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风锚地码头 塑料配件 焊接铝片生产招标采购公告(2025)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2025年12月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受理时间
环评文件链接
1
宁海县胡陈港钓鱼礁避风锚地码头项目
宁海县力洋镇
宁海县农业农村局
杭州博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12-8
公示稿-宁海县胡陈港钓鱼礁避风锚地码头项目(1)(1).pdf
2
年产1650吨塑料配件项目
宁海县梅林街道九顷区块B地块
宁波千感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钱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12-8
公示1-宁波千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50吨塑料配件项目.pdf
3
产1.8亿个焊接铝片生产项目
宁海县西店香滨路31号
宁波晓浩电器有限公司
宁波智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12-8
公示稿-宁波晓浩电器有限公司年产1.8亿个焊接铝片生产项目.pdf
公告时间:2025年12月8日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65131767
通信地址:宁海县政务服务中心136号窗口(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宁海县胡陈港钓鱼礁避风锚地码头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宁海县农业农村局编制日期:,2025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内容..................................................................................................................-17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1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70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80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89七、结论..........................................................................................................................-92附图附图1工程地理位置图附图2工程总平面布置图附图3工程与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位置关系图附图4工程与浙江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位置关系图附图5工程与宁波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位置关系图附图6工程与宁海县声环境功能区划位置关系图附图7工程与浙江省水功能水环境功能区划位置关系图附图8工程与宁海县生态环境分区动态更新方案位置关系图(海域)附图9工程与宁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位置关系图(三条控制线)附图10-1工程与《浙江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位置关系图(海洋功能分区图)附图10-2工程与《浙江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位置关系图(海岸线分类保护利用规划图)附图11工程师现场踏勘照附件附件1基本信息表附件2关于宁海县钓鱼礁避风锚地码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附件3关于宁海县胡陈港钓鱼礁避风锚地码头项目海域使用申请的批复附件4不动产权证书附件5工程竣工验收材料附件6借用协议附件7港口企业防污染委托协议附件8评估意见及修改清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宁海县胡陈港钓鱼礁避风锚地码头项目项目代码2412-330200-04-01-507063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区)(力洋镇)地理坐标(E121度37分48.166秒,N29度11分10.626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41-滚装、客运、工作船、游艇码头-其他五十四、海洋工程”-160其他海洋工程”-其他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用海面积13056m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补办)□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412-330200-04-01-507063总投资(万元)450环保投资(万元)74.432环保投资占比(%)16.54施工工期3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本工程已于2012年12月竣工投入使用,工程现状用于渔政执法码头,建设单位自行补充办理相关环保手续。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环办评[2020]33号文),本项目不需要设置生态环境专项评价,具体见下表1-1。表1-1专项评价设置判定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设置专项评价地表水地表水水力发电:引水式发电、涉及调峰发电的项目;人工湖、人工湿地:全部;水库:全部;引水工程:全部(配套的管线工程等除外);防洪除涝工程:包含水库的项目;河湖整治:涉及清淤且底泥存在重金属污染的项目本项目现状为渔业部门执法码头,非表格所列需设置地表水专项类项目本项目现状为渔业部门执法码头,非表格所列需设置地表水专项类项目否否地下水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地下水(含矿泉水)开采:全部;水利、水电、交通等:含穿越可溶岩地层隧道的项目;本项目现状为渔业部门执法码头,非表格列出需设地下水专项项目生态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不涉及相关敏感区大气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涉及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本项目现状为渔业部门执法码头,用于渔业执法不涉及粉尘、VOCs排放噪声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业涉及环境敏感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的项目;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全部本项目现状为执法码头,非道路(公路)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天然气管线、企业厂区内管线),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线):全部本项目现状为执法码头,不涉油气运输注:“涉及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位于、穿(跨)越(无害化通过的除外)环境敏感区,或环境影响范围涵盖环境敏感区。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针对该类项目所列的敏感区。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2035年)》规划审批机关: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2035年)的批复》,交规划函[2024]535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2020年修订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生态环境部;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的审查意见》,环审[2024]57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2035年)》符合性分析(1)港口发展格局根据《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2035年)》,宁波舟山港将在原有港区划分基础上,适当整合、拓展,新增杭州湾港区,总体上调整为“一港、两核、二十区”的空间格局。一港:体现两港一体化发展思路及原则,即宁波舟山港。两核:从全港资源统筹规划角度,突出重点发展的核心区域,包括中部核心区和北部核心区。中部核心区:由位于宁波舟山港核心水域的北仑、大榭、穿山、梅山、金塘、岑港、六横、定海、沈家门港区组成,是宁波舟山港的港口发展起源,发展基础较为成熟,是涵盖集装箱、原油、铁矿石、粮食、邮轮、LNG等主要运输货类的综合核心区,未来以老港区优化完善、资源整合为主。北部核心区:由位于宁波舟山北部水域的衢山、嵊泗、洋山港区组成,是快速发展的新兴核心区,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集装箱发展的核心资源,是服务国家战略涵盖原油、铁矿石、LNG等大宗储。二十区:衢山港区、洋山港区、北仑港区、六横港区、穿山港区、梅山港区、金塘港区、大榭港区、岑港港区、嵊泗港区、岱山港区、白泉港区、镇海港区、定海港区、马岙港区、杭州湾港区、象山港港区、石浦港区、沈家门港区、甬江港区。(2)港口岸线规划甬舟两市海岸线总长3922km。其中,大陆海岸线816km,岛屿海岸线3106km。海岸线利用现状为交通运输、工业、渔业、旅游娱乐、海底工程、造地工程等用途,已利用1032km,占比26%,尚未开发海岸线2890km,占比74%。其中,按照本轮港口规划方案口径港口航运已使用海岸线265km,仅占海岸线总长的6%。《规划》将宁波舟山港规划港口岸线界定为三类,具体划分如下:一类岸线:主要服务国家重大能源原材料物资运输、国际贸易和重大产业布局,是国际枢纽海港发展的核心资源,适宜建设连片式、规模化、专业化的超大型深水公共运输码头,重点发展煤炭、原油、铁矿石、集装箱、LNG、邮轮等主要运输货类布局类岸线:主要服务地区公共运输和大中型临港产业配套,是港口服务地区经济的重要支撑,适宜建设规模化或连片式的深水公共运输码头或企业专用码头,重点发展通用、液体散货,以及为临港产业配套的煤炭、集装箱等货类布局。二类岸线:主要服务地区公共运输和大中型临港产业配套,是港口服务地区经济的重要支撑,适宜建设规模化或连片式的深水公共运输码头或企业专用码头,重点发展通用、液体散货,以及为临港产业配套的煤炭、集装箱等货类布局。对于二类岸线,应重点从岸线利用的功能定位和规划方案的规模控制,兼顾规划方案的平面布置审视相关项目的规划符合性。公共服务的港口规划方案应具有一定的刚性临港产业配套留有适当的弹性。综合后方产业以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及相关岸线开发的不确定性,在港口功能、规模体现刚性的基础上,具体港口平面布置方案可结合产业实施进行适当调整三类岸线:主要服务海洋产业和小型临港产业配套、支持系统地方港点民生客货运输,是港口服务全面的重要补充,适宜建设修造船和海洋装备制造配套、小型临港产业配套、支持系统等公共服务陆岛交通、旅游客运等码头。对于三类岸线,应重点从功能定位角度审视相关项目的规划符合性,港口规划方案具有较大的弹性,本次规划可不明确码头等级和平面布置方案,具体港口平面布置方案可结合地方实际需求和项目阶段可行性论证等,在项目阶段予以完善或明确,原则上建设的货运码头等级不超过5万吨级。图1-1南部水域港口岸线利用规划布局图符合性分析:根据《宁海县胡陈港钓鱼礁避风锚地码头项目海域使用报告表》本工程占用人工岸线5.11m。该岸线属于《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2035年)》中南部水域港口岸线中三门湾段的一部分,属于三类岸线,本码头现状作为宁海县渔业执法码头,属于当地公共交通运输体系的一部分,因此,本工程符合《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2035年)》。2、与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2023年12月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编制了《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2020年修订版)环境影响报告书》,2024年6月,生态环境部以环审[2024]57号出具关于《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2020年修订版)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对照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本项目符合《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2020年修订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具体分析见表1-2。表1-2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规划环评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1符合。本项目仅占用人工岸规划实施后公用泊位比例由现状的30%提高到线5.11m,不涉及自然岸线序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节约集约利用岸线、土地等资源,坚持公用优先,中箸渔山图例口岸三口量-4-40%以上;优化整合生产岸线水陆空间和码头资源,提升码头泊位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水平和利用效率规划实施后专业化泊位比例由现状的50%提高到70%以上。减少规划实施对自然岸线的占用,规划实施后确保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要求。的占用。2严格控制规划选址,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依法禁止占用的区域。对于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新建大长涂主航道、洋山北西支航道、嵊山东支航道、嵊山南支航道等规划内容应确保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要求。符合,本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的占用。3本次规划现状航道35条、新建航道32条,现状锚地68个、新建锚地57个,部分穿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建议进一步优化,减少航道和锚地对环境敏感区的占用。符合。本项目不涉及航道和锚地的建设,不涉及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的穿越。4优化港口布局与功能,严控新增围填海。集中布设大宗散货码头,加快北仑港区矿石码头区集装箱改造工程。严格控制液体散货运输空间分布,集中布局油品及液体化学品运输港区。取消岱山港区大长涂作业区液体散货运输功能,削减甬江港区现状液体散货泊位数量,维持象山港、嵊泗港区现状液体散货泊位数量的基础上,石浦港区不再新增液体散货泊位。港口新增围填海应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124号),否则不得实施。符合。本项目为码头工程,不涉及围填海。5生态修复应符合区域、海域自然规律,不得导致新的生态破坏。合理安排疏浚泥沙处置方案,采取先进施工工艺和设备,降低悬浮物浓度增加量,疏浚期避开重要海洋生物繁殖的高峰期,减少对海域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开展增殖放流等生态补偿和修复措施。根据《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要求,依法依规加强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管理,防止外来物种入侵。符合。本项目对船只回旋区进行疏浚作业,同时进行松木桩及灌注桩的施工,施工过程中避开了海洋生物繁殖高峰期,本报告要求建设单位补充开展增殖放流等海洋生态保护措施。6加强港口环境风险管理,构建环境污染预报分析和应急决策支持系统,提升快速应急响应能力建设。建设与港口环境风险相匹配的应急能力,统筹规划建设应急基地与设备库,配备必要的应急船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升现有油品、液体化学品泊位的风险防控能力。建立健全各港区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和区域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提升区域整体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切实有效防控区域环境风险。符合。本项目按要求建设单位补充建设相应应急物资,完善事故应急体系及区域联动机制,进一步降低环境风险。