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5)
紫江包装中山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信息公示
紫江包装中山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信息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对紫江包装中山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报批前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紫江包装中山工厂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中山市翠亨新区南朗街道林湖路和康朗路交叉口东鹏饮料(集团)中山生产基地包材车间
项目概况:
中山紫江包装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翠亨新区南朗街道林湖路和康朗路交叉口东鹏饮料(集团)中山生产基地包材车间(E113°31′8.563″,N22°31′38.779″),项目总投资为100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用地面积为64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22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塑料瓶坯、塑料瓶盖的生产和销售,年产塑料瓶坯23亿只和瓶盖20亿个。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1)废水: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预处理经市政管网排入南朗横门污水处理厂,项目所产生的污水对周围的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废气:
干燥废气、瓶坯注塑、盖帽废气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后通过1条28m高排气筒(G1,风量15000m3/h)排放。
(3)噪声:生产噪声经隔声、减振、吸声等综合治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对固体废物进行合理化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的建设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符合国家、广东省及中山市相关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要求。本项目用地选址不在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堤外用地等区域,选址合理。外排的废气、噪声,在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不大。从环保的角度分析,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紫江包装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小姐电子邮箱:1918301428@qq.com
地址:中山市翠亨新区南朗街道林湖路和康朗路交叉口东鹏饮料(集团)中山生产基地包材车间
五、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山市中赢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敏辉 联系电话:18824720302 E-mail:1657849447@qq.com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湖滨北路西二大街15号3卡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详见附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示之日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如果公众对该项目在选址、各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环评机构将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如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供其决策参考。
公众参与表.docx
(信息公示稿)紫江新建环评.pdf
附件: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表日期年月日项目名称紫江包装中山工厂建设项目一、本页为公众意见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二、本页为公众信息(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姓 名身份证号有效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或邮箱)经常居住地址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填同意或不同意)(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单位名称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或邮箱)地 址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紫江包装中山工厂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中山紫江包装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紫江包装中山工厂建设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中山市翠亨新区南朗街道林湖路和康朗路交叉口东鹏饮料(集团)中山生产基地包材车间地理坐标E113°31′8.563″,N22°31′38.799″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0000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比(%)0.003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含用海)面积(㎡)64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排放废气乙醛属于有毒有害污染物,由于项目厂界外500米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等人群较集中的区域,因此无须展开大气污染物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东南绿色工业园,根据《关于“华南现代中医药城”和“东南绿色工业园”历史沿革的说明》(中山市南朗镇人民政府,2021年1月15日)可知,经广东省发改委同意,由中山市人民政府发文,将东南绿色工业园更名为华南现代中医药城,并沿袭东南绿色工业园的产业定位。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山东南绿色工业园区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新建中山市东南绿色工业园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中建环书(2006)0001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本项目与东南绿色工业园规划定位相符性分析中山市东南绿色工业园规划引进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健康医药、包装印刷业、汽车配件业、装备制造业等第二产业为主,以房地产业、工业旅游业等第三产业为辅的一类产业项目,不得引进二、三类产业项目,相符性分析: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山紫江包装有限公司,其经营范围含“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造生产”,产品主要为食品类塑料瓶坯、塑料瓶盖,东鹏特饮维生素功能饮料(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注册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卫食健字(1998)第580号;生物食品健康产品)的配套包装容器,本项目为东鹏饮料集团中山生产基地项目的定向配套项目,因此项目建设符合产业定位要求。2、本项目与东南绿色工业园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根据所在工业园区规划环评《中山东南绿色工业园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意见《关于新建中山市东南绿色工业园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中建环书(2006)0001号),其相符性分析如下:表1本项目与东南绿色工业园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号具体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1工业园必须做好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优化产业结构,严禁重污染企业、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企业进入工业园。做好生态保护及大泉水库水源的保护工作,严禁往水库排放废水,禁止在水库边缘堆放固体废弃物。要落实农田的置换工作,确保工业园的建设不会对农户和居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不可接受的不利影响。项目产品为食品类塑料瓶坯、塑料瓶盖,属于生物食品健康产品的配套包装容器,符合产业规划定位。项目不涉及往水库排放废水,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在厂区内分类暂存,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落实防渗、防风、防雨、防扬尘等措施,定期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废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危废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符合12工业园应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收集,废水应分类处理达标并尽可能循环回用,园内企业将废水预处理后排入工业园内污水收集管网再集中到南朗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达标排入横门水道。若废水不能确保排到南朗污水处理厂并运行处理,工业园必须自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对园区污水进行有效处理,排放去向应编制专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审批,排放的废水的污染物浓度必须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相对应污染源第二时段的一级限值,排放口应按规范设置,治理设施须安装可视在线监控系统。