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材料阻燃膜研发生产招标采购公告(2025)


武安市行政审批局2025年11月28日建设项目环评受理情况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开,索询详情请联系武安市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二股。
 
联系电话:0310-5678516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地点
受理日期

新材料阻燃膜研发生产项目
武安市华茂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邯郸市优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工业园区创业服务中心深圳产业园 10 号厂房
2025年11月28日

武安市华茂光学材料有限公司新材料阻燃膜研发生产项目环评.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新材料阻燃膜研发生产项目建设单位:武安市华茂光学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5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扫描全能王创建打印编号:1763522957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23lce建设项目名称新材料阻燃膜研发生产项目建设项目类别26--053塑料制品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武安市华茂光学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481MAOD9XNQ7W法定代表人(签章)杨贺齐主要负责人(签字)杨贺齐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杨贺齐杨贺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邯郸市优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405MACW.OWY791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茹河云20230503513000000069BH040153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茹河云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结论BH040153董雪瑶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BH065108童安扫描全能王创建北照业扫二维码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用信息公示国家企业信解更多登91130405MACWOWY7917000(副本)副本编号:1进册资本壹佰伍拾万元整名称邯郸市优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3年08月21日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住所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诚信路9号珈鼎大厦11法定代表人河云楼1108号经登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资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水尖防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水文服务。(除依法须经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机关2023年08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http://www.gsxt.gov.cn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扫描全能王创建保虹-华手朝开Y国时并Y森中国并Y中000515000县福日职日822022202:06861229222206862222021合保不准工结兴¥联一张国更的“东出唑奶基Y国并Y花中年牛理来扫描全能王创建I3au8uguausssssyieduiieuuuoIIAug红咖口口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制式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部13011020251119114411险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兹证明经办机构代码:130140参保单位名称:邯郸市优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5MACWOWY791单位社保编号:13201945585经办机构名称:经济开发区单位参保日期:2023年08月21日单位参保状态:参保缴费参保费人数:4单位参保险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有无欠费:无单位参保类型:企业HT该单位参保人员明细(部分/全部)序号姓名社会保障号码本单位参保日期缴费状态个人缴费基数本单位激费起止年月1茹河云******************2023-09-10缴费4007.00202309至2025112董雪瑶******************2023-09-10缴费4007.00202309至202511证明机证明日期:2025年11月19日业务专用章1.证明开具后6个月内有效。本证明加盖印章为电子签章,黑色签章与红色签章效力相同。2.对上述信息有疑义的,可向查询地经办机构咨询,服务电话:12333。口口面验证码:0-19443252879114241扫描全能王创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情况承诺书本单位邯郸市优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405MACWOWY791)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无该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不属于(属于/不属于)该条第二款所列单位;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由本单位主持编制的新材料阻燃膜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涉及国家秘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主持人为茹河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230503513000000069,信用编号BH040153)主要编制人员包括茹河云_(信用编号BH040153)、董雪瑶(信用编号BH065108)(依次全部列出)等2人,上述人员均为本单位全职人员;本单位和上述编制人员未被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限期整改名单、环境影响评价失信“黑名单”。承诺单位(公章)2025年11月19日扫描全能王创建承诺书我单位委托邯郸市优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我单位拟建的“新材料阻燃膜研发生产项目”进行了实地勘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编写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单位承诺对报告编制过程中提供的与项目有关的所有内容,真实有效,如有不符我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本环评报告表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同意全本公开。武安市华茂光学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11月19日扫描全能王创建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新材料阻燃膜研发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509-130499-89-05-322883建设单位联系人杨贺齐联系方式13630866888建设地点武安市工业园区创业服务中心深圳产业园10号厂房地理坐标北纬36°41′52.351″,东经114°15′5.471″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1塑料薄膜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一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武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武工业园区备字〔2025〕17号总投资(万元)600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比(%)5.0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河北武安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机关:/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河北武安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北武安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冀环环评函〔2025〕795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规划范围工业园区总规划面积143.66平方公里,分别为南洺河工业园、青龙山工业园和东部产业新区,形成“一区三园”的发展格局。南洺河工业园集中于南洺河两侧,分为磁山组团、冶陶组团和阳邑组团,规划面积7883.09公顷;青龙山工业园南至309国道、北临北洺河、西至青龙山山脉、东至西二环路,以上泉村为界,分为南区和北区,规划面积3926.67公顷;东部产业新区北至广耀铸业,西至新金钢铁,南至聚隆矿业,东至东二环、南洺河,规划范围2556.22公顷。本项目位于武安市工业园区创业服务中心深圳产业园10号厂房,位于规划中的东部产业新区,属于该规划范围。2、规划定位及产业结构布局工业园区规划定位:按照“以创促建、以建为本、创建结合”的思路,以争创国家级经开区为主攻方向,持续优化投资环境,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加快推进企业自主创新,提升科技创新实力;加快推进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努力推动武安工业园区成为冀中南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京津冀协同发展河北排头兵。园区规划产业结构:立足武安工业园区产业发展基础,以推进新型工业化为主线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挖掘和培育新增长点,规划巩固提升钢铁、装备制造两大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新能源、新材料、循环经济与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健康等未来产业,形成多点支撑、梯次发展竞争力强、武安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东部产业新区包括钢铁深加工产业区、装备制造产业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区、配套物流区;主要发展钢铁及深加工产业、装备制造、转型升级产业(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健康、光伏绿氢、装备制造、建材、家具、食品饮品加工等方向)。本项目位于武安市工业园区创业服务中心深圳产业园10号厂房,位于东部产业新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区;本项目为新材料阻燃膜研发生产扩建项目,属于塑料薄膜制造,属于东部园区内现有企业,符合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规划环评产业布局要求。3、规划用地布局东部产业新区规划工矿用地总面积760.6公顷,占园区总面积的29.75%;规划居住用地92.3公顷,占园区总面积的3.61%;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总面积为55.8公顷,占园区总面积的2.18%;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总面积为128.5公顷,占园区总面积的5.03%;规划交通运输用地总面积为8.2公顷,占园区总面积的10.10%;规划其他用地总面积为1153.5公顷,占园区总面积的45.13%。本项目位于武安市工业园区创业服务中心深圳产业园10号厂房,根据规划用地布局图可知,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东部产业新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区,属于东部产业新区内现有企业,符合园区规划。4、基础设施规划1)供水工程园区规划给水情况:供水依托现有新能源供水厂和远期建设的泉上水厂,其中新能源供水厂远期扩建至规模为3万立方米/天,泉上供水厂建设规模为3.5万立方米/天。园区现状供水情况:东部产业园区现状供水水源包含大洺远水库(含主城区再生水)地表水、南鼓山水源地地下水、周边矿井水,水厂依托城东供水公司、城北供水公司、南鼓山供水公司和新能源供水厂。除新金钢铁、广耀铸业采取城东供水公司、城北供水公司、南鼓山供水公司等多水源联合供水外,其他企业供水依托新能源供水厂。2022年,园区内地表水(含主城区再生水)集中供水量为243.96万立方米/年,地下水集中供水量为106.32万立方米/年、矿井水供水量为350.50万立方米/年。园区供水管网已铺设进厂,项目依托园区供水系统,可以满足项目需求。2)排水工程园区规划排水情况:依托武安市城区及周边农村污水处理厂,规模8立方米/天。园区排水工程现状:①生产废水:区内新金钢铁厂区内设置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可实现全部回用,其他企业废水处理依托武安市水处理有限公司(二厂),出水回用于园区景观、绿化用水等不外排。目前武安市正在建设“城区及周边农村污水处理厂”,该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武安市水处理有限公司(二厂)将停运;②生活污水:曹公泉村、泉上村、安二庄村、大旺村、东长远村的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排入武安市水处理有限公司(二厂)进行处理;清化村、西长远村已全部完成农村厕所改造,通过建设小型化粪池、户外无害化卫生旱厕,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的粪污就地就近就农利用。武安市城区及周边农村污水处理厂位于武安市康二城镇五湖村南,近期设计处理能力为6万m3/d,远期设计处理能力为8万m3/d。