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 货架 台式电脑 电视机 办公桌椅 打印机招标采购公告(2025)



加勒帕克塔勒村

项目名称:哈拉布拉乡加勒帕克塔勒村固定资产转让

地州/市:塔城市 县/市:裕民县
乡/镇:哈拉布拉乡
村:加勒帕克塔勒村

资产详情:扶贫资产项目。
标的详情: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货架
90cm845cm82m

6
报废

3
五菱荣光小卡
五菱牌

1

4
台式电脑
联想天启B415

1

5
电视机
43寸

1
报废

6
办公桌椅
140cm*70cm

1
报废

7
打印机
惠普M477FDW

1
报废

合计

11

转让底价:10223/元
支付方式:一次性
流转方式:转让
保证金:5000元整(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
交易方式:公开竞价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12日,北京时间00时前报名;

报名地点:村委会线下报名或e聚农宝app线上报名
村委会联系人:叶斯哈提﹒马达尼叶提 18799723271
产权中心联系人:王豪 18690123131
竞价时间:2025年12月12日,北京时间12:30时(提前半个小时入场);
竞价地点:加勒帕克塔勒村村委会

备注说明:
一、有意参与竞价者,缴纳保证金5000元,方可获得参与竞价资格。
二、在竞价时,同等价格条件下,优先第一人的报价最终报价,加价幅度金额不限。
三、中标者竞价完成后当场缴清服务费(总承包费的百分之一),待缴清服务费和转让费后5日内签订固定资产转让协议或纸质合同,如弃标、未在规定时间内缴清所有费用视为放弃,且不退还报名保证金,保证金将转为村集体账户不予退还,未中标人在竞价结束后当场退还保证金。
四、资产交接与责任划分。
资产现状确认:中标人需在签订协议后3日内对所转让资产进行现场查验,确认设备数量、规格及现状(含外观、性能等),如有异议应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无异议。
交接责任:资产交接过程中产生的搬运、运输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村集体负责提供必要协助(如设备存放位置指引、原始购置凭证复印件等)。
权属转移:自转让费、服务费全额到账且协议签订之日起,资产所有权正式转移至中标人,此前产生的设备损耗、维修费用由村集体承担,此后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五、其他事项
信息真实性:村集体承诺所提供的资产信息(设备名称、数量等)真实有效,如因信息不符导致中标人损失,村集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争议解决:竞价过程及协议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优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塔城地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申请调解,或向裕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方案解释权: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裕民县哈拉布拉乡加勒帕克塔勒村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与塔城地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联合发布的补充说明具有同等效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固定资产 货架 台式电脑 电视机 办公桌椅 打印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