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位 户外广告位置 户外广告招标采购公告(广州产权交易所2025)



挂牌开始日期:2025-11-28 00:00:00

挂牌截止日期:2025-12-25 17:00:00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GZ2025TF1027773

标的名称
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东477号诺德博荟12个户外广告位置[点位编号:NC16(G:01-G:06),NC16(G:08-G:13)]使用权公开出让
挂牌价
40,380.00元

资产概述
-

户外广告基本信息

标的状态
正在运作

其他情况说明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5-11-28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延牌规则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分期支付1、交易价款中,应由财政取得10 %,出让方取得90 %。 2、受让方应当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30日内一次性缴清出让收入中应缴财政款项,按与出让方签订的《广州市户外广告位置使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应付出让方的价款(如有)。 3、受让方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其交易保证金转为应支付财政价款的一部分,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按照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开具的《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缴入政府的财政专用账户。 4、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缴纳全部应缴财政款项的,不足部分由受让方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通过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转账至意向方在广州产权交易所(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补足应缴价款余额。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根据成交结果进行候选受让方公示。二、受让方应在公示期满(未收到异议之情况下)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三、受让方需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成交金额人民币10000(含)万元以下的部分收取成交金额的0.8%,成交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部分收取成交金额的0.4%,单宗项目收费不低于人民币2000元(即,按前述收费标准计算得出的交易服务费金额若低于人民币2000元,应以人民币2000元计)。四、受让方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清出让收入中应缴财政款项,并与出让方签订《广州市户外广告位置使用合同》,报送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备查,逾期未缴清出让收入中应缴财政款项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五、受让方须按公告的要求与出让方签订《广州市户外广告位置使用合同》。六、出让方认为需要设定的其他条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标的情况:点位名称-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东477号诺德博荟户外广告位置,点位编号NC16(G:01-G:06),NC16(G:08-G:13) ,数量12块 ,规格:估算尺寸为NC16(G:01-G:03):8.46m×6.6m=55.83㎡,NC16(G:04):12.32m×5.12m=63㎡,NC16(G:05):9.75m×12.84m=125.19㎡ ,NC16(G:06):14.5m×9.5m=137.75㎡、NC16(G:08-G:10):7.5m×7.9m=59.25㎡、NC16(G:11):12.32m×7.2m=88.7㎡ ,NC16(G:12):3.2m×12.7m=40.64㎡,NC16(G:13):11.92m×5.32m=63.41㎡;广告面积853.25㎡。所在路段: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东;使用年限最长至2025年12月31日。二、标的具体位置、工艺形式等规划要求信息见附件《番禺区户外广告设置实施方案(2022-2025)》。三、公益广告投放。受让方应按《番禺区户外广告设置实施方案(2022-2025)》的要求:按要求比例设置或播放公益广告。如因政府工作有专项需求的,受让方应全力配合政府部门组织广告投放。四、广告位以现状交付使用,受让方负责经营该广告位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广告设施的升级改造、建设、租赁、维修、管理、水电、税、费等均由受让方另行承担。五、受让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和政府部门规定自行办理了发布广告所需的一切许可和批准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户外广告设置证》),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并确保该等许可和批准在租赁期内持续有效。出让方协助提供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证》所需的应由出让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六、原则上广告位发布的品牌必须为知名品牌,不得在广告位上发布其他购物中心、百货公司、写字楼、酒店等出让方及其关联公司的竞争对手的广告、电商平台、整形类的广告;医药及保健品类的广告投放比例不超过两块广告牌;广告画面需提交出让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七、受让方应严格按照《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73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的规定做好广告位的安全与维护工作、履行相应的安全维护管理责任,包括并不限于建立相关制度、组织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每年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广告位进行安全评估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等,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负责承担。八、广告位编号A8【点位NC16(G:06)】及编号A14【点位NC16(G:05)】的使用权可能因产权方运营调整需要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被随时收回,具体回收时间将提前30天书面通知随即生效。九、关于广告位编号:A9【点位:NC16(G:12),附图三】的使用权安排,根据租赁商务条款约定,作为租赁条件的组成部分,该广告位将授予附属商铺租赁方在租赁期间免费使用,使用期限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33年10月31日止,共计八年。十、承租方需完成已发生未结束的广告位租赁合同。十一、承租方需对商场内商户设置租赁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商场内商户享优先租赁权。十二、、受让方应严格按照与转让方所签订《广州市户外广告位置使用合同》(合同版本见附件)的约定,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的义务。十三、如本标的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满足条件的意向方,则终止交易程序,出让方收回标的。十四、其他出让方根据项目情况应披露的信息。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如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资格且缴纳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网络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不允许

