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设备招标采购公告(2025)
【受理公示】《安徽安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年产100套污水处理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03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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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日,我局受理了《安徽安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年产100套污水处理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股室:滁州市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
电话:0550-2301081,传真:0550-5183886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政务中心
邮编:239500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1、正文--11.28--安清安徽安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年产100套污水处理设备项目.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100套污水处理设备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安徽安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0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0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6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9六、结论....................62附表....................63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项目备案表附件3项目投资协议书附件4项目用地情况说明附件5水性涂料MSDS附件6资料真实性声明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厂界500m范围内周边环境概况图附图3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4项目分区防渗图附图5项目雨水管线图附图6项目污水管线图附图7项目与安徽省“三线一单”公共服务平台分区管控单元对照图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00套污水处理设备项目项目代码2503-341124-04-01-200277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滁州市全椒县武岗镇中心街22号(原全椒县武岗镇中心回民小学校址)地理坐标(118度13分7.476秒,32度0分51.082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591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35”中“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359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备案部门全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文号/总投资(万元)10300环保投资(万元)27环保投资占比(%)0.26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用地面积(m2)9698.8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需设置规划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项目选址位于滁州市全椒县武岗镇中心街22号(原全椒县武岗镇中心回民小学校址),根据安徽安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全椒县武岗镇人民政府签订的投资协议(见附件)、全椒县武岗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用地情况说明(见附件),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用地符合全椒县武岗镇的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分析项目属于国民经济的行业类别中C3591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可视为允许类。且项目已获得全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503-341124-04-01-200277),因此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2、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强推进改善环境质量。表1-1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1、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对照滁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分布图,项目不在滁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全椒县武岗镇规划要求。符合2、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根据《全椒县2023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超标因子为O3,属于大气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地表水能满足相应环境功能、标准要求;项目污染物可以稳定达标排放,各污染物对环境和敏感点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功能。符合3、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水、电由市政系统提供,资源利用合理,未触及资源利用上线。符合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相关产业政策中的禁止、淘汰类项目。符合4、与安徽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根据《安徽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办法(暂行)》(皖环发〔2022〕5号):①第十二条 产业园区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分析‘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并将其作为项目引进的重要依据。园区内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控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范围内,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降低环境风险。②第十三条 (二)在建设项目环评中,做好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充分论证是否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对不符合的依法不予审批。经对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安徽省“三线一单”公众服务平台成果数据分析,项目与1个环境管控单元存在交叠,其中优先保护类0个,重点管控类0个,一般管控类1个,所在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3411243007,属于其中的一般管控单元。对照滁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图集,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一般管控区。表1-2 与滁州市“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类别管控类别管控要求(节选与项目相关)项目情况符合性一般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规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不得设立非农业开发区和工业小区。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不予审批可能造成耕地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现有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相关行业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措施,防止对耕地造成污染。项目用地范围不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项目不属于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大气环境部分部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一般管控区实施管控。上年度PM2.5不达标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大气污染物实施“倍量替代”,执行特别排放标准的行业实施提标升级改造。项目废气采取废气处理措施,落实总量控制要求。符合水环境部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各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一般管控区实施管控。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污市政污水管网。符合土壤环境部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要求及各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一般管控区实施管控。项目采取提出的保护措施后对周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满足一般管控区实施管控。符合资源利用部分落实《安徽省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2018-2020年)》要求。项目不使用燃煤。符合5、其他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1)与《安徽省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皖环发〔2024〕1号)要求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产业集群和重点企业,坚持“统筹兼顾、分类管理、梯次推进”的工作原则,围绕含VOCs原辅材料使用和含VOCs产品生产、销售、流通环节,积极推进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和环境友好型技术替代,全面落实含VOCs产品质量标准,源头推进VOCs排放量削减,持续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助力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表1-3 与《安徽省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序号政策相关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1三、重点任务(一)加强替代管理。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竹木加工、家具制造、汽车修理与维护、鞋和皮革制品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要按照《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技术指引(试行)》(附件3)要求,开展低VOCs原辅材料和生产方式替代,优化管控台账及档案管理,持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各地要根据《关于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皖大气办〔2021〕4号)要求,在认真梳理2021至2023年度VOCs源头削减治理项目清单基础上,对涉VOCs重点行业和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以及涉及有机化工生产的产业集群进行再排查,将含VOCs原辅材料使用企业全面纳入源头替代企业排查台账(附件2),对具备替代条件的,加强调度指导;对无法替代的,要开展论证核实,严格把关并逐一说明。项目使用水性涂料,开展了低VOCs原辅材料和生产方式替代,VOCs含量满足《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技术指引(试行)》要求。符合22.1 涂料包括粉末涂料;VOCs含量限值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的水性涂料、无溶剂涂料和辐射固化涂料;GB/T38597-2020未做规定的,VOCs含量限值应符合《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4409-2020)、《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30981-2020)等相关标准规定的非溶剂型涂料。项目生产中使用水性醇酸树脂和水性环氧乳液涂料,其中水性醇酸树脂VOCs含量为58g/L,水性环氧乳液涂料VOCs含量为192g/L,均可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的水性涂料相关限值要求。符合(2)与《滁州市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工作方案》(滁环函〔2024〕6号)符合性根据《滁州市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工作方案》(滁环函〔2024〕6号)要求,到2025年底前,推进汽车整车制造、木质家具、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钢结构等领域261家重点企业实施低VOCs含量涂料源头替代及工艺改造,原则上实现“应替尽替”。表1-5 与《滁州市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序号政策相关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1(一)加强替代管理。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竹木加工、家具制造、汽车修理与维护、鞋和皮革制品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要按照《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技术指引(试行)》(附件3)要求,开展低VOCs原辅材料和生产方式替代,优化管控台账及档案管理,持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各地要根据《关于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皖大气办〔2021〕4号)要求,在认真梳理2021至2023年度VOCs源头削减治理项目清单基础上,对涉VOCs重点行业和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以及涉及有机化工生产的产业集群进行再排查,将含VOCs原辅材料使用企业全面纳入源头替代企业排查台账(附件2),对具备替代条件的,加强调度指导;对无法替代的,要开展论证核实,严格把关并逐一说明。项目使用水性涂料,开展了低VOCs原辅材料和生产方式替代,VOCs含量满足《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技术指引(试行)》要求。符合(3)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表1-6 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相关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1.1(一)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要加大源头替代力度;化工行业要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加快对芳香烃、含卤素有机化合物的绿色替代。企业应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木器涂料、车辆涂料、机械设备涂料、集装箱涂料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防护涂料等,在技术成熟的行业,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油墨和胶粘剂,重点区域到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鼓励加快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研发和生产。根据企业提供的水性漆原料MSDS组分信息,本项目所使用的漆料均为水性涂料,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的水性涂料相关限值要求。符合(二)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1.2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含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含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高VOCs含量废水(废水液面上方100毫米处VOCs检测浓度超过200ppm,其中,重点区域超过100ppm,以碳计)的集输、储存和处理过程,应加盖密闭。含VOCs物料生产和使用过程,应采取有效收集措施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1.3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优先采用底部装载方式。石化、化工行业重点推进使用低(无)泄漏的泵、压缩机、过滤机、离心机、干燥设备等,推广采用油品在线调和技术、密闭式循环水冷却系统等。1.4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1.5加强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控制。企业中载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数量大于等于2000个的,应按要求开展LDAR工作。石化企业按行业排放标准规定执行。项目外购的水性涂料储存于密闭容器中,喷漆废气负压收集,烘干废气采用集气管道收集,可显著消减VOCs的无组织排放。符合(三)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油气(溶剂)回收宜采用冷凝+吸附、吸附+吸收、膜分离+吸附等技术。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技术主要适用于恶臭异味等治理;生物法主要适用于低浓度VOCs废气治理和恶臭异味治理。非水溶性的VOCs废气禁止采用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处理。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性炭应再生或处理处置。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等,推广集中喷涂、溶剂集中回收、活性炭集中再生等,加强资源共享,提高VOCs治理效率。