材料);③100mm厚C25防渗混凝土(P6级防渗);④环氧树脂漆涂层。采取上述措施后,渗透系数≤1×10-10cm/s。一般防渗区:全封闭大棚、化粪池、沉淀池采用一般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三同时简单防渗区:综合办公楼、停车场、生活区、厂区道路采用一般混凝土硬化。三同时绿化本项目绿化面积约979m2,位于生活区周围,种植时主要选择本地广布种及常见种。绿化用水来源于乌海市华源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自来水。三同时2、产品方案本项目筛分、破碎50万t焦炭混料,降阻焦粒具有更好的导电性能和化学性能,主要用于硅锰合金企业、电石企业。本项目具体产品如下。表2-2本项目产品方案序号属性名称规格型号产量(t/a)去向用途1产品焦粒3-15mm400000外售硅锰合金企业、电石企业2副产品焦粒15-40mm500003副产品焦粉0-3mm47471.66钢厂本项目产品根据客户订购产品参数,产品质量标准如下:表2-2本项目产品质量标准序号属性名称粒径电阻率Ω•m水分%固定碳灰分1产品焦粒3-40mm1000-15004-10≥83≤153副产品焦粉0-3mm1000-15004-10≥83≤153、原辅材料及动力消耗情况本项目主要为焦炭混料的破碎、筛选,主要原辅材料具体见表2-3。表2-3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动力消耗情况表序号名称年耗量来源粒径厂区储存形式周期单次最大储存量运输方式1焦炭500000t原料在当地及附近焦化厂购买0-60mm全封闭大棚原料库12d20000t汽运表2-4主要动力消耗情况表类别名称年耗量(单位)来源动力消电42.53万kW·h园区供电线路耗新鲜水10522.76m3/a园区自来水管网项目原料为焦炭,含水率为2%左右,由当地及附近焦化企业购买。焦炭是固体燃料的一种,由煤在约1000℃的高温条件下经干馏而获得,主要成分为固定碳,其次为灰分,所含挥发分和硫分均甚少。呈银灰色,具金属光泽,质硬而多孔。按用途不同,有冶金焦炭、铸造用焦和化工用焦三大类。按尺寸大小,又有块焦、碎焦和焦屑等之分。主要用于冶炼、钢铁或其他金属,亦可用作制造水煤气、气化和化学工业等的原料。4、物料平衡本项目物料平衡情况见表2-5。表2-5本项目物料平衡情况一览表投入产出序号物料名称用量(t/a)物料名称产量(t/a)1焦炭500000焦粒3-15mm4000002副产品15-40mm500003副产品0-3mm47324.014粉尘2675.99合计500000合计5000005、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下表。表2-6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料斗2破碎机处理能力120t/h3振动筛处理能力30t/h4辊筛处理能力120t/h5输送带66装载机47雾炮4静风射程70m8洒水车辆29布袋除尘器10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6、总平面布置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厂址位于乌海海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来峰园区三号井片区,厂区占地面积32903m2,平面布置主要分为全封闭大棚、综合办公楼、生活区。原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均布置在全封闭大棚内部。厂区四周设置环形道路,出入口均在厂区北侧,详见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3)。绿化区域设置在厂区周围及办公生活区周围,以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平面布置符合工艺流程要求,并根据自然条件进行了合理功能分区,合理地组织车辆进出路线,与站外道路合理衔接。7、劳动定员及生产制度本项目运营期劳动定员20人,年工作天数300天,每天工作16小时,年工作时长4800h。8、公用工程(1)供水本项目生活、生产用水来自乌海市华源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自来水,新鲜水使用量为10522.76m3/a。①抑尘用水:原料库、成品库各采用2台雾炮进行洒水抑尘,单台雾炮静风射程为70m,覆盖面积15386m2,可360°旋转,每日喷洒4次,每次15min,冬季水管需捆绑电热带,以保证雾炮的正常运行,重点喷洒装卸区及受料坑区域以及下料口,其次为堆存区域。根据厂家提供资料,单台雾炮耗水量约为4~7m3/h,本次评价按7m3/h计算,则抑尘用水量为28m3/d(8400m3/a)。②车辆冲洗用水:本项目在全封闭大棚车辆入口处与车辆出口处各设一座车辆冲洗平台(共2个),用于运输车辆外观、轮胎、底盘的清洗,每座车辆冲洗平台下设5m3沉淀池,车辆冲洗用水使用沉淀池中上清液,冲洗后的废水自然流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项目每日进出车辆约67辆,为了减少车辆沾染灰尘对外部环境造成污染,因此对进、出场车辆轮胎、底盘进行简单冲洗,平均每辆冲洗用水量约0.2m3/次,则车辆清洗用水量为4020m3/a(13.4m3/d),损失量按20%计,则车辆冲洗用水需补水量为2.68m3/d(804m3/a)③绿化用水:本项目绿化面积为979m2,用水定额为1.5L/m2•次,则用水量为1.469m3/次,年需绿化天数200天,平均每5天对绿化区域进行一次浇水,每年绿化次数按40次计算,则绿化用水量为58.76m3/a。④厂区道路抑尘用水:本项目配备2辆洒水车,每日在厂区道路进行洒水抑尘,每日喷洒两次,抑尘面积约3000m2,抑尘用水按0.5L/m2·次计,则抑尘用水量为3m3/d(900m3/a)。⑤生活用水: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根据《行业用水定额》(DB15/T385-2020),职工生活用水量按60L/人·d计,则用水量为360m3/a(1.2m3/d)。(2)排水工程本项目运营期生产车间抑尘用水部分由原料或产品吸收,剩余部分自然蒸发,绿化用水自然吸收,道路抑尘用水自然蒸发,因此无废水产生;车辆冲洗用水定期补水,废水不外排;故本项目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①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则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88m3/a(0.96m3/d)。本项目生活污水经10m3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定期拉运至海南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用排水情况具体见下表,水平衡见下图。