序号
资格条件
递交材料清单
报名材料参考格式

1
意向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参与本次出让。
1.意向方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适用于法人/非法人组织)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doc

2.授权委托证明书(需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doc

2
意向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广告业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广告设计、制作、发布等。
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http://cri.gz.gov.cn )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经营范围”结果书面文件并盖公章。

3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并盖公章。

保证金缴纳规则

保证金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6,500元。

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交纳方式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

保证内容
一、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后,该受让方应按公告、交易须知的规定与出让方和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二、受让方应按本项目公告、交易须知、《成交确认书》的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其他相关义务。三、受让方应按本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的规定与出让方签署《广州市户外广告位置使用合同》。

处置方法
一、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意向方通过资格审核后,意向方交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二、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所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三、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后,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四、受让方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其交易保证金转为应支付财政价款的一部分。

委托方信息

委托方名称
广州市鹏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番禺分公司

委托方申请与承诺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贵所按公告的内容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委托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提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上述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叶小姐、郭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96100-652、96100-780

公开附件材料

公开附件材料

意向书(版本).doc

承诺书(版本).docx

《番禺区户外广告设置实施方案(2022-2025)》.pdf

广州市户外广告位置使用合同(版本).pdf

特别声明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交易各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意向方如对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模板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_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_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_____年龄: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模板2授权委托证明书兹授权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代表我单位办理*********户外广告项目公开出让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递交、签收领取相关文件,……(按需补充)。有效期限:202*年*月*日至202*年*月*日附:代理人性别:*年龄:**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单位社会信用代码: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授权单位:(盖章)被授权人:(签名)日期:202*年*月*日受让意向书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现就贵所组织的交易编号为的项目提出受让意向如下:一、意向受让方基本情况:1.企业名称:2.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二、受让标的:本公司承诺提交的附件资料真实、完整、有效。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4.