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安全带 汽车顶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
项目名称:福清隆达工艺礼品有限公司年加工涤纶汽车配套随车包袋300万件、汽车安全带5000米、汽车顶棚布8000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
建设单位:福清隆达工艺礼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清市阳下街道福清岁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福清科创走廊项目8#厂房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4日-2025年12月31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联系人:俞总
联系电话:15392026691
附件下载
公示福清隆达工艺礼品有限公司年加工涤纶汽车配套随车包袋300万件、汽车安全带5000米、汽车顶棚布8000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docx
福清隆达工艺礼品有限公司年加工涤纶汽车配套随车包袋300万件、汽车安全带5000米、汽车顶棚布8000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建设单位:福清隆达工艺礼品有限公司编制单位:福清隆达工艺礼品有限公司2025年05月建设单位法人代表:陈宇编制单位法人代表:陈宇项目负责人:俞敏填表人:俞敏建设单位:福清隆达工艺礼品有限公司编制单位:福清隆达工艺礼品有限公司电 话:15392026691电 话:18960962837邮 编:350300邮 编:350300地 址:福清市阳下街道福清岁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福清科创走廊项目8#厂房地 址:福清市阳下街道福清岁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福清科创走廊项目8#厂房表一建设项目名称福清隆达工艺礼品有限公司年加工涤纶汽车配套随车包袋300万件、汽车安全带5000米、汽车顶棚布8000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建设单位名称福清隆达工艺礼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扩建□ 迁建□ 改建□ 技改□建设地点福清市阳下街道福清岁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福清科创走廊项目8#厂房主要产品名称年加工涤纶汽车配套随车包袋、汽车安全带、汽车顶棚布设计生产能力年加工涤纶汽车配套随车包袋300万件、汽车安全带5000米、汽车顶棚布8000米实际生产能力年加工涤纶汽车配套随车包袋300万件、汽车安全带5000米、汽车顶棚布8000米建设项目环评时间2025年2月开工建设时间2025年3月调试时间2025年4月验收现场监测时间2024年11月25日、26日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福州市生态环境局(福清)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湖南禾望环境评估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单位福清福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施工单位福清福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内容年加工涤纶汽车配套随车包袋300万件、汽车安全带5000米、汽车顶棚布8000米。投资总概算7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比例%1.43实际总概算7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比例%1.43验收监测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原环境保护部,2017年11月20日;(3)《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于2020年12月9日国务院第11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4)《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于2023年12月25日,生态环境部2023年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7月1日起施行;(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6月21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6)《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2年5月1日起施行;(7)《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环境保护部令第11号),2019年12月20日;(8)《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年12月13日;(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2018年5月16日印发,公告2018年第9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1)《福清隆达工艺礼品有限公司年加工涤纶汽车配套随车包袋300万件、汽车安全带5000米、汽车顶棚布8000米环境影响报告表》(湖南禾望环境评估有限公司),2024年11月;(2)关于《福清隆达工艺礼品有限公司年加工涤纶汽车配套随车包袋300万件、汽车安全带5000米、汽车顶棚布8000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榕融环评〔2025〕8号);(3)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350181579283846P001W)。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本次验收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所采用的标准,在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后相关标准有更新的,按新发布或修订的标准执行。本次验收相关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见表1-1、表1-2、表1-3。1、废水: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物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福清市融元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污水厂尾水最终排入龙江。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表1-1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污染物名称标准值标准来源pH6~9(无量纲)《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NH3-N45mg/L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来自于丝印工序、数码印花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因子表征为非甲烷总烃。丝印工序、数码印花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表1中相应标准值;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表A.1特别限值,具体详见表1-2。表1-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源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标准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³DA001非甲烷总烃25m1.550《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表1标准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厂区内1h监控点浓度限值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特别排放限值厂区内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企业边界2.0《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表3中相应标准值3、噪声: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表1-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摘录) 时段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夜间单位3类≤65≤55dB(A)4、固废: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进行暂存管理。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外运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表二工程建设内容:福清隆达工艺礼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08月01日,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1579283846P),于2024年11月投资700万元在福清市阳下街道福清岁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福清科创走廊项目8#厂房建设《福清隆达工艺礼品有限公司年加工涤纶汽车配套随车包袋300万件、汽车安全带5000米、汽车顶棚布8000米》项目,并委托湖南禾望环境评估有限公司编制了《福清隆达工艺礼品有限公司年加工涤纶汽车配套随车包袋300万件、汽车安全带5000米、汽车顶棚布8000米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5年02月7日取得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清隆达工艺礼品有限公司年加工涤纶汽车配套随车包袋300万件、汽车安全带5000米、汽车顶棚布8000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榕融环评〔2025〕8号),利用现有厂房,面积2259.87平方米,年加工涤纶汽车配套随车包袋300万件、汽车安全带5000米、汽车顶棚布8000米,购置冲裁机、拉布机、针车机、印刷机等相关附属设备。项目劳动定员25人,不在厂区内食宿,每天一班制,10小时/班,年工作日260天。项目于2025年5月22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91350181579283846P001W)。现设备已安装到位,且已投入试生产运行,因此,我单位决定对《福清隆达工艺礼品有限公司年加工涤纶汽车配套随车包袋300万件、汽车安全带5000米、汽车顶棚布8000米》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变更情况见表2-1。