表2-7项目供排水情况一览表序号用水项目用水量(m3/a)损耗量(m3/a)废水量(m3/a)去向1抑尘用水84008400原料或产品吸收或自然蒸发2车辆冲洗用水804804车辆带走或自然蒸发3绿化用水58.7658.76自然吸收4厂区道路抑尘用水900900自然蒸发5生活用水36072288化粪池预处理后拉运至海南区污水处理厂合计10522.7610234.76288/图2-1项目水平衡图m3/a(3)供电工程项目总用电量为42.53万kW·h,依托园区供电线路,由当地电网供给。生产生间抑全用水丰内讲洗用水新鲜水厂区道站抑生用水绿化用水化宾池生活1小(4)供热工程本项目办公生活区采用空调采暖。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施工期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噪声、扬尘及废气、固体废弃物、废水等污染物,其排放量随工序和施工强度不同而变化,具体的施工期间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下图。图2-2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2、运营期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原料运输项目外购焦炭经密闭性良好的运输车辆运至全封闭大棚原料库,原料装卸过程及堆存过程配套2台雾炮对此过程进行洒水抑尘。(2)破碎、筛分将采购的粒径为0-60mm左右的焦炭由装载机装入半封闭受料坑中,再经密闭输送皮带送入振动筛进行筛分,筛分出的产品为0-15mm、15-40mm以及40-60mm的焦粒,其中40-60mm的焦粒通过密闭输送皮带送入破碎机中进行破碎,破碎后粒径为0-15mm、15-40mm。其中0-15mm的焦粒经密闭输送皮带送入辊筛中,筛分出3-15mm的焦粒以及0-3mm的焦粉。15-40mm的焦粒作为副产品外售。筛分过程中产生的0-3mm成品属于副产品焦粉,过筛的焦粉进入筛分机下方全密闭料斗,经打包后作为副产品经人工打包后,送入成品库堆存。其他下料口均在成品库内,落料会产生粉尘,本项目皮带机落料点均在全封闭大棚内成品库,各落料皮带上方设置集气罩(共10台),并通过密闭管道汇入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机、振动筛、辊筛均为密闭设备,各设备呼吸口上方设一台集气罩(共3台),经密闭管道收集后汇聚至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3)成品分类堆存、外售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项目成品库根据产品不同分类进行散装堆存,定期装车外售,成品装卸、堆存过程配套2台雾炮对此过程进行洒水抑尘。项目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位置图如下:图2-3工艺流程及产污位置图本项目产污环节如下表:表2-8本项目产污情况一览表污染类别编号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废气G1原料装卸粉尘颗粒物G2原料堆存粉尘G3受料坑卸料粉尘G4破碎、筛分粉尘G5落料粉尘G6产品装卸粉尘G7产品堆存粉尘G8道路运输扬尘G9危废暂存间废气挥发性有机物废水W1生活污水CODcr、BOD5、NH3-N、SS噪声N机械噪声和运输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固体废物S1除尘灰S2废布袋S3沉淀池污泥S4废矿物油、废油桶S5废活性炭S6生活垃圾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无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问题。染问题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1)达标区判定本项目位于乌海市海南区,评价基准年为2024年。根据乌海市环境质量统计数据,6项基本污染物中除PM10外,其余污染物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区域属于不达标区。具体浓度值结果见表3-1。表3-1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污染物评价指标现状浓度/(μg/m3)标准值/(μg/m3)占标率(%)达标情况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7670108.57不达标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283580达标SO2年平均质量浓度206033.33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度264065达标O3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15216095达标CO年平均质量浓度(第95百分位浓度)1300400032.5达标(2)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第一条:大气环境要求:“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其他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无相关数据的选择当季主导风向下风向1个点位补充不少于3天的监测数据。”本项目其他污染物为总悬浮颗粒物(TSP),监测数据引用内蒙古八思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2日为“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绿色智慧煤炭洗选加工产业园配套600万吨选煤项目”的监测数据,监测点位坐标为E106°56′19.849″,N39°20′35.742″,该点位距离本项目厂界300m,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要求。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见表3-1。表3-1环境空气监测结果污小时/日平最大浓达标位置物率(%)(μg/m3)情况《环境空气质量标达E106°56′19.849″TSP62300准》(GB3095-2012)标根据检测结果显示,本项目总悬浮颗粒物(TSP)日均值现状检测结果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良好。