收水范围为武安市城区及周边农村产生的生活污水(替代原武安市水处理有限公司一厂和二厂),采用“处理工艺为“预处理+初沉池+生化池+二沉池+磁介质沉淀池+中间提升泵房+臭氧催化氧化池+反硝化滤池”工艺,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满足《子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6-2018)及“邯郸市水污染物暂行排放指标限值A标”。该项目环评已于2023年9月18日取得武安市行政审批局批复(武审投[2023]56号)。该污水处理厂于2025年1月正式启动运行,目前正在调试阶段,预计2025年6月正式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根据武安市发展谋划,该污水处理厂中水将作为城东污水处理厂供水水源,回用于周边大型工业企业生产用水,由于配套的再生水回用管网尚未建设完成,出水暂时排入玉带河,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已取得武安市行政审批局批复([2024]5号)。本项目设备冷却水、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制水机浓水一并排入武安市城区及周边农村污水处理厂处理。3)供热工程园区规划供热情况:以大唐热电厂为热源,工业余热和污水源热泵作为辅助热源。园区供热工程现状:①工业企业:除新金钢铁利用自身余热外,园区内企业用热以电为主,少数企业因工艺需求设置燃气工业炉窑;②生活采暖:园区内创业服务中心已接入市政供热管网,热源为顶峰热电,近期将调整为大唐热电;泉上村和曹公泉村依托新金钢铁余热,其他村庄冬季取暖均采用燃气壁挂炉。大唐武安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武安市矿山镇,具有2×300MW的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间接空冷纯凝式发电机组,配2×110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大唐武安发电有限公司实施“集中供热技术改造项目”,已于2024年1月取得武安市行政审批局核准批复(武审投核字[2024]1号和4号)。项目生产采用电加热,办公室取暖由空调供给,车间由取暖电热锅炉提供热源(取暖电热锅炉依托现有工程)。4)供气工程园区规划供气情况:气源采用天然气,引自现状明星燃气门站和东侧清化储气调峰综合站。保留现状太行大道周边现状明星高压天然气管道、邯武天然气管道。结合规划区内现状DN150~300mm中压管线和规划道路建设DN200~300mm中压燃气管道。园区供气工程现状:园区内天然气由武安城市综合门站供给。项目不涉及使用天然气。5、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与工业园区规划环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1本项目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清单类型环境准入本项目符合性园区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产业及政策准入要求1、禁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和淘汰类、《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的禁止准入类项目入驻;2、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建设规模,重点行业产能控制要求:钢铁行业产能上限为炼铁3025.43万吨/年、炼钢2742.67万吨/年;水泥行业产能上限为熟料363万吨/年;焦炭产能上线为858.8万吨/年;新上“两高”项目应严格落实产能置换政策,并满足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划环评、节能审查、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3、钢铁深加工产业:禁止新建1200立方米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100吨以下炼钢转炉;100吨(合金钢50吨)以下电弧炉;球团竖炉、单机120万吨/年以下的球团设备(铁合金、铸造用生铁球团除外);无配套炼铁、炼钢工序的独立烧结、热轧生产线;4、装备制造产业:禁止新建独立电镀项目;严格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通装〔2023〕40号)相关要求,坚决遏制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盲目发展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防止产能盲目扩张,严禁以铸造和锻压名义违规新增钢铁产能、违规生产钢坯钢锭;5、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禁止建设铅蓄电池、锌锰电池制造项目;6、循环经济与节能环保产业:水泥熟料产能不得突破本次评价划定的产能上线,允许依托现有水泥企业发展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灰岩出露区域禁止建设危险废物处置项目;7、转型升级产业区:禁止新建化工项目;氢能方向仅允许发展电解水制氢(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等绿氢生产项目;食品加工方向禁止发展专业屠宰、化学合成添加剂项目;生物健康方向禁止发展涉及化学反应、发酵的项目。1、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和淘汰类,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的禁止准入类项目;2、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3、本项目不涉及禁止新建的设备及生产线;4-7、本项目不涉及。符合—6—空间布局约束要求1、加强园区内河道管控,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河道滩地,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固废等,禁止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2、存在地下水污染风险隐患的工序或装置应尽量远离地下水弱防渗区布置,因工艺布局确实无法远离的,应采取严格的“可视化”防渗措施;3、将现状村庄和规划居住区作为环境敏感点予以保护,合理控制周边建设项目布局,根据不同的区位特点进行差别化管控;4、对于现有工业企业后续退出及遗留宗地,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地下水环境初步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对于存在超过相关标准要求的,开展详细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活动;5、涉风险物质企业应在建设项目环评、安评阶段进一步详细论证其风险状态下的影响范围,新增风险源的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范围内不得有常驻居民,具体控制距离根据项目环评的风险分析结论确定。1、本项目距离北洺河3350m、洺河1797m、南洺河880m、玉带河1010m,不在玉带河、南洺河、北洺河、洺河划定的保护区域内;2、项目不新增占地,在现有车间内进行扩建,项目防渗区域严格按照风险防控措施进行建设;3、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南侧495m处的东长远村,本项目废气采取相应措施后,各污染物排放量很小,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4、本项目不涉及;5、厂区危险物质Q值<1,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范围内不涉及村庄。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1、入区项目需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钢铁/焦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相关要求落实区域主要污染物倍量削减;2、入区项目污染物排放必须满足国家、河北省、邯郸市等规定的标准要求,排放指标必须满足清洁生产指标要求(如有);3、新建具有绩效评级要求的涉气入区建设项目,应达到A级水平;4、涉及含有表面处理、电镀等生产工艺的企业,1、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属于东部园区内现有企业,不涉及SO2、NOx,主要为COD、氨氮,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2、本项目污染物排放均满足标准要求;3、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属于东部园区内现有企业,本项符合—7—应确保第一类污染物的废水厂区内全部回用;5、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利用等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要求;6、园区污染物允许排放量:颗粒物12028.093t/a,二氧化硫3963.143t/a,氮氧化物8096.451t/a,VOCs919.287t/a、一氧化碳288211.817t/a,氟化物296.684t/a,铅及其化合物40.061t/a,氨456.711t/a,硫化氢4.031t/a,氯化氢33.709t/a,硫酸4.763t/a,二噁英25.490g-TEQ/a,苯并芘6.889kg/a,苯16.123/a,苯可溶物1.714t/a,氰化氢0.110t/a,酚类3.107t/a,甲苯和二甲苯37.701t/a;存量源削减量:颗粒物2653.991t/a,二氧化硫1623.461t/a,氮氧化物3109.134t/a,VOCs199.734t/a,氟化物86.083t/a,铅及其化合物10.896t/a,一氧化碳370689.078t/a,氨70.816t/a,硫化氢0.859t/a,二噁英13.523g-TEQ/a,苯并芘2.280kg/a,苯0.175t/a,苯可溶物0.627t/a,氰化氢0.007/a,酚类0.35t/a;新增源控制量:颗粒物3647.978t/a,二氧化硫2436.078t/a,氮氧化物4214.620t/a,VOCs197.742t/a,氟化物228.723t/a,铅及其化合物30.992t/a,一氧化碳212388.582t/a,氨231.375t/a,硫化氢1.658t/a,氯化氢11.863t/a,硫酸2.475t/a,二噁英29.597g-TEQ/a,苯并芘3.303kg/a,苯15.951t/a,苯可溶物0.560t/a,氰化氢0.013t/a,酚类0.438t/a,甲苯和二甲苯19.072t/a。。7、园区碳排放强度准入要求:碳排放强度≤2.90tCO2/万元产值。目满足塑料制品行业绩效分级A级企业相关控制要求;4、本项目不涉及;5、本项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利用等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要求;6、本项目颗粒物排放量为0.043t/a,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1.248t/a,符合园区允许排放量要求。7、本项目符合园区碳排放强度准入要求。环境风险防控要求1.重点监管企业和园区周边土壤环境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重点监测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2.强化新污染物治理和化学品信息化管理;3.涉及水环境风险的入区项目,应重点关注水环境风险应急措施,确保突发事故情况水环境风险物质不进入地表水体;4.入区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组织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组织机构,定期开展应1、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2、本项目不涉及新污染物和化学品;3、本项目不涉及水环境风险;4、企业按照相关要求,组织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符合—8—急演练,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5.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转移过程发生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并按相关规定向事故发生地有关部门报告。案》,成立应急组织机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5、企业按照要求转移危险废物。资源开发利用管控1.入区项目应符合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高耗水项目应“以水定产”,以区域水资源为刚性约束条件来确定产业布局、产业结构与产业规模。2.项目实施后资源和能源消耗量应满足报告书划定的土地、水、能源等主要资源能源可开发利用总量上线;能源利用上线:煤炭消耗量1531.58万tce/a、天然气用量为36878.99万m3/a;水资源利用上线:园区用水量为10914.93万m3/a;土地利用上线:工矿用地面积4897.16hm2。3.不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优先利用区域集中供热和工业余热资源,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分散采暖锅炉。1、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项目。2、本项目不涉及煤炭和天然气消耗;用水依托厂区现有供水设施,由园区供水管网提供,不开采地下水,未突破水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属于建设用地,未突破土地利用上线。3、项目生产采用电加热,办公室取暖由空调供给,车间由取暖电热锅炉提供热源(取暖电热锅炉依托现有工程)。符合东部产业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空间布局约束1、大旺村、东长远村、西长远村以及曹公泉村、安二庄村两个村庄搬迁之前,距村庄居住区50米范围内禁止装备制造产业新建电镀、喷漆工序,50~100米范围内禁止新建医药企业和使用溶剂型涂料喷漆工序的装备制造企业;距离居住用地100米范围内禁止采用液氨作为制冷剂、禁止新建发酵工序,严格控制恶臭异味物质排放。将生产车间等污染工序布置在厂区内远离敏感区的一侧,将办公区、停车场、绿化等布设在生产车间与敏感区之间作为缓冲区。1、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南侧495m处的东长远村,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建设项目,根据平面布置图,生产车间布置在厂区内远离敏感区的一侧,满足要求。符合—9—污染物排放管控1、进一步提升现有铸造、装备制造、家具企业的环保绩效水平,新建具有绩效评级要求的涉气建设项目应达到A级水平;2、重点提高涉VOCs排放主要工序密闭化水平,加强无组织排放收集,加大含VOCs物料储存和装卸治理力度,有组织废气应采取低挥发性原料及高效治理设施;3、加强南洺河、北洺河、洺河、玉带河等河道治理,对周边村庄生活污水进行分类整治;4、涉铅、汞、镉、铬的重金属废水应在厂区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1、本项目满足塑料制品行业绩效分级A级企业相关控制要求。