表2-1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变更情况类别名称环评建设内容实际建设内容变更情况主体工程一层裁剪、原料仓库、实验室,一层设位置夹层作为成品仓库裁剪、原料仓库、打样室,一层设位置夹层作为成品仓库一层实验室调整至夹层西南侧,原实验室改为打样室二层缝纫、热切、打扣、检验、包装缝纫、热切、打扣、检验、包装无变动三层丝印车间,布置丝印台9条丝印车间,布置丝印台7条减少两条丝印台四层位于北侧面积230m²,作为数码印花车间,布置中型数码印布机、数码印刷机,南侧为屋顶位于北侧面积230m²,作为数码印花车间及丝印车间,布置中型数码印布机、数码印刷机,2条丝印台,南侧为屋顶增加两条丝印台公用工程供水接市政供水管网接市政供水管网无变动供电接市政供电系统接市政供电系统无变动排水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收集后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污水经污水管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收集后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污水经污水管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无变动环保工程废水治理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已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纳入福清市融元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已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纳入福清市融元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无变动废气治理有机废气统一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经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有机废气统一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经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增加一个活性炭吸附箱噪声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无变动固废治理设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妥善分类收集后出售给回收企业综合利用设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妥善分类收集后出售给回收企业综合利用无变动厂房西北侧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活性炭、废空桶、废丝印网布、废抹布等危废妥善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厂房东北侧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活性炭、废空桶、废丝印网布、废抹布等危废妥善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统一处置危废间位置调整至东北侧设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工人处置设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工人处置无变动1、产品设计能力与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表2-2 产品年生产能力序号产品名称环评年产量实际生产能力变更情况1涤纶汽车配套随车包袋300万件300万件02汽车安全带5000米5000米03汽车顶棚布8000米8000米02、主要生产设备或设施表2-3 主要设备清单序号名称型号数量(台)环评数量实际数量变更情况1冲裁机/22无变动2拉布机/500-503铺布机/01+14缝纫机/5050无变动5丝印台20米/条9条9条无变动6中型数码印布机GPB006A1台1台无变动7数码印刷机CEJ-1806TX1台1台无变动8验针机/1台1台无变动9热切机/2台2台无变动10打扣机/2台2台无变动工程建设内容:福清隆达工艺礼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08月01日,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1579283846P),于2024年11月投资700万元在福清市阳下街道福清岁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福清科创走廊项目8#厂房建设《福清隆达工艺礼品有限公司年加工涤纶汽车配套随车包袋300万件、汽车安全带5000米、汽车顶棚布8000米》项目,并委托湖南禾望环境评估有限公司编制了《福清隆达工艺礼品有限公司年加工涤纶汽车配套随车包袋300万件、汽车安全带5000米、汽车顶棚布8000米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5年02月7日取得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清隆达工艺礼品有限公司年加工涤纶汽车配套随车包袋300万件、汽车安全带5000米、汽车顶棚布8000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榕融环评〔2025〕8号),利用现有厂房,面积2259.87平方米,年加工涤纶汽车配套随车包袋300万件、汽车安全带5000米、汽车顶棚布8000米,购置冲裁机、拉布机、针车机、印刷机等相关附属设备。项目劳动定员25人,不在厂区内食宿,每天一班制,10小时/班,年工作日260天。项目于2025年5月22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91350181579283846P001W)。现设备已安装到位,且已投入试生产运行,因此,我单位决定对《福清隆达工艺礼品有限公司年加工涤纶汽车配套随车包袋300万件、汽车安全带5000米、汽车顶棚布8000米》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变更情况见表2-1。表2-1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变更情况类别名称环评建设内容实际建设内容变更情况主体工程一层裁剪、原料仓库、实验室,一层设位置夹层作为成品仓库裁剪、原料仓库、打样室,一层设位置夹层作为成品仓库一层实验室调整至夹层西南侧,原实验室改为打样室二层缝纫、热切、打扣、检验、包装缝纫、热切、打扣、检验、包装无变动三层丝印车间,布置丝印台9条丝印车间,布置丝印台7条减少两条丝印台四层位于北侧面积230m²,作为数码印花车间,布置中型数码印布机、数码印刷机,南侧为屋顶位于北侧面积230m²,作为数码印花车间及丝印车间,布置中型数码印布机、数码印刷机,2条丝印台,南侧为屋顶增加两条丝印台公用工程供水接市政供水管网接市政供水管网无变动供电接市政供电系统接市政供电系统无变动排水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收集后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污水经污水管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收集后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污水经污水管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无变动环保工程废水治理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已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纳入福清市融元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已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纳入福清市融元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无变动废气治理有机废气统一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经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有机废气统一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经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增加一个活性炭吸附箱噪声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无变动固废治理设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妥善分类收集后出售给回收企业综合利用设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妥善分类收集后出售给回收企业综合利用无变动厂房西北侧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活性炭、废空桶、废丝印网布、废抹布等危废妥善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厂房东北侧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活性炭、废空桶、废丝印网布、废抹布等危废妥善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统一处置危废间位置调整至东北侧设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工人处置设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工人处置无变动1、产品设计能力与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表2-2 产品年生产能力序号产品名称环评年产量实际生产能力变更情况1涤纶汽车配套随车包袋300万件300万件02汽车安全带5000米5000米03汽车顶棚布8000米8000米02、主要生产设备或设施表2-3 主要设备清单序号名称型号数量(台)环评数量实际数量变更情况1冲裁机/22无变动2拉布机/500-503铺布机/01+14缝纫机/5050无变动5丝印台20米/条9条9条无变动6中型数码印布机GPB006A1台1台无变动7数码印刷机CEJ-1806TX1台1台无变动8验针机/1台1台无变动9热切机/2台2台无变动10打扣机/2台2台无变动工程建设内容:福清隆达工艺礼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08月01日,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1579283846P),于2024年11月投资700万元在福清市阳下街道福清岁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福清科创走廊项目8#厂房建设《福清隆达工艺礼品有限公司年加工涤纶汽车配套随车包袋300万件、汽车安全带5000米、汽车顶棚布8000米》项目,并委托湖南禾望环境评估有限公司编制了《福清隆达工艺礼品有限公司年加工涤纶汽车配套随车包袋300万件、汽车安全带5000米、汽车顶棚布8000米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5年02月7日取得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清隆达工艺礼品有限公司年加工涤纶汽车配套随车包袋300万件、汽车安全带5000米、汽车顶棚布8000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榕融环评〔2025〕8号),利用现有厂房,面积2259.87平方米,年加工涤纶汽车配套随车包袋300万件、汽车安全带5000米、汽车顶棚布8000米,购置冲裁机、拉布机、针车机、印刷机等相关附属设备。项目劳动定员25人,不在厂区内食宿,每天一班制,10小时/班,年工作日260天。