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供热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叶县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叶县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12月8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668089(叶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叶县亿联五金城叶县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467200 

详 细 信 息

项目名称
新旭环保型体育设施新区建设项目配套供热工程
受理编号
yxhbjhp2025-021

单位名称
新旭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化工三路西侧新旭新材料有限公司院内

受理日期
12月8日
办理部门
环评股

环境影响报告类别
报告表
环评编制单位
河南百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办件状态
受理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环评股:8099196;8668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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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新旭环保型体育设施新区建设项目配套供热工程建设单位(盖章):新旭新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函审意见修改情况专家确认回执单项目名称:新旭环保型体育设施新区建设项目配套供热工程项目函审时间:2025年11月26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审会修改完善意见1、进一步分析建设新增4台1th蒸汽锅炉的必要性(P27)、“开发区集中供热管道未铺设至该厂区,且近期无供热管道建设计划”的依据和与园区供热政策的相符性分析(P5-9、附件5);2、根据现有政策、技术规定进一步分析新旭新材料有限公司新旭环保型体育设施新区建设项目存在问题、提出“以新带老”措施(P36);氮氧化物经低氮燃烧-国际领先装置处理,论证其领先性(P48~49);校核“三笔账”(P60~61);3、完善环保投资概算及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P61~63),完善附图附件(附图5、附件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修改确认意见专家意见专家签名已的改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新旭环保型体育设施新区建设项目配套供热工程项目代码2511-410455-04-05-320453建设单位联系人毛亚飞联系方式15093854909建设地点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化工三路西侧新旭新材料有限公司院内地理坐标E:113度26分42.661秒,N:33度40分42.959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天然气锅炉总容量1吨/小时(0.7兆瓦)以上的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511-410455-04-05-320453总投资(万元)60环保投资(万元)22环保投资占比(%)36.7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3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化工城)总体发展规划(2009-2020)》,于2018年1月更名为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该规划根据《平顶山市产业集聚区规划纲要(2021-2030年)》(豫发改工业【2021】547号)和《平顶山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会议纪要》文件已进行调整,目前调整后的规划《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正在审批中,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南省开发区四至边界范围的通知》(豫政办【2023】26号),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目前已更名为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审批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09-2020)的批复》,批复文号为豫发改工业【2010】2043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审查文号为豫环函【2022】19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1、与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相符性分析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原名“平顶山化工城”、“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以下简称“集聚区”)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东南部、平顶山市规划区边缘东南5公里处的叶县境内,省级一星级产业集聚区,于2008年11月成立,是由河南省政府批准成立的省级产业集聚区,是规划123平方公里“中国尼龙合性分析城”的核心区,是平顶山市产业转型升级的主战场。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委托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编制了《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集聚区边界拟向东、向南扩展,扩区后的规划范围为东至G234兴阳线平顶山市区段,西至希望大道,北至沙河一路,南至龚店镇南,规划用地面积约25平方公里,较上版规划面积增加13.54平方公里,规划的主导产业为化工、医药、尼龙新材料等。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南省开发区四至边界范围的通知》(豫政办【2023】26号),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目前已更名为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1)规划范围东至G234兴阳线平顶山市区段,西至希望大道,北至沙河一路,南至龚店镇南,规划用地面积约25平方公里。(2)主导产业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规划主导产业为化工、医药、尼龙新材料。①尼龙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以PA6、PA66为主的市场应用广、需求量最大的尼龙产品;辅以发展尼龙11、尼龙12、尼龙612、尼龙1212、尼龙1012、尼龙1313等具备专业化领域特殊性能的特种尼龙产品。积极围绕尼龙产业推进尼龙织造、尼龙工程塑料、印染等纵向制品延伸加工产业和横向催化剂、助剂以及己二腈中间体等配套综合产业的发展。②化工产业重点发展以煤制合成气平台为基础,合成气下游延伸布局以尼龙化工及新材料为核心的煤基尼龙化学品、煤基尼龙新材料化工产业;同时,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及发展趋势,布局建设精细化工及化工新材料项目。③医药产业合性分析立足于本地产业基础条件和省域丰富的石化原料优势,积极推进下游医药中间体等分支产业的布局发展,积极发展医药产业。(3)发展定位依托平顶山焦煤资源和煤化工、盐化工、尼龙化工“三化一体”协同发展优势,补足上游、夯实中游、延伸下游,做强尼龙新材料主导产业,培育发展精细化工等特色产业,建设“世界一流、优势突出、延链补链”的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4)基础设施规划①给水工程规划集聚区供水依托九里山水厂,该水厂向集聚区供水规模为10万t/d。此外,集聚区工业水厂规模为2万t/d。考虑集聚区园区用水需求,且九里山水厂为城市水厂,距离集聚区较远,因此远期新增用水通过集聚区内的工业水厂供应,规划工业水厂总规模为10万t/d。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目前有配水厂一座,位于集聚区西北角,日供水10万吨,利用平顶山九里山水厂水源,运转正常。