原规划环评要求工业园废水预处理后排入收集管网再集中到南朗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但因后续南朗污水处理厂容量不足,且南朗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主要覆盖范围为旧中心区,后续新建南朗横门污水处理厂和临海水质净化厂,用于缓解园区内污水处理压力,项目位于南朗横门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内,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预处理后排入南朗横门污水处理厂,具体情况如下: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道排入横门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污染物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符合3工业园应集中供热、供气,须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电)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及排放。向外环境排放的废气其污染物浓度必须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限值。饮食业、食堂所排放的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项目生产设备能耗均为市政供应电能,厂内不设食堂。项目外排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可达到相应排放标准。符合—3—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口必须按相关标准及《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要求规范设置。4工业园内的企业应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生产设备,并落实有效的防振、降噪措施。产生噪声的企业,其选址应远离居住区。企业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类区标准,工业聚集地边界噪声执行Ⅱ类区标准。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风机、瓶坯机、盖帽机、空压机、冷却系统等,拟采取安装减振垫、消声器等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建成各厂界噪声值能达到对应排放标准。符合5工业园的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其排放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与有毒有害的危险废物应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危险废物必须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不得与一般固体废弃物一起收集和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并落实有效的处理措施,执行《一般工业废物储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项目设立1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总面积20㎡,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处置;设立1间一般固废暂存间,总面积100㎡,定期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由此可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6工业园在开发建设期间必项目建设期间将加强环境符合—4—须加强环境管理,注意保护现有的植被,并做好绿化美化工作,防止水土流失。管理,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建成后也将做好绿化美化工作,因此项目对项目所在地的生态影响较小。7落实各项环境风险措施,强化工业园的环境管理,建立污染源监测、监督制度和应急处理系统以及预报警制度,保证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控制的范围。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的公司突发环境事故应急组织机构,以便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来监测灾情及防止污染事故进一步扩散。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表2其他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号产业、准入政策名称涉及条款项目建设情况相符性判定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生产工艺和生产的产品均不属于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2《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本项目为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行业,不属于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属于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符合3《广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5年版)》广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项目属于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不属于《广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5年版)》中的“两高”类别。符合4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涉挥发性有机物项第四条中山市大气重点区域(东区、西区、南区、石岐街道)不再审批(或备案)新建、扩建涉总VOCs产排工业项目。本项目位于南朗街道,不属于中山市大气重点区域。符合第五条全市范围内原则上不再审批或备案新建、扩建涉及使用非低本项目不使用非低(无)VOCs涂料、—5—目环保管理规定》的通知【中环规字〔2021〕1号】(无)VOCs涂料、油墨、胶粘剂原辅材料的工业类项目。油墨、胶粘剂。第十条VOCs废气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收集效率不应低于90%。由于技术可行性等因素,确实达不到90%的,需在环评报告充分论述并确定收集效率要求。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项目注塑间(瓶坯注塑)、注盖间(瓶盖注塑)面积较大,设备分散,整体抽风收集会导致收集废气浓度较低,影响治理效率,因此干燥废气、瓶坯注塑废气和盖帽废气集气罩收集,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烟囱(G1)排放;废气收集效率为30%,控制风速为0.3米/秒。第十三条涉VOCs产排企业应建设适宜、合理、高效的治污设施,VOCs废气总净化效率不应低于90%。由于技术可行性等因素,确实达不到90%的,需在环评报告中充分论述并确定处理效率要求。项目干燥废气、瓶坯注塑废气和盖帽废气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烟囱(G1)排放,根据工程分析项目挥发性有机物产生浓度较低,因此处理效率为70%。55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①粉状、粒状VOCs物料应采用气力输送设备、管状带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等密闭输送方式,或者采用密闭的包装袋、容器或罐车进行物料转移。项目PET聚酯切片、PP塑料为固体,常温下不会挥发,且采用密闭的包装袋;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含油废手套及抹布、废液压油桶、废润滑油桶)采用密闭桶存放,存放在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项目粒状VOCs物料(PET聚酯切片、PP塑料)、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含油废手套及抹布、废液压油桶、废润滑油桶)、采用密闭的包装袋、容器进行物料转移。符合符合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的设置应当符合GB/T16758的规定。采用外部排风罩的,应当按GB/T16758、WS/T757-2016规定的方法测量控制风速,测量点应当选取在距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应当低于0.3m/s(行业相关规范有具体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项目干燥废气、瓶坯注塑废气和盖帽废气收集系统集气罩的设置符合GB/T16758的规定,控制风速为0.3m/s。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当密闭。废气收集系统应当在负压下运行,若处于正压状态,应当对输送管道组件的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泄漏检测值不应当超过500μmol/mol,亦不应当有感官可察觉排放。泄漏检测频次、修复与记录的要求按5.5规定执行。建设单位定期安排检查输送管道泄漏情况,如发生泄漏现象,将按照要求进行修复与记录企业边界及周边VOCs监控要求执行GB16297或相关行业排放标准的规定。企业设置环境监测计划,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橡胶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中规定的监测分析方法对废气污染源进行日常例行监测,故符合要求。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和HJ819等规定,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订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66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4年版)的通知(中府[2024]52号)(南朗街道一般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44200030008)区域布局管控:1-1.【产业/鼓励引导类】①鼓励发展文化旅游、现代服务业、生物医药、装备制造及机器人、新一代信息技术等科技型、创新型高端制造业等产业。②翠亨新区鼓励发展健康医药、装备制造及机器人、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服务业和未来产业(X)。本项目为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行业,不涉及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不属于印染、牛仔洗水、电镀、鞣革等污染行业,生产工艺和生产的产品均不属于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符合1-2.【产业/禁止类】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1-3.