规范工程设计。采用吸附处理工艺的,应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采用催化燃烧工艺的,应满足《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采用蓄热燃烧等其他处理工艺的,应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设计。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2千克/小时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去除效率不低于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项目喷漆、烘干固化废气收集后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符合(4)《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面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的通知》符合性分析表1-7 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面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的通知符合性分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面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的通知项目情况符合性严格环境项目准入,严控新增VOCs排放量,各地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不得新建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炼化项目,新建VOCs企业应进入园区。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使用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项目使用的水性涂料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低VOCs含量的涂料要求,项目不属于高VOCs排放的工业涂装类建设项目,属于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符合(二)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消减VOCs无组织排放;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含VOCs物料应储存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含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取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含VOCs物料在使用过程中,应采用有效收集措施或在密闭的空间下进行。项目外购的水性涂料储存于密闭容器中,喷漆废气负压收集,烘干固化废气采用集气管道收集,可显著消减VOCs的无组织排放。符合(三)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采用一次性吸附的,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应满足《此吸附法工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项目采用二级活性炭进行吸附处置,处理效率可达90%,同时定期更换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符合(5)《安徽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表1-8 与《安徽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严格建设项目准入将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重要内容,严格环境准入,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建、迁建VOCS排放量大的企业应入工业园区并符合规划要求,必须建设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设施,安装废气收集、回收或净化装置,原则上总净化效率不得低于90%。建立VOCS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废气设置废气收集和处理装置,废气总净化效率不低于90%。符合强化污染治理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科学制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防治技术方案。采用密闭式生产和环保型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和装备,着力从源头控制VOCS废气的产生和无组织排放。加大VOCS废气的回收利用,优先在生产系统内回用。对浓度和性状差异大的废气应根据废气的产生量、污染物的组分和性质、浓度、温度、压力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合理选择废气回收或末端治理工艺路线,科学治理,达标排放。妥善处置次生污染物,防范二次污染。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由来安徽安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襄河镇传塘路176号。为满足市场需求,安徽安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拟投资10300万元在滁州市全椒县武岗镇中心街22号(原全椒县武岗镇中心回民小学校址)建设年产100套污水处理设备项目。项目已于2025年3月4日经全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2503-341124-04-01-200277。根据国民经济行业代码,项目属于C3591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详见下表。表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摘录)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70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359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中相关内容,项目污许可分类管理类别见下表。表2-2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对照表序号行业类别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登记管理84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359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其他*对照上表内容,项目不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属于排污许可中“登记管理”。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前完成排污许可的登记。2、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9689.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10500平方米,办公及后勤用房1500平方米。购买激光机床、数控压型设备、焊机等相关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100套污水处理设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见下表。表2-3 建设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一览表工程名称单项工程工程内容及规模备注主体工程A1栋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316.50m2,1F,高度12.15m,作为成品车间新建A2栋生产车间建筑面积986m2,1F,高度12.15m,作为后期发展备用车间新建A3栋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474m2,3F,高度12.15m,设置原料区、机加工区、喷涂区,年产100套污水处理设备新建辅助工程办公楼建筑面积946m2,3F,用于日常办公现状已建成建筑贮运工程原料区位于A3栋生产车间内部西侧区域,用于钢材等原料存储/成品区位于A1栋生产车间,用于成品暂存/化学品贮存间位于A3栋生产车间内部西侧区域,建筑面积约为20m2,用于涂料、润滑油等原料存储/公用工程给水市政管网供水/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道进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全椒县污水处理厂处理/供电市政电网供电/环保工程废气下料、焊接、打磨粉尘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总风量10000m3/h)排放新建喷漆、烘干固化废气密闭负压收集经多级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新建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全椒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新建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新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面积40m2),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面积20m2),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器、软连接等新建地下水化学品贮存间、喷涂区、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生产车间重点防渗区之外区域进行一般防渗;办公区进行简单防渗新建风险配备相应风险防范物资,危废暂存间、化学品贮存间、喷涂区等按照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新建3、产品方案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年产100套污水处理设备,具体产品方案详见下表。表2-4 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设计产能规格常用尺寸1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0套/年10m3/d3.0m*1.5m*2.3m20套/年20m3/d4.8m*3.0m*2.5m30套/年50m3/d6.0m*2.0m*2.5m40套/年100m3/d7.8m*2.8m*3.6m合计100套/年//4、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1)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表2-5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一览表原辅材料名称年用量最大贮存量储存方式储存位置备注钢板1200t120t码装原料库外购成品电机300套50套箱装原料库外购成品控制系统100套500套码装原料库外购成品水性醇酸树脂漆0.51t0.2t25kg/桶化学品贮存间外购水性环氧乳液1.02t0.3t25kg/桶外购焊丝5t0.5t5kg/箱外购润滑油1t0.5t25kg/桶外购能源水540.52m3/a///供水管网电60万kW·h/a///市政电网(2)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表2-6 项目涉及主要危险物质理化毒理性质序号名称成分信息理化性质/毒理性质1水性醇酸树脂涂料水20-60%,水性醇酸树脂10-50%,硫酸钡10-20%,氧化铁黄5-20%,酞青绿5-10%,钛白粉2-20%,丙二醇甲醚0.1-2%,二乙醇胺0.1-1%,水性分散剂0.1-0.2%,水性消泡剂0.1-0.2%,碱溶胀增稠剂0.1-0.2%,水性流平剂0.1-0.2%绿色液体,相对密度1.0-1.2,储存温度低于50℃/122℉,干燥、阴凉、通风、无阳光直射的库房。密封容器中储存,仅作为防护油漆用2水性环氧乳液环氧树脂类聚合物50-54%,水36-44%,丙二醇甲醚6-10%乳白色液体,有轻微气体,相对密度1.0-1.2,与水可混溶、沸点、初沸点和沸程100℃,粘度700-2000mPa·s(25℃)3丙二醇甲醚/无色透明粘稠液体。具有令人愉快的气味;熔点:-80℃;沸点:187.2℃;相对密度:0.9608;折射率:1.4220;闪点:82℃;溶解性:与水和多种有机溶剂混溶4二乙醇胺/无色粘性液体或结晶。熔点:28℃;沸点:268.8℃;相对密度:1.097;闪点:146℃;易溶于水、乙醇,微溶于苯和乙醚,有吸湿性(3)水性涂料使用量①项目喷涂过程为一底一面,底漆为水性醇酸树脂涂料,面漆为水性环氧乳液。底漆:作为封闭底材的底漆涂层,其作用在于提高涂层抗渗透能力,增强对底材的保护,可以保证涂层的颜色均匀性,漆层干膜厚度一般为30μm。面漆:面漆涂层是喷涂层关键的一层,保护板材表面不受外界环境大气,酸雨,污染的侵蚀,防止紫外线穿透。大大增强抗老化能力,面漆涂层是喷涂中最厚的一层漆层,漆层干膜厚度一般为60μm。油漆用量采用以下公式计算。m=ρδs×10-6/(NV×ε)其中:m——漆总用量(t/a),含稀释剂、固化剂等;ρ——油漆密度(g/cm3);δ——涂层厚度(μm);s——涂层总面积(m2/a);NV——油漆中的体积固体份;ε——上漆率,根据《涂装技术实用手册》,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的涂装效率可达75%。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用两面喷涂,经计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外壳喷涂面积为8373m2;内部隔板等构件喷涂面积约1500m2,合计喷涂面积9873m2,本次合计喷涂面积取10000m2,项目漆料用量核算情况见下表。表2-7 漆料用量核算情况一览表序号产品种类物料种类喷涂面积(m2)平均涂装干膜厚度(μm)固份密度(g/m3)平均固份含量%附着率%全年合计用量(t/a)1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底漆10000301.157750.77面漆10000601.150751.54注:水性醇酸树脂涂料中水取40%、挥发份取3%、固体份取57%;水性环氧乳液中水取40%、挥发份取10%、固体份取50%。根据上表可以看出,项目底漆用量为0.77t/a,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底漆使用前加水调配,底漆漆料:水=1:0.5,则漆料用量为0.51t/a,调配加水用量为0.26t/a。项目面漆用量总计为1.54t/a,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面漆使用前加水调配,面漆漆料:水=1:0.5,则漆料用量为1.02t/a,调配加水用量为0.52t/a。经核算,水性醇酸树脂涂料用量为0.51t/a,水性环氧乳液用量为1.02t/a,水性漆总用量为1.53t/a。②漆料平衡图2-1 项目水性漆物料平衡图(单位:t/a)③涂料VOCs含量符合性分析对照《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项目使用涂料VOCs含量限值及相符性分析如下。表2-8 项目涂料与相关标准要求相符性对照一览表标准名称VOCs含量限值拟建项目VOCs含量符合性《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工业防护涂料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涂料(含零部件涂料)底漆≤250g/L58g/L符合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涂料(含零部件涂料)面漆≤300g/L192g/L符合水性醇酸树脂涂料VOCs含量为3%×1.1/57%×103g/L=58g/L;水性环氧乳液涂料VOCs含量为10%×1.1/57%×103g/L=192g/L。综上,项目使用的水性醇酸树脂涂料(底漆)和水性环氧乳液涂料(面漆)均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中规定VOCs含量限值要求,同时符合《安徽省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工作方案》文件中的政策要求。5、主要生产设备主要生产设备情况见下表。表2-9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单位1行吊5T2台2激光机床(切割机)/4台3数控压型设备(折弯机)RY-225/322台4焊接机/15台5叉车5T2台6打磨机/2台7喷漆线喷漆房9m×4m×5m1间手动喷枪100ml/min2个烘干房9m×4m×5m1间6、公用工程(1)给水项目用水主要是生活用水,由市政给水管网提供,满足生活需求。(2)排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排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全椒县污水处理厂处理。(3)供电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接入,满足生产、办公生活需求。7、水平衡(1)生活用水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新增劳动定员30人,参考《安徽省行业用水定额》(DB 34/T679-2025),员工用水定额取60L/(人·d)计,则用水量为1.8t/d(540t/a)。污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污水量约为1.44t/d(432t/a),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进入全椒县污水处理厂处理。(2)水性漆调配用水项目水性底漆和水性面漆需用水稀释,比例为1:0.5,根据前文分析,水性漆调配用水为0.52t/a(0.0017t/d)。图2-2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3/d8、工作制度及定员根据生产的需要,项目劳动定员30人,实行单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生产300天,不在厂区食宿。9、总平面布置及合理性项目位于滁州市全椒县武岗镇中心街22号(原全椒县武岗镇中心回民小学校址),设置3栋生产车间、1栋办公楼,A1栋作为产品库,原料区、生产区设置在A3栋生产车间,喷涂线位于A3栋生产车间内东北部,远离周边敏感点,布置有利于生产,平面布置较合理。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1、项目由来安徽安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襄河镇传塘路176号。为满足市场需求,安徽安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拟投资10300万元在滁州市全椒县武岗镇中心街22号(原全椒县武岗镇中心回民小学校址)建设年产100套污水处理设备项目。项目已于2025年3月4日经全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2503-341124-04-01-200277。根据国民经济行业代码,项目属于C3591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详见下表。表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摘录)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70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359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中相关内容,项目污许可分类管理类别见下表。