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标准车位使用 标准车位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25)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关于天津市宁河区桥北新区津榆公路以北御湖园地下车库770个标准车位使用权的变卖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2月13日10时至2026年2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法院账户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22/08)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天津市宁河区桥北新区津榆公路以北御湖园地下车库770个标准车位使用权。本院已查封上述车位,上述车位现登记在公司名下,且有抵押登记信息,具体信息详见评估报告。
已知瑕疵说明:无法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成交后需进行现场交付,适用原使用权人与开发商、物业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物业公司主张部分车位存有租赁,经本院通知后未提交书面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等材料,截至本变卖公告发布时租赁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认定;截至本变卖公告发布之日,未能调查到物业费等是否欠费;具体瑕疵以实物现状为准。
变卖价:23000000元,保证金:2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变卖结束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智通拍辅(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工作,本院不组织统一看样,咨询电话:400-990-3310(智通拍辅(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三、产权转移的税费承担方式:变卖财产产权转移产生的税费(仅限税务和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收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依照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需先行垫付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属于被执行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部分,买受人可持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向人民法院申请从变卖款中予以发还;房屋类税费计算方式请参考附件《房屋交易税费计算参考表》自行核算(仅作参考,最终以税务和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核算为准)。
水、电、气、热、物业等欠费不属于因网络司法变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本次变卖不予处理。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真伪或者品质等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司法变卖房产受限购政策约束:(一)竞买人参与竞拍前,应当按照房屋所在地购房资格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确认自身具备购房资格;(二)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缴纳保证金后视为自愿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三)变卖成交后、人民法院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因买受人在房屋所在地不具备购房资格的,该次司法变卖无效,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四)竞买人自身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参与竞拍,恶意竞价导致严重影响司法变卖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五)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买受人悔拍的,需买受人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鑫盛商务园1号楼)签署确认悔拍笔录。
五、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六、执行依据法律文书号:(2023)津0116民初24192号民事判决书。
七、尾款支付方式:尾款应在竞价倒计时结束后7个自然日内(含成交当天)缴纳,逾期视为悔拍,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物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系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举报监督电话:022-6630623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3116080368(智通拍辅(天津)科技有限公司)、022-65270606(拍卖组)、022-66382750(承办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2025年11月2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标准车位使用 标准车位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