7完善并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加强全过程监管,确保各类污染物得到妥善处置。以生态绿色港口建设为目标,不断提升粉尘污染治理水平,做好先进、绿色装卸工艺、设备的研究和试点示范,推动干散货行业卸船工艺设备绿色革新:优化和调整干散货堆场布局及结构,优先采取全封闭措施,确保区域环境质量符合。建设单位已与宁波市洁洋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港口防污染处置协议,由宁波市洁洋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对执法船只产生的油污水及生活垃圾进行统一处置;此外,本项目不-5-不恶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严格控制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码头应按规定同步配套建设岸电设施,鼓励采用低碳清洁能源供热或集中供热适时建设配套的低碳清洁能源供应设施。提高港口各类污水的处理效率和回用水平。加强港口噪声污染防治,确保符合声环境功能区要求涉及干散货运输,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现状执法船只尾气及噪声排放符合当前管理要求。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1严守生态安全底线。严格控制《规划》选址,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依法禁止占用的区域符合。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及其他自然保护地的占用2优化港口布局与功能,严控新增围填海。严格控制液体散货运输空间分布,集中布局油品及液体化学品运输港区。在《规划》提出的取消岱山港区大长涂作业区液体散货运输功能、削减甬江港区现状液体散货泊位数量、维持象山港及嵊泗港区现状液体散货泊位数量的基础上,石浦港区不再新增液体散货泊位。港口新增围填海应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否则不得实施。符合。本项目不涉及围填海,项目用海性质属于交通用海。3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对重要环境保护目标的保护。位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外,可能损害保护区功能的规划内容,在项目建设阶段应专题论证建设项目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并将其纳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针对《规划》实施的不良生态影响,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进行生态修复和必要的生态补偿。生态修复应符合区域、海域自然规律,不得导致新的生态破坏。合理处置疏浚泥沙,采取先进施工工艺和设备,降低悬浮物浓度疏浚期避开重要海洋生物繁殖的高峰期,减少对海域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开展增殖放流。符合。本项目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占用,也不会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造成不利影响,项目已建成多年,项目作业范围较小,类比同类项目,疏浚及桩基施工产生影响不大,建设单位将补充相应增殖放流补偿措施。4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加强港口环境风险管理,构建环境污染预报分析和应急决策支持系统,提升快速应急响应能力建设。建设与港口环境风险相匹配的应急能力,统筹规划建设应急基地与设备库。对港口环境隐患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开展港口环境风险防范专题研究,利用研究成果,全面更新和强化港口整体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区域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提升区域整体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切实有效防控区域环境风险。符合。本项目要求建设单位补充应急物资建设,完善事故应急体系及区域联动机制,进一步降低环境风险。5强化并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完善并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加强全过程监管,确保各类污染物得到妥善处置。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严格控制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码头应按规定同步配套建设岸电设施,鼓励采用低碳清洁能源供热或集中供热,适时建设配套的低碳清洁能源供应设施。提高港口各类污水的处理效率和回用水平。加强港口噪声污染防治,确保符合声环境功能区要求。符合。建设单位已委托宁波市洁洋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开展船舶油污水及生活垃圾的处置。本项目无需建设岸电设施,无废水排放。执法船只尾气达标,且船只运营噪声满足相关要求。-6-其他符合性分析1.4“三线一单”管理要求的符合性分析1、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本工程码头经引桥及与废弃钓鱼礁海堤相连,并借用宁海县港口开发有限公司现有水泥路与钓鱼礁海塘及外部道路连接,工程本身无陆域占地,对照《宁海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本工程占用海域属于“宁波宁海县海洋重点管控单元(HY33020020006)”,本项目与该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3本项目与宁海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符合性分析序号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建设不符合《浙江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以及《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的港口码头项目。渔业港口码头、旅游配套码头、陆岛交通码头等港口码头项目,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或专项交通规划执行。本项目为渔业执法码头,项目建设符合《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2035年)》要求。符合2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实施陆源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本项目为渔业执法码头,开发强度合理,项目无排污口设置,运营期无总量污染物排放。符合3环境风险防控---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由表1-3可知,本项目符合《宁海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分析对照《宁海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附图8)和“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工程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占用(附图9)。(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分析根据生态环境部门公布数据及现状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较好、近海岸海水中无机氮超出相应标准,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施工过程中固体废物合理清运处置;运营过程中执法船舶油污废水、船舶垃圾均得到妥善处置,项目建设和运营对周边海洋及陆域环境影响较小,未造成工程周边环境质量的下降。(3)与资源利用上限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码头建设项目,工程本身占用少量海洋,项目用海已取得相关许可;施工过程中使用少量水、电等资源,项目建设规模较小,水、电等资源消耗量较小,对整体区域资源分布情况影响较小。故本项目建设未超过资源利用上限。-7-(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符合性分析本工程建设一座浮码头,现状用于执法使用,属于渔政工作码头,未列入“宁海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负面清单。项目营运期无污染物排放,不设置排污口,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符合上述管控单元的“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综上分析,本工程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3、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1、与《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宁海县力洋镇胡陈港钓鱼礁区域,所在海洋功能区属“三门湾北农渔业区”(代码A1-5,见附图3)。海域使用管理要求为:①重点保障养殖用海,在不影响农渔业基本功能前提下,兼容旅游娱乐用海和交通运输用海;②除农业围垦和基础设施建设外,严格限制改变海域自然属性;③维护自然岸线,维持水动力条件稳定;④合理控制养殖规模和密度,确保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海洋环境保护要求为:①严格保护三门湾水域生态系统:防止典型生态系统的消失、破坏和退化;②保护三门湾海洋生物资源,不应造成外来物种侵害,防止养殖自身污染和水体富营养化,维持海洋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保持海洋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稳定,不应造成滩涂湿地等生物栖息地的破坏;③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海域使用管理要求符合性:①本项目为码头工程,为宁海县渔业、渔政提供服务,因周边其他在建工程建设影响,工程周边养殖场已清退,本工程的建设和运营对区域渔业养殖无影响;②本工程作为渔政执法管理码头属于交通基础设施,不涉及渔业养殖,项目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工程已交工运营多年,项目运营对区域海洋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区域水文和生态已达到平衡。海洋环境保护要求符合性:①本工程为码头工程,利用港口区域进行建设,未对三门湾水域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工程运营多年,区域生态已达到新的平衡;②本工程不涉及渔业养殖,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对三门湾海洋生态影响较小,工程占海面积较小,对海洋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影响较小,不会造成滩涂湿地的破坏;③根据2023年秋季调查资料,本工程运营对海水水质、沉积物和生物量影响不大。2、《浙江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修编)》的符合性分析对照《浙江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修编)》,本项目区位于“宁波三门湾二类区”(附图5),省级代码“ZJ09BⅡ”、市级代码为“NB03BⅡ”,该功能区面积326.49平方千米,主要使用功能为海水养殖、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海水水质保护目标为二类。二类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执行不低于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禁止兴建污染环境、破坏景观的海岸工程建设项目。保护水生生物增养殖赖以生存的海域环境,鼓励发展生态渔业,科学确定养殖规模和养殖密度,合理投饵用药,积极防治养殖污染。实施海水养殖环评准入机制,禁止在氮磷浓度严重超标的近岸海域新增或者扩大投饵、投肥海水养殖规模。保护人体直接接触海水、与人类食用有关的海域生态环境安全;完善垃圾收集等配套设施建设,有效清理海洋垃圾。符合性分析:本工程为码头建设项目,所在地为港口利用区域,周边存在多处码头及其他建设工程,本工程的建设使用未引起周边景观的破坏,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三废均得到妥善处置,未引起海洋环境污染。因此,本工程的建设实施符合《浙江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修编)》相关要求。4、《宁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符合性分析(1)国土空间总体格局根据《宁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宁海县国土空间开发总体定位为“甬南大门户、活力创新湾、山海和美城、共富标杆县”。主体功能格局为“18个乡镇街道规划形成4类主体功能区,其中城镇化优势地区7个,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区域,增量指标优先分配,促进空间供给和资源要素向优势地区集中;城镇化潜力地区5个,是新型城镇化重点推进地区,增量指标适度增加,强调特色化发展,形成新经济增长点;农产品主产区4个,主要涵盖陆域农产品主产区和海域渔业用海地区;生态经济地区2个,以生态经济为主导的地区,保持并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包括以旅游业等生态经济为主的相关乡镇,推动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用地减量整治和存量化”。(2)“三区三线”管控到2035年,宁海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1.1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8.6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56.22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规模120.55平方千米,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4383倍以内。(3)海洋空间①海洋保护与利用格局构建“两带五核五区”的海洋高质量发展格局。“两带”:象山港滨海旅游产业带及三门湾滨海产业发展带,沿线岸线空间作为陆海一体发展的核心与重点管控区域。“五核”:五大陆海统筹发展核心,分别为新城发展核、滨海旅游发展核、产城共富发展核、山海旅游发展核及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核;代表了滨海城镇发展、海岛旅游、陆海产城融合、山海旅游、现代农渔产业五大重点陆海统筹方向。“五区”:以海洋用途为重点的五区,分别为渔业用海区、交通运输用海区、工矿通信用海区、海洋游憩用海区、海洋预留区。②海岸线保护利用加强海岸线管控,按照严格保护、限制开发和优化利用三个类别实行分类保护与利用,严守自然岸线保有量管控目标。符合性分析:本工程位于力洋镇胡陈港钓鱼礁地区,工程占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占用(附图9);从海洋空间角度属于“五区”中的交通运输用海区,工程利用岸线为人工岸线,本项目属于区域海洋主要用途之一,项目施工和运营对海洋和陆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故本工程建设和运营满足《宁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相关要求。5、与《浙江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年)》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年)》(报批稿),本项目所在海域划定为三门湾宁海片交通运输用海区(编号330226620-02),所在海岸线保护类型为优化利用(编号10554,均为人工岸线)。三门湾宁海片交通运输用海区海域功能分区管控要求如下:空间准入为重点保障码头、港池、航道、锚地、跨海桥梁、海底隧道等各类交通运输功能。兼容渔业、游憩、排污等用海;利用方式为允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海岸防护工程适度改变海域自然属性;保护要求为不得在港池、锚地、航道、通航密集区以及公布的航路内进行与航运无关、影响航行安全的活动。维护和改善港口区、航运区原有的水动力和泥沙冲淤环境。海岸线开发保护要求:实施优化开发级生态管控。允许改变岸线形态,提升岸线使用效率,鼓励离岸式工程建设。按照向海一侧功能分区积极开展生态修复,实现海岸线集约高效利用。落实海岸建筑退缩线避让要求。符合性分析:本工程为码头项目,属于该区域重点准入的码头项目,项目不涉及渔业及排污,工程已建成使用12年,海洋自然属性已稳定,区域水文和生态均已达到平衡;本项目利用人工岸线5.11m建设引桥与老海堤相连,本工程已投入使用12年,工程对岸线形态的影响已固定。