【产业/限制类】印染、牛仔洗水、电镀、鞣革等污染行业须按要求集聚发展、集中治污,新建、扩建“两高”化工项目应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布设,禁止在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加氢站及其合建站、制氢加氢一体站,港口(铁路、航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以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配套项目,国家、省、市重点项目配套项目、氢能源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除外)。1-4.【生态/禁止类】①单元内中山崖口地方级湿地公园、中山翠湖地方级湿地公园范围实施严格管控,按照《广东省湿地公园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湿地公园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开矿、采石、修坟以及生产性放牧等;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或者行为。②单元内广东中山翠亨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实施严格管控,按照《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广东省湿地公园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湿地公园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项目所在地不在中山崖口地方级湿地公园、中山翠湖地方级湿地公园、中山翠亨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8—地;截断湿地水源;挖沙、采矿;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洄游通道,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引入外来物种;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③单元内中山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实施严格管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1-5.【生态/限制类】单元内中山云梯山地方级森林公园范围实施严格管控,按照《广东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项目所在地不在中山云梯山地方级森林公园范围。1-6.【生态/综合类】加强对生态空间的保护,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进行管控。单元内属五桂山生态保护区的区域参照执行《中山市五桂山生态保护规划(2020)》分区分级管理。项目所在地不属于五桂山生态保护区域。1-7.【水/鼓励引导类】未达到水质目标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水库汇水区等敏感区域要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水源保护区。1-8.【水/禁止类】单元内莲花地水库、横迳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以及长江水库二级保护区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水污项目所在地不属于莲花地水库、横迳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以及长江水库—9—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管理。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二级保护区。1-9.【水/限制类】严格限制重要水库集雨区与水源涵养区域变更土地利用方式。项目所在地属于一类工业区,不属于重要水库集雨区与水源涵养区域。1-10.【大气/禁止类】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实施严格保护,禁止新建、扩建大气污染物排放工业项目(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除外)。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1-11.【大气/限制类】原则上不再审批或备案新建、扩建涉及使用非低(无)VOCs涂料、油墨、胶粘剂原辅材料的工业类项目,相关豁免情形除外。本项目不涉及使用非低(无)VOCs涂料、油墨、胶粘剂原辅材料。1-12.【土壤/综合类】禁止在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域建设重点行业项目,严格控制优先保护区域周边新建重点行业项目,已建成的项目应严格做好污染治理和风险管控措施,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防控土壤污染。本项目不属于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域。1-13.【土壤/限制类】建设用地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时,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项目不涉及建设用地地块用途变更情况。能源资源利用:2-1.【能源/鼓励引导类】鼓励翠亨新区开展近零碳排放示范区及低碳社区建设相关工作。2-2.【能源/限制类】①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推行清洁生产,对于国家已颁布清洁生产标准及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均要达到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②集中供热区本项目生产设备能耗均为电能,不涉及锅炉、窑炉。—10—域内达到供热条件的企业不再建设分散供热锅炉。③新建锅炉、炉窑只允许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及其它可再生能源。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的锅炉、炉窑须配套专用燃烧设备。污染物排放管控:3-1.【水/鼓励引导类】全力推进南朗街道流域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零星分布、距离污水管网较远的行政村,可结合实际情况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生活污水纳入南朗横门污水处理厂集中治理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计入南朗横门污水处理厂,由生态环境部门分配。3-2.【水/限制类】涉及新增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的项目,原则上实行等量替代,若上一年度水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须实行两倍削减替代。3-3.【水/综合类】①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②完善临海水质净化厂配套管网,加快推进翠亨新区综合管廊建设,实行雨污分流,新、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须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时投运。③推进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和达标排放。④完善农村垃圾收集转运体系,防止垃圾直接入河或在水体边随意堆放。本项目不涉及。3-4.【大气/限制类】①涉新增氮氧化物排放的项目实行等量替代,涉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实行两倍削减替代。项目不涉及新增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新增挥发性有机物已经按照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落实;3-5.【土壤/综合类】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经验,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项目不涉及化肥农药;—11—3-6.【其他/综合类】加强中心组团垃圾处理基地污染防控措施,确保废水、废气、噪声的达标排放,危险废物合法处置或转移。定期监控土壤、地下水污染情况项目不属于中心组团垃圾处理基地范围。环境风险防控:4-1.【水/综合类】①集中污水处理厂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废水直接排入水体,完善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系统联网,实现污水处理厂的实时、动态监管。②单元内涉及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指导性意见)》所属行业类型的企业,应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需设计、建设有效防止泄漏化学物质、消防废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拦截、收集设施,相关设施须符合防渗、防漏要求。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南朗横门污水处理厂;4-2.【土壤/综合类】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工业企业要落实《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项目环评、设计建设、拆除设施、终止经营等环节落实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要求设计、建设有效防止泄漏化学物质、消防废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拦截、收集设施,相关设施符合防渗、防漏要求;4-3.【其他/综合类】加强中心组团垃圾处理基地环境风险防控,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建设单位不属于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工业企业。77《中山市环保共性产业园规划》(2023)《中山市环保共性产业园规划》(2023)10.2完善政策支持本规划实施后,按重点项目计划推进环保共性产业园、共性工厂建设,镇内其他区域原则上不再审批或备案环保共性产业园核心区、共性工厂涉及的共性工序的规模以下建设项目,规模以下建设项目是指产值小于2千万元/年的项目;对于符合镇街产业布局等相关规划、环保手续齐全、清洁生产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的规模以下技改、扩建、搬迁建设项目,经镇街政府同意后,方可向生态环境部门报批或备案项目建设。建设南朗街道健康医药环保共性产业园。推进建设西湾医药与健康产业园,配套建设集中式工业废水处理设施,统一处理西湾医药与健康产业园、中山市华南现代中医药城生产废水,优化中山市华南现代中医药城公共配套,高标准建设南朗街道健康医药环保共性产业园。南朗街道健康医药环保共性产业园规划发展产业为:生物制药、保健品、医疗器械、保健品、食品、化学品、医疗检测、生物医药科研。