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用塑料制品招标采购公告(2025)
关于江西五域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件日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关于江西五域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件日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江西五域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件日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具体内容在瑞金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7-2516650
通讯地址:瑞金市行政审批局1号楼4楼投资项目审批股
序号
文件名称
批复时间
批复文号
1
瑞金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江西五域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件日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5年12月3日
瑞行审环字〔2025〕21号
附件:
瑞行审环字〔2025〕21号《关于江西五域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件日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
瑞行审环字[2025]21号关于江西五域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件日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江西五域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你公司报来的《江西五域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件日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下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审批意见批复如下:一、项目批复意见项目在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同意按环境影响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地点、性质、内容、规模、施工工艺和污染防治对策及措施进行建设。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504-360781-04-01-992596),位于江西省瑞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征大道北侧电子制造标准厂房1#厂房、2#厂房、3#厂房整栋,东经115°55’29.530”,北纬25°5219.393”,用地面积10208.4m2。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75%。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购置注塑机、烘干机、粉碎机、混色机、粉碎机等设备,使用聚丙烯(PP)、丙烯腈-苯乙烯聚合物(AS)、聚苯乙烯(PS)、聚碳酸酯树脂(PC)、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塑料(ABS)等原辅材料,采用烘干、混色、注塑、冷却成型等工艺,建设塑料制品生产线,以配套建设公用工程与环保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年产1000万件日用塑料制品项目。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取得相关开工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并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缓解和控制环境不利影响。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该项目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且确保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所列的内容建设。二、项目建设的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施工和营运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大气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混料粉尘、粉碎粉尘、注塑废气、臭气浓度。项目需采用集气罩对注塑废气、臭气浓度进行收集,收集后经三级活性炭处理,处理后注塑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DA002)。项目需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强化无组织排放。项目颗粒物排放需从严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苯乙烯、1,3-丁二烯、丙烯腈、甲苯、乙苯、酚类需从严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表1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及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注塑的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需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需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需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水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地面拖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和地面拖洗废水需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瑞金工业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绵江。噪声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各种机械噪声。运营期间项目需采取如下噪声防治措施:1.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将厂房进行封闭。2.在生产时将建筑物门窗关闭阻隔噪声。3.加强管理,建立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运营期项目厂界周边噪声需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固体废物治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水口料、不合格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劳保用品、废机油)、生活垃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和注塑过程中产生的水口料需集中收集,返回粉碎工序进行粉碎后回用。运营期间项目需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危废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需在厂区内设带盖的垃圾箱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需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要求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需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二)清洁生产要求应将清洁生产纳入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中,以清洁生产的要求指导生产全过程,采取清洁生产手段,完善生产工艺,提升设备先进水平,改进污染防治设施,减少污染物排放。(三)加强生态环境风险管理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按要求进行备案,落实好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开展生态环境应急演练。三、环境信息公开要求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适时发布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项目竣工验收的环保要求(一)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保投资必须专款专用。(二)运行管理要求加强生产各环节的管理,最大限度减发无组织排放。按规定设置或指定专门环保管理机构。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制定严格的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并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严禁擅自闲置、停用或拆除环保治理设施。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若项目污染物超标排放,须立即停产整改。(三)项目验收要求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依据国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程序自行组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在网站等媒体公示,公示期满后在http://114.251.10.205/#/pub-message网站填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擅自投入营运。五、其他环保要求(一)项目变更环保要求本批复仅限于环境影响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若项目建设地点、内容、工艺、规模、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须报我局重新审批。报告表自批复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动工建设的,须报我局重新审核。(二)违法追究对已批复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日常环保监管由赣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瑞金大队实施该项目现场执法监督,加强对项目实施环境保护“三同时”过程中的环境监察。(四)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建设单位需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履行相关安全生产手续。瑞金市行政审批局2025年12月3日抄送:赣州市瑞金生态环境局瑞金市行政审批局2025年12月3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日用塑料制品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