故本项目实施符合三门湾宁海片渔业用海区的准入功能和管控要求。图1-1本项目与浙江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位置关系图6、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三门湾宁海片交通运输用海区宁海县图例领海外部界限地级界县级界功能分区类型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渔业用海区交通运输用海区工矿通信用海区游憩用海区特殊用海区比例尺1:600000(墨卡托投影,标准纬线为29°)海洋预留区121°30'东122°0东122°30东123°0东-10-(1)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本工程运营期船舶油污水和生活垃圾均委托宁波市洁洋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船舶尾气和噪声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污染物排放标准。(2)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为渔业执法码头,运营期不涉及总量污染物排放,无需进行总量控制。(3)建设项目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本工程为渔业执法码头,根据上文分析,工程建设符合《宁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5~2030)》相关要求,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土地利用规划要求。(4)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等的要求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工程属于沿海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属于名录中鼓励类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等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的要求。7、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本项目符合性分析见下表1-4。表1-4《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细则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第三条港口码头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交通运输部《港口规划管理规定》《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已建码头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港口规划管理规定》《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的规定符合第四条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以及项目所在地港口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港口码头项目经国务院或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港口码头项目,军事和渔业港口码头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城市休闲旅游配套码头、陆岛交通码头等涉及民生的港口码头项目,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督导交通专项规划等另行研究执行根据分析本项目符合《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2035年)》以及《宁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本项目属于工作码头,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赋码。符合第五条,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项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采石、采砂、采土、砍伐及其他严重改变地形地貌、破坏自然生态、影响自然景观的开发利用行为。禁止在I级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内建设项本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占用,项目建设未改变区域地形地貌,未影响区域自然生态及景观,项目不涉及林地的占用。符合-11-目。自然保护地由省林业局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第六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项目。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本项目选址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占用符合第七条,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本项目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岸线和河段的占用符合第八条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一)禁止挖沙、采矿;(二)禁止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三)禁止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四)禁止截断湿地水源;(五)禁止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六)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洄游通道禁止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七)禁止引入外来物种;(八)禁止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九)禁止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国家湿地公园由省林业局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本项目不涉及国家湿地公园的占用符合第九条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项目不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符合第十条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第十一条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第十二条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第十三条禁止在长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第十四条,禁止在长江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扩建除外。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第十五条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第十六条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本项目不涉及符合-12-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第十七条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本项目未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符合第十八条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部门、机构禁止办理相关的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本项目为码头项目,非工业企业项目符合第十九条,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本项目为码头项目,非工业企业项目符合第二十条禁止在水库和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堆放物料,倾倒土、石、矿渣、垃圾等物质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未违规排海。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8、“四性五不批”相符性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四性五不批”要求,项目符合性分析见表1-5。表1-5“四性五不批”要求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四性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本工程为码头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2035年)》及规划环评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三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本项目按照相关技术导则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进行预测和评价,结论分析预测较为合理。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根据“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可满足本项目需要,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根据相关技术导则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科学。符合五不批(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本项目符合《宁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5~2030)》,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项目运营期污染物能达标排放且环境风险较小,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符合-13-境功能,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项目周边空气满足相应标准要求,海水水质无机氮超出《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二类标准。本工程施工期及运营过程中三废均得到有效处置,项目建设和运营对海洋生态环境基本无影响,未引起海水水质进一步恶化。符合(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符合(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为码头建设项目,项目属于新建(补办)项目,本报告对项目本身存在生态环境问题提出了相应整改措施。符合(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本报告的采用基础资料数据真实,内容不存在重大缺陷、遗漏,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符合9、与《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机场、港口、水利(河湖整治与防洪除涝工程)三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2号)附件2的《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6。表1-6《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符合性分析1、本原则适用于沿海、内河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符合:本项目为沿海港口码头建设项目2、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与主体功能区规划、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海洋功能区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港口总体规划、流域规划等相协调,满足相关规划环评要求。符合:本项目符合《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2035年)》及规划环评要求,符合《宁海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以及“三线一单”要求,符合《宁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浙江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修编)》等区划要求3、项目选址、施工布置不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其他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中法律法规禁止占用的区域。通过优化项目主要污染源和风险源的平面布置,与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区的距离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选址合理,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敏感区的占用,项目距居民区较远,环境敏感性较低。4、项目对鱼类等水生生物的洄游通道及“三场”等重要生境、物种多样性及资源量产生符合:本项目位于钓鱼礁区域,属于交通运输用海,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鱼类三4、项目对鱼类等水生生物的洄游通道及“三场”等重要生境、物种多样性及资源量产生不利影响的,提出了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优化、施工噪声及振动控制、施工期监控驱赶救助、迁地保护、增殖放流、人工鱼礁及其他生态修复措施。对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河湖生态缓冲带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优化工程设计、生态修复等措施。对陆域生态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避让环境敏感区、生态修复等对策。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水生生物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不会造成原有珍稀濒危保护或重要经济水生生物在相关河段、湖泊或海域消失,不会对区域生态系统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场、生态保护红线等重要生境,本工程施工对周边渔业资源影响较小,且项目所在区域海洋生态环境已达到新的平衡,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进一步补充鱼类增殖放流措施、缓解本工程建设和运营带来的不利影响。5、项目布置及水工构筑物改变水文情势,造成水体交换、水污染物扩散能力降低且影响水质的,提出了工程优化调整措施。针对冲洗污水、初期雨污水、含尘废水、含油污水、洗箱(罐)废水、生活污水等,提出了收集、处置措施。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废(污)水能够得到妥善处置,排放、回用或综合利用均符合相关标准,排污口设置符合相关要求。符合:本工程用海面积为13056m2,用海面积不大,对区域水文环境影响较小,未造成水体交换、水污染扩散能力下降,运营过程中仅存在船舶油污水,上岸后委托宁波市洁洋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处置,对海域环境无影响。6、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项目,综合考虑建设性质、运营方式、货种等特点,针对物料装卸、输送和堆场储存提出了必要可行的封闭工艺优化方案,以及防风抑尘网、喷淋湿式抑尘等措施。油气、化工等液体散货码头项目,提出了必要可行的挥发性气体控制、油气回收处理等措施。散装粮食、木材及其制品等采用熏蒸工艺的,提出了采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工艺、药剂的要求以及控制气体挥发强度的措施。