2、本项目生产过程在密闭厂房进行,生产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采取“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处理后外排非甲烷总烃满足标准要求。3、本项目距离北洺河3350m、洺河1797m、南洺河880m、玉带河1010m,不在玉带河、南洺河、北洺河、洺河划定的保护区域内;4、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废水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完善水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重点强化企业级、园区级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2、入区企业应合理布设环境风险源位置,优化平面布置,确保风险物质毒性终点-1浓度范围内无村庄敏感点;1、本项目不涉及水环境风险;2、厂区危险物质Q值<1,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范围内不涉及村庄。符合资源利用效率1、污水处理厂出水应作为中水回用;2、除集中供暖和重点企业原料用煤外,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燃烧煤炭、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设施;3、装备制造产业应满足《机械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清洁生产标准汽车制造业(涂装)》的相关要求;其他等无清洁生产标准的行业建议不低于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水平。1、本项目设备冷却水、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制水机浓水一并排入武安市城区及周边农村污水处理厂处理;2、本项目不涉及;3、本项目建设不低于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水平。符合—10—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工业园区规划环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要求。6、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2本项目与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要求本项目概况结果规划环评结论要求根据本评价要求,规划应严格控制“两高”项目产能,加强节水措施、充分利用区域再生水、矿井水等非常规水源,加强对水源地准保护区、武安市主城区的保护,优化基础设施建设方案,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区域污染物减排措施,并按照评价提出的调整建议、准入条件及负面清单的相关要求对规划进行优化调整后,河北武安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具有一定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不涉及水源地准保护区、武安市主城区,符合规划环评准入要求。符合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园区规划范围内涉及村庄、居住区、学校、地表水体、地下水水源地准保护区等环境保护目标;评价范围内涉及武安市中心城区、村庄及居住区、学校、医院、地表水体等环境保护目标;羊角铺水源地准保护区部分位于园区范围内,南洺河(Ⅲ类水体)、玉带河(Ⅳ类水体)、午汲河(Ⅳ类水体)从园区穿过。总体上,区域空间布局、水环境、大气环境较敏感。因此,应依据《报告书》及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规划》,强化并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有效预防或减缓《规划》实施对生态环境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本项目采取了完善的环保措施,可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在各类环保设施稳定运行前提下,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符合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一)落实国家及区域发展战略,坚持生态优先、提质增效,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做好与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协调衔接,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产业定位和发展规模。本项目符合规划布局、产业定位和发展规模。符合(二)推进园区绿色低碳发展,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目标。根据国家、地方碳减排和碳达峰行动方案及路径要求,进一步优化园区产业、能源、土地利用和交通运输等《规划》内容。本项目生产采用电加热,属于绿色能源。符合—11—(三)严格空间管控要求,优化功能布局。进一步优化园区产业布局。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空间布局引导和管控要求,优化工业、居住等各类用地的空间分布和产业的梯级布局,严格涉风险源企业管埋,确保人居坏境安全。本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布局要求,属于建设用地,符合用地要求。符合(四)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提升现有及入区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及环境管理水平,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大气污染物削减方案。强化涉重废水污染治理,电镀工序废水在厂区内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严格落实《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污染治理设施及环境管理水平完善,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五)严格入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片区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及与规划不符的现有企业环境管理要求。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两高”行业产能控制要求,以及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循环经济与节能环保等产业发展要求。园区不断提高现有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促进园区产业转型升级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本项目符合园区生态环境准入,不属于“两高”行业,符合规划环评产业发展要求,企业按要求提高清洁生产水平。符合(六)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供水、污水处理及再生水管网建设内容,按时投运。加快园区集中供热管网的建设进度,园区用热优先利用区域钢铁、焦化企业余热,集中供热覆盖范围禁止建设分散燃煤供热设施。本项目现有基础设施均满足生产需求。符合(七)优化运输方式,落实应急运输响应方案。园区应进一步提高铁路专用线、清洁能源汽车的运输比例,减轻运输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结合秋冬行业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重点用车企业实施应急运输响应。企业采用清洁方式运输,加强运输车辆管控,完善车辆使用记录,实现动态更新。符合(八)健全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健全完善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强化园区风险防控体系的建立,健全应急响应联动机制。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升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保障区域环境安全。企业严格按照监测计划进行后续监测。符合(九)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规划》发生重大调整或修订本项目不涉及。符合—12—的,应当依法重新或补充开展规划环评工作。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河北武安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相关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可知,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本项目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项目已取得武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备案意见(武工业园区备字〔2025〕17号)。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河北省现行产业政策要求。2、“三线一单”控制要求(1)项目建设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的“三线一单”环境管理要求符合性分析。表1-3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相关政策分析内容本项目结果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冀政字[2020]71号),对全省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其中太行山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分布地包括邯郸市西部山区、河北平原河湖滨岸带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分布地包括邯郸市东部。根据邯郸市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划定各县确定不同红线类型,邯郸市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分布在涉县、武安市、磁县、永年区等17个县(市、区)125个乡(镇、街道)、1075个行政村(社区),未涉及成安县、肥乡区、广平县。沙漳河红鳍原鲌青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面积2394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符合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冀政字[2020]71号),对全省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其中太行山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分布地包括邯郸市西部山区、河北平原河湖滨岸带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分布地包括邯郸市东部。根据邯郸市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划定各县确定不同红线类型,邯郸市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分布在涉县、武安市、磁县、永年区等17个县(市、区)125个乡(镇、街道)、1075个行政村(社区),未涉及成安县、肥乡区、广平县。沙漳河红鳍原鲌青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面积2394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768公顷,实验区面积1626公顷,核心区特别保护期为全年,保护区地处河北省曲周县沙河、漳河、滏阳河、东风渠河段,位于河南疃镇窑子头村-里官营村西-白寨乡白疃店村-安寨镇河固村南-侯村镇依庄乡东之间。主要保护对象是红鳍原鲌、青虾,其他保护物种包括中华鳖、泥鳅、鳝鱼、鳜鱼、鲤鱼等。本项目位于武安市工业园区创业服务中心深圳产业园10号厂房,位于生态红线范围之外,因此该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红线要求。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环境质量底线分别为: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大气环境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域要求。根据《2024年度邯郸市环境质量公报》数据统计,本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属于不达标区。因此,评价要求本项目各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严格的环保治理措施后,保证废气达标排放;评价要求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并设置在厂房内,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等降噪措施后,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评价要求对固体废物采取妥善处置措施,避免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采取本次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管理措施后,本项目对环境影响较小,对区域环境影响可行。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本项目用电由园区供电系统提供;项目生产采用电加热,办公室取暖由空调供给,车间由取暖电热锅炉提供热源(取暖电热锅炉依托现有工程)。本项目能源利用均在区域供水、供电负荷范围内,能源消耗均未超出区域资源负荷上限。符合—14—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本项目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符合(2)本项目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冀政字[2020]71号)符合性分析。表1-4本项目与河北省“三线一单”对比结果一览表类型管控要求本项目相关内容对比结果生态保护红线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本项目位于武安市工业园区创业服务中心深圳产业园10号厂房,占地范围内不涉及各类生态保护红线。