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酯网单丝及8万平方米聚酯网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即日起,报告书为10个工作日,报告表为5个工作日。
电话:0394-8278830 邮编:466000
通讯地址:周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北厅周口市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聚酯网单丝及8万平方米聚酯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地点:沈丘县北城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沈丘县三利源过滤材料工业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27万元,建成后年产3000吨聚酯网单丝及8万平方米聚酯网
环评单位:周口泽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单位:周口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1:
年产3000吨聚酯网单丝及8万平方米聚酯网项目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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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聚酯网单丝及8万平方米聚酯网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沈丘县三利源过滤材料工业有限公司cn编制日期:2025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子米围403358**//:9等审倒率国障嘉智易县环解电市国开日E91鲁丰率日2202基图暃弼E-61有晋口单城Y目122122200日第(基鞋Y目)国阜面菜号圈导摹来业口(1-1(*)崮峰那晶OXXMSV9AVWIZ91116开一打印编号:1749030748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5q8ok2建设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聚酯网单丝及8万平方米聚酯网项目建设项目类别26-053塑料制品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沈丘县三利源过滤材料工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24780425489法定代表人(签章)窦昆主要负责人(签字)窦昆国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窦昆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周口泽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21MAE6AGWXXC三、编制人员情况9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刘丹丹03520240541000000114BH073648刘月丹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刘丹丹报告表全文BH073648刘月丹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EnvironmentalImpactAssessmentEngineer本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批准颁发,表明持证人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姓名刘丹丹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件号码:******************性别:女品品出生年月:1989年08月批准日期:2024年05月26日HY管理号:03520240541000000114系同多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生一境部编制单位承诺书本单位周口泽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21MAE6AGWXXC)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无该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不属于(属于/不属于)该条第二款所列单位: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下列第1项相关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1.首次提交基本情况信息2.单位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的3.出资人、举办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或者挂靠单位等变更的4.未发生第3项所列情形、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符合性变更的5.编制人员从业单位已变更或者已调离从业单位的6.编制人员未发生第5项所列情形,全职情况变更、不再属于本单位全职人员的7.补正基本情况信息承诺单位(公章)2025年6月3日编制人员承诺书本人刘丹丹(身份证件号码412727198908283024)郑重承诺:本人在周口泽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21MAE6AGWXXC)全职工作,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下列第1项相关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1.首次提交基本情况信息2.从业单位变更的3.调离从业单位的4.建立诚信档案后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5.编制单位终止的6.被注销后从业单位变更的7.被注销后调回原从业单位的8.补正基本情况信息承诺人(控字):刘丹丹2025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情况承诺书本单位周口泽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21MAE6AGWXXC)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无该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不属于(属于/不属于)该条第二款所列单位: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由本单位主持编制的年产3000吨聚酯网单丝及8万平方米聚酯网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涉及国家秘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为刘丹丹(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03520240541000000114信用编号BH073648),主要编制人员包括刘丹丹(信用编号BH073648(依次全部列出)等1人,上述人员均为本单位全职人员:本单位和上述编制人员未被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限期整改名单、环境影响评价失信“黑名单”承诺单位公章):63日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附图3:平面布置图附图4:分区防渗图附图5:沈丘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3--2020)产业布局引导图附图6:沈丘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3--2020)用地规划图附图7:沈丘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3--2020)污水工程规划图附图8:河南省“三线一单”成果查询图附图9:现场照片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备案附件3:土地手续附件4:入驻证明附件5:现有工程环评批复附件6:现有工程验收报告附件7:现有工程排污许可证附件8:营业执照附件9:法人身份证附件10:检测报告附件11:建设单位责任声明附件12:编制单位责任声明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聚酯网单丝及8万平方米聚酯网项目项目代码2505-411624-04-01-892601建设单位联系人窦昆联系方式13460073456建设地点河南省(自治区)周口市沈丘(县)北城工业园区地理坐标(115度05分24.211秒,33度24分57.715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3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沈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505-411624-04-01-892601总投资(万元)300环保投资(万元)27环保投资占比(%)9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面积(m2)0(依托现有工程,不新增用地)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沈丘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3-2020)》及规划调整方案;规划审批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划情况规划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沈丘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09-2020)的批复:豫发改工业【2010】2056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沈丘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调整方案的批复(豫发改工业【2012】1105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名称:《沈丘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3-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沈丘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3-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豫环审[2015]458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沈丘县产业集聚区规划符合性分析(1)规划范围调整后的产业集聚区面积为17.29平方公里,调整后的产业集聚区规划范围为:南区(12.79平方公里):东至石槽乡刘腰庄村、西至兆丰大道、南至漯阜铁路、北至沙颍河;北区(4.5平方公里):东至兆丰大道,西至北城办事处大辛营村东耕地,南至S207省道,北至崔楼村。(2)发展定位沈丘县产业集聚区以聚酯网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和机械电子产业等为主导产业,其他产业协调发展,依托沈丘县产业集聚区将沈丘县建设为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生活配套的现代化城市新区。沈丘县产业集聚区南区以食品加工产业园、机械电子产业园、综合产业园为主;北区以聚酯网产业园为主。(3)产业布局沈丘县产业集聚区的发展主要由四个产业园构成,分别为聚酯网产业园、食品加工产业园、机械电子产业园和综合产业园。①聚酯网产业园位于产业聚集区北园内,商临路以西、A线以北以及商临路以东、豆竹园北路以北的区域,产业类型为聚酯网业。规划面积117.69公顷,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②食品加工产业园位于产业集聚区南区中部,二高南路与丰产河北路之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间的区域,规划面积114.79公顷。产业类型以及农副产品加工工业为主,用地性质以二类工业用地为主。③机械电子产业园位于园区南部,丰产河北路以南的区域,规划面积182.53公顷,产业类型以机械制造工业为主,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④综合产业园位于南区北部以及北区西部,规划面积107.63公顷。产业类型以纺织工业为主,也可以布局其他类型的小型一、二类工业用地。本项目位于周口市沈丘县北城工业园区,属于聚酯网产业园。根据沈丘县三利源过滤材料工业有限公司(土地证号:沈国用(2015)第0148号)及《沈丘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3--2020)用地规划图》可知,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沈丘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入驻证明(详见附件4),本项目符合《沈丘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3-2020)》及规划调整方案,同意本项目入驻。(4)基础设施规划①给水规划目前沈丘县产业集聚区供水管网已布设齐全。自来水厂全年铺设管网80公里,己投入运营。现状规划区南区建有水厂一座,即沈丘自来水厂,厂址位于黄山路与消防队路交汇处西北侧,水厂现状供水规模约2万吨/d,占地面积约3.7公顷,水源取自地下水,可以满足项目需求。②排水规划沈丘县产业集聚区规划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规划区内现状有沙北污水处理厂和沙南污水处理厂2座,其污水处理能力分别为2.5万m3/d和3.0万m3/d,分别是产业集聚区北区和南区污水的处理场所。根据《沈丘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沙北污水处理厂远期处理规模达到5.0万m3/d,沙南污水处理厂远期处理规模达到6.0万m3/d,其中沙南污水处理厂位于本次规划区范围内南区,规划占地面为10公顷。沈丘县产业集聚区北区产生的废水排入沈丘县沙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排入沙北干渠;产业集聚区南区产生的废水排入沈丘县沙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排入沙颍河。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已投入使用,可以满足项目排水需求。③供电产业集聚区北区新建一座110千伏变电站,变电站容量均为3×50MVA,目前已投入使用。可以满足项目用电需求。④燃气“西气东输”天然气作为沈丘县产业集聚区的主要气源,由项城-沈丘天然气高压输气管线(设计压力为2.5MPa)接至沈丘天然气门站,沈丘天然气门站位于产业集聚区北区北环路东侧红旗运河西侧,现状年供气量约140万m3。本项目生活污水、冷却水浓水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沈丘县沙北污水处理厂。