二、声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位于乌海海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来峰园区三号井片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厂界周边50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无需开展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并评价达标情况。三、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原则上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建设项目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的,应结合污染源、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开展现状调查以留作背景值。本项目属于焦炭混料破碎、筛分项目,项目产品、原辅料及生产过程中不存在地下水污染途径,因此本评价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作。监测点名称及染均浓度范围(μg/m3)度占标评价标准评价标准N39°20′35.742″180~186中的二级标准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位于乌海海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来峰园区三号井片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E106°56′1.445″,N39°20′36.026″。经现场调查,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人群较集中的区域等大气环境保护目标,50m范围内无居民区等声环境保护目标,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环境保护目标表3-2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坐标受影名称方位(m)对象响人保护要求经度纬度数《环境空气质量标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厂界周围50m范围内无保护目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地下水质量标准》水环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GB/T14848-2017)Ⅲ类标准环境要素距离保护环境空气声环境地下境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一、废气施工期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表3-3施工期无组织排放标准污染物监控点浓度mg/m3颗粒物厂界外最高点浓度1.0运营期焦粒破碎、筛分过程排放的有组织粉尘执行《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2024)中表6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粉尘执行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表3-4《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2024)序号污染物排放环节颗粒物(mg/m3)监控位置1精煤破碎、焦炭破碎、15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2筛分及转运1.0厂界危废暂存间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按非甲烷总烃计)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和无组织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2024)表A.1规定的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表3-5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及厂界外排放限值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最高允许排周界外浓度最名称浓度放速率高点非甲烷《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表3-6厂区内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目控位置2.5mg/m3监控点处1h平均浓《炼焦化学工业大6mg/m3度值在厂房外设置NMHC监控点(GB16171.1-2024)20mg/m3度值表A.1二、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全部自然蒸发或循环利用,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表3-7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标准值(mg/L)COD≤500氨氮--SS≤400BOD5≤300pH6~9(无量纲)三、噪声排放标准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表3-8噪声排放执行标准单位:dB(A)类别昼间夜间执行标准施工期《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55准》(GB12523-2011)运营期3类《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55准》(GB12348-2008)3类四、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执行标准总烃120mg/m³10kg/h4.0mg/m³污染物项排放限值限值含义执行标准颗粒物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7065总量控制指标根据该建设项目排污状况以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总量控制的要求,提出总量控制指标。根据源强核算,本项目颗粒物总排放量为6.955t/a,其中有组织排放量为1.36t/a,无组织排放量为5.595t/a,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0001t/a。