根据国家相关规划或政策规定,提出了配备岸电设施要求。在采取上述措施后,粉尘、挥发性气体等排放符合相关标准,不会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本项目不属于煤炭、矿石、油气、化工、粮食、木材等装运码头,项目运营过程中仅少量船舶尾气产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7、对声环境敏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的,提出了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提出了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及处置要求。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噪声排放、固体废物处置等符合相关标准不会对周边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目标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本工程距居民区较远,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实际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采取了优化设备选型等降噪措施。施工过程中钻渣、疏浚底泥等已进行合理处置,生活垃圾已统一清运处置,施工期废建筑材料外卖综合利用,采取以上措施后,本工程施工和运营噪声和固废得到妥善处置(防治),对周边居民区无影响。8、根据相关规划和政策要求,提出了船舶污水、船舶垃圾、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等接收处置措施。符合:本工程施工期船舶油污水(油污水及生活污水)、船舶垃圾等均在海事部门指定上岸地点上岸处置,无偷排、私自处置等现象;运营期船舶污染物已委托宁波市洁洋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统一上岸处置。9、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具有环境合理性,对取、弃土(渣)场、施工场地(道路)等提符合:本工程施工期未设置弃渣场,对施工便道进行了硬化并设置了截水沟等防-15-出了水土流失防治和生态修复等措施。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和要求,对施工期各类废(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提出防治或处置措施。其中,涉水施工对水质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施工方案优化及悬浮物控制等措施;针对施工产生的疏浚物,提出了符合相关规定的处置或综合利用方案水土流失措施,施工期三废均得到妥善处置,施工过程中钻渣、疏浚底泥均已进行合理处置。10、针对码头、港区航道等存在的溢油或危险化学品泄漏等环境风险,提出了工程防控、应急资源配备、事故池、事故污水处置等风险防范措施,以及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与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等要求。符合:本工程为码头项目,可能存在溢油风险,本报告结合工程运营现状对环境风险应急措施进行查漏补缺,提出了进一步补充溢油事故应急预案、补充事故应急物资,加强区域环境风险联动等要求。11、改、扩建项目在全面梳理了与项目有关的现有工程环境问题基础上,提出了“以新带老”措施。符合:本工程为新建(补办)项目,报告梳理了工程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12、按相关导则及规定要求,制定了水生生态、水环境、大气环境、噪声等环境监测计划,明确了监测网点、因子、频次等有关要求,提出了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根据监测评估结果优化环境保护措施的要求。根据需要和相关规定,提出了环境保护设计、开展相关科学研究、环境管理等要求。符合:本报告按要求制定了运营期监测计划。13、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了深入论证,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投资估算、时间节点、预期效果明确,确保科学有效、安全可行、绿色协调。符合:本项目已建成多年,施工期及运营过程基本落实相应环保措施,按要求整改后本工程环保措施符合要求。14、按相关规定开展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符合:本项目环评阶段按要求开展了信息公开15、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规范,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和环评技术标准要求。符合:本项目环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以及相关技术导则进行编制,符合相关要求。-16-二、建设内容地理位置宁海县胡陈港钓鱼礁避风锚地码头项目位于宁海县力洋镇胡陈港钓鱼礁附近,项目位于力洋港大桥下游400米处,工程中心点坐标:东经121°37′48.166″,北纬29°11′10.626″,具体地理位置见地理位置图(附图1)。本项目周边东侧为滩涂、废弃海堤及钓鱼礁海塘,南侧为力洋港水域及在建宁海县钓鱼礁码头工程,项目西侧为力洋港水域,北侧为力洋港水域及宁波市海洋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组成及规模1、项目由来宁海县胡陈港钓鱼礁避风锚地码头项目原为宁海县钓鱼礁避风锚地码头工程,工程位于宁海县胡陈港钓鱼礁,三门湾中间部,码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500吨级浮码头一座,泊位长度86m,采用单跨活动引桥式浮码头形式,码头水工构筑物包括一座50m×9m×2.6m趸船、撑墩2个,系缆墩2个,引桥墩4个,趸船与引桥墩通过钢引桥连接。为响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渔区基础设施的号召,加强对渔业资源及渔船的管理,改善渔港的生产、生活条件,保障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和谐渔区的建设,宁海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决定建设宁海县钓鱼礁避风锚地码头工程。2009年4月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宁海县钓鱼礁避风锚地码头工程初步设计(报批稿)》,2009年5月14日,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宁海县钓鱼礁避风锚地码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甬发改投资〔2009〕216号)对本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经招投标后工程于2010年1月8日正式开工建设,2012年12月25日建成并投入使用,工程施工单位为浙江凌云水利水电建筑有限公司,工程监理单位为浙江南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机构改革影响,宁海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已调整为宁海县农业农村局下属机构,故本码头权属及建设单位一并调整为宁海县农业农村局,并于2024年12月对项目进行立项赋码,项目代码为“2412-330200-04-01-507063”。本工程为码头建设项目,主要用于海洋和渔业执法公务船艇停靠及被执法小渔船停靠,属于工作船码头,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生态环境部)本项目属于“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类别中第141项“滚装、客运、工作船、游艇码头”中的“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此外,工程施工过程中对船只回旋区的疏浚作业,疏浚量仅涉及“五十四、海洋工程”中第“160其他海洋工程”中的“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综合考虑,本工程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本工程已于2012年12月竣工并投入使用,由于工程竣工时间较长,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已无法提供工程施工过程详细资料,本次环评在工程竣工验收等资料上,对工程施工及现状运营情况进行回顾,并结合相关技术规范,编制了《宁海县胡陈港钓鱼礁避风锚地码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5年9月4日宁波市项目组成及规模生态环境局环境工程技术评估中心组织召开了本项目技术评估会,会后我单位根据技术咨询意见进行修改,并形成了《宁海县胡陈港钓鱼礁避风锚地码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2、建设规模宁海县胡陈港钓鱼礁避风锚地码头建设内容包括码头(含泊位、引桥、趸船等)及船只旋转区等,码头经引桥与老海堤衔接,并借用宁海县港口开发有限公司水泥路与新建钓鱼礁海塘连接(借用长度约24m,借用面积约116m2),并最终经海塘与周边道路连接,工程本身无陆域占用部分。码头部分:500吨级浮码头一座,泊位长度86m,采用单跨活动引桥式浮码头形式,码头水工构筑物包括一座50m×9m×2.6m趸船、撑墩2个,系缆墩2个,引桥墩4个,趸船与引桥墩通过钢引桥连接(以实际建成情况为准)。船只回旋区:紧邻趸船,占海约1.1236hm2。工程等级:本工程等级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和临时性建筑物为5级。工程总投资为450万元。使用功能:该码头现状为执法码头,用于执法船只(执法船只大小30米×5.6米)进出,执法内容主要在非禁渔期对近海海域渔船作业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必要时短暂扣押被执法违规渔船或三无船只等,相关人员上岸履行相关执法手续,不进行违法船只的拆解,执法时间与渔业周期基本一致,一般集中在8月至次年3月。极端气候下提供临时停靠点,供周边小渔船应急避险停靠(一般小渔船长度小于12米,宽2.1~2.5米),台风等极端气候一般集中在5月至10月。本项目为码头建设项目,本次环评对码头的建设及运营活动进行评价,评价对象包括码头建设内容以及码头使用过程的影响情况,主要有码头本身及其回旋区域、不包括借用的陆域部分道路,不对执法船只驶离岸后在相关海域的执法行为(具体范围见工程平面布置图,下图2-1)。3、建设内容及经济技术指标本工程主要由泊位、引桥及船只旋转区组成,工程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2-1,工程内容见表2-2。表2-1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序号项目单位工程量备注1500吨级泊位个2泊位长度m86设计733趸船只50m×9m×2.6m4占地面积海域m2130565固定引桥座48m×4.5m6钢引桥座20m×4m7总投资万元4502-2本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工程类别工程名称工程内容主体工程码头泊位1个500吨级泊位,含趸船一艘50m×9m×2.6m水工建筑4米宽钢引桥20米,4.5米宽固定引桥48米,2个系缆墩、2个撑墩及军锚、撑杆等回旋区布置在码头前方辅助工程无储运工程本工程不涉及原料运输临时工程利用陆域区域做施工区域,并设1处施工便道。公用工程给水依托当地供水管网就近接入,仅用于执法船只补水。排水施工期生活污水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作为降尘用水;运营期雨水污染物较少直接随径流排入海中,执法船舶产生的油污水和生活污水,上岸后由宁波市洁洋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处置。供电就近由附近供电局引入。环保工程废水施工期临时营地设隔油池、化粪池,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委托相关单位抽吸,由宁海县宁东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达标排放;在护筒内进行打桩,泥浆经岸边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钻渣与清淤底泥已进行合法处置;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配套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陆域施工区设排水沟及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做抑尘用水使用。运营期码头本身无废水产生,执法船舶油污水和生活污水,上岸后由宁波市洁洋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处置。废气施工期采取了洒水、覆盖等抑尘措施。运营期废气为执法船舶尾气,排放量较小。噪声施工期选择了低噪设备并对生产设备进行了及时维修养护;运营期采用工况较好船只。固废施工期钻渣、清淤底泥等已合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外卖相关单位资源化利用;施工船只生活垃圾统一上岸后由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间船只生活垃圾统一上岸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态保护本工程仅占用海域、不涉及陆域的占用,施工过程对海洋生态环境影响不大,施工结束后已对临时施工便道、施工平台等陆域用地进行恢复,竣工环保验收前将补充增殖放流等保护措施。依托工程对外道路本码头依托宁海县港航管理中心现状水泥路与钓鱼礁海塘相连接,借用道路约长约24米;依托海塘及港区现有道路与X404县道进行运输。4、劳动定员及工作时间根据调查,本码头由建设单位统一指定相关人员进行维护,码头现场无管理人员,本码头为渔政执法码头,一般停留1艘执法船只,每艘执法船只按4名工作人员考虑,-19-结合码头实际运营情况,本码头实际执法按200天考虑。总平面及现场布置1、设计方案(1)吞吐量本码头实际为执法码头不涉及货物吞吐。(2)代表船型根据调查,本工程运营过程中实际仅一艘执法船只停靠,规格为30米×5.6米,执法期间及台风极端天气下有少量被执法小渔船短暂停靠。(3)设计主尺寸①码头泊位长度及宽度根据《海港总体设计规范》,泊位长度可按下式计算确定:Lb=2d+L式中:Lb—泊位长度(m);L—船舶的设计船长(m),取53m;d—富余长度(m),取10m。经计算,对于1个500吨级泊位Lb=73m,实际建设泊位长度为86m。本项目趸船尺寸为50m×12m×3m,码头宽度取12m,实际建设趸船尺寸为50m×9m×2.6m。②码头高程的确定(吴淞高程)本工程设计高水位:3.40m,设计低水位:-2.90m,极端高水位:4.90m,极端低水位:-3.29m。码头面高程根据设计水位、波高、建筑物结构形式、船型、工艺布置以及使用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码头面高程设计的计算式为:E=HWL+△式中:HWL—设计高水位(m),HWL=3.40m;△—波峰面以上至码头上部结构底面的富余高度(m),△=1.0~1.5m;经计算并综合考虑后,码头面高程取4.40~4.90m,趸船浮于水面,高程可以满足要求。码头同驳岸连接高程:为便于上下船,钢引桥搁置桥台的高程宜适当降低,根据类似工程经验,本工程宜取4.2m,并通过固定引桥与驳岸连接,高程由4.2m逐步提高到5.5m。③码头前沿设计水深码头前沿设计水深是指在设计低水位以下的保证设计船型在满载吃水情况下安全停靠的水深,其深度可按下式确定:总平面及现场布置式中:D—码头前沿设计水深(m);T—设计船型满载吃水(m),取500吨级杂货船T=3.5m;Z1—龙骨下最小富裕深度(m),取0.2m;K—系数,取0.3~0.5;H4%—码头前沿允许停泊的波高,取0.5m;Z2—波浪富余深度(m),取0m;Z3——船舶因配载不均匀而增加的船尾吃水(m),取0.1m;Z4—备淤富裕深度(m),不小于0.4m,取0.4m。码头前沿设计水深D=3.5+0.2+0+0.1+0.4=4.2m,码头前沿设计泥面标高=设计低水位-设计水深=-7.1m。④港池尺度码头前沿停泊水域: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度大于2倍设计船宽(17.6m),取20m,停泊水域底高程-7.1m;码头回旋水域:顺岸码头前沿港池如考虑船舶掉头回旋需要,其宽度不应小于2倍设计船长,本次回旋水域宽度取106m,回旋水域底高程-7.1m。根据杭州希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宁海县胡陈港钓鱼礁避风锚地码头项目海域使用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12月测量的项目周边海域水深地形图,本项目趸船前沿现状泥面深度约为-3.1~-10.4m,趸船边沿的泥面水深约为本项目仅作为渔业执法,执法船只吃水较浅,根据工程运营多年经验,执法船只选择趸船两侧水深区域停靠即可满足正常进出要求,暂时无需进行疏浚。图2-1码头平面布置图图2-2项目所在海域水深地形图I本项目港池-回旋区N陆域唯香R-10项目名称宁海县胡陈港钓鱼风锚地码头坐标系统C8082000坐标系,中央经线12130高程基准比例尺1985国家高程基准(二期)1:1000测量日期施测单位2024年12月31日测量日期施测单位(4)航道根据调查,三门湾区域存在满山航道区、蛇蟠航道区、猫山头航道区、健跳航道区以及在建宁海县钓鱼礁码头航道,本码头执法船只可利用现有外公共航道(北线)或进健跳航道(南线)至大甲山锚地后及在建宁海县钓鱼礁码头航道行驶至本码头。