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坪地输变电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4日我局对1个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2月4日-2025年12月12日(七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70-3187889;邮编:657000。
通讯地址:昭通市昭阳区环城东路419号(昭通市生态环境局)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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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110kV坪地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昭环辐审〔2025〕26号
昭环辐审〔2025〕26号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110kV坪地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昭通供电局:你局《110kV坪地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鲁甸县,项目性质为新建。项目代码:2303-530600-04-01-793636。工程内容及规模:(一)变电工程新建1座110kV坪地变电站,主变压器户外配置,主变容量为2×50MVA,110kV出线2回,35kV出线5回,10kV出线5回、电气备用2回,无功补偿装置2×(2×5.01)Mvar,配套建设事故油池、污水处理设施、危废贮存间、生活设施及辅助用房等。(二)间隔扩建工程在原220kV西衙门变电站站外(将原西北侧围墙向外扩出长45米,宽16.5米范围,同时拆除西北侧原围墙长度45米)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至110kV坪地变电站;在原110kV乐居变电站110kV配电装置区(自西北向东南第一个备用间隔)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至110kV坪地变电站。(三)线路工程(1)西衙门~坪地110kV线路工程线路起于220kV西衙门变电站,止于110kV坪地变电站,新建线路路径长36.2km,仅进出线终端为双回路架设(单边挂线),其余为单回路架设,新建杆塔133基,线路10mm冰区段导线采用JL/LB20A-300/40铝包钢芯铝绞线,20mm冰区段导线采用JL/LB20A-300/50铝包钢芯铝绞线,30mm冰区段导线采用JLHA1/G1A-300/40钢芯铝合金绞线。(2)乐居~坪地110kV线路工程线路起于110kV乐居变电站,止于110kV坪地变电站,新建线路路径长20.5km,仅进出线终端为双回路架设(单边挂线),其余为单回路架设,新建杆塔70基,线路导线型号与西衙门~坪地110kV线路工程完全一致。项目总投资21659万元,环保投资148.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69%。二、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及技术评估意见,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满足环境质量要求,建设单位在设计、施工、运行过程中按照国家相关环境保护要求,严格落实《报告表》所列的环境保护措施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工程建设可行。我局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内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三、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进一步优化项目设计方案,尽量使线路远离居民等环境保护目标或增加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减少电磁环境影响,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采用设备,确保变电站、输电线路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标准限值要求。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确保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二)继续优化线路路径。项目线路应避让生态红线环境敏感区,确实不能避让必须经过的,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无人机或飞艇架线等措施,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取土场、弃渣场、牵张场、施工营地,防治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三)项目输电线路临近骡马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二级保护区。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取土场、弃渣场、施工营地;严禁向水源保护区倾倒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生活垃圾和固体废弃物;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开展环境保护培训,明确保护对象和保护要求,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设置水源保护区内施工活动的警示牌,标明施工注意事项,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影响水源保护区。(四)项目线路跨越交通道路、生态公益林时,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导则要求,保留足够的净空距离;线路跨越公益林时,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随意开辟通道,严禁乱砍乱伐,合理修剪树枝,尽量减少对公益林的影响;线路跨越水体或邻近水体施工时,施工场地尽可能远离河流,严禁向水体排放、倾倒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施工废水和固体废弃物,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影响水体。(五)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工程设计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声影响;施工过程中,采取覆盖、洒水等措施防止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废水合理处置,不得外排;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合理处置,禁止随意丢弃;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选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尽量减少占地面积和植被破坏,做好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复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设置临时堆土场堆放临时土方,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及处置;将施工期环保措施纳入工程监理,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六)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建设事故油池、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油池容积须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19)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属于危险废物,须收集暂存于危废贮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严禁随意丢弃,并做好台账管理工作,转移过程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七)加强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将环境保护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工程投运后及时开展环境监测,强化电磁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宣传,使公众科学认识、理性对待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及时妥善处理环境问题,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严格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对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办理有效手续。五、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该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六、你局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依法开展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工作。七、你局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达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昭阳、鲁甸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八、该项目施工及运营期环境保护现场执法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交由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昭阳、鲁甸分局和昭通市辐射环境监督站实施。昭通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2月4日(此件公开发布)抄送: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昭阳、鲁甸分局,昭通市辐射环境监督站。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5年12月4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110kV坪地输变电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