本项目已取得《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新建50万吨/年产3-15mm降阻焦粒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确认的函》(乌环函[2025]147号)。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一、施工期废气防治措施①在施工现场两侧设置彩钢围挡。②施工材料、施工设备按照施工图规范放置,堆放在硬化的场地,水泥、砂石等原料严密遮盖。安排人员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③对车辆、进出道路进行冲洗和清扫,运输车出场前清扫干净确保车轮、车身不带泥。④进出工地车辆采取密闭车斗,确保物料不遗撒外漏。⑤建筑施工场地要求施行“六个百分百”制度,即施工工地周围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二、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生活污水自建10m3简易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拉运至海南区污水处理厂;施工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等,废水水质简单,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三、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①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施工期禁止安排夜间施工,施工时间安排在白天为6:00-22:00,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②施工设备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③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适当控制机械作业密度。四、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项目建筑垃圾暂存于项目占地范围内,采取临时遮盖措施,及时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理;施工场地设生活垃圾收集箱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采取了合理、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因此,本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一、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大气污染源源强核算及污染物产排情况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原料装卸、堆存粉尘,受料坑卸料粉尘、破碎、筛分粉尘,产品装卸、堆存粉尘、道路运输扬尘以及危废暂存间废气。(1)原料装卸、堆存扬尘G1、G2根据《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中颗粒物排放量核算,工业企业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包括装卸扬尘和风蚀扬尘,颗粒物产生量核算公式如下:P=ZCy+FCy={N×D×(a/b)+2×Ef×S}×10-3式中:P:指颗粒物产生量t;ZCy:指装卸扬尘产生量t;FCy:指风蚀扬尘产生量t;N:指年物料运载车次t,取10000;D:指单车平均运载量t,取50;(a/b):指装卸扬尘概化系数kg/ta:指各省风速概化系数,内蒙古自治区取0.0017;b:指物料含水率概化系数,焦炭取0.0018;Ef:指堆场风蚀扬尘概化系数kg/m3,焦炭取18.2208;S:指堆场占地面积m2,原料库占地面积15200m2;根据计算,原料装卸及堆存产生的粉尘量为1026.135t/a;工业企业固体物料堆场颗粒物排放量核算公式如下Uc=P×(1-Cm)×(1-Tm)式中:P指颗粒物产生量t;U.指颗粒物排放量t;Cm指颗粒物控制措施控制效率%T.指堆场类型控制效率%。本项目原料的装卸均在全封闭大棚内,原料库采用两台雾炮进行洒水抑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尘,单台雾炮静风射程为70m,覆盖面积15386m2,可360°旋转,每日喷洒4次,冬季水管需捆绑电热带,以保证雾炮的正常运行,重点喷洒原料与产品装卸区、受料坑与下料口,其次为原料和成品堆存区域。根据《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密闭措施控制效率为99%,洒水抑尘控制效率为74%,则项目原料堆场排放的颗粒物为2.67t/a(1.11kg/h)。(2)受料坑卸料粉尘G3根据《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中颗粒物排放量核算,本次评价受料坑卸料粉尘参考如下公式:P=ZCy={N×D×(a/b)}×10-3式中:P:指颗粒物产生量t;ZCy:指装卸扬尘产生量t;N:指年物料运载车次t,取500000;D:指单车平均运载量t,取1;(a/b):指装卸扬尘概化系数kg/t,a:指各省风速概化系数,内蒙古自治区取0.0017b:指物料含水率概化系数,焦炭取0.0018;根据计算,受料坑卸料产生的粉尘量为472.22t/a本次受料坑卸料扬尘参考工业企业固体物料堆场颗粒物排放量核算公式如下Uc=P×(1-Cm)×(1-Tm)式中:P指颗粒物产生量t;U.指颗粒物排放量t;Cm指颗粒物控制措施控制效率%T.指堆场类型控制效率%。本项目受料坑卸料在全封闭大棚内,采用雾炮进行洒水抑尘,每日喷洒4次,且受料坑采用半封闭形式,卸料时尽量降低卸料高度。根据《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半敞开式措施控制效率为60%,全封闭大棚属于密闭式,密闭措施控制效率为99%,洒水抑尘控制效率为74%,则项目受料坑卸料扬尘排放的颗粒物为0.49t/a(0.204kg/h)。(3)破碎、筛分粉尘G4本项目在破碎、筛分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工业粉尘产生量参照《焦化行业大气污染物核算方法》中筛焦工段,粉尘排放因子为0.203kg/t,本项目破碎、筛分焦炭500000t/a,因此粉尘产生量为101.5t/a(42.29kg/h)。