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证明文件(如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5.承诺书,承诺书内容见附件。注:意向方须对上述所提交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性负责。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须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意向受让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年月日承诺书(参考格式)致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我单位为,将依法参与(交易编号为:)项目,我方知悉并郑重承诺以下事项:(一)意向受让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三)我方承诺,完全响应《广州市户外广告位置使用合同》(版本)。特此承诺。意向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番禺区-汉溪大道东点位编号:NC16(X:01-14)现状基本信息区位图现状图所在地址汉溪大道东477号大道所在建筑名称诺德博荟广告所在位置建筑楼体墙面工艺形式01-03灯箱广告:04LED广告规格()估算尺寸为01-03(8.46mx6.6m=55.83m)04(12.32m×5.12m=63m)照明01-03内发光:04自发光主要问题点位编号:NC16(G:01-14)规划图规划控制要求010203政策分区优化区规划措施拆除提档保留新增规定性控制要素所在建筑位置建筑楼体墙面广告内容类型商业/公益工艺形式01-03建议以灯箱广告等形式为主:04建议以LED广告为主规格(m)01-03(8.46m×6.6m=55.83m)04(12.32mx5.12m=63m)(以上为估算尺寸,参考规划图纸位置,以实际尺寸为准)指导性控制要素材料01-03建议以高清灯箱布为主:04建议以LED电子显示屏为主色彩宜采用与建(构)筑物主色调相呼应或接近的颜色,色彩应用应与城市其它环境构成要素相协调。照明主次分明、整体协调。照明设施的布置与安装应确保安全,与建筑照明统一,做到招牌位置及形式引导品牌墙式店招牌匾、有专用出入口的店招牌匾、无专用出入口的店招牌匾、楼名招牌设置通则户外广告和招牌不得影响被依附载体的使用功能,不得在建筑物(含裙楼)楼顶设置,不得影响交通、消防安全,不得影响通风采光的窗户,不得危及建(构)筑物安全(包括结构安全、外立面安全和玻璃幕墙安全)。nn/nllnn557番禺区-汉溪大道东点位编号:NC16(X:01-14)区位图现状图所在地址现状基本信息汉溪大道东477号汇智二路所在建筑名称诺德博荟发化广告所在位置建筑楼体墙面工艺形式05-06灯箱广告:07喷绘广告规格(m)估算尺寸为05(9.75mx12.84m=125.19m)06(14.5m×9.5m=137.75m)07(2.1mx15m=31.5m)照明主要问题点位编号:NC16(G:01-14)规划图规划控制要求政策分区优化区规划措施拆除提档保留新增规定性控制要素所在建筑位置建筑楼体墙面广告内容类型商业/公益工艺形式05-06建议以灯箱广告等形式为主:07建议以喷绘广告为主规格(m)05(9.75mx12.84m=125.19m)06(14.5m×9.5m=137.75m)07(2.1mx15m=31.5m)(以上为估算尺寸,参考规划图纸位置,以实际尺寸为准)指导性控制要素材料05-06建议以高清灯箱布为主:07建议以高清喷绘布为主色彩宜采用与建(构)筑物主色调相呼应或接近的颜色,色彩应用应与城市其它环境构成要索相协调。照明照明设施的布置与安装应确保安全,与建筑照明统一,做到主次分明、整体协调。招牌位置及形式引导品牌墙式店招牌匾、有专用出入口的店招牌匾、无专用出人口的店招牌匾、楼名招牌设置通则户外广告和招牌不得影响被依附载体的使用功能,不得在建筑物(含裙楼)楼顶设置,不得影响交通、消防安全,不得影响通风采光的窗户,不得危及建(构)筑物安全(包括结构安全、外立面安全和玻璃幕墙安全)mninlln558MPLEMENTATIONPLANOFOUTDOORADVERTSEMENTSETTINGINPANYUDIST番禺区-汉溪大道东点位编号:NC16(X:01-14现状基本信息区位图现状图所在地址汉溪大道东477号商大汇智09所在建筑名称诺德博荟:广告所在位置建筑楼体墙面工艺形式08-10、12灯箱广告:11LED广告规格(m)估算尺寸为08-10(7.5m×7.9m=59.25m)11(12.32m×7.2m=88.7m)12(3.2mx12.7m=40.64m)照明08-10、12内发光;11自发光主要问题点位编号:NC16(G:01-14)规划图规划控制要求0809政策分区优化区规划措施拆除提档保留新增规定性控制要素所在建筑位置建筑楼体墙面广告内容类型商业/公益工艺形式08-10、12建议以灯箱广告等形式为主:11建议以LED广告为主规格(m)08-10(7.5m×7.9m=59.25m)11(12.32m×7.2m=88.7m)12(3.2mx12.7m=40.64m)(以上为估算尺寸,参考规划图纸位置,以实际尺寸为准)指导性控制要素材料08-10、12建议以高清灯箱布为主:11建议以LED电子显示屏为主色彩宜采用与建(构)筑物主色调相呼应或接近的颜色,色彩应用应与城市其它环境构成要索相协调。照明照明设施的布置与安装应确保安全,与建筑照明统一,做到主次分明、整体协调。招牌位置及形式引导品牌墙式店招牌匾、有专用出入口的店招牌匾、无专用出入口的店招牌匾、楼名招牌设置通则户外广告和招牌不得影响被依附载体的使用功能,不得在建筑物(含裙楼)楼顶设置,不得影响交通、消防安全,不得影响通风采光的窗户,不得危及建(构)筑物安全(包括结构安全、外立面安全和玻璃幕墙安全)。nnlnlln559番禺区-汉溪大道东点位编号:NC16(X:01-14)现状基本信息区位图现状图所在地址汉溪大道东477号汇智二路所在建筑名称诺德博荟广告所在位置建筑楼体墙面工艺形式喷绘广告规格()估算尺寸为13(11.92m×5.32m=63.41m)照明—主要问题—点位编号:NC16(G:01-14)规划图规划控制要求政策分区优化区规划措施拆除提档保留新增规定性控制要素所在建筑位置建筑楼体墙面广告内容类型商业/公益工艺形式建议以喷绘广告等形式为主规格(m)13(11.92m×5.32m=63.41m)(以上为估算尺寸,参考规划图纸位置,以实际尺寸为准)指导性控制要素材料建议以高清喷绘布为主色彩宜采用与建(构)筑物主色调相呼应或接近的颜色,色彩应用应与城市其它环境构成要索相协调。照明照明设施的布置与安装应确保安全,与建筑照明统一,做到主次分明、整体协调。招牌位置及形式引导品牌墙式店招牌匾、有专用出入口的店招牌匾、无专用出入口的店招牌匾、楼名招牌设置通则户外广告和招牌不得影响被依附载体的使用功能,不得在建筑物(含裙楼)楼顶设置,不得影响交通、消防安全,不得影响通风采光的窗户,不得危及建(构)筑物安全(包括结构安全、外立面安全和玻璃幕墙安全)。