符合环境质量底线到2025年,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Ⅲ类以上)比例、近岸海域优良海水比例逐步提升;PM2.5年均浓度持续降低、优良天数比例稳步提升;土壤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进一步提升。项目设备冷却水、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制水机浓水一并排入武安市城区及周边农村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地表水产生影响较小;结合邯郸市环境质量公告可知项目所在区PM2.5年均浓度持续降低、优良天数比例在稳步提升符合资源利用上线1、以保障生态安全、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合理确定全省资源利用上线目标,实现水资源与水环境、能源与大气环境、岸线与海洋环境的协同管控。2、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建成蓝天、碧水、净土的美丽河北。1、本项目用水依托厂区现有供水设施,由园区供水管网提供。设备冷却水、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制水机浓水一并排入武安市城区及周边农村污水处理厂处理。2、本项目以高标准、高质量要求进行建设,用国家推荐可行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符合—15—生态环境管控总体要求省级以上产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严格产业准入,完善园区设施建设,推动设施提标改造;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强化资源利用效率和地下水开采管控。本项目建成后要求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不涉及开采地下水。符合(3)本项目与关于印发《邯郸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准入清单》的通知符合性分析1)与邯郸市生态空间总体管控要求对比表1-5本项目与邯郸市生态空间总体管控要求对比结果一览表类型管控要求本项目相关内容对比结果生态保护红线1、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2、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和改变用地性质。禁止生态保护红线内空间违法转为城镇空间和农业空间。3、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项目位于武安市工业园区创业服务中心深圳产业园10号厂房,占地范围内不涉及各类生态保护红线。2、本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不涉及用地性质改变。3、本项目占地范围内不涉及各类生态保护红线。符合一般生态空间总体要求1.生态保护红线外的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2.从严控制生态空间转为城镇空间和农业空间。3.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外的生态空间。符合区域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涉及占用生态空间中的林地、草原等,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涉及占用生态空间中其他未作明确规定的用地,应当加强论证和管理。4.严格限制农业开发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外的生态空间,符合条件的农业开发项目,须依法由市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生态保护红线外的耕地,除符合国家生态退耕条件,并纳入国家生态退耕总体安排,或因国家重大生态工程建设需要外,不得随意转用。本项目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未占用生态空间符合水源涵养1.严格保护具有重要水源涵养功能的自然植被,限制或禁止各种损害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能的经济社会活动和生产方式,如无序采矿、毁林开荒、湿地和草地开垦、过度放牧、道路建设等。2.控制水污染,减轻水污染负荷,禁止导致水体污染的产业发展,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的建设。本项目未占用保护用地,未占用耕地,本项目设备冷却水、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制水机浓水一并排入武安符合—16—市城区及周边农村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不会损害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能防风固沙加强对内陆河流的规划和管理,保护沙区湿地,禁止发展高耗水工业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工业符合水土保持1.严禁陡坡垦殖和过度放牧。2.禁止毁林开荒、烧山开荒和陡坡地开垦,合理开发自然资源,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系统,增强区域水土保持能力本项目不涉及毁林开荒、烧山开荒和陡坡地开垦符合生物多样性维护1.禁止对野生动植物进行滥捕、乱采、乱猎。2.保护自然生态系统与重要物种栖息地,限制或禁止各种损害栖息地的经济社会活动和生产方式,如无序采矿、毁林开荒、湿地和草地开垦、道路建设等。防止生态建设导致栖息环境的改变。3.加强对外来物种入侵的控制,禁止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引进外来物种。本项目不涉及符合水土流失1.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2.禁止开垦、开发植物保护带。3.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本项目不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不属于植物保护带,项目建设不会带来水土流失符合土地沙化1.禁止在沙化土地上砍挖灌木、药材及其他固沙植物。2.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一切破坏植被的活动。禁止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安置移民项目占地不属于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项目建设不会带来土地沙化符合河湖滨岸带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湿地或者改变湿地用途。确需占用或者征收湿地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应手续。2.禁止在湿地内从事下列行为:擅自占用、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擅自取用或者截断湿地水源;破坏水生动物洄游通道或者野生动物栖息地;擅自采砂、取土;向湿地违法排污;捡拾鸟卵,捕猎野生动物;擅自引进外来物种;破坏或者移动湿地界标、围栏、围网等保护设施;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或者改变湿地用途的行为。3.保护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完整。禁止损毁堤防、护岸、闸坝等水工程建筑物和防汛设施、水文监测和测量设施、河岸地质监测设施以及通信照明等设施。在防汛抢险期间,无关人员和车辆不得上堤。因降雨雪等造成堤顶泥泞期间,禁止车辆通行,但防汛抢险车辆除外。4.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本项目占地不属于湿地、水生动物洄游通道、野生动物栖息地,项目周边无水利工程、河道、湖泊符合—17—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管控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相关内容对比结果污染物防控目标2025年SO2、NO2、PM2.5年均浓度分别达到20微克/立方米、38微克/立方米、46微克/立方米,遏制O3恶化态势,优良天数比例控制在58%以上。2035年SO2、NO2、PM2.5年均浓度分别达到20微克/立方米、38微克/立方米、35微克/立方米,O3在现状基础上得到控制,优良天数比例控制在75%以上。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废气污染源均采取严格的环保治理措施,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要求空间布局1.严格落实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政策,严禁新增钢铁、焦化、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禁止新增化工园区。2.严控“两高”产业规模。以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煤电等行业企业为重点,严格控制新增产能,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持续巩固去产能成果,严格落实产业准入条件,坚决防治反弹。3.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加大重点行业低效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淘汰4.3米焦炉,关停部分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和100吨以下转炉。4.发展壮大“532”市域主导产业,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发展能级,完成钢铁产业整合重组,延伸钢铁产业链条,加快建设全国重要精品钢材生产基地,形成“一集群五基地”产业格局。5.严格控制高耗能项目建设,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煤电机组装机规模,审慎发展石油化工等项目。6.严格散煤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环节监管,“禁煤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不得新设散煤经营网点。7.推进煤炭、钢铁、焦化、水泥等大宗货物年运输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大型物流园区以及港口集疏运铁路专用线、管道或封闭管廊等建设。8.确保“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9.对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覆盖范围内的自备燃煤电厂实施关停整合。10.积极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聚焦对接服务京津,突出承接疏解合作功能,1、本项目不属于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2、本项目不属于“两高”产业;3、本项目不涉及高炉和转炉;4、本项目不属于钢铁企业;5、本项目不属于高能耗建设项目;6、本项目不涉及散煤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环节;7、本项目不涉及煤炭、钢铁、焦化、水泥等大宗货物运输;8、企业不属于“散乱污”企业;9、本项目不涉及热电联产机组。10、本项目按要求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11、本项目按要求落实企业绩效分级管控措施,加强应急减排清单标准化管理。符合要求—18—全力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取得更大成效。强化多领域协同治理和保护,深化区域大气污染协同治理,强化区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深化拓展生态保护补偿机制。11.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污染防治措施的要求,落实省内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强化与周边市联防联控,鼓励县(市、区)积极开展联防联控。落实“省—市—县”重污染天气应对三级预案体系,规范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响应、解除工作流程,严格执行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控措施,加强应急减排清单标准化管理。符合要求污染物排放1.开展重点行业能源消耗、资源效率对标对表行动,推动重点污染企业搬迁入园、改造升级或依法退出。对未按期完成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超标排放的重点行业企业实施停产整治。2.以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开展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3.全面推进燃煤电厂超净排放改造。4.加强焦化、建材(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等重点行业有组织超低排放监督管理,对物料储存、输送和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情况开展排查,建立清单,实施深度治理。5.深入开展工业窑炉和锅炉综合治理。全面提升砖瓦、石灰、耐火材料等行业工业窑炉的治污设施处理能力。6.推进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国际履约工作,建立ODS销售使用清单,完善备案制度,加强含氢氯氟烃流通和消费监管,严格源头准入,加快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7.强化涉VOCs企业“一厂一策”精细管控,完善源头、过程和末端的VOCs全过程控制体系,推进涉VOCs产业集群配套建设一批有机溶剂集中回收处置中心、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集中涂装中心。8.对涉粉状物料十大行业935家企业开展提升改造专项行动,按照“标杆建设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优化整合一批、淘汰退出一批”的总体要求,统一标准、统一时间表,从生产工艺、产品质量、产能规模、污染治理等方面提出具体治理任务,确保无组织排放得到全面控制。9.严控建筑工地、裸土裸地、公路、城市和县乡(镇)道路扬尘,实行“以克论净”和尘负荷考核。逐年提高城镇绿化率和全市林木覆盖率。10.对市主城区235块裸土裸地和270块春白地实施硬化和绿化,确保动态清零。2021年底,在完成112处露天矿山修复的基础上,再完成27处露天矿山修复。重点行业107家企业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稳定实现超低排放,实现超低新常态。