破碎机、筛分机设置在全封闭大棚内,风机风量为30000m3/h,破碎机、振动筛、辊筛均为密闭设备,各设备呼吸口上方设一台集气罩(共3台),经密闭管道收集后汇聚至一台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按90%,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处理后粉尘有组织排放量0.91t/a(0.38kg/h),粉尘排放浓度能够未被收集的粉尘产生量为10.15t/a(4.23kg/h),在全封闭大棚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根据设计,生产车间距离成品库较近,成品库雾炮可覆盖生产车间,因此根据《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密闭措施控制效率为99%,则排放量为0.102t/a(0.04kg/h)。(4)落料粉尘G5筛分后的焦粒通过密闭皮带落至地面,因《焦化行业大气污染物核算方法》、《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未找到产污系数,因此本次评价落料粉尘产污系数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粒状加工卸料扬尘,粉尘排放因子为0.1kg/t,本项目焦粒落料约为500000t/a,因此颗粒物产生量为50t/a(20.83kg/h)。本项目皮带机落料点均在全封闭大棚内成品库,各落料皮带上方设置集气罩(共10台),并通过密闭管道汇入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风机风量为20000m3/h,集气罩收集效率按90%,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处理后粉尘有组织排放量0.45t/a(0.19kg/h)。未被收集的粉尘产生量为5t/a(2.08kg/h),在全封闭大棚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根据设计,落料点均在成品库内,落料过程应采用雾炮进行洒水抑尘,降低落料高度的措施。因此根据《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密闭措施控制效率为99%,洒水抑尘控制效率为74%,则排放量为0.013t/a(0.005kg/h)。根据上述计算,破碎筛分粉尘与落料粉尘共用一台布袋除尘器TA001,排放量总计1.36t/a(0.57kg/h),风机风量为30000m3/h,因此排气筒DA001颗粒物排放浓度为9.33mg/m3,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2024)表6中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5)产品装卸、堆存扬尘G6、G7根据《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中颗粒物排放量核算,工业企业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包括装卸扬尘和风蚀扬尘,颗粒物产生量核算公式如下:P=ZCy+FCy={N×D×(a/b)+2×Ef×S}×10-3式中:P:指颗粒物产生量t;ZCy:指装卸扬尘产生量t;FCy:指风蚀扬尘产生量t;N:指年物料运载车次t,取10000;D:指单车平均运载量t,取50;(a/b):指装卸扬尘概化系数kg/ta:指各省风速概化系数,内蒙古自治区取0.0017;b:指物料含水率概化系数,焦炭取0.0018;Ef:指堆场风蚀扬尘概化系数kg/m3,焦炭取18.2208;S:指堆场占地面积m2,成品库占地面积7100m2;根据计算,成品装卸及堆存产生的粉尘量为730.958t/a;工业企业固体物料堆场颗粒物排放量核算公式如下Uc=P×(1-Cm)×(1-Tm)式中:P指颗粒物产生量t;U.指颗粒物排放量t;Cm指颗粒物控制措施控制效率%T.指堆场类型控制效率%。本项目原料的装卸均在全封闭大棚内,原料库采用两台雾炮进行洒水抑尘,单台雾炮静风射程为70m,覆盖面积15386m2,可360°旋转,每日喷洒4次,冬季水管需捆绑电热带,以保证雾炮的正常运行,重点喷洒原料与产品装卸区、受料坑与下料口,其次为原料和成品堆存区域。根据《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密闭措施控制效率为99%,洒水抑尘控制效率为74%,则项目原料堆场排放的颗粒物为1.9t/a(0.79kg/h)。(6)道路扬尘G8本项目焦炭、焦粒使用载货汽车(多为半挂运输车辆)进行运输,并对货物进行遮盖,可以避免物料洒落,运输扬尘主要为汽车引起的道路二次扬尘。本次评价主要考虑厂区内焦炭运输道路起尘量计算。厂房焦炭运入、焦粒运出道路最长为500m,年运输量为100万吨,平均日运输次数为67车次(50吨/辆计算)。采用如下公式对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进行估算:式中:Qy—交通运输起尘量,kg/km·辆:Qt—运输途中起尘量,kg/a;V—车辆行驶速度,km/h;取20km/hP—路面状况,以每平方米路面灰尘覆盖率表示,kg/m2;取0.015kg/m2M—车辆载重,t/辆;取50t/辆L—运输距离,km;取0.5kmQ—运输量,t/a。取100万t/a经计算,交通运输起尘量为0.21kg/km·辆,运输途中起尘量为2.1t/a(0.875kg/h)。本项目要求运输车辆密闭型良好,焦炭使用苫布覆盖,限速行驶,运输道路路面硬化,洒水抑尘、定期清扫,进出场车辆需通过车辆冲洗平台等措施,抑尘效率约为80%,则运输扬尘排放量约为0.42t/a(0.175kg/h)。(7)危废暂存间废气G9本项目设备检修、保养时会产生废矿物油及废矿物油桶,废矿物油使用密闭性良好的油桶盛装,废矿物油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挥发量相对较大。本项目建成后危废暂存间中废矿物油最大暂存废矿物油1t,本项目废矿物油在铁皮桶中暂存过程中损耗率参照《散装液态石油产品损耗》(GB11085-1989)中表1暂存损耗率中,立式金属罐(其他油、不分季节)的损耗率为0.01%。本项目废矿物油最大储量为1t,则暂存过程中损耗的非甲烷总烃为0.0001t/a,在废矿物油储存过程中损耗的非甲烷总烃密闭收集,设置微负压,风机风量1000m3/h,根据《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吸附装置的净化效率不低于90%,本次评价中选取90%,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因此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0.00001t/a,排放浓度为0.0017mg/m3。