本项目位于中山市翠亨新区南朗街道林湖路和康朗路交叉口东鹏饮料(集团)中山生产基地包材车间,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为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建设单位中山紫江包装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含“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造生产”,产品为食品类塑料瓶盖、塑料瓶坯,作为东鹏特饮维生素功能饮料(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注册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卫食健字(1998)第580号)的配套包装容器,本项目为东鹏饮料集团中山生产基地项目的定向配套项目,符合南朗街道健康医药环保共性产业园建设内容,因此进入南朗街道健康医药环保共性产业园(西湾医药与健康产业园、中山市华南现代中医药城)内建设。符合符合8《中山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方案》根据地下水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管理需要,将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分为保护类区域和管控类区域(中山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图见附图10),按照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紧迫程度进行分级,提出差别化对策建议。划分结果为:①中山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包括保护类区域和管控类区域两种。②保护类区域:中山市无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有8个特殊地下水资源区域,其中6个为在产矿泉水企业,2个为地热田地热水区域。在产矿泉水企业包括:南区文笔山饮用天然矿泉水、五桂山镇双合山饮用天然矿泉水、富山清泉饮用水天然矿泉水、五桂山镇桂南饮用天本项目位于中山市翠亨新区南朗街道林湖路和康朗路交叉口东鹏饮料(集团)中山生产基地包材车间,属于一般区,项目不使用地下水,且厂区地面全硬化,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相关要求。—13—然矿泉水、南朗镇翠宝饮用天然矿泉水,三乡镇五龙饮用天然矿泉水;2个地热田地热水区域包括虎池围地热田地热水、三乡镇雍陌(中山温泉)地热田热矿水。将8个特殊地下水资源区域保护区纳入中山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中的保护类区域,分区类型为“其他”。③管控类区域:基于中山市地下水功能价值评估、地下水脆弱性评估结果,扣除保护类区域,划定管控类区域,并根据中山市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评估结果划分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中山市地下水污染防治管控类区域内无污染源高荷载区域,故管控类区域均为二级管控区。主要分布于五桂山街道、南区街道、东区街道和三乡镇。④一般区:一般区为保护类区域和管控类区域以外的区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等开展常态化管理。符合9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发改规〔2020〕8号)四、相关塑料制品禁限(一)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用于盛装及携提物品且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适用范围参照GB/T21661《塑料购物袋》标准。(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以聚乙烯为主要原料制成且厚度小于0.01毫米的不可降解农用地面覆盖薄膜;适用范围和地膜厚度、力学性能指标参照GB13735《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标准。(三)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用泡沫塑料制成的一次性塑料餐具。(四)一次性塑料棉签:以塑料棒为基材制造的一次性棉签,不包括相关医疗器械。(五)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为起到磨砂、去角质、清洁等作用,项目产品为塑料瓶坯及塑料瓶盖,不属于相关塑料制品禁限所列条款。—14—有意添加粒径小于5毫米的固体塑料颗粒的淋洗类化妆品(如沐浴剂、洁面乳、磨砂膏、洗发水等)和牙膏、牙粉。(六)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禁止以纳入《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等管理的医疗废物为原料生产塑料制品。(七)不可降解塑料袋:商场、超市、药店、书店、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展会活动等用于盛装及携提物品的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不包括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盛装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连卷袋、保鲜袋等。(八)一次性塑料餐具:餐饮堂食服务中使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刀、叉、勺,不包括预包装食品使用的一次性塑料餐具。(九)一次性塑料吸管:餐饮服务中用于吸饮液态食品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吸管,不包括牛奶、饮料等食品外包装上自带的塑料吸管。符合10中山市自然资源一图通/项目选址属于二类工业用地(见附图3)。—15—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一、环评类别判定说明表2环评类别判定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产品产能工艺对应名录的条款敏感区类别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年产塑料瓶坯23亿只、塑料瓶盖20亿个干燥、投料、注塑成型、冷却脱模、抽检、包装、入库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无报告表建设内容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起施行(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修订);(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环办环评〔2020〕33号);(9)《中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4年版)》;(1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11)《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12)《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13)《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其修改单;(1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15)《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16)《中山市涉挥发性有机物项目环保管理规定》(中环规字〔20建设内容1号);(17)《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20年修订)》;(18)《中山市水功能区管理办法》(中府〔2008〕96号);(19)《中山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2021年修编)》;(20)《中山市2024年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1)《2024年中山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三、项目建设内容1、基本信息中山紫江包装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翠亨新区南朗街道林湖路和康朗路交叉口东鹏饮料(集团)中山生产基地包材车间(E113°31′8.563″,N22°31′38.799″),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用地面积6400㎡,建筑面积22200㎡。项目主要从事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年产塑料瓶坯23亿只和瓶盖20亿个。本项目生产区域为1栋4层建筑物,该建筑物位于东鹏饮料(集团)中山生产基地内部,其北面、东面为东鹏饮料(集团)中山生产基地,西面、南面为林地。表3本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规模类别工程本项目为1栋4层建筑物,为混凝土钢筋建筑结构,总高23.3m。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400㎡,总建筑面积为22200㎡。高5.5m,面积6400㎡,含注塑间(瓶坯注塑)、1F原料中转区、瓶坯成品仓、办公区、品控区、备件区、配电间、一般固废仓、危废仓等主体高4.1m,面积3700㎡,含干燥间、中转仓、办生产车间2F公区、资料室等工程高4.6m,面积5700㎡,含空压制冷机房、瓶坯3F成品仓等高9.1m,面积6400㎡,含注盖间(瓶盖注塑)、4F瓶盖成品仓等储运原料存放位于厂房西侧室外料罐(直径3.8m,高16.2m,净高工程区14.2m),储存PET聚酯切片和PP塑料;公用供水由市政管网供给—17—工程供电由市政电网供给环保工程废气治理设施干燥废气、瓶坯注塑、盖帽废气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后通过1条28m高排气筒(G1)排放;废水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朗横门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涌口门上涌。噪声治理措施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固废治理措施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废:设1个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总面积100㎡,收集后暂存于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设1个危险废物暂存间,总面积20㎡,收集后暂存于项目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名称状态年用量(t)所在工序包装规格最大储存量(t)是否属于环境风险物质临界值PET聚酯切片固态颗粒69691瓶坯注塑成型1100kg/袋3000否/PP塑料固态颗粒9900瓶盖注塑成型25kg/袋500否/液压油液态0.418L辅助209L/桶209L是2500(油类物质)润滑油液态0.5辅助25kg/桶0.1是2500(油类物质)产品名称年产量(个/年)产品平均质量(g/个)总重(t)瓶坯23亿3069000瓶盖20亿4.99800—18—模具固态23套辅助/23套否/注:项目瓶坯机7台,盖帽机16台,每台设备自带1套模具。表6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一览表名称理化性质新料,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是热塑性聚酯中最主要的品种,简称PET,俗称涤纶树脂。