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化沥青等新材料招标采购公告(2025)



2025年12月1日-12月5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5年12月1日-12月5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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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格瑞新材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改性及1万吨乳化沥青等新材料项目
台环建(临)[2025]71号
2025.12.04
2025071浙江格瑞新材建材有限公司(修改后).doc

公告期为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台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椒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台环建(临)〔2025〕71号关于浙江格瑞新材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改性及1万吨乳化沥青等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浙江格瑞新材建材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由杭州磬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格瑞新材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改性及1万吨乳化沥青等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代码:2407-331082-04-01-968061)等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进行审批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不同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我局委托台州市污染防治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对该报告进行技术评估,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格瑞新材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改性及1万吨乳化沥青等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台污防评估〔2025〕195号),该报告编制符合规范,项目概况及区域环境现状介绍较清楚,确定的评价因子、评价标准基本合适,工程分析反映了项目的污染特征,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总体可信。原则同意环评结论,同意该项目在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大道西侧、台州市方合包装有限公司北侧实施。二、该项目总投资122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3万元,占1.33%。购置沥青储罐、高温储罐、改性发育罐等设备,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万吨改性沥青及1万吨乳化沥青的生产能力。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平面布局、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3、污染物排放执行以下标准:废水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关标准限值,污水厂出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其中CODCr排放浓度为100mg/L、NH3-N排放浓度为15mg/L。沥青熔化废气、沥青储罐呼吸废气、沥青剪切拌合废气、成品沥青装卸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其中颗粒物、SO2及NOX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排放浓度分别不超过30mg/m3、200mg/m3、300mg/m3,苯乙烯和1,3丁二烯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特别排放限值,氨排放浓度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拆包投料废气和料仓呼吸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沥青改性剂挤出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特别排放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导热油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415-2025);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四、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措施,本项目实施后,企业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废水排放量765t/a,污染物最终外排环境量为CODCr0.077t/a、氨氮0.011t/a、SO20.612t/a、NOx3.982t/a、VOCs1.015t/a,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均为生活污水,不需区域替代削减,新增SO2、NOx污染物排放指标须在投产前通过交易取得,新增的VOCs总量需在投产前进行削减替代。五、项目实施过程中,须严格落实环评提出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并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1、做好废水处理工作。严格实施清污分流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或附近河网。本项目初期雨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和车辆清洗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隔油沉淀后全部回用于乳化沥青生产及设备、地面、车辆清洗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上实环境(台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统一处理。2、做好废气处理工作。提升整体装备配置水平,加强设备密闭性和自动化水平,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废气的产生量。对沥青熔化废气、储罐呼吸废气、沥青剪切拌合废气、沥青装卸废气、拆包投料废气、料仓呼吸废气、沥青改性剂挤出废气等设置妥善的集气方式,并经有效的处理达标后排放;导热油炉燃用天然气,烟气经收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各排气筒高度按照环评报告要求设置。3、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规范堆放。各类固废应尽可能综合利用,对无法利用的应妥善处置。危险固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固废台账;生活垃圾应日产日清,并经环卫部门统一清运。4、优化总平面设计,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用房位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确保边界噪声达标。5、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措施。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全面实施清洁生产,优化工艺路线,加强物料回收利用,降低单位产品的物耗、能耗。6、做好环境事故防范及应急工作。强化风险意识,建设事故防范设施,加强运输、贮存、生产、三废治理等过程的安全管理;制订环境事故防范应急计划,设置相应的事故应急设施,减少事故发生时的污染物排放量,尽可能降低环境危害,确保环境安全。你公司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按有关规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7、加强项目建设的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要求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提倡文明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工作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标排放,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废土、弃渣和固体废弃物,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废、噪声等污染环境。六、你公司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设计、施工和日常管理各个环节中落实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项目投产前,你公司须按照排污许可的相关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请临海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做好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台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2月4日抄送: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杭州磬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 2025年12月4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乳化沥青等新材料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