2、本项目与集聚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沈丘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3-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见表1。表1与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相符性类别要求本项目相符性产业定位沈丘县现代化城市功能新区,机械电子产业发展核心区,河南省主要的食品制造产业基地,全国聚酯网特色产业发展区。本项目位于周口市沈丘县北城工业园区,属于聚酯网园区;根据沈丘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入驻证明(详见附件4),本项目符合《沈丘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3-2020)》及规划调整方案,同意本项目入驻;相符土地利用规划主要分为工业用地、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公共设施用地、物流仓储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本项目位于周口市沈丘县北城工业园区,属于聚酯网园区;本项目利用现有工程闲置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根据沈丘县三利源过滤材料工业有限公司(土地证(沈国用(2015)第0148号)及《沈丘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3--2020)用地规划图》可知,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相符供水沈丘自来水厂和即将新建的沙北自来水厂供水,其中自备水源可作为产业集聚区供水的有效补充,远期根据城市水厂建设进度和供水能力逐步关停自备水源。本项目用水由沈丘县产业集聚区供水管网统一供给;相符排水北区以雨污合流的排水体制为主,产本项目生活污水、冷却水浓水依相符业集聚区北区污水经红旗运河污水干管和兆丰大道污水干管汇入沈丘县沙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托现有工程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沈丘县沙北污水处理厂;供热规划区内现状没有集中供热管网,规划北区为燃气锅炉房本项目所用能源为电能;相符本项目与沈丘县产业集聚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见表2、表3。表2与产业准入条件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号产业准入要求本项目相符性1坚持高起点,发展技术含量高、附加价值高,引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的、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的、自动化程度高的、具有可靠先进的污染治理技术的生产项目。鼓励具有先进的、科学的环境管理水平的,符合集聚区产业定位的企业入区。根据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控制集聚区合理的发展规模,严格控制特异污染因子项目的排放总量。聚酯网业:以华丰网业、恒丰网业等聚酯网骨干企业作为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竞争优势,鼓励企业以资金、技术投入或包销产品等形式,吸引小型企业挂靠龙头企业求发展,大力实行原材料、质量标准、技术培训、交货时间“四统一”,使龙头企业与小型聚酯网企业形成联动机制,共同发展。本项目为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属于允许类项目。根据沈丘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入驻证明可知(详见附件4),本项目符合《沈丘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3-2020)》及规划调整方案,同意本项目入驻;相符2禁止新建酿造、电镀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引进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的产业技术政策,限制、禁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版)》限制类、淘汰类项目进入。建议新引进项目均为鼓励类项目。本项目为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不属于酿造、电镀企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相符表3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序号负面清单本项目相符性1禁止新建酿造、电镀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2013年修订)要求,淘汰生产能力12000瓶/时以下的玻璃瓶啤酒灌装生产线,150瓶/分钟以下(瓶容在250毫升及以下)碳酸饮料生产线,日处理原料乳能力(两班)20吨以下浓缩、喷雾干燥等设施,200千克/小时以下的手动及半自动液体乳灌装设备,3万吨/年以下酒精生本项目为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禁止类行业;相符产线(废糖蜜制酒精除外),3万吨/年以下味精生产装置,2万吨/年及以下柠檬酸生产装置和年处理10万吨以下、总干物收率97%以下的湿法玉米淀粉生产线等。2不符合集聚区产业定位、污染排放较大的行业;涉重企业做到重金属零排放;高水耗、高物耗、高能耗的项目;废水含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三致”污染物及盐份含量较高的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不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项目;工艺废气中含有难处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本项目生活污水、冷却水浓水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沈丘县沙北污水处理厂。根据沈丘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入驻证明可知(详见附件4),本项目符合《沈丘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3-2020)》及规划调整方案,同意本项目入驻;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沈丘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3-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中的相关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已经沈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505-411624-04-01-892601,备案证明见附件2。2、选址相符性分析(1)用地符合性本项目位于周口市沈丘县北城工业园区。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闲置厂房进行建设,根据沈丘县三利源过滤材料工业有限公司(土地证(沈国用(2015)第0148号)及《沈丘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3--2020)用地规划图》可知,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沈丘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入驻证明(详见附件4),本项目符合《沈丘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3-2020)》及规划调整方案,同意本项目入驻。(2)与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周口市沈丘县北城工业园区,项目北侧5m为槐园路、50m为沈丘县晨升网业有限公司、436m为富民家园;东北侧150m为雪荣家园、东北侧134m为佳家花园、东北侧198m为尚书•九州府、东北侧422m为华其他符合性分析堂佳苑;东侧10m为河南华鑫网业有限公司、东侧129m为河南荣信织造有限公司、东侧340m为河南省华丰网业股份有限公司、东南侧325m为河南省众信造纸网有限公司、东南侧491m为沈丘县鼎盛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东南侧486m为沈丘县公路管理局、东南侧496m为沈丘县车辆管理所、东南侧421m为沈丘县振田网业有限公司、东南侧262m为沈丘县永昌网业有限公司、东南侧290m为沈丘县金部网业有限公司、东南侧230m为沈丘县中通快运有限公司、东南侧153m为空厂房、东南侧377m为恒丰鑫苑;南侧紧邻周口丰顺网业有限公司、南侧94m为河南省汇通纸业有限公司、南侧211m为周口聚胶化纤有限公司、南侧224m为沈丘县中通快运有限公司、南侧240m为沈丘通达网业有限公司、南侧431m为沈丘碧桂园,西南侧231m为沈丘县凯丰网业有限公司、西南侧391m为铂悦府、西南侧477m为沈丘县三里井小学、西南侧391m为沈丘县三里井幼儿园、西南侧393m为窦竹园,东南侧301m为沈丘县全成网业有限公司、东南侧262m为沈丘县诚信网业有限公司、东南侧226m为河南长丰网业有限公司、东南侧190m为沈丘县山诚网业有限公司、东南侧164m为河南省恒瑞特种网业有限公司、东南侧143m为沈丘县亿晨网业有限公司、东南侧119m为沈丘县中信网业有限公司、东南侧381m为沈丘县实验中学、西侧40m为华丰家园、西侧137m为河南省恒丰网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北侧405m为五里豆村、西北侧451m为大吴庄、西北侧282m为中瑞.甲天下、西北侧78m为沈丘县汇鑫天然气有限公司、西北侧183m为沈丘县裕祥槐山药专业合作社。评价区域内无生态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文化遗产保护区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目标,外环境制约因素小。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因此,本项目建设与周边环境相容性较好。(3)对外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为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在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并认真履行“三同时”制度后,本项目的建设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原有功能级别,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3、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河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我省根据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类型及其空间分布特征,划分为3大类型生态保护红线区,分别为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类型区、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类型区和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类型区。周口市主要涉及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类型,周口市境内水系生态保护红线主要集中在项城市、淮阳县、沈丘县、鹿邑县等县市境内的河流。淮阳县境内主要分布在龙湖;沈丘县境内的谷河、汾河部分河段;项城市境内清水河支流县城段、长虹运河、汾河部分河段、泥河部分河段;鹿邑县境内河南鹿邑惠济河国家湿地公园、河南鹿邑涡河省级湿地公园。本项目位于周口市沈丘县北城工业园区,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①环境空气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根据沈丘县2023年常规污染物监测数据,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目前,周口市正在实施《周口市2024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通过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优化调整,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工业企业四项工程、深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基础能力建设等攻坚战役,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将不断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②地表水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体为西侧55m的沙北总干渠(沙颍河支流),根据河南省水环境功能区划,该河段应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根据沈丘县沙颍河槐店闸断面2023年监测结果,沈丘县槐店闸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年均值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项目区域范围内地表水水体质量较好。③声环境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域划分,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3类区。根据现场监测报告可知,项目区及敏感点声环境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限值,本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为扩建项目,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闲置厂房进行建设,水电均由沈丘县产业集聚区供给,不使用地下水资源,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限,符合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位于周口市沈丘县北城工业园区。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闲置厂房进行建设。根据《周口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年8月),属于沈丘县重点管控单元(编码:ZH41162420001)。