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变电扩建工程 输变电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即日起,报告书为10个工作日,报告表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8-26110230,传真:028-26110851
通讯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天台路368号(641300)
项目名称:资阳高新松涛110kV输变电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地点:资阳市雁江区、高新区
建设单位: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资阳供电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资阳市高新区、雁江区,含变电站及线路工程。扩建松涛 110kV 变电站 1 台 63MVA 主变,新增 110kV 出线 1 回、10kV 出线 7 回及消弧线圈设施,新建 12m3 事故油池(总容积 26.5m3)。完善天星 220kV 变电站 110kV 线路保护。新建天星 - 松涛 110kV 线路 4.5km(均为架空),含单回、双回架设,拆除部分既有线路及铁塔,配套通信光缆、施工便道等,永久占地 0.03hm2、临时占地 0.447hm2。
环评单位:核工业二七0研究所
受理单位:资阳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1:
资阳高新松涛110kV输变电扩建工程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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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公示件)项目名称:资阳高新松涛110kV输变电扩建工程建设单位(盖章):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资阳供电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内容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七、结论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资阳高新松涛110kV输变电扩建工程项目代码2410-512050-04-01-459824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松村建设地点工1内涛110kV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位于资阳市高新区松涛镇杜家桥既有松涛110kV变电站内;天星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完善程位于资阳市雁江区既有天星220kV变电站内;天星—松涛10kV线路完善工程位于资阳市雁江区和高新区行政管辖范围。松(天地理坐标(天起点涛110kV变电站:经度****度***分*****秒,纬度***度***分*****秒);星220kV变电站:经度****度***分*****秒,纬度***度***分*****秒);星—松涛110kV线路完善工程:点(经度****度***分*****秒,纬度***度***分*****秒)、终(经度****度***分*****秒,纬度***度***分*****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161输变电工程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用地面积:4500(永久300,临时4470);长度:4.5√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资发改高新〔2024〕59号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占比(%)****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是:设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HJ24-2020)“B2.1”置专题评价。表1-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序号专题名称设置情况1应设置。不设置,本项目不涉及生态敏感区(国家公园、2价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生态专题评因此,本项目设置《资阳高新松涛110kV输变电扩建工程电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1、项目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符合性本项目为电网改造及建设工程,属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第7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项目“第四条电力,第2款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电网改造与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资阳高新松涛110kV输变电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资发改高新〔2024〕59号,附件2)对本项目核准文件进行了批复,建设的项目符合资阳市建设规划。2、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四川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年版)的通知》(川环函〔2024〕409号)、资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资环委〔2024〕2号)、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川环办函〔2021〕469号),需对项目建设与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自然保护地位置关系进行分析,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四个维度分析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1)项目建设与环境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1)项目建设地所属环境管控单元本项目建设地位于资阳市雁江区和高新区境内,根据资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资环委〔2024〕2号),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城镇重点管控单元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见附图11),不在优先保护单元内。根据四川政务服务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查询结果: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的城镇重点管控单元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内,具体管控单元见下表。表1-2项目涉及管控单元情况表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所属市(州)所属区县准入清单类型管控类型ZH51200220001雁江区城镇空间资阳市雁江区环境综合管控单元环境综合管控单元城镇重点管控单元ZH51200220003雁江工业集中区-资阳医药食品产业园资阳市雁江区环境综合管控单元环境综合管控单元工业重点管控单元ZH51200220004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幸福片区、城南工业集中区资阳市雁江区环境综合管控单元环境综合管控单元工业重点管控单元四川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查询报告书数据因管理要求及地图制图需要存在偏移,以生态环境部门意见为准。、基本信息基本信息报告名称资阳高新松涛110kV输变电扩建工程报告时间2025-09-0317:08:00输入类型手动行业类型电力供应经纬度信息序号经度纬度序号经度纬度1本次分析类型为手动,以下是与环境管控单元的空间关系:二、涉及管控单元信息1、涉及的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有1个,分别是:序号涉及环境管控单元名称涉及环境管控单元编码行政区划环境管控单元类型1雁江工业集中区-资阳医药食品产业园ZH51200220003资阳市重点管控单元图1-1本项目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查询结果(查询时间:2025年9月3日)2)项目建设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国务院以关于《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4〕9号)批复了“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成果,经核实,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与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见附图10,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3)项目建设与生态空间、自然保护地符合性分析生态空间一般包含国家公园和各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水产种基本信息报告名称资阳高新松涛110kV输变电扩建工程报告时间2025-09-0317:09:14输入类型手动行业类型电力供应经纬度信息序号经度纬度序号经度纬度1二、涉及管控单元信息序号涉及环境管控单元名称涉及环境管控单元编码行政区划环境管控单元类型1雁江区城镇空间ZH51200220001资阳市重点管控单元四川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查询报告书四川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查询报告书数据因管理要求及地图制图需要存以生态环境部门意见为准。数据因管理要求及地图制图需要存以生态环境部门意一、基本信息基本信息报告名称资阳高新松涛110kV输变电扩建工程报告时间2025-09-0317:10:48输入类型手动行业类型电力供应经纬度信息序号经度纬度序号经度纬度1本次分析类型为手动,以下是与环境管控单元的空间关系:本次分析类型为手动,以下是与环境管控单元的空间关系:、涉及管控单元信息1、涉及的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有1个,分别是:1、涉及的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有1个,分别是:序号涉及环境管控单元名称涉及环境管控单元编码行政区划环境管控单元类型1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幸福片区、城南工业集中区ZH51200220004资阳市重点管控单元质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九大类法定自然保护地。本项目位于资阳市雁江区和高新区境内,本项目不涉及上述法定自然保护地,符合生态空间管控要求。(2)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根据资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资环委〔2024〕2号)、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四川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年版)的通知)》(川环函〔2024〕409号)和四川政务服务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查询结果见图1-1,本项目与生态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表1-3。其他符合性分析表1-3项目与“三线一单”相关要求的符合性分析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具体要求项目对应情况介绍符合性分析类别对应管控要求雁江区城镇空间(管控单元编码:ZH51200220001)普适性清单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新建工业企业原则上都应在工业园区内建设并符合相关规划和园区定位。(2)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违法违规侵占河道、湖面、滩地。(3)禁止新建20蒸吨及以下燃煤及生物质锅炉。(4)禁燃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用设施和使用高污染燃料。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不属于任何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开发建设活动内容。符合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对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现有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及环境风险水平只降不增,引导企业适时搬迁进入对口园区。(2)严格控制在城镇空间范围内新布设工业园区。若新布局工业园区,应符合资阳市国土空间规划,并结合区域环境特点、三线成果、园区产业类别,充分论证选址的环境合理性。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不涉及相关内容。符合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1)加快现有高污染或高风险产品生产化学品企业“退城入园”进度,逐步退出环境敏感区。