项目于2025年5月22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91350181579283846P001W)。现设备已安装到位,且已投入试生产运行,因此,我单位决定对《福清隆达工艺礼品有限公司年加工涤纶汽车配套随车包袋300万件、汽车安全带5000米、汽车顶棚布8000米》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变更情况见表2-1。表2-1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变更情况类别名称环评建设内容实际建设内容变更情况主体工程一层裁剪、原料仓库、实验室,一层设位置夹层作为成品仓库裁剪、原料仓库、打样室,一层设位置夹层作为成品仓库一层实验室调整至夹层西南侧,原实验室改为打样室二层缝纫、热切、打扣、检验、包装缝纫、热切、打扣、检验、包装无变动三层丝印车间,布置丝印台9条丝印车间,布置丝印台7条减少两条丝印台四层位于北侧面积230m²,作为数码印花车间,布置中型数码印布机、数码印刷机,南侧为屋顶位于北侧面积230m²,作为数码印花车间及丝印车间,布置中型数码印布机、数码印刷机,2条丝印台,南侧为屋顶增加两条丝印台公用工程供水接市政供水管网接市政供水管网无变动供电接市政供电系统接市政供电系统无变动排水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收集后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污水经污水管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收集后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污水经污水管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无变动环保工程废水治理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已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纳入福清市融元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已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纳入福清市融元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无变动废气治理有机废气统一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经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有机废气统一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经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增加一个活性炭吸附箱噪声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无变动固废治理设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妥善分类收集后出售给回收企业综合利用设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妥善分类收集后出售给回收企业综合利用无变动厂房西北侧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活性炭、废空桶、废丝印网布、废抹布等危废妥善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厂房东北侧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活性炭、废空桶、废丝印网布、废抹布等危废妥善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统一处置危废间位置调整至东北侧设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工人处置设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工人处置无变动1、产品设计能力与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表2-2 产品年生产能力序号产品名称环评年产量实际生产能力变更情况1涤纶汽车配套随车包袋300万件300万件02汽车安全带5000米5000米03汽车顶棚布8000米8000米02、主要生产设备或设施表2-3 主要设备清单序号名称型号数量(台)环评数量实际数量变更情况1冲裁机/22无变动2拉布机/500-503铺布机/01+14缝纫机/5050无变动5丝印台20米/条9条9条无变动6中型数码印布机GPB006A1台1台无变动7数码印刷机CEJ-1806TX1台1台无变动8验针机/1台1台无变动9热切机/2台2台无变动10打扣机/2台2台无变动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1、原辅材料消耗表2-4 主要原辅材料年消耗一览表类别名称环评年用量调试期间消耗量折合成年消耗量变更情况原、辅料涤纶布200万米/a200万米/a0网版印刷油墨2.0t/a2.0t/a0环己酮0.4t/a0.4t/a0印刷专用墨水1.0t/a1.0t/a0喷绘热转印原纸36万米/a36万米/a0包装材料1.5万个/a1.5万个/a02、水源及水平衡本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项目职工25人,均不住厂,生活用水量为1.25m3/d,排放量为1.0m3/d。生物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福清市融元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项目水平衡图详见图2-1。图2-1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³/d主要生产工艺及产排污流程(附处理工艺流程图,标出产污节点)1、工艺流程和产排污节点1)工艺流程图2-2 生产工艺流程图2)工艺流程说明:将外购的涤纶布根据判定是否需要印花,再冲裁机冲裁出需要的形状,根据需要部分不丝印,部分丝印后,部分热切、打扣、部分直接缝纫后,经检验后再经验针机进行金属探测,成品包装入库。变动情况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如下:表2-5 项目变动情况分析一览表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实际建设情况是否属于重大变动(是/否)性质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本项目开发、使用功能较环评阶段均未发生变化。否规模①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本项目年加工涤纶汽车配套随车包袋300万件、汽车安全带5000米、汽车顶棚布8000米。②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本项目不涉及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③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本项目位于环境质量达标区,且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不变。地点①重新选址本项目建设地点未发生变化。②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本项目未在原厂址附近调整。生产工艺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的①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本项目未新增产品、未新增生产工艺,原辅料未发生变化,不使用燃料。②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③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④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未发生变化。环保设施①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本项目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化。②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本项目不涉及废水排放口。③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未新增废气排放口,排气筒DA001高度增加3米。④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项目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化。⑤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措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发生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方式未发生变化。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本项目不涉及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经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可知,本项目工程建设完成后,不涉及重大变动,均纳入工程验收范围内。本项目符合项目整体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变动情况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如下:表2-5 项目变动情况分析一览表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实际建设情况是否属于重大变动(是/否)性质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本项目开发、使用功能较环评阶段均未发生变化。否规模①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本项目年加工涤纶汽车配套随车包袋300万件、汽车安全带5000米、汽车顶棚布8000米。②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本项目不涉及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③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本项目位于环境质量达标区,且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不变。地点①重新选址本项目建设地点未发生变化。②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本项目未在原厂址附近调整。生产工艺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的①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本项目未新增产品、未新增生产工艺,原辅料未发生变化,不使用燃料。②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③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④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未发生变化。环保设施①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本项目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化。