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物业用房租赁权招标采购公告(江山市双塔街道县前经济合作社2025)



 
受江山市双塔街道县前经济合作社委托,于2025年12月17日9时30分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环城西路58号经济物业用房租赁权招租交易项目竞价会。(报名前请首先详细查看标的的特别约定)
一、标的基本情况
环城西路58号经济物业用房租赁。地下室建筑面积548.7m2,地上第一层至第六层房屋建筑面积3605.46m2,出租建筑面积共计4154.16m2(以实际平面方为准),租赁期限为10年,年租金起始价553000元,同时设置保留价,竞租保证金为50000元。中标的租金为第一年租金,第二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以此类推。
 二、竞价方式
标的采用有底价的增价竞价方式,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设有保留价的,最高价必须高于保留价,无保留价,应不低于起始价。竞价规则由主持人现场宣布,起始价在5万元以上的,竞价增幅1000元次或其倍数;起始价在5万元以下的,竞价增幅100元次或其倍数,具体倍数视现场情况有主持人把控。
三、报名及展示时间
自2025年12月10日起至2025年12月16日17时30分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踏勘由竞价人自行前往,踏勘费用自行支付。
四、报名条件及提供资料
1.报名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详细请看特别约定),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报名须提供:个人报名的凭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报名的凭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五、保证金缴纳方式
凡有意参加竞价者,以电汇(网银转账)或到银行柜台交现金的方式,务必于 2025年12月16日17时30分前将保证金交至指定保证金账户。
指定保证金账户名称:江山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山市支行,账号:933009010072836796。 竞价保证金非现金交纳建议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方式,不接受汇票、本票、转账支票等其他方式。咨询电话:0570-4020565。竞价保证金(退还不计息)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24时00分,其他要求详见交易资料。
温馨提醒:汇入专户的款项不是竞价者缴纳的,将不作为本项目的竞价保证金,其竞价将被拒绝。
六.报名地点和竞价时间.地点
1.报名地点:江山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102办公室(江山市景星西路万商城12号楼)。
2.竞价时间:2025年12月17日9时30分。
3.竞价地点:江山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请取得竞价资格的法人携本人(经营者或其委托人)身份证和公章准时参加竞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及电话:交易公司王女士 0570-4020565
温馨提示及告知
产权交易依据国家法律进行,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非法干涉产权交易,严禁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存在串标现象,严禁借标敲诈威胁,如有上述情况,查实无误,我们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江山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9日 
 