表2-2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对照表序号行业类别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登记管理84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359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其他*对照上表内容,项目不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属于排污许可中“登记管理”。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前完成排污许可的登记。2、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9689.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10500平方米,办公及后勤用房1500平方米。购买激光机床、数控压型设备、焊机等相关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100套污水处理设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见下表。表2-3 建设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一览表工程名称单项工程工程内容及规模备注主体工程A1栋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316.50m2,1F,高度12.15m,作为成品车间新建A2栋生产车间建筑面积986m2,1F,高度12.15m,作为后期发展备用车间新建A3栋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474m2,3F,高度12.15m,设置原料区、机加工区、喷涂区,年产100套污水处理设备新建辅助工程办公楼建筑面积946m2,3F,用于日常办公现状已建成建筑贮运工程原料区位于A3栋生产车间内部西侧区域,用于钢材等原料存储/成品区位于A1栋生产车间,用于成品暂存/化学品贮存间位于A3栋生产车间内部西侧区域,建筑面积约为20m2,用于涂料、润滑油等原料存储/公用工程给水市政管网供水/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道进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全椒县污水处理厂处理/供电市政电网供电/环保工程废气下料、焊接、打磨粉尘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总风量10000m3/h)排放新建喷漆、烘干固化废气密闭负压收集经多级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新建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全椒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新建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新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面积40m2),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面积20m2),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器、软连接等新建地下水化学品贮存间、喷涂区、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生产车间重点防渗区之外区域进行一般防渗;办公区进行简单防渗新建风险配备相应风险防范物资,危废暂存间、化学品贮存间、喷涂区等按照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新建3、产品方案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年产100套污水处理设备,具体产品方案详见下表。表2-4 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设计产能规格常用尺寸1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0套/年10m3/d3.0m*1.5m*2.3m20套/年20m3/d4.8m*3.0m*2.5m30套/年50m3/d6.0m*2.0m*2.5m40套/年100m3/d7.8m*2.8m*3.6m合计100套/年//4、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1)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表2-5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一览表原辅材料名称年用量最大贮存量储存方式储存位置备注钢板1200t120t码装原料库外购成品电机300套50套箱装原料库外购成品控制系统100套500套码装原料库外购成品水性醇酸树脂漆0.51t0.2t25kg/桶化学品贮存间外购水性环氧乳液1.02t0.3t25kg/桶外购焊丝5t0.5t5kg/箱外购润滑油1t0.5t25kg/桶外购能源水540.52m3/a///供水管网电60万kW·h/a///市政电网(2)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表2-6 项目涉及主要危险物质理化毒理性质序号名称成分信息理化性质/毒理性质1水性醇酸树脂涂料水20-60%,水性醇酸树脂10-50%,硫酸钡10-20%,氧化铁黄5-20%,酞青绿5-10%,钛白粉2-20%,丙二醇甲醚0.1-2%,二乙醇胺0.1-1%,水性分散剂0.1-0.2%,水性消泡剂0.1-0.2%,碱溶胀增稠剂0.1-0.2%,水性流平剂0.1-0.2%绿色液体,相对密度1.0-1.2,储存温度低于50℃/122℉,干燥、阴凉、通风、无阳光直射的库房。密封容器中储存,仅作为防护油漆用2水性环氧乳液环氧树脂类聚合物50-54%,水36-44%,丙二醇甲醚6-10%乳白色液体,有轻微气体,相对密度1.0-1.2,与水可混溶、沸点、初沸点和沸程100℃,粘度700-2000mPa·s(25℃)3丙二醇甲醚/无色透明粘稠液体。具有令人愉快的气味;熔点:-80℃;沸点:187.2℃;相对密度:0.9608;折射率:1.4220;闪点:82℃;溶解性:与水和多种有机溶剂混溶4二乙醇胺/无色粘性液体或结晶。熔点:28℃;沸点:268.8℃;相对密度:1.097;闪点:146℃;易溶于水、乙醇,微溶于苯和乙醚,有吸湿性(3)水性涂料使用量①项目喷涂过程为一底一面,底漆为水性醇酸树脂涂料,面漆为水性环氧乳液。底漆:作为封闭底材的底漆涂层,其作用在于提高涂层抗渗透能力,增强对底材的保护,可以保证涂层的颜色均匀性,漆层干膜厚度一般为30μm。面漆:面漆涂层是喷涂层关键的一层,保护板材表面不受外界环境大气,酸雨,污染的侵蚀,防止紫外线穿透。大大增强抗老化能力,面漆涂层是喷涂中最厚的一层漆层,漆层干膜厚度一般为60μm。油漆用量采用以下公式计算。m=ρδs×10-6/(NV×ε)其中:m——漆总用量(t/a),含稀释剂、固化剂等;ρ——油漆密度(g/cm3);δ——涂层厚度(μm);s——涂层总面积(m2/a);NV——油漆中的体积固体份;ε——上漆率,根据《涂装技术实用手册》,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的涂装效率可达75%。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用两面喷涂,经计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外壳喷涂面积为8373m2;内部隔板等构件喷涂面积约1500m2,合计喷涂面积9873m2,本次合计喷涂面积取10000m2,项目漆料用量核算情况见下表。表2-7 漆料用量核算情况一览表序号产品种类物料种类喷涂面积(m2)平均涂装干膜厚度(μm)固份密度(g/m3)平均固份含量%附着率%全年合计用量(t/a)1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底漆10000301.157750.77面漆10000601.150751.54注:水性醇酸树脂涂料中水取40%、挥发份取3%、固体份取57%;水性环氧乳液中水取40%、挥发份取10%、固体份取50%。根据上表可以看出,项目底漆用量为0.77t/a,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底漆使用前加水调配,底漆漆料:水=1:0.5,则漆料用量为0.51t/a,调配加水用量为0.26t/a。项目面漆用量总计为1.54t/a,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面漆使用前加水调配,面漆漆料:水=1:0.5,则漆料用量为1.02t/a,调配加水用量为0.52t/a。经核算,水性醇酸树脂涂料用量为0.51t/a,水性环氧乳液用量为1.02t/a,水性漆总用量为1.53t/a。②漆料平衡图2-1 项目水性漆物料平衡图(单位:t/a)③涂料VOCs含量符合性分析对照《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项目使用涂料VOCs含量限值及相符性分析如下。表2-8 项目涂料与相关标准要求相符性对照一览表标准名称VOCs含量限值拟建项目VOCs含量符合性《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工业防护涂料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涂料(含零部件涂料)底漆≤250g/L58g/L符合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涂料(含零部件涂料)面漆≤300g/L192g/L符合水性醇酸树脂涂料VOCs含量为3%×1.1/57%×103g/L=58g/L;水性环氧乳液涂料VOCs含量为10%×1.1/57%×103g/L=192g/L。综上,项目使用的水性醇酸树脂涂料(底漆)和水性环氧乳液涂料(面漆)均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中规定VOCs含量限值要求,同时符合《安徽省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工作方案》文件中的政策要求。5、主要生产设备主要生产设备情况见下表。表2-9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单位1行吊5T2台2激光机床(切割机)/4台3数控压型设备(折弯机)RY-225/322台4焊接机/15台5叉车5T2台6打磨机/2台7喷漆线喷漆房9m×4m×5m1间手动喷枪100ml/min2个烘干房9m×4m×5m1间6、公用工程(1)给水项目用水主要是生活用水,由市政给水管网提供,满足生活需求。(2)排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排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全椒县污水处理厂处理。(3)供电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接入,满足生产、办公生活需求。7、水平衡(1)生活用水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新增劳动定员30人,参考《安徽省行业用水定额》(DB 34/T679-2025),员工用水定额取60L/(人·d)计,则用水量为1.8t/d(540t/a)。污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污水量约为1.44t/d(432t/a),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进入全椒县污水处理厂处理。(2)水性漆调配用水项目水性底漆和水性面漆需用水稀释,比例为1:0.5,根据前文分析,水性漆调配用水为0.52t/a(0.0017t/d)。图2-2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3/d8、工作制度及定员根据生产的需要,项目劳动定员30人,实行单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生产300天,不在厂区食宿。9、总平面布置及合理性项目位于滁州市全椒县武岗镇中心街22号(原全椒县武岗镇中心回民小学校址),设置3栋生产车间、1栋办公楼,A1栋作为产品库,原料区、生产区设置在A3栋生产车间,喷涂线位于A3栋生产车间内东北部,远离周边敏感点,布置有利于生产,平面布置较合理。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运营期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下料、机加工、喷漆烘干固化,具体工艺流程如下:图2-3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工艺流程简述:(1)下料利用激光切割机等设备,对外购的钢材按照图纸进行分割裁剪所需要的各种尺寸。该工序运行产生切割粉尘G1、边角料S1和设备噪声N。(2)机加工利用数控折弯机等设备,将裁剪工序完成的钢板加工出半成品材料。该工序数会产生边角料S1和设备噪声N。(3)焊接经过机加工的材料,进行定位组合,利用CO2保护焊机进行焊接加工。该工序会产生焊接烟尘G2、焊渣S3和设备噪声N。(4)打磨焊接好的毛坯件,局部有焊渣或者毛边,需要用打磨机对毛边或焊接处进行打磨,该工序会产生打磨粉尘G3和设备噪声N。(5)喷漆调漆、喷漆:本项目不设置单独调漆房,调漆均在喷漆房内进行,水性漆采用自来水调配,喷漆房内采用空气辅助无气喷涂方法对产品进行底漆、面漆喷涂,底漆喷涂厚度为30um,面漆喷涂厚度为60um。空气喷涂是利用压缩空气流过喷枪喷嘴孔形成负压,负压使漆料从吸管吸入,经喷嘴喷出,形成漆雾,漆雾喷射到被涂饰部件表面上形成均匀的漆膜。喷漆工序工作时间为1200h/a。此工段主要污染物为喷漆废气G4、漆渣S4和设备噪声N。(6)烘干固化喷完漆的工件进入桥式固化烘干室进行固化烘干,烘干室电直接加热,喷漆工件烘干温度230℃(烘道出口设置断热区,用于工件和废气降温),烘干时间约25min。工件喷涂工序完成后进行自然冷却至室温。固化工序主要产生烘干固化废气G5和设备噪声N。(7)组装:固化后的结构件与外购的电机、控制系统等配件进行组装。(8)入库:检验合格后的成品入库外售。2、运营期产污环节表2-10 运营期产污工序及污染物一览表生产工序污染物处置方法排放去向排放方式下料、焊接、打磨颗粒物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大气有组织喷漆漆雾、有机废气密闭负压收集+多级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大气有组织烘干固化有机废气密闭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大气有组织办公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办公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下料、机加工边角料收集后定期外售处理//包装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外售处理//喷漆漆渣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气处理废过滤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原料包装废漆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设备维护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与项目有关原有环境污染问题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滁州市全椒县武岗镇中心街22号。通过现场查看及资料查询,厂址用地原为全椒县武岗镇中心回民小学校址。根据安徽安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全椒县武岗镇人民政府签订的投资协议(见附件)、全椒县武岗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用地情况说明(见附件),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用地符合全椒县武岗镇的土地利用规划要求。经现场查看,项目未进行开工建设,无与本项目相关的污染情况和环境问题。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2024年6月18日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发布的《全椒县2023年生态环境状况发布》显示:2023年度,全椒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上属于良好水平,全县优良天数比例(以国控点计)为84.4%,全市排名第四,达到年初下达的不低于80%的考核要求,污染物指标现状评价见下表。表3-1 环境空气达标区判断结果一览表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μg/m3)标准值(μg/m3)占标率%达标情况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527074达标PM2.5263574达标SO25608达标NO2224055达标CO百分位日平均1000400025达标O38h平均质量浓度161160100.6未达标综上分析,2023年全椒县SO2、NO2、CO、PM10、PM2.5现状浓度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O38h平均质量浓度超标,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因此项目所在评价区域为不达标区。根据《滁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实施方案》等工作要求,从优化产业布局、严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积极调整运控“两高”行业产能、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深化工业污染治理、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实施重大专项行动,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完善政策法规体系,落实环境经济政策、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严格环境执法督察、落实和强化各方责任,发动全民广泛参与等方面着手,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改善。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区域附近地表水体为土桥西河和襄河,根据《全椒县2023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种数据,土桥西河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要求,襄河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要求,现状满足区域地表水功能区划要求。3、声环境质量现状本次现状噪声环境质量委托山东中环检验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测,监测结果见下表。表3-2 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dB(A)监测时间中心村村委会(西侧)中心村居民点(南侧)中心村居民点(东侧)2025.11.24昼间515352夜间///由上表可知,周边敏感点昼间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4、生态环境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因此,不对生态现状进行调查。5、电磁辐射建设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无需进行电磁辐射现状监测与评价。6、地下水环境质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要求,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开展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和重金属化学品。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生产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不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的有毒有害污染物和易在土壤中沉积的重金属等大气污染物。