它是对苯二甲酸PBT一起统称为热塑性聚酯,或饱和聚酯。密度为1.37-1.40g/cm3,主要由对苯二甲酸(PTA)和乙二醇(MEG)通过酯化反应和脱水缩合反应制得。乳白色或浅黄色、高度结晶的聚合物,表面平滑有光泽,在较宽的温度范围内具有优良的物理机械性能,长期使用温度可达120℃,电绝缘性优PET聚酯切良,甚至在高温高频下,其电性能仍较好,但耐电晕片性较差。其抗蠕变性、耐疲劳性、耐摩擦性、尺寸稳定性都很好。无毒、耐气候性、抗化学药品稳定性好,吸水率低,耐弱酸和有机溶剂,熔点为250~255℃。在常温环境下,PET的热氧化稳定性很好,只有在高温下才可能出现聚酯的热断裂和热氧化断裂或者交联现象,正常情况下0℃以上才明显放出挥发性产物。热分解的引发过程包括酯部位的异裂,生成酸和乙烯基酯端基,后者可与PET中的羟乙基酯端基发生酯交换反应放出乙醛。新料,聚丙烯,无毒、无臭、无味的乳白色高结晶的聚合物,密度只有0.90-0.91g/cm3,化学稳定性很好,熔融温度为260~300℃左右开始分解,耐冲击性强,但耐寒性差,易燃,性差。液压油为淡黄色液体,相对密度(水=1)为0.8710,不溶于水,闪点224℃,可燃,引燃温度220~500℃,液压油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利用液体压力能的液压系统使用的液压介质,在液压系统中起着能量传递、抗磨、系统润滑、防腐、防锈、冷却等作用。润滑油为淡黄色粘稠液体,闪点为120~340℃,自燃点在300~350℃,相对密度(水=1)为0.9348,不溶于水,能溶于苯、乙醇、乙醚、氯仿、丙酮等多数润滑油有机溶剂,为可燃液体,火灾危险性为丙B类,遇明火、高热可燃;润滑油主要用在各种类型汽车、机械设备上以减少摩擦,保护机械及加工件的液体或半固体润滑剂,主要起润滑、冷却、防锈、清洁、密封和缓冲等作用。与乙二醇的缩聚物,与PET热分解温度为300℃,在35PP塑料164-170℃,熔点为176℃,在—19—模具瓶坯机、盖帽机自带模具型腔,不锈钢材质,耐磨性能良好,通常不需维修、更换,仅在厂区内维护、保养,定期返回厂家检修。设备数量(台)模穴数量模穴容量(ml)原料密度g/cm3单次注塑时间(s)年工作时间(h)注塑批次/h单台注塑量(t)总注塑量(t/a)瓶坯机500T6144351.415720024012192.76873156.608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台)所在工序能耗对应生产线瓶坯机HyPET™HPP5e-P120/130EE140,500T6瓶坯注塑成型用电瓶坯生产线(共7条,每条线含1台瓶坯机及1台干燥机)瓶坯机HyPET™HPP5e-P120/130EE140,300T1瓶坯注塑成型用电干燥机GM350+TN120007干燥用电冷冻系统RCUF-110WZPS,冷却水循环水量为82.3m3/h6冷却脱模用电/空压机GA55VSD2辅助用电/盖帽机450T16瓶盖注塑成型用电瓶盖生产线(共16条,每条线含1台盖帽机)—20—瓶坯机300T172251.42072001803265.923265.92盖帽机450T163260.977200514639.49810231.968合计PET聚酯切片用量73156.608PP塑料用量10231.968注:瓶坯机理论设计PET聚酯切片用量为73156.608t/a,项目计划使用的PET为69691t/a,计划用量与理论用量的占比为95.26%;盖帽机理论设计PP塑料用量为10231.968t/a,而项目计划使用的PP为9900t/a,计划用量与理论用量的占比为96.76%,因此可满足生产要求。5、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共设员工35人,厂内不设食宿。每日工作时间24小时(三班制),全年工作时间约为300天。6、给排水情况(1)生活用水本项目用水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给。员工35人,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1461.3-2021)表A.1服务业用水定额表,员工不在厂内食宿,按照先进值10m3/人·a计,生活用水量约为350t/a,生活污水产生率按90%计算,其污水产生排放量约为315t/a。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南朗横门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2)生产用水冷却用水:冷却系统对瓶坯机、盖帽机供应冷却水,冷却方式为间接冷却,每台冷却系统的冷却水循环水量为82.3m3/h,循环过程水量蒸发产生损—21—耗,损耗量为循环水量的1%,项目共6台冷却系统,年工作时间为7200h。冷却水补水量为82.3m3/h*1%*6台*7200h=33553.6m3,即补水量为33553.6t/a。此过程不产生废水。图1项目水平衡图(t/a)7、能耗情况表9主要资源和能源消耗一览表名称年用量备注电2000万度市政供电水35903.6t/a市政供水市政供水35903.6损耗33553.633553.6冷却补充用水8、平面布置情况项目厂界500m范围内无敏感点;高噪声设备主要集中在厂区中部,项目产生噪声经过车间墙体隔声、设置减振垫等隔声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排气筒G1位于厂区南部,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危险废物暂存区、一般固废暂存区、原料存放区已做好防渗、防雨、防漏措施。平面布局基本合理。9、项目四至情况本项目选址于中山市翠亨新区南朗街道林湖路和康朗路交叉口东鹏饮料(集团)中山生产基地包材车间,四至图详见附图1。项目位于东鹏饮料(集团)中山生产基地内部,厂区东面、北面为东鹏饮料(集团)中山生产基地,西面、南面为林地。—22—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工艺简述:本项目主要生产瓶坯和瓶盖,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2,图3。(1)瓶坯生产工艺图2瓶坯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主要工艺流程简述:①干燥:由于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大分子中含有脂基,具有一定的亲水性,粒料在高温下对水比较敏感,当水分含量超过极限时,在加工中PET分子量下降制品带色、变脆。因此,在加工前必须使用干燥机对PET聚酯切片进行干燥,利用干燥机加热至160-185℃将原材料中水分烘干,烘干时间为4-6h,能耗为电能,纯PET在300℃下分解,干燥温度低于分解温度,因此烘料过程产生污染物为废气(非甲烷总烃)、噪声。年工作时间7200h。②投料:PET聚酯切片通过管道送入料仓,原料为较大颗粒,此过程在密闭空间内进行不会产生颗粒物,主要污染物为噪声。年工作时间7200h。③注塑成型:塑料原材料(PET聚酯切片)表面的水分干燥后,在瓶坯机加热至290℃,将投入料筒内的原料通过料筒壁向内传热使原料熔融塑化,然后注射座前移与机器进行合模,使喷嘴贴紧模具型腔的浇口道,并对加热至液压油注塑成型固废、废气、噪声冷却脱模噪声抽检固废、噪声包装、入库噪声—23—熔融状态的原料施以高压(设备液压系统以液压油作为传递介质),快速将其注入模具型腔内。注塑温度控制在290℃左右,达到PET的熔点(250~255℃),小于热分解温度(300℃),PET原料中聚合物长链发生无规则断裂,该过程产生废气(非甲烷总烃、乙醛和臭气浓度)、固废(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含油废手套及抹布)、噪声。年工作时间7200h。④冷却脱模:注塑成型后,冷却系统对瓶坯机内的塑料制品进行冷却,冷却方式为间接冷却,待温度下降,凝固后的塑料瓶坯从瓶坯机中的模具型腔分离,污染物为噪声。年工作时间7200h。⑤抽检:对脱模后的瓶坯进行抽样测试(主要为重量、尺寸测试),合格产品进入后续工序,不合格PET瓶坯经收集后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委托具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本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为固废(不合格PET瓶坯)、噪声。年工作时间3600h。⑥包装、入库:将装箱后的瓶坯人工包装后入库存放待售,产生噪声。年工作时间3600h。(2)瓶盖生产工艺图3瓶盖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主要工艺流程简述:①投料:PP通过管道送入料仓,原料为颗粒状,此过程在密闭空间内进投料噪声液压油注塑成型固废、废气、噪声冷却脱模噪声抽检固废、噪声包装、入库噪声—24—(行不会产生颗粒物,主要污染物为噪声。年工作时间7200h。②注塑成型:塑料原材料(PP塑料)在盖帽机加热至240℃,将投入料筒内的原料通过料筒壁向内传热使原料熔融塑化,然后注射座前移与机器进行合模,使喷嘴贴紧模具型腔的浇口道,并对加热至熔融状态的原料施以高压设备液压系统以液压油作为传递介质),快速将其注入模具型腔内。此工序的工作温度为240℃,达到原料PP塑料的熔融温度(164-170℃),小于热分解温度(260~300℃),废气来源于盖帽机内注塑成型过程PP塑料中弱键或末端结构的断裂,主要污染物为废气(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固废(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含油废手套及抹布)、噪声。年工作时间7200h。③冷却脱模:注塑成型后,冷却系统对盖帽机内的塑料制品进行冷却,冷却方式为间接冷却,待温度下降,凝固后的塑料瓶盖从盖帽机中的模具型腔分离,产生噪声。年工作时间7200h。④抽检:对脱模后的瓶盖进行抽样测试(主要为重量、尺寸测试),合格产品进入后续工序,不合格PP瓶盖经收集后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委托具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本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为固废(不合格PP瓶盖)、噪声。年工作时间3600h。⑤包装、入库:将装箱后的瓶盖人工包装后入库存放待售,产生噪声。年工作时间3600h。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源问题。—25—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一、大气环境质量现状1、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根据《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20年修改版),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根据《中山市2024年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公报》,中山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的年均值及相应的日均值特定百分位数浓度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的二级标准,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浓度值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表10中山市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污染物评价指标现状浓度(µg/m3)标准值(µg/m3)占标率(%)达标情况SO2年平均质量浓度5608.33达标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81505.33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度224055.00达标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548067.50达标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347048.57达标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6815045.33达标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203557.14达标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467561.33达标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800400020.00达标O3日最大8h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15116094.38达标2、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26—本项目位于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基本污染物SO2、NO2、PM10、PM2.5、CO、O3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本次环评引用中山市南朗监测站2024年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对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根据《中山市2024年空气质量监测站日均值数据公报》,南朗监测站2024年基本污染物SO2、NO2、PM10、PM2.5、CO、O3的监测结果如下表所示。