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绿地新建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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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沪规书(2025)BA31000020250119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书。
日期2025-12-08
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上海东站站前区公共绿地新建工程(A3-02地块)
项目代码
310115MAC7AGQK220251A2101003
建设单位名称
上海东方枢纽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依据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东方枢纽及周边地区专项规划(2025-2035年)》的批复,沪府〔2025〕2号
项目拟选位置
浦东新区祝桥镇,东至站前区A3-01地块,南至祝川路,西至G1503/周邓快速路地面路,北至华星路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12101.73平方米,各地类明细:建设用地11172.65平方米,农用地0.0平方米(其中耕地0.0平方米),未利用地0.0平方米。核定面积为12101.73 平方米,其中地表用地面积11172.65 平方米,地下空间用地929.08平方米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拟建设规模
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附件及附图名称:1.《关于核发上海东站站前区公共绿地新建工程(A3-02地块)》(编号:沪规划资源选预〔2025〕34号)一份。 2.核定设计范围图一份。
遵守事项:一、本书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的法定凭据。二、未经依法审核同意,本书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三、本书所需附图与附件由相应权限的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图指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图,附件指建设用地要求。四、本书自核发起有效期三年,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本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共绿地新建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