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招标采购公告(2025)



本溪满族自治县全民体育健身中心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示内容如下:
本溪满族自治县全民体育健身中心项目位于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张家堡村集本线与滨河东路交叉口东北地块,总用地面积10000平方米,中心坐标:东经124°7\' 33.74",北纬41°16′21.47062″,调查地块东侧临农用地,西侧、北侧临草地,南临集本线。目前调查地块现状为大部分农用地,农作物为玉米,少量种植白菜、大葱等。地块内残留部分建筑垃圾,经走访调查为2008年左右地块内农户动迁所遗留,非危险废物。根据《本溪满族自治县全民体育健身中心项目勘测定界图》,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办发〔2023〕234号)中,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0805体育用地。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据辽宁省生态环境厅部门文件《辽宁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所以本溪满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会委托辽宁天元环保监测有限公司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对调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进行初步识别。
经调查地块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可得出调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溪满族自治县全民体育健身中心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本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众对本项目有生态环境相关意见的,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全民健身土壤污染状况调查.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