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件生产加工及涂装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5)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27日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1月27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2025年11月27日-2025年12月3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建省环境保护厅或者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8-72247567260017(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真:0598-7222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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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件名称(全文详见附件)
文号
发文时间
1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大田辉达铸件生产加工及涂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明环评田〔2025〕14号
2025年11月2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铸件生产加工及涂装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