表11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南朗)点位名称污染物评价指标现状浓度µg/m3评价标准µg/m3最大浓度占标率%超标频率达标情况中山市南朗监测站SO2年平均质量浓760达标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101507.30.00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2140达标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528078.80.00达标PM10年平均质量浓3570达标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7115067.30.00达标PM2.5年平均质量浓2035达标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447590.70.00达标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8004000250.00达标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226160175.65.79超标由上表可知,2024年中山市南朗监测站SO2、NO2年平均及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PM10、PM2.5年平均及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27—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O3日最大8h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不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为持续改善中山市大气环境质量,中山市将切实做好各类污染源监督管理。一是对全市涉VOCs、工业锅炉及炉窑等企业进行巡查,督促企业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二是加强巡查建设工地、线性工程,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措施;三是抓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执法现场要求施工负责人做好车辆检查及维护;四是加强对餐饮企业、流动烧烤摊贩以及露天焚烧的管控,严防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行为发生;五是加强加油站、油库监督管理,对全市加油站和储油库的油气回收装置等设施进行油气密闭性检查;六是加大人员投入强化重点区域交通疏导工作,减少拥堵;七是联合交警部门开展柴油车路检工作,督促指导用车大户建立完善车辆使用台账。采取上述措施后中山市的环境空气质量会逐步得到改善。3、补充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乙醛,对应现状评价因子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乙醛,属于特征因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指南》(污染影响类)提到“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需提供有效的现状监测数据”,本项目的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乙醛,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无质量标准且无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故不再展开现状监测。二、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位于南朗横门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内,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南朗横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涌口门上涌水道,最终汇入横门水道。根据《中山市水功能区管理办法》(中府[2008]96号)及《中山市水功能区划》,横门水道属于III类功能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根据《2024年中山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2024年横门水道水质为II类标准,水质现状为优。(二)水环境1、饮用水2024年,中山市两个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全禄水厂、大丰水厂)水质符合Ⅱ类水质标准,备用水源(长江水库)水质符合I类水质标准,水质均符合其所属功能区要求,水质达标率100%。评价依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及《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2、地表水2024年,鸡鸦水道、小榄水道、磨刀门水道、横门水道、东海水道、洪奇沥水道、黄沙沥水道、中心河、兰溪河、海洲水道水质符合Ⅱ类水质标准,水质状况为优;前山河水道水质符合Ⅲ类水质标准,水质状况为良好;泮沙排洪渠、石岐河水质符合Ⅳ类水质标准,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与上年相比水质有所好转的河流有兰溪河(水质由Ⅲ类变化至Ⅱ类)、海洲水道(水质由Ⅲ类变化至Ⅱ类)、石岐河(水质由V类变化至Ⅳ类);与上年相比水质水质有所下降的河流为泮沙排洪渠(水质由Ⅲ类变化至Ⅳ类),其余河流水质与上年相比无明显变化。评价依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及《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具体水质类别见表1。表12024年地表水各水道水质类别各水道鸡鸦水道小榄水道磨刀门水道横门水道东海水道洪奇沥水道黄沙沥水道中心河兰溪河海洲水道前山河水道泮沙排洪渠石岐河水质类别ⅡⅡⅡⅡⅡⅡⅡⅡⅡⅡⅣⅣ主要污染物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4—29—三、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中山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2021年修编)》,项目所在区域属2类声功能区域,项目厂界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且厂界外周边50m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本项目不开展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四、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现状项目不开采地下水,生产过程不涉及重金属污染工序,无有毒有害物质产生,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等保护目标,项目可能产生地下水及土壤污染的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生活污水泄漏;②液态化学品(液压油、润滑油)运输使用过程的泄漏;③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或危废暂存间的渗滤液的下渗;④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大气沉降,导致土壤的污染;针对以上几种污染途径做出以下几点防治措施: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南朗横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②化学品仓采取严格的分区防腐防渗措施,防止因事故消防废水漫流通过下渗污染项目区周围地下水环境,避免对地下水造成环境污染;③项目于厂内设置一般固体堆放场用于储存一般固体废物,地面为混凝土结构,并在相应的位置做好相应的标识。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且不能相容的固废要分开储存,并在相应的位置做好相应的标识。④危险废物贮存于室内,不露天堆放,贮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规定建设,设置防雨淋、防渗漏、防流失措施,以防止危险废物或其淋滤液渗入地下或进入地表水体而污染地下水。⑤干燥废气、瓶坯注塑废气、盖帽废气集气罩收集,合并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烟囱排放。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土壤破坏性监测问题”的回复。“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如果项目场地已经做了防腐防渗(包括硬化)处理无法取样,可不取样监测,但需详细说明无法取样原因”。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对“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已全部硬地化,不具备采样监测条件的,可采取拍照证明并在环评文件中体现,不进行厂区内用地范围的土壤现状监测”。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厂房已建成,厂房内地面均为混凝土硬底化,因此不具备占地范围内土壤监测条件,各种地下水污染途径均经有效防治,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不进行厂区土壤及地下水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五、生态环境本项目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因此无需进行生态现状调查。六、电磁辐射无环境保护目标一、地表水保护目标项目评价范围内无饮用水源保护区,水环境保护目标是在本项目建成后周围的河流水质不受明显的影响。