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优化升级改造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广西新振锰业集团有限公司产业优化升级改造工程二期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广西博宇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已基本完成《广西新振锰业集团有限公司产业优化升级改造工程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要求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广西新振锰业集团有限公司产业优化升级改造工程二期项目
(2)建设单位:广西新振锰业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产业优化升级改造工程的二期项目,在年产12万吨电子级金属锰的基础上,技改升级为年产20万吨电子级金属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化合车间、压滤车间、电解车间进行改造升级,同时对生产线进行智能化改造,其他公用辅助工程依托原有项目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
①正常排放的情况下,本项目新增污染源的硫酸雾、氨小时平均浓度最大占标率分别为22.15%、48.54%;PM10、PM2.5、TSP、硫酸雾日均值最大占标率分别为0.21%、0.21%、18.96%、5.46%。
在一类区,本项目新增污染源的PM10、PM2.5、TSP日均值最大占标率分别为0.62%、0.44%、47.39%。
项目新增污染源的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
②正常排放的情况下,本项目新增污染源的PM10、PM2.5、TSP年均值浓度最大占标率分别为0.17%、0.23%、4.42%。二类区新增污染源的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30%。
在一类区,本项目新增污染源PM10、PM2.5、TSP年均值最大占标率分别为0.17%、0.23%、6.07%。一类区新增污染源的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
③叠加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和“以新带老”削减污染源后,本项目二类区PM10、PM2.5、TSP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要求;硫酸雾、氨污染物浓度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表D.1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
叠加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和在建、拟建污染源后,本项目一类区PM10、PM2.5、TSP的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要求。
综上,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
全厂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近期用于周边施肥,远期桃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建成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桃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综上,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地下水环境
项目正常工况下按要求进行防渗处理,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预测结果说明,事故工况下,本次技改项目厂区各车间废水系统发生渗漏事故,污染物会给场区及其下游的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但建设单位通过跟踪监测能及时发现,采取环保措施能有效遏制地下水水质持续恶化,把污染控制在较小范围之内,能避免对下游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污染。
在建设单位严格执行本次评价所提出的分区防渗、监测管理、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等措施的前提下,从地下水环境环保角度考量,本项目生产运行对周边及下游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4)声环境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正常生产情况下,项目东面、西面、南面、北面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价屯村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影响不大。
(5)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均有合理的处置方式,不外排环境。项目现有的阳极泥库、污泥暂存间选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选址可行。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6)土壤环境
拟设定无铬钝化系统发生破损事故,导致无铬钝化废水垂直入渗。并选取锰作为预测因子,锰在包气带中持续下渗,会对包气带造成一定的影响。污染物锰在预测范围内的某一深度中随着预测时间的持续增加会呈现浓度持续上升的趋势。随着泄漏源的停止泄漏,这种浓度上升的趋势最终会结束。由预测结果可知,经泄漏5d后,主要污染物锰影响深度自无铬钝化系统底部往下约0.45m,未达到包气带(3.0~8.0m);随泄漏时间的持续,泄漏达30d后,主要污染物锰影响深度自无铬钝化系统底部往下约1.44m,仍未穿越包气带(3.0~8.0m)。同时由预测结果可知,泄漏事故发生后,在第5d时,深度为0.45m处的土壤锰浓度约为9.58763E-08mg/kg;在第30d时,0.45m处的土壤锰浓度约为21.95876289mg/kg,达到预测时段内的浓度最大值,污染物的持续下渗至1.44m后的浓度约为8.09278E-08mg/kg,预测情境下,土壤中锰含量的贡献值均远小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5/T 2556-2022)标准(标准值8132mg/kg)。
(7)碳排放
本项目根据项目边界内相关生产设施和场所产生的碳排放情况,核算生产系统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主要排放源为化石燃料燃烧CO2排放、碳酸盐使用过程CO2排放、企业净购入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等排放。经核算,技改后项目碳排放总量为782065.26tCO2/a,比技改前增加碳排放量约314838.70tCO2/a。技改后产品碳排放强度为5.60tCO2/万元,单位产品碳排放绩效为3.91 tCO2/t产品。