废水主要为办公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通过维护项目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危废暂存场所采用防风、防雨、防晒、防渗的措施,危险废物采用防渗容器盛装,使贮存过程中不会浸出废液,综合采取以上防治措施,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基本无污染地下水、土壤环境途径,因此,项目可不开展地下水和土壤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2024年6月18日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发布的《全椒县2023年生态环境状况发布》显示:2023年度,全椒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上属于良好水平,全县优良天数比例(以国控点计)为84.4%,全市排名第四,达到年初下达的不低于80%的考核要求,污染物指标现状评价见下表。表3-1 环境空气达标区判断结果一览表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μg/m3)标准值(μg/m3)占标率%达标情况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527074达标PM2.5263574达标SO25608达标NO2224055达标CO百分位日平均1000400025达标O38h平均质量浓度161160100.6未达标综上分析,2023年全椒县SO2、NO2、CO、PM10、PM2.5现状浓度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O38h平均质量浓度超标,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因此项目所在评价区域为不达标区。根据《滁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实施方案》等工作要求,从优化产业布局、严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积极调整运控“两高”行业产能、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深化工业污染治理、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实施重大专项行动,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完善政策法规体系,落实环境经济政策、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严格环境执法督察、落实和强化各方责任,发动全民广泛参与等方面着手,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改善。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区域附近地表水体为土桥西河和襄河,根据《全椒县2023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种数据,土桥西河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要求,襄河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要求,现状满足区域地表水功能区划要求。3、声环境质量现状本次现状噪声环境质量委托山东中环检验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测,监测结果见下表。表3-2 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dB(A)监测时间中心村村委会(西侧)中心村居民点(南侧)中心村居民点(东侧)2025.11.24昼间515352夜间///由上表可知,周边敏感点昼间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4、生态环境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因此,不对生态现状进行调查。5、电磁辐射建设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无需进行电磁辐射现状监测与评价。6、地下水环境质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要求,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开展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和重金属化学品。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生产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不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的有毒有害污染物和易在土壤中沉积的重金属等大气污染物。废水主要为办公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通过维护项目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危废暂存场所采用防风、防雨、防晒、防渗的措施,危险废物采用防渗容器盛装,使贮存过程中不会浸出废液,综合采取以上防治措施,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基本无污染地下水、土壤环境途径,因此,项目可不开展地下水和土壤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保护目标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点和文物古迹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对象。总体上不因本项目的实施而改变区域环境现有功能,具体环境保护目标如下:1、大气环境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2、声环境项目厂界外50m无声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表3-3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要素保护目标坐标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方位相对距离mXY大气环境中心村村委会-565公务人员约30人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W5中心村(东侧)330居民约36人E15中心村(南侧)0-20居民约50人S20中心村(西侧)3530居民约150人W236小文0190居民约130人NE68大文237-147居民约50人SE283中心初级中学-443-165师生约300人SW435声环境中心村村委会-565公务人员约30人GB 3096-2008中2类标准W5中心村(东侧)330居民约2户/8人E15中心村(南侧)0-20居民约6户/20人S20注:以厂区南门为坐标原点(0,0),自西向东为X轴,自南向北为Y轴。3、地下水环境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特殊地下水资源。4、生态环境项目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点和文物古迹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对象。总体上不因本项目的实施而改变区域环境现有功能,具体环境保护目标如下:1、大气环境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2、声环境项目厂界外50m无声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表3-3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要素保护目标坐标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方位相对距离mXY大气环境中心村村委会-565公务人员约30人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W5中心村(东侧)330居民约36人E15中心村(南侧)0-20居民约50人S20中心村(西侧)3530居民约150人W236小文0190居民约130人NE68大文237-147居民约50人SE283中心初级中学-443-165师生约300人SW435声环境中心村村委会-565公务人员约30人GB 3096-2008中2类标准W5中心村(东侧)330居民约2户/8人E15中心村(南侧)0-20居民约6户/20人S20注:以厂区南门为坐标原点(0,0),自西向东为X轴,自南向北为Y轴。3、地下水环境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特殊地下水资源。4、生态环境项目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废水项目排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全椒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关标准要求;全椒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襄河,最终汇入滁河。表3-4 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览表 单位:mg/L,pH无量纲标准名称pHCODBOD5SSNH3-N《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6~950030040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45《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6-950101052、废气施工期:施工区域TSP执行安徽省《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中表1的限值要求。表3-5 施工区域颗粒物排放要求标准名称控制项目单位(μg/m3)监测点浓度限值达标判定依据安徽省《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TSP1201000超标次数≤1次/日500超标次数≤6次/日任一监测点自整时起依次顺延15分钟的TSP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该限值。超标次数指一个日历日96个TSP15分钟TSP浓度平均值超过监测点限值的次数。根据HJ633判定设区市AQI在200~300之间且首要污染物为PM10或PM2.5时,TSP实测值扣除200μg/m3后再进行评价。运营期:下料、机加工、焊接、打磨、喷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浓度限值;烘干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其他涉表面涂装工序的工业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厂界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4排放限值。表3-6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生产工序执行标准污染物排气筒高度(m)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下料、机加工、焊接、打磨、喷漆工序有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颗粒物153.5--120烘干固化工序废气有组织排放《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非甲烷总烃153.0--70厂界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颗粒物----1.0--非甲烷总烃----4.0--表3-7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污染物项目特别排放限值限值含义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非甲烷总烃6mg/m3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2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噪声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的规定标准限值。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表3-8 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昼间夜间标准来源7055《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605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1、废水项目排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全椒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关标准要求;全椒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襄河,最终汇入滁河。表3-4 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览表 单位:mg/L,pH无量纲标准名称pHCODBOD5SSNH3-N《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6~950030040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45《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6-950101052、废气施工期:施工区域TSP执行安徽省《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中表1的限值要求。表3-5 施工区域颗粒物排放要求标准名称控制项目单位(μg/m3)监测点浓度限值达标判定依据安徽省《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TSP1201000超标次数≤1次/日500超标次数≤6次/日任一监测点自整时起依次顺延15分钟的TSP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该限值。超标次数指一个日历日96个TSP15分钟TSP浓度平均值超过监测点限值的次数。根据HJ633判定设区市AQI在200~300之间且首要污染物为PM10或PM2.5时,TSP实测值扣除200μg/m3后再进行评价。运营期:下料、机加工、焊接、打磨、喷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浓度限值;烘干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其他涉表面涂装工序的工业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厂界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4排放限值。表3-6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生产工序执行标准污染物排气筒高度(m)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下料、机加工、焊接、打磨、喷漆工序有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颗粒物153.5--120烘干固化工序废气有组织排放《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非甲烷总烃153.0--70厂界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颗粒物----1.0--非甲烷总烃----4.0--表3-7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污染物项目特别排放限值限值含义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非甲烷总烃6mg/m3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2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噪声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的规定标准限值。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表3-8 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昼间夜间标准来源7055《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605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1、废水项目排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全椒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关标准要求;全椒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襄河,最终汇入滁河。表3-4 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览表 单位:mg/L,pH无量纲标准名称pHCODBOD5SSNH3-N《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6~950030040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45《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6-950101052、废气施工期:施工区域TSP执行安徽省《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中表1的限值要求。表3-5 施工区域颗粒物排放要求标准名称控制项目单位(μg/m3)监测点浓度限值达标判定依据安徽省《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TSP1201000超标次数≤1次/日500超标次数≤6次/日任一监测点自整时起依次顺延15分钟的TSP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该限值。超标次数指一个日历日96个TSP15分钟TSP浓度平均值超过监测点限值的次数。根据HJ633判定设区市AQI在200~300之间且首要污染物为PM10或PM2.5时,TSP实测值扣除200μg/m3后再进行评价。运营期:下料、机加工、焊接、打磨、喷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浓度限值;烘干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其他涉表面涂装工序的工业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厂界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4排放限值。表3-6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生产工序执行标准污染物排气筒高度(m)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下料、机加工、焊接、打磨、喷漆工序有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颗粒物153.5--120烘干固化工序废气有组织排放《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非甲烷总烃153.0--70厂界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颗粒物----1.0--非甲烷总烃----4.0--表3-7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污染物项目特别排放限值限值含义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非甲烷总烃6mg/m3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2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噪声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的规定标准限值。