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南朗横门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因此本项目建成后不会对受纳水体横门水道的水环境质量造成明显影响。二、大气环境保护目标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是周围地区的环境在项目建成后不受明显影响,保护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项目500米范围内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三、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所在区域属2类声功能区域,声环境保护目标是确保本项目建成环境保护目标及投入使用后其周围的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本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居民区、文化区、农村地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声环境保护目标。四、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目标。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管道排入南朗横门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横门水道。表13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类型排放限值排放标准pH6~9(无量纲)广东省地方标准CODCr≤500mg/L《水污染物排放限生活污水BOD5≤300mg/L值》SS≤400mg/L(DB44/26-2001)NH3-N——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4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排气排气最高允气筒污染物筒高许排放标准来源种编号度m浓度类mg/m3《合成树脂工业污乙醛50染物排放标准》(GB废31572-2015)及其修气G1非甲烷总28m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烃100排放限值臭气浓度6000《恶臭污染物排放污染因子—32—(无量纲)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4.0《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20(无量纲)《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6(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20(监控点处任意一点的浓度值)厂界昼间夜间东、西、南、北面6050四、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在厂内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33—总量控制指标(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最后进入南朗横门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因此项目不再另设总量控制指标。(2)废气: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乙醛)总排放量为1.111t/a。—34—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租赁东鹏饮料集团中山生产基地内的建成包材厂房作为生产厂房,不涉及新增用地,不涉及土建施工,施工期主要为生产设备安装,不存在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问题。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一、大气环境影响分析1、项目废气产排情况(1)生产废气①干燥废气项目PET聚酯切片干燥过程因受热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干燥温度为160-185℃,低于PET的热分解温度(250~300℃),故本项目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进行表征,废气产生量较少,非甲烷总烃仅作定性分析。干燥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排气筒(G1)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②瓶坯注塑废气、盖帽废气本项目外购PET聚酯切片经瓶坯注塑工序生产PET瓶坯,项目注塑温度控制在290℃左右,达到PET的熔点(250~255℃),小于热分解温度(300℃),产生有机废气和恶臭气体,主要以非甲烷总烃表征、乙醛、臭气浓度为表征。项目瓶盖注塑工序的工作温度为240℃,达到原料PP塑料的熔融温度(164-170℃),小于热分解温度(260~300℃),盖帽废气来源于盖帽机内注塑成型过程产生有机废气和恶臭气体,主要以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为表征。瓶坯注塑废气和盖帽废气的非甲烷总烃产生量类比《长沙紫江包装有限公司年产2.8亿只瓶坯、2.8亿个盖帽建设项目》产污情况,详见下文。表16类比项目情况分析一览表《长沙紫江包装有限公司类别年产2.8亿只瓶坯、2.8亿个本项目情况类比结论说明盖帽建设项目》情况—35—产品产能2.8亿只PET瓶坯、2.8亿个PP盖帽23亿只PET瓶坯、20亿个PP盖帽产品类别一致,原料相同,瓶坯和盖帽的产能比值相似设计工作时长年工作时间240天,每天工作24h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工作24h每天工作时长一致,但年工作时间不同,具有相似性主要工序干燥、投料、塑化、注塑、冷却成型、脱模投料、干燥、注塑成型、冷却脱模工艺类别、原理相同,具有相似性设备瓶坯机、盖帽机瓶坯机、盖帽机相同废气处理方式二级活性炭二级活性炭相同结论长沙紫江包装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分厂,产品、工作时长、工序、设备、废气处理方式具有可类比性。根据《长沙紫江包装有限公司年产2.8亿只瓶坯、2.8亿个盖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检测报告》(报告编号:ZS202405001,详见附册),瓶坯废气和盖帽废气详见下图:图4长沙紫江包装有限公司瓶坯废气检测数据一览检测点位检测项目采样日期、频次及检测结果标2024.05.222024.05.23准限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值瓶坯生产线废气处理前检测口G1标况风量(m/h)3545380135014060383038831非甲烷总烃实测浓度(mg/m)1.281.231.331.181.181.211废气处理后检测口G2标况风量(m/h)3215346433683258327433831非甲烷总烃实测浓度(mg/m)0.530.460.530.430.450.43100排放速率(kg/h)1.70×101.59x101.79x101.40x1031.47x101.45×103/标准限值参考:参考《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标准限值。备注②出口烟囱高度:30m。进口截面积:0.1963m²,出口截面积:0.1963m。③废气处理设施:二级活性炭吸附。—36—图5长沙紫江包装有限公司盖帽废气检测数据一览表17长沙紫江包装有限公司单日监测工况表产品年工作时间设计年产量设计日产量设计日产重量t监测日产量监测日产重量t监测日工况%25g瓶坯2402.4亿只1000000只25960000只249617.5g瓶坯2400.4亿只166667只2.917163333只2.858985.1g瓶盖2402.4亿个1000000个5.11020000个5.2021024g瓶盖2400.4亿个166667个0.667165000个0.6699注:以上数据来源《长沙紫江包装有限公司年产2.8亿只瓶坯、2.8亿个盖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监测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3日,两日监测产量相同。表18长沙紫江包装有限公司污染物产污系数核算一览表检测点位检测项目采样日期、频次及检测结果2024.05.222024.05.23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盖帽生产线废气处理前检测口G3标况风量(m/h)241321932233217122562322非甲烷总烃实测浓度(mg/m)0.890.880.910.940.981.03废气处理后检测口G4标况风量(m/h)213023572255235222572401非甲烷总烃实测浓度(mgm)0.420.460.450.400.370.42排放速率(kg/h)8.95×101.08×1031.02×109.41×108.35x1041.01×103—37—污染物监测时间工序最大产生速率kg/h日工作时间h收集效率产生量kg/d设计日产量t实际日产量t工况产污系数kg/t-产品非甲烷总烃2024年5月22瓶坯注塑0.00512430%0.40827.91726.85896%0.015822024年5月230.00492430%0.39227.91726.85896%0.01520非甲烷总烃2024年5月22盖帽0.00222430%0.1765.7675.862102%0.029442024年5月230.00242430%0.1925.7675.862102%0.03211注:最大产生速率(kg/h)=处理前最大实测浓度(mg/m³)×最大标况风量(m³/h);工况=实际日产量/设计日产量。根据上表,瓶坯注塑工序的非甲烷总烃的最大单位产生量产污系数为0.01582kg/t-产品,瓶坯产量为69000t/a,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1.0916t/a;盖帽工序的非甲烷总烃的最大单位产生量产污系数为0.03211kg/t-产品,瓶盖的产量为9800t/a,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3147t/a。项目瓶坯注塑废气和盖帽废气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30%),合并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由1根28米排气筒(G1)有组织排放。瓶坯注塑废气和盖帽废气收集效率参考《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工业—38—源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减排量核算方法的通知》中表3.3-2废气收集集气效率参考值,外部集气罩集气效率30%,本项目瓶坯注塑废气和盖帽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项目收集效率按30%核算。根据化学工业出版社的《三废处理工程技术手册》(废气卷),排气量计算公式为:Q=0.75(10×X2+A)×Vx式中:Q:集气罩排风量,m3/s;X:污染物产生点至罩口的距离,m,项目取0.2m;A:罩口面积,㎡;项目瓶坯机、盖帽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面积约为0.2㎡;Vx:最小控制风速,m/s,这里取0.3m/s;项目每台干燥机、瓶坯机和盖帽机设置1个集气罩,干燥工序使用7台干燥机,注塑工序使用6台500T瓶坯机、1台300T瓶坯机和16台盖帽机,共30个集气罩,风量核算见下表。