六个行业450家企业稳定达到“邯郸限1、本项目不涉及;2、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行业;3、本项目不属于燃煤电厂;4、本项目不属于焦化、水泥、平板玻璃、陶瓷行业;5、本项目不属于砖瓦、石灰、耐火材料等行业;6、本项目不涉及消耗臭氧物质生产、使用。7、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治理后达标排放;8、本项目不属于涉粉状物料十大行业;9、本项目施工期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要求。10、本项目不涉及市主城区235块裸土裸地和270块春白地及矿山,不涉及矿山修复;11、本项目不涉及露天烧烤及秸秆焚烧污染;12、本项目不涉及农业氨排放。—19—值”。11.严控露天烧烤及秸秆焚烧污染。12.实施农业氨排放削减。2021年,在全市推广氨排放控制措施,完成210万亩农田推广应用,有效降低氨对PM2.5的影响。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完善省、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建设,推进大气污染物时空分布及传输规律研究,提高预警信息前瞻性和准确率,提前72小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指导企业调整生产计划,有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最大程度减轻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对企业生产造成的影响。本项目遵从有关部门下达的生产计划,有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符合要求资源开发利用1.新上涉气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达到B级及以上水平。2.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对新增耗煤项目实施等(减)量替代。实施工业企业精准减煤工程,对钢铁、焦化、电力等用煤大户通过技改和加强管理降低能耗。3.重点推进秸秆机械化直接还田、秸秆饲料化利用、秸秆燃料化利用、秸秆基料化利用、秸秆发电及工业原料化利用和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4.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部建成粪污治理设施。5.严格散煤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环节监管,“禁煤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不得新设散煤经营网点。加强散煤质量抽检,散煤销售网点和燃煤使用单位的抽检覆盖率达到100%。1、本项目不涉及天然气;2、本项目不涉及煤炭消耗;3、本项目不涉及;4、本项目不涉及;5、本项目不涉及。符合要求3)邯郸市水环境总体管控要求表1-7本项目与邯郸市水环境总体管控要求对比结果一览表管控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相关内容分析结果污染物防控目标2025年地表水Ⅲ类及以上水体断面比例达到27%以上,劣Ⅴ类水体基本消除;2035年全面消除劣Ⅴ类水质。本项目设备冷却水、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制水机浓水一并排入武安市城区及周边农村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地表水产生影响。符合要求空间布局1.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建立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清单,明确水质目标,实行达标管理。2.开展水环境承载力评价。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发挥引领示范作用。3.保护河湖生态空间。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生态空间,已侵占的全部予以恢复。4.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和土地开发利用。新建1、本项目设备冷却水、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制水机浓水一并排入武安市城区及周边农村污水处理厂符合要求—20—项目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泊、水库岸边地带的管理和保护范围。5.子牙河水系、漳卫南水系、黑龙港水系和徒骇马颊河水系干流沿岸以及岳城水库水源地、羊角铺地下水水源地等重要饮用水源地补给区,严格控制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制革、造纸、焦化、化学纤维制造、石油加工、纺织印染等项目,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6.优化养殖产业空间布局。以饮用水水源、水质较好湖库、国家级湿地(公园)等环境敏感区域为重点,科学划定养殖区,明确适养、限养和禁养区。全面清理禁养区相关养殖项目,严防反弹。7、在跃峰渠工程管理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施工进行监督。穿、跨、临渠的桥梁、道路、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监测等工程设施的建设单位、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对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发现危害渠道安全、妨碍渠水畅通等情况的,应当及时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处理,不会对饮用水水源产生影响;2、本项目设备冷却水、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制水机浓水一并排入武安市城区及周边农村污水处理厂处理;3、本项目不涉及河湖生态空间;4、本项目不涉及水域岸线;5、本项目不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制革、造纸、焦化、化学纤维制造、石油加工、纺织印染等项目;6、本项目不涉及养殖产业;7、本项目不涉及跃峰渠工程管理范围。符合要求污染物排放1、严查非法排污行为,压实地**府属地责任,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国考重要水功能区稳定达标;2、加快老旧城区、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加快乡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补齐污水处理能力短板;3、严格排水许可监管,杜绝雨污混接错接,遏制雨水管网违法排污。加强雨水管网运行维护,定期清疏管道污泥;4、河流两岸现有的林地、草地、滩地应维持原状,不得开发占用;缓冲带内的现有农田不得施加化肥和农药;缓冲带内的现有违法违章建筑应依法依规由政府组织清除。生态缓冲带应按照“守、退、补”的原则严格保护,控制岸线开发强度;5.针对性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业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工业集聚区(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及省级以下各类工1、本项目不涉及非法排污行为;2、本项目不涉及;3、本项目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监管要求执行;4、本项目不涉及;5、本项目不涉及;6、本项目设备冷却水、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制水机浓水一并排入武安市城区及周边农村污水处理厂处理;7、本项目不涉及。—21—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化肥和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河湖内源治理等工程措施,确保污染负荷大幅度削减。6.严格执行相关流域和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未达到相应排放标准和排放限值的企业实施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7.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优良河流湖库沿岸沿线、引黄入淀沿线、南水北调工程沿线、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通过建设生态沟渠、植物隔离条带、净化塘、地表径流积池等设施减缓农田氮磷流失,减少对水体环境的直接污染。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环境风险防控1.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定期开展市、县、乡、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及南水北调输水工程水质监测。2.定期监测入河排污口,对超标排放的进行通报、督办。建设完善监管体制机制,督促各地落实属地监管责任。3.推进重点控制断面上游3—5千米,下游100—500米内生态缓冲带建设,在水域与陆地之间因地制宜建设乔灌草相结合的立体植物带,利用缓冲带植物的吸附和分解作用,拦截污染、净化水体、提升生态系统完整性。4.有效防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每年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基础调查与评估,将可能影响水源水质安全的风险源全部列入档案,加强风险应急防控,建立联防联控应急机制。5.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在完成危险废物鉴定的基础上,鼓励城镇污泥合规采取协同焚烧、建材利用、土地利用等方式,对处理后的污泥进行资源化利用。禁止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1、本项目不涉及;2、本项目不涉及;3、本项目不涉及;4、本项目设备冷却水、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制水机浓水一并排入武安市城区及周边农村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饮用水源产生影响。5、本项目不涉及。资源开发利用1.推进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以种养结合、协同减排为引导,强1、本项目不涉及;2、本项目不涉及。—22—化粪污收运还田体系建设,结合实际选择粪污肥料化、燃料化、基质化等资源化利用模式,实现粪污就近利用。2.调整种植业结构,大力发展精细农业,推广优质高产多抗的农作物品种,发展高效生态循环农业。有效控制化肥使用量,实现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全覆盖。在政策上鼓励施用有机肥,减少农田化肥氮磷流失。4)邯郸市土壤环境总体管控要求表1-8本项目与邯郸市土壤环境总体管控要求对比结果一览表管控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相关内容分析结果土壤污染防控目标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本项目位于武安市工业园区创业服务中心深圳产业园10号厂房,土地类型为工业用地,不涉及耕地及污染地块。符合要求空间布局1.在未污染耕地集中区域全面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将符合条件的未污染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不得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铅蓄电池等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2.组织对关闭、搬迁、腾退工业企业用地进行全面排查,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污染地块名录,确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的建设用地地块全部纳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监管。3.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企业自行监测、隐患排查以及执法部分监督检查发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相关企业要制定整改方案和建立台账清单。4.推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促进工业固废减量化、资源化。加强塑料污染防控,强化对生产、使用、销售塑料制品单位的监督检查,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使用。5.2021年底前,配合省相关部门对褐煤开采洗选、非金属肥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白酒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再生橡胶制造、生物药品制造行业企业等开展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进一步摸清相关非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及分布,支撑非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1、本项目位于武安市工业园区创业服务中心深圳产业园10号厂房,不涉及耕地;2、企业不属于关闭、搬迁、腾退工业企业;3、企业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4、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5、本项目不涉及。符合要求空间布局1.在未污染耕地集中区域全面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将符合条件的未污染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不得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铅蓄电池等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2.组织对关闭、搬迁、腾退工业企业用地进行全面排查,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污染地块名录,确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的建设用地地块全部纳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监管。3.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企业自行监测、隐患排查以及执法部分监督检查发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相关企业要制定整改方案和建立台账清单。