本项目与沈丘县生态环境管控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4本项目与沈丘县生态环境管控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一览表管控单元编码管控单元分类管控单元名称管控要求本项目相符性ZH41162420001ZH41162420001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沈丘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沈丘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空间布局约束空间布局约束1、除积极落实河南省产能整合置换政策外,原则上禁止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的钢铁、焦化项目,禁止新增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传统煤化工(甲醇、合成氨)、铝用炭素、砖瓦窑、耐火材料、铅锌冶炼(含再生铅)等行业产能,合理控制煤制油气产能,严控新增炼油产能。2、区内饮用水源井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并逐步拆除现有与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3、居住用地与工业用地之间应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居住用地周边禁止布局潜在污染扰民和环境风险突出的建设项目。4、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规划调整修编时应同步开展规划环评,调整结果以经过审批的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为准。入驻项目应符合园区规划或规划环评的要求。5、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本项目为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项目,不属于钢铁、焦化项目,禁止新增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传统煤化工(甲醇、合成氨)、铝用炭素、砖瓦窑、耐火材料、铅锌冶炼(含再生铅)等行业,不在饮用水源井一级保护区内;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符;不属于“两高”项目,本项目用水由由沈丘县沙北产业集聚区供水管网供给,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相符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1、涉气企业加强废气收集、处理,外排废气要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涉水企业加强废水收集、处理外排废水要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2、废水实现全收集、全处理。配备污水处理厂、垃圾集中处理中转等设施。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或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具备条件的污水处理厂需建设尾水人工湿地。3、新建“两高”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4、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总量减排要求。新建耗煤项目还应严格按规定采取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措施,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5、已出台超低排放要求的“两高”行业建设项目应满足超低排放要求。本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加软帘包裹+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生活污水、冷却水浓水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沈丘县沙北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减排要求;不属于“两高”项目;相符环境风险防控1、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设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库,成立应急组织机构。2、高关注地块划分污染风险等级,纳入优先管控名录。3、园区内企业按照《企业事业单本项目按照要求制定完善的环境应急预案;所在地块不属于高关注地块;相符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相关企业事业应制定完善的环境应急预案,并报环境管理部门备案管理,并落实有关要求。4、涉及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及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应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完善的环境应急预案。资源利用效率1、污水处理厂建设再生水回用配套设施,提高再生水利用率。2、区内企业应不断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3、严格地下水管理,加强取水许可和计划用水管理,严格实行产业准入制度,严格控制新建、扩建、改建高耗水项目。4、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本项目生活污水、冷却水浓水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沈丘县沙北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本项目用水、用电均由沈丘县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给;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沈丘县生态环境“三线一单”要求。4、周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2024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周口市2024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符性分析详见下表。表5与《周口市2024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一览表类别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工业污染治理减排行动8.深入推进超低排放改造。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全工序、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严把工程质量,加强运行管理,推动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2024年4月底前,建立水泥、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任务清单,明确改造技术路线和时限要求,2024年年底前,长流程和短流程钢铁企业完成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和中钢协公告;水泥、焦化企业基本完成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对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公告的企业,可开展A级绩效评级工作,重污染天本项目为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不属于钢铁、水泥、焦化行业;相符气预警期间A级企业可采取自主减排措施。(市生态环境局负责)9.加快工业炉窑和锅炉深度治理。加强燃煤锅炉、生物质锅炉除尘、脱硫、脱硝设施运行管理,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强化全过程排放控制和监管力度,对于污染物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依法依规实施整治。2024年10月底前,完成砖瓦等重点行业27家企业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完成30座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取消烟气再循环系统开关阀,确有必要保留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电动阀设置、气动阀或铅封等监管设施改造;推进2座生物质锅炉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保留及现有生物质锅炉采用专用炉具,严禁掺烧煤炭、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其他物料;完成5家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提标改造,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城市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本项目属于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不属于玻璃、耐火材料、有色、铸造、炭素、石灰、砖瓦等行业;本项目主要能源为电能,不涉及锅炉;相符11.开展低效失效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制定工业炉窑、锅炉、涉VOCs等重点行业低效失效治理设施排查整治方案,建立整治提升企业清单,重点关注水喷淋脱硫、简易碱法脱硫、简易氨法脱硫脱硝、微生物脱硝、单一水膜(浴)除尘、湿法脱硫除尘一体化等脱硫脱硝除尘工艺,单一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非水溶性VOCs废气采用单一水喷淋吸收等VOCs治理工艺及上述工艺的组合(异味治理除外),处理机制不明、无法通过药剂或副产物进行污染物脱除效果评估的治理工艺,对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通过更换适宜高效治理工艺、清洁能源替代、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关停淘汰等方式实施分类整治。对人工投加脱硫脱硝剂的简易设施实施自动化改造,取缔直接向烟道内喷洒脱硫脱硝剂等敷衍式治理工艺。2024年10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对于能立行立改的问题,督促企业抓紧整改到位;确需一定整改周期,明确提升改造措施和时限,未按时完成提升改造的纳入秋冬季生产调控范围。(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加软帘包裹+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并按照规定开展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企业对活性炭装填量、更换周期实施编码登记,实现从购买、更换到处置的全过程可回溯管理;相符12.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按照“可替尽替、应代尽代”的原则,加快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加强VOCs全流程综合治理,加大蓄热式氧化燃烧(RTO)、蓄热式催化燃烧(RCO)、催化燃烧(CO)、沸石转轮吸附浓缩等高效治理技术推广力度;对企业含VOCs有机废水储罐、装置区集水井(池)实施有机废气收集密闭化改造;对企业活性炭装填量、更换周期实施编码登记,实现从购买、更换到处置的全过程可回溯管理;对污水处理设施排放的高浓度有机废气实施相符单独收集处理;具备改造条件的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改用低泄漏的储罐呼吸阀、紧急泄压阀,汽车罐车改用自封式快速接头;加强火炬燃烧装置监管,火炬系统、煤气放散管安装温度监控、废气流量计、助燃气体流量计,相关数据接入DCS系统;按规定开展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石化、化工行业企业集中的城市和重点工业园区建立统一的泄漏检测与修复信息管理平台。2024年5月底前,各县(市、区)排查建立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清单台账;2024年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全面提升企业VOCs治理水平。(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周口市2024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文件要求。5、与周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2024年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文件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周口市2024年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6本项目与《周口市2024年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一览表类别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持续强化重点领域治理能力综合提升1.深化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开展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污水资源化利用能力、监测监管能力提升行动和化工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补齐园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到2024年底,化工园区基本建成独立专业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或依托骨干企业);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开发区)配套的污水管网质量和污水收集效能明显提升。(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本项目位于周口市沈丘县北城工业园区,属于聚酯网园区;本项目生活污水、冷却水浓水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沈丘县沙北污水处理厂;相符2.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加快消除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空白区,有序推进雨污分流改造。以老旧城区为重点,开展老旧破损、混错漏接等问题管网诊断修复更新,实施污水收集管网外水入渗入流、倒灌排查治理。对于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低于100毫克/升的污水处理厂,从严审批核准新增污水处理能力。合理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鼓励生活污水就近集中处理,减少污水输送距离。