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留用地招标采购公告(2025)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审核,本用地程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5-11-28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建设项目名称
园夏村经济发展留用地项目
综合受理号
by0075025992511171000439
用地性质
一类工业用地/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用地位置
白云区龙归街园夏村园夏牌坊大街东侧
用地面积(平方米)
地表总面积:陆仟捌佰伍拾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6382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面积468平方米。)
建设规模
/
附图及附件名称
附图以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5〕13405号文附图为准。1.根据粤府土审(授)〔2025〕143号、穗云国土建用通字〔2025〕60号、穗集有(2012)第10001693号、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5〕13405号、穗云规划资源留〔2023〕70号、穗云规划资源留〔2023〕176号、穗府云规划资源审〔2025〕137号核发此证。 2.该用地为园夏村经济发展留用地项目,共扣减留用地指标6850平方米,其中扣减穗云规划资源留〔2023〕70号3085平方米,扣减穗云规划资源留〔2023〕176号3765平方米。 3.用地范围内如涉及文物保护、古墓、历史建筑、古树名木、大树、老树等历史文化保护事宜,需征求文物保护、园林等主管部门的意见,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用地单位(个人)名称
项目名称
园夏村经济发展留用地项目
综合受理号
by0075025992511171000439
批准用地机关
广州市人民政府
批准用地文号
粤府土审(授)〔2025〕143号、穗府云规划资源审〔2025〕137号
用地位置
白云区龙归街园夏村园夏牌坊大街东侧
用地面积
地表总面积:陆仟捌佰伍拾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6382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面积468平方米。)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
建设规模
/
土地取得方式
批准拨用
附图及附件名称
附图以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5〕13405号文附图为准。1.根据粤府土审(授)〔2025〕143号、穗云国土建用通字〔2025〕60号、穗集有(2012)第10001693号、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5〕13405号、穗云规划资源留〔2023〕70号、穗云规划资源留〔2023〕176号、穗府云规划资源审〔2025〕137号核发此证。 2.该用地为园夏村经济发展留用地项目,共扣减留用地指标6850平方米,其中扣减穗云规划资源留〔2023〕70号3085平方米,扣减穗云规划资源留〔2023〕176号3765平方米。 3.用地范围内如涉及文物保护、古墓、历史建筑、古树名木、大树、老树等历史文化保护事宜,需征求文物保护、园林等主管部门的意见,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更改。
四、本书所需附图与附件由核发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经济发展留用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