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商业服务业用地招标采购公告(2025)



《惠州市惠城区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仲恺新溪精品村建设项目)》批后公告

  《惠州市惠城区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仲恺新溪精品村建设项目)》经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要求,现将《惠州市惠城区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仲恺新溪精品村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背景
  仲恺新溪精品村建设项目位于潼湖镇新光村,项目用地范围面积2.1534公顷,经核查《惠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最新数据库成果,其中0.7186公顷用地为城乡建设用地,剩余1.4348公顷用地为非城乡建设用地,因此申请使用建设用地周转规模1.4348公顷,涉及一个周转规模使用地块。
  仲恺新溪精品村建设项目申请建设用地周转规模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符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中“为更好服务保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深入实施,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综合考虑各地建设用地整治潜力等因素,省下达各地市一定额度的建设用地周转规模,重点用于满足农村村民住宅、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城乡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用地需求”的要求。
  仲恺新溪精品村建设项目属于多层农民公寓项目,符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中《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5种情形,即“因农村集体经济要求,需落实的村留用地、安置地、多层农民公寓、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及支持乡村振兴的建设项目”。
  二、使用地块概况
  使用地块属于新光村新溪小组集体土地,涉及农用地1.4347公顷(其中耕地0.0555公顷,后续用地报批需要占补平衡)、建设用地0.000027公顷,其中建设用地为工业用地。经核实,建设用地实地为草地,不属于违法用地。
  使用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底线管控要素,不涉及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
  三、具体使用情况
  仲恺新溪精品村建设项目申请建设用地周转规模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落实为村庄用地。
  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前,使用地块土地规划用途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后,使用地块土地规划用途为村庄用地(规划用地用海为农村宅基地)。
  四、批准机关: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日期:2025年11月24日
  六、公告方式:
  (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仲恺高新区自然资源分局网站频道
  (二)现场公告:潼湖镇现场公告栏
  特此公告。
  附件:使用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使用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5年12月1日

仲恺新溪精品村建设项目使用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01020406080米图例使用地块范围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公路用地城镇道路用地公园绿地陆地水域编制单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绘制时间:2025年10月仲恺新溪精品村建设项目使用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01020406080米图例使用地块范围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公路用地城镇道路用地公园绿地陆地水域编制单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绘制时间:2025年10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商业服务业用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