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表3-8 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昼间夜间标准来源7055《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605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1、废水项目排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全椒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关标准要求;全椒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襄河,最终汇入滁河。表3-4 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览表 单位:mg/L,pH无量纲标准名称pHCODBOD5SSNH3-N《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6~950030040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45《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6-950101052、废气施工期:施工区域TSP执行安徽省《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中表1的限值要求。表3-5 施工区域颗粒物排放要求标准名称控制项目单位(μg/m3)监测点浓度限值达标判定依据安徽省《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TSP1201000超标次数≤1次/日500超标次数≤6次/日任一监测点自整时起依次顺延15分钟的TSP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该限值。超标次数指一个日历日96个TSP15分钟TSP浓度平均值超过监测点限值的次数。根据HJ633判定设区市AQI在200~300之间且首要污染物为PM10或PM2.5时,TSP实测值扣除200μg/m3后再进行评价。运营期:下料、机加工、焊接、打磨、喷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浓度限值;烘干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其他涉表面涂装工序的工业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厂界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4排放限值。表3-6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生产工序执行标准污染物排气筒高度(m)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下料、机加工、焊接、打磨、喷漆工序有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颗粒物153.5--120烘干固化工序废气有组织排放《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非甲烷总烃153.0--70厂界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颗粒物----1.0--非甲烷总烃----4.0--表3-7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污染物项目特别排放限值限值含义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非甲烷总烃6mg/m3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2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噪声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的规定标准限值。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表3-8 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昼间夜间标准来源7055《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605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国家“十三五”期间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安徽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新增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17]19号)的要求,规定总量控制因子为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根据国家环保部和安徽省环保厅要求对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实施总量控制的要求,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排污情况,结合本项目排污特征,确定总量控制因子为:(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全椒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废水污染物COD、氨氮总量在全椒县污水处理厂范围内调剂,本环评不再单独申请。(2)废气:项目废气污染物中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需向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申请总量控制指标,具体申请的总量控制指标如下:烟(粉)尘:0.0511t/a、VOCs:0.0112t/a。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废水环境保护措施(1)生活污水: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全椒县污水处理厂处理。(2)施工废水:项目施工废水建立临时废水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等,不外排。2废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对大气造成污染的主要是粉尘,应严格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相关标准以及《滁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规定》、安徽省《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中相关规定控制施工期粉尘,确保施工区域TSP满足安徽省《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中表1的限值要求,具体措施如下:(1)1000平方米以上的成片绿化建设作业(不包括道路绿化),在施工工地周围应设置不低于1.8米的连续、密闭围挡,在施工工地内必须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2)施工单位应配备相应降尘设备(雾炮机、洒水车),现场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安排专人定时洒水降尘。(3)施工工地内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加工场、材料堆场地面、车行道路应必须进行硬化等防尘处理。(4)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后尽快完成回填,无法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5)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设备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有条件的,应当设置冲洗槽、排水沟、沉淀池等设施。(6)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当设置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确保泥浆不外溢,废浆应当密闭运输。(7)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严禁现场搅拌混凝土、配制砂浆作业。(8)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内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覆盖,祼土堆积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的必须绿化。(9)堆放水泥或者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当密闭存放或者采取覆盖等措施,采用混凝土围墙或者天棚的储库,应配备喷淋或者其他防尘设施。(10)建(构)筑物内施工材料及垃圾清运,应当采用容器或者管道运输,禁止凌空抛撒。(11)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胶、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12)露天装卸作业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应在装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正常使用。(13)临时性的废弃物堆场,应当设置围挡、防尘网等防尘设施;长期存在的废弃物堆场,应当构筑围墙或者在废弃物堆场表面种植植物。(14)划分物料区和道路界限,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整洁并及时清洗。(15)运输建筑垃圾车装载的建筑垃圾不得超过车厢挡板高度,运输途中的建筑垃圾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运输其他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单位和个人,应采用密闭化车辆运输;不具备密闭化运输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条件的单位承运。(16)喷淋系统设置。塔式起重机安装高压喷淋系统,覆盖整个施工区域,每天不少于4次喷淋作业;外脚手架在首层悬挑周围或者10米高度设置喷淋系统,每隔5米设置一个喷头;道路安装喷淋系统定时洒水减少扬尘。(17)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后尽快完成回填,无法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18)根据《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Ⅲ级(黄色)预警以上或气象预报风速达到五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土方挖填和转运、拆除、道路路面鼓风机吹灰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19)建筑施工现场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要定期进行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并形成书面记录。对不能有效整改的项目,工程监理单位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义务。(20)施工期“六个百分百”。①施工工地周围100%围挡。②物料堆放100%覆盖。③出入车辆100%清洗。④施工现场地面100%地面硬化。⑤洒水清扫保洁100%。⑥渣土运输车辆100%密闭运输。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有效的噪声控制措施:(1)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围挡进行施工。(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禁止在夜间(22:00-6:00)进行施工,尤其是要严格控制施工机械噪声值在大于85dB(A)的作业。(3)合理布局施工现场。施工时应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场区中央,同时尽可能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4)加强管理,尽量减少人为噪声(如钢管、模板等构件的装卸、搬运等)。4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由施工单位运至市政指定建筑废渣专用堆放场,避免影响施工和环境卫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废气1.1项目大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项目有组织废气污染物产排情况见表4-1。表4-1 项目有组织大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工序污染物污染物产生情况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情况产生量(t/a)产生速率(kg/h)产生浓度(mg/m3)收集率%治理工艺去除率%是否为可行技术废气量m3/h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排放口编号下料颗粒物1.1880.999990集气罩+布袋除尘除尘器99是100000.03590.02932.93DA001焊接颗粒物0.04140.03453.459099是打磨颗粒物2.36521.917191.79099是喷漆、烘干固化颗粒物0.1520.1278.595负压密闭收集+多级过滤棉+二级活性炭装置90是150000.01520.01270.85DA002NMHC0.11210.0936.290是0.01120.00930.62项目无组织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见下表。表4-2 项目无组织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来源污染物名称采取的措施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面源面积m2面源高度m下料、焊接、打磨颗粒物加强收集效率,厂房阻隔0.39940.33314746喷涂线颗粒物加强收集效率,厂房阻隔0.0080.0067VOCs0.00590.00491.7非正常工况项目采用较先进的工艺技术和生产设施,设专人管理,过程控制,设备出现故障时,可以做到随时停机检修,对一线职工上岗前进行培训实行规范化管理,严格岗前岗中岗后维护检查和交接班制度,尽可能杜绝废气非正常排放的发生。项目的事故排放情况主要考虑废气处理设施运转不正常造成的非正常排放,即废气处理设施不工作时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事故排放时,废气100%排放,事故处理时间为30min,年发生频次为1次/年。非正常排放参数详见下表。表4-3 非正常情况分析一览表非正常排放源非正常排放原因污染物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单次持续时间/h年发生频次/次下料、焊接、打磨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颗粒物0.001470752.9415294.150.51喷涂线颗粒物0.00006350.1278.50.51非甲烷总烃0.00004650.0936.20.511.3排放口基本情况表4-4 项目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排放车间/工段排气筒编号排放源参数排放污染物排放口类型排放标准坐标高度m内径m温度℃风量m3/h流速m/s速率kg/h浓度mg/m3东经北纬下料焊接打磨DA001118.21846632.014892150.5常温1000014颗粒物一般排放口3.5120喷漆烘干固化DA002118.21862532.014933150.5401500021颗粒物一般排放口3.5120非甲烷总烃一般排放口3.070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4废气源强核算过程项目废气主要为下料粉尘(G1)、焊接烟尘(G2)、打磨粉尘(G3)、喷漆废气(G4)、烘干固化废气(G5)。(1)下料粉尘(G1)项目原料下料时会产生下料粉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鉴于《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6月11日印发)-“33-37,431-434 机械行业系数手册中无激光切割工艺产污系数,本次评价下料粉尘其产污系数参考“33-37,431-434 机械行业系数手册”中“04 下料-等离子切割”,本次取1.1千克/吨-原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原料钢材年用量1200t,则下料粉尘颗粒物产生量为1.32t/a。项目设置激光切割机,切割机设置集气罩(侧吸),收集效率按90%计,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按99%计,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下料年工作1200h,则粉尘有组织收集量为1.188t/a(0.99kg/h),排放量为0.01188t/a(排放速率为0.0099kg/h);未收集的10%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量为0.132t/a(0.099kg/h)。(2)焊接烟尘(G2)项目利用CO2保护焊机进行焊接加工,会产生焊接烟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焊接使用实心焊丝,其产污系数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6月11日印发)-“33-37,431-434 机械行业系数手册”中“09 焊接-二氧化碳保护焊、埋弧焊、氩弧焊”,本次取9.19千克/吨-原料,项目焊丝年用量5t,则焊接烟尘颗粒物产生量为0.046t/a。项目焊接工位可以做到固定设置,针对每个焊接工位(共设置15个)设置集气罩收集处理焊接烟尘,烟尘收集效率90%。焊接工序工作时间1200h/a,焊接烟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则粉尘有组织收集量为0.0414t/a(0.0345kg/h),排放量为0.000414t/a(排放速率为0.000345kg/h);未收集的10%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量为0.0046t/a(0.0038kg/h)。(3)打磨粉尘(G3)焊接好的毛坯件局部有焊渣或者毛边,需要用打磨机对毛边或焊接处进行打磨,会产生打磨粉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其产污系数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6月11日印发)-“33-37,431-434 机械行业系数手册”中“06 预处理-打磨”,本次取2.19千克/吨-原料,项目年打磨量约1200t,则打磨粉尘颗粒物产生量为2.628t/a。项目使用打磨机采取集中打磨的方式安排生产,将打磨工位粉尘收集。项目产生的打磨粉尘经固定工位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废气收集效率为90%,废气处理效率为99%。打磨年工作1200h,则粉尘有组织收集量为2.3652t/a(1.917kg/h),排放量为0.0236t/a(排放速率为0.0191kg/h);未收集的10%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量为0.2628t/a(0.219kg/h)。下料粉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风量核算(DA001)如下:项目下料粉尘、焊接烟尘与打磨粉尘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和1根排气筒,共用一套风机收集系统,切割、焊接、打磨采用集气罩收集,集气罩风机风量设计参考《排风罩分类及技术要求》(GB/T16758-2008)中排风罩排风量计算公式:Q=Fv式中:Q-----集气罩排风量(m3/s);F-----集气罩罩口面积(m2);v-----集气罩罩口平均风速(m/s)。