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固定资产处置 国有资产处置 固定资产招标采购公告(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2025)
固定资产处置结果更正公告
为公开、公平、公正的规范处置国有资产,根据《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我院于2025年11月通过竞价报废处置一批固定资产,通过竞价(价高者得)最终确定竞得单位。因第一顺序江苏博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放弃竞得单位资格,现顺延第二顺序南京飞勇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为竞得单位。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凡对本次竞价提出疑义,请联系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党建监察室李老师:86673593。
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
2025年12月0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固定资产处置 国有资产处置 固定资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