(2)处于城市上风向的污染重的企业向城市下风向搬迁或者转产。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不涉及相关内容。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1)强化城市市政雨污管网混错接改造更新及污水支线管网建设,力争地级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平均达105毫克每升、县级城市平均达90毫克每升。(2)加快大于等于1000吨/日的污水厂的升级提标至《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3)3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施工期塔基基础开挖、回填和运输车辆行驶会产生一定扬尘,在采取扬尘防治措施后,能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的要求,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站内既有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符合燃气锅炉全部实施低氮燃烧改造。(4)全面落实各类施工工地扬尘防控措施,重点、重大项目工地实现视频监控、可吸入颗粒物(PM10)在线监测全覆盖。(5)有序开展城市生活源VOCs污染防治;全面推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涉VOCs工序环节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推进加油站按照《四川省加油站大气污染排放标准》要求安装油气处理装置。(6)加大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配送、邮政快递、机场、铁路货场、重点地区港口等领域应用,地级以上城市清洁能源汽车在公共领域使用率显著提升,设区的市城市公交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用沿线既有设施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变电站运行期不产生大气污染物,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不会对大气环境和地表水环境造成不良环境影响,不会降低当地生态环境功能。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1、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准入要求:(1)新建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要与城市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到202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水收集率达到70%,县级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50%。城市、县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力争达到98.5%、95%和85%。(2)加快发展以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方式;到2023年底地级以上城市具备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能力;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95%以上,乡镇及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3)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4)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和资源化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力争地级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92%、县级城市达85%。(5)推进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以上。(6)推动施工扬尘监管平台建设,做好扬尘污染管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施工期塔基基础开挖、回填和运输车辆行驶会产生一定扬尘,在采取扬尘防治措施后,能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的要求,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站内既有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沿线既有设施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市政垃圾桶。变电站运行期不产生大气污染物,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桶收集后不定期清运至附近市政垃圾桶;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大气污染物、水环境污染物、固体废物,不会对大气环境和地表水环境符合控工作。(7)加强汽修行业VOCs综合治理,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力度。(8)新建噪声敏感建筑物时,建设单位应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合理确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等的防噪声距离,落实隔声减噪措施。(9)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商铺、办公楼等建筑物不得在午、夜间进行产噪装修作业,在其他时间进行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防治措施。造成不良环境,不会降低当地生态环境功能。环境风险防控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用地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工业企业退出用地,须经评估、修复满足相应用地功能后,方可改变用途。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不涉及相关内容。符合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1)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到2025年,区域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再生水资源化利用量占区域用水总量的5%以上。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不涉及相关内容。符合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1)严控使用燃煤等高污染燃料,禁止焚烧垃圾。(2)加快淘汰城市建成区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不涉及使用高污染燃料。符合禁燃区要求禁燃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用设施,不得审批单位和个人在划定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进行的经营性活动,禁燃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本项目输变电工程,不涉及使用高污染燃料。符合单元级清单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执行城镇重点单元总体准入要求具体见普适性要求符合性分析。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执行城镇重点单元总体准入要求具体见普适性要求符合性分析。符合环境风险防控执行城镇重点单元总体准入要求具体见普适性要求符合性分析。符合资源利用效率执行城镇重点单元总体准入要求具体见普适性要求符合性分析。符合雁江工业集中区-资阳医药食普适性清单管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2)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属于电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属于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项目,不属于排放含磷污染符合品产业园(管控单元编码:ZH51200220003)控要求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合规园区指已列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或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审核认定的开发区或其他园区,新设立或认定园区须明确园区面积、四至范围、主导产业并经省级政府同意)。(3)沱江流域实行总磷污染防治特别措施:①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增加含磷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②禁止在工业循环冷却水除垢、杀菌过程中加入含磷药剂。(4)禁止新建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冶炼等重污染项目。(5)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推进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以工业余热、电厂热力、清洁能源等替代煤炭。加快推进火电、钢铁、铸造(含烧结、球团、高炉工序)水泥、焦化行业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超低排放改造及深度治理。稳步实施陶瓷、玻璃、铁合金、有色、砖瓦等行业企业深度治理,推进工业炉窑煤改电(气)和低氮燃烧改造。全面加强钢铁、建材、有色、焦化、铸造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生物质锅炉采用专用锅炉,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禁止掺烧煤炭、垃圾等其他物料。(6)禁燃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用设施和使用高污染燃料。(7)未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不得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按属地原则依法依规妥善做好未通过认定化工园区及园内企业的转型、关闭、处置及监管工作。物项目、不属于使用高污染燃料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开发建设活动内容。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1)现有属于园区禁止引入产业门类的企业,原则上限制发展,污染物排放只降不增,允许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引导企业结合产业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属于电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属于园区禁止引入产业门类的企业,不属于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炉窑。符合退出要求升级等适时搬迁。(2)淘汰一批热效率低下、敞开未封闭,装备简易落后、自动化程度低、无组织排放突出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炉窑。污染物排放管控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1)工业污水收集处理率达100%。(2)区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在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成并合法投入使用前,新(改、扩)建项目废水优先考虑中水回用,其余废水自行处理达行业标准或《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但不得新增排污口。(3)针对现有化工等水污染排放量大的行业,平板玻璃等大气污染排放量大的行业执行最严格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4)3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全部实施低氮燃烧改造。(5)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6)鼓励实施锅炉清洁能源替代。(7)加强省级及以上工业集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稳定运行维护,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市级及以下工业园区根据园区发展趋势和产业布局,统筹完善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按时完成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8)制浆造纸、白酒、啤酒等企业加快清洁生产改造,确保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9)工业集聚区要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10)完善园区及企业雨污分流系统,全面推进医药、化工等行业初期雨水收集处理,推动有条件的园区实施入园企业“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测”。