交易资料CQJY-2025-75.doc

房屋租赁权招租竞价会交易资料项目编号:CQJY-2025-075江山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2025年12月9日交易规则一.依据有关法规,参照通行惯例,制定本规则。二.参加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并接受本规则和每场竞价会特别约定的制约。三.竞价信息披露期满,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以多次报价等竞价方式确定成交价格及受让方的交易方式。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四.委托人委托的竞价标的应当是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必须具备法律法规及发布的公告所注明的条件,并在竞价会前办理报名手续,交纳竞价保证金,取得竞价资格,领取号牌,方可参加竞价。六.竞价人可以自行参加竞价,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参加竞价,若委托代理人竞价,代理人必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件。七.竞价人在规定的咨询展示期间有权了解相关竞价标的情况,一旦进入竞价现场,即表明竞价人已完全了解标的情况,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竞价会由江山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主持。竞价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最高应价的竞价人即成为竞得人。九.竞价标的有保留价的,竞价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十.竞价成交后,竞得人须当场在竞价笔录上签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预定将竞价价款和竞价佣金全额交清,并签署成交确认书。十一.竞得人未按约定支付竞价价款和竞价佣金的,竞价(竞租.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列入黑名单,并承担违约责任。十二.委托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竞价标的交付给竞得人,并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逾期未办理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十三.本竞价规则由江山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负责解释。环城西路58号经济物业用房租赁权招租交易项目公告受江山市双塔街道县前经济合作社委托,于2025年12月17日9时30分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环城西路58号经济物业用房租赁权招租交易项目竞价会。(报名前请首先详细查看标的的特别约定)1、标的基本情况环城西路58号经济物业用房租赁。地下室建筑面积548.7m²,地上第一层至第六层房屋建筑面积3605.46m²,出租建筑面积共计4154.16m²(以实际平面方为准),租赁期限为10年,年租金起始价553000元,同时设置保留价,竞租保证金为50000元。中标的租金为第一年租金,第二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以此类推。二、竞价方式标的采用有底价的增价竞价方式,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设有保留价的,最高价必须高于保留价,无保留价,应不低于起始价。竞价规则由主持人现场宣布,起始价在5万元以上的,竞价增幅1000元次或其倍数;起始价在5万元以下的,竞价增幅100元次或其倍数,具体倍数视现场情况有主持人把控。三、报名及展示时间自2025年12月10日起至2025年12月16日17时30分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踏勘由竞价人自行前往,踏勘费用自行支付。四、报名条件及提供资料1.报名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详细请看特别约定),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报名须提供:个人报名的凭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报名的凭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五、保证金缴纳方式凡有意参加竞价者,以电汇(网银转账)或到银行柜台交现金的方式,务必于2025年12月16日17时30分前将保证金交至指定保证金账户。指定保证金账户名称:江山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山市支行,账号:933009010072836796。竞价保证金非现金交纳建议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方式,不接受汇票、本票、转账支票等其他方式。咨询电话:0570-4020565。竞价保证金(退还不计息)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24时00分,其他要求详见交易资料。温馨提醒:汇入专户的款项不是竞价者缴纳的,将不作为本项目的竞价保证金,其竞价将被拒绝。六.报名地点和竞价时间.地点1.报名地点:江山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102办公室(江山市景星西路万商城12号楼)。2.竞价时间:2025年12月17日9时30分。3.竞价地点:江山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请取得竞价资格的法人携本人(经营者或其委托人)身份证和公章准时参加竞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及电话:交易公司王女士0570-4020565温馨提示及告知产权交易依据国家法律进行,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非法干涉产权交易,严禁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存在串标现象,严禁借标敲诈威胁,如有上述情况,查实无误,我们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江山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2025年12月9日1.1.特别约定根据有关法规和委托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结合标的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特别约定,出让人、竞价人、中标人均受本特别约定的制约。竞价人在标的展示期间应进行咨询、实地勘察,并仔细阅读本次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特别规定。竞价人报名参与竞价,即表明竞价人对标的实际情况和本特别规定的所有条款已完全了解,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提出异议或反悔。1、具体承租及计租时间以2026年2月10日交付之日起计(以合同为准)。中标后享有2个月(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4月10日)装修期,装修期间免租。2、租金收取方式:按年收取租金;中标的租金为第一年租金,中标人在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分别到县前经济合作社缴清成交款,到产权交易公司缴清佣金,之后凭产权交易公司出具的《成交确认书》在三个工作日内与到县前经济合作社签订租赁合同,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3万元(不计息)。逾期未签订合同,作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处理,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第二年开始租金必须在上一年度租期结束前二个月付清下一年度租金,如未按时缴清租金,出租方将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0.2%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3、承租方中标后,在其承租的用房原则上限于中标者本人使用,不得自行转租,如需转租,需经县前经济合作社出面同意。未经同意,一经发现,视同违约,合同即行终止,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4、在租赁期间,标的物内产生管道、线路等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一切税费概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依法及时向有关部门缴纳。5、承租方在租用期内享有房屋的使用权,但房屋装潢、搭建、改变结构等须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申报方案,经出租方书面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费用由承租方自理。施工时承租方应注意周围环境保护工作,处理好相邻关系,尽量减少噪声、灰尘等污染。房屋装修必须达到消防部门的安全标准和要求。6、承租方应按照租赁期限确定合理的搭建、改建及装修档次和费用,合同提前终止或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搭建、改建及装修的折旧率为零,固定装修物及搭建建筑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擅自拆除。7、所有标的由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存放危险物品,不得从事违法经营事项,店面内电线不得私拉乱接,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8、承租期间,如因城建、规划需要拆建或出租方及其他有关部门要求调整等,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退出用房。租金按实际租赁年月予以核退。其改建、搭建、房屋装潢等一切损失,概由承租方自负,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9、相邻店面的隔断,由相邻承租方自行协商处理。10、以上房产仅对无污染的行业出租,如有粉尘、污水排放的行业不能参与招租。11、佣金全部由中标者承担。12、联系人:周书记13600500598二.本公司已将知道的竞价标的瑕疵向竞价人说明,特本公司声明:对本次竞价的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三.标的需公示3日,公示期满后,中标人应在约定时间内缴清成交款及佣金,有下列情形的之一的,竞价保证金均不予退还:1.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的;2.约定时间内未缴清成交款及佣金的;3.经相关部门查实,在交易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4.符合《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江监管办【2010】6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四.退还保证金:未中标人的竞价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江山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直接退还。中标人的竞价保证金,应由中标人提交相关资料到交易公司102室申请退还,相关资料:成交款及佣金缴款发票(收据)复印件及原件(原件核对后退还)。(1)房屋店面经营权招租佣金计算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成交价(万元)费    率10 以下(含10万元)6%10 -50(含50万元)5%50-100(含100万元)4%100以上3%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办法如下:某单位成交的年租金为80万元,计算收费标准为:10万元*6%=0.6万元(50-10)万元*5%=2万元(80-50)万元*4%=1.2万元合计收费=0.6+2+1.2=3.8万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经济物业用房租赁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