n/nu560番禺区-汉溪大道东点位编号:NC16(X:01-14)现状基本信息区位图现状图所在地址所在建筑名称汉溪大道东477号德博荟汇智二广告所在位置独立落地式工艺形式LED广告规格(m)估算尺寸为14(3mx3m=9m)照明主要问题点位编号:NC16(G:01-14)规划图规划控制要求政策分区优化区规划措施拆除提档保留新增规定性控制要素所在建筑位置独立落地式广告内容类型商业/公益工艺形式建议以LED广告等形式为主规格(m)14(3m×3m=9m)(以上为估算尺寸,参考规划图纸位置,以实际尺寸为准)指导性控制要素材料建议以LED电子显示屏为主色彩宜采用与建(构)筑物主色调相呼应或接近的颜色,色彩应用应与城市其它环境构成要索相协调。照明照明设施的布置与安装应确保安全,与建筑照明统一,做到主次分明、整体协调。招牌位置及形式引导品牌墙式店招牌匾、有专用出入口的店招牌匾、无专用出入口的店招牌匾、楼名招牌设置通则顶设置,不得影响交通、消防安全,不得影响通风采光的窗户,不得危及建(构)筑物安全(包括结构安全、外立面安全和玻璃幕墙安全)。mnlnlLnn561合同格式(参考版本)广州市户外广告位置使用合同甲方(出让方):广州市鹏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番禺分公司乙方(受让方):鉴于:1.《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广州市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管理办法》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公告场地或者国有全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以及事业单位所有的建(构)筑物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公开出让的有关规定。2.广州市番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交所”)负责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出让工作的具体实施及公开交易工作。广交所于年月日就上述广告位置使用权出让项目组织交易。3.甲方为本合同所出让广告位置使用权的出让方,并保证对广告位置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或处分权)。4.乙方参与上述项目的公开出让交易,并被确认为本合同项下广告位置使用权的受让方,成交价格为元。第1页共14页现甲、乙双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以兹信守。第一条合同标的1.1本合同项下户外广告位置的使用权具体信息如下: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东477号诺德博荟[点位编号:NC16(G:01-G:06),NC16(G:08-G:13)]的使用权,具体数量为12块。面积规格:广告面积853.25m,估算尺寸为NC16(G:01-03):8.46mX6.6m=55.83m²NC16(G:04):12.32m×5.12m=63m²NC16(G:05):9.75m×12.84m=125.19m²NC16(G:06:14.5m×9.5m=137.75m²NC16(G:08-10):7.5m×7.9m=59.25m²NC16(G:11):12.32m×7.2m=88.7m²NC16(G:12):3.2m×12.7m=40.64m²NC16(G:13):11.92m×5.32m=63.41m²【以上尺寸为估算尺寸,参考规划图纸位置,以实际尺寸为准】o规划工艺形式:NC16(G:01-03)、NC16(G:06-10)NC16(G:12)为挂墙灯箱,NC16(G:04)和NC16(G:11)为LED屏,NC16(G:05)为画报。公益广告发布要求:按《户外广告点位管理图则》的要求:第2页共14页按要求比例设置或播放公益广告。如因政府工作有专项需求的,受让方应全力配合政府部门组织广告投放。其他需要说明的信息:1.广告位以现状交付使用,受让方负责经营该广告位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广告设施的升级改造、建设、租赁、维修、管理、水电、税、费等均由受让方另行承担。2.受让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和政府部门规定自行办理了发布广告所需的一切许可和批准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户外广告设置证》),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并确保该等许可和批准在租赁期内持续有效。出让方协助提供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证》所需的应由出让方提供的文件资料。3.原则上广告位发布的品牌必须为知名品牌,不得在广告位上发布其他购物中心、百货公司、写字楼、酒店等出让方及其关联公司的竞争对手的广告、电商平台、整形类的广告;医药及保健品类的广告投放比例不超过两块广告牌;广告画面需提交出让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4.受让方应严格按照《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73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的规定做好广告位的安全与维护工作、履行相应的安全维护管理责任,包括并不限于建立相关制度、组织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每年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广告位进行安全评估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等,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负责承担。第3页共14页5.广告位编号A8【点位NC16(G:06)】及编号A14【点位NC16(G:05)】的使用权可能因产权方运营调整需要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被随时收回,具体回收时间将提前30天书面通知随即生效。6.