(5)疏浚工程根据《宁海县钓鱼礁避风锚地码头工程项目验收材料》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对码头底部进行了疏浚,疏浚面积约3600m2,总疏浚量为7500m3。疏浚底泥已进行合理处置。(6)结构方案(水工建筑)本项目码头工程轴线N65°,采用单跨活动引桥式浮码头形式,码头部分由趸船、趸船的锚系、支撑设施、钢引桥及固定引桥等组成。①码头结构本项目码头由1艘趸船组成,趸船50m×9m×2.6m,趸船两侧为各2根长60m直径为φ42mm的锚链,锚链端部各有一个2T的海军锚,总计4个。②支撑设施、钢引桥及固定引桥支撑设施包含两个撑墩,两个系缆墩以及四个引桥墩,一个桥台。其中,撑墩以及系缆墩的平台尺寸为3.7m×3.5m,撑墩采用钢筋砼墩式结构,墩下采用钻孔灌注桩,桩径为Φ800mm,桩底标高为-39.00m,进入持力层约3m,两个撑墩下共8根桩。系缆墩采用钢筋砼墩式结构,墩下采用钻孔灌注桩,桩径为Φ800mm,桩底标高为-27.00m,两个系缆墩下共8根桩。钢引桥长22m,宽3.8m,连接趸船与引桥墩。钢引桥由两根长22m直径为φ34mm的锚链和四根长45m直径为Φ34mm的锚链进行固定。引桥总长48m,净宽3.9m,两侧各30cm的栏杆,引桥由四个引桥墩一个桥台支撑。连接钢引桥与引桥的引桥墩尺寸为5m×4m,高2.2m。引桥墩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桩径为Φ800mm,桩底标高为-39.00m,进入持力层约3m,共4根。固定引桥一端架在桥台上,另一端搁置在引桥墩上,3个桥墩及桥台基础均采用钻孔灌注桩,桩径为Φ800mm。桥台为方便通车设计成八字形,底部采用钻孔灌注桩,引桥的桥墩共计6根桩,桩底标高分别为-16.50m、-20.00m、-24.00m、-27.00m。本工程有两根撑杆,撑杆长度18m,其两端搁置在趸船及撑墩上,分别位于钢引桥两侧。码头纵剖面图见图2-2~2-6。图2-3码头纵剖面图图2-4固定引桥平、立、剖面图5.50C40砼钢引桥墩江E地连22.00老是ZK15设计高水位3.40500DVT15设计高水位3.40统百(余同)ZK4余同0满载情况2-1L-16.50-3-关质旅土500DWT又设计低水位-2.902-2500DWT-6800mm灌注桩-24.00_满载情况(余同)设计泥面高程-7.10泥2-3疏浚后水下地形线份王拍土-15-2-1300-18--20.003459--H.优度会龙品观路灰岩-24--24.001療府称-7-130-30--33--36接钢引桥-39-三说明:码头纵剖面图(方案一)1.本图高程(85国家高程系)单位以米计,其余均以毫米计,2.本码头设计高陡坡为1:3.5,不宜通车;当坡度缓于1:10时,可通车。3.设计荷载按汽-10考虑4.本码头水下地形线按最不利的情况考虑,方案一桩基础均采用C402D800钻孔灌注桩。5.本工程推荐采用方案一650C中国联合工程公司1.船舶法向靠泊速度应控制在0.24m/s以内。A1330000338.台风过境时,应停止使用码头,并将趸船等浮动设备拖离避风。固定引桥平、立、剖面图设计阶段智资项目设品中国联合工程公司来审宁海县钓鱼礁避风锚地码头工程工程设计A133000033浴心证书编号校对码头织剖面图(方案一)设计阶段初设计负比钢1:400日期544703001091208P91204)346020000栏杆33.7344.2003.06余同C40砼盖梁余同3-ZK122.00盖梁D800钻孔淮注桩-20.00三门湾-27.00-9-·-39.00-12--1固定引桥立面图2-16.505479120)1200-1281290;2.8%云E.20桥台钢引桥墩J4503503固定引桥平面图90厚铺装层-5502预制桥板国10余间定6.本工程作业允许风力<6级,横浪84%<0.8m,顺浪84%<1.0m420市核工程设计宁海县钓鱼垂避风锚地码头工程证书编号且校对设计负责人日湖比钢150共15附图-6设图号-24--27.00图2-5钢引桥墩平、立、剖面图图2-6撑墩平、立、剖面图固定引桥55040002650800接钢引桥250025000080012001200800500.44.20司.员80-39.00说明:1.本图高程(85国家高程系)单位以米计,其余均以毫米计2.固定引桥桥台所用砼强度等级均为C40.2500120080080-39.00项目设总中国联合工程公司国园22.00一68024008080034004000500D800钻孔灌注桩余同-39.00上22500025008001200400055026508008文4.20201国2.0034005000L3-32钢引桥墩平面图审定核校对设计负賣人宁海县钓鱼避风锚地码头工程工程设计证书编号A133000033钢引桥墩平、立、剖面图设计阶段智比例1:100共15张附图-8设围400栏杆3540系船墩I搁斗40040000Z4.208H0155)600159桂杆11.70言0170552703551D800钻孔灌注桩-39.00余同-399550295512500950250044014400正立面图侧立面图一446935516016561200系船墩2国600栏杆船墩斗季司17895015558443955251H0l:撑墩平面图项目设总C中国联合工程公司室挂宁海县钓鱼艰风销地码头工程工程设计A133000033证书编号校对排平,立、部面设计价段初资设计负人比州175共15团101-25-图2-7系船墩平、立、剖图五2、施工布置由于本工程已施工结束十二年,施工单位(浙江凌云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已无法提供施工期具体布置资料及影响,本次环评结合《宁海县钓鱼礁避风锚地码头工程项目验收材料》及相关资料进行简单回顾,施工过程在现场陆域设一处施工场地(约400m2,内含办公室、生活区以及材料仓库,另外根据现场情况设材料堆场、泥浆沉淀池及现场混凝土拌合点(本工程已竣工12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已无法提供具体施工布置),本工程施工设1处施工便道,长145米、宽约4米,采用C30混凝土路面结构(该道路占地面积约580m2),水中作业过程设一处86×10.2米松木桩平台,该平台位于海滩(占海面积约877.2m2,施工结束阶段已拆除)。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码头前沿水域进行进行疏浚,疏浚范围约为3600m2,疏浚量7500m3。此外,根据调查可知,施工过程中施工便道与钓鱼礁海堤相连接,施工过程中对海堤有一定的破坏,故施工结束期间已按要求对施工便道及海堤进行了恢复,且2021年宁海县钓鱼礁码头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完成钓鱼礁新建海塘,老海堤已废弃不再使用(2处海堤之间废弃平台属于2019年修测岸线的向陆一侧),施工布置见下图2-8。3500系船坂0017007001700V4.20国系环司44001550191550招杆1.70目5501700501550801700中-39.0039.0095025009509502500440440正立面图侧立面图440018501850系船墩4504450175011750450系船墩660国9502500954400800系船墩平面图550170310950250维440011项目设中国联合工程公司t审宁海县钓鱼礁进风锚地码头工程工程设计精A133000033证书编号校时系船墩平、立、剖面设计阶段相设设计负人比钊175期1共-26-图2-8本工程施工布置平面图施工方案1、施工条件(1)施工场地、道路、水、电施工场地:利用工程所在地陆域场地,回填平整后作为施工场地进行施工。施工道路:对港区道路进行加固,采用200mm厚水泥碎石稳定层+200mm厚C30砼路面结构,道路宽4米,长约145米。施工水电:施工期用水、用电就近从周边管网接入。(2)主要建筑材料供应条件施工过程中所需水泥、钢筋、木材、高规格混凝土等材料在宁海附近地区采购并车辆运至工程现场。2、工程用地①永久占地本工程不涉及陆域占用(陆域部分借用宁海县港口开发有限公司现有道路进出胡陈港港区),本工程仅占总用海域,占用面积为13056m2,具体见下表2-3。50米Custom(201)-27-表2-3工程用地情况一览表单位m2用海面积总用地面积用地类型海域用地透水构筑物港池、蓄水用海13056建设用地13056182011236序号项目用地面积用地类型1施工便道580陆域、建设用地21213732.5581”121°3732.8760121°3732.83491213733.4022121°3733.6291121°3733.7855121°3733.24911213734.99751213734.92501213733.17261213732.6356121°3732.4769121°3732.7026121°3732.147”8121°3732.10411213731.7918121°3731.3624121°3727.78501213729.4104121°3732.987界址线面积(公顷)1-2-3---15-16-10.1820-20-1-16-17-18-191.1236-20-1-2-3---16-17-18-191.3056坐标系CGCS2000投影高斯-克吕格121°30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深度基准当地理论最低潮面测量单位杭州希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测量人绘图人绘制日期2025年3月审核人121°3712136图2-9本工程用海与2019年修测岸线叠图用海情况说明:本项目用海面积为13056m2(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1820m2,港池、蓄水用海面积为11236m2),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港口用海,属于公益事业用海,项目的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和港池、蓄水,可以最大程度地维护海域基本功能,本项目引桥后缘岸线为人工岸线,属于老海堤堤顶外缘线,本项目引桥直接占用岸线长度为5.11m。由于本项目为已建工程,施工期未改变岸线现状,已建引桥采用透水构筑物方式占用岸线(老海堤),与岸线后方的陆域道路(借用道路)相连,通过陆域道路与后方钓鱼礁海塘相接,对岸线现有结构、形态、自然属性影响小,项目已完成用海论证,取得批复附件3。②临时用地根据前文分析,本工程施工期红线外临时用地主要有施工便道、陆域平台及松木桩施工平台以及疏浚区,总占用面积为5457.2m2(其中陆域占地约980m2,占海面积约4477.2m2),具体见下表2-4。表2-4工程用地情况一览表单位m2-28-2陆域平台400陆域、建设用地3松木桩平台877.2海域4疏浚区3600海域合计5457.23、施工工期及人员组织本工程于2010年1月8日开工建设,2012年12月25日交工,施工期约36个月,高峰期施工人员约30人,根据调查,本工程实际水中施工时间为2010年5月至2011年4月。4、施工机械设备根据调查,工程施工过程中主要投入设备清单,见下表2-5。表2-5施工过程中投入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单位1钢筋切割机-2混凝土搅拌机0.4T3自卸车5-10T辆4回旋钻5浮吊船6挖泥船7运输驳船8焊机9液压挖掘机0.1m35、施工工艺本工程已竣工十二年,本报告结合相关验收材料对施工工艺进行回顾性介绍。(1)总施工流程施工场地清理一便道、作业平台施工一灌注桩施工一现浇帽梁(墩台)一空心板等一预制构件安装一面层铺装一趸船、钢引桥及钢撑杆安装一水电(设备)安装一回旋区疏浚。(2)主要施工方法介绍1)场地清理采用挖机或人工清运的方式对工程区域内树根、杂草及杂物进行清理,并运输至指定场地堆放。2)松木桩平台施工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1处86米×10.2米松木桩水上作业平台,用于架设钻机、钢筋笼、输送混凝土,选用9-11米新鲜松木(按松木直径100mm、间距0.6米考虑,需松木2500根),定位后,采用挖掘机斗底压入法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拔出松木桩。3)灌注桩施工本工程系缆墩、撑墩、引桥墩均采用Ф800mm钻孔灌注桩基础,钻孔灌注桩主要流程为场地平整一泥浆制备一埋设护筒一安装钻机一钻进成孔一清孔一钢筋笼预制及-29-下放一水下灌注混凝土一养护并拔出护筒。桩基水下钻孔施工采用钢护筒围护、泥浆护壁、回旋钻机气举反循环的施工工艺。混凝土浇筑工艺均采用岸上搅拌混凝土,经输送泵输送混凝土的方式施工。施工过程产生泥浆由泥浆循环利用,多余钻渣和泥浆均已合理处置。图2-10钻孔灌注桩施工工艺流程图4)砼工程施工采用现场0.4m3拌和机进行搅拌,根据相应级配,生产C30及其他标号混凝土,混凝土生产后由人力双胶轮车或拖拉机运到浇筑现场,混凝土每层控制在30cm左右,用插入式振捣器振平,并按要求进行养护,其中灌注桩混凝土采用商品砼供应。5)陆域平台施工主要为场地平整,一边测量放样,一边采用块石和塘渣进行回填,回填至指定标高后面层进行混凝土施工。6)回旋区疏浚施工采用吃水较浅的抓斗船+配套泥驳的挖运抛工艺进行施工,疏浚工艺大致如下:抓斗船开挖疏浚土装泥驳→泥驳满舱后驶往抛泥区→泥驳将泥舱内疏浚土抛至抛泥区→空驳返回疏浚区→下一轮施工循环。其他无桩机就位岩面起始面确认设砼拌和站砼备料桩位放样拔除护筒埋设护筒护筒制作钻机就位清孔钻进终孔检查制作钢筋笼运至孔位吊放钢筋笼导管试拼装、作密封检验安装导管-30-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生态环境现状(一)环境功能区划1、海洋功能区划根据《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2018年9月修订版),本工程位于“三门湾北农渔业区(代码A1-5)”,见附图3。根据《浙江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2024年修订版)》,本工程位于“宁波三门湾二类区”(省级代码“ZJ09BⅡ”、市级代码为“NB03BⅡ”),见附图5。2、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根据《宁波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图》,工程所在区域属二类功能区,详见附图6。3、声环境功能区划对照《宁海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附图7)本工程所在区域未划定声环境功能区,本工程所在区域属于工业、交通、乡村混杂区域,根据《宁海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乡村区域一般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区要求”,故本工程所在区域按2类声环境功能区考虑。4、地表水功能区划对照《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工程附近地表水体参照“甬江84为工业、渔业用水区”执行Ⅲ类水质标准,详见附图8。(二)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1、气候气象宁海县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气候温和。根据三门湾附近的宁海气象站历年(1957年~2016年)观测资料统计,多年平均气温16.1℃,极端最高温度40.7℃(2005年7月4日),极端最低气温-9.60C(1979年2月1日)。多年平均水汽压17.3hPa,相对湿度83%。常年主导风向北北东和东南东,夏季东南风最盛,常有强台风影响。多年平均风速2.9m/s,实测最大风速19.3m/s,相应风向NNW。宁海站气候特征值见表3-1。该县雨水丰沛,空气湿润,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712.4m,蒸发量1369.8mm(蒸发皿直径为20cm)。降水主要集中在3~9月,占全年的80%,光照充足,无霜期长。年平均日照时间1885h,年平均无霜期230d,最长达259d。本地区受大陆和海洋气团交替控制,季风影响明显。在非汛期,本区受冷高压控制,天气稳定少雨,仅当北方冷空气南下时伴有雨雪;梅雨期,太平洋副热带高压逐渐加强,暖湿空气与北方冷空气相遇,静止峰在本地区形成连续阴雨天气;台风期,冷空气衰退,生态环境现状在副热带高压控制下,台风袭击频繁,每当台风过境或受边缘影响时,夹带大量水汽,往往形成强烈的台风暴雨。此海域受台风影响时,风急浪高,对海塘安全威胁较大。据资料统计,宁海三门湾内有影响的台风平均1.8次/年,其中产生重大灾害的有6次,较近的一次为2016年9月15日,第14号台风“莫兰蒂”。表3-1宁海气象站气候特征值统计表平均气温(℃)4.65.59.214.919.623.627.527.223.518.212.76.816.1极端最高气温(℃)23.627.7333233.138.240.739.736.633.229.227.540.7极端最低气温(℃)-9-9.6-4.9-16.611.915.91711.17-5.4-9.4-9.6平均水汽压(hPa)6.87.59.814.419.525.631.330.52517.512.17.817.3平均相对湿度(%)77808284858786858683807783最大日降水量(mm)35.139.752.263.4115123.8355.7217.6285.8253.76553.1355.7平均蒸发量(mm)61.759.384.9129.2129.8195.1186.1135115.289.173.31369.8(m/s)3.23.33.33.22.92.63.12.82.42.42.732.9最大风速(m/s)12.712.31313.715.7171819.317.314.313.71319.3NNWNNENNENNESENWNNWSENNWNNWNNNW2、海洋水文本报告引用宁波海洋研究院于2023年12月编制《越溪二桥水文环境现状调查专题报告(2023年秋季)》中主要成果,主要内容摘录:1)调查站位及时间频次本次调查共设置2个临时潮位站和6个定点潮流观测站位。调查时间为2023年11月,大、小潮。调查内容包括潮流、含沙量、底质、水温和盐度。具体站位见表3-2和图3-1。表3-2潮位、全潮潮流、悬沙和温盐测站位置一览表站位GCS2000坐标经度纬度Y1Y2潮汐、悬沙、Y3盐度、水温Y4Y5Y6潮位越溪大桥明港码头气象站项目一月二月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全年111.1平均风速相应风向2G观测项目水深(m)-32-图3-1水文观测站示意图2)潮汐①潮汐类型对2个潮位站同步潮位资料进行调和分析,得到主要分潮之比见表3-2。由表可见,2个临时潮位站潮汐类型指标值均为0.30,小于0.50,故此判断为半日潮。