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 方型高频直缝焊管生产线技术改造 环境影 全固态电池电解质材料 智能电力设备生产新建招标采购公告(2025)



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为 20 25 年 12 月 1 日- 20 25 年 12 月 9 日( 7个工作日)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关于四川明仲路桥设备有限公司新津区明仲路桥锚杆生产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成津环承诺环评审〔 2025〕31号
20 25 年 11 月 24 日

2
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关于成都东鑫亿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津区东鑫亿胜公司方型高频直缝焊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成津环承诺环评审〔 2025〕32号
20 25 年 11 月 24 日

3
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关于新津区成都亿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全固态电池电解质材料实验室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成津环承诺环评审〔 2025〕33号
20 25 年 11 月 25 日

4
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关于成都嘉瑞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新津区嘉瑞博电力科技公司智能电力设备生产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成津环承诺环评审〔 2025〕34号
20 25 年 11 月 27 日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7个工作日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六 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成都市 新津区 太升西街 12号 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 法规与审批科;
联系电话:
028-82
517655
;邮编:
611430


成津环承诺环评审〔2025〕31号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关于四川明仲路桥设备有限公司新津区明仲路桥锚杆生产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四川明仲路桥设备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新津区明仲路桥锚杆生产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报批申请收悉。按照《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成环发〔2023〕85号)之规定,你公司提交的送审资料符合“承诺制”形式审查要求。根据四川华评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开展的环境影响评价之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应当自觉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和承诺事项,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污染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监测计划及污染源排放管理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及污染物采样点,并依法公开相关环境信息。项目竣工后,应按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验收工作,项目依托环保工程需在项目竣工前完成环保验收。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前,主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新津支队将其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本批复生效时间为公示期满之日起自行生效(受理和拟审批决定同步接续公示,共计五个工作日)。按照《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成环发〔2018〕449号)之规定,你公司在取得本批复后,《报告表》仍需开展技术评估复核。若复核不可行或不符合审批告知承诺制条件或文本质量存在重大缺陷,本批复决定将依法撤销。因批复文件被撤销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你公司和环评机构自行承担。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2025年11月24日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抄送: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工业园区)管委会。成津环承诺环评审〔2025〕32号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关于成都东鑫亿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津区东鑫亿胜公司方型高频直缝焊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成都东鑫亿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新津区东鑫亿胜公司方型高频直缝焊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报批申请收悉。按照《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成环发〔2023〕85号)之规定,你公司提交的送审资料符合“承诺制”形式审查要求。根据四川华评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开展的环境影响评价之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应当自觉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和承诺事项,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污染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监测计划及污染源排放管理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及污染物采样点,并依法公开相关环境信息。项目竣工后,应按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验收工作,项目依托环保工程需在项目竣工前完成环保验收。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前,主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新津支队将其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本批复生效时间为公示期满之日起自行生效(受理和拟审批决定同步接续公示,共计五个工作日)。按照《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成环发〔2018〕449号)之规定,你公司在取得本批复后,《报告表》仍需开展技术评估复核。若复核不可行或不符合审批告知承诺制条件或文本质量存在重大缺陷,本批复决定将依法撤销。因批复文件被撤销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你公司和环评机构自行承担。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2025年11月24日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抄送: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工业园区)管委会。成津环承诺环评审〔2025〕33号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关于新津区成都亿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全固态电池电解质材料实验室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成都亿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新津区成都亿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全固态电池电解质材料实验室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报批申请收悉。按照《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成环发〔2023〕85号)之规定,你公司提交的送审资料符合“承诺制”形式审查要求。根据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开展的环境影响评价之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应当自觉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和承诺事项,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污染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监测计划及污染源排放管理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及污染物采样点,并依法公开相关环境信息。项目竣工后,应按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验收工作,项目依托环保工程需在项目竣工前完成环保验收。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前,主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新津支队将其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本批复生效时间为公示期满之日起自行生效(受理和拟审批决定同步接续公示,共计五个工作日)。按照《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成环发〔2018〕449号)之规定,你公司在取得本批复后,《报告表》仍需开展技术评估复核。若复核不可行或不符合审批告知承诺制条件或文本质量存在重大缺陷,本批复决定将依法撤销。因批复文件被撤销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你公司和环评机构自行承担。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2025年11月25日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抄送: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工业园区)管委会。成津环承诺环评审〔2025〕34号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关于成都嘉瑞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新津区嘉瑞博电力科技公司智能电力设备生产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成都嘉瑞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新津区嘉瑞博电力科技公司智能电力设备生产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报批申请收悉。按照《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成环发〔2023〕85号)之规定,你公司提交的送审资料符合“承诺制”形式审查要求。根据四川欣之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开展的环境影响评价之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应当自觉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和承诺事项,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污染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监测计划及污染源排放管理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及污染物采样点,并依法公开相关环境信息。项目竣工后,应按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验收工作,项目依托环保工程需在项目竣工前完成环保验收。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前,主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新津支队将其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本批复生效时间为公示期满之日起自行生效(受理和拟审批决定同步接续公示,共计五个工作日)。按照《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成环发〔2018〕449号)之规定,你公司在取得本批复后,《报告表》仍需开展技术评估复核。若复核不可行或不符合审批告知承诺制条件或文本质量存在重大缺陷,本批复决定将依法撤销。因批复文件被撤销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你公司和环评机构自行承担。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2025年11月27日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抄送: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工业园区)管委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 方型高频直缝焊管生产线技术改造 环境影 全固态电池电解质材料 智能电力设备生产新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