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提高脱氮除磷能力。推进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本项目生活污水、冷却水浓水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沈丘县沙北污水处理厂;相符杆厂建设。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能力设施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到2024年年底,力争新建污水处理厂4座、新增处理能力17万吨/日,新建改造排水管网121.77公里。(市城市管理局牵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委参与)持续提升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17.持续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有条件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建设一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项目,不断提升再生水利用率。(市城市管理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本项目生活污水、冷却水浓水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沈丘县沙北污水处理厂;相符18.持续开展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工程。推动工业企业、园区废水循环利用,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提升企业水重复利用率。推动有条件的工业企业、园区进一步完善再生水管网,将处理达标后的再生水回用于生产过程,减少企业新水取用量,形成可复制推广的产城融合废水高效循环利用新模式。重点围绕火电、石化、钢铁、有色、造纸、印染等高耗水行业,组织开展企业内部废水利用,创建一批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园区。(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项目为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不属于火电、石化、钢铁、有色、造纸、印染等高耗水行业;相符19.推动企业绿色转型发展。培育壮大节能、节水、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对焦化、有色金属、化工、电镀、制革、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或清洁化改造;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依法对重点行业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深入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广泛开展水效对标达标活动,进一步提升工业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与)本项目为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不属于焦化、有色金属、化工、电镀、制革、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相符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周口市2024年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文件要求。6、与周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2024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周口市2024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7本次工程与《周口市2024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一览表类别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5.加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督管理。周口市环境科技信息服务中心开展监督检查,原则上工业用地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或规划不明确的地块以及社会舆情重点关注的地块,应全部纳入检查范围,检查包含采样方案、样品采集等环节,有条件的可开展实验室检测分析环节检查。规范工业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信用管理,市生态环境部门根据省级对通过评审的工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开展的质量抽查和结果通报,在“工业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系统”予以公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环境科技信息服务中心参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本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经过有效处理措施后,固体废物处置率可达100%,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相符15.深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持续创新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方式,建立综合处置企业行业自律机制、特殊类别危险废物的信息通报机制。开展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相符16.推动实施重金属总量减排。印发实施2024年重金属污染防控实施方案,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格落实重金属排放“减量替代”要求。深入挖掘减排潜力,加快重金属提标改造项目的实施,削减污染“存量”,对“十四五”减排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核算。(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相符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周口市2024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文件要求。7、与《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通知》(豫环办【2024】35号)相符性分析项目与《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通知》(豫环办〔2024〕35号)见表8。表8与《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通知》(豫环办【2024】35号)相符性分析项目措施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三、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提升VOCs废气收集效率。各地指导督促企业按照“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提升废气收集效率,尽可能将VOCs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集中治理。VOCs有机废水储罐、装置区集水井(池)有机废气要密闭收集处理,企业污水处理场排放的高浓度有机废气要单独收集处理;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等方式收集无组织废气,并保持负压运行;采用集气罩、侧吸风等方式收集无组织废气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控制风速不低于0.3米/秒或按相关行业要求规定执行。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加软帘包裹+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严格落实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控制风速不低于0.3米/秒要求;相符四、提升有组织治理能力开展低效失效治理设施排查整治。2024年6月底前,各地制定低效失效治理设施排查整治方案,对涉VOCs等重点行业建立排查整治企业清单,对于不成熟、不适用、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治理工艺,以及光催化、光氧化、低温等离子、非水溶性VOCs废气采用单一水喷淋吸收等低效技术使用占比大、治理效果差的治理工艺,通过更换适宜高效治理工艺、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关停淘汰等方式实施分类整治。2024年10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对于能立行立改的问题,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到位。对于需实施治理设施提升改造的,应依据排放废气特征、VOCs组分及浓度、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宜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除恶臭异味治理外,一般不使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技术;加大蓄热式氧化燃烧(RTO)、蓄热式催化燃烧(RCO)、催化燃烧(CO)、沸石转轮吸附浓缩等高效治理技术推广力度。本项目生产工艺产生的VOCs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可实现达标排放;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通知》(豫环办〔2024〕35号)中相关要求。8、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符性分析分析如下。表9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符性分析项目文件要求企业建设情况/环评要求相符性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合中。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VOCs物料储罐应密封良好,其中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应符合5.2条规定。VOCs物料储库、料仓应满足3.6条对密闭空间的要求。本项目所涉及VOCs的原辅材料为原生塑料颗粒,密闭袋装储存于原料库中,无露天堆放;相符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液态VOCs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挥发性有机液体应采用底部装载方式;若采用顶部浸没式装载,出料管口距离槽(罐)底部高度应小于200mm本项目不使用液态VOCs物料;相符设备与管线组件VOCs泄漏控制要求企业中载有气态VOCs物料、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组件的密封点≥2000个,应开展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本项目载有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组件的密封点<2000个;相符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含VOCs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团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环评要求产污环节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罩四周设置软帘包裹,收集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相符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9、与《河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豫政【2024】12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河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豫政【2024】12号)相符性如下。表10与(豫政【2024】12号)相符性分析文件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河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豫政【2024】12号)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口。严格落实国家和我省“两高”项目相关要求,严禁新增钢铁产能。严格执行有关行业产能置换政策,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国家、省绩效分级重点行业以及涉及锅炉炉窑的其他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原则上达到环境绩效A级或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推进钢铁、焦化、烧结一体化布局,大幅减少独立烧结、球团和热轧企业及工序,推动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淘汰落后煤炭洗选产能。统筹落实国家“以钢定焦”有关要求,研究制定焦化行业产能退出实施方案。到2025年,全省短流程炼钢产量占比达15%以上,郑州市钢铁企业全部退出。本项目属于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不属于“两高”项目;本项目属于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不属于“两高”项目;相符相符加快实施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VOCs含量限值标准,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对生产企业、销售场所、使用环节进行监督检查。鼓励引导企业生产和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推动现有高VOCs含量产品生产企业加快升级转型,提高低(无)VOCs含量产品比重。加大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电子制造等行业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力度,对完成原辅材料替代的企业纳入“白名单”管理,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自主减排。