工业水厂一座,一期供水2万吨,水源为沙河地表水,2021年3月已投入运营;二期规划自燕山水库至集聚区铺设供水管线,日供水8万吨,正在进行前期筹备工作,两期工业水厂建成后可实现集聚区内工业供水10万t/d。②排水工程规划排水体制:采取雨污分流。污水处理厂:目前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运,配套管网已铺设。该污水处理厂主要用于处理工业及生活污水,一期工程3万t/d已建成投运,目前实际处理水量约2.7万t/d。二期计划扩建5万t/d,扩建完成后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将达到8万t/d,目前扩建工程已建成,正在进行调试中。集聚区远期主要向南发展,规划在南部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规模为2万t/d。根据《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1月),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按照河南省地方标准《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执行,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COD:30mg/L、NH3-N:1.5mg/L)。经调查,化工三路路已铺设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本项目废水通过厂区总排口接入化工三路污水管网,厂区雨水接入化工三路雨水管网。③供热工程规划平顶山市拟关停姚孟1、3、4号机组及平东热电6、7号机组,通过容量替代方式建设平顶山尼龙城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项目地处尼龙城东部,总投资约56亿元,占地约500亩,年发电量55.4亿千瓦时,年供热量1735万吉焦。姚孟电厂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目前还在进行前期工作,规划用于满足尼龙科技己内酰胺二期、己二酸二期及煤制氢氨等项目的需要;姚孟电厂建成后还应作为集中热源向集聚区新增用户供应中、低压等级的蒸汽,各热用户可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自行减温减压供汽。根据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说明文件(详见附件5),目前开发区集中供热管道未铺设至本项目厂区,且近期无供热管道建设计划,为确保新旭新材料有限公司新旭环保型体育设施新区建设项目早日投入生产并实现经济效益,解决企业近期生产用热问题,原则上同意新旭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天然气锅炉。④供电工程规划集聚区拟规划新建1座220kV变电站,设置2台220/110/10、150MVA变压器;规划2座110kV变电站,设置2台110/10、50MVA变压器;为集聚区用电提供有力的保障。供电设施规划宜根据集聚区开发建设情况分期建设。⑤燃气工程规划规划集聚区的燃气气源采用天然气。天然气由西气东输位于平顶山市尼龙城神马大道沙河大桥南50米路西的天然气门站进入集聚区。(5)集聚区环境准入清单在满足河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要求和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准入清单的基础上,分别对保护区域和重点管控区域提出准入清单,其中重点管控区域又依据园区规划主导产业、现行环保产业政策和相关环境管理要求,主要从产业发展、生产工艺与装备水平、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利用六个方面制定了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详见下表:表1-1集聚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及项目对照情况序号分区类别具体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1保护域望娘楼、常李东南岗遗址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本项目位于望娘楼东侧约880m,不在望娘楼15m保护范围内;本项目距离西南侧常李东南岗遗址建设控制地带约285m,不在该遗址保护范围内,项目建设不会对望娘楼及常李东南岗遗址造成影响。符合2一般管控域环境敏感目标在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范围内禁止建设居住、教育、医疗等环境敏感区。本项目Q值小于1,不涉及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符合3重点管控产业发展禁止入驻《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项目。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允许类项目符合禁止新建高毒性农药、农药原药制本项目不属于高毒性符合域造等项目。农药、农药原药制造制造项目原则上禁止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的传统煤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传统煤化工项目符合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应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国家、省绩效分级重点行业新建、扩建项目达到A级水平,改建项目达到B级以上水平。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项目建成后满足涉锅炉/炉窑企业绩效A级水平。符合耗煤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编制煤炭替代方案,作为节能报告编制及审查的重要内容。因建设内容调整造成煤炭消费量增加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投产前,按相关要求落实煤炭替代新增量,编制煤炭替代补充方案,报送有权限的节能主管部门审查。耗煤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按照煤炭替代方案落实全部煤炭替代量,并经所在地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审查认定出具意见。本项目采用天然气为燃料,不耗煤符合4生产工艺与装备水平新建企业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清洁生产水平均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否则禁止入驻。本项目为改建项目,新增锅炉以天然气为燃料,天然气属清洁能源,项目具有能源效率高、三废排放量少等特点符合5空间布局约束禁止新建选址不符合“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空间管控要求的项目入驻。项目选址位于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内,选址符合“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空间管控要求符合禁止入驻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范围内涉及现有未搬迁和规划的居住、教育、医疗等用地的项目。本项目运营期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Q值小于1,不涉及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符合被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厂址未被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符合6污染物排放管控入驻企业应根据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相关环境管理要求,适时对企业生产及治污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满足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环境管理要求,否则应予以逐步淘汰。本项目满足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环境管理要求符合新建项目VOCs排放需实行区域内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园区内涉及VOCs废气排放的企业废气治理措施采用低温等离子体技术、UV光催化氧化技术、活性炭吸附技术等两种或两种以上组合工艺,禁止使用单一吸附、催化氧化等处理技术。