②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本项目不涉及废水排放口。③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未新增废气排放口,排气筒DA001高度增加3米。④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项目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化。⑤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措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发生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方式未发生变化。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本项目不涉及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经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可知,本项目工程建设完成后,不涉及重大变动,均纳入工程验收范围内。本项目符合项目整体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变动情况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如下:表2-5 项目变动情况分析一览表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实际建设情况是否属于重大变动(是/否)性质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本项目开发、使用功能较环评阶段均未发生变化。否规模①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本项目年加工涤纶汽车配套随车包袋300万件、汽车安全带5000米、汽车顶棚布8000米。②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本项目不涉及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③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本项目位于环境质量达标区,且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不变。地点①重新选址本项目建设地点未发生变化。②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本项目未在原厂址附近调整。生产工艺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的①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本项目未新增产品、未新增生产工艺,原辅料未发生变化,不使用燃料。②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③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④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未发生变化。环保设施①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本项目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化。②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本项目不涉及废水排放口。③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未新增废气排放口,排气筒DA001高度增加3米。④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项目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化。⑤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措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发生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方式未发生变化。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本项目不涉及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经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可知,本项目工程建设完成后,不涉及重大变动,均纳入工程验收范围内。本项目符合项目整体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附处理流程示意图,标出废水、废气、厂界噪声监测点位):3.1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3.1.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福清市融元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本工程废水产生、治理及外排情况见表3-1,污水处理设施图见图3-1~3-5。表3-1 废水产生、治理及外排情况废水类别来源废水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治理措施排放去向生活污水职工日常办公用水无pH、COD、BOD5、NH3-N、SS厂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福清市融元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化粪池图3-1 化粪池3.1.2废气(1)废气处理措施丝印工序、数码印花工序产生有机废气分别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共同排入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根2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本工程废气产生、治理及外排情况见表3-2。表3-2 废气产生、治理及外排情况废气类别来源废气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治理措施排放去向有机废气丝印工序、数码印花/非甲烷总烃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DA001VDA001二级活性炭32图3-2 丝印车间集气罩图3-3 二级活性炭图3-4 丝印车间集气罩3.1.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为80-96dB(A)。为减小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企业采取以下治理措施:(1)项目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从源头上降低噪声源强。(2)加强车间内的噪声治理,对项目厂区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吸声、减振等有效措施,以有效降低车间噪声。(3)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在有关环保人员的统一管理下,定期检查、监测,发现噪声超标要及时治理并增加相关操作岗位工人的个体防护(4)车辆运输物料时,在靠近居民点等对声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地方,应减小车速,禁止或尽量少鸣喇叭。3.1.4固体废物(1)生活垃圾:根据统计,调试期间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2.5kg/d,折合成年产生量约3.25t,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本项目调试期间涤纶布边角料产生量约23kg/d,折合成年产生量约6t,废纸产生量约46kg/d,折合成年产生量约12t,经收集后出售给回收企业回收利用。(2)危险废物:本项目调试期间尚未产生危险废物,根据估计废活性炭产生量约2.685t/a,废空桶产生量约0.01t/a,废丝印网布产生量约0.01t/a,废抹布产生量约0.02t/a经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再委托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统一收集处置,危险废物处置合同见附件5。表3-3 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一览表序号污染物环评产生量(t/a)实际处置量(t/a)处置方式1生活垃圾3.253.25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2涤纶布边角料6.06.0收集后出售给回收企业回收利用3废纸12.012.04废活性炭2.6852.685委托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统一收集处置。5废空桶0.010.016废丝印网布0.010.017废抹布0.020.02标识信险废物驴存场所险险废物托盘分区管理制度原的急成国服房配图3-5 危废暂存间(外部)图3-6 危废暂存间(内部)3.2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本项目设计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43%,目前实际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1.43%。具体投资情况如下表3-4所示。表3-4 环评及批复阶段投资估算与实际投资一览表 单位: 万元序号类别环保设施名称环评投资实际建设内容实际投资1废气丝印及数码印花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治理后引至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1)8丝印及数码印花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治理后引至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82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内已建的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内已建的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4噪声基础减振、定期维护及厂房隔声等措施1基础减振、定期维护及厂房隔声等措施16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暂存间、垃圾桶1危险废物暂存间、垃圾桶1合计/10103.3“三同时”落实情况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环评中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详见表3-5。表3-5 项目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序号类别环评及批复中污染治理措施实际建设情况落实情况1废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已建的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入福清市融元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已建的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入福清市融元污水处理厂处理。