室外构筑物防护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基本使用低(无)VOCs含量涂料。本项目属于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不使用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相符加强VOCs全流程综合治理。按照应收尽收、分质收集原则,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集中治理。含VOCs有机废水储罐、装置区集水井(池)有机废气要密闭收集处理,企业污水处理场排放的高浓度有机废气要单独收集处理。配套建设适宜高效治理设施,加强治理设施运行维护。企业生产设施开停、检维修期间,按照要求及时收集处理退料、清洗、吹扫等作业产生的VOCs废气。不得将火炬燃烧装置作为日常大气污染处理设施。规范开展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定期开展储罐部件密封性检测,石化、化工行业集中的城市和重点工业园区要在2024年年底前建立统一的泄漏检测与修复信息管理平台。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加软帘包裹+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不涉及VOCs有机废水;并按照规定开展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相符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河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豫政【2024】12号)相关要求。10、与《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的通知》(豫环办[2022]24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的通知》(豫环办[2022]24号)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1与豫环办[2022]24号相符性分析一览表类别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二、加强源头控制,推进绿色生产积极推进绿色生产工艺,减少VOCs产生量,石化、化工、医药、农药等行业实施“三化”改造(密闭化、自动化、管道化),鼓励工艺装置采取重力流布置,推广采用油品在线调和技术;工业涂装行业重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广采用辊涂、静电喷涂、高压无气喷涂等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包装印刷行业推广使用无溶剂复合、共挤出复合技术,鼓励采用水性凹印、醇水凹印、辐射固化凹印、柔版印刷、无水胶印等印刷工艺。本项目为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项目,不涉及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相符三、强化收集效果,减少无组织排放各地要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河南省2022年大气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对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实施有效控制,提升废气收集率,做到“应收尽收”。产生VOCs的生产环节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等密闭收集方式,并保持负压运行;采用集气罩、侧吸风等措施收集无组织VOCs废气企业,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米/秒;含VOCs物料输送应采用重力流或泵送方式,有机液体进料鼓励采用底部、浸入管给料方式。2022年5月底前,各地对辖区内采用集气罩、侧吸风等措施收集无组织VOCs废气企业的企业开展一轮风速实测,达不到要求的,一周内加装增压风机。本项目严格按照左述文件要求进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在产污工序上方均设置集气罩,集气罩四周设置软帘包裹;相符四、提升治理水平,全面达标排放各地在2022年5月15日前全面梳理辖区内采用单一UV光氧催化、低温等离子、碱液喷淋等低效VOCs治理工艺企业,6月10日前在单一工艺基础上增加活性炭吸附工艺(颗粒状、柱状活性炭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蜂窝状活性炭碘值不低于650毫克/克),或建设RCO、RTO等高效处理工艺,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各地要在5月底前全面排查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企业,活性炭装填量、更换时间、废活性炭暂存转运情况、活性炭购买发票、活性炭碘值等,无法提供活性炭更换记录、碘值报告或活性炭碘值不满足要求的,一周内按要求更换新活性炭;根据废气量、活性炭箱截面积及长度核算废气停留时间及风速,不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要求的,一周内更换活性炭箱;严禁露天堆存废活性炭,废活性炭厂内暂存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有机废气经集气罩加软帘包裹+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可以达标排放;活性碘值不低800毫克/克,废活性炭收集后密闭储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相符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的通知》(豫环办[2022]24号)中相关要求。11、与《关于印发周口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关于印发周口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相关内容相符性如下。表12本项目与该通知相符性一览表序号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绿色发展(一)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口。严格落实国家和我省“两高”项目相关要求,严新增钢铁产能。严格执行有关行业产能置换政策,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国家、省绩效分级重点行业以及涉及锅炉炉窑的其他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原则上达到环境绩效A级或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本项目为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不属于两高项目,项目建成后将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绩效指标要求;相符2一、加强多污染物减排,切实降低排放强度;二、(一)加快实施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VOCs含量限值标准,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对生产企业、销售场所、使用环节进行监督检查。鼓励引导企业生产和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推动现有高VOCs含量产品生产企业加快升级转型,提高(无)VOCs含量产品比重;(二)加强VOCs全流程综合治理。按照应收尽收、分质收集原则,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集中治理。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加软帘包裹+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相符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的通知》(豫环办[2022]24号)相关要求。12、与《河南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豫环委办【2023】3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河南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豫环委办【2023】3号)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3项目与(豫环委办〔2023〕3号)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号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以及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区域污染物削减等要求,严把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准入关口。全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禁止新增钢铁、电解铝、氧化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光伏压延玻璃除外)、煤化工、焦化、铝用炭素、含烧结工序的耐火材料和砖瓦制品等行业产能,合理控制煤制油气产能规模,严控新增炼油产能。强化项目环评及“三同时”管理,国家、省绩效分级重点行业以及涉及锅炉炉窑的其他行业,新建、扩建项目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治理措施、无组织排放控制水平、运输方式等达到A级绩效水平,改建项目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染治理措施、无组织排放控制水平、运输方式等达到B级以上绩效水平。本项目属于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不属于“两高”项目;相符2持续深化VOCs无组织排放整治。动态更新有机废气收集设施、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有机液体装卸、敞开液面清单台账,实施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对达不到无组织排放治理要求的实施限期治理,提升废气收集率,在保证安全生产前提下,做到“应收尽收”。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等方式收集无组织废气,并保持负压运行。采用集气罩、侧吸风等方式收集无组织废气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控制风速不低于0.3米/秒;鼓励使用推拉式等硬质围挡进行封闭,尽可能缩小集气罩和污染源点的距离。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加软帘包裹+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顶部安装集气罩加软帘包裹,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控制风速不低于0.3米/秒,VOCs收集效率高,无组织VOCs排放量少;相符3大力提升VOCs治理设施去除效率。全面排查VOCs治理设施,动态更新治理设施清单台账,分析治理技术与VOCs废气排放特征、组分等匹配性。低浓度、大风量有机废气,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预处理,难以回收的,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采用催化燃烧工艺的企业使用合格的催化剂并足额添加,高温焚烧温度不低于760摄氏度,催化燃烧装置燃烧温度不低于300摄氏度,相关温度参数自动记录存储,储存时间不少于1年。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的,原则上VOCs产生浓度不超过300毫克/立方米,废气中涉及颗粒物、油烟(油雾)、水分等影响吸附过程物质的,应采取相应的预处理措施,颗粒状、柱状活性炭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蜂窝状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效率在80%以上。本项目VOCs产生浓度不超过300mg/m3。本项目采用的颗粒状活性炭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活性炭定期更换,活性炭购买发票、更换记录、碘值报告等支撑材料保存3年以上;相符活性炭碘值不低于650毫克/克,活性炭填充量、更换频次满足环评要求,活性炭购买发票、更换记录、碘值报告等支撑材料保存3年以上。4强化治理设施运维监管。督促实施企业VOCs收集治理设施较生产设备“先启后停”,治理设施吸附剂、吸收剂、催化剂等按设计规范要求定期更换和利用处置。本项目治理设施中的活性炭应按设计规范要求定期更换,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经专用容器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相符由上表可知,项目建设符合《河南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豫环委办〔2023〕3号)中的相关要求。13、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该防治技术政策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4本项目与该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号技术政策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三、末端治理与综合利用1对于含低浓度VOCs的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排放;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体技术或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加软帘包裹+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可达标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相符2对于不能再生的过滤材料、吸附剂及催化剂等净化材料,应按照国家固体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处置。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相符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相关要求。14、与《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周政[2023]16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周政[2023]16号)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5项目与周政[2023]16号文件的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号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深加强VOCs全过程综合管控。