加强企业废水预处理和排水管理,鼓励纳管企业与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通过签订委托处理合同等方式协同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施工期基础开挖、回填和运输车辆行驶会产生一定扬尘,在采取扬尘防治措施后,能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的要求,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站内既有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沿线既有设施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变电站运行期不产生大气污染物,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大气污染物和水环境污染物,不会对大气环境和地表水环境造成不良环境,不会降低当地生态环境功能。符合处理废水。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1、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1)上一年度水环境质量未完成目标的,新建排放水污染的建设项目按照总量管控要求进行倍量削减替代。(2)上一年度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建设项目新增相关污染物按照总量管控要求进行倍量削减替代。(3)提高涉及VOCs排放行业环保准入门槛,新建涉及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入园区;实施VOCs综合治理“一厂一策”,实行涉VOCs的建设项目按照新增排放量进行2倍量替代。2、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准入要求:(1)2025年底前,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处置率达100%,危险废物处置率达100%。(2)汽车零部件行业项目新建应参考本报告对该行业资源环境绩效准入门槛。3、化工园区应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配备专业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独立建设或依托骨干企业)及专管或明管输送的配套管网,化工生产废水纳管率达到100%。入河排污口设置应符合相关规定。4、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等量替代”原则。按国家规定,建设单位在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明确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及来源,无明确具体总量来源的,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不得批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管理豁免的情形参见《四川省“十四五”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的界定参见《四川省“十四五”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5、落实《四川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深度治理,加快实施低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施工期塔基基础开挖、回填和运输车辆行驶会产生一定扬尘,在采取扬尘防治措施后,能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的要求,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站内既有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沿线既有设施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市政垃圾桶。变电站运行期不产生大气污染物,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桶收集后不定期清运至附近市政垃圾桶;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大气污染物、水环境污染物、固体废物,不会对大气环境和地表水环境造成不良环境,不会降低当地生态环境功能。符合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持续开展VOCs治理设施提级增效,强化VOCs无组织排放整治,加强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管控,推进涉VOCs产业集群治理提升,推进油品VOCs综合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1)建立园区监测预警系统,建立省市县、区域联动应急响应体系,实行联防联控。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不涉及相关内容。符合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1、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要求: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新建、改扩建项目,严控准入要求。2、园区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园区风险防控体系要求:构建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危化品泄漏应急处置措施,确保风险可控。针对化工园区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化工园区应具有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建立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建立必要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3、用地环境风险防控要求:(1)化工、电镀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2)建立区域土壤及地下水监测监控体系;污染地块在未经评估修复前,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不涉及相关内容。符合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1)到2022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26%。(2)到2030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降低到25m3,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91%。(3)新、改扩建项目污染水耗指标满足《四川省省级生态工业园区指标》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要求或更高要求。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仅施工期消耗少量水资源,运营期不消耗水资源。符合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1)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比例达到省上下达目标要求。(2)工业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及以上。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属于电力清洁能源。符合(3)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快企业清洁能源改造,推动煤电高效清洁改造,进一步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突出提升电力、天然气利用比重,实现清洁转型。到2025年,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禁燃区要求禁燃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用设施,不得审批单位和个人在划定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进行的经营性活动,禁燃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符合单元级清单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执行工业重点单元总体准入要求具体见普适性要求符合性分析。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执行工业重点单元总体准入要求具体见普适性要求符合性分析。符合环境风险防控执行工业重点单元总体准入要求具体见普适性要求符合性分析。符合资源利用效率执行工业重点单元总体准入要求具体见普适性要求符合性分析。符合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幸福片区、城南工业集中区(管控单元编码:ZH51200220004)普适性清单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2)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合规园区指已列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或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审核认定的开发区或其他园区,新设立或认定园区须明确园区面积、四至范围、主导产业并经省级政府同意)。(3)沱江流域实行总磷污染防治特别措施:①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增加含磷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②禁止在工业循环冷却水除垢、杀菌过程中加入含磷药剂。(4)禁止新建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冶炼等重污染项目。(5)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推进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以工业余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属于电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属于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项目,不属于排放含磷污染物项目、不属于使用高污染燃料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开发建设活动内容。符合热、电厂热力、清洁能源等替代煤炭。加快推进火电、钢铁、铸造(含烧结、球团、高炉工序)水泥、焦化行业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超低排放改造及深度治理。稳步实施陶瓷、玻璃、铁合金、有色、砖瓦等行业企业深度治理,推进工业炉窑煤改电(气)和低氮燃烧改造。全面加强钢铁、建材、有色、焦化、铸造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生物质锅炉采用专用锅炉,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禁止掺烧煤炭、垃圾等其他物料。(6)禁燃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用设施和使用高污染燃料。(7)未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不得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按属地原则依法依规妥善做好未通过认定化工园区及园内企业的转型、关闭、处置及监管工作。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1)现有属于园区禁止引入产业门类的企业,原则上限制发展,污染物排放只降不增,允许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引导企业结合产业升级等适时搬迁。(2)淘汰一批热效率低下、敞开未封闭,装备简易落后、自动化程度低、无组织排放突出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炉窑。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属于电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属于园区禁止引入产业门类的企业,不属于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炉窑。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1)工业污水收集处理率达100%。(2)区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在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成并合法投入使用前,新(改、扩)建项目废水优先考虑中水回用,其余废水自行处理达行业标准或《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但不得新增排污口。