主要半日潮振幅比(HS2/HM2)均为0.42,半日潮中M2分潮占主导地位,主要日潮振幅比(HO1/HK1)分别为0.60和0.54,K1分潮占主导地位,整体而言此海区为规则半日潮海区;主要浅水分潮与半日潮振幅比(HM4/HM2)分别为0.04和0.06,主要浅海分潮振幅(HM4+HMS4+HM6)分别为0.14和0.26,浅海效应显著。表3-3由调和常数计算的潮汐性质一览表②潮汐特征特征潮位值列于表3-3。同时绘制了潮位过程曲线(图3-2),便于更直观地察看121°30'0东121°350"东121”40'0东121°450东eR越汉1并。子Y3项明港码头i长街珠936花Y4填筑区(2013)Y5它蟠岛护Y6被并建筑中。(20131日填筑区(2013)8图例潮位渊流站位气象站IC121300"东12135'0"东121400"东121450”东潮汐性质明港码头越溪大桥主要日潮与半日潮振幅比(Hk+Hoi)/HM20.300.30主要半日潮振幅比Hs/HM20.420.42主要日潮振幅比Hoi/Hki0.600.54主要浅水分潮与半日潮振幅比HM4/HM20.040.06半日、全日潮迟角差GM2-(GK1+Go1)-127°O-133°半日、浅海分潮迟角差2GM2-GM4368°C392°主要浅海分潮振幅之和HM4+HMS4+HM60.14m0.26m-33-潮位站的潮汐变化。由以上图表可知:工程水域潮汐变化相当规律,即潮位在一太阴日中有规则地出现两次高潮和两次低潮,并具有一定的潮汐不等现象,既有高潮不等,又有低潮不等现象潮位本次实测表明,工程水域潮位分布较为规律,从越溪大桥附近向明港码头附近,高潮位递减,最高潮位、最低潮位分别为3.47m和-3.10m、3.28m和-2.98m。平均高潮位分别为2.46m和.27m;低潮位依次递减,平均低潮位分别为-1.92m和-1.80m。潮差本次实测亦表明,工程水域潮差大,从越溪大桥附近到明港码头附近的潮差减小。最大潮差、最小潮差分别为6.42m和0.95m、6.09m和0.87m,平均潮差分别为4.37m和4.09m。涨、落潮历时经统计,本次2个测站平均涨、落潮历时分别为6h35min和5h58min、6h20min和6h02min,历时差分别为37min和18min。由上可见,力洋港海域平均涨潮历时比落潮历时长约27min。表3-4观潮期间潮汐特征值统计(单位:m,基面:85高程)图3-2个潮站位同步的潮位过程曲线(观测日期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31日)潮位站项目明港码头越溪大桥潮位平均高潮位2.272.46平均低潮位-1.80-1.92最高潮位3.283.47最低潮位-2.98-3.10潮差平均潮差4.094.37最大潮差6.096.42最小潮差0.870.95涨、落潮历时平均涨潮历时6h20min6h35min平均落潮历时6h02min5h58min平均海面(一个月)0.170.21观测时间2023年11月01日00时00分~2023年11月30日23时50分400潮位明港码头越溪大桥200-200-4002023/11/0111/0711/1311/1911/2512/-34-3)潮流①潮流类型潮流类型可以由K1、O1分潮流的椭圆长半轴与M2分潮流的椭圆长半轴之比(潮流性质系数)即F(WK1+WO1))/WM2来判别。此外,WM4/WM2比值表征浅水效应的强弱。各站潮流性质系数(WK1+WO1)/WM2之比值均小于0.5,表征浅水效应强弱的垂向平均WM4/WM2在比值0.23~5.75之间,各个站位的浅水效应均较显著。据此,工程水域潮流类型应确定为规则半日潮流,浅水分潮中的M4分潮在部分层位占据主体地位,浅水效应整体显著。Y1~Y6测站各个层位的|K|值介于0.00~0.79之间,整体潮流运动形式以往复流为主。在垂向上,各个站位潮流旋转方向从上到下不一致,一部分层位为顺时针旋转,一部分为逆时针旋转。Y3测站和Y4测站均为逆时针旋转,Y6测站为顺时针旋转。②工程区潮流概况东海潮波以前进波的形式,由东南向西北推进;传至浙江近海,受海岸阻挡、岛屿分隔、水下起伏地形等因素的作用与影响,一般多沿水道或岸线走向传播。本次水文测验主要位于宁波力洋港海域,影响本水域的涨、落潮流路由大致如下:涨潮流:外海潮波由东南向西北进入力洋港,沿力洋港河道流经工程区。落潮流:与涨潮流相反,工程区的落潮流主要是越溪大桥上部河流下泄潮流的影响,由西向东流经工程区。③定点潮流分析实测最大流速为了反映工程水域流况的基本特征,统计出了观测期间各个测站的分层最大涨、落潮流速(向)情况,以及各层平均流速的情况。此外根据整点潮流报表绘制了6个定点潮流测站大、小潮期间的潮流流矢图(图3-3)。大潮环境中实测最大涨潮流速为1.24m/s(306°),位于Y2测站的表层和0.2H层,最大落潮流速为1.13m/s(132°),出现在Y5测站的表层。小潮环境中实测最大涨潮流速为0.48m/s(283°),出现在Y6测站的0.4H层,最大落潮流速为0.56m/s(149°),出现在Y3测站的表层和0.2H层。流速的涨、落潮变化大潮环境中Y2测站和Y4测站平均涨潮流速小于平均落潮流速,其余测站相反;小潮环境下所有测站平均涨潮流速均大于平均落潮流速。各测站大潮环境下平均涨潮流速在0.30m/s~0.52m/s之间,平均为0.40m/s;各测站平均落潮流速在0.30m/s~0.49m/之间,平均为0.38m/s。小潮环境下平均涨潮流速在0.14m/s~0.21m/s之间,平均为0.17m/s;各测站平均落潮流速在0.10m/s~0.14m/s之间,平均为0.12m/s。流速的大小潮变化根据各定点潮流测站大、小潮期间平均流速对比情况,可以看出各个测站大潮平均流速均大于小潮平均流速。流速的平面分布大潮期间,各测站平均流速在0.32m/s~0.51m/s之间,Y5测站平均流速最大,Y4测站平均流速最小;小潮期间,各测站平均流速在0.12m/s~0.17m/s之间,Y5测站平均流速最大,Y2测站平均流速最小。整体流速呈现从港内向港外增加的趋势。流速的垂向变化根据定点潮流观测资料的统计,中上层流速大于底层流速。大潮环境下全水域,表、中、底层平均流速比约为1.00:0.89:0.66,小潮环境下全水域,表、中底层平均流速比约为1.00:0.89:0.61。大潮环境下,各测站表层平均流速在0.34m/s~0.59m/s之间,中层平均流速在0.30m/s~0.56m/s之间,底层平均流速在0.12m/s~0.5lm/s之间小潮环境下,各测站表层平均流速在0.13m/s~0.25m/s之间,中层平均流速在0.12m/s~0.24m/s之间,底层平均流速在0.03m/s~0.21m/s之间。涨落潮历时大潮环境下,除Y6测站外,其余各测站涨潮历时大于落潮历时;小潮环境下,Y1、Y2和Y6测站涨潮历时小于落潮历时,其余测站涨潮历时大于落潮历时。实测流向特征大潮环境下,各个测站主要位于水道内和水道口门处,往返流特征明显,涨、落潮流主要沿着与水道平行的方向。小潮环境下,各个测站位于水道和口门处,各个测站往返流特征明显,涨、落潮流主要沿着与水道平行的方向。潮流最大可能流速可以看出,测区潮流最大可能流速在0.49m/s~2.91m/s之间。最大可能流速出现在Y2测站。图3-3a各定点潮流站大潮测验期间流矢图(垂向平均)图3-3b各定点潮流站小潮测验期间流矢图(垂向平均)④余流余流反映了涨落潮流中的不对称现象,余流乃指消除周期性潮流后的一种相对稳定的流动,它主要由地形、气象、径流等因素产生。大潮期间,各测站表层余流平均为7.06cm/s,Y6测站最大,Y1测站最小;各测站0.2H层余流平均为6.93cm/s,Y6测站最大,Y2测站最小;各测站0.4H层余流平均为6.47cm/s,Y6测站最大,Y2测站最小;各测站0.6H层余流平均为6.68cm/s,Y6测站121°30'0”东121°350东121°400"东121°450"东越溪大2Y.0ia83H8008图例0.3m/s大潮向平均121300”东121350东121400"东育湖位潮流站位气象站121450东121°300"东121°350东121°400东121°450东Y1越溪大桥。兴0iqs8中8兴明巷码头一-G旗门港Y6Y58图例0.3m/s小测垂向平均★位湖流站位气象站121300"东121350东121400”东121450"东-37-最大,Y2测站最小;各测站0.8H层余流平均为6.37cm/s,Y6测站最大,Y2测站最小;各测站底层余流平均为5.08cm/s,Y1测站最大,Y4测站最小。小潮期间,各测站表层余流平均为3.55cm/s,Y5测站最大,Y4测站最小;各测站0.2H层余流平均为3.28cm/s,Y5测站最大,Y2测站最小;各测站0.4H层余流平均为3.98cm/s,Y2测站最大,Y1测站最小;各测站0.6H层余流平均为4.49cm/s,Y5测站最大,Y1测站最小;各测站0.8H层余流平均为4.30cm/s,Y3测站最大,Y2测站最小;各测站底层余流平均为2.47cm/s,Y4测站最大,Y2测站最小。图3-4为各定点潮流测站观测期间的余流矢量图。大潮期间,各测站余流在3.54cm/s~9.15cm/s之间,平均余流为6.21cm/s,Y6测站平均余流流速最大,Y2测站平均余流流速最小;小潮期间,各测站余流在0.71cm/s~4.79cm/s之间平均余流为3.05cm/s,Y5测站平均余流流速最大,Y2测站平均余流流速最小。大潮环境下,Y2、Y3和Y4测站余流方向为落潮方向,其余测站余流方向均为涨潮方向。小潮环境Y1下为落潮方向,所有测站余流方向均为涨潮方向。图3-4各定点潮流测站测验期间平均余流流矢图⑤潮流与潮位的关系潮位与潮流之间的关系,实际是工程水域潮汐升、降与潮流涨、落之间的相位关系。这一关系,通常用来判别潮波的属性,或掌握潮流的特征时刻如涨急落急、转流(憩流)与潮位特征时刻如低潮、高潮、半潮面(低潮至高潮或高潮至低潮)之间相位的匹配情形。若转流时间发生在高潮与低潮的中间时刻,则为具有前进波性质的潮流;若转流时间发生在高潮和低潮时,则为具有驻波性质的潮流。121°300"东121°350"东121°400"东121°45'0"东Y1兴越溪大桥兴0。s83。8兴港码头083旗门港Y6图例3cm/s小潮余流3cm/s大潮余流潮位潮流站位气象站。121°30'0"东121°35'0"东121°450”东-38-从潮流和潮位的过程曲线上也可以基本了解该观测海域潮波的性质。可知,最大流速基本出现在高低平潮前后,而转流时刻则出现在高低平潮附近,此时流速最小。因此根据落潮流与潮位升降的匹配关系,各个测站潮波性质基本为驻波(4)含沙量水体挟沙能力受到众多条件影响,风浪、潮流、底质状况等因素共同决定了水体含沙量的高低,不同时段以及不同位置上的水体含沙量变化很大。需要说明的是,涨潮、落潮时段的含沙量是以潮流流向为主要判断依据划分的。1)最大及平均含沙量工程水域含沙量较高,实测最大含沙量1.206kg/m3,平均含沙量为0.197kg/m3。2)含沙量的时间变化①大、小潮变化含沙量半月周期变化主要反映在大、小潮的周期循环,一般受潮流强弱影响本次大潮期间平均含沙量高于小潮期间,大、小潮期间平均含沙量分别为0.369kg/m3、0.025kg/m3。②涨、落潮变化大潮环境下,除Y2和Y4测站外,所有测站的涨潮平均含沙量均大于落潮平均含沙量。小潮环境下,Y4和Y5测站涨潮平均含沙量小于落潮平均含沙量其余测站则反之。大潮期间,涨、落潮期间平均含沙量分别为0.378kg/m3、0.361kg/m3,小潮期间,涨、落潮期间平均含沙量分别为0.024kg/m3、0.026kg/m3。3)含沙量的空间变化含沙量的空间分布特征主要表现为平面和垂向变化。①平面分布工程区内所有站点的全潮平均含沙量在0.103kg/m3~0.335kg/m3,其中Y1测站全潮平均含沙量最高,Y4测站全潮平均含沙量最低。②垂向分布工程水域含沙量垂向分布表现为自上而下升高的特征。水文测验期间,全潮表、0.6H层、底层平均含沙量分别为0.143kg/m3、0.192kg/m3、0.372kg/m3,其中大潮期间表、0.6H层、底层平均含沙量分别为0.271kg/m3、0.363kg/m3、0.473kg/m3,小潮期间表、0.6H层、底层平均含沙量分别为0.015kg/m3、0.022kg/m3、0.039kg/m3。全水域表、0.6H层、底层平均含沙量之比约为1.00:1.33:1.82。4)输沙量与悬沙迁移①输沙量大潮期间,各测站涨潮输沙量在13.28t.m/d~125.63t.m/d之间,落潮输沙量15.23t.m/d~75.63t.m/d之间,净输沙量在4.99t.m/d~53.50t.m/d之间,全水域平均涨、落潮输沙量分别为53.02t.m/d、37.78t.m/d,平均净输沙量19.75t.m/d。小潮期间,各测站涨潮输沙量在0.59t.m/d~1.89t.m/d之间,落潮输沙量在0.41t.m/d~2.18t.m/d之间,净输沙量在0.09t.m/d~1.27t.m/d之间,全水域平均涨落潮输沙量分别为1.02t.m/d、0.87t.m/d,平均净输沙量0.59t.m/d。②净输沙方向大潮环境下,除Y1和Y4测站净输沙方向为涨潮方向外,其余各个测站净输沙方向均为落潮流向;小潮环境下,Y4、Y5和Y6测站净输沙方向均为涨潮方向,其余测站净输沙方向为落潮方向(图3-5)。图3-5测验期间各测站净输沙矢量图5)粒度分析①悬沙类型、粒级组成及含量工程水域各站悬浮体从组成成分类别来看,粉砂是悬浮体主体,其次是粘土砂只占极少部分。各站大潮期间砂含量平均值为0.22%;粉砂含量平均值为80.62%;粘土含量平均值为19.15%。小潮期间砂含量平均值为0.00%;粉砂含量平均值为80.33%;粘土含量平均值为19.68%。悬浮体样品类型主要为粉砂和粘土质粉砂。②中值粒径各站悬浮体中值粒径相近,最小的为Y5测站(7.15um),最大的为Y2测站(10.12um)。工程水域各站悬浮体的中值粒径在潮汛间的变化相近。悬沙中值粒径大潮环境下在121300东121°350”东121400东121450”东一越溪大桥。色8兴兴三旗门港YS8图例15t.m/d悬沙输移小湖15L.m/d慧沙输移人潮位潮流站位气象站121300"东121°350”东121400东121450"东-40-7.05~12.10μm之间,平均值为8.69μm,小潮环境下在4.76~16.30μm之间,平均值为7.86μm。由于工程水域地形、来沙、水流等因素的复合作用,泥沙颗粒起、落情况复杂,本次测验中悬浮体粒径变化与潮流急、憩的相关性不明显。整体而言涨憩和涨急时中值粒径较大,落憩和落急时较小。涨急、涨憩、落急、落憩时的粒径平均值分别为8.25μm、8.59μm、8.32μm和7.94μm。③平均粒径采用福克一沃德公式计算出悬浮体平均粒径。工程水域测量期间平均粒径变化范围为6.13~7.74φ,平均值为7.03φ。大潮期间工程水域平均粒径在6.45~7.25φ之间,平均值为6.92φ;小潮期间工程水域平均粒径在6.13~7.74qφ之间,平均值为7.14φ。3、海洋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现状1)地形地貌三门湾是浙江省三大半封闭海湾之一,地处浙中沿海,北邻象山港,南接浦坝港。海湾呈西北东南走向,其形状犹如伸开五指的手掌,众多的港汉呈指状深嵌内陆,主要包括岳井洋、沥洋港、青山港、蛇蟠水道等。三门湾三面群山环抱,岸线曲折,港汉众多并深嵌内陆,港汉间舌状潮滩相间而生。湾内岛屿罗列,有大、小岛屿130个。四周陆地以侵蚀剥蚀丘陵为主海拔在500m以下,切割深度浅。山脊呈波状起伏,山顶一般均被长期剥蚀呈浑圆状,山坡坡度和缓,山溪性河流蜿蜒其间;周边溪流的中、下游谷地,局部分布有坡洪积、冲洪积平原,主要由河漫滩、浅滩和边滩组成,多形成坡积裙或洪积扇,位于低山丘陵前缘,地势由山前向河谷微倾;沿海则发育有许多小型的海积、冲海积平原:地势平坦,标高1.5~2.5m,河网密布,多为农田;沿海海岸线多为海岸地貌和潮间带地貌,海岸地貌主要是人工修建的海堤,潮间带地貌主要为海涂,介于海堤和多年平均潮位之间的潮间滩地,滩面坡度平缓,向海域逐渐变陡。跨海大桥所经海域自北向南分布有沥洋港、青山港和蛇蟠水道等潮汐通道或冲刷槽,犹如树枝状向岸延伸,港汉之间则分别发育了三山涂、蛇蟠涂等舌状潮滩。其中,力洋港为向西北方向延伸的潮汐分支,口门宽1000~500m,其北岸受钓鱼礁基岩岬角的控制,局部深潭发育,最大水深15m,向内水道逐渐变窄变浅;毛屿港位于力洋港底部东侧,西南—东北走向,从毛屿港口门至毛屿坝直线距离长约3.5km;口门宽约250m,水下地形平缓,水道中央最大水深不足高程-7m。毛屿港西侧为毛屿高滩,高程1~2m;从毛屿港口门至鸡笼山,毛屿高滩宽3.5~4.6km,东侧纵深3.1km,西侧纵深1.3km,面积约达8km2。从毛屿坝至钓鱼礁为毛屿港—力洋港标准海塘,长约8.6km。力洋港上游为白峤港即白溪的出口,水域变窄变浅。根据2024年12月水深测量成果,本项目码头前沿现状水深在-3.1~-4.4m之间,可满足现阶段渔政执法船靠泊需求,工程所在区域水深图见前文图2-2。2)岸滩演变①岸线变化工程区附近的海岸线随岸滩涨坍和围筑海塘而变迁。1949年之前三门湾人类活动甚少,岸线变迁缓慢,三门湾总体处于自然演变的相对平衡状态。之后人类活动逐渐增多,尤其在60年代至80年代以及2000年以后,人类活动频繁岸线不断向海推进,对三门湾的海床演变影响较大。1930年三门湾海岸、滩槽地貌格局已成型(图3-7a),1930~1964年,海岸线变化不大(图3-7b),潮滩也基本稳定,三门湾整体上处于稳定或缓慢淤积的自然状态。1964年以来,三门湾整体上进入快速淤积状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特征:(1)海岸线随围涂堵港工程建设而向外推移;(2)潮滩淤长加快;(3)汉道深槽普遍淤积。海岸线推移主要发生在纳潮海湾(图3-7c)。湾北部的下洋涂沿岸是三门湾地区开发历史最早的区域,岸线推移也最典型,明末清初胡陈港和车岙港还相通通道后缘即为当时的基岩岸线所在,距目前岸线8km。自此以后,当地居民开始围涂垦农,至1930年,岸线外推6.4km。1949年后至今,通过网坝促淤和围涂,岸线又迅速外推了近2km。其余区域的岸线推移主要由1949年后开始的数十处围涂、堵港等人类工程引起。如1973年大塘港堵港,使湾中的几个海岛与大陆相连,海岸线向海推进了2km之多;湾西北三山涂沿岸1968~1976年多次围垦,岸线向海推移了约4km;2007年完工的宁海县、三门县蛇蟠涂围垦工程使三门湾中的最大海岛蛇蟠岛与大陆相连,岸线也由此向海推进了约km;2007年完工的晏站涂围垦工程使正屿港潮汐支汊消失,湾中的花鼓岛也随之与大陆相连,海岸线由此向海推进了约8km。图3-6a1930年岸滩形势图图3-6b1930年至2007年岸滩形势变化情况图图3-6c三门湾2003年以前围涂、堵港工程分布图三门湾区域的基岩海岸由坚硬的火山岩组成,抗冲力强,虽受波浪、潮流冲击,海岸后退不明显。在湾内或潮汐通道两侧的基岩海岸,动力作用弱。有小型潮滩发育,岸线稳定,只是近期人工围塘,岸线向海推进几百米。工程区附近的淤泥质海岸,处于缓慢淤涨状态,以海湾北部下洋涂最显著。明末清初胡陈港和车岙港之间有一条通道。该通道在长街前,通道以南是一些塘田、潮滩。推测当时的岸线在长街附近,距目前岸线的距离8km。胡陈港以西的老岸线在石碾山外湾门,现已移至江明山附近。新老岸线间距10km,表明下洋涂岸线,自明末至今,已向海推移了8~10km。湾顶及潮汐通道的淤泥质海岸,虽然动力作用强,有利于淤积,但三门湾内泥沙来源量并不丰富,悬沙浓度0.3~0.6kg/m3,夏季小潮水色清澈。淤积缓慢,岸线处于稳定状态,只有在海湾、港汊,由于人工的堵港、围塘,岸线向海推进。据陈晓英等《近40年来三门湾海岸线时空变化遥感监测与分析》报告可以看出三门湾区域从1973年至2013年间整体岸线相对稳定,仅由于人工围塘导致部分岸线发生明显变化。