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招标采购公告(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2025)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5年12月13日10时至2025年12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3006)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序号
名称
价格
起拍价
保证金
加价幅度

1
(刑)iPhone15手机一部
3012
3012
600
50

特别说明:
1.公告的内容和照片、附件等材料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等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
2.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3、以上财物为刑事扣押财产,已使用过,无充电器、耳机等配件,无相关购买凭证,无法保证财产为正品行货。该手机为“监管机”,部分功能会受影响,无法正常使用,因无法联系原机主,所以无法解除监管,请意向竞买人竞拍前咨询法院或预约看样,参与竞拍视为接受财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谨慎参拍。财物未经专业机构检测评估,无法确认是否有维修、是否为组装机,不保证版本型号,拍照时会删除页面部分APP,不附带原手机卡,无法保证能正常使用以及无其他隐形瑕疵,财产可能存在屏保、屏幕、外观有刮痕或者破裂,图片仅供参考,请竞买人谨慎参拍。
4、法院不提供密码、ID码,若有密码无法正常使用,须由买受人自行前往相应店商处理,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不保证ID码能解除,请竞买人谨慎参拍。
5、财产内可能存在原机主相关隐私信息,成交后买受人需对标的物进行格式化或刷机处理,并且买受人不得泄露原机主相关隐私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竞买人慎重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
6、财产支持邮寄,快递费及保价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手机由法院统一邮寄,财产交付至快递员的同时默认已交付至买受人,本院不承担邮寄过程中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丢失、损坏等)。
更多瑕疵说明:详见调查表。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12月6日前与本院联系。
二、竞买人条件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 1 至 3 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参加竞买的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同时,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
特别提醒: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导致未能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或交付不能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
三、咨询及看样
本院现已委托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咨询解答和组织看样,关注微信公众号“中环来拍官方”或登录网址www.laipaiya.com自主预约,(看样需提前电话预约,法院根据预约情况决定是否如期进行)咨询电话:028-87629221、400-0001219。
特别提示:辅拍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 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 5 分钟。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五、拍卖款项支付
拍卖竞价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拍卖平台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保证金(平台技术咨询:400-622-9586) 。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应在2025年11月21日前交纳尾款(开户单位: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金牛支行营业室;账号:9558854402028167925)
六、标的物交付
(一)权属转移
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应在7日内交纳尾款,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人民法院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办理权属转移。
(二)实物交付
拍卖标的物由保管人交付买受人,买受人要求通过邮寄等方式交付的,由此产生的邮寄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确认地址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平台咨询电话:400-622-9586(可对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操作、模拟拍卖 进行咨询) 。
标的物咨询电话:028-87629221、400-0001219(对拍卖财产信息的咨询) 。
法院监督电话:028-87629221(该电话接受对网拍平台、辅拍机构、 恶意竞买人的投诉及其他重要情况反映)。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2025年11月27日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系在网络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从未委托其他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如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内的咨询电话;拍卖界面中存在的各种推介业务和法院、辅拍机构无关,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等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中图片、文字、视频、附件材料等授权后可以下载传阅转发,但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涂改拍卖公告、图片、视频、拍卖须知、调查表、附件材料等中载明的内容。涉及标的物展示、介绍等材料包括平台提供的标的物位置定位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三、本案已委托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协助本院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等相关辅助事务,其收取的拍卖服务费用按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标准执行,拍卖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成交后直接从拍卖价款中扣减。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2025年11月2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