已落实2废气丝印工序、数码印花工序产生有机废气分别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共同排入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根20m高的排气筒排放丝印工序、数码印花工序产生有机废气分别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共同排入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根2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增加3m,已落实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高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高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已落实4固废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定期送到环卫处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供应商回收使用。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外运处置。已落实表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建议:根据湖南禾望环境评估有限公司编制的《福清隆达工艺礼品有限公司年加工涤纶汽车配套随车包袋300万件、汽车安全带5000米、汽车顶棚布8000米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预测及结论摘录要求如下: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是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福清市融元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2)废气丝印工序、数码印花工序产生有机废气分别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共同排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根20m高的排气筒排放。(3)噪声1)项目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从源头上降低噪声源强。2)加强车间内的噪声治理,对项目厂区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吸声、减振等有效措施,以有效降低车间噪声。3)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在有关环保人员的统一管理下,定期检查、监测,发现噪声超标要及时治理并增加相关操作岗位工人的个体防护4)车辆运输物料时,在靠近居民点等对声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地方,应减小车速,禁止或尽量少鸣喇叭。(4)固体废物在厂区内合理设置垃圾桶,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出售给回收企业回收利用;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置。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根据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清隆达工艺礼品有限公司年加工涤纶汽车配套随车包袋300万件、汽车安全带5000米、汽车顶棚布8000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号:榕融环评〔2025〕8号),批复如下:一、你公司年加工涤纶汽车配套随车包袋300万件、汽车安全带5000米、汽车顶棚布8000米项目选址在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清岁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福清科创走廊8#厂房),项目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年加工涤纶汽车配套随车包袋300万件、汽车安全带5000米、汽车顶棚布8000米。二、本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雨、污水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福清黎阳水务有限公司所属融元污水处理厂处理。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2)生产车间采取严格的密闭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应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治理措施进行处理和排放。丝网印刷废气和数码印刷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共同通过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严格落实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的防范措施,确保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达到限值要求。(3)应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采取音、减震等处理,厂界噪声应达标。(4)固体废物应分类管理。废包装袋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全部外运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空桶和废丝印网布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单位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需经生态环境部门许可同意,省内转移危险废物应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5)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等厂区重点区域应采用有效防渗等措施,切实防止因污水、废物扬散、流失和渗漏问题造成土壤污染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6)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环保措施落实到位,污染物经治理稳定达标,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三、本项目应执行以下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一)污染物排放标准:(1)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2)丝网印刷废气和数码印刷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DB35/1784-2018)中表1排放限值;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DB35/1784-2018)中表3浓度限值;项目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的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3)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关于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计算结果为:VOCs类别环评及批复要求环保措施项目实际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落实废气丝印工序、数码印花工序产生有机废气分别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共同排入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根20m高的排气筒排放。丝印工序、数码印花工序产生有机废气分别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共同排入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根2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增加5m,已落实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福清黎阳水务有限公司所属融元污水处理厂处理。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福清黎阳水务有限公司所属融元污水处理厂处理。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已落实噪声应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采取音、减震等处理,厂界噪声应达标。应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采取音、减震等处理,厂界噪声应达标。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已落实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应分类管理。废包装袋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全部外运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空桶和废丝印网布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单位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需经生态环境部门许可同意,省内转移危险废物应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涤纶比边角料、废纸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全部外运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空桶和废丝印网布、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统一处置,转移危险废物应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已落实综上所述,经现场检查核实,该项目已按照要求基本落实环保措施,主体工程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满足验收条件。表五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建设单位委托的监测单位为福建省研策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该单位已通过省级计量认证(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41312050061)。为保证验收监测的准确可靠,所有参加监测的技术人员均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所有采样记录和分析测试结果,按规定和要求进行三级审核。监测期间的样品采样、运输和保存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采样及分析方法均采用国家标准方法。