严格VOCs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相符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产品准入和监控,推进重点行业VOCs污染物全过程综合整治。按照“可替尽替应代尽代”的原则,全面推进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立低VOCs含量产品标志制度和源头替代力度,加大抽检力度。加强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建立完善源头、过程和末端的VOCs全过程控制体系,实施VOCs排放总量控制。开展涉VOCs产业集群排查及分类治理,鼓励具备条件、有需求的工业园区推广涉VOCs“绿岛”,推动建设集中涂装、有机溶剂回收处理、活性炭集中处理等“共享工厂”。开展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涉VOCs物质储罐排查,逐步取消制药、农药、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企业非必要的VOCs废气排放系统旁路。加软帘包裹,废气经集气罩加软帘包裹+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营造宁静和谐生活环境。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各县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定工作,建立声环境功能区动态调整机制。明确各类噪声污染防治责任主体,严格噪声污染监管执法强化噪声污染防治的源头预防,将隔声降噪技术融合到绿色建筑设计领域。全面加强机动车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完善禁鸣区,大型车辆、工程车辆禁行区和禁行时段设置。严格夜间施工审批并向社会公开,强化夜间施工管理,严格控制在敏感时段施工。严厉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营运期拟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相符2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强化“三水”统筹管理。加强对流域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的预警管理,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及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加快水资源调度,保障河流生态流量。依托排污许可证信息,逐步建立“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管理的水污染物排放治理体系,持续削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污染物排放总量,因地制宜加强总磷、总氮排放控制。至2025年,全市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统筹推进地表水与地下水协同防治,加强涉有毒有害物质、危险化学品的工业企业、产业集聚区等地下水污染源对地表水环境风险管控。本项目生活污水、冷却水浓水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沈丘县沙北污水处理厂;相符3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将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风险合理规划土地用途,实施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的“一张图”管理。把好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严控涉重金属及不符合土壤环境管控要求的项目落地。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以鹿邑县、沈丘县、鹿邑县、扶沟县等涉及重金属污染隐患区域为重点,分期分批建立土壤生态环境长期观测基地,识别和排查耕地污染成因,提出针对性的断源措施并优先实施。本项目不涉重金属,本项目区域进行分区防渗,避免土壤、地下水受到污染;相符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以扭住“双源”为重点,优先保障地下水水源环境安全。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定工作。探索建立地下水重点污染源清单。持续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划定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并强化保护措施,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工作。强化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推动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场、铅酸蓄电池拆除场、垃圾填埋场等重点行业企业落实防渗措施,实施防渗改造。加快推进完成加油站地埋单层油罐更新为双层罐或采取设置防渗池等措施,设置防渗漏监测设施。加快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和日常管理。健全分级分类的地下水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水土环境风险协同防控机制,在地表水、地下水交互密切的典型地方探索开展污染综合防治试点。开展废弃井排查登记工作,开展封井回填等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相符由上表可知,项目与《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相关要求相符。15、与《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塑料制品行业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塑料制品行业A级相关要求分析如下。表16本项目与塑料制品A级指标相符性分析差异化指标A级标准要求本项目建设情况相符性能源类型能源使用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能源。企业使用电作为能源;相符生产工艺及装备水平1.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鼓励类和允许类;2.符合相关行业产业政策;3.符合河南省相关政策要求;4.符合市级规划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中允许类,位于周口市沈丘县北城工业园区,符合相关行业政策、省相关政策要求,并且符合市级规划;相符废气收集及处理工艺1.投料、挤塑、注塑、滚塑、吹塑、压延、挤出、造粒、热定型、冷却、发泡、熟化、干燥等涉VOCs工序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有效收集至VOCs废气处理系统,车间外无异味;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米/秒在产污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集气罩四周设置软帘包裹,废气有效收集至VOCs废气处理系统,且控制风速不低于0.3米/秒,车间外无异味;相符2.使用再生料的企业VOCs治理采用燃烧工艺(包括直接燃烧、催化燃烧和蓄热燃烧);使用原生料的企业VOCs治理采用燃烧工艺或吸附、冷凝、膜分离等工艺处理(其中采用颗粒状活性炭的,柱状活性炭直径≤5mm、碘值≥800mg/g,且填充量与每小时处理废气量体积之比满足1:7000的要求;使用蜂窝状活性炭的,碘值≥650mg/g、比表面积应不低于750m2/g,且填充量与每小时处理废气量体积之比满足1:5000的要求;活性炭吸附设施废气进口处安装有仪器仪表等装置,可实时监测显示并记录湿度、温度等数据,废气温度、颗粒物、相对湿度分别不超过40℃、1mg/m3、50%)。废气中含有油烟或颗粒物的,应在VOCs治理设施前端加装除尘设施或油烟净化装置本项目使用原生料,本项目VOCs治理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吸附工艺,并要求活性炭碘值在800mg/g及以上;相符3.粉状、粒状物料采用自动投料器投加和配混,投加和混配工序在封闭车间内进行,PM有效收集,采用覆膜滤袋、滤筒等除尘技术;本项目不涉及粉状物料,外购全新原生颗粒,粒径约为2mm-4mm,投料时不产生粉尘;相符4、废吸附剂应密闭的包装袋或容器储存、转运,并建立储存、处置台账本项目废吸附剂(废活性炭)密闭储存在危废暂存间,并建立储存、处置台账,实现密闭转运;相符5、NOx治理采用低氮燃烧、SNCR/SCR等适宜技术。使用氨法脱硝的企业,氨存在项目不涉及NOx的排放;相符的装卸、储存、输送、制备等过程全程密闭,并采取氨气泄漏检测和收集措施;采用尿素作为还原剂的配备有尿素加热水解制氨系统无组织管控1.VOCs物料存储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存放于室内;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本项目使用的物料存储与袋中,存放于密闭的原料库内,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相符2.粉状物料采用气力输送、管状带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等自动化、密闭输送方式;粒状物料采用封闭皮带等自动化、封闭输送方式;液态VOCs物料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本项目原料为颗粒状,采用自动化、封闭输送方式;相符3.产生VOCs的生产工序和装置应设置有效集气装置并引至VOCs末端处理设施;本项目产生VOCs的生产工序和装置设置有集气装置并引至VOCs末端处理设施;相符4.厂区道路及车间地面硬化,车间地面、墙壁、设备顶部整洁无积尘;厂内地面全部硬化或绿化,无成片裸露土地;厂区道路及车间地面硬化,车间地面、墙壁、设备顶部整洁无积尘;厂内地面全部硬化,无成片裸露土地;相符5.贮存易产生粉尘、VOCs和异味的危险废物贮存库,设有废气收集装置和废气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的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危险废物暂存间密闭,负压状态下收集废气,收集的废气经管道连接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相符排放限值1.全厂有组织PM、NMHC有组织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20mg/m3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有组织NMHC有组织排放浓度不高于20mg/m3;相符2.VOCs治理设施去除率达到80%及以上;去除率确实达不到的,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NMHC浓度低于4mg/m3,企业边界1hNMHC平均浓度低于2mg/m3;本项目建成后,VOCs治理设施去除率能够达到80%;生产车间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NMHC浓度低于4mg/m³,企业边界1hNMHC平均浓度低于2mg/m³;相符3.锅炉烟气排放限值要求:燃气锅炉PM、SO2、NOx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10、50/30【1】mg/m3本项目不涉及锅炉;相符监测监控水平1.有组织排放口按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或环境现状评估等要求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CEMS),并按要求与省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橡胶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本项相符厅联网;重点排污单位风量大于10000m3/h的主要排放口安装NMHC在线监测设施(FID检测器)并按要求与省厅联网;其他企业NMHC初始排放速率大于2kg/h且排放口风量大于20000m3/h的废气排放口安装NMHC在线监测设施(FID检测器),并按要求与省厅联网;在线监测数据至少保存最近12个月的1分钟均值、36个月的1小时均值及60个月的日均值和月均值。(投产或安装时间不满一年以上的企业,以现有数据为准);目无需安装自动监控设施(CEMS),本项目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且NMHC初始排放速率不大于2kg/h;2.按生态环境部门要求规范设置废气排放口标志牌、二维码标识和采样平台、采样孔;各废气排放口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开展自行监测本项目建成后,有组织排放口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相符环境管理水平环保档案1.环评批复文件和竣工环保验收文件或环境现状评估备案证明;2.国家版排污许可证;3.环境管理制度(有组织、无组织排放长效管理机制,主要包括岗位责任制度、达标公示制度和定期巡查维护制度等)4.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规程;5.一年内废气监测报告(符合排污许可证监测项目及频次要求)建设单位逐步按时完善相关手续;相符台账记录1.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生产时间、运行负荷、产品产量等);2.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废气收集系统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名称规格、设计参数、运行参数、巡检记录、污染治理易耗品与药剂用量(吸附剂、催化剂、脱硫剂、脱硝剂、过滤耗材等)、操作记录以及维护记录、运行要求等);4.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记录;5.燃料消耗记录;6.固废、危废处理记录;企业生产过程中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各类台账记录;相符人员配置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并具备相应的环境管理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培训、从业经验等)本项目配备环保人员,并具备相应的环境管理能力;相符运输方式1.物料、产品运输全部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重型载货车辆(重型燃气车辆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本项目公路运输均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重型载货车辆;相符2.厂区车辆全部达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燃气车辆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车辆;本次评价要求项目厂内运输车辆能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3.