本项目属改建项目,不产生VOCs废气符合禁止新增非集中供热性质的燃煤锅炉及燃重油、渣油锅炉和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项目。本项目锅炉以天然气为燃料,不属于燃煤锅炉及燃重油、渣油锅炉或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符合入区企业的废水需通过污水管网排入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在不具备接入污水管网的区域,禁止入驻涉及废水直接排放的企业。本项目清净下水经污水管网排入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需满足国家、省、市等区域或行业替代的相关要求。本次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国家、省、市等区域或行业替代的相关要求。符合7环境风险防控禁止新建大气防护距离范围超越园区边界且涉及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的项目。本项目运营期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符合项目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建成后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符合涉及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及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应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完善的环境应急预案。项目建成后应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符合8资源开发利用入驻项目应采用集聚区集中供水,工业用水应优先使用污水处理厂中水本项目用水来自开发区集中供水符合入驻项目用地必须达到《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投资强度:省级开发区内不得低于1800万元;容积率>0.6;建筑系数不低于3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5%;绿化率不超过20%。本项目属改建项目,新增锅炉房1座,投资强度为2000万元/公顷符合本项目主要建设供热天然气锅炉,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属于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开发区规划环评,开发区禁止新增非集中供热性质的燃煤锅炉及燃重油、渣油锅炉和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项目,本项目锅炉以天然气为燃料,不属于燃煤锅炉及燃重油、渣油锅炉或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满足开发区环境准入条件。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出具说明文件(详见附件5),同意新旭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天然气锅炉,且本项目已通过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2511-410455-04-05-320453。根据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原集聚区)发展规划及规划环评,开发区现有集中供热能力仅能满足现阶段开发区用热需求,随着后续项目的实施,集聚区供热压力较为突出,为保障集聚区长远发展的用汽需求,确需新建集中供热设施。规划环评中给出的解决方案为采用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公司现有锅炉作为供热热源,或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锅炉,根据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说明文件(详见附件5),目前开发区集中供热管道未铺设至本项目厂区,且近期无供热管道建设计划。因此,通过建设天然气锅炉解决企业近期生产用热问题符合开发区供热政策。与保护区域望娘楼、常李东南岗遗址符合性分析如下:(1)望娘楼经调查,望娘楼为典型清代建筑,望娘楼内不设置看护人员。望娘楼为三间五层,南北长7米半,东西宽5米多,高20多米,从下到上略有收缩,几乎呈塔形,3层往上,每一层都有窗口。望娘楼2012年9月被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21年12月被公布为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根据《河南省文物局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第八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豫文物【2025】36号):望娘楼保护范围如下:自两楼最外侧墙体向四周各外扩5米;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连线向四周各外扩10米。本项目距离望娘楼880m,选址不在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望娘楼保护范围新旭新材880m料厂区项目位置图1-1本项目与望娘楼位置关系图(2)常李东南岗遗址常李东南岗遗址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位于龚店镇常李村,为地下文物保护单位,无地面保护设施和构筑物。常李东南岗遗址保护范围为:以遗址中心为坐标,西到叶邓公路至常李村公路,北到石塘河(又名石潭河、关庙沟),南到叶邓公路,东到叶邓公路与石塘河(又名石潭河、关庙沟)交汇处。经调查,本项目西南侧距离该遗址建设控制地带线约285m,不在该遗址保护控制地带内。常李村村民委员会100米新旭新材料厂区项目位置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条件要求。2、与《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环境影响河南省生态环境厅于2022年1月21日在郑州市组织召开了《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会,于2022年2月23日组织召开了技术复审会,并于2022年3月21日出具了图1-2本项目与常李东南岗遗址位置关系图报告书》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告书》的审查意见>(豫环函【2022】19号)。划(202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豫环函【2022】19号),本项目符合其相关要求,具体分析如下:表1-2与集聚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序号类别具体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1坚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规划应贯彻生态优先、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绿色发展、协调发展理念,根据国家、省发展战略,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进一步优化产业集聚区的产业结构、发展规模、用地布局等,做好与区域“三线一单”成果的协调衔接,实现集聚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目标。本项目符合开发区规划,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2加快推进产业转型产业集聚区应遵循循环经济理念,积极推进产业技术进步和园区循环化改造,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发展;积极围绕尼龙产业推进尼龙织造、尼龙工程塑料、印染等纵向制品延伸加工产业的发展;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布局建设精细化工及化工新材料项目;入区新、改、扩建项目应实施清洁生产,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率均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确保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本项目为锅炉供热项目,符合尼龙新材料开发区规划,项目具有能源效率高、三废排放量少等特点,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符合3优化空间布局严格空间管控进一步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街接,保持规划之间协调一致;做好规划控制和生态隔离带建设,加强对集聚区及周边生活区的防护,确保集聚区产业布局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对不符合区域发展定位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现有企业应尽快完成整改或布局调整,存续期间不再增加污染物排放量。