4.推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促进工业固废减量化、资源化。加强塑料污染防控,强化对生产、使用、销售塑料制品单位的监督检查,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使用。5.2021年底前,配合省相关部门对褐煤开采洗选、非金属肥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白酒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再生橡胶制造、生物药品制造行业企业等开展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进一步摸清相关非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及分布,支撑非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风险管控。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符合要求污染物排放1.依法加强未污染耕地土壤的保护,未利用地不得污染和破坏,确保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2.治理修复优先采取不影响农业生产、不降低土壤生产功能的农艺、生物修复措施,采取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3.严防农业面源污染。持续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保持负增长。持续开展耕地周边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强化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4.加强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措施。5.统筹区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实现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利用处置需求的基本匹配。积极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智能监控体系建设,提升危险废物智能化监管水平。6.加快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管网覆盖范围内村庄污水管网建设。加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统筹厕所粪污无害化集中处理和生活灰水有效管控。7.继续开展10万亩及以上农田灌溉水水质监测,加强监督检查,防止未经处理或达不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废(污)水进入农田灌溉系统。1、本项目不涉及污染耕地;2、本项目不涉及治理修复;3、本项目不涉及农业面源污染;4、本评价要求企业严格落实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措施;5、本项目不涉及;6、本项目不涉及;7、本项目不涉及。环境风险防控1.纳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的地块,应按照国家有关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或修复。土壤环境质量符合用地规划要求后,方可进入用地程序。2.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污染地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遗留地块为重点,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等适宜方式加快处理污染土壤,加强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对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开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监测。3.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的土地征收、回收、收购环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及时查询相关地块土壤环本项目位于武安市工业园区创业服务中心深圳产业园10号厂房,土地类型为工业用地,不涉及新污染地块。—24—境质量状况。涉及成片污染地块分期分批开发的,以及污染地块周边土地开发的,要优化开发时序,防止受污染土壤及其后续风险管控和修复影响周边拟入驻敏感人群。资源开发利用1.根据人口规模和实际产生粪污量、处理覆盖范围等情况,统筹建立区域性厕所粪污无害化集中处理站,或利用已有沼气工程进行集中处理,集中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出水达到农田灌溉标准后可直接用于农田灌溉。制定农村生活灰水收集回用等有效管控措施,通过冲厕、庭院绿化等原位消纳方式、或联户建立集中生态化处理设施处理后中水回用,实现生活污水源头减量、无害化处理。2.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9%。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持续开展耕地周边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强化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3.支持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提高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效率和水平,加快补齐危险废物处理短板。1、本项目不涉及;2、本项目不涉及;3、本项目不涉及。符合要求5)邯郸市资源利用总体管控要求表1-9本项目与邯郸市资源利用总体管控要求对比结果一览表资源类型管控要求本项目相关内容分析结果水资源总量和强度要求2025年水资源利用总量22.30亿立方米以下,其中地下水取水量9.71亿立方米以下。本项目用水依托厂区现有供水设施,由园区供水管网提供,不涉及地下水开采;符合要求水资源总量和强度要求管控要求1.强化地下水禁采限采管理。在地下水禁采区,除临时应急供水和无替代水源的农村地区少量分散生活用水外,严禁取用地下水,已有的要限期关闭;在地下水限采区,一律不新增地下水开采量。2.在利用地表水灌溉水源有保障的区域和退耕实施雨养旱作的区域,对农业灌溉机井实施封填;在深层承压水漏斗区,对农业灌溉取用深层承压水的机井有计划予以关停。3.实行严格的产业准入制度,对地下水超采地区,严把取水许可关口,不得新建扩建高耗水项目。4.加快城镇供水水源置换。充分利用当地水和外调水,加快配套供水工程建设,加大水源切换力度,强制性关闭自备井,有效压减城镇生活和工业地下水开采量。1、本项目用水依托厂区现有供水设施,由园区供水管网提供不涉及地下水开采;2、本项目不涉及地表水灌溉;3、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项目;4、本项目不涉及。符合要求能源管控要求1.采取措施,调整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优化煤炭使用方式,推广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逐步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减少煤炭生产、使用、转化过程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2.国家推行煤炭洗选加工,降低煤炭的硫分和灰分,限制高硫分、高灰分煤炭的开采。禁止开采含放射性和砷等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煤炭。3.严控工业和民用燃煤质量,面向工业用销售的煤炭经营企业(网点)要严格执行《工业和民用燃料煤》(DB13/2081-2014)中关于工业用煤的标准规定;面向民用销售的型煤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商品煤质量民用散煤》(GB34169-2017)中“1号”质量指标的规定。4.对新增耗煤项目实施等(减)量替代。5.平原地区农村全部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实现散煤动态清零。本项目不涉及煤炭使用符合要求土地资源总量和强度要求2025年邯郸市耕地保有量592940公顷(889.4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24640公顷(786.96万亩),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1.3;2035年邯郸市耕地保有量592940公顷(889.4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24640公顷(786.96万亩),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1.3。本项目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不涉及占用耕地、林地。符合要求管控要求1.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2.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3.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控要求6)武安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武安市工业园区创业服务中心深圳产业园10号厂房。结合《邯郸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准入清单(2025年版)》要求:(二十)武安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分析,本项目所在地理位置为武安市,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编号:ZH13048120169,项目符合性见下表。表1-10本项目与武安市管控要求对比结果一览表编号区县涉及乡镇单元类别环境要素类别维度管控措施要求要点本项目情况合性ZH30482069武安市大同镇、康二城镇、午汲镇、武安镇、西土山镇重点管控单元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河北武安工业园区空间布局1、严格控制工业用地对周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将污染较重的生产工序布置于远离敏感区一侧;2、新建项目应加强废气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在环评中重点论证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大气、噪声环境的影响;3、下列项目禁止入区:不符合园区规划环评管控要求的项目;不能落实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的“两高”项目;水的重复利用率低于75%的项目;废水含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三致”污染物及盐份含量较高的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不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项目;工艺废气中含有难处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达不到规模经济的项目。1、本项目生产区域位于车间北侧,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南侧495m处的东长远村,车间布局满足要求。2、本项目为扩建项目,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经治理后满足排放要求。3、本项目建设符合园区规划要求,不属于禁止入区项目。合污1.开发区内锅炉污1、本项目不—27—染物排放管控染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相应排放限值要求。2.开发区内工业炉窑污染物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中的相应排放限值,并满足《关于印发的通知》(冀环大气〔2019〕607号)及“退后十”方案中邯郸限值要求。涉及锅炉;2、本项目不涉及工业炉窑。环境风险防控1.开发区应加强管理,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及企业环评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结合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指导开发区风险污染防控。2.确定地下水污染来源和路径,进行污染风险评估。公司按照规定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本项目不属于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项目符资源利用效率1、园区各行业水耗应满足《水利部关于印发钢铁等十八项工业用水定额的通知》(水节约[2019]373号)、《河北省用水定额》的相关要求;水重复利用率应达到《六部委关于印发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21〕213号)中相关要求;2、入驻项目能耗应达到行业清洁生产国内先进要求本项目生产用水循环水利用率为95%符(3)与塑料制品行业绩效分级分析根据《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八个行业应急减排技术指南》的要求,—28—塑料制品行业分级管控绩效见下表。表1-11塑料制品行业分级管控绩效分析差异化指标A级企业B级企业C级企业本项目原料类型全部使用非再生料(原包料)未达到A级要求本项目使用聚碳酸酯(PC)颗粒、聚丙烯(PP)颗粒、聚氧化乙烯(POE)均为原生料。