关于广告位编号:A9【点位:NC16(G:12),附图三】的使用权安排,根据租赁商务条款约定,作为租赁条件的组成部分,该广告位将授予附属商铺租赁方在租赁期间免费使用,使用期限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33年10月31日止,共计八年。7.承租方需完成已发生未结束的广告位租赁合同。8.承租方需对商场内商户设置租赁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商场内商户享优先租赁权。9.受让方应严格按照与转让方所签订《广州市户外广告位置使用合同》(合同版本见附件)的约定,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的义务。。1.2合同期限:本合同所涉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使用期限自年月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最长不超过《番禺区户外广告设置实施方案》所设定的规划期限。1.3标的用途:由乙方进行广告经营和发布。第二条合同价款万元整2.1合同标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小写:¥.00元)。第4页共14页2.2上款约定的合同价款仅为乙方取得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广告位置使用权的价款。乙方经营该广告位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广告设施的升级改造、建设、租赁、维修、管理、水电、税、费等均由乙方另行承担。第三条支付事宜3.1合同价款由政府财政取得其中,即人民币元整(小写:¥.00元);甲方取得其中%,即人民币_元整(小写:¥.00元)。3.2乙方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向政府财政支付合同价款,同时乙方应当按照下列第(1)种方式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1)一次性支付: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2)分期付款:乙方按月/季度/年支付合同价款。在每月/季度/年的第天,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合同价款人民币万元整(小写:¥/.00元)。3.3乙方应向财政支付的%价款,由广交所根据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开具的《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从乙方在参与项目交易过程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中直接划转,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缴纳全部应缴财政款项的,不足部分由乙方向广交所资金监管账户补足。3.4电费保证金。第5页共14页3.4.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缴纳电费保证金3000元。户名:广州市鹏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番禺分公司账号:360202440920133666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南支行3.4.2广告电费部分由乙方按实际使用电量向管理部门支付。3.5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以下资金监管账户交纳合同价款的50%为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万元整(小写:¥.00元):户名:广州市鹏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番禺分公司账号:360202440920133666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南支行待本合同履行完毕(且乙方无违约行为)后10日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返还乙方。第四条交付4.1本合同已签订,且乙方按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履约保证金、电费保证金等费用(如有)]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发出移交通知书。自移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甲方应将本合同所约定的广告位置交付给乙方。如因乙方逾期支付上述款项给甲方,致使广告位置的交付迟于合同约定的使用起始日的,乙方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仍应按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使第6页共14页用期起始日起计付合同价款。4.2甲方向乙方交付广告位置,双方应签署移交确认书。乙方须对广告设施进行改造、建设,使其符合《番禺区户外广告设置实施方案》要求后方可发布广告。4.3乙方对广告设施的升级改造、建设、维修等应在双方签署移交确认书后,向甲方提交相关方案并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实施。第五条合同期限5.1乙方受让广告位置使用权的期限,即本合同期限为自202_年月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乙方在按本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合同价款(履约保证金、电费保证金等费用),且正式接收广告位置后,方可发布广告。5.2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提前解除之日起10日内,乙方应全部撤除其在该广告位置发布的广告,将广告位置及其发布设施交还甲方,乙方使用期间广告位置及其发布设施损坏的,乙方应于交还前维修至当时合理使用的状况,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接收,并从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提前解除之日起第10日开始向乙方收取占用费,占用费标准按本合同第9.4款约定的方法计算。