参加监测的技术人员均按国家规定,使用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使用期内的仪器等。5.1监测分析方法本次验收监测所用监测分析方法及最低检出限见表5-1。表5-1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检测类型项目检测方法检出限主要仪器设备名称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38-20170.07mg/m3气相色谱仪GC1120 (2PIP+FID)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 604-20170.07mg/m3气相色谱仪GC1120 (2PIP+FID)废水pH水质pH 值的测定电极法 HJ 1147-2020/便携式多参数测定仪 DZB-712F悬浮物(SS)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GB 11901-89/电子天平(万分)HZK-FA210S氨氮(NH3-N)水质 氨氮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0.025mg/L可见分光光度计721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HJ 828-20174mg/L酸式滴定管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HJ 505-20090.5mg/L恒温恒湿培养箱HWS-150BX噪声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多功能声级计AWA 5688声校准器AWA 6021A5.2监测仪器本次验收监测所用的仪器名称、型号、编号及检定有效时间见表5-2。表5-2 监测仪器设备及检定有效期仪器设备名称仪器设备型号仪器设备编号溯源方式校准/检定有效期便携式多参数测定仪DZB-712FFJYC-CY-042校准2025.11.25便携式烟气含湿量检测仪MH3041型FJYC-CY-074校准2026.04.26FJYC-CY-075校准2026.04.26真空气体采样箱JK-CYQ007FJYC-CY-047自校2025.11.01FJYC-CY-048自校2025.11.01多功能声级计AWA 5688FJYC-CY-006校准2026.02.25声校准器AWA 6021AFJYC-CY-002校准2025.12.02轻便三杯风向风速表FYF-1FJYC-CY-003校准2025.11.25气相色谱仪GC1120 (2PIP+FID)FJYC-YQ-001校准2025.12.06电子天平(万分)HZK-FA210SFJYC-YQ-043校准2025.11.25可见分光光度计721FJYC-YQ-006校准2025.11.25恒温恒湿培养箱HWS-150BXFJYC-YQ-023校准2025.11.255.3人员能力现场采样、检测分析人员全部经过技术培训,持证上岗。监测人员见表5-3。表5-3 监测人员名单一览表序号姓名检测项目上岗证号有效期上岗证号颁发部门1马键采样(含噪声)YC字第15号2030.03福建省研策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林洪枫采样(含噪声)、送样YC字第07号2029.123陈志豪采样(含噪声)YC字第20号2030.074陈琪玮废水:悬浮物YC字第13号2029.125吴婷婷废水:五日生化需氧量YC字第02号2029.126陈育宁废气:非甲烷总烃;废水:氨氮YC字第10号2029.127林熠废水:化学需氧量;报告审核YC字第09号2029.128陈黎莹报告编制YC字第19号2030.049郭剑清报告批准YC字第01号2029.125.4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为保证检测分析结果的准确可靠性,根据表5-2所列举的标准分析方法要求与规定进行全程质量控制。5.4.1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1、所有参与采样人员和分析人员均按要求持证上岗;2、所有涉及的采样仪器和分析仪器均按要求检定和校准,并定期进行期间核查和内部校准。所有采样记录和分析测试结果,按规定和要求三级审核;3、气体监测过程中按照《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以及相关监测项目分析方法规定的样品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计算等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4、为保证本次竣工验收监测结果的准确可靠,监测期间的样品收集、运输和保存均按规定和国家标准分析方法的技术要求进行;5、监测期间公司正常生产;6、烟尘采样器在进入现场前应对采样器进行校核。废气质量控制数据见表5-4、水质监测质控数据见表5-5、噪声校准结果见表5-6、标准滤膜质量控制分析结果见表5-7。表5-4 废气质量控制结果一览表分析日期项目名称控样编号/质控方式标准值及不确定度(mg/m³)测定值(mg/m³)相对偏差(%)相对误差(%)评价结论第一次第二次2025.09.24~2025.09.25非甲烷总烃(实验平行)25819KF0203/0.640.65-1.55/符合25819KF0404/0.490.490.00/符合25819KF0604/0.400.392.53/符合25819KF0708/0.550.57-3.57/符合25819KF0808/0.560.57-1.77/符合甲烷标气GBW(E)063606(MJ02168)50.6μmol/mol±2%50.2μmol/mol50.3μmol/mol/-0.79-0.59符合BW(XL0016)(230050796)7.11±1%7.107.13/-0.140.28符合2025.09.25~2025.09.26非甲烷总烃(实验平行)25819KF0206/0.650.633.13/符合25819KF0408/0.430.430.00/符合25819KF0508/0.480.472.11/符合25819KF0716/0.570.570.00/符合25819KF0816/0.550.56-1.80/符合2025.09.25~2025.09.26甲烷标气GBW(E)063606(MJ02168)50.6μmol/mol±2%50.6μmol/mol50.8μmol/mol/0.000.40符合BW(XL0016)(230050796)7.11±1%7.107.11/-0.140.00符合表5-5 水质监测质控数据汇总表项目平行样(mg/L)相对偏差(%)质量控制标准(%)平行样质控结果质控样数质控样编号质控样标准值(mg/L)测定值(mg/L)是否在质控样偏差范围内样品1样品2pH(无量纲)6.96.90.00±0.1pH符合1FJYC-BY-WJ-1007.04±0.05(无量纲)7.02 (无量纲)是6.86.80.00±0.1pH符合17.02(无量纲)是氨氮8.768.81-0.57≤±10符合1FJYC-BY-WJ-721.10±0.041.12是9.269.091.85≤±10符合8.708.680.23≤±10符合11.10是8.929.04-1.34≤±10符合CODCr3093031.96≤±10符合1FJYC-BY-WJ-93182±11189是314321-2.20≤±10符合290299-3.06≤±10符合1185是2802722.90≤±10符合BOD581.877.94.88≤±20符合1FJYC-BY-WJ-9586.1±6.182.1是94.790.14.98≤±20符合76.672.85.09≤±20符合188.8是72.468.65.39≤±20符合表5-6 声级计校准结果一览表校准日期声级计监测前后校准值前、后校准值示值偏差技术要求评价结果监测前监测后2025.09.24(昼间)93.8 dB(A)93.8 dB(A)0 dB(A)<0.5 dB(A)合格2025.09.25(昼间)93.8 dB(A)93.8 dB(A)0 dB(A)<0.5 dB(A)合格表六验收监测内容:1、项目验收监测方案(1)大气污染源调查1)有组织废气污染源监测方案本项目大气有组织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详见表6-1和图6-1。表6-1 有组织废气污染源监测方案监测点位号具体位置监测项目监测时间监测频次G1活性炭吸附设备进口◎G1-1非甲烷总烃2天3次/天排气筒出口◎G1-2非甲烷总烃2天3次/天注:同时记录实际监测点位的GPS坐标,监测期间同步记录风向、风速、气温、气压、湿度、风量、排气筒高度等。2)无组织废气污染源监测方案本项目大气无组织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详见表6-2和图6-1。表6-2 无组织废气污染源监测方案监测点位号具体位置监测项目监测时间监测时段G2厂界下风向非甲烷总烃2天4次/天G3厂界下风向非甲烷总烃2天4次/天G4厂界下风向非甲烷总烃2天4次/天G5厂界上风向非甲烷总烃2天4次/天G6厂区内三层丝印车间内1h监控点浓度非甲烷总烃2天4次/天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非甲烷总烃2天4次/天G7厂区内四层印刷车间内1h监控点浓度非甲烷总烃2天4次/天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非甲烷总烃2天4次/天注:同时记录实际监测点位的GPS坐标。厂界监测点位根据监测当天风向调整,上风向1个,下风向3个。(2)废水污染源调查本项目废水监测点位分布见表6-3和图6-1。表6-3 生活污水监测方案监测点位号具体位置监测项目监测时间监测时段DW001生活污水排放口pH、COD、BOD5、SS、NH3-N2天4次/天(3)噪声污染源调查本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点位分布见表6-4和图6-1。表6-4 噪声污染源监测方案监测点位号具体位置监测位置监测频次N1场界北侧距厂界1m,高度离地1.2m处2天,昼间一次N2场界西侧距厂界1m,高度离地1.2m处2天,昼间一次N3场界南侧距厂界1m,高度离地1.2m处2天,昼间一次N4场界东侧距厂界1m,高度离地1.2m处2天,昼间一次2、监测点位图N太DWO01G5N4N1G7G6G2N3N2G3G4图例项目所在地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噪声监测点位生活污水监测点位表七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企业委托福建省研策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和2025年9月25日对废气、废水、噪声进行了验收监测。本项目在验收监测期间运行工况下表。表7-1 监测期间工况表监测时间产品名称实际产量环评批复产量生产负荷%2025.9.24涤纶汽车配套随车包袋(万件/a)285.01230095.004汽车安全带(米/a)4758500095.16汽车顶棚布(米/a)7592800094.92025.9.25涤纶汽车配套随车包袋(万件/a)288.00230096.00 汽车安全带(米/a)4799.6500095.99 汽车顶棚布(米/a)7670800095.88 验收监测结果:1、噪声监测结果表7-2 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检测时间检测点位检测结果[dB(A)]Leq标准限值[dB(A)]结论昼间Leq2025年9月24日N1厂界北侧(界外1m)62昼间≤65达标N2厂界西侧(界外1m)63N3厂界南侧(界外1m)64N4厂界东侧(界外1m)622025年9月25日N1厂界北侧(界外1m)61N2厂界西侧(界外1m)62N3厂界南侧(界外1m)64N4厂界东侧(界外1m)62由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在验收监测时的工况条件下,本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监测结果全部达标。2、废气监测结果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7-3,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7-4。