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废活性炭招标采购公告(2025)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部令第2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真实、准确、公开、合法的原则,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严格履行危险固体废物的转移审批,切实加强对固废的收集、贮运、处置的全过程控制和管理,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现将危险废物相关信息公示。
我司产生的危险废物如下:
废空瓶 HW49 900-041-49 废抹布HW49 900-041-49 废活性炭HW49 900-039-49
产生的以上危险废物已经委托福建省储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特此公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废活性炭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