表4-5 切割、焊接、打磨集气风量核算设备F(m2)v(m/s)Q(m3/s)集气罩个数总风量m3/h本次评价风量取值m3/h激光切割机0.50.30.154216010000焊接机0.40.30.12156480打磨机0.50.30.1521080合计9720(4)喷漆废气(G4)、烘干固化废气(G5)①漆雾(以颗粒物计)喷涂采用采用空气辅助无气喷涂方法技术,喷漆时固态份附着率约75%,未附着在工件上漆料的固体份20%转化为漆雾,根据物料平衡,漆雾产生量为0.16t/a,产生的漆雾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多级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收集效率为95%,漆雾收集量为0.152t/a,多级过滤棉对颗粒物处理效率为90%,年工作时间以1200h计,漆雾排放量为0.0152t/a,排放速率为0.0127kg/h。未收集的5%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量为0.008t/a,排放速率为0.0067kg/h。②非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主要来自喷漆、烘干固化工序,根据物料平衡,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118t/a,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多级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收集效率为95%,有组织产生量约0.1121t/a。二级活性炭吸附对非甲烷总烃的去除效率为90%,年工作时间以1200h计,则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112t/a,排放速率为0.0093kg/h。未收集的5%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量为0.0059t/a,排放速率为0.0049kg/h。喷漆、固化风量计算:①喷漆室:项目喷漆室均密闭并整体换风,对产生的废气进行负压收集。废气收集风量可以按照密闭空间体积×换气次数得到,计算公式为:L=V×C;其中V—体积;C—换气常数。②烘干房:烘干过程无人操作环境,风量参照《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中8.2节控制风速进行取值进行核算。表4-6 喷涂风量核算情况一览表设施规格(m)容积(m3)数量(个)换气次数(次/h)理论风量(m3/h)喷漆室9×4×518016010800设施规格抽风面积(m2)数量控制风速(m/s)理论风量(m3/h)烘干房9×4×51.210.753240综合考虑管道长度、走向、封口阻力等因素可能会导致的风量损失,项目喷漆房、烘干房风量取15000m3/h。1.5无组织废气(1)未捕集的下料、焊接、打磨粉尘(以颗粒物计)经核算,未捕集的下料、焊接、打磨粉尘产生量为0.3994t/a,通过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排放时间以1200h/a计,则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333kg/h。(2)未捕集的漆雾(以颗粒物计)经核算,未捕集的漆雾产生量为0.008t/a,通过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排放时间以1200h/a计,则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0067kg/h。(3)未捕集的喷漆烘干固化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核算,未捕集的喷漆烘干固化废气产生量为0.0059t/a,通过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排放时间以1200h/a计,则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0049kg/h。1.6废气达标排放情况根据预测结果,经“袋式除尘器”处理的下料、焊接、打磨粉尘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限值;喷漆、烘干固化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进入多级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标准限值。1.7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可行性分析鉴于项目涉及行业暂未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本次评价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HJ1124-2020)附录C,排污单位废气产排污环节、污染物项目、排放形式、污染治理设施见下表。表4-7 废气治理可行性技术参考生产单元产污环节污染物项目可行性技术本项目采取措施是否可行下料切割机颗粒物袋式除尘、静电除尘布袋除尘器是焊接焊接机颗粒物袋式除尘布袋除尘器是预处理打磨颗粒物袋式除尘、湿式除尘布袋除尘器是涂装喷漆(漆雾)、烘干颗粒物密闭喷漆室,文丘里/水旋/水帘、石灰粉吸附、纸盒过滤、化学纤维过滤密闭喷漆室、干式过滤棉是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活性炭吸附、吸附/浓缩+热力燃烧/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是项目采取的袋式除尘、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均为可行性技术。根据《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要求:喷涂废气应设置高效漆雾处理装置。喷涂、晾(风)干废气宜采用吸附浓缩+燃烧处理方式,小风量的可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等工艺。调配、流平等废气可与喷涂、晾(风)干废气一并处理。使用溶剂型涂料的生产线,烘干废气宜采用燃烧方式单独处理,具备条件的可采用回收式热力燃烧装置。本项目喷漆、烘干固化有机废气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漆雾采取干式过滤棉处理,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的要求。(1)干式过滤棉也叫玻璃纤维过滤棉、漆雾毡等。由于水帘幕处理漆雾后喷漆废气中还含有大量颗粒物,为防止堵塞后续有机废气治理装置净化设施,需在喷漆房顶安装玻璃纤维过滤棉对油漆颗粒物进一步去除净化。过滤棉由高强度的连续单丝玻璃纤维组成,呈递增结构,捕捉率高、漆雾隔离效果好;压缩性能好,能保持其外形不变,其过滤纤维有利于储存漆雾灰尘;玻璃纤维过滤棉耐温度强,可达到100%相对温度的耐温性,耐温达170%。工程实践表明,玻璃纤维过滤棉对油漆颗粒物的截留率可达90%以上。(2)活性炭吸附设备活性炭是一种优良的吸附剂,用木炭、椰壳和优质煤等作为原料,通过物理和化学方法对原料进行破碎、过筛、催化剂活化、漂洗、烘干和筛选加工制造而成,具有物理吸附和化学吸附的双重特性,可以选择吸附气相、液相中各种物质。随着气体处理量的逐步加大,活性炭的活性会逐渐减弱,因此为了保证去除率,应加强活性炭的日常管理,根据项目去除的有机污染物量和活性炭的吸附容量,定期更换活性炭。活性炭吸附的实质是利用活性炭吸附的特性把低浓度大风量废气中的有机溶剂吸附到活性炭中并浓缩,经活性炭吸附净化后的气体直接排空,其实质是一个吸附浓缩的过程,并没有把有机溶剂处理掉,是一个物理过程。根据同类设备的运行情况,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处理效率可达90%以上。设备箱体活性炭吸附板装置设备支架设备检修门图4-1 活性炭吸附装置示意图项目活性炭吸附箱体设计参数如下。表4-8 活性炭处理系统设计参数工作阻力活性炭密度过滤风速过滤停留时间800~1200Pa550kg/m31.0m/s0.2~2s处理效率介质温度介质过滤面积90%常温(-5℃~40℃)有机废气3.47m2活性炭形态活性炭层数活性炭间距活性炭单层厚度蜂窝状蜂窝状100×100×100mm4层(2级2层)0.2m0.3m碘值(mg/g)出口风量(m3/h)一次填充量(t)--800150000.6--根据《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及《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固定式吸附装置吸附层的气体流速应根据吸附剂的形态确定,项目进入吸附装置的废气温度宜低于40℃,吸附装置的净化效率大于90%,综上,项目处理设施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相关要求。综上所述,喷塑固化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的排放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标准限值,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综上,项目废气可做到达标排放,废气处理措施可行。(3)污染物排放量核算①有组织排放量核算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HJ1124-2020),项目排气筒排放口为一般排放口,具体详见下表。表4-9 项目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序号排放口编号污染物核算排放速率(kg/h)核算排放浓度(mg/m3)核算年排放量(t/a)一般排放口1DA001颗粒物0.02932.930.03592DA002颗粒物0.01270.850.0152非甲烷总烃0.00930.620.0112一般排放口合计颗粒物0.0511非甲烷总烃0.0112有组织排放总计有组织排放总计颗粒物0.0511非甲烷总烃0.0112②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4-10 项目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序号污染源产污环节污染物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年排放量/(t/a)标准名称浓度限值/(mg/m3)1A3栋生产车间下料、焊接、打磨颗粒物加强收集效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4.00.39942A3栋生产车间喷涂线颗粒物加强收集效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4.00.008非甲烷总烃1.00.0059无组织排放总计无组织排放总计颗粒物0.4074非甲烷总烃0.00591.8废气监测计划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971-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HJ 1086-2020),排污单位废气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见下表。表4-11 大气污染源监测计划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执行标准DA001颗粒物1次/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DA002颗粒物1次/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NMHC1次/年《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厂界颗粒物1次/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NMHC1次/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区内NMHC1次/年《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1.9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位于滁州市全椒县武岗镇中心街22号(原全椒县武岗镇中心回民小学校址)。根据2023年全椒县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属于不达标区。废气经配套的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限值以及《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的标准要求。综上,项目废气均采取合理有效处理措施,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2.1项目废水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全椒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根据前文水平衡图,项目废水产生、排放及治理情况见下表。表4-14 本项目废水产生、排放情况表种类废水量m3/a污染物名称污染物产生量治理措施(效率)污染物排放量排放去向浓度mg/L产生量t/a浓度mg/L排放量t/a生活污水432COD3000.130 化粪池预处理(处理效率不高于10%)2800.121 全椒县污水处理厂BOD51500.065 1400.060 SS1800.078 1500.065 氨氮300.013 300.013 表4-15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序号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排放去向排放规律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排放口类型理设施编号污染治理设施名称污染治理设施工艺1生活污水COD、BOD5、SS、氨氮全椒县污水处理厂间接排放,排放期间流量稳定TW001化粪池厌氧工艺是☑企业总排口表4-16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地理坐标废水排放量(万/m3)排放去向排放规律间歇排放时段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经度纬度名称污染物种类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mg/L)DW001118.21870832.0139870.0432全椒县污水处理厂间歇排放/全椒县污水处理厂COD50BOD510SS10NH3-N52.2污水处理厂接管可行分析(1)接管标准可行性分析根据前节分析,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因此,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满足相关排放标准要求。(2)接管可行性分析项目位于滁州市全椒县武岗镇中心街22号(原全椒县武岗镇中心回民小学校址),在全椒县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3)对污水处理厂水质冲击影响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44t/d(432t/a),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等,废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接管排入全椒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废水水质较简单,不会对污水处理厂水质造成大的冲击。(4)全椒县污水处理厂简介全椒县污水处理厂厂址位于全椒县屏三路与观陈路交叉口,占地面积32563m2,具有5万m3/d的污水处理能力,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采用A2/O氧化沟+反硝化深床滤池+紫外消毒法,出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标准;尾水最终排放襄河。项目废水接管量约1.44t/d,全椒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尚有5000t/d余量,可满足本项目废水处理需求。项目各项水污染物达标排放,废水接管量较小,不会对全椒县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负荷。全椒县污水处理厂采用污水预处理+氧化沟二级生化+深度处理+消毒处理工艺,淤泥采用机械浓缩脱水处理工艺,出水为一级A标准。主要工艺流程如下:鼓风机机房进水粗沉压氯消出水进智盖沉格砂氧萬栅栅范范范房氯回气溢排排排湾流渣渣砂泥回流、剩余污滤过水泥泵房剩余污泥污泥浓缩脱水机房泥饼图4-1 全椒县污水处理厂工艺流程图工艺说明:全椒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采用氧化沟处理工艺,属二级强化处理工艺,除能有效去除碳源污染物外,还具备较好的除磷脱氮效果,工艺突出了好氧、厌氧、兼氧处理方法的结合,打破了传统的好氧法和厌氧法的界限,在去除生物难降解物质和氮磷方面有明显改进。项目运营产生的废水可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全椒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全椒县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排入襄河。2.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项目建设完整的“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排水系统,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满足相关排放标准要求。采取以上治理措施后,项目废水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项目产生的废水采取的防治措施可行。3、噪声3.1噪声源强及降噪情况建设项目噪声设备主要为生产设备等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降噪措施:①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②合理布局,高噪声生产设备都集中在厂房内,厂房为钢筋砼框结构、砖砌墙体,设计隔声可达15dB(A);③空压机设置隔声间,设计隔声可达30dB(A);废气处理风机等设备设置减振垫、柔性软接头,进、出管设置消声器,设计隔声可达25dB(A)。④对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底座等,设计降噪量达10dB(A)以上。项目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参照《环境噪声与振动工程技术导则》(HJ2034-2013)附录A中噪声源强,运营期主要噪声源强见下表。表4-17 项目噪声污染源强及相关参数一览表(室内声源)序号生产单元声源名称声源源强声源控制措施空间相对位置*/m距室内边界距离/m室内边界声级 /dB(A)运行时段建筑物插入损失/dB(A)建筑外噪声/m声功率级dB(A)声压级/dB(A)建筑物外距离/mXYZ1A3栋生产车间行吊85厂房密闭+减振+隔声5~30121575昼间205512激光机床855~15121575553数控压型设备8015~25121570504焊接机8525~35121575555打磨机7535~40121570506喷涂线8050~7010~15157555*以A3栋生产车间西南角为坐标原点(0,0,0),下同。表4-18 项目噪声污染源强及相关参数一览表(室外声源)序号声源名称空间相对位置(m)声功率级/dB(A)声源控制措施运行时段XYZ1废气治理设施风机13530185隔声罩、减震、进出口消声昼间2废气治理设施风机270351853.2厂界和环境保护目标达标情况分析环境噪声影响预测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中推荐的噪声预测模式,主要对本项目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进行预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要求,室内声源和室外声源分别按照导则附录B和附录A分别计算:①室内声源A.计算某一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计算公式如下:4=L+101gp--4πr2R式中: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dB;Lw—点声源声功率级(A计权或倍频带);Q—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当放在一面墙的中心时,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角处时,Q=8;R—房间常数,R=Sα/(1−α),S为房间内表面面积,m2,α为平均吸声系数;r—声源到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B.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i 倍频带叠加声压级。计算公式如下:N(T)=101gL10lplupliH1式中:Lpl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 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Lplij —室内j声源i倍频带的声压级,dB;N—室内声源总数。