表7-3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采样日期检测点位检测项目检测结果标准值平均值占标率(%)结论样品一样品二样品三平均值2025.09.24活性炭吸附设备进口◎G1-1标杆流量(m³/h)1498155715571537///非甲烷总烃实测浓度(mg/m³)1.711.781.661.72///排放速率(kg/h)2.56×10-32.77×10-32.58×10-32.64×10-3///2025.09.25活性炭吸附设备进口◎G1-1标杆流量(m³/h)1575157414901546///非甲烷总烃实测浓度(mg/m³)1.761.841.791.80///排放速率(kg/h)2.77×10-32.90×10-32.67×10-32.78×10-3///2025.09.24排气筒出口◎G1-2标杆流量(m³/h)1489163916191582///非甲烷总烃实测浓度(mg/m³)0.580.620.640.61501.22达标排放速率(kg/h)8.64×10-41.02×10-31.04×10-39.75×10-41.50.065达标2025.09.25排气筒出口◎G1-2标杆流量(m³/h)1615163715941615///非甲烷总烃实测浓度(mg/m³)0.590.620.640.62501.24达标排放速率(kg/h)9.53×10-41.01×10-31.02×10-39.94×10-41.50.066达标备注:活性炭吸附设备进口◎G1-1、排气筒出口◎G1-2管道截面积为0.0707m²,排气筒高度为25m,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表7-4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一)采样日期检测点位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单位:mg/m³)标准值(mg/m³)最大值占标率(%)结论样品一样品二样品三样品四最大值2025.09.24厂界○G2(下风向)非甲烷总烃0.490.500.470.470.50225 达标2025.09.25厂界○G2(下风向)非甲烷总烃0.450.470.470.460.47223.5达标2025.09.24厂界○G3(下风向)非甲烷总烃0.460.440.470.490.49224.5达标2025.09.25厂界○G3(下风向)非甲烷总烃0.440.460.440.430.46223达标2025.09.24厂界○G4(下风向)非甲烷总烃0.510.480.470.450.51225.5达标2025.09.25厂界○G4(下风向)非甲烷总烃0.420.440.480.480.48224达标2025.09.24厂界○G5(上风向)非甲烷总烃0.370.380.350.400.40220达标2025.09.25厂界○G5(上风向)非甲烷总烃0.340.340.350.360.36218达标2025.09.24厂区内三层丝印车间内○G6非甲烷总烃(瞬时值)0.620.580.580.570.62203.1达标厂区内四层印刷车间内○G70.520.570.560.540.56202.8达标2025.09.25厂区内三层丝印车间内○G6非甲烷总烃(瞬时值)0.530.560.520.550.56202.8达标厂区内四层印刷车间内○G70.520.520.560.540.56202.8达标备注:1、2025.09.24采样期间,天气:多云,风向:东北风,风速:1.2m/s~1.4m/s,温度:30.0℃;2、2025.09.25采样期间,天气:多云,风向:东北风,风速:1.5m/s~1.7m/s,温度:29.0℃~30.0℃。表7-5 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二)采样日期检测点位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单位:mg/m3)标准值最大值占标率(%)结论样品一样品二样品三样品四平均值2025.09.24厂区内三层丝印车间内○G6非甲烷总烃(1h平均值)0.610.560.610.560.5869.67 达标厂区内四层印刷车间内○G70.590.560.530.560.5669.33 达标2025.09.25厂区内三层丝印车间内○G6非甲烷总烃(1h平均值)0.520.580.560.570.5669.33 达标厂区内四层印刷车间内○G70.530.530.520.560.5469.00 达标由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在验收监测时的工况条件下,项目非甲烷总烃处理效率为59.69%~65.25%,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平均值为0.61mg/m³~0.62mg/m³,占标率为1.22%~1.24%,排放速率平均值为9.75×10-4kg/h~9.94×10-4kg/h,占标率为0.065%~0.066%,均可满足《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表1中相应标准值(浓度≤50mg/m³,速率≤1.5kg/h),企业边界无组织最大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表3中相应标准值,厂区内1h监控点浓度限值及厂区内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3、废水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检测结果见表7-6。表 7-6废水检测结果采样日期检测点位检测项目单位检测结果标准达标情况样品一样品二样品三样品四平均值2025.09.24生活污水排放口★DW001pH无量纲6.86.76.86.9/6~9达标悬浮物(SS)mg/L7685889486400达标氨氮(NH3-N)mg/L9.049.428.789.189.145达标化学需氧量(CODCr)mg/L306311300318309500达标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mg/L83.989.479.892.886.5300达标2025.09.25生活污水排放口★DW001pH无量纲76.76.76.8/6~9达标悬浮物(SS)mg/L7289769082400达标氨氮(NH3-N)mg/L8.598.348.698.988.6545达标化学需氧量(CODCr)mg/L294301285276289500达标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mg/L79.782.574.770.576.8300达标备注:1、采样日期:2025.09.24,天气:多云,风向:东北风,风速:0.9m/s~2.3m/s,温度:28.0℃,大气压强:100.3kpa;2、采样日期:2025.09.25,天气:多云,风向:东北风,风速:0.9m/s~2.5m/s,温度:28.0℃,大气压强:100.9kpa。由于化粪池进口无采样井,无生活污水进口采样条件,故无法监测化粪池对生活污水处理效率,仅对排放口达标性进行分析,由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在验收监测时的工况条件下,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固废及员工生活垃圾。根据统计,调试期间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2kg/d,约折合成年产生量3.6t,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收集处置率100%。本项目调试期间尚未产生含油空桶,根据估计含油空桶产生量约0.01t/a,经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再委托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统一收集处置,收集处置率为100%。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的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4、总量控制项目无生产废水的排放,根据《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排污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环保财[2017]22号),现有工业排污单位的水污染物的初始排污权只核定工业废水部分,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暂不需要购买相应的排污权指标,因此,无需申请总量控制指标。在本次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VOCs0.0029t/a。根据已调剂的排污权指标为: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VOCs0.35t/a,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均未超出调剂排污权允许的排放量。验收监测结果:1、噪声监测结果表7-2 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检测时间检测点位检测结果[dB(A)]Leq标准限值[dB(A)]结论昼间Leq2025年9月24日N1厂界北侧(界外1m)62昼间≤65达标N2厂界西侧(界外1m)63N3厂界南侧(界外1m)64N4厂界东侧(界外1m)622025年9月25日N1厂界北侧(界外1m)61N2厂界西侧(界外1m)62N3厂界南侧(界外1m)64N4厂界东侧(界外1m)62由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在验收监测时的工况条件下,本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监测结果全部达标。2、废气监测结果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7-3,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7-4。表7-3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采样日期检测点位检测项目检测结果标准值平均值占标率(%)结论样品一样品二样品三平均值2025.09.24活性炭吸附设备进口◎G1-1标杆流量(m³/h)1498155715571537///非甲烷总烃实测浓度(mg/m³)1.711.781.661.72///排放速率(kg/h)2.56×10-32.77×10-32.58×10-32.64×10-3///2025.09.25活性炭吸附设备进口◎G1-1标杆流量(m³/h)1575157414901546///非甲烷总烃实测浓度(mg/m³)1.761.841.791.80///排放速率(kg/h)2.77×10-32.90×10-32.67×10-32.78×10-3///2025.09.24排气筒出口◎G1-2标杆流量(m³/h)1489163916191582///非甲烷总烃实测浓度(mg/m³)0.580.620.640.61501.22达标排放速率(kg/h)8.64×10-41.02×10-31.04×10-39.75×10-41.50.065达标2025.09.25排气筒出口◎G1-2标杆流量(m³/h)1615163715941615///非甲烷总烃实测浓度(mg/m³)0.590.620.640.62501.24达标排放速率(kg/h)9.53×10-41.01×10-31.02×10-39.94×10-41.50.066达标备注:活性炭吸附设备进口◎G1-1、排气筒出口◎G1-2管道截面积为0.0707m²,排气筒高度为25m,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表7-4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一)采样日期检测点位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单位:mg/m³)标准值(mg/m³)最大值占标率(%)结论样品一样品二样品三样品四最大值2025.09.24厂界○G2(下风向)非甲烷总烃0.490.500.470.470.50225 达标2025.09.25厂界○G2(下风向)非甲烷总烃0.450.470.470.460.47223.5达标2025.09.24厂界○G3(下风向)非甲烷总烃0.460.440.470.490.49224.5达标2025.09.25厂界○G3(下风向)非甲烷总烃0.440.460.440.430.46223达标2025.09.24厂界○G4(下风向)非甲烷总烃0.510.480.470.450.51225.5达标2025.09.25厂界○G4(下风向)非甲烷总烃0.420.440.480.480.48224达标2025.09.24厂界○G5(上风向)非甲烷总烃0.370.380.350.400.40220达标2025.09.25厂界○G5(上风向)非甲烷总烃0.340.340.350.360.36218达标2025.09.24厂区内三层丝印车间内○G6非甲烷总烃(瞬时值)0.620.580.580.570.62203.1达标厂区内四层印刷车间内○G70.520.570.560.540.56202.8达标2025.09.25厂区内三层丝印车间内○G6非甲烷总烃(瞬时值)0.530.560.520.550.56202.8达标厂区内四层印刷车间内○G70.520.520.560.540.56202.8达标备注:1、2025.09.24采样期间,天气:多云,风向:东北风,风速:1.2m/s~1.4m/s,温度:30.0℃;2、2025.09.25采样期间,天气:多云,风向:东北风,风速:1.5m/s~1.7m/s,温度:29.0℃~30.0℃。