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招标采购公告(2025)
淳安县姜家单元CA150700-37-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淳安县姜家单元CA150700-37-01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杭州市淳安县姜家镇语石路西侧,地块东至空地,南至姜家镇中心小学操场,西至语石路,北至空地,总面积为2480.01m2,中心点经纬度:E118.657101°,N29.477569°。根据地块历史卫星影像、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了解,调查地块历史主要为姜家镇中心小学教学楼、空地,地块现状为空地,地块内及周边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根据《淳安县姜家单元CA150700-37-01地块规划条件(淳规选2025-054-2)》,本地块规划为中小学用地(0804,教育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同时根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中规定,地块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第一类用地)的,属于甲类地块。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了解,调查地块历史主要为姜家镇中心小学教学楼、空地。地块内未见残留油渍或污染痕迹,无地下构筑物,无刺激性气味。地块内及周边未发生过污染事故,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未收到过环保投诉。本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9个土壤快速检测点位,地块外4个土壤快速检测点位。本次调查现场快速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及浙江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根据第一阶段调查,我单位评估认为地块内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能够排除污染可能性,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该地块满足一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