但由于工程区附近未进行大规模围塘活动,岸线基本保持稳定,仅在平岩塘头附近岸线发生外移。近年来工程区附近进行的海洋工程较少,对比908岸线、2016年浙江大陆岸线调查成果及2019年新修测岸线可以看出工程区附近岸线依旧保持稳定状态,局部区域有所回缩。图3-7三门湾1973-2013年岸线变化情况图②潮滩演变自有历史记载以来,三门湾岸滩处于缓慢淤涨或稳定状态,以三门湾北部下洋涂及湾顶舌状潮滩淤涨速度较快。不同时期的海图与地形图对比结果显示(图3-9),冲刷区和淤积区呈明显的条带状分布,并沿航道主轴方向延伸。三门湾地貌发育与演变具有明显的时空不均匀特征。根据历史图件对比,三门湾下洋涂,零米线1930~1964年外涨500m、1964~1973年又外涨了3000m,三门湾湾顶的三山潮滩,1914年海图上潮滩围绕着岛屿发育,互不连接,1930年海图上岛屿潮滩连成一片,呈舌状向东南方向延伸自1914~1964年零米线外扩3000m。蛇蟠涂、健跳港口潮滩,零米线变化不大(胡方西、曹沛奎,1981)。因各时期测量的海图基准面不同,精度不一,上述数据仅作为定性分析的依据,表明三门湾北部和西部潮滩处于缓慢淤涨状态,而三门湾口,西南部潮滩较稳定。胡陈港1976年堵口后,坝前出现大量的淤积,1974年与1983年港道地形对比,1974年深槽水深5m,现在已淤高为2m,共淤高5~7m。现在低潮时胡陈港坝前出露一片潮滩,深槽消失。青珠塘南面潮滩,1983年进行了一次大范围的测量,与1978年的海图相比潮滩等高线外移了280m,年平均外移60m,滩地平均淤高26cm,年平均淤高5cm。1977年与1973年测量的潮滩断面对比,滩面平均淤高30cm,年平均淤高7~8cm。下洋涂冲淤变化具有明显的季节变化,夏秋冲刷,冬春淤积。统计资料表明夏秋年平均冲刷量16cm,冬春淤积量为21cm,淤积量大于冲刷量,年平均淤高5~6cm。三山潮滩与下洋涂相似,处于缓慢淤涨状态,零米线向东南方向延伸。三门湾其余潮滩均较稳定。三门湾区域岸滩地貌特征主要受潮流控制。因为,三门湾是强潮海湾,平均潮差4m以上。潮流作用显著,最大流速落潮流大于涨潮流。三门湾潮滩物质由粉砂质粘土或粘土质粉砂组成,中径0.016~0.002mm。这些物质只有在缓流区才能沉积。全新世以来,海面上升,海水入侵三门湾,泥沙随潮流进入三门湾内,在海底和陆地边缘发生沉积,而在水道中由于强大潮流的涡动混合作用难以沉积,只有在岛屿的流影区落淤,这是舌状潮滩发育的第一阶段。岛屿附近的潮滩初期为两个相反的纺锤形沙咀,它们的出现促使港汉发育,妨碍水流横向流动加速了泥沙在流影区淤积。滩地进一步顺潮流方向延伸,同一流向两个纺锤形潮滩连接起来。它的形成又进一步妨碍了横向水流,加快了主槽的流速,造成潮滩在低潮位附近的陡坡,20~30m距离内,高差2~3m。此后,泥沙淤积在潮滩连接部分,更多的泥沙顺落潮流方向淤积,尖端指向深水区,构成了舌状潮滩的第二阶段,如三山-西白芨潮滩。1929~1930年,三山、西白芨各自有一个纺锤形滩地,其间还有1000m宽的水流通道,到1964年已完全连成一片,而横向上滩地宽度始终没有扩大,三山潮滩向东南方向延伸,与青门山潮滩零米线距离6km,预计将进一步发展成长达20km的西白友-三山一青门山舌状潮滩(胡方西、曹沛奎,1981)。三门湾的港汉都有较大的蓄潮能力,使得港汉落潮最大流速大于涨潮流速。涨潮流速在整个港汉扩散,而落潮射流集中于主槽,这造成潮滩有部分泥沙落淤,而港汉主槽不易淤积,因而一直能保持港汉的良好水深(胡方西、曹沛奎,1981)。根据2013年和2005年历史海图对比情况,2005年和2013年等深线位置变化不大,三门湾区域处于弱淤积环境,整体较为稳定,仅在局部区域发生冲刷。工程区附近海域整体处于淤积状态,岸滩保持稳定环境。总之,三门湾潮流强,港汊水流流速大,而且落潮流速明显大于涨潮流速这种水动力特征决定了泥沙运动特征和岸滩地貌的发育,妨碍潮滩横向发展,使舌状潮滩顺落潮流方向发育,同时,又使港汉保持良好的水深。因此,构成了三门湾港汊众多,面对涨潮流方向的颇为壮观的舌状潮滩地貌。图3-8a1930年至1964年三门湾冲淤变化图(“+”为淤积,“-”为冲刷)图3-8b1964年至1994年三门湾冲淤变化图(“+”为淤积,“-”为冲刷)Z5名3---1Z--1-0用0-11-22-33-4z超4-5>51964年片线-46-图3-8c1994年至2003年三门湾冲淤变化图(“+”为淤积,“-”为冲刷)图3-8d2005年至2013年三门湾冲淤变化图(“+”为淤积,“-”为冲刷)综上,从潮滩变化方面来看,通过对比不同历史时期海图和水下地形图资料对比分析,结果表明,1930年三门湾海岸、滩槽地貌格局已成型;1930~1964年,三门湾整体上处于稳定或缓慢淤积的自然状态;1964年以来,受围涂堵港工程的影响,三门湾海岸线外推明显,潮滩淤涨加快,汉道深槽普遍淤积。近年来,三门湾区域整体处于弱淤积状态,局部区域尤其是水道深槽区发生冲刷从岸线变化方面来看,从1973年至今3235000象山12一市83230000013225000南田岛高塘岛-0.51-0.52.53220000花岙岛-12-163215000-20350000355000360000365000370000375000380000385000390000395000-4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1650吨塑料配件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宁波千感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周边卫星图附图3:500m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4:宁海县环境分控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图附图5:宁海县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6:宁海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7:宁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县域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附件:附件1:营业执照附件2:法人身份证附件3:不动产权证及用地合同附件4:编制主持人现场踏勘材料附件5:内审意见附件6:管理附件附件7:编制情况、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承诺书、社保证明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650吨塑料配件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九顷区块B地块地理坐标(121度27分29.275秒,29度22分0.098秒)国民经济C行业类别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无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无总投资(万元)12000环保投资(万元)12环保投资占比(%)0.1施工工期1年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34989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专项评价设置类别及本项目专项设置情况分析见下表。专项评价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项目情况专项情况设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①、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②的建设项目项目不排放提及的有毒有害污染物项目无需设置设置情况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无需设置设置情况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③的建设项目项目环境风险物质存储量没有超过临界量项目无需设置设置情况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项目不涉及项目无需设置设置情况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不涉及项目无需设置备注:①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②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③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根据上表可知,项目无须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宁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浙政函〔2024〕157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九顷区块B地块,根据该规划及县域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详见附图7),项目位于城镇开发区,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红线,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同时,根据企业提供的不动产权证(详见附件3),项目所在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及工业用房,符合功能定位及用地规划。其他符合性分析1.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第388号令)规定,本项目环评审批符合性分析如下:1.1.1、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九顷区块B地块,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本项目各类污染物经采取措施后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不触及当地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分析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企业,用水来自供水管网,用电来自市政供电。本项目建成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根据《宁海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宁政发[2024]14号),本项目属于“宁波市宁海县宁海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22620001)”。本项目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1宁海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符合性分析表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空本项目从事塑料零件符合间当地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属允许新建、扩建符合园区发展规划或主导产业的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布局约束现有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优先准入与开发区(工业园区)功能定位一致的高新技术产业或国家、省和宁波市鼓励类产业。在现有和规划的集中居民区等敏感目标外围一定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涂装(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静电喷塑除外)、印刷(年用溶剂油墨10吨及以上)、印花、染色、生物生化制品制造、防水建筑材料制造、沥青搅拌站、干粉砂浆搅拌站、金属铸造,具体范围应符合环境卫生防护和安全防护距离要求。严格控制使用溶剂型原料等涉及有机废气、恶臭类物质、有毒有害废气等排放项目。原则上禁止新建、扩建纯对外加工的铝氧化、喷漆/浸漆(溶剂型)、发黑、钝化、热镀锌、酸洗、磷化/硅烷化/陶化等项目。宁海湾区块原则上不再新批建材企业、不再扩大现有建材企业产能(宁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同意的除外)。于二类工业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国家、省、宁波市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以上禁止建设的项目,本项目不使用溶剂型原料,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本项目不涉及纯对外加工的铝氧化、喷漆/浸漆(溶剂型)、发黑、钝化、热镀锌、酸洗、磷化/硅烷化/陶化等生产工艺。本项目不在宁海湾区块内。污染物排放管开展工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新建项目应实施污染物等量替代。强化减污降碳协同,重点行业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企业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只有生活污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能够做到污水零直排。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总量控制严格实施区域替代削减平衡。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落实产业园区应急预案及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定期评估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区域内的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废水、废液直接排放水体。本项目建成后按要求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本项目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废水直接排放水体。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水资源:推广清洁生产工艺技术,推行节约用水,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能源:入驻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土地资源:推进区域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控制区域新增用地规模。以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为导向,科学合理安排各行各业用地。优先保障区域主导产业发展用地。本项目生活污水纳管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定期补充,无生产废水排放。本项目生产设备均以电作为能源,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在已有不动产权证的厂房内建设,不新增用地面积。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可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宁海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1.1.2、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分析,经采取措施后,本项目“三废”均能达标排放。1.1.3、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营运后全厂COD排放总量为0.259t/a、NH3-N排放总量为0.026t/a、VOCs排放总量为0.909t/a。其中VOCs区域替代削减量为0.909t/a;企业废水排放仅为生活污水,因此COD、NH3-N排放量无需区域替代削减。总量控制指标在当地区域内平衡调剂解决,能符合总量控制原则。本项目无需进行排污权交易。1.1.4、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依据《关于浙江等省(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80号)确认的“三区三线”成果。根据宁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县域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本项目所在地不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根据企业提供的不动产权证可知,企业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综上可知,项目的实施满足“三区三线”相关要求。1.1.5、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等的要求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限制和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属于允许类。②比对《浙江省实施细则》,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建设的项目。③比对《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环办综合函〔2021〕495号),本项目不在“高污染”“高环境风险”“高污染、高环境风险”名录内,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1.