污染治理技术1、生产工艺产生的VOC,通过高效袋式除尘或其他高效过滤式除尘设施后,采用燃烧方式或喷淋、吸附、低温等离子、生物法等二级及以上组合工艺处理;2、投料、挤塑、注塑、滚塑、吹塑、压延、挤出、热定型、冷却、发泡、熟化、干燥等产生的VOCs环节需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3、产生颗粒物的工序设置集气罩,并配置高效除尘设施;4、废吸附剂应采用密闭的包装袋或容器储存、转运,并建立储存、处置台账未达到A、B级要求本项目生产过程在密闭厂房进行,生产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采取“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采取“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排放限值1、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浓度低于10mg/m³;2、VOCs治理设施去除效率需达到90%,若去除效率达不到相应规定,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浓度低4mg/m³,企业边界1h非甲烷总烃平均浓度低于1、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浓度低于30mg/m³;2、VOCs治理设施去除效率需达到90%,若去除效率达不到相应规定,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浓度低于4mg/m³,企业边界1h非甲烷总烃平均浓度低于未达到A、B级要求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外排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4.13mg/m3,处理效率为90%,达到规定要求;颗粒物经收集后送排放限值1、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浓度低于10mg/m³;2、VOCs治理设施去除效率需达到90%,若去除效率达不到相应规定,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浓度低4mg/m³,企业边界1h非甲烷总烃平均浓度低于2mg/m³;3、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³2mg/m³;3、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5mg/m³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外排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4.13mg/m3,处理效率为90%,达到规定要求;颗粒物经收集后送至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外排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0.17mg/m3,达到规定要求。无组织管控要求1、VOCs原料存储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盛装VOCs原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存放于室内;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2、颗粒状、粉状VOCs物料应采用气力输送设备、管状带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等密闭输送,或采用密闭的包装袋、容器或罐车进行物料转移;3、液态VOCs物料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或者采用密闭容器或罐车输送;4、产生VOCs的生产工序和装置应设置集气装置并引至VOCs末端处理设施;5、厂区道路及车间地面硬化,车间地面、墙壁、设备顶部整洁无积尘未达到A、B级要求本项目使用原生料聚碳酸酯(PC)颗粒、聚丙烯(PP)颗粒、聚氧化乙烯(POE),采用密闭包装袋保存、转移。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输送至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环境管理水平1、环保档案:(1)环评批复文件;(2)竣工验收文件;(3)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4)一年内废气监测报告;2、台账记录:(1)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生产时间、运行负荷、产品产量等);(2)污染控制设备为冷凝装置,应每月记录冷凝剂液量;污染控制设备为吸附装置,应记录吸附剂种类、更换/再生周期、更换量;污染控制设备为催化燃烧装置,应记录催化燃烧剂、催化剂更换日期;其他污染控制设备,应记录保养维护事项;以上记录至少需保存三年(3)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记录;3、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并具备相应的环境管理能力。未达到A、B级要求本项目按要求履行环境管理要求。运输方式1、物料、产品全部使用国五及以上重型载货车辆或者其他清洁的运输方式;2、厂内非道路移1、物料、产品80%以上使用国五及以上重型载货车辆或者其他清洁的运输方式;2、厂内非道路移未达到A、B级要求本项目采用汽运,满足运输要求。—30—动机械全部达到国三及以上标准或使用新能源机械。动机械50%达到国三及以上标准或使用新能源机械;其余达到国二排放标。运输监管要求1、建设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如厂区有多处货运进出口,应分别设置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运输车辆进出厂区情况;2、建立运输管理电子台账(包括车牌号和排放阶段等)。视频和电子台账监控数据保存六个月以上建立运输管理电子台账(包括车牌号和排放阶段等);电子台账控数据保存三个月以上本项目按要求履行运输监管要求。由上表可知,本项目满足塑料制品行业绩效分级A级企业相关控制要求。(4)与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河北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专项实施方案》、《河北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本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12与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符合性分析序要求本项目号性《重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点行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业挥料、含VOCs产品、含VOCs费率以本项目有机废气采发性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取“活性炭吸附脱附有机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露、敞催化燃烧”装置,外1物综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的非甲烷总烃排合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放量较小。理方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案》(环本项目废气环保设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大气施为“活性炭吸附脱文件名称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31—〔2019〕53号)附催化燃烧”装置,是同类项目常用环保设施,工艺成熟,回收率高,技术稳定工业涂装VOCs综合治理。强化源头控制,加快使用粉末、水性、高固体分、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2、加快推广紧凑式涂装工艺、先进涂装技术和设备。3、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应密闭存储,调配、使用、回收等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采用密闭管道或12/27密闭容器等输送。4、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喷涂废气应设置高效漆雾处理装置。本项目使用聚碳酸酯(PC)颗粒、聚丙烯(PP)颗粒、聚氧化乙烯(POE)均为原生料。加强车间密闭,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实施与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标准体系;加强监测监控;强化监督执法。本项目设置环保小组,组长负责牵头,对项目环保事宜全权负责,建立完整的环保制度,并在后期完善环保自行监测、排污许可以及其他。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本项目使用聚碳酸酯(PC)颗粒、聚丙烯(PP)颗粒、聚氧化乙烯(POE)均为原生料,采用密闭包装袋储存于原料区内。有机聚合物产品用于制品生产的过程,在混合/混炼、塑炼/塑化/熔化、加工成型(挤出、注射、压制、压延、发泡、纺丝等)等作业中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本项目产生的VOCs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32—废气收集处理系统。采用外部排风罩的,罩口风速不应低于0.3m/s。罩口风速不低于0.3m/s3《河北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专项实施方案》1、推进石化行业全面达标排放治理。强化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建立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管理制度,定期检测并及时修复泄漏超标点位。2、实施化工行业综合治理,强化源头控制,减少卤化和芳香性溶剂等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使用,其中,医药类企业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或低反应活性溶剂、溶媒,农药企业推广使用水基化类溶剂替代轻芳烃等溶剂。3、深化印刷行业综合整治,实施低VOCs含量原辅料替代和生产工艺改进,鼓励使用水性、大豆基、紫外光固化、电子束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和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清洗剂、润版液、洗车水、涂布液。4、推进工业涂装整治升级,实施低挥发性涂料替代工程,在汽车、集装箱、工程机械、家具、卷材、钢结构制造等行业,推广使用水性和高固体分涂料。本项目产生的VOCs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使用聚碳酸酯(PC)颗粒、聚丙烯(PP)颗粒、聚氧化乙烯(POE)均为原生料,满足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控。4《河北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治理工作方案》实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达标排放限期治理,实现全省重点行业VOCs排放稳定达标、排放总量明显减少,促进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方案,治理重点包括医药制造、石油炼制、石油化学、有机化工、炼焦、钢铁冶炼和压延加工、木材加工、家具制造、交通运输设备制造、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加强重点行业VOCs排放监测工作。选取有组织排放集中、条件具备的重点监控企业作为试点,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排放量大、排放点位分散的企业,厂界安装VOCs环境监测设施。逾期未完成本项目产生的VOCs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满足标准要求。—33—治理任务、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自2017年1月1日起,一律停产整治,治理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与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是符合的。(5)与《河北省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及《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沙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23】326号)符合性分析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按照“在沙化土地范围内从事开发建设活动的,必须事先就该项目可能对当地及相关地区生态产生的影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法提交环境影响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应当包括有关防沙治沙的内容”规定。根据《河北省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沙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23】326号)可知,邯郸市沙区主要涉及的地域有:丛台区、大名县、馆陶县、鸡泽县、临漳县、邱县、永年区。本项目武安市工业园区创业服务中心深圳产业园10号厂房,不在土地沙化范围内。综上分析,本项目符合《河北省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沙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23】326号)要求。(6)选址符合性本项目位于武安市工业园区创业服务中心深圳产业园10号厂房,根据园区用地布局图,本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园区用地规划;项目建设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要求;满足“三线一单”要求。项目各项污染物经采取相应措施后均可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项目周边无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文物保护地等环境敏感目标。项目总平面布局分区明确,满足工艺流程。厂内道路以方便使用为原则,设计了环形车行道路,并设有通向各构、建筑物的支路,总平面布置能够满足规—34—划和消防的要求。综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项目选址合理。—35—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由来武安市华茂光学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位于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工业园区创业服务中心深圳产业园10号厂房,经营范围包含:塑胶制品、塑料薄膜的生产、加工、销售;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2020年3月武安市华茂光学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新材料阻燃膜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武安市华茂光学材料有限公司新材料阻燃膜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4月10日取得武安市行政审批局批复(武审投[2020]031号);2020年5月15日武安市华茂光学材料有限公司取得了固定污染物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130481MA0D9XNQ7W001X,2023年3月14日进行了变更,有效期为2023年03月14日至2028年03月13日;2020年9月17日该项目一期工程通过了企业阶段性自主验收,2021年7月30日该项目二期工程通过了企业阶段性自主验收,该项目已完成全部验收。