C.计算出靠近室外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计算公式如下:=L+6Tpli式中:Lp2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Lp1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TLi—围护结构i倍频带的隔声量,dB;D.将室外声源的声压级和透过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生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计算公式如下:+101gsWp2式中:Lw—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dB;Lp2(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声源的声压级,dB;S—透声面积,m2;然后按室外声源预测方法计算预测点处的A声级。②室外声源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计算模型见附录A。项目各噪声源都按点声源处理,根据声长特点,其预测模式为:=L十一++++iiivtmgbamSC式中:Lp(r)——预测点处声压级,dB;Lp(r0)——参考位置r0处的声压级,dB;DC——指向性校正,它描述点声源的等效连续声压级与产生声功率级Lw 的全向点声源在规定方向的声级的偏差程度,dB;Adiv ——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dB;Aatm——大气吸收引起的衰减,dB;Agr——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Abar——障碍物屏蔽引起的衰减,dB;Amisc——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项目中噪声源都按点声源处理,无指向性点声源几何发散衰减的基本公式是:式中:Lp(r)——预测点处声压级,dB;Lp(r0)——参考位置r0 处的声压级,dB;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③噪声贡献值计算公式1NM=101g01LA0.1LML10+t10∑teggTi=1=1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T——用于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s;N——室外声源个数;ti——在T时间内i声源工作时间,s;M——等效室外声源个;tj——在T时间内j 声源工作时间,s。考虑噪声距离衰减和隔声措施,预测其受到的影响,噪声预测结果见下表。(4)预测结果及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项目为新建项目,厂界噪声评价量以贡献值作为评价量、周边敏感点噪声评价量以预测值作为评价量,环境噪声预测结果见下表。表4-19 环境噪声预测结果一览表序号预测点贡献值背景值预测值评价标准昼间昼间昼间昼间(夜间不生产)1厂界东51.6/51.6602厂界南48.3/48.3603厂界西50.9/50.9604厂界北51.3/51.3605中心村村委会48.55152.9606中心村居民点(南侧)42.65353.4607中心村居民点(东侧)47.65243.360预测评价结果表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3.3噪声监测计划参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自行监测要求,项目噪声监测计划如下。表4-20 噪声环境监测计划类别监测位置监测项目监测频次执行排放标准噪声厂界外1m连续等效A声级1次/季度《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体废物4.1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及属性判定(1)生活垃圾项目职工人数30人,年工作300天,产生的生活垃圾按每人每天0.5kg计,则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5t/a,每天定期清理,统一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2)一般工业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包括边角料、金属废屑、焊渣、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①边角料项目对外购钢板等原材料进行切割、冲压等机加工,项目边角料产生量约为原材料的1%,则项目边角料产生量约12t/a。边角料为一般固废,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②金属废屑项目在对工件进打磨等机加工过程产生一定量的金属废屑。项目金属废屑产生量为1t/a,为一般固废,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③焊渣根据湖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第32卷第3期《机加工行业环境影响评价中常见污染物源强估算及污染治理》焊渣=焊条使用量×(1/11+4%),项目焊丝用量5t/a,则焊渣产生量约为0.65t/a。焊渣为一般固废,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④收集尘项目下料、焊接、打磨工序的除尘器定期收集除尘粉尘,产生量约3.56t/a,为一般固废,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⑤废包装材料:主要为组装配件及产品的包装物,组分为纸箱、塑料袋等,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废包装材料产生量为1t/a。(3)危险废物主要为漆渣、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漆桶、废活性炭等,项目危险废物统一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①漆渣项目喷漆工序会产生漆渣,根据物料平衡核算,漆渣产生量约0.04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明确HW12染料、涂料废物中的废物代码900-252-12的漆渣不包括使用水性漆产生的漆渣。但鉴于目前对使用水性漆产生的漆渣无法通过工艺分析等排除其存在的危险特性,需进一步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7-2019)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等判定是否属于危险废物。为方便后期环境管理,水性漆产生的漆渣在未开展危险特性鉴定之前,统一按照危废进行管理。危险废物类别参照HW12,废物代码为900-252-12。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②废过滤棉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废气处理设备废过滤棉产生量约0.4t/a,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过滤棉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9,废物代码为900-041-49,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③废润滑油项目机械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产生一定量的废润滑油,产生量约为0.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08,废物代码为900-214-08,废润滑油贮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④废润滑油桶项目年消耗润滑油约0.1t,采用25kg/桶储存,废润滑油桶产生量为4个/年,每个重量约为1kg,则年产生废润滑油桶0.004t。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含油废桶属于HW08其他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49-08,废润滑油桶临时贮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⑤废漆桶项目漆料在使用过程中未损坏的包装桶暂存于油漆库,油漆桶属于危险废物,水性漆等均采用25kg规格桶装,废漆桶属于危险废物,水性涂料年使用量共计1.53t/a,则废漆桶产生量为62个/年,单个废漆桶重约1.0kg,则废漆桶最大产生量约为0.062t/a,危险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废漆桶收集后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⑥废活性炭根据《简明通风设计手册》,活性炭:有机废气=1:0.3,即1kg的活性炭可以吸附0.3kg的有机废气,活性炭吸附饱和率按90%,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有机废气量为0.1009t/a,则所需活性炭量为0.1009÷0.3÷0.9=0.374t/a。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0.47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活性炭属于HW49(非特定行业),废物类别为HW49(非特定行业),废物代码为900-039-49,废活性炭临时贮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表4-21 项目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表序号固废名称固废类别危废类别及代码产生量(t/a)处理或处置方式1生活垃圾一般固废/4.5由环卫部门处置2边角料/12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3金属废屑/14焊渣/0.655收集尘/3.566废包装材料/17漆渣危险固废HW12(900-252-12)0.04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8废过滤棉HW49(900-041-49)0.49废润滑油HW08(900-214-08)0.110废润滑油桶HW08(900-249-08)0.00411废漆桶HW49(900-041-49)0.06212废活性炭HW49(900-039-49)0.475表4-24 项目危险废物汇总表序号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t/a)产生工序形态主要成分有害成分危险特性污染防治措施1漆渣HW12900-252-120.04喷涂固态有机物有机物T,I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2废过滤棉HW49900-041-490.4废气处理固态有机物等有机物等T/In3废润滑油HW08900-214-080.1设备维保液态矿物油矿物油T,I4废润滑油桶HW08900-249-080.004设备维保固态铁矿物油T,I5废漆桶HW49900-041-490.062喷涂固态铁有机物T/In6废活性炭HW49900-039-490.475废气处理固态炭有机物T/In4.2一般固废环境影响分析和保护措施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拟设置在A3栋生产车间西南角,面积40m2),可回收利用的定期外售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一般工业固废临时堆放场应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中的要求规范化建设,固废临时贮存场应满足如下要求:①临时堆放场应选在防渗性能好的地基上天然基础层地表距地下水位的距离不得小于1.5m。临时堆放场四周应建有围墙,防止固废流失以及造成粉尘污染。②临时堆放场应建有防雨淋、防渗透措施。项目一般固废暂存间进行地面进行硬化,可以满足防雨淋、防渗透要求。③为了便于管理,临时堆放场应按《环境保护图形标识—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现有一般固废库的管理,定点收集堆存,并及时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4.3危险固废环境影响分析和保护措施(1)危险废物贮存环境影响项目拟设置一座面积为20m2的危废暂存间,位于A3栋生产车间东北角,危废暂存间基本情况见下表。表4-22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表序号贮存场所名称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位置占地面积贮存方式贮存能力贮存周期1危废暂存间漆渣HW12900-252-12A3栋生产车间东北角20m2桶装5t半年2废过滤棉HW49900-041-49袋装半年3废润滑油HW08900-214-08袋装半年4废润滑油桶HW08900-249-08半年5废漆桶HW49900-041-49半年6废活性炭HW49900-039-49半年项目危险废物在厂内贮存时,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具体措施如下:①危废暂存间应建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材料建造,地面与裙角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总储量的1/5;应有隔离设施和防风、防晒、防雨设施;②贮存设施基础必须做防渗处理,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③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应根据危险废物的不同特性而设计,采用不易破损、变形、老化且能有效地防止渗漏、扩散的装置,危险废物包装执行《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2009)、《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标志》(GB190-2009);④存放危废为液体的仓库内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例如托盘、导流沟、收集池,导流沟、收集池四周壁及底部同样要求防腐防渗),存放危废为具有挥发性气体的仓库内必须有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⑤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毫米以上的空间。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⑥危险废物要注重“四防”,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危废暂存间建设时应采用混凝土、砖或经防腐处理的钢材等作为建材材料建成的相对封闭式场所,并设通风口;外部配套建设雨水导排系统,防止雨水进入危废暂存库内。⑦危废仓库门上要张贴包含所有危废的标识、标牌,仓库内对应墙上有标志标识,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包装桶、袋上有标签,危废仓库管理责任制要上墙。⑧危废仓库需上锁防盗,制定严格的暂存保管措施,专人负责。⑨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接收处理,转运过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联单制度。采取上述措施后,能够确保本项目危险废物在厂内贮存时得到有效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2)危险废物运输及转移过程环境影响分析危险废物外运时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文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转移危险废物时按照规定填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运输危险废物的人员接受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从事运输危险废物的工作;运输危险废物的资质单位应当制定在发生意外事故时采取的应急措施和防范措施方可运输;运输时,发生突发性事故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给附近的单位和居民,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运输过程中做到密闭,沿途不抛洒,应有明显的标志,并有防雨、防晒等设施。运输路线按照主管部门制定路线进行运输,同时应配备全球卫星定位和事故报警装置。综上所述,项目运输过程做好相关工作对外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控制的。环评要求危险废物应及时转运,废物的转运过程中应封闭,以防散落,转运车辆应加盖蓬布,以防散入路面。危险废物的内部转运应综合考虑厂区的实际情况确定转运路线,尽量避开生活区和办公区;危险废物内部转运应采用专用的工具。(3)委托利用或处置的环境影响分析项目产生的危废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因此,在落实如上处理措施后,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实现清洁处理和处置,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5、地下水、土壤环境5.1污染源及污染途径项目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由专门的容器盛装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水性漆、油类物质等原料由专用的容器盛装,暂存于化学品贮存间;项目设置的化学品贮存间、危废暂存间等均应设防渗措施。项目厂区雨水排放采用雨污分流排水方式,即雨水通过道路及场地上的雨水口流入雨水下水道,不会与污水汇合。正常状态下,厂区的地表与地下的水力联系基本被切断,危废等不会渗入地下水。项目可能发生的地下水环境污染主要是在事故状态下,可能发生的污染事故主要是危废暂存间、化学品贮存间等物质泄漏,危险废物下渗到地下造成地下水环境污染。一般情况下当危废暂存间、化学品贮存间发生泄漏时,厂内将立即启动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短时间内,外泄的物质等将通过导流沟收集入危废暂存间或化学品贮存间内设置的集液池,引起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较小。5.2污染防治措施(1)分区防渗措施针对可能对地下水、土壤造成影响的各环节,按照“考虑重点,辐射全面”的防腐防渗原则,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提出的根据建设项目场地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和污染物特性,防渗技术要求进行划分。项目厂内不同区域实施分区防治,污染区划分为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简单防渗区。①重点防渗区重点污染防治区主要包括化学品贮存间、危废暂存间、喷涂区等,防渗措施如下:底部采用10cm厚三合土处理,上层再用10-15cm水泥硬化,表层涂环氧树脂环氧树脂,以达到防腐、防渗漏目的,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1.0×10-7cm/s。②一般防渗区:主要包括生产车间重点防渗区之外区域:水泥硬化处理,采取10cm厚三合土铺底,再铺15-20cm的水泥进行硬化。③简单防渗区:主要包括办公区等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区域,一般地面硬化的方式进行防渗处理。项目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见下表。表4-23 分区防渗措施一览表污染区构筑物名称防腐防渗措施防渗技术要求简单防渗区重点、一般污染防治区之外的区域天然粘土层+一般地面硬化一般地面硬化一般防渗区生产车间重点防渗区之外区域水泥硬化处理,采取10cm后三合土铺底,再铺15-20cm的水泥进行硬化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重点防渗区化学品贮存间、危废暂存间、喷涂区底部采用10cm厚三合土处理,上层再用10-15cm水泥硬化,表层涂环氧树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在采取以上分区防渗措施后,可有效预防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污染的发生。