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性质为改建,项目建设和布局符合集聚区整体产业布局符合4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根据国家和河南省关于挥发性有机物、工业炉窑等大气和水、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特别排放限值;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新增污染物排放指标应做到“等量或倍量替代”;结合碳达峰目标,强化碳评价及减排措施,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本项目营运后废气对外环境影响不大。废水进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不直接符合排放。土壤做好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新增废气总量控制指标实行倍量替代,水污染物实行等量替代。5严格落实项目入驻要求严格落实《报告书》生态环境准入要求,鼓励符合集聚区功能定位、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项目入驻,禁止钢铁、冶金、焦化、水泥等不属于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禁止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的项目。本项目属于热力供应项目,符合尼龙新材料开发区规划,不属于禁止入驻的行业,不属于涂料、油墨、胶粘剂项目符合6加快完善集聚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完善集中排水、供热、供水等基础设施,推进配套污水管网、中水回用工程建设,确保企业外排废水全部有效收集,并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加快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外排地表水水质中COD≤30mg/L、氨氮≤1.5mg/L、总磷≤0.3mg/L,其他污染物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园区固体废弃物应有安全可行的处理处置措施,不得随意弃置,危险固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集、贮存、转运、处置,确保100%安全处置。本项目周边有完善的排水、供水等基础设施,外排废水全部可以有效收集;危险固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集、贮存、转运、处置,确保100%安全处置符合7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管体系统筹考虑区内污染防治、生态恢复与建设、环境风险防范、环境管理等事宜,建立健全集聚区环境监督管理、区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和联防联控机制,提升集聚区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建立完善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健全大气、水污染物自动监测体系,做好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并根据监测评估结果适时优化企业运营期做好污染物监测计划,并定期跟踪监测与管理符合调整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8严格落实各项规划环评措施规划批准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推动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措施,适时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在实施范围、适用期限、规模、结构和布局等方面进行重大调整或者修订的,应当重新或者补充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的建设与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相符。模《制备设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设备、产品及规均不在限制类和淘汰类的范畴,本项目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项目不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限、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之列。本项目已在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案,项目代码为2511-410455-04-05-320453(见附件2),因此本项目的建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建设情况与备案相符性详见表1-3。表1-3项目建设情况与备案相符性类别备案内容项目建设内容相符性项目名称新旭环保型体育设施新区建设项目配套供热工程新旭环保型体育设施新区建设项目配套供热工程相符建设单位新旭新材料有限公司新旭新材料有限公司相符厂址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化工三路西侧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化工三路西侧现有厂区内相符投资60万元60万元相符建设内容拟新增4台1t/h蒸汽锅炉,为公司新旭环保型体育设施新区建设项目提供热量。锅炉燃料为天然气。本次改造不新增土地面积,不增加新旭环保型体育设施新区建设项目产能。新增4台1t/h蒸汽锅炉,燃料为天然气相符主要设备/4台燃气蒸汽锅炉(1t/h)、软水制备设备相符2、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位于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化工三路西侧现有厂区内,根据叶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土地使用证(见附件3)及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3)可知,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由此可知,本项目用地符合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总体规划。3、叶县城乡总体规划(2017-2035)(1)规划层次和城市规划区范围本规划分为叶县县域、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三个层次。(一)县域层次:叶县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约为1387平方公里。(二)城市规划区层次:包括盐都、昆阳、九龙三个街道办事处和马庄回族乡、龚店镇的全部行政辖区范围,以及田庄乡、廉村镇的兰南高速以南行政区域,面积约210平方公里。(三)中心城区层次:叶县城市规划区内连片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涉及盐都、昆阳、九龙三个街道办事处和马庄回族乡、廉村镇等辖区,规划区范围,西至平叶快速路,北至沙河南岸,东至大东环路,南至新灰河北岸,规划控制区约44.5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约为38平方公里。(2)城市性质规划确定的城市性质为:平顶山南部组团城市,叶公文化名城,中原经济区重要的盐化工基地。本项目选址位于叶县龚店镇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化工三路西侧、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北侧现有厂区内,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叶县城乡总体规划。