表7-5 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二)采样日期检测点位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单位:mg/m3)标准值最大值占标率(%)结论样品一样品二样品三样品四平均值2025.09.24厂区内三层丝印车间内○G6非甲烷总烃(1h平均值)0.610.560.610.560.5869.67 达标厂区内四层印刷车间内○G70.590.560.530.560.5669.33 达标2025.09.25厂区内三层丝印车间内○G6非甲烷总烃(1h平均值)0.520.580.560.570.5669.33 达标厂区内四层印刷车间内○G70.530.530.520.560.5469.00 达标由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在验收监测时的工况条件下,项目非甲烷总烃处理效率为59.69%~65.25%,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平均值为0.61mg/m³~0.62mg/m³,占标率为1.22%~1.24%,排放速率平均值为9.75×10-4kg/h~9.94×10-4kg/h,占标率为0.065%~0.066%,均可满足《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表1中相应标准值(浓度≤50mg/m³,速率≤1.5kg/h),企业边界无组织最大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表3中相应标准值,厂区内1h监控点浓度限值及厂区内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3、废水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检测结果见表7-6。表 7-6废水检测结果采样日期检测点位检测项目单位检测结果标准达标情况样品一样品二样品三样品四平均值2025.09.24生活污水排放口★DW001pH无量纲6.86.76.86.9/6~9达标悬浮物(SS)mg/L7685889486400达标氨氮(NH3-N)mg/L9.049.428.789.189.145达标化学需氧量(CODCr)mg/L306311300318309500达标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mg/L83.989.479.892.886.5300达标2025.09.25生活污水排放口★DW001pH无量纲76.76.76.8/6~9达标悬浮物(SS)mg/L7289769082400达标氨氮(NH3-N)mg/L8.598.348.698.988.6545达标化学需氧量(CODCr)mg/L294301285276289500达标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mg/L79.782.574.770.576.8300达标备注:1、采样日期:2025.09.24,天气:多云,风向:东北风,风速:0.9m/s~2.3m/s,温度:28.0℃,大气压强:100.3kpa;2、采样日期:2025.09.25,天气:多云,风向:东北风,风速:0.9m/s~2.5m/s,温度:28.0℃,大气压强:100.9kpa。由于化粪池进口无采样井,无生活污水进口采样条件,故无法监测化粪池对生活污水处理效率,仅对排放口达标性进行分析,由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在验收监测时的工况条件下,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固废及员工生活垃圾。根据统计,调试期间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2kg/d,约折合成年产生量3.6t,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收集处置率100%。本项目调试期间尚未产生含油空桶,根据估计含油空桶产生量约0.01t/a,经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再委托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统一收集处置,收集处置率为100%。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的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4、总量控制项目无生产废水的排放,根据《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排污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环保财[2017]22号),现有工业排污单位的水污染物的初始排污权只核定工业废水部分,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暂不需要购买相应的排污权指标,因此,无需申请总量控制指标。在本次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VOCs0.0029t/a。根据已调剂的排污权指标为: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VOCs0.35t/a,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均未超出调剂排污权允许的排放量。表八验收监测结论:(1)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①废气:验收监测期间,丝印工序、数码印花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满足《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表1中相应标准值;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表A.1特别限值要求。②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要求。③噪声: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各设备安装隔声减振措施,做到减少噪声的产生和传播,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④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的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固体废物处置方案可行。⑤污染物排放总量: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未超过废气初始排污权。(2)总体结论通过现场检查、资料查阅和监测,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及环保档案资料齐全,建立了环境管理规章制度。项目环保设施及环境管理措施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验收监测期间各类污染物均达标排放,验收合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福清隆达工艺礼品有限公司填表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福清隆达工艺礼品有限公司年加工涤纶汽车配套随车包袋300万件、汽车安全带5000米、汽车顶棚布8000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项目代码C1789其他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建设地点福清市阳下街道福清岁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福清科创走廊项目8#厂房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十四、纺织业17-28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178建设性质☑新建 □ 改扩建 □技术改造项目厂区中心经度/纬度119°25′57.412″E,25°46′18.752″N设计生产能力年加工涤纶汽车配套随车包袋300万件、汽车安全带5000米、汽车顶棚布8000米实际生产能力年加工涤纶汽车配套随车包袋300万件、汽车安全带5000米、汽车顶棚布8000米环评单位湖南禾望环境评估有限公司环评文件审批机关福州市生态环境局(福清)审批文号榕融环评〔2025〕8号环评文件类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开工日期2025年3月竣工日期2025年5月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2025年5月环保设施设计单位福清福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施工单位福清福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50181579283846P001W验收单位福清隆达工艺礼品有限公司环保设施监测单位福建省研策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时工况100%投资总概算(万元)700万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10所占比例(%)1.43%实际总投资700万实际环保投资(万元)10所占比例(%)1.43%废水治理(万元)0废气治理(万元)8噪声治理(万元)1固体废物治理(万元)1绿化及生态(万元)/其他(万元)/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年平均工作时间2600小时运营单位福清隆达工艺礼品有限公司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50181579283846P验收时间2025年9月24日至9月25日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污染物原有排放量(1)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本期工程产生量(4)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排放增减量(12)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废气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氮氧化物工业固体废物18.04/18.0418.04/18.04//+18.04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0.00290.00290.00290.0029+0.0029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1)+(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汽车安全带 汽车顶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