(2)污染监控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后,可有效预防地下水污染产生,无需进行土壤和地下水例行监测。6、环境风险评价6.1风险源调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对照附录C,计算本项目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式(C.1)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qq2qn+...+n2n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1。当Q≥1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本次评价将针对本项目涉及的原辅材料、三废、产品等进行物质危险性识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本项目存在危险性的主要物质有生产使用及产生的含油物质、水性涂料等,本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具体贮存情况详见下表:表4-25 涉及主要危险物质的最大储存量和辨识情况序号名称危险物质名称单元最大储存量(t)qn临界量(t)Qnqn/Qn1润滑油油类物质0.125000.000042废润滑油油类物质0.125000.000043水性涂料危害水环境物质0.5500.01Q=∑qn/Qn0.01008注:注:水性漆的临界量参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 表B.2 中健康危险急性毒性物质(类别2,类别3)的临界量。②因包装桶中残留危险物质量极少,可忽略不计,因此,其存在风险物质不参与Q值计算。由上表可知,建设项目危险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无需进行环境风险专项评价。本次评价针对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和风险源分布情况及可能影响途径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6.2环境风险识别(1)物质危险性识别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性物质为油类物质、水性涂料,属于易燃、有毒有害物质。(2)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①功能单元确定综合考虑各生产装置、设施及环保处理设施的功能、平面布置划分项目功能单元,将全厂作为一个功能单元考虑。②生产装置及生产过程潜在危险性识别生产装置因缺乏维护管理、操作不当等可引发火灾危险。(3)储存单元潜在危险性识别油类物质、水性涂料储存过程管理不当,泄漏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运输过程中会因车辆故障、交通事故、路况差等发生泄漏事故,导致环境污染。储存过程管理不当等可引发火灾危险。(4)环保设施潜在危险性识别项目“袋式除尘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装置”等废气处理设备故障将会导致废气处理效率下降,对大气环境影响加重。6.3危险物质向环境转移的途径识别(1)危险物质泄漏项目油类物质泄漏,对大气、地表水、土壤、地下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2)火灾爆炸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可燃物质等燃烧产生一氧化碳等对下风向大气环境造成影响,污染大气环境。同时消防废液如处置不当,会通过雨水排放口、污水排放口排入外环境,对地表水、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6.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对可能存在的事故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控制和防治对环境的污染,同时对可能造成的环境灾害制定应急预案,减少环境风险。(1)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①厂区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和《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等相关规定。生产区车间、物料存储车间等建、构筑物的设计应与火灾类别相应的防火对策措施,建筑物耐火等级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通过消防、安全验收。②厂内道路的布置应满足生产、运输、安装、检修、消防及环境卫生的要求。③各功能区之间应设有联系通道,有利于安全疏散和消防。分区内部和相互之间保持一定的通道和安全间距。厂区应有应急救援设施及救援通道、应急救援设施及救援通道。④按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的要求对建、构筑物采取防直击雷、防雷电感应、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⑤属于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设计必须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和《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的相关规定。(2)危险品使用防范措施①车间应加强排风,使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料浓度符合有关规定。②针对现场电线、电器设备等不安全因素,车间建筑电器进行消防电气安全检测。电器设备、开关选用均应考虑防腐蚀和密闭。线路的材料和安装件等必须采用具有防腐蚀性能的材质,以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③企业应制定化学品泄漏物和包装物的废弃处理程序,加强对废弃物的管理。凡有化学危险物品存放、使用场所,都应在醒目位置张贴《安全须知卡》。(3)危险品储存防范措施①尽可能减少危险品储存量和储存周期。物料储存应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2022)等相关技术规范。②化学品储存场所等应设立检查制度。③厂内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管理,同时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库内物质分类存放,禁忌混合存放。易燃物与毒害物应分隔存放。(4)应急教育、宣传、培训及应急演练计划①应急宣传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利用宣传栏等途径增强职工危机防备意识和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②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开展面向职工的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相关知识培训。将环境突发事件预防、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作为重要培训内容,以提高厂内人员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并积极参加环保部门的相关培训活动。③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适时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程序,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从而提高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强化配合意识。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每年至少进行1~2次。6.4环境风险评价小结项目在采取上述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后,可有效减缓危险物质泄漏、火灾爆炸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对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造成的影响,并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设项目环境风险可控。7、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根据现场勘察,项目周边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需开展生态影响评价。8、电磁辐射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联动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统筹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21]7号)》要求,“(七)积极探索排污许可与环评制度的联动试点。按照“新老有别、平稳过渡”的原则,探索推进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的“两证合一”联动试点,为建设项目实际排污行为发生前申领(变更)排污许可证提供填报依据和技术支撑。属于现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内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行业,建设单位在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时,可结合相应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在环评文件中一并明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联动内容”(附件1)和《建设项目排污许可申请与填报信息表》(附件2),生态环境部门在环评文件受理和审批过程中同步审核。建设单位在实际排污行为发生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时,应按照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结合附件1和附件2内容,填报排污许可申请材料;在编制自主验收报告时,应专章分析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的落实情况。”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项目属于“84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359”中“其他”类别,应当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前完成排污许可的登记。10、环保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10300万元,环保投资27万元,占总投资的0.26%。表4-26 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类别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治理措施环保投资(万元)废气下料、焊接、打磨粉尘颗粒物集气罩收集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6喷漆颗粒物负压收集经多级过滤棉+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10非甲烷总烃烘干固化非甲烷总烃废水生活污水COD、SS、BOD5、氨氮化粪池2噪声产噪设备噪声构筑物隔声、设减振基础、消声等2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3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定期外售处理或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地下水、土壤厂房内部采取分区防渗措施2风险防范配备相应应急物资等2合计27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DA001(下料、焊接、打磨)颗粒物集气罩收集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限值DA002(喷漆、烘干、固化)颗粒物负压收集经多级过滤棉+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地表水环境DW001COD、BOD5、SS、NH3-N化粪池《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关标准要求声环境厂界/生产设备、设施运行连续等效A声级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厂房隔音、消声等措施《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电磁辐射///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集中处理;边角料、焊渣、金属废屑、废包装材料、收集尘收集后定期外售处理;漆渣、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漆桶、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化学品贮存间、危废库、喷涂区进行重点防渗;生产车间重点防渗区之外区域进行一般防渗;办公区进行简单防渗。生态保护措施无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设立专用储存区,使其符合危险物质物质的相关储存条件,防止包装容器损坏发生泄漏;在有可能着火的设施附近设置感温感烟火灾报警器;工作人员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入易燃物质储存区内,生产区内严禁吸烟;提高操作、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其岗位培训;操作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者方可上岗。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可有效防止地下水污染。企业建立废气处理装置管理制度,定期对环保设备进行维护,定期对废气排放进行监测,发现异常,及时维护,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其他环境管理要求一、排污口规范化设置(1)废气排放口规范化废气排放口必须符合规定的高度和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便于采样、监测的要求,采样位置和采样点的设置需满足如下要求:①采样位置应优先选址在垂直管段,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采样位置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直径处。对矩形烟道,其当量直径D=2AB/(A+B),式中A、B为边长。采样断面的气流速度最好在5m/s以上;②应设置采样平台,采样平台应有足够的工作面积使工作人员安全、方便地操作。平台面积应不小于1.5m,并设有1.1m高的护栏和不低于10cm的脚部挡板,采样平台的承重应不小于200kg/m,采样孔距平台面约为1.2m~1.3m;③在选定的测定位置上开设采样孔,采样孔的内径应不小于80mm,采样孔管长应不大于50mm。不使用时应用盖板、管堵或管帽封闭。当采样孔仅用于采集气态污染物时,其内径应不小于40mm;④在排气筒附近地面醒目处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牌,标明排气筒高度、出口内径、排放污染物种类等信息。(2)废水排放口规范化应在厂区废水总排放口处设置标志牌,应符合“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的要求,设置合理,便于采取水样和监测计量。(3)固定噪声污染源规范化整治参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规定,定期监测,设置环境噪声监测点,并在该处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4)固体废物:对于一般固体废物应设置专用贮存、堆放场地。对于危险废物应设置专用储存容器,并须有防挥发、防流失、防漏防渗措施。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均应设置醒目的标志牌。(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在厂区的废气排放源、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应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图形符号分为提示图形和警告图形符号两种,分别按GB15562.1-1995、GB15562.2-1995执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的形状及颜色见下表。表5-1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的形状及颜色表标志名称形状背景颜色图形颜色警告标志三角形边框黄色黑色提示标志正方形边框绿色白色二、环境管理及监测根据国家相关环境政策法规要求,企业必须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依法接受市(县)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认真履行社会责任。针对该公司生产管理实际,建立完整的“环境管理制度”。①切实加强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务必保证活性炭吸附装置稳定运行,处理效果达到设计指标要求。②进一步加强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建立相关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厂区严禁乱扔垃圾,教育职工自觉做到文明生产。③建设单位应按照《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要求,对企业基础信息进行公开,主要包括: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及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超标、超总量情况,企业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信息。六、结论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地方总体规划要求,选址合理。只要在项目建设营运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要求,全面认真执行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次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该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单位:t/a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变化量⑦废气颗粒物0000.051100.0511+0.0511VOCs0000.011200.0112+0.0112废水废水量0004320432+432COD0000.121 00.121 +0.121 BOD50000.060 00.060 +0.060 SS0000.065 00.065 +0.065 氨氮0000.013 00.013 +0.013 一般固废生活垃圾0004.504.5+4.5边角料00012012+12金属废屑000101+1焊渣0000.6500.65+0.65收集尘0003.5603.56+3.56废包装材料000101+1危险废物漆渣0000.0400.04+0.04废过滤棉0000.400.4+0.4废润滑油0000.100.1+0.1废润滑油桶0000.00400.004+0.004废漆桶0000.06200.062+0.062废活性炭0000.47500.475+0.475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处理设备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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