(3)针对现有化工等水污染排放量大的行业,平板玻璃等大气污染排放量大的行业执行最严格排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施工期基础开挖、回填和运输车辆行驶会产生一定扬尘,在采取扬尘防治措施后,能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的要求,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站内既有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沿线既有设施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变电站运行期不产生大气污染物,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化粪池符合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4)3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全部实施低氮燃烧改造。(5)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6)鼓励实施锅炉清洁能源替代。(7)加强省级及以上工业集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稳定运行维护,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市级及以下工业园区根据园区发展趋势和产业布局,统筹完善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按时完成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8)制浆造纸、白酒、啤酒等企业加快清洁生产改造,确保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9)工业集聚区要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10)完善园区及企业雨污分流系统,全面推进医药、化工等行业初期雨水收集处理,推动有条件的园区实施入园企业“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测”。加强企业废水预处理和排水管理,鼓励纳管企业与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通过签订委托处理合同等方式协同处理废水。处理后定期清掏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大气污染物和水环境污染物,不会对大气环境和地表水环境造成不良环境,不会降低当地生态环境功能。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1、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1)上一年度水环境质量未完成目标的,新建排放水污染的建设项目按照总量管控要求进行倍量削减替代。(2)上一年度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建设项目新增相关污染物按照总量管控要求进行倍量削减替代。(3)提高涉及VOCs排放行业环保准入门槛,新建涉及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入园区;实施VOCs综合治理“一厂一策”,实行涉VOCs的建设项目按照新增排放量进行2倍量替代。2、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准入要求:(1)2025年底前,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处置率达100%,危险废物处置率达100%。(2)汽车零部件行业项目新建应参考本报告对该行业资源环境绩效准入门槛。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施工期塔基基础开挖、回填和运输车辆行驶会产生一定扬尘,在采取扬尘防治措施后,能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的要求,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站内既有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沿线既有设施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市政垃圾桶。变电站运行期不产生大气污染物,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化符合3、化工园区应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配备专业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独立建设或依托骨干企业)及专管或明管输送的配套管网,化工生产废水纳管率达到100%。入河排污口设置应符合相关规定。4、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等量替代”原则。按国家规定,建设单位在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明确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及来源,无明确具体总量来源的,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不得批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管理豁免的情形参见《四川省“十四五”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的界定参见《四川省“十四五”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5、落实《四川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深度治理,加快实施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持续开展VOCs治理设施提级增效,强化VOCs无组织排放整治,加强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管控,推进涉VOCs产业集群治理提升,推进油品VOCs综合管控。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桶收集后不定期清运至附近市政垃圾桶;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大气污染物、水环境污染物、固体废物,不会对大气环境和地表水环境造成不良环境,不会降低当地生态环境功能。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1)建立园区监测预警系统,建立省市县、区域联动应急响应体系,实行联防联控。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不涉及相关内容。符合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1、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要求: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新建、改扩建项目,严控准入要求。2、园区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园区风险防控体系要求:构建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危化品泄漏应急处置措施,确保风险可控。针对化工园区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化工园区应具有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建立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建立必要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不涉及相关内容。符合体系。3、用地环境风险防控要求:(1)化工、电镀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2)建立区域土壤及地下水监测监控体系;污染地块在未经评估修复前,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1)到2022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26%。(2)到2030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降低到25m3,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91%。(3)新、改扩建项目污染水耗指标满足《四川省省级生态工业园区指标》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要求或更高要求。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仅施工期消耗少量水资源,运营期不消耗水资源。符合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1)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比例达到省上下达目标要求。(2)工业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及以上。(3)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快企业清洁能源改造,推动煤电高效清洁改造,进一步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突出提升电力、天然气利用比重,实现清洁转型。到2025年,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属于电力清洁能源。符合禁燃区要求禁燃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用设施,不得审批单位和个人在划定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进行的经营性活动,禁燃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符合单元级清单管控要空间布局约束执行工业重点单元总体准入要求具体见普适性要求符合性分析。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执行工业重点单元总体准入要求具体见普适性要求符合性分析。符合环境风险防控执行工业重点单元总体准入要求具体见普适性要求符合性分析。符合资源利用效率执行工业重点单元总体准入要求具体见普适性要求符合性分析。符合求综上,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所在区域不涉及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问题。根据现场监测与环评预测结果,项目建设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3、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1)与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符合性根据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川府发〔2024〕8号,本项目位于省级城市化地区,不涉及国家级重点生态区和省级重点生态区。本项目为输变电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环境敏感区,其建设是为满足区域负荷增长的需要,优化区域电网结构,提高区域供电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符合其规划要求。(2)与四川省生态功能区划符合性根据《四川省生态功能区划》和《四川省生态功能区划图》,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I-四川盆地亚热带湿润气候生态区—I-2盆中丘陵农林复合生态亚区—I-2-5沱江中下游城镇-农业生态功能区。”其主要生态服务功能为:人居保障功能,农产品提供功能。本项目为输变电项目,能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符合四川省生态功能区划要求。4、与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根据《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川府发[2022]2号),“十四五”期间要求推动能源利用方式绿色转型: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加快推进天然气管网、电网等设施建设,有力保障“煤改气”、“煤改电”等替代工程。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有利于满足区域用电负荷需求,改善区域电网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和稳定性,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关要求。5、项目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符合性本项目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选址选线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4。其他符合性分析表1-4本项目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选址选线符合性分析《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符合性5.2输变电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避让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确实因自然条件等因素限制无法避让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的输电线路,应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对线路方案进行唯一性论证,并采取无害化方式通过。