表19干燥、瓶坯注塑和盖帽工序集气设施风机风量核算治理设施编号废气来源废气收集方式控制点至吸气口的距离m吸气口面积㎡控制点的吸入速度m/s单罩理论风量m³/h集气罩数量(个)理论总风量m³/h设计总风量m³/h合理性G1干燥外部集气罩收集0.20.20.3486734023500合理瓶坯注塑外部集气罩收集0.20.20.3486734023500—39—盖帽外部集气罩收集0.20.20.34861677768000风量合计15000参照《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治理技术指南》、《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技术指南》,吸附法对有机废气处理效率为50-80%,本项目取单级活性炭处理效率为60%,则二级活性炭处理效率=1-(1-60%)×(1-60%)=84%,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保守取70%。表20废气产排情况一览表产排污环节干燥、瓶坯注塑、盖帽车间废气种类排气筒编号G1污染物名称非甲烷总烃产生量t/a1.4063收集效率30%70%产生量t/a0.42193.9064mg/m³产生速率kg/h0.0586排放量t/a0.1266有组织1.1722mg/m³排放速率kg/h0.0176无组织0.9844排放速率kg/h0.1367有组织+无组织排放量t/a1.111干燥、瓶坯注塑、盖帽工序车间干燥、瓶坯注塑废气、瓶盖注塑废气去除率产生浓度排放浓度排放量t/a—40—有组织排放高度m28根28米排气筒(G1)有组织排放。废气污染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风量m³/h15000工作时间h7200及其修改单表排放口编号产污环节污染物核算排放浓度(mg/m3)核算排放速率(kg/h)核算年排放量(t/a)一般排放口G1干燥、瓶坯注塑、盖帽非甲烷总烃1.17220.01760.1266乙醛//少量臭气浓度//少量一般排放口合计非甲烷总烃0.1266乙醛少量臭气浓度少量有组织排放总计有组织排放总计非甲烷总烃0.1266乙醛少量臭气浓度少量产污环节污染物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名称浓度限值(μg/m3)年排放量(t/a)—41—G1/干燥、瓶坯注塑、盖帽非甲烷总烃加强车间通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40000.9844臭气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20无量纲少量无组织排放总计无组织排放合计非甲烷总烃0.9844臭气浓度少量污染源非正常排放原因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浓度mg/m3非正常排放速率kg/h单次持续时间/h年发生频次/次应对措施G1/干燥、瓶坯注塑、盖帽环保设施故障、处理效率为0非甲烷总烃3.90640.0586//停止生产,及时维修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编废气类型污染物种类排放口地理坐标治理措施是否为可排气量m3/h排气筒高排气筒出口内径m排气温度经度纬度污染物有组织年排放量(t/a)无组织年排放量(t/a)年排放量(t/a)非甲烷总烃0.12660.98441.111乙醛少量/少量臭气浓度少量少量少量—42—号行技术度m℃大气1122G1干燥、瓶坯注塑、盖帽非甲烷总烃、乙醛、臭气浓度113.51871522.527492二级活性炭是15000280.660排放口编号G1风量(m3/h)15000活性炭种类蜂窝活性炭单级活性炭规格/m2*1.5*1.2单级活性炭层数/层2单级装置单层活性炭厚度/m0.3单级活性炭装置总过滤面积/㎡6过滤风速(m/s)0.6944停留时间/s0.864活性炭密度(g/cm3)0.45碘值(mg/g)857单次单级活性炭填充量/t0.81单套二级活性炭填充量/t1.62注:G1废2953t/a,性炭总量大气根据证申请与术规范指南橡气收集量为0.即需要活性炭用为1.62t×4=6.环境监测计划《排污单位自行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胶和塑料制品》4219t/a,活性炭吸附量1.969t/a;活性48t。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942品工业》(HJ(HJ1207—表27有组织处理废气量约为0.4219t/a×70%=0.炭更换频次约为4次/年,则年更换活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1122-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2021),本项目污染源监测计划见下表。废气监测方案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执行排放标准G1非甲烷总烃1次/年《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乙醛1次/年臭气浓度1次/年《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表28无组织废气监测计划表监测监测指标监测频次执行排放标准点位非甲烷总《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厂界烃1次/年(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44—臭气浓度1次/年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厂区非甲烷总烃1次/年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周边500m无涉及敏感点。项目生产过程主要产生干燥废气、瓶坯注塑废气、盖帽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乙醛、臭气浓度,不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干燥废气、瓶坯注塑废气、盖帽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8m高的烟囱排放。项目非甲烷总烃、乙醛经治理设施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值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综上,项目对周围的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2、项目废水产排情况(1)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①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生活污水约315t/a;生活污水:员工日常生活中产生生活污水,产生量约315t/a(1.05t/d),此类污水中的主要污染物有pH、CODcr、BOD5、SS、NH3-N等。本项目在南朗横门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项目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再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朗横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对受纳水体涌口门上涌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南朗横门污水处理厂位于中山市南朗镇横门烟墩山侧,面积约4.5万平方米。污水处理工艺流程采用的是预处理+多级AO+矩形二沉池+加砂高效沉淀池工艺,配套紫外线消毒系统和机械深度脱水污泥处理技术,出水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南朗街道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10万吨/天,服务范围为南朗街道—45—及翠亨新区马鞍岛南部片区,本项目属于南朗横门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本项目生活污水约1.05t/d,南朗横门污水处理厂日处理生活污水能力达10万吨,占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的0.0011%,在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之内,因此,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南朗横门污水处理厂处理是可行的。(2)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表29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排放去向排放规律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口编号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排放口类型污染治理措施编号污染治理设施名称污染治理设施工艺生活污水pHCODcrBOD5SSNH3-N南朗横门污水处理厂间歇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性排放TW001化粪池/DW001是否企业总排雨水排放清净下水排放温排水排放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表30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信息序号排放排放口地理坐标废水排放排放排放间歇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46—经度纬度名称污染物种类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mg/L)1DW001113.51871522.527492315南朗横门污水处理厂间断放,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性放24小时南朗横门污水处理厂pH6-9(无量纲)CODcr40BOD510SS10NH3-N5表31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他按规定商定的排放协序号排放口编号污染物种类议名称浓度限值/(mg/L)—47—1DW001pHCODcrBOD5SSNH3-N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6≤pH≤9CODcr≤500BOD5≤300SS≤400--序号排放口编号污染物种类产生浓度/(mg/L)排放浓度/(mg/L)日排放量/(t/d)年排放量/(t/a)1DW001pH6-96-9----CODcr3002500.000260.0788BOD52001500.000160.0473SS2501500.000160.0473NH3-N30250.000030.0079全厂排放口合计pH--CODcr0.0788BOD50.0473SS0.0473NH3-N0.0079环境保护措施与监测计划项目主要排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南朗横门污水处理厂;不设自行监测计划。3、噪声项目的主要噪声为:项目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约65-80dB(A);原料和成品的搬运过程中会产生约65-75dB(A)之间的交通噪声。表33项目主要噪声源强一览表项目噪声经过车间墙体隔声、设置减振垫等措施,通过建设单位落实好各类设备的降噪措施,且车间墙体为砖砌实心墙、铝窗结构,查阅资料,噪声通过墙体隔声可降低23-30dB(A)(参考文献:环境工作手册-环境噪声控制卷,序号设备名称噪声值dB(A)摆放位置1瓶坯机75~80室内2空压机65~70室内3干燥机65~70室内4冷却系统75~80室内5盖帽机75~80室内6风机75~80室内、楼顶—4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厂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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