第六条双方责任6.1甲方责任6.1.1按本合同第4.1款约定交付广告位置予乙方。6.1.2在乙方向相关行政部门办理本合同标的广告位置第7页共14页的广告发布登记报批手续过程中,甲方有责任协助提供应由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6.1.3甲方保证其对广告位置拥有完全合法的使用权(或处分权),并保证广告位置能够安全、稳定地移交使用;6.1.4合同期内,如因城市规划、市政交通建设或管理需要调整本合同广告位置的,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双方按调整后的点位履行本合同,甲方不负违约责任。6.2乙方责任6.2.1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履约保证金、电费保证金)、广告电费等费用,依法缴纳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6.2.2乙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所涉及的户外广告位置时,须按照《第二批传统商业街区户外广告设置实施方案》规定。6.2.3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证。6.2.4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广东省、广州市地方性规章制度和本合同约定经营、发布广告。6.2.5广告投放内容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甲方的要求;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损坏政府和甲方的形象:原则上发布的广告品牌必须是知名品牌,本土品牌优先考虑。6.2.6应对广告位置的广告设施设备工艺及其它设施进行必要且科学的维护,以保证其安全、正常使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负责广告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费(包括检修及维护第8页共14页等)。由乙方建设或加装的设备设施,其安全稳定性及管理维护费用由乙方负责。6.2.7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广告投放时间要求在上述广告位置发布广告。广告位置不得无故空置,如上述广告位置空置,应按政府有关规定发布公益广告,并承担所有费用。6.2.8公益广告投放。乙方应按《番禺区户外广告设置实施方案》要求投放公益广告,具体见本合同1.1条款。如因政府工作有专项需求的,乙方应全力配合政府部门组织广告投放。6.2.9乙方应承担因使用广告位置设备设施及其它相关配套设施所产生的一切责任。6.2.10如遇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或极端事件政府需要发布信息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政府部门进行调整,且不得提出赔偿要求。6.2.11乙方以其自身的名义及资产独立经营广告位置、发布广告,并以其自身名义及资产承担经营广告位置所产生的一切风险,享有经营广告位置带来的一切收益,其风险及收益均与甲方无关。6.2.12乙方经营本广告位置、发布广告,应保证甲方不会遭到任何第三方就侵犯其人身、财产、商标、专利、专有技术、著作权等侵权指控。6.2.13乙方应保证甲方免于受到任何由乙方及其雇员第9页共14页的错误、疏忽或其他行为带来的任何人身、财产事故或损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损害。第七条权权利限制7方不得以广告位置使用权及乙方在本合同中的相关权益设置任何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或他项权利。第八条保险8.1乙方应就该广告位置及其经营购买相应的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商业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8.2乙方所购买保险应涵盖上述广告位置及全部合同期限。8.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购买保险的合同复印件备查。第九条违约责任9.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4.1款约定如期交付广告位置和/或者广告设施予乙方,每逾期1日,按成交价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天,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将已收取的合同价款(扣除已使用期限)、和电费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违约金计算至甲方足额退款之日止。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因甲方违约而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的申请文件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应将履约保证金原路无息退还给乙方。9.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向甲方如期足额支付合同价款的,每逾期1日,按当期应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第10页共14页并收回广告位置。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向甲方如期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交付广告位置。逾期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按照本合同第9.4项处理。9.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6.2项的其他约定或者违反本合同第6.2.12、6.2.13、第七条的约定,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责赔偿全部损失并要求乙方就其违约行为按合同价款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优先扣除上述费用。