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符合5.3变电工程在选址时应按终期规模综合考虑进出线走廊规划,避免进出线进入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松涛110kV变电站在选址时按终期规模考虑了进出线走廊规划,避免了进出线进入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符合5.4户外变电工程及规划架空进出线选址选线时,应关注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采取综合措施,减少电磁和声环境影响松涛110kV变电站为户外变电站,出线采用架空出线,本项目不涉及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符合5.5同一走廊内的多回输电线路,宜采取同塔多回架设、并行架设等形式,减少新开辟走廊,优化线路走廊间距,降低环境影响。本工程线路尽量利用了原已建杆塔已预留的一侧进行挂线,与既有线路共塔架设,采用同塔双回逆相序排列,减少新开辟走廊,优化线路走廊间距,降低环境影响。符合5.6原则上避免在0类声环境功能区建设变电工程。本工程不涉及0类声环境功能区。符合5.7变电工程选址时,应综合考虑减少土地占用、植被砍伐和弃土弃渣等,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本次松涛110kV变电站扩建在变电站征地范围内进行,不新征地,不会改变土地利用性质,不会对站外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符合5.8输电线路宜避让集中林区,以减少林木砍伐,保护生态环境。本工程输电线路未经过集中林区,主要是在城镇建成区中,对林木砍伐较少。符合5.9进入自然保护区的输电线路,应按照HJ19的要求开展生态现状调查,避让保护对象的集中分布区。本工程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符合6.2电磁环境保护架空输电线路经过电磁环境敏感目标时,应采取避让或增加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减少电磁环境影响。本工程线路通过合理选择线路路径、设置转角塔等措施尽可能避让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增加导线对地高度,减少了电磁环境影响。符合6.3声环境保护户外变电站总体布置应综合考虑声环境影响因素,合理规划,利用建筑物、地形等阻隔噪声传播,减少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松涛110kV变电站主变布置于站区中部,减少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符合7、项目城镇规划符合性本项目松涛110kV变电站为既有变电站,位于资阳市高新区,本次在站内进行扩建,不新征地,不会对站外用地规划造成影响;新建线路途经资阳市雁江区和高新区,线路路径已取得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认(附件5)。符合区域城镇发展规划。8、与国家和地方相关文件的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环规财﹝2017﹞88号)的要求,本项目与其具体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5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符合性1.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系统性、整体性保护。编制空间规划应先进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各地区、各部门编制开发利用规划时,应依法同步开展规划环评工作,确定空间、总量、准入等管控要求。将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作为规划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未依法开展规划环评的规划不得审批或实施。严格执行规划环评违法责任追究。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位于资阳市雁江区和高新区,不涉及规划使用长江经济带。符合2.除在建项目外,严禁在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布局新建重化工园区,严控在中上游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严控下游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向上游转移。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项目,不属于石油化工和煤化项目。符合(2)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符合性分析根据《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的要求,本项目与其具体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6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符合性分析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符合性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为输变电线路工程,项目位于资阳市雁江区和高新区,不属于码头项目。符合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符合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符合符合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符合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位于资阳市雁江区和高新区,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区内,运营期不新增污水,不会对水资源产生不利影响。符合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涉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符合7.禁止在长江干支流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为输变电线路工程,不属于化工项目和高污染项目。符合8.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为输变电线路工程,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符合9.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本项目为输变电线路工程,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符合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本项目为输变电线路工程,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符合(3)项目与《四川省、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试行,2022年版)》符合性分析根据《四川省、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试行,2022年版)》的要求,本项目与其具体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7本项目与《四川省、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试行,2022年版)》符合性分析四川省、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符合性第五条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不符合全国港口布局规划。以及《四川省内河水运发展规划》《泸州一宜宾一乐山港口群布局规划》《重庆港总体规划(2035年)等省级港口布局规划及市级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不涉及/第六条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2020-2035年)》的过长江通道项目(含桥梁、隧道)、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过长江通道线位调整的除外。不涉及/第七条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自然保护区的内部未分区的,依照核心区和缓冲区的规定管控。本项目为输变电线路工程,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符合第八条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为输变电线路工程,项目不涉及风景名胜区。符合第九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禁止改建增加排污量的建设项目。符合第十条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除遵守准保护区规定外,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对水体有污染的水产养殖等活动。本项目为输变电线路工程,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符合第十一条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除遵守二级保护区规定外,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符合第十二条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湖造地或挖沙采石等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为输变电线路工程,项目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符合第十三条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截断湿地水源,挖沙、采矿,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洄游通道。本项目为输变电线路工程,项目不涉及国家湿地公园。本项目为输变电线路工程,项目不涉及国家湿地公园。符合符合第十四条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本项目为输变电线路工程,属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且项目建设位置不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符合第十五条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为输变电线路工程,不涉及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符合第十六条禁止在长江流域江河、湖泊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口,经有管辖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的除外。不涉及符合第十七条禁止在长江干流、大渡河、涪江、赤水河、沱江、嘉陵江、乌江、汉江和51个(四川省45个、重庆市6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不涉及符合第十八条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不涉及符合第十九条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不涉及符合第二十条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选址建设尾矿库、冶炼渣库、磷石膏库。不涉及符合第二十一条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不涉及符合第二十二条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一)严格控制新增炼油产能,未列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修订版)》的新增炼油产能一律不得建设。(二)新建煤制烯烃、煤制烃项目必须列入《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必须符合《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要求。不涉及符合第二十三条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限制类的新建项目,禁止投资,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属于鼓励类项目。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符合第二十四条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对于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项目。不涉及符合第二十五条禁止建设以下燃油汽车投资项目(不在中国境内销售产品的投资项目除外)(一)新建独立燃油汽车企业;(二)现有汽车企业跨乘用车、商用车类别建设燃油汽车生产能力;(三)外省现有燃油汽车企业整体搬迁至本省(列入国家级区域发展规划或不改变企业股权结构的项目除外);(四)对行业管理部门特别公示的燃油汽车企业进行投资(企业原有股东投资或将该企业转为非独立法人的投资项目除外)不涉及符合第二十六条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符合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四川省、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试行,2022年版)》管控要求。