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控制要求符合性分析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控制要求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控制要求符合性分析序号过程类型相关内容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1VOCs物料储存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本项目塑料粒子储存于密闭包装袋中;液压油储存于密闭包装桶中。符合2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液态VOCs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采用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液态VOCs物料时,应采用密闭容器、罐车;粉状、粒状VOCs物料应采用气力输送时设备、管状带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等密闭输送方式,或者采用密闭的包装袋、容器或罐车进行物料转移。本项目塑料粒子,采用密闭包装袋转移。项目液压油等转移和输送均采用密闭包装桶。符合3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含VOCs产品,使用过程中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不涉及/4有机聚合物产品用于制品生产的过程,在混合混炼、塑炼/塑化/熔化、加工成型(挤出、注射、压制、压延、发泡、纺织等)等作业中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VOCS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符合5废气收集系统要求企业应考虑生产工艺、操作方式、废气性质、处理方式等因素,对VOCs废气进行分类收集。按要求实施符合6废气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的设置应符合GB/T16758的规定。采用外部排风罩的,应按GB/T16758、AQ/T4274-2016规定的方法测量控制风速,测量点应选取在距排风罩开按要求实施符合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应低于0.3m/s。7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密闭。按要求实施符合8VOCs排放控制要求收集的废气NMHC初始排放速率≥3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对于重点地区,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2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本项目初始排放速率低于2kg/h,收集后高空排放。符合9进入VOCs燃烧装置的废气需要补充空气进行燃烧、氧化反应的,排气筒中大气污染排放浓度,应换算为基准含量为3%的大气污染物基准排放浓度。不涉及/10吸附、吸收、冷凝、生物、膜分离等其他VOCs处理设施,以实测浓度作为达标判定依据,不得稀释排放。不涉及/11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具体高度以及与周围建筑物的相对高度关系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本项目排气筒高度不低于20m。符合综上,本项目建设基本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控制要求。1.3、《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浙环发[2021]10号)符合性分析项目与《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浙环发[2021]10号)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3《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浙环发[2021]10号)符合性分析分类序号判断依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是否符合推动产业结构调整1优化产业结构。引导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化纤、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合理布局,限制高VOCs排放化工类建设项目,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贯彻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依法依规淘汰涉VOCs排放工艺和装备,加大引导退出限制类工艺和装备力度,从源头减少涉VOCs污染本项目不属于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化纤、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不使用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符合,助力绿色发展物产生。2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制(修)订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等行业绿色准入指导意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区域削减替代规定,削减措施原则上应优先来源于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采取的治理措施,并与建设项目位于同一设区市。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等量削减;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2倍量削减,直至达标后的下一年再恢复等量削减。本项目所在区域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对VOCs排放量实行等量削减。符合大力推进绿色生产,强化源头控制3全面提升生产工艺绿色化水平。石化、化工等行业应采用原辅材料利用率高、废弃物产生量少的生产工艺,提升生产装备水平,采用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管道化等生产技术,鼓励工艺装置采取重力流布置,推广采用油品在线调和技术、密闭式循环水冷却系统等。工业涂装行业重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广采用辊涂、静电喷涂、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超临界二氧化碳喷涂等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减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包装印刷行业推广使用无溶剂复合、共挤出复合技术,鼓励采用水性凹印、醇水凹印、辐射固化凹印、柔版印刷、无水胶印等印刷工艺。鼓励生产工艺装备落后、在既有基础上整改困难的企业推倒重建,从车间布局、工艺装备等方面全面提升治理水平。不涉及4全面推行工业涂装企业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选用粉末涂料、水性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等环境友好型涂料和符合要求的(高固体分)溶剂型涂料。工业涂装企业所使用的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应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规定的VOCs含量限值要求,并建立台账,记录原辅材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不涉及5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全面排查使用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的企业,各地应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和本方案指导目录,制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实施计划,明确分行业源头替代时间表,按照“可替尽替、应代尽代”的原则,实施一批替代溶剂型原辅材料的项目。加快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研发、生产和应用,在更多技术成熟不涉及领域逐渐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到2025年,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等使用量下降比例达到国家要求。严格生产环节控制,减少过程泄漏6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做好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的管理。生产应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对VOCs物料储罐和污水集输、储存、处理设施开展排查,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专项治理。本项目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项目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0.3米/秒。符合升级改造治理设施,实施高效治理7建设适宜高效的治理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结合排放废气特征、VOCs组分及浓度、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吸附装置和活性炭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按要求足量添加、定期更换活性炭。组织开展使用光催化、光氧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或上述组合技术等VOCs治理设施排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应当更换或升级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到2025年,完成5000家低效VOCs治理设施改造升级,石化行业的VOCs综合去除效率达到70%以上,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等行业的VOCs合去除效率达到60%以上。项目注塑废气初始排放速率均低于2kg/h,根据GB37822-2019,可不采取处理措施。注塑废气采用局部气体收集措施,经收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符合8加强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按照与生产设备“先启后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运行率。根据处理工艺要求,在处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VOCs废气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处理设施。VOCs废气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因安全等因素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按要求实施。符合9规范应急旁路排放管理。推动取消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纺织印染等行业非必要的含VOCs废气排放系统旁路。因安全生产等原因必须保留的,应将保留旁路清单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旁路在非紧急情况下保持关闭,并通过本项目无含VOCs废气排放系统旁路。符合铅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如流量计、温度计、压差计、阀门开关、视频监控等)加强监管,开启后应做好台账记录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实施符合《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发[2021]10号)中的相关要求。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宁波千感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2000万元,在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九顷区块B地块新建厂房,建设“年产1650吨塑料配件项目”,总用地面积34989m2。主要购置注塑机、粉碎机、拌料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1650吨塑料配件。2.1.1、产品方案项目产品方案见表2-1。表2-1项目产品方案表序号产品数量单位备注1塑料配件1650吨/a主要工艺为注塑、搅拌、粉碎等2.1.2、功能布局本项目厂区功能布局见表2-2。表2-2项目工程组成表项目组成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及内容主体工程生产区1F为注塑、拌料及粉碎辅助工程办公室位于厂房2-6F公用工程供水当地自来水厂供应供电所在区域电力公司供电环保工程废气拌料粉尘、粉碎粉尘采取加盖措施,及时清扫,加强车间通风注塑废气废气收集后引至1根不低于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水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按需添加,不外排生活污水(1)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噪声①选购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防振装置;②暂不使用的设备立即关闭;③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有异常情况及时检修。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储存在一般固废暂存库,之后交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储存在危废暂存库(位于厂房1F东南侧,面积约10平方),之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置于垃圾桶内,委托环卫部门清运。2.1.3、主要设备项目主要设备见表2-3。表2-3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生产单元主要工艺设备名称备注设计值数量单位1主体工程注塑注塑机带小型粉碎机9kg/h502主体工程粉碎粉碎机/23主体工程拌料拌料机STC-1004公用工程空气压缩空压机/5公用工程供应冷却水冷却塔拓斯达10立方2.1.4、原辅材料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见表2-4。表2-4项目原辅材料消耗情况一览表序号原辅材料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PC1200t/a新料,25kg/袋2ABS300t/a新料,25kg/袋3PE98.5t/a新料,25kg/袋4色母50t/a新料,15kg/袋5色粉1.5t/a新料,15kg/袋6液压油0.5t/a170kg/桶,最大存储量0.17t/aPC:聚碳酸酯简称PC,是分子链中含有碳酸酯基的高分子聚合物,根据酯基的结构可分为脂肪族、芳香族、脂肪族-芳香族等多种类型。熔点在230~240℃,分解温度可达350℃。ABS:是丙烯腈、丁二烯和苯乙烯的共混物或三元共聚物,一种坚韧有刚性的热塑性塑料,苯乙烯使ABS有良好的模塑性、光泽和刚性,丙烯腈使ABS有良好的耐热、耐化学腐蚀性和表面硬度,丁二烯使ABS有良好的抗冲击强度和低温回弹性。ABS树脂热变形温度低可燃,耐热性较差。其熔融温度在217~237℃,热分解温度在250℃以上。PE:聚乙烯(Polyethylene,简称PE)是乙烯单体经聚合反应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在工业上,也包括乙烯与少量a-烯烃的共聚物。聚乙烯无臭,无毒,手感似蜡,具有优良的耐低温性能,熔点130℃~145℃,分解温度为300℃。色母:是一种新型高分子材料专用着色剂,亦称颜料制备物(PigmentPreparation)。色母主要用在塑料上。色母由颜料或染料、载体和添加剂三种基本要素所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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