经上述措施处置后,非甲烷总烃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1)破碎、筛分粉尘本项目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焦炭破碎、筛分时产生的粉尘,破碎机、振动筛、辊筛均为密闭设备,各设备呼吸口上方设一台集气罩(共3台),经密闭管道收集后汇聚至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布袋除尘器工作原理:含尘气体从除尘器的进风均流管进入各分室灰斗,并在灰斗导流装置的导流下,大颗粒的粉尘被分离,直接落入灰斗,而较细粉尘均匀地进入中部箱体而吸附在滤袋的外表面上,干净气体透过滤袋进入上箱体,并经各离线阀和排风管排入大气。随着过滤工况的进行,滤袋上的粉尘越积越多,当设备阻力达到限定的阻力值(一般设定为1500Pa)时,由清灰控制装置按差压设定值或清灰时间设定值自动关闭一室离线阀后,按设定程序打开电控脉冲阀,进行停风喷吹,利用压缩空气瞬间喷吹使滤袋内压力剧增,将滤袋上的粉尘进行抖落(即使粘细粉尘亦能较彻底地清灰)至灰斗中,由排灰机构排出。本项目在不同的产尘点设置不同型号的袋式除尘设施,通过增加过滤面积及滤芯数量,保证除尘效率在99%以上。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炼焦化学工业》(HJ854-2017),“精煤破碎、焦炭破碎、筛分及转运”有组织排放可行技术为“袋式除尘器、滤筒除尘器,湿式除尘器、其他”,因此措施可行。(2)原料、产品运输装卸、受料坑卸料、落料扬尘本项目原料、成品装卸、堆存均在全封闭大棚内,输送皮带采用全封闭形式,原料库、成品库各采用2台雾炮进行洒水抑尘,单台雾炮静风射程为70m,覆盖面积15386m2,可360°旋转,根据设计,本项目全封闭大棚内设置的四台雾炮均可覆盖原料库、成品库、受料坑、下料口,每日喷洒4次,冬季水管需捆绑电热带,以保证雾炮的正常运行,重点喷洒原料及成品装卸区、受料坑与下料口,其次为成品堆存区域。受料坑卸料与下料时,尽量降低卸料高度,可有效减缓粉尘的产生。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炼焦化学工业》(HJ854-2017),“精煤破碎、焦炭破碎、筛分及转运”无组织排放可行技术为“密闭煤场、筒仓、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其他”,因此措施可行。(3)道路扬尘本项目在原料、成品运输过程中,每日有近67辆运输车辆来往于厂区,运输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道路扬尘,因道路扬尘不易收集、处理,因此本次评价要求运输车辆密闭型良好,运输时使用苫布覆盖,限速行驶,运输道路路面硬化,洒水抑尘、定期清扫,进出场车辆需通过车辆冲洗平台等措施减少道路扬尘对大气的污染,可有效减缓道路扬尘对环境的污染,措施可行。(4)活性炭吸附装置本项目危废暂存间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活性炭吸附装置利用活性炭的多孔结构。活性炭内部有大量微小的孔隙,这些孔隙提供了巨大的比表面积。当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层时,废气中的有机污染物(如苯、甲苯、二甲苯等挥发性有机物)、异味分子等会被吸附在活性炭的孔隙表面,从而使排出的气体达到环保排放标准。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有机废气收集治理设施(焚烧、吸附、催化分解、其他),其他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生物滤塔、洗涤、吸收、燃烧、氧化、过滤、其他)等”因此,措施可行。3、排气筒基本信息表4-1项目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污染源名称编号污染物排气筒高度(m)排气筒内径(m)地理坐标烟气温度(℃)破碎、筛分粉尘、落料粉尘DA001颗粒物200.7E106°56′2.043″N39°20′37.162″常温危废暂存间废气DA002非甲烷总烃150.5E106°56′5.558″N39°20′36.390″常温4、废气污染源监测计划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钢铁工业及炼焦化学工业》(HJ878-2017),并结合项目运营期间污染物排放特点,制定本项目的污染源监测计划,建设单位需保证按监测计划实施。监测分析方法按照现行国家、部颁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表4-2项目运营期污染源监测计划监测因子监测点位监测频率执行标准颗粒物非甲烷总烃DA001DA0021次/年1次/年《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2024)中表6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标准限值颗粒物DA0011次/季度《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2024)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厂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厂房外监控点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1次/年《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1次/年5、废气污染物排放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评价范围500m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项目破碎、筛分粉尘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浓度为8.5mg/m3,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2024)中表6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危废暂存间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为0.0017mg/m3。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可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2024)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标准限值。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接受。