二、建设内容地理位置本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松涛110kV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位于资阳市高新区松涛镇杜家桥村既有松涛110kV变电站内;天星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完善工程位于资阳市雁江区既有天星220kV变电站内;天星—松涛110kV线路完善工程位于资阳市雁江区和高新区行政管辖范围内。项目组成及规模2.2.1项目建设必要性雁江区位于资阳市西南部,面积1633km,人口约86万。截至2023年底,雁江区电网共有220kV公用变电站2座,变电容量660MVA;110kV公用变电站7座,变电容量591.5MVA。2023年雁江区电网最大负荷557MW。雁江区松涛片区目前由松涛(2×50MVA)、南市(2×50MVA)110kV变电站供电。2023年松涛、南市站最大负荷分别为45MW、70MW,片区最大负荷115MW,预计2028年片区最大负荷将达到198MW。为满足片区负荷发展需求,提升供电可靠性,结合资阳电网发展规划,建设资阳高新松涛110kV输变电扩建工程是必要的。2.2.2项目组成及规模根据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资阳高新松涛110kV输变电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资发改高新〔2024〕59号,附件2)及工程设计资料,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①松涛110kV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②天星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完善工程;③天星—松涛110kV线路完善工程。本项目项目组成见表2-1。表2-1项目组成表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施工期运行期松涛110kV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主体工程松涛110kV变电站为既有变电站,为户外布置,即主变为户外布置、110kV配电装置为户外GIS布置,35kV配电装置为户内移开式开关柜,10kV配电装置为户内中置式高压开关柜,110kV出线为架空出线,35kV出线为埋地电缆出线,10kV出线为埋地电缆出线。本期扩建在现有变电站围墙内进行,布置在预留位置,不新增占地。施工噪声施工扬尘生活污水固体废物噪声工频电场工频磁场项目已建成规模本次扩建扩建后规模主变2×50MVA1×63MVA2×50+1×63MVA110kV出线2回1回3回35kV出线5回/5回10kV出线14回7回21回10kV无功补偿2×4Mvar2×6Mvar(2×4+2×6)Mvar10kV消弧线圈2×700kVA1×1000kVA2×700+1×1000kVA辅助工程进站道路(利旧)无无环保工程2m3化粪池(利旧);1座14.5m3事故油池(利旧)+1座12m3事故油池(新建),新旧事故油池串联,串联后总事故油池容积为26.5m32×5.0m3事故油坑(利旧)新建1×6.3m3事故油坑(3#主变)施工噪声施工扬尘生活污水固体废物生活污水事故油办公及生活设施10kV配电装置室(利旧)、35kV配电装置室、主控综合楼(利旧)、新建1座消防小室无固体废物仓储或其它拆除既有3#主变事故油坑;拆除既有1座消防小室施工噪声施工扬尘生活污水固体废物无天星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完善工程主体工程天星220kV变电站为既有变电站,本次更换110kV线路保护1套,其它不变,不涉及土建施工。线路保护装置完善后变电站的总平面布置、配电装置型式及建设规模均不发生变化,不改变变电站的电磁、噪声等环境影响天星—松涛110kV线路完善工程主体工程(1)天星—松涛3.4km(单回)+2×1.1km(双回),包括新建单回段和110kV线路完善工程,线路总长约新建双回段,其中:1)新建单回段:总长约3.4km,本次利用原110kV天涛Ⅰ线(天星220kV变电站~N5塔段)导线拆除后位置架设单回线路,而后110kV天涛Ⅰ线N5~N17段导线利旧,利用原110kV天涛Ⅰ线(N5~N17段和N21~松涛110kV变电站段)已建双回塔预留位置架设导线,本次单回线路利用原110kV天涛Ⅰ线已建双回塔架设导线,其中:①与110kV天白Ⅱ线共塔,起于天星220kV变电站,止于原110kV天涛Ⅰ线N4塔,拆除原110kV天涛Ⅰ线施工噪声施工扬尘生活污水固体废物植被破坏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天星—松涛110kV线路完善工程主体工程(天星220kV变电站~N4塔段)导线后,本项目线路利用其原位置挂线与既有110kV天白Ⅰ线共塔,呈同塔双回逆序垂直排列,既有110kV天白Ⅰ线在同期建设工程《资阳雁江白塔110kV输变电扩建工程》中拟更换增容导线,增容后线路名称更换为110kV天白Ⅱ线,导线型号采用JNRLH3/LBY10-200/45铝包钢芯耐热铝合金绞线,导线单分裂,设计输送电流828A;本项目新建线路导线型号采用JNRLH3/LBY10-200/45铝包钢芯耐热铝合金绞线,导线单分裂,设计输送电流828A②双回单边挂线段,起于原110kV天涛Ⅰ线N4塔,止于原110kV天涛Ⅰ线N5塔,本项目新建线路导线呈双回单边挂线(另一侧无既有线路共塔),本项目新建线路导线型号采用JNRLH3/LBY10-200/45铝包钢芯耐热铝合金绞线,导线单分裂,设计输送电流828A。③T接段,起于原110kV天涛Ⅰ线N5塔,止于原110kV天星—现代Ⅰ回线路N4塔,本项目新建线路导线呈双回单边挂线(另一侧无既有线路共塔),本项目新建线路导线型号采用JL/G1A-240/30钢芯铝绞线,导线单分裂,设计输送电流310A。④与110kV天涛Ⅰ线共塔段,其中一段起于原110kVN17,将原110kV天涛Ⅰ线N5~N17段双回塔右侧挂线换为左侧挂线,本项目新建线路利用原110kV天涛Ⅰ线已建双回塔另一侧挂线,另一段起于原110kV天涛Ⅰ线N21塔,止于松涛110kV变电站,利用原110kV天涛Ⅰ线已建双回塔预留侧挂线,本项目线路与既有110kV天涛Ⅰ线共塔,呈同塔双回逆序垂直排列,既有110kV天涛Ⅰ线相同采用JL/G1A-240/30钢芯铝绞线,导线单分裂,设310A,本项目新建线路导线型号采用JNRLH3/LBY10-200/45铝包钢芯耐热铝合金绞线,导线单分裂,设计输送电流828A。共利用已建铁塔23基,不新增永久占地面积。天涛Ⅰ线N5塔,止于原110kV天涛Ⅰ线计输送电流2)新建双回段:总长约2×1.1km,起于原110kV天涛Ⅰ线N17塔,止于原110kV天涛Ⅰ线N21塔,拆除原110kV天涛Ⅰ线(N17~N21段)导地线及铁塔后,利用其原电力通道,新建同塔双回线路,呈同塔双回逆序垂直排列,右侧导线型号采用JNRLH3/LBY10-200/45铝包钢芯耐热铝合金绞线,导线单分裂,设计输送电流110kV天涛Ⅰ线相同,采用施工噪声施工扬尘生活污水固体废物植被破坏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拆除工程828A,左侧导线与既有JL/G1A-240/30钢芯铝绞线,导线单分裂,设计输送电流310A;新建铁塔3基,永久占地面积约300m2。拆除原110kV天涛Ⅰ线(天星220kV变电站~N17塔段)单回线路导线及其中一根地线,路径长约2.6km,拆除原110kV天涛Ⅰ线(N17~N21塔段)单回线路,导地线,路径长约1.1km,并拆除N18、N19、N20共3基铁塔(不涉及基础),拆除原110kV天涛Ⅰ线(N21塔~松涛110kV变电站)单回线路其中一条地线,路径长约0.8km。配套通信工程,天星220kV变电站~N11塔段随线路新建一根48芯OPGW-48B1-90架空复合光缆,路径长约辅助工程1.35km;N11~N18塔段随线路新建两根48芯OPGW-48B1-90架空复合光缆,路径长约1.45km;N18~N20塔段随线路新建两根72芯OPGW-72B1-120架空复合光缆,路径长约0.9km;N20~松涛110kV变电站段随线路新建一根48芯OPGW-48B1-90架空复合光缆,路径长约0.8km。环保工程临时占地植被恢复无无办公及生无无活设施仓储或其它塔基施工临时占地:共计6个(每个新建塔基处设置3个,拆除塔基处设置3个),占地面积每个约300m2,占地面积共计0.18hm2;牵张场:共设牵张场约2处(每处约400m2),占地约0.08hm2;跨越场:共设跨越场约1处(每处约400m2),占地约0.04hm2;施工道路:需新建施工道路长约0.3km,宽约4.0m,占地约0.12hm2。施工噪声施工扬尘生活污水固体废物植被破坏无2.2.3评价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涉及扩建/改造的变电站环保手续履行情况见表2-2。表2-2本项目涉及扩建/改造的变电站环保手续履行情况变电站名称已环评规模环评批复文号已验收规模验收批复文号本次是否评价松涛110kV变电站(原名侯家坪110kV变电站)主变容量3×50MVA、110kV出线间隔4回川环审批〔2010〕611号文主变容量2×50MVA、110kV出线间隔2回川环验〔2013〕308号文本次扩建后(2×50MVA+1×63MVA,110kV出线间隔3回)主变规模超出原环评规模,110kV出线规模未超出原环评规模,故本次按扩建后终期规模进行评价天星220kV变电站主变容量2×150MVA、220kV出线6回,110kV出线10回川环建函〔2008〕441号文主变容量2×150MVA、220kV出线2回,110kV出线5回川环验〔2013〕26号本次进行保护改造的间隔为已建间隔,包含在已环评规模中,改造后变电站的总平面布置、配电装置型式及建设规模均不发生变化,不改变变电站的电磁、噪声等环境影响,故本次不再评价。天星—松涛110kV线路完善工程,包含新建单回段、新建双回段,本项目线路各段参数及评价内容分析见表2-3。表2-3本项目线路各段参数及评价内容线路导线排列方式导线分裂形式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分布情况导线对地最低高度(设计规程/设计资料/实际高度)最不利塔型导线型号本次评价规模天星—松涛110kV线路完善工程新建单回段(与110kV天白Ⅱ线共塔)同塔双回垂直排列单分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3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分布导线实际对地最低高度约10.0m(利用既有杆塔挂线)110-DD22S-Z3JNRLH3/LBY10-200/45按同塔双回逆相序排列、导线单分裂、导线对地最低高度按实际最低高度10.0m进行评价。新建单回段(双回单边挂线)双回塔单边挂线(无既有线路共塔)单分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3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分布导线实际对地最低高度约12.0m(利用既有杆塔挂线)110-DD22S-DJJNRLH3/LBY10-200/45按双回塔单边挂线排列、导线单分裂、导线对地最低高度按实际最低高度12.0m进行评价。新建单回段(与110kV天涛Ⅰ线共塔)同塔双回垂直排列单分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30m范围内有零星敏感目标分布导线实际对地最低高度约8.0m(利用既有杆塔挂线)110-DD22S-Z3JNRLH3/LBY10-200/45、JL/G1A-240/30按同塔双回逆相序排列、导线单分裂、导线对地最低高度按实际最低高度8.0m进行评价。新建单回段(T接)双回塔单边挂线(无既有线路共塔)单分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3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分布导线设计对地最低高度约10.0m110-DD22S-DJJL/G1A-240/30按双回塔单边挂线排列、导线单分裂、导线对地最低高度按设计最低高度10.0m进行评价。新建双回段同塔双回垂直排列单分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30m范围内有零星敏感目标分布导线实际对地最低高度约8.0m(利用既有杆塔挂线)110-DB21S-DJJNRLH3/LBY10-200/45、JL/G1A-240/30按同塔双回逆相序排列、导线单分裂、导线对地最低高度按实际最低高度8.0m进行评价。综上所述,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及规模如下:1)松涛110kV变电站扩建,本次按扩建后的终期规模进行评价,评价规模为:主变容量2×50MVA+1×63MVA、110kV出线4回、35kV出线5回、10kV出线21回、10kV消弧线圈2×700+1×1000kVA、10kV无功补偿(2×4+2×6)Mvar。2)天星—松涛110kV线路完善工程新建单回段(与110kV天白Ⅱ线共塔):按同塔双回垂直逆相序架设,导线型号采用JNRLH3/LBY10-200/45铝包钢芯耐热铝合金绞线,导线单分裂,设计输送电流828A,导线对地最低高度按实际最低高度10.0m进行评价;新建单回段(双回单边挂线)按双回塔单边挂线(无既有线路共塔)架设,导线型号采用JNRLH3/LBY10-200/45铝包钢芯耐热铝合金绞线,导线单分裂,设计输送电流828A,导线对地最低高度按实际最低高度12.0m进行评价;新建单回段(T接)按双回塔单边挂线(无既有线路共塔)架设,导线型号采用JL/G1A-240/30钢芯铝绞线,导线单分裂,设计输送电310A,导线对地最低高度按设计最低高度10.0m进行评价;新建单回段(与110kV天涛Ⅰ线共塔):按同塔双回垂直逆相序架设,新建侧导线型号采用JNRLH3/LBY10-200/45铝包钢芯耐热铝合金绞线,导线单分裂,设计输送电流828A,既有110kV天涛Ⅰ线侧导线型号采用JL/G1A-240/30钢芯铝绞线,导线单分裂,设计输送电流310A,导线对地最低高度按实际最低高度8.0m进行评价;新建双回段:按同塔双回垂直逆相序架设,新建侧导线型号采用JNRLH3/LBY10-200/45铝包钢芯耐热铝合金绞线,导线单分裂,设计输送电流828A,110kV天涛Ⅰ线侧导线型号采用JL/G1A-240/30钢芯铝绞线,导线单分裂,导线对地最低高度按实际最低高度8.0m进行评价。2.2.4主要设备选型本项目主要设备选型见表2-4。表2-4主要设备选型名称设备型号及数量松涛110kV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主变SZ-63000/110型三相两绕组有载调压油浸自冷变压器,63MVA110kV配电装置户外GIS设备,1套10kV无功补偿户内10kV框架式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6000/334天星—松涛110kV线路完善工程(线路Ⅰ)导线JNRLH3/LBY10-200/45铝包钢芯耐热铝合金绞线JL/G1A-240/30钢芯铝绞线通信线路48芯OPGW-48B1-90架空复合光缆72芯OPGW-72B1-120架空复合光缆利旧塔基塔型排列方式110-DB21S-SDJ双回塔单边挂线110-DD22S-Z3A()B()C()110-DD22S-DJ110-EB21S-DJ110-EC21Q-J4G110-DB21S-J3新建铁塔110-DB21S-J3双回垂直逆序排列A(C)B(B)C(A)110-DB21S-DJ基础挖孔桩基础2.2.5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原辅材料(1)主要原辅材料及能耗消耗本项目原辅材料主要在建设期消耗,投运后无原辅材料消耗。