为满足市场需求,武安市华茂光学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600万元建设新材料阻燃膜研发生产项目。项目已取得武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备案,备案文号:武工业园区备字〔2025〕1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等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一下的除外)”,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武安市华茂光学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派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在对项目开展环境现状调查、资料收集和调研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2、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新材料阻燃膜研发生产项目(2)建设单位:武安市华茂光学材料有限公司(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武安市工业园区创业服务中心深圳产业园10号建设内容厂房,厂区中心地理坐标:北纬36°41′52.351″,东经114°15′5.471″,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厂区北侧、东侧为闲置厂房,南侧为张家港瑞新低碳管业武安分公司,西侧为河北武马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南侧495m处的东长远村。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周边关系见附图2。(4)建设性质:扩建。(5)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不新增建设面积,在原厂房内新建1条阻燃膜生产线及配套设施,主要生产设备为挤出机、三辊光成型机、收卷机、破碎机、熔融挤出机、切粒机等,由原来年产5000吨阻燃膜增加至年产7500吨阻燃膜。项目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表2-1.1扩建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项目主要内容备注主体生产区依托现有生产区,位于车间北侧,建设一条阻燃膜生产线及配套设施。依托现有厂房辅助办公区依托现有办公室,位于车间东侧,用于日常办公。公用给水用水依托厂区现有供水设施,由园区供水管网提供。依托现有供电由园区供电电网提供。依托现有供热项目生产采用电加热,办公室取暖由空调供给,车间由取暖电热锅炉提供热源(取暖电热锅炉依托现有工程)依托现有环保废气挤出、压延、电晕、熔融挤出废气: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15m高排气筒(依托现有TA001、DA001)依托现有破碎、切粒废气:集气罩+脉冲式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依托现有TA002、DA002)依托现有废水设备冷却水、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制水机浓水一并排入武安市城区及周边农村污水处理厂处理新建噪声低噪声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新建固废边角料经在线破碎回收机破碎后回用于挤出工序;不合格品经人工撕下PE保护膜后进入废料回收造粒工序处理后作为原料回用;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PE保护膜、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新建储运危废间依托现有危废间,位于车间西南侧,占地面积10m2依托现有成品依托现有成品区,位于车间南侧,用于成品暂存。依托—37—程现有原料依托现有原料区,位于车间西侧,用于原料暂存。依托现有物料运输原辅材料、成品运输均采用汽运。/依托工程生产依托现有生产区,位于车间南侧,建设一条阻燃膜生产线及配套设施,购置熔融挤出机、切粒机等配套回收利用设施对现有生产线产生废料、本次扩建新增生产线产生的废料进行处理。依托现有办公依托现有办公室,位于车间东侧,用于日常办公。依托现有给水依托厂区现有供水设施。依托现有供电依托厂区现有供电设施。依托现有供热办公室取暖、制冷均依托现有分体空调依托现有成品依托现有成品区,位于车间南侧,用于成品暂存。依托现有原料依托现有原料区,位于车间西侧,用于原料暂存。依托现有危废间依托现有危废间,位于车间西南侧,占地面积10m2依托现有表2-1.2现有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项目一期工程二期工程主体生产车间1座,钢结构,建筑面积6556m2,内设生产区、成品区、原料区、办公区、临时休息区,生产区设密闭烘干机、密闭挤出机、三辊压光机、牵引机等设备,主要用于阻燃膜的生产(生产车间已建成)依托一期工程现有生产车间、成品区、原料区、办公区、临时休息区,生产区设密闭烘干机、密闭挤出机、三辊压光机、牵引机等设备,主要用于阻燃膜的生产辅助凉水塔1座,用于干燥机、三辊模温机设备的冷却降温2座,用于干燥机、三辊模温机设备的冷却降温公用供电设置630KVA变压器一台,接入园区供电网依托一期工程变电器,接入园区供电网供水由工业园区供水管网提供由工业园区供水管网提供供热项目生产采用电加热,办公室取暖由空调供给,车间由取暖电热锅炉提供热源项目生产采用电加热,办公室取暖由空调供给,车间由取暖电热锅炉提供热源(取暖电热锅炉依托一期工程)环保废气挤出、压延、电晕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送至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TA001),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料破碎粉尘经收集后送至脉冲式布袋除尘器(TA002)进每条生产线的挤出、压延、电晕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送至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TA001),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38—行处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水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制水机浓水一并排入武安市城区及周边农村污水处理厂处理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制水机浓水一并排入武安市城区及周边农村污水处理厂处理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等措施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等措施固废切边边角料经在线破碎回收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经人工撕下PE保护膜后利用废料破碎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废PE保护膜和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切边边角料经在线破碎回收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经人工撕下PE保护膜后利用废料破碎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废PE保护膜和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3、产品方案项目建成后,全厂产品方案见下表。表2-2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产品现有工程本次扩建扩建后全厂备注一期工程二期工程产能产能产能产能1PC阻燃膜1400t/a2510t/a1910t/a5820t/a新增2PP阻燃膜320t/a770t/a590t/a1680t/a新增合计1720t/a3280t/a2500t/a7500t/a新增4、主要生产设备全厂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3。表2-3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扩建前本次扩建扩建后全厂备注一期工程二期工程数量(台/套)数量(台/套)数量(台/套)数量(台/套)1密闭干燥机2+12密闭挤出机+13真空泵3+14三辊压光成型机+15牵引机+16收卷机+17模温机35+18高速分切机3+1—39—9制水机+110测厚仪+111电晕机+112冷水机+113混料料仓+114空气压缩机+115切片机+116在线破碎回收机+117废料破碎机+118脉冲除尘器19覆膜机+120取暖电热锅炉121加料罐+122热风干燥料仓+123空调5524不锈钢水池36+125凉水塔+126生产线其他辅助设备等+127天车128叉车29液压站4630熔融挤出机02+231切粒机02+25、平面布置本项目在武安市华茂光学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内建设,厂房西侧为废料区、原料区,生产区位于厂房北侧,成品库位于厂房南侧,办公室为厂房东侧,危废间位于厂房西南侧。项目总平面布置情况见附图3。6、原辅材料消耗情况全厂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下表。表2-4全厂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一览表编扩建前变化一期二期扩建后全量工程工程外购,原生料,1(PC)颗粒袋装,50kg2色母外购,袋装,50kg3外购,袋装,50kg外购,原生料,43007005461546+546袋装,50kg外购,原生料,59211646+16烯(POE)袋装,50kg6PE0.60.411.31+0.41外购外购,10kg/桶,70.10.050.25+0.05随用随买,不储存。由园区供水管网8m3/a2103306901230+690供给万由园区供电管网9电14080290+80kW·h/a供给项目原料理化性质见下表。表2-5主要原辅材料主要成分理化性质一览号名称单位消耗量备注项目扩建厂聚碳酸酯t/a1300235018005450+1800t/a326347142+47无卤阻燃剂t/a96183139418+139聚丙烯(PP)颗粒t/a聚氧化乙t/a保护膜t/a0.3润滑油t/a0.1新鲜水70序号名称理化性质1聚碳酸酯(PC)颗粒简称PC,是碳酸的聚酯类,是一种强韧的热塑性树脂。密度:1.18-1.22g/cm3,成型温度:230-320℃;干燥条件:110-120℃~8小时;热变形温度:135℃;热分解温度:>310℃;可在-60~120℃下长期使用。PC的主要性能缺陷是:耐水解稳定性不够高,吸湿小,加工前需经干燥处理;对缺口敏感;长期暴露于紫外线中会发黄。PC材料具有阻燃性,无味无臭对人体无害符合卫生安全。2聚丙烯(PP)颗粒简称PP,是丙烯加聚反应而成的聚合物。系白色蜡状材料,外观透明而轻。密度为0.89~0.91g/cm3,易燃,熔点165℃,在155℃左右软化,使用温度范围为-30~140℃。在80℃以下能耐酸、碱、盐液及多种有机溶剂的腐蚀,能在高温和氧化作用下分解。同时是一种性能优良的热塑性合成树脂,为无色半透明的热塑性轻质通用塑料。具有耐化学性、耐热性、电绝缘性、高强度机械性能和良好的高耐磨加工性能等。3聚氧化乙烯(POE)简称POE,软化点:65℃~67℃,熔点:87-140℃,密度:0.93g/mlat25℃,真密度1.15~1.22(Kg),pH值:中性(0.5wt%水溶液),是一种具有水溶性和热塑性的非离子型线性高分子聚合物,具有絮凝、增稠、缓释、润滑分散、助留、保水等性能,无毒无刺激性。34色母本项目使用的色母颗粒,是一种工业用品,指赋于塑料各种颜色,以制成特定色泽的塑料制品,不使用无机色粉,不含重金属。润滑油是用在各种类型汽车、机械设备上以减少摩擦,保护机械及加工件的液体或半固体润滑剂,主要起润滑、辅助冷却、防锈、清洁、密封和缓冲等作用。润滑油的密度随其组成中含碳、氧、硫的数量的增加而增大,因而在同样粘度或同样相对分子质量的情况下,含芳烃多的,含胶质和沥青质多的润滑油密度最大,含环烷烃多的居中,含烷烃多的最小。粘度反映油品的内摩擦力,是表示油品油性和流动性的一项指标。在未加任何功能添加剂的前提下,粘度越大,油膜强度越高,流动性越差。油品的危险等级是根据闪点划分的,闪点在45℃以下为易燃品,45℃以上为可燃品,在油品的储运过程中严禁将油品加热到它的闪点温度。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厂区现有劳动定员20人(一期工程8人、二期工程12人),拟建工程新增劳动定员10人。采用三班倒工作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天数为300天。8、公用工程8.1给排水8.1.1本次扩建(1)给水扩建项目给水由园区供水管网提供。本项目运营期用水包括生活用水及制水机用水。项目总用水量为46.3m3/d,其中新鲜水用量为2.3m3/d,循环水量为44m3/d,循环水利用率95%。项目用水由园区供水管网提供,满足所需。制水机用水:主要用于设备循环冷却补水,根据企业提供资料,设备冷却水新水补水量为0.24m3/d,制水机浓水排放量为新鲜水的20%,则制水机用水量生产冷却水:冷却水循环使用,循环量为20m3/d,平均日补水量1m3/d。职工生活用水:新增劳动定员10人,厂内不涉食宿,用水参照河北省地方标准《生活与服务业用水定额第一部分:居民生活》(DB13/T5450.1—2021)选取,用水标准按30m3/人·a计算,年工作300天,用水量为1m3/d(300m3/a)。(2)排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以及制水机浓水,生活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则生活废水产生量为0.8m3/d;制水机浓水量为0.06m3/d,废水排放总量为0.86m3/d。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制水机浓水一同排入武安市城区及周边农村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5润滑油0.3m3/d。—42—0.21职工生活用水0.8化粪池0.8新武安市鲜2.30.86区及周水0.30.06制水机用水农村污处理厂单位:m3/d现有工程生产、生活用水由园区供水管网提供。项目新鲜水总用水量1.8(540m3/a),其中生活用水量为1m3/d(300m3/a),生产用水量为0.8m3/d(240m生活废水产生量为0.8m3/d;制水机浓水量为0.08m3/d,废水排放总量为0.88m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制水机浓水一同排入武安市城区及周边农村污0.88园区污0.2424鲜水0.80.08制水机用水处理厂0.71710.720.72冷水机用水设备冷却用水0.710.011取暖电热锅炉0.01图2-1.2现有工程水平衡图单位:m3/d8.1.3全厂水平衡项目建成后全厂水平衡如下图。—4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材料阻燃膜研发生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