4、与叶县“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选址位于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化工三路西侧、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北侧现有厂区内,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周边多为工业企业,通过查询河南省三线一单应用平台,项目所在区域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距离望娘楼遗址880m,距离常李东南岗遗址建设控制地带约285m,均不在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亦不在叶县划定的生态红线保护区范围内,用地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此可知,本项目符合当地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来自于开发区供水系统,符合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生产过程中采用电、天然气,符合能源利用总量要求;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土地资源开发规模要求。由此可知,本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3)环境质量底线根据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控中心对叶县的2024年全年监测数据,SO2、NO2、CO年平均质量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PM10、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和O3日最大8h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不能满足二级标准要求,故叶县属于不达标区域。本项目运营后废气产生量较小,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不大,不会改变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根据2023年灰河水寨屈庄断面监测结果,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区域地表水达标。本项目运营后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水、锅炉排水经开发区管网排入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直接对地表水排放。由此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选址在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内,根据河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2023年版),本项目所在环境管控单元为重点单元,单元编号:ZH41042220002,在河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中的位置图见附图4。经研判,该项目无空间冲突,根据管控单元压占分析,项目建设区域涉及5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0个,重点管控单元4个,一般管控单元1个、水源地0个,其“三线一单”准入具体研判分析如下:1)环境管控单元分析项目涉及1个河南省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0个,重点管控单元1个,一般管控单元0个,详见下表:表1-4项目涉及河南省环境管控单元一览表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单元分类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ZH41042220002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不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的项目入驻。2.在区内建设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新建居住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3.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1.本项目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2.本项目不设置大气防护距离;3、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采取调整能源结构、加强污染治理、区域综合整治等措施,严格控制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加强对现有涉及VOCs特征污染物企业的升级改造,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2.鼓励采用中水为工业水源,进一步提高中水回用率,减少废水排放量,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COD、氨氮、总磷的排放浓度低于30mg/L、1.5mg/L和0.3mg/L,其他指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减少对灰河及下游水体和地下水的影响。1、本项目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废气污染物倍量替代;2、本项目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水、锅炉排水经开发区污水管网排入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3、本项目非“两高”项目;符合3.新建“两高”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4.新建耗煤项目应严格按规定采取煤炭消减量替代措施,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5.火电等“两高”行业建设项目应满足超低排放要求。4、本工程非耗煤项目;5、本项目不涉及。环境风险管控按照《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建设标准、园区管理要求,做好园区风险防范设施建设、入园企业管理,全面提升园区风险防控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本项目运营期间做好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加强水资源集约利用,进一步控制水资源消耗。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加强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2、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持续扩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严控煤炭消耗总量,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1、本项目严格用水过程管理,蒸汽冷凝水回用;2、本项目不耗煤。符合环境管控单元编码水环境管控分区名称管控单元分类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YS4104222210155平顶山尼龙新材料重点空间布局约束禁止不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的项目入驻。本项目符合开发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符合开发区污染物排放管控鼓励采用中水为工业水源,进一步提高中水回用率,减少废水排放量,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COD、氨氮、总磷的排放浓度低于30mg/L、1.5mg/L和0.3mg/L,其他指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减少对灰河及下游水体和地下水的影响。