本线路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2-5。表2-5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表名称耗量来源变电站扩建输电线路合计主(辅)料导线(t)1717市场购买地线(t)5.65.6市场购买绝缘子(只)50955095市场购买钢材(t)8057.9137.9市场购买砂(m3)5050市场购买碎石(m3)3030市场购买混凝土(m3)700150850市场购买水量施工人员用水量(t/d)1.953.95.85附近水源运行期用水量(t/d)0.13——(2)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本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2-6。表2-6本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序号项目单位变电站扩建输电线路合计1永久占地hm2不新增0.030.032土石方量挖方m3820120940填方m360701303弃/余方※m3760508104绿化面积hm2无0.20.25动态总投资万元*****注:※—本项目变电站扩建土石方量来源于基础开挖,挖方部分回填后,剩余弃土运至资阳诚宜建材有限公司厂区进行堆放。本项目线路土石方来源于塔基开挖,塔基挖方回填后余方较少,回填后剩余余土堆放在铁塔下方摊平,无弃土外运。2.2.6运行管理措施本项目松涛110kV变电站无运行人员,仅设置值班人员1名。变电站扩建投运后,不新增运行、值班人员,其运行方式不变;线路建成后,无日常运行人员,由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资阳供电公司定期维护。总平面及现场布置2.3.1总平面布置一、松涛110kV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1)变电站现状概述1)变电站已建规模及外环境状况松涛110kV变电站为既有变电站,为户外布置,即主变为户外布置、110kV配电装置为户外GIS布置,35kV配电装置为户内移开式开关柜,10kV配电装置为户内中置式高压开关柜,110kV出线为架空出线,35kV出线为埋地电缆出线,10kV出线为埋地电缆出线。变电站已建成规模为主变容量2×50MVA、110kV出线2回、10kV出线14回,10kV无功补偿2×4Mvar,10kV消弧线圈2×700kVA。松涛110kV变电站位于资阳市高新区松涛镇杜家桥村,根据设计资料及现场踏勘,变电站南侧为******居民,最近距离约55m;西南侧、西北侧及东北侧围墙外均为***驾校场地,西北侧围墙外为***驾校教室最近距离约6m,东北侧围墙外主要为***驾校练车场,西南侧距***驾校门卫室最近距离约22m。变电站外环境关系详见附图2《松涛110kV变电站外环境关系及监测布点图》。2)变电站总平面布置及环保设施变电站为户外布置,即主变为户外布置,110kV配电装置为户外GIS布置,10kV配电装置为户内中置式高压开关柜,110kV出线采用架空出线,10kV出线为埋地电缆出线,主变位于站区中部,35kV配电装置室位于站区东北侧,10kV配电装置室位于站区西北侧,主控综合楼紧挨10kV配电装置室,门卫室布置于站区东部,靠近进站大门。事故油池位于站区东北侧,化粪池位于站区西北侧。根据现场核实,变电站为无人值班,仅有值守人员1人,其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活垃圾利用站内既有垃圾桶统一收集后不定期清运至附近市政垃圾桶。站内设有14.5m3事故油池,用于收集主变压器事故时产生的事故油。根据现场调查,变电站主变自投运以来未发生事故情况,未发生事故油污染环境事件。更换下的废蓄电池按危险废物管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网固体废物环境无总平面及现场布置害化处置监督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968-2023)等相关危废管理的要求,交由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不在站内暂存。根据现场调查,变电站自投运以来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及投诉事件,未发现环境遗留问题。(2)本次扩建1)本次扩建规模本次扩建规模为扩建主变163MVA、110kV出线1回、10kV出线7回、10kV无功补偿2×6Mvar、10kV消弧线圈1×1000kVA,改造1个油坑容积至6.3m3(位于预留3#主变正下方),新建1座容积为12m3事故油池(与原14.5m3事故油池连通),需进行基础施工。2)本次扩建位置及总平面布置松涛110kV变电站为既有变电站,本期扩建工程在现有变电站围墙内进行,扩建设备均布置在前期工程的预留位置,不新增占地。为户外布置,即主变为户外布置、110kV配电装置为户外GIS布置,35kV配电装置为户内移开式开关柜,10kV配电装置为户内中置式高压开关柜,110kV出线为架空出线,35kV出线为埋地电缆出线,10kV出线为埋地电缆出线。变电站本次扩建位置及扩建后总平面布置详见附图3《松涛110kV变电站总平面布置图》。3)扩建后环境保护措施变电站本次扩建后运行方式不变,不增加运行人员,无新增生活污水量和生活垃圾量,新建1座容积为12m3事故油池(与原14.5m3事故油池连通)。根据现有主变铭牌,现有1#、2#主变绝缘油量均为21.89t(密度约为0.895g/cm3,折合体积约24.5m3);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国网输变电工程通用设备35-750kV变电站分册(2018年版)》和同类型变压器厂家资料,本次扩建的主变为SZ-63000/110型三相两绕组有载调压油浸自冷变压器,绝缘油量约为21t(密度约为0.895g/cm3,折合体积约23.5m3),根据《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中“应设置贮油或挡油设施,其容积宜按设备油量的20%计”的要求,本变电站原1#、2#主变已设置的事故油坑应不低于4.9m3,根据设计资料,原1#、2#主变事故油坑容积为5m3,符合规范要求。本次新增3#主变拟设置的事故油坑应不低于4.7m3,根据设计资料,3#主变事故油坑设计容积为6.3m3,符合规范要求。根据《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中“容积不小于接入的油量最大的一台设备”的要求,本变电站需设置的事故油池容积应不低于24.5m3,根据设计资料,本次利用站内既有的14.5m3事故油池,并在现有事故油池东侧新建一座容积12m3的事故油池,与原有事故油池串联使用(见图2-2),达到总容积26.5m3(>24.5m3),符合规范要求。图2-2新建事故油池串联示意图二、输电线路(1)线路路径方案及外环境关系1)天星—松涛110kV线路完善工程根据设计资料和可研批复,本项目线路推荐路径方案如下:本工程线路自已建天星220kV变电站出线,利用原天星-松涛110kV线路1-17号(原天涛线1-4号与天白线同塔)双回铁塔更换导线,然后利用原线路通道新建同塔双回线路,跨过沱江和成渝铁路后至原20号双回路耐张塔附近(原20号塔需更换),最后利用原21-26号双回路杆塔预留侧单边挂线进入已建松涛110kV变电站。线路路径详见附图4《输电线路路径示意图》。根据设计资料及现场调查,本项目线路所经区域整体地形平坦、开阔,以平原地形为主,土地类型为建设用地和耕地,不涉及基本农田。线路位于资阳市雁江区和高新区境内。沿线植被类型主要为栽培植物,栽培植物代表性植物主要有石楠、雅榕等。架空线路两侧边缘外30m范围内存在工厂等敏感目标分布,跨越1处***回收站和1处雁江区*****展示厅,其余敏感目标距线路最近距离约19m。线路路径外环境关系见附图5《输电线路外环境关原油池出水管新油池进水(油管原油池新建油池系及监测布点图》(2)架设方式本项目新建单天涛Ⅰ线共塔)和(双回单边挂线)线路共塔)。(3)线路主要交本项目架空线在交叉跨越时,导架空输电线路设计高度见表2-9。表。回段(与新建双回和新建单叉跨(钻路主要交线与被跨(规范》(G2-7本项110kV天白Ⅱ线共塔)、段均采用同塔双回垂直逆回段(T接),均采用双)越情况叉跨越情况见表2-7,重钻)越物之间的最小垂直B50545-2010)考虑目架空线路交叉跨越情况及新建单回段(与110kV相序排列,新建单回段回塔单边挂线(无既有要交叉跨越情况见表2-8。距离按照《110kV~750kV,详见表2-7,导线对地最低垂直净距要求被跨越物跨越数(次)规程规定的最小垂直净距(m)备注35kV及以下等级线路、通信线83.0—公路47.0资资路、碧霞路等公路沱江15.0至通航河流5年一遇洪水位电气化铁路17.5(电气轨顶11.5m)成渝电气化铁路表2-8本项目线路重要交叉跨越情况及垂直净距要求序号被跨越物名称房屋高度设计规范要求跨(钻)越处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交跨次数是否满足标准要求线路调整前线路调整后1厂房***回收站4.0m导线距建筑物垂直距离不小于5m18不低于调整前高度1是(18>4+5=9)2房屋雁江区*****展示厅6.0m导线距建筑物垂直距离不小于5m20不低于调整前高度1是(20>6+5=11)注:上述两处跨越处***回收站屋面为铁皮,雁江区*****展示厅屋面为砖混结构,均满足防火要求,且本项目原110kV天涛Ⅰ线线路路径已跨越上述两处建筑,未收到相关环保投诉,本次新建线路路径利用原通道走线,不新增跨越物。表2-9本项目架空线路导线对地最低高度要求线路名称线路经过区域设计/实际导线对地最低高度(m)备注天星—松涛110kV线路完善工程新建单回段(与110kV天白Ⅱ线共塔)有电磁敏感目标的区域10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30m范围内有电磁敏感目标的区域架空输电线路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30m范围内无电磁敏感目标分布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新建单回段(双回单边挂线)有电磁敏感目标的区域12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30m范围内有电磁敏感目标的区域架空输电线路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30m范围内无电磁敏感目标分布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新建单回段(与110kV天涛Ⅰ线共塔)有电磁敏感目标的区域8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30m范围内有电磁敏感目标的区域架空输电线路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30m范围内无电磁敏感目标分布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新建单回段(T接)有电磁敏感目标的区域10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30m范围内有电磁敏感目标的区域架空输电线路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30m范围内无电磁敏感目标分布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新建双回段有电磁敏感目标的区域8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30m范围内有电磁敏感目标的区域架空输电线路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30m范围内无电磁敏感目标分布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4)本项目线路与其它线路并行情况本项目线路不与其他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并行。2.3.2施工设施布置(1)松涛110kV变电站扩建本项目在既有松涛110kV变电站围墙内进行扩建,不在站外设置施工临时场地,不设置施工营地临时场地,施工场地均布置在站内,施工材料分类堆放及机械设备等布置具体以施工单位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为准,施工机具尽可能布置在变电站本次扩建区域,远离站界。(2)输电线路本项目架空线路施工场地包括塔基施工临时场地、施工道路、牵张场和其他临建设施,具体情况如下:●塔基施工临时场地:主要用作塔基基础施工、铁塔组立,兼作材料堆放场地。施工场地尽可能选择在塔基附近地势平坦处,尽量布置在植被较稀疏处,以减少土地平整导致的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每个新建塔位处均需设置塔基施工临时场地,塔基施工临时场地(具有物料堆放功能)布置在塔基附近。本项目线路共设置塔基施工临时场地共计6个(每个塔基附近设置1个,含新建铁塔3基,拆除杆塔3基),占地面积每个约300m2,占地面积共计0.18hm2。●施工道路:本项目线路路径范围属于资阳市雁江区和高新区,沿线交通路网发达,主要沿着资资路走线,可利用成型公路较多,线路沿线交通运输较方便。本项目塔基拟采用机械化施工,即一种以机械为主,人力为辅的工程施工模式,根据机械化施工要求,需要一定宽度的道路供施工机械通行至塔基处,应尽量利用既有道路,当既有道路不能满足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通行需要时,需对原有乡村道路和机耕道进行拓宽,本项目塔基拟采用机械化施工,尽量利用既有道路,根据机械化施工要求,当既有道路不能满足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通行需要时,需对原有乡村道路和机耕道进行拓宽。本项目施工前需要根据区域地形地貌、既有道路分布情况统一规划施工运输道路,尽量选择地形平缓的塔位采用机械化施工,对道路通道进行适当平整,尽量避免大开挖,施工道路修建、拓宽需尽量避让植被密集区域,以减少植被破坏,同时按施工机械最小通行要求严格控制道路修整扰动范围,不能随意扩大。施工前对修建、拓宽道路扰动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剥离后装袋码放在道路下坡侧进行堆存养护,对临时堆土采取遮盖、拦挡等防护措施,在道路内侧设置临时排水沟,有效排导路面雨水,同时对道路两侧的裸露边坡采用密目网等进行防护,降低施工期间的水土流失;施工期间对施工道路两侧采用彩旗绳限界,限制施工运输扰动范围,在土质松软的路段铺设钢板,施工结束后对道路拓宽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本项目需修建施工道路长约0.3km,宽约4.0m,占地约0.12hm2。