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招标采购公告(盐城市金程置业有限公司2025)


起拍价 :¥950000
开拍时间 : 2025-11-29 10:00:00
标的类型 : 住宅用房
详细地址 : 金诚福邸28号楼104室
所属机构 :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号 : (2021)浙0110执8378号
拍卖平台 : 淘宝网
评估价 : 950000

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
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金诚福邸28号楼104室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1)浙0110执8378号

不动产权证号
苏(2024)射阳县不动产权第0000704号

标的所有人
盐城市金程置业有限公司

标的现状
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辅助用房

权利性质
出让/商品房

是否已腾空


租赁情况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

抵押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
建筑面积
230.14平方米

标的物估值
评估价
167.91万元(本次拍卖包括室内固定装修,不包括可移动的家具、家电设备等)

费用总价
以实际产生为准

其他费用情况
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变卖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1月29日10时至2026年1月28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71——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金诚福邸28号楼104室
不动产权证号:苏(2024)射阳县不动产权第0000704号,建筑面积230.14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辅助用房,权利性质为出让/商品房,登记日期:2024年1月15日。
起 拍 价:95万元,变卖预交款:95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157-1060或登陆搜索并访问www.laipaiya.com“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看样。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
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水、电、物业管理费及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拖欠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买受人在缴纳税费之前需与法院确认。
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电话:0571-89276691。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10日内付清,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收款银行: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收款账号:6228580199905494737
(为了即时到账,请通过银行汇款或网银转账交纳拍卖余款,不建议通过支付宝付余款。)
2、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来拍法服辅助机构是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一、竞买人需申请贷款的,在本院拍卖公告发布后10日内,自行向以下4家银行咨询申请贷款:(特别提醒:因银行贷款业务区域限制,以下银行可能无法提供贷款服务,请竞买人自行确认)
1、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罗勇(个人)15868107342、张婷(公司)15268558771;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联系人:马晓鲁、夏莹、谢丹0571-8623****;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联系人:蔡旖佳(个人)15158008345、0571-89575566;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联系人:李腾云13732234782,0571-86221638,张萍1507041450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1-8624539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71-8927669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变卖须知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住房竞买的,请事先确认住房所在地是否已发布相关限购政策,若因限购却无购房资格参与竞买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两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两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10日内付清,缴清拍卖剩余价款后联系法院(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西158号,联系人管法官:0571-86245390)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到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
七、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八、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71-8624539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71-8927669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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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盐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