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达到国三及以上本项目厂内非道路移动机相符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机械;械均能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运输监管日均进出货物150吨(或载货车辆日进出10辆次)及以上(货物包括原料、辅料、燃料、产品和其他与生产相关物料)的企业,参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建立门禁视频监控系统和电子台账;其他企业安装车辆运输视频监控(数据能保存6个月),并建立车辆运输手工台账。本项目日均进货约19.03吨,小于日均进出货物150吨的要求,无需建立门禁视频监控系统和电子台账,只需安装车辆运输视频监控(数据能保存6个月),并建立车辆运输手工台账;相符备注【1】:新建燃气锅炉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区域,执行该排放限值。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的塑料制品A级基本要求。16、与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符合性分析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13】107号),沈丘县沙北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如下:(1)沈丘县沙北地下水井群(沙河北岸,共10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本项目位于周口市沈丘县北城工业园区,根据《河南省三线一单综合信息应用平台》信息(详见附图8)可知,距离本项目最近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为沈丘县沙北地下水井群,距项目区约1.364m。本项目不在沈丘县沙北地下水井群一级保护区范围内。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项目概况沈丘县三利源过滤材料工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平方米聚酯多品种网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称“现有工程”)位于周口市沈丘县北城工业园区。2009年5月委托周口市环境评价所编制《沈丘县三利源过滤材料工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平方米聚酯多品种网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9年6月2日通过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批复文号:周环审【2009】106号。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本项目投资300万元,现有工程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0平方(本项目建筑面积1800平方、现有工程建筑面积3200平方)。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闲置厂房进行建设。建成后年产3000吨聚酯网单丝及8万平方米聚酯网。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中的“其他”,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建设单位委托(委托书见附件1),我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现场踏勘和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本着“科学、公正、客观”的态度,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备案相符性建设项目与备案相符性分析见表17。表17建设情况与备案相符性一览表类别备案内容项目建设内容相符性相符性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聚酯网单丝及8万平方米聚酯网项目年产3000吨聚酯网单丝及8万平方米聚酯网项目相符建设单位沈丘县三利源过滤材料工业有限公司沈丘县三利源过滤材料工业有限公司相符建设性质扩建扩建相符建设地点周口市沈丘县北城工业园区周口市沈丘县北城工业园区相符建设规模年产3000吨聚酯网单丝及8万平方米聚酯网年产3000吨聚酯网单丝及8万平方米聚酯网相符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厂房等设施1800平方本项目建设厂房等设施1800平方相符米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米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生产工艺聚酯网单丝生产工艺:原材料(原生塑料颗粒)—加热融化—挤出—定型牵伸—收卷—成品;聚酯网生产工艺:聚酯网单丝—整经—织网—定型—质检—包装;聚酯网单丝生产工艺:原材料(原生塑料颗粒)—烘干—挤出—定型牵伸—收卷—成品;聚酯网生产工艺:聚酯网单丝—整经—织网—定型—质检—包装;基本相符主要设备拉丝机、定型机、织机、整经机、冷却水池等生产设备及相关环保设备等;干燥机、挤出机、冷却水箱、热水箱牵引装置、延伸机、缠绕机热风烘箱、织机、整经机、聚酯网定型机等生产设备及相关环保设备等;基本相符本项目建设内容见下表。表18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序号建筑主要建设内容备注主体工程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800m2,内设生产区、原料区、成品区等;建筑面积530m2,位于生产车间内;建筑面积400m2,位于生产车间内;依托现有工程已建成厂房储运工程原料库成品库辅助工程1#办公区建筑面积50m2,位于生产车间内;建筑面积200m2,位于生产车间内;分布于厂房四周,占地面积约300m2;依托现有工程2#办公区临时休息区公用工程给水由沈丘县沙北产业集聚区供水管网供给排水生活污水、冷却水浓水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沈丘县沙北污水处理厂;热水箱牵引装置蒸发水量定期补充;供电由沈丘县沙北产业集聚区供电管网供电环保工程废气集气罩加软帘包裹+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新建废水生活污水、冷却水浓水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沈丘县沙北污水处理厂;热水箱牵引装置蒸发水量定期补充;新建噪声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新建固废设置一般垃圾桶若干、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新建3、产品方案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扩建6条聚酯网单丝生产线及2条聚酯网生产线,本项目主要产品方案见下表。表19本项目主要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名称单位生产规模备注聚酯网单丝t/a3000其中现有工程聚酯网用量为150t聚酯网单丝,本项目聚酯网用量为80t聚酯网单丝,其他均外售;2聚酯网万平方米8外售表20现有工程主要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名称单位生产规模备注聚酯网万平方米15外售表21建成后主要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名称单位生产规模备注聚酯网单丝t/a3000其中现有工程聚酯网用量为150t聚酯网单丝,本项目聚酯网用量为80t聚酯网单丝,其他均外售;2聚酯网万平方米23外售4、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情况见下表。表22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聚酯网单丝生产线1干燥机500型2挤出机3冷却水槽单个1.5m34热水箱牵引装置5热风烘箱126延伸机7缠绕机聚酯网生产线9定型机10织机11整经机5、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本项目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下表。表23主要产品及原辅材料消耗序号原辅材料用量备注1原生PE颗粒260t/a外购,粒径约3mm2原生PP颗粒120t/a外购,粒径约3mm外购,粒径约3mm外购,粒径约3mm外购,粒径约为2mm-4mm由沈丘县沙北产业集聚区供水管网供给3原生PA颗粒120t/a4原生PET颗粒2300t/a5色母55t/a6能源水1068m3/a7电20万kW·h/a由沈丘县沙北产业集聚区供电管网供电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成分及理化性质一览表理化性质聚乙烯(PE)是乙烯经聚合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在工业上,也包括乙烯与少量α-烯烃的共聚物。聚乙烯无臭,无毒,手感似蜡,具有优良的耐低温性能(最低使用温度可达-100~-70℃),化学稳定性好,能耐大多数酸碱的侵蚀(不耐具有氧化性质的酸)。常温下不溶于一般溶剂,吸水性小,电绝缘性优良。聚乙烯的熔点在112℃-135℃之间聚丙烯(C3H6)n:聚丙烯为无毒、无臭、无味的乳白色高结晶的聚合物,有较低的热变形温度(100℃)、低透明度、低光泽度、低刚性,拉伸强度大,抗冲击强度较差,抗弯曲疲劳性较高,软化温度为150℃,熔点为176℃,分解温度350℃,化学性质稳定,耐腐蚀,与大多数化学药品不发生反应,几乎不吸水。缺点是易老化,低温下变脆,低温冲击强度差,但可通过加入添加剂等方法来改进。聚对苯二甲酸类塑料(PET)是一种热塑性聚酯,是一种乳白色半透明或无色透明体聚合物,相对密度为1.38,透光率90%,吸水率为0.6%,增强处理后,在180℃时其机械性能依然较好,是增强的热塑性工程塑料中耐热较好的品种。表面平滑而有光泽,耐蠕变、耐疲劳性、耐摩擦性好,磨耗小而硬度高,其耐老化性能好,催化温度为-70℃,在-30℃时仍具有一定的韧性。不易燃烧,火焰呈黄色,有滴落。在高温和水蒸气的条件下不耐水、酸及碱的作用。PET对有机溶剂如丙酮、苯、甲苯、三氯乙烷、四氯化碳和油类稳定,对一些氧化剂如过氧化氢、次氯酸钠及重铬酸钾等也有较高的抵抗性,其耐候性优良。PET的熔点在250℃~255℃之间。聚酰胺(PA)具有良好的综合性能,包括力学性能、耐热性、耐磨损性、耐化学药品性和自润滑性,且摩擦系数低,有一定的阻燃性。物理性质:熔点:PA的熔点大致在215℃至225℃之间;密度:PA6的密度约为1.14g/cm³;拉伸强度:PA6的拉伸强度通常可达70MPa以上;弯曲强度:一般在100MPa左右;冲击强度:PA6在低温环境下也能保持良好的抗冲击性能;弹性模量:PA6的GPa3;耐化学性:PA具有良好的耐油、耐弱酸、耐碱和一般溶剂的性能;吸水性:PA6具有一定的吸水性,吸水率大约为2.8%,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影响其尺寸稳定性。全称叫色母粒,也叫色母,是一种新型高分子材料专用色剂,也称颜料制备物,主要用在塑料上。色母由颜料或染料、载体和添加剂三种基本要素所组成,是把超常量的颜料均匀载附于树脂之中而制得的聚集体,颜料浓缩物,所以它的着色力高于颜料本身。加工时用少量色母料和未着色树脂掺混,可达到设计颜料浓度的着色树脂或制品。名称PEPPPETPA弹性模量大约为2.8GPa至3.6色母色母本项目耗水工序主要为生活用水、冷却用水、热水箱牵引装置用水。本项目给排水平衡表见表25,水平衡图见图1。表25给排水平衡表序号用水环节用水标准计量单位年用水量(t/a)损耗(t/a)年产生量(t/a)备注1生活用水50L/人·d20人30060240每年按300天2冷却用水192144483热水箱牵引装置用水5765760/合计1068780288本项目水平衡图见下图。60300240288沈丘县沙北污水处理厂生活用水化粪池14448新192鲜1068冷却用水水1296576576热水箱牵引装置用水图1本项目水平衡图(m3/a)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为扩建项目,项目新增劳动定员为20人,厂内不设食宿,生产时间采用单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时间300天。8、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为扩建项目,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闲置进行建设,新建聚酯网单丝生产线位于厂房东北侧;聚酯网单丝生产线南侧为定型区、成品区,聚酯网单丝生产线南侧为原料区等;整个厂区平面布置合理简洁、功能明确、分区合理。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1、营运期工艺流程分析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主要建设6条聚酯网单丝生产线及2条聚酯网生产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线。聚酯网单丝生产线工艺流程图:外购原生PE、PP、PA、PET、色母颗粒烘干噪声水冷却水槽挤出废气、噪声、废水定型、牵伸废气、噪声收卷废气、噪声、固废成品图2运营期聚酯网单丝生产线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示意图工艺流程简述:(1)烘干:外购的原生PE、PP、PA、PET塑料颗粒、色母颗粒含有少量水分,需进行烘干。通过软管将塑料颗粒负压输送至干燥机,采用热风除去塑料颗粒中的水分。烘干所用能源为电能。该工序产生噪声。(2)挤出:挤出机设有配套的电加热器,加热温度一般控制在235-245℃左右(未达到物料分解温度),该过程为封闭式。物料加热1min呈熔融料,后通过螺杆转动挤出,挤出的单丝从冷却水槽通过,进行冷水定型,其中冷却水浓水定期排放。此工序主要产生废气、噪声、废水。(3)定型、牵伸:冷水定型后的单丝,通过第1道延伸,进行初始成型。初始成型的单丝,再通过3道延伸,确保成品的直径、强度和断裂伸长率等物理指标。第1道在热水箱牵引装置中进行水浴牵伸(90-95℃),第2道和第3道通过热风烘箱进行热固。热固会使产品回缩变粗,温度约为100-200℃,热固时间约为6s-8s。热固是利用热力消除单丝在拉伸过程中产生的内应力、应变,使排列未达到最稳定状态的大分子发生一定程度的松弛,使纤维的形状固定成型,达到状态、结构等方面的稳定性。此工序能源为电能,主要产生废气、噪声。(4)收卷:缠绕机自带上油设备,在120m/min的缠绕速度下缠绕成型,获得成品单丝。此工序主要产生废气、噪声、固废。(5)成品:缠轴后即为成品,入库待售。聚酯网生产工艺:聚酯网单丝(企业自产)整经噪声织网噪声定型废气、噪声质检固废包装图3运营期聚酯网生产线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工艺流程简述:(1)整经:将企业自产的聚酯网单丝经整经机将其整理整齐,方便后续的织网。(2)织网:采用织机将单丝织成网状。(3)定型:织好的聚酯网经过定型机定型。定型机设有配套的电加热器,加热温度一般控制在200℃左右,将其回缩定型,使单丝内应力消除,以获得较强的拉力性能和优良的回缩性能。该过程会产生废气以及噪声。(4)质检、包装:定型后的成品经人工检验后即为成品,暂存于成品库待售。质检过程会产生不合格品。2、产污环节根据工程分析及工艺分析,运营期主要产污环节详见下表。