表4-3废气污染物产排污情况及处理措施一览表序号生产单元废气产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污染物产生情况排放形式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情况执行标准产生量t/a产生速率kg/h工艺名称或方式处理效率是否为可行技术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G1原料装卸装卸扬尘TSP1026.135427.56无组本项目原料的装卸均在全封闭大棚内,原料库采用两台雾炮进行洒水抑尘密闭措施控制效率为99%,洒水抑尘控制效率为74%2.671.11《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2024)厂界无组织粉尘执行表7G2原料堆存堆存扬尘TSPG3受料坑卸料扬尘TSP472.22196.76无组本项目受料坑卸料在全封闭大棚内,采用雾炮进行洒水抑尘,且受料坑采用半封闭形式,卸料时尽量降低卸料高度。半敞开式措施控制效率为60%,全封闭大棚属于密闭式,密闭措施控制效率为99%,洒水抑尘控制效率为74%0.490.204G4破碎筛分破碎筛分粉尘TSP101.542.29无组未被收集的粉尘在全封闭大棚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采用雾炮降尘。密闭措施控制效率为99%0.1020.04有组破碎机、振动筛、辊筛均为密闭设备,各设备呼吸口上方设一台集气罩(共3台),经密闭管道收集后汇聚至一台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按90%,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0.910.3819《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2024)中表6G5下料落料粉尘TSP5010.42有组皮带机落料点均在全封闭大棚内成品库,各落料皮带上方设置集气罩(共10台),并通过密闭管道汇入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落料过程应采用雾炮进行洒水抑尘,降低落料高度的措施。密闭措施控制效率为99%,洒水抑尘控制效率为74%0.450.19无组集气罩收集效率按90%,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0.0130.005《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2024)厂界无组织粉尘执行表7G6产品装卸装卸扬尘TSP730.958101.521无组本项目成品的装卸、堆存均在全封闭大棚内,成品库采用两台雾炮进行洒水抑尘。密闭措施控制效率为99%,洒水抑尘控制效率为74%1.90.79G7产品堆存堆存扬尘TSPG8运输车辆道路扬尘TSP2.10.875无组运输车辆密闭性良好,运输时使用苫布覆盖,限速行驶,运输道路路面硬化,洒水抑尘、定期清扫,进出场车辆需通过车辆冲洗平台80%0.420.175/G9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废气非甲烷总烃0.00010.00004有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90%0.000010.0000040.00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二、运营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本项目运营期生产车间抑尘用水部分由原料或产品吸收,剩余部分自然蒸发,绿化用水自然吸收,道路抑尘用水自然蒸发,因此无废水产生;车辆冲洗用水定期补水,废水不外排;故本项目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根据《行业用水定额》(DB15/T385-2020),职工生活用水量按60L/人·d计,则用水量为360m3/a(1.2m3/d)。生活污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则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88m3/a(0.96m3/d),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氨氮、SS,生活污水经10m3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定期拉运至海南区污水处理厂。表4-4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一览表运营期环境影响和废水类型污染物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a处理效率%排放浓度mg/L排放量t/a排放标准mg/L治理设施排放方式、规律及去向保护措施生活污水288m3/aCODcr4500.13502250.108500化粪池间接排放,不规律连续排放;海南区污水处理厂BOD52500.072401500.072300NH3-N300.00910270.013/SS3000.08670900.043400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1)化粪池本项目设10m3化粪池,混凝土结构,采用一般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主要起到沉淀分离的作用,生活污水从进水管进入化粪池后,由于污水中含有大量粪便、纸屑、病原虫等物质,且悬浮物固体浓度较高,在重力作用下,大颗粒物质会沉降到底层,形成沉渣层。例如,粪便中的较大固体颗粒、泥沙等会逐渐沉淀到池底。在降低同时也会减少部分的CODCr、BOD5、氨氮、动植物油等污染物,根据水平衡计算,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8m3/d,因此生活污水可在化粪池中储存10d左右,容积符合项目需求。3、污水处理厂依托可行性分析根据《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南产业园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中关于园区污水处理厂的相关内容,污水处理厂概况如下:园区污水处理厂位于乌海海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来峰园区西南部,主要处理海南主城区、公乌素镇、西水办事处等区域生活污水和西来峰项目区生活污水、各类型工业废水。占地面积为67620.8m2。