牵张场:主要用作导线、地线张紧和架线,也兼作材料使用前的临时堆放、转运以及工程临时指挥蓬房。因本项目尚未开展施工图设计,牵张场位置尚无法确定;下阶段牵张场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位于塔基附近,便于放紧线施工;临近既有道路,便于材料运输;场址场地宽敞平坦,便于操作,利于减少场地平整的地面扰动和水土流失;选址应尽量避让植被密集区,同时尽量远离居民,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和居民的影响。根据本项目所在区域地形条件、类似工程设置经验,并咨询设计人员,本项目线路共设置牵张场约2处,每处占地约400m2,占地约0.08hm2。●跨越施工场:主要用作本项目线路跨越成渝电气化铁路处施工,也兼作材料使用前的临时堆放,共设置1处跨越施工场地,附近无居民分布,跨越场地选址应尽量避让植被密集区,以减小对植被的破坏。每处占地约400m2,跨越施工场地临时占地面积共计约0.04hm2。其他临建设施:线路主要的材料站和相关办公场地均租用当地房屋,不进行临时建设。材料站主要堆放塔材、导线、地线、绝缘子、金具和水泥等,其中水泥堆放在室内,当各塔位基础施工时由汽车分别运至各塔位。施工方案(1)交通运输本项目松涛110kV变电站扩建施工利用原有进站道路,不需新增施工道路;本项目线路附近有资资路等城市主、次干道,交通条件较好。本项目塔基拟采用机械化施工,即一种以机械为主,人力为辅的工程施工模式,根据机械化施工要求,需要一定宽度的道路供施工机械通行至塔基处,应尽量利用既有道路,当既有道路不能满足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通行需要时,需对原有乡村道路和机耕道进行拓宽。本项目需修建施工道路长约0.3km,宽约4.0m,采用泥结碎石路面。原辅材料采用车辆通过既有道路运送至塔基附近,再经施工道路运送至塔基处。施工方案(2)施工方案1)施工工艺①松涛110kV变电站扩建图2-2扩建变电站施工工艺流程图本项目利用变电站站内预留用地进行扩建。主要施工工序为基础施工、设备安装等。基础施工主要为新建事故油池及改造油坑等基础施工。施工机具主要包括运输车辆、电焊机等。本项目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现场不设置搅拌装置;设备安装包括主变压器、配电装置及无功补偿装置等电气设备安装。事故油池和主变油坑建设采取以下施工时序,其施工工序包括定位放线、土方开挖、模板铺设、钢筋架扎、预埋管件、砼方浇筑等。原事故油池和事故油坑均未使用过,事故油池和主变油坑建设采取以下施工时序,以确保施工期事故油不直接外排,具体为:首先在既有事故油池旁新建1座事故油池,与原14.5m3事故油池连通,再在原位置改造油坑、安装主变。②输电线路图2-3输电线路施工工艺流程图本项目线路施工工序主要为材料运输、基础施工、拆除导地线及铁塔、铁塔组立、导线架设等。材料运输施工原辅材料通过既有道路和修建的施工道路车辆运送至塔基处。线路沿线交通运输条件较好,既有道路能满足车辆运输要求,但新建塔基处与既有道路之间基本无道路,需修建施工临时道路。为尽量减少新建施工临时道路,施工临时道路的设置需根据线路及区域规划的路径进行综合考虑。拆除铁塔、导线铁塔拆除与铁塔组立的程序相反,采用自上而下逐段拆除。先利用地线新建事故油池与既拆除预留3#油坑设备安装有事故油池相连并新建基础施工拆除导地线及铁塔铁塔组立导线架设横担作为吊点,拆除导线横担,然后拆除地线横担、自上而下拆除整基铁塔。可采用内拉线悬浮抱杆散装单吊法施工或采用小抱杆无拉线法施工。内拉线悬浮抱杆法采用铝合金抱杆,小抱杆采用铝合金或木抱杆。导线拆除施工工序主要有设置锚桩、附件拆除、导线拆除。钢丝绳一端通过铁塔挂线点附近的单滑轮与导线连接,另一端与三串连接,三串的出绳通过地面上的转向滑轮车连接机动绞磨。拆线滑车应靠近导线悬挂点,绑扎绳索要短,使滑车尽量靠近横担,减少过牵引。拆线地锚(钻桩群)的位置应设置在线路中心线上。拆除原110kV天涛Ⅰ线(天星220kV变电站~N17塔段)导线及其中一根地线,路径长约2.6km,拆除原110kV天涛Ⅰ线(N17~N21塔段),导地线,路径长约1.1km,并拆除N18、N19、N20共3基铁塔(不涉及基础),拆除原110kV天涛Ⅰ线(N21塔~松涛110kV变电站)其中一条地线,路径长约0.8km。基础施工基础施工工序主要有基础开挖、基础浇注、基础回填等。在土质条件适宜的情况下,优先采用人工挖孔桩基础,有效减少基坑开挖量。结合铁塔的全方位长短腿,采用“铁塔长短腿的有级调节”和“基础立柱出露地面高度的无级调节”,使铁塔与地形较好吻合,既满足上拔稳定要求,又实现了铁塔各腿“零降方”,最大限度地保护塔基。在基础施工阶段,特别注意隐藏部位浇制和基础养护,基面土方开挖时,需注意铁塔不等腿及加高的配置情况,结合现场实际地形进行,不进行大开挖;凡能开挖成型的基坑,均应采用以“坑壁”代替基础底模板方式开挖,尽可能减少开挖量;开挖基面时,上坡边坡一次按相关规程放足,避免在立塔完成后进行二次放坡;当减腿高度超过3m时,注意内边坡保护,尽量少挖土方,当内边坡放坡不足时,需砌挡土墙;基础施工时,需尽量缩短基坑暴露时间,一般随挖随浇基础,同时做好基面及基坑排水工作,保证塔位和基坑不积水;位于斜坡需开挖小平台的塔位,塔基表面宜做成平整斜面,以利于自然排水,对可能出现汇水面、积水面的塔位应在其上方修筑浆砌片块石排水沟或截水沟,并接入自然排水系统;处于斜坡地段塔位,如上边坡较高较陡,有条件时可做放坡处理,如上边坡岩性破碎,易风化、剥落垮塌时,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护坡处理,如喷浆、挂网、锚固、或清除局部易松动剥落岩块等综合措施;施工时严禁将剩余弃土随意置于斜坡下坡侧,位于平坦地形的塔基,回填后剩余弃土堆放在铁塔下方夯实;位于边坡的塔基,回填后剩余弃土采用浆砌石挡土墙拦挡后进行植被恢复,避免水土流失而形成新的环境地质问题;位于斜坡、坡脚、陡坎、岩体破碎等地段的塔位基础施工时,尽量采用人工开挖方式,严禁爆破,避免引发一系列不良地质问题,确保塔位及场地的稳定。铁塔组立铁塔组立施工工序主要为抱杆起立、铁塔底部吊装、抱杆提升、铁塔上部吊装、抱杆拆除、螺栓复紧与缺陷处理。抱杆起立阶段先组立塔腿,再通过塔腿起立抱杆,采用专用螺栓连接;铁塔底部吊装:根据铁塔底部分段重力、根开、主材长度和场地条件等,采用单根或分片吊装方法安装,底部吊装完毕后随即安装地脚螺帽或插入式角钢接头螺栓固定;抱杆提升:铁塔安装到一定高度后需抬升抱杆,利用滑车组和机动绞磨抬升至预定位置;铁塔上部吊装利用已抬升的抱杆,根据铁塔分段情况采用分片吊装塔材。铁塔组立完毕后,抱杆即可拆除,利用起吊滑车组将抱杆下降至地面,然后逐段拆除,拉出塔外,运出现场。铁塔组立完毕后进行螺栓复紧与缺陷处理,螺栓应全部复紧一遍,并及时安装防松或防卸装置。导线架设导线架设施工工序主要为放线、紧线和附件安装等。导线架设采用一牵一张放线施工工艺,导线架设专用无人机放线、机械绞磨紧线,地面压接;张力放线后进行架线工序,一般以张力放线施工段作紧线段,以直线塔作紧线操作塔。附件安装紧线完毕后进行耐张塔的附件安装、直线塔的线夹安装、防振金具安装及间隔棒安装,避免导线因在滑车中受振和在挡距中的相互鞭击而损伤。考虑导线线重张力大,进行每相放线时,先进行导线展放线,再对地线进行展放线。2)施工时序及建设周期本项目施工周期约需***个月。3)施工人员配置根据同类工程类比,本项目变电站扩建平均每天布置技工约5人,民工约10人;输电线路平均每天需技工约10人,民工约20人。(3)土石方平衡分析本项目施工土石方工程量见表2-11。表2-11本项目土石方工程量项目单位松涛110kV变电站输电线路合计m3820120940填方量m36070130弃/余方量m376050810本项目线路土石方来源于塔基开挖,塔基挖方回填后余方较少,回填后剩余余土堆放在铁塔下方摊平,无弃土外运。根据本项目设计方案,本项目松涛110kV变电站扩建土石方平衡后需要外运弃土760m3,本项目变电站扩建弃土(760m3)运至资阳诚宜建材有限公司厂区进行堆放(见附件5)。扩建挖方量其他(1)变电站扩建方案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依据现有变电站的总平面布置、出线条件等因素,利用变电站站内预留用地进行变电站扩建,未提出其他可比选方案。变电站外环境关系详见附图2《松涛110kV变电站外环境关系及监测布点图》。(2)输电线路路径方案唯一性分析本项目为资阳高新松涛110kV输变电扩建工程,松涛110kV变电站周边分布有天星220kV变电站、110kV天涛Ⅰ线、110kV天白Ⅰ线等。从有利于构造合理的电网结构、有利于远近兼顾、有利于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经济性与可实施性等方面综合考虑,需新建松涛110kV变电站至天星220kV变电站线路。本项目新建架空线路仅新建3基铁塔,全线均为利用原线路电力通道走线架设或利用既有杆塔架设导线,本次新建线路主要是利用已建杆塔远期已规划的预留侧位置进行架设,不新开辟电力走廊,避免线路建设对资阳市雁江区和高新区整体规划产生影响,避免新增环境影响敏感目标,满足《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中“5.5同一走廊内的多回输电线路,宜采取同塔多回架设、并行架设等形式,减少新开辟走廊,优化线路走廊间距,降低环境影响”。线路建成后线路对地高度均不低于现有线其他路对地高度,更换导线的线路无需新增林木砍伐,满足《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中“5.8输电线路宜避让集中林区,以减少林木砍伐,保护生态环境”。因此本次设计从技术可行性角度亦未提出其他比选线路路径,本项目线路路径方案具备唯一性。按上述原则,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依据既有天星220kV变电站、松涛110kV变电站,结合区域地形地貌条件、交通运输、既有的电力走廊等因素初拟线路路径:本工程线路自已建天星220kV变电站出线,利用原天星-松涛110kV线路1-17号(原天涛线1-4号与天白线同塔)双回铁塔更换导线,然后利用原线路通道新建同塔双回线路,跨过沱江和成渝铁路后至原20号双回路耐张塔附近(原20号塔需更换),最后利用原21-26号双回路杆塔预留侧单边挂线进入已建松涛110kV变电站。线路路径详见附图4《输电线路路径示意图》。(3)施工方案比选本项目施工单位尚未确定,施工组织方案暂按常规方案考虑。本项目在既有松涛110kV变电站围墙内进行扩建,不在站外设置施工临时场地,不设置施工营地临时场地,施工场地均布置在站内,施工材料分类堆放及机械设备等布置具体以施工单位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为准,施工机具尽可能布置在变电站本次扩建区域,远离站界,无其他施工比选方案。新建线路施工活动应集中在昼间进行;线路施工临时场地布置在线路附近;划定最小的施工作业区域,划定临时占地范围红线,严禁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超出作业区域施工。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生态环境现状3.1.1生态环境现状(1)生态功能区划根据《四川省生态功能区划图》,本项目所在区域I-四川盆地亚热带湿润气候生态区—I-2盆中丘陵农林复合生态亚区—I-2-5沱江中下游城镇-农业生态功能区(见附图13)。(2)生态敏感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公布的《全国自然保护区名录》、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公布的《四川省自然保护区名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布的《四川省及各市风景名胜区名录》、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四川省林业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名录的通知》(川办函〔2013〕109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的第一批国家公园等资料及现场核实,本项目所在资阳市雁江区和高新区行政管辖范围内无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其他自然保护地、世界自然遗产、重要生境等生态敏感区(即法定生态保护区域、重要生境以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的区域)分布。国务院以关于《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4〕9号)批复了“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成果,根据核实,本项目不在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见附图10)。综上所述,本项目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世界自然遗产、生态保护红线、重要生境等生态敏感区。(3)植被本项目区域植被调查采用基础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相结合进行分析。根据《四川植被》、《资阳市志》、《项目所在区域植被分布图》和林业等相关文献资料,以及区域内类似工程调查资料,本项目所在的资阳市雁江区植被分区属“川东盆地及西南山地常绿阔叶林地带—川东盆地偏湿性常绿阔叶林亚带—盆地南部中山植被地区—娄山北侧西端植被小区”。根据现场踏勘核实,本项目所在区域植被主要为栽培植被,并点状分布一些自然植生态环境现状被。自然植被按照《四川植被》的分类原则,即植被型、群系组和群系三级分类方法,以及野外调查资料,对评价区的植被进行分类,栽培植被按照《四川植被》中栽培植物分类方法进行划分。栽培植被包括作物、绿化植被2种植被型,自然植被包括2种植被型,详见表3-1。表3-1评价区植被型及植物种类分类植被型群系组群系主要代表性物种分布区域自然植被阔叶林构树林构树林构树农田周围阔草丛禾草草丛白茅白茅、狗尾巴草栽培植被作物粮食、经济作物红薯、玉米、丝瓜农田区域绿化植被绿化草地沿阶草线路附近道路两侧绿化乔木香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区域自然植被主要为白茅、构树等;栽培植被主要有玉米、红薯等作物,沿阶草、香樟等绿化植被。图片1玉米图片2构树图片3红薯图片4丝瓜综上所述,本项目所在区域属娄山北侧西端植被小区,植被主要为栽培植被,并点状分布一些自然植被,自然植被代表性植物主要有构树、白茅等,栽培植被代表性植物主要有玉米、香樟等。根据本次现场调查情况结合收集的资料,依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2021年版)、《四川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和《全国古树名木普查建档技术规定》核对,在本次调查期间评价范围内未发现珍稀濒危及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根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输变电扩建工程 输变电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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