表26本项目产污环节汇总情况一览表产污环节污染因子治理措施聚酯网单丝生产线、聚酯网定型机废气经集拉丝、定型非甲烷总烃气罩加软帘包裹+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COD、BOD5、SS、生活污水、冷却水浓水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氨氮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沈丘县沙北污水冷却水浓水处理厂;噪声基础减振、厂房隔声;不合格品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定期外售;废包装袋类别废气废水生活污水噪声设备运行固废质检工序原料拆包废气治理废活性炭危废暂存间(10m2)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1、现有工程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沈丘县三利源过滤材料工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平方米聚酯多品种网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称“现有工程”)位于周口市沈丘县北城工业园区。2009年5月委托周口市环境评价所编制《沈丘县三利源过滤材料工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平方米聚酯多品种网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9年6月2日通过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批复文号:周环审【2009】106号。沈丘县三利源过滤材料工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委托沈丘县环境监测站对《沈丘县三利源过滤材料工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平方米聚酯多品种网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沈丘县三利源过滤材料工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05月2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914116247507425489003W。2、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情况(1)废气现有工程废气主要为定型工序废气。根据现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批复及现有工程竣工环境验收报告可知,“沈丘县三利源过滤材料工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平方米聚酯多品种网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未对现有工程定型废气进行进行分析。本项目现有工程定型废气进行重新核算。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根据现场勘测现有工程建设2台定型机采用电加热产生有机废气。本项目定型工序废气需重新核算,废气采用集气罩加软帘包裹+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本项目)+15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在无控制措施时,塑料树脂粒子熔融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系数为0.35kg/t原料,现有工程原材料采用外购聚酯丝使用量为150t/a,则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产生量为0.0525t/a。风机风量为30000m3/h,项目有机废气集气效率按90%计,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按80%计,年工作时间为2400h。项目运营期有组织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0473t/a,产生速率0.0197kg/h,产生浓度为0.657mg/m3;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095/a,排放速率为0.004kg/h,排放浓度0.133mg/m3。VOCs无组织排放量为0.0022kg/h,0.0052t/a。非甲烷总烃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60mg/m3)、《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塑料制品行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行业”要求(≤80mg/m3)。(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80m3)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沈丘县沙北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根据现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批复及现有工程竣工环境验收报告可知,本项目废水产生量为:COD0.324t/a、氨氮0.038t/a。(3)噪声现有工程生产设备营运期产生的机械噪声,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根据现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批复及现有工程竣工环境验收报告可知,现有工程东厂界、南厂界、北厂界、西厂界昼间噪声最大测定值为58.6dB(A),夜间噪声最大测定值为48.2dB(A);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4)固废现有工程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聚酯网单丝。(1)生活垃圾现有工程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2.6t/a,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2)废聚酯网单丝现有工程废聚酯网单丝产生量为30t/a,集中收集后,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利用;4、现有工程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根据现场调查,现有工程存在环保问题及整改措施见下表。表27现有工程存在环保问题及整改措施一览表序号存在环保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1废水排放口未规范化设置排污口标识牌排污口标识牌规范化设置3个月2厂区地面没有完全硬化,部分车间内部地面出现裂痕对厂区内除绿化部分外全部硬化,车间内部有裂痕处尽快修补,加强地面防渗处理,避免对地下水、土壤造成影响3个月3定型工序废气需有组织排放现有工程定型工序废气采用集气罩加软帘包裹+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本项目)+15m高排气筒排放;3个月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项目位于周口市沈丘县北城工业园区,所在区域为二类功能区,所在区域为二类功能区,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本次评价引用沈丘县2023年常规污染物监测数据,沈丘县2023年度常规污染物监测结果统计见下表。表28本项目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单位:μg/m3(COmg/m3)项目评价指标现状浓度标准值达标情况SO2年平均质量浓度9μg/m360μg/m3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度17μg/m340μg/m3达标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85μg/m370μg/m3超标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46μg/m335μg/m3超标CO24小时平均浓度0.6mg/m34mg/m3达标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107μg/m3160μg/m3达标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注:CO、O3分别为95%、90%位数。由上表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的SO2、NO2、CO和O3浓度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PM10、PM2.5浓度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目前,周口市正在实施《周口市2024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通过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优化调整,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工业企业四项工程、深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基础能力建设等攻坚战役,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将不断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②其他污染物本项目特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指南常见问题解答“排放的特征污染物需要在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限值要求才涉及现状监测”,本项目特征污染物非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甲烷总烃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无质量标准限值,也无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因此无需进行非甲烷总烃进行现状监测。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体为西侧55m的沙北总干渠(沙颍河支流)。根据河南省水环境功能区划,该河段应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本次评价引用沈丘县沙颍河槐店闸断面2023年监测结果。2023年沈丘县沙颍河槐店闸断面监测结果见下表。表29监测断面数据单位:mg/L河流名称断面名称监测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沙颍河槐店闸2023年均值17.380.540.16标准限值201.00.2由上表可知,2023年沈丘县槐店闸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年均值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项目区域范围内地表水水体质量较好。3、声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位于周口市沈丘县北城工业园区。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域划分规定,本项目所在区域应属3类区,项目区及敏感点华丰家园(西侧40m)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为了解声环境质量现状,沈丘县三利源过滤材料工业有限公司委托洛阳市绿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05月20日-05月21日对项目区厂界四周及敏感点华丰家园(西侧40m)声环境进行了监测(详见附件10),声环境现状详见表30。表30本项目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单位:dB(A)序号监测点位监测值标准限值2025.05.202025.05.21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1南厂界5342544165552西厂界554354433北厂界534455435华丰家园524051416555备注:东厂界邻厂,噪声不具备检测条件由表30可知,本项目区及敏感点(华丰家园)噪声现状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项目所在区域整体声环境质量较好。4、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原则上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建设项目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的,应结合污染源、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开展现状调查以留作背景值”。本项目做好分区防渗,不存在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因此,不再对地下水和土壤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5、生态环境现状本项目所在地区生态系统已经演化为以人工生态系统为主,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比较单一。天然植被已经被人工植被取代,生态敏感性低。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较好。本项目所在地区及周边无各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未发现国家1、2类保护动物及受国家保护的珍稀濒危植物,也没有自然保护区等需要保护的区域,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良好。环境保护目标1、大气环境本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空气功能区划为二类区,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所在地周围区域的环境空气,其环境空气质量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2、声环境根据对项目所在地的实地踏勘,厂界外50米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西侧40m华丰家园。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其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3、地表水环境本项目所在区域主要地表水体为西侧55m的沙北总干渠(沙颍河支流),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4、地下水环境根据现场勘察,距离本项目最近的饮用水源地为沈丘县沙北地下水井群距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聚酯网单丝及8万平方米聚酯网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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