2007年根据实际情况建设了一条日处理污水量为5000t/d,处理工艺采用Carrousel氧化沟法;2009年扩建日处理污水量为3万t/d,两条1.5万t/d污水处理线,处理采用水解酸化+A2O生物处理+混凝沉淀过滤工艺;因经济危机等原因,园区内企业多为停产或减产状态,园区污水量也未达到预计废水量,故该项目直至2016年5月建设完成1条日处理污水量为1.5万t/d处理线,随着污水处理工艺日渐成熟,加之园区发展迅速、化工企业逐年增多,工业废水量加大的同时,废水水质变化较大,因此在2016年7月对污水处理工艺进行技术改造,2018年4月投入运行,针对工业废水增加了预处理工艺(粗、细格栅+调节池(催化氧化)+混凝初沉+气浮+中间水池),并对原处理工艺“水解酸化+A2O生物处理+混凝沉淀过滤工艺”进行了优化调整,主要在一级生物处理工艺增加了一级好氧,在二级生物处理工艺增加二级好氧,在深度处理工艺增加了高级氧化和生物滤池,并且对部分使用寿命到期、处理效果不佳的设备进行了更换,使得其处理效果更好,出水能够长期稳定达标。处理后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送厂区内再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作园区及城区内绿地绿化或回用于园区企业。根据2023年园区污水处理厂各企业日进水量统计可知污水处理厂日均进水量约10000吨,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达标率为100%。园区污水处理厂不存在污水直排、超标排放情况。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尚有约5000t/d的余量,可满足园区近期入驻企业污水排放量要求,二期规划预留污水处理厂位置。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96m3/d,因此该污水处理厂剩余废水容纳量接纳本项目生活污水是可行的。本项目排放的生活污水不会对污水处理厂造成大的影响。4、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均得到合理处置,处理工艺可行,去向可行,因此,项目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三、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噪声源强及治理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机械噪声和运输噪声,机械噪声破碎机、筛分机、风机、泵类等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保养、维护、隔声降噪。运输噪声采用性能良好的运输车辆,控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详见下表。表4-5设备噪声声源一览表噪声源数量(台)声级dB(A)隔声措施预计降噪dB(A)采取措施后噪声源强dB(A)破碎机180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保养、维护、隔声降噪2555筛分机1902565水泵5902565风机2852560洒水车480采用性能良好的运输车辆,控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2565装载机48525602、噪声达标排放分析(1)预测模式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2021)中工业噪声预测模式。①单个室外点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计算基本公式如已知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预测点位置的倍频带声压级Lp(r)可按公式(1)计算:式中:Lw—倍频带声功率级,dB;Dc—指向性校正,dB,对辐射到自由空间的全向点声源,为0;倍频带衰减,dB;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Aatm—大气吸收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Agr—地面效应吸收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Abar—声屏障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Amisc—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如已知靠近声源处某点的倍频带声压级Lp(r0)时,相同方向预测点位置的倍频带声压级Lp(r)可按公式(2)计算:预测点的A声级LA(r),可利用8个倍频带的声压级公式(3)计算式中:LPi(r)—预测点(r)处,第i倍频带声压级,dB;△Li—第i倍频带的A计权网络修正值,dB;在不能取得声源倍频带声功率级或倍频带声压级,只能获得A声功率级或某点的A声级时,可按公式(4)做近似计算:A可选择对A声级影响最大的倍频带计算,一般可选中心频率为500Hz的倍频带估算。②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方法设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分别为LP1和LP2。若声源所在室内声场为近似扩散声场,则室外倍频声压级可按以下公式近似求出:式中: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的隔声量,dB。③有限长线声源(7)④噪声贡献值计算:设第i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i,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i;第j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j,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j;则拟建工程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为(Leqg):(8)式中:tj—在T时间内j声源工作时间,s;ti—在T时间内i声源工作时间,s;T—用于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s;N—室外声源个数;M—等效室外声源个数。(2)预测结果本次环评中为了更准确、快速地进行噪声预测分析,采用了宁波环科院六五软件工作室开发的EIAN2.0噪声预测评价软件。预测点高度为15m。预测区内测算点的间隔为25m。坐标原点为厂界西南处,原点以东方向为ⅹ轴正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治理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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