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涝治理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百色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28日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事项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决定日期
许可生效日期
许可截止日期
许可机关名称
备注

百环管字〔2025〕73号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普通
关于靖西市城北片区河道排涝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靖西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5/11/28
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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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生态环境局

二、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已满。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百色市右江区龙景街道龙翔路百色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联系电话:0776-2825741;电子邮箱:bsstjhpk@126.com;邮编:533000。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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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环管字〔2025〕73号:关于靖西市城北片区河道排涝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doc

关联文件:

项目代码:2310-451081-04-01-504037百环管字〔2025〕73号关于靖西市城北片区河道排涝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靖西市城市管理监督局:你单位《靖西市城北片区河道排涝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项目概况项目位于百色市靖西市城区北部,整治河道涉及公园河、坡谷河、凌都河。其中公园河整治河段起点于靖西市第六中学处,终点为凤凰路桥涵;坡谷河整治河段起点于凤凰山壹号(幸福路)处,终点为绣球大道;凌都河整治河段起点于环河村巴索屯的泉眼,终点为龙潭水库北侧200米处。截污干管工程分为四段:第一段位于幸福大道西侧、新造屯南侧;第二段位于凤凰山壹号对面、凤凰路西侧;第三段位于环城三小区巷子内;第四段位于中山公园公共卫生间处。治理河段长6717米(其中公园河4983.544米、坡谷河1239.238米、凌都河494.15米),包括新建护岸总长6711米、排水涵管5座、截污管道1099米。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的“水利河湖整治”类别,建设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建设地点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年)的通知》(桂环规范〔2024〕3号)、《百色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实施百色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年)的通知》(百环规〔2024〕1号),总投资435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8万元,占总投资的2.25%。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公辅工程、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包括疏浚工程、护岸工程、涵管工程、截污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公辅工程包括供电系统、给水系统、排水系统。环保工程包括施工期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设置围挡、洒水降尘措施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洗车废水沉淀池、排水沟、隔油沉砂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噪声防治措施(各种消声减振措施)、固废处理系统(2个容量分别为0.75万立方米和0.67万立方米的临时堆土场、2个占地面积分别为0.74公顷和0.41公顷的晾晒场、依托柜田石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二、建设单位在落实《报告书》和我局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三、项目设计、建设、营运管理要结合《报告书》的要求重点做好如下环境保护工作:(一)合理规划施工用地,尽量少占用农用地和林地;施工期避免大面积开挖,采取合理的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二)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对表土场、道路、施工区、晾晒场等无组织扬尘点采取遮盖防尘网、加强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产生;粉状材料和施工散料的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遮盖措施,减少洒落;采取尾气排放合格的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确保施工场界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标准限值。2.清淤工程包括淤泥挖除、运输和堆存,清淤作业过程中会产生恶臭,采取喷洒除臭剂、遮盖、设置挡板等措施减少恶臭的影响,确保施工场界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标准限值。3.项目凌都河施工区域200米范围内有那顶屯、那英屯、山水国际等敏感点,坡谷河施工区域200米范围内有岜马屯、排江屯、坡谷屯、银山颐园、金山一小区、麒麟华府、凤凰山壹号、果靠屯、龙光屯等敏感点,公园河施工区域200米范围内有靖西市第六中学、新造屯、靖西市第七小学、天云首府、中山嘉园、大桥屯、坡珠屯、菜园小区、吉坡村、环球综合市场、人民社区、城中小区、财富广场、中山社区、中山公园等敏感点,施工时应在靠近敏感点一侧设置防风抑尘网,定期洒水保持湿润状态,确保敏感点大气环境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相应二级标准限值。(三)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1.项目清淤采取“传统机械+人工疏浚”的方式,采用干法清淤,清淤前设置围堰,排干水分,在无水的河道中进行清淤,清淤结束后再拆除围堰。2.施工场地设置沉砂池,施工废水和雨水、设备冲洗水经沉砂池处理后,上清液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设置施工人员生活营地。3.清理出来的淤泥运至晾晒场暂存,产生的滤水经晾晒场周边设置的截排水沟收集后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出水水质须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相应三级标准限值,经周边市政管网排入靖西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4.凌都河部分河道整治工程(494.15米)位于龙潭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施工区域边界距龙潭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水源保护区最近距离200米,饮用水取水口位于凌都河工程治理终点东南侧500米处;坡谷河施工区域边界距龙潭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水源保护区最近距离500米;公园河施工区域边界距龙潭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水源保护区最近距离1200米;应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以及临近饮用水水源地的施工期管理,严禁随意扩大施工范围,严格要求施工人员遵守饮用水水源地管理的相关规定,在靠近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一侧设置警示牌,确保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不对上述区域造成影响。5.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范围内设置取土场、弃渣场、表土场、晾晒场及施工营地,在施工区域上游设置截水沟、导流沟,末端设置隔油沉砂池,对收集到的雨、污水进行处理,并将处理后的废水排向不会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影响的区域,避免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污染。6.涉及饮用水水源地的施工活动尽量选择在枯水期进行,采取分段分期施工,并在河道一侧设计导流沟,保证排水,避免雨季施工。(四)落实各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设置垃圾收集设施收集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表土、废弃土石方和清污淤泥应及时清运至表土场和晾晒场堆存,严禁在施工区随意堆放,晾晒场和表土场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并落实相关防护措施;表土用于施工期结束后的项目绿化覆土,清淤污泥在晾晒场晾晒后,依托靖西市G212与X779交叉口正西方向1825米柜田石场的采空区进行回填复垦。(五)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距离敏感点300米范围内的施工区应避免中午和夜间(12时~14时30分、22时~次日6时)施工作业,并设置临时围挡;选择符合国家规定噪声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并配备消声和隔音设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标准限值。(六)加强管理,项目施工期间,隔油池和沉淀池应做好防渗处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禁止随意丢弃和堆放,避免因雨水冲刷产生面源污染,下渗地下引发地下水污染。(七)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严格控制施工占地,按照施工边界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扩大施工范围;加强施工管理和宣传教育,禁止随意砍伐林木、采挖保护植物或捕杀保护动物。2.优化施工方案,凌都河施工区域距离靖西龙潭国家湿地公园最近距离150米,距离桂西南岩溶山地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最近距离1米;坡谷河施工区域距离靖西龙潭国家湿地公园最近距离450米,距离桂西南岩溶山地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最近距离520米;公园河施工区域距离靖西龙潭国家湿地公园最近距离1160米,距离桂西南岩溶山地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最近距离1400米;应加强施工期管理,严禁随意扩大施工范围,严格要求施工人员遵守生态红线管理的相关规定,在靠近上述生态保护红线处设置警示牌,确保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不对上述区域造成影响。3.禁止在上述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取土场、弃渣场、表土场、晾晒场及施工营地,在施工区域上游设置截水沟、导流沟,末端设置隔油沉砂池,对收集到的雨、污水进行处理,并将处理后的废水排向不会对生态保护红线造成影响的区域,避免对上述生态保护红线造成污染。(八)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九)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开展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十)落实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群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期内,按规定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运行。未落实本批复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擅自投入试运行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未通过擅自投入运行的,承担相应的环保法律责任。五、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后20日内,将《报告书》送达百色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百色市靖西生态环境局。百色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百色市靖西生态环境局要按相关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对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我局。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百色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1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此页无正文)抄送:百色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百色市靖西生态环境局、百色市环境影响技术评估中心、广西丰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百色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5年11月28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涝治理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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