(8)环境风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危险物质有:硫酸、氨水、二氧化硒、锰及其化合物。储罐区、仓库、原料堆场、电解车间构成危险单元,主要风险事故为有毒有害物质的泄漏。建设单位加强管理、杜绝违章操作,完善各类安全设备,设施,在厂区内设置三级风险防范措施并严格制定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保证突发环境风险事故时,能按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把环境污染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本项目事故发生概率小,项目风险可防可控。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原料制备车间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DA001、DA002、DA007排气筒(26米)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化合工段废气经各自的酸雾吸收塔(一共4套,每套由2座酸雾吸收塔串联组成)处理后分别由DA003~DA006(均为26米)排放,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无铬钝化系统废水、酸雾净化废水和氨气吸收废水、滤布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阳极液车间阳极液池,最终回用于化合车间。阳极液、渗滤液和淋溶水回用于阳极液车间阳极液池,最终回用于化合车间。
初期雨水经全厂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化合工段。
近期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施肥。远期待桃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建成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桃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采取分区防渗措施,一号化合工段、二号化合工段、净化工段、1#~6#电解车间、压滤工段、制浆车间、低位阳极液池、新液池、阳极液储存池、污水处理站、硫酸储罐区、氨水储罐区、1#新液池、2#新液池、低位阳极液池、阳极泥库、污泥暂存间、初期雨水池、1#事故应急池和2#事故应急池为重点防渗区。1#原料制备车间、2#原料制备车间、球磨、综合仓库、仓库、废品仓库为一般防渗区。同时,做好日常巡查、增设下游监控井,建立跟踪监测制度,避免事故性排放,防止对区域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较高噪声设备采用消音、隔声和减振等措施,同时采取厂区及厂界绿化等辅助降噪措施,以减轻生产设备运行时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滤渣清运至现有渣场堆存。电解槽阳极泥、粉尘回用于化合车间。化合废压滤布、废除尘布袋外售综合利用。污泥首先回用于化合车间,不能回用的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废压滤布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电解残极每1.5年更换一次,由生产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颗粒物、硫酸雾等。厂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无需采取进一步的现状保障措施;项目排放废气污染物均采取高效环保治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厂区各生产区、污水处理站、应急池、事故水池等按分区要求进行相应的分区防渗,地面进行硬化,选择滞尘、吸附能力较强的植物加强绿化,建立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跟踪监测制度等,减少大气沉降累积性影响和降低污染物入渗土壤的可能性。
(7)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物质有硫酸、氨水、二氧化硒、锰及其化合物,危险单元为储罐区、仓库、原料堆场、电解车间等。涉及的风险类型为有毒有害物质的泄漏。
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设有三级防控体系,废水处理站发生故障时未达标的废水抽入事故应急池;储罐区设置围堰,雨水管沟内关键节点处设置闸门、抽水泵,管线与厂区事故水池相连,万一泄漏酸类物质或事故废水进入雨水系统,可将其抽至事故水池后再送至废水处理站处理,阻断事故废水直接通过雨水系统进入厂外水体。
建设单位加强管理、杜绝违章操作,完善各类安全设备,设施,在厂区内设置三级风险防范措施并严格制定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保证突发环境风险事故时,能按应急预案进行措置,把环境污染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本项目事故发生概率小,项目风险为可以接受水平。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广西新振锰业集团有限公司产业优化升级改造工程二期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园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得到有效治理,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技术可行,项目正常情况下向外排放的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在做好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工程运营过程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属于可以接受水平。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直接下载查阅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也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电子版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Cqs2DBOyYMhI14l9h9ynw?pwd=6bj6
提取码:6bj6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范围
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①对本工程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来访面谈等各种方式对本工程环境影响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为便于进一步沟通、交流和反馈,希望大家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6liRh7HCkuNv7uYssnN3aw?pwd=yjnq
提取码:yjnq
八、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新振锰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总
联系电话:0771-3622716
邮箱:370078162@qq.com
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广西博宇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18号南宁青秀万达广场西1栋4102、4103号
邮编:530007
联系电话:0771-4847466
联系人:陆工

广西新振锰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一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产业优化升级改造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