如果乙方在甲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之日起10天内,仍然不能改正或消除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第9.4项处理。9.4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交付的本合同价款「所有保证金(包括履约保证金和电费保证金)]均不再退还且不抵作乙方因违约而须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乙方应自收到提前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将广告位置按甲方向乙方移交时的原状交还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每日支付广告位置占用费。占用费计算方式如下:占用费=广告位置使用权成交价÷使用期限具体自然日×3×占用天数。甲方收回该广告位置及使用权后交政府重新组织公开出让,如再次交易成交价低于本合同价款,则乙方应补偿甲方和政府此差价及再次组织出让的费用。9.5由于甲方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提前解除的,第1页共14页合同价款计算至合同解除之日。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实际损失。第十条广告位置的返还10.1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投入的广告位置装修、改造所形成的添附物和不动产无偿归甲方所有;10.2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之日起10日内完成以下事项,并按照当时合理使用的状况将广告位置返还给甲方:10.2.1乙方应将使用广告位置范围内乙方自有的、拆离不影响后续使用的所有的物品、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归属乙方雇员、受托人、工程承建商所有的物品、设施、设备)等动产撤离,但归甲方所有的装修改造形成的附着物除外,废弃物应全部清离现场并打扫干净;10.2.27方应妥善处理乙方与受托人、工程承建商之间涉及与广告位置相关的事宜,确保甲方免因乙方与受托人、工程承建商之间的纠纷而遭受追索或任何其他负面影响;10.3.2乙方逾期迁离或不交还广告位置的,则视为乙方放弃在该广告位置范围内的所有物品、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归属乙方雇员、受托人、工程承建商所有的物品、设施、设备)的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回收广告位置,因处置、清理该广告位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任何第三方对甲方清理物业处置物品的权利主张引起的所有纠纷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进行赔偿。第十一条不可抗力第12页共14页11.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火灾、台风、地震、水灾、规划变更及其他政府行为等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义务的,受影响一方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并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3日内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影响发生后7日内将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核实。11.2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一方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合同的,其不承担违约责任。11.3双方在不可抗力因素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应立即履行合同义务。11.4因为城市规划变更、市政交通建设或管理需要等导致广告位置无法使用的,由此引起的一切补偿、赔偿及费用支出,由甲乙双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二条其他条款12.1甲方有权审查乙方对本合同项下广告位置的设计、建设及施工等是否符合政府部门有关要求。对符合要求的,甲方方可同意实施;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应要求乙方进行调整直至符合要求,且在符合要求前,甲方有权禁止乙方发布任何形式及任何内容的广告。12.2甲乙双方均应对合同期间所获悉的商业秘密、操作技术承担保密义务。除依法必须提供、政府部门工作要求提供的情况以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提供给第三方。12.3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延迟行使或不行使其拥有的第13页共14页或可能拥有的任何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12.4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12.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2.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广交所备案壹份,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备查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规划管理图则甲方:乙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14页共1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户外广告位 户外广告位置 户外广告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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