本项目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水、锅炉排水经开发区污水管网排入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符合环境风险管控按照《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建设标准、园区管理要求,做好园区风险防范设施建设、入园企业管理,全面提升园区风险防控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本项目运营期间做好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符合环境管控单元编码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名称管控单元分类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YS4104222310002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重点空间布局约束在区内建设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新建居住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本项目运营期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非“两高”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采取调整能源结构、加强污染治理、区域综合整治等措施,严格控制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加强对现有涉及VOCS特本项目运营期实行总量控制,从源头上降低污染物排放。符合征污染物企业的升级改造,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管控加快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健全环境风险单位信息库,严格危险化学品管理;在集聚区边缘建设防护隔离带,完善园区级综合环境应急预案,有计划地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全面提升园区风险防控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本项目运营期间做好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集聚区应实施集中供热、供气,完善配套供热管网,提高集聚区集中供热率。本项目不涉及符合YS4104222330001/重点空间布局约束1、原则上不再办理使用登记和审批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到2025年全面停止办理。严格控制露天矿业权审批和露天矿山新上建设项目核准或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到2025年全面禁止。2、原则上禁止钢铁、电解铝、水泥、玻璃、传统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焦化等行业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以及耐火材料、陶瓷等行业新建、扩建以煤炭为燃料的项目和企业,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玻璃等行业不再实施省内产能置换,到2025年全面禁止。3、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京津冀2+26和汾渭平原城市群禁止城市建成区露天烧烤。加强夜市综合整治,有序推进夜市“退路进店”;到2025年,常态化动态更新施工工地管理清单,全面清理城乡结合部以及城中拆迁的渣土和建筑垃圾。1、本项目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项目不属于露天矿山项目;2、本项目不属于所列禁止项目;3、不涉及。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1、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不涉及VOCs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符合2、强化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禁止施工工地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配置砂浆。3、京津冀2+26城市群完成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工作,并动态更新,落实“一厂一策”等各项应急减排措施;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建成区5000平米及以上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联网。汾渭平原城市群完成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工作,并动态更新,落实“一厂一策”等各项应急减排措施。4、关停退出热效率低下、敞开未封闭,装备简易落后、自动化水平低,布局分散、规模小、无组织排放突出,以及无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工艺落后的工业炉窑。基本淘汰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确需保留的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必须实现超低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2、施工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扬尘防治工作。3、本项目所在地非“2+26”城市群落,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施工期按要求做好抑尘措施。4、本项目不涉及。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当地生态保护红线要求,不降低项目周边环境质量底线,不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符合当地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无空间冲突。本项目建设符合叶县“三线一单”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5、与相关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相符性分析(1)与《河南省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相符性分析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13〕107号),叶县涉及3个县级饮用水源地,具体如下:①叶县盐都水务地下水井群(昆鲁大道以北、昆阳大道以西,共3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1~2号取水井外围330米外公切线所包含的区域;准保护区范围:二级保护区外,东至新建街、西至北关大街、南至文化路、北至昆鲁大道的区域。②叶县自由路地下水井群(共2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200米外公切线所包含的区域。③叶县东升洁地下水井群(昆鲁大道以南、昆阳大道以东、中心路以北,共6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本项目位于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距离最近的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为西南侧约9.030km处的叶县东升洁地下水井群。经调查,本项目不在叶县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且不处于叶县水源地的上游方向,项目建设不会对叶县水源地水质造成影响。(2)与叶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相符性分析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16】23号)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调整取消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通知》(豫政文【2019】162号),叶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如下:(1)叶县任店镇水厂地下水井(共1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东25米、南11米、北29米的区域。(2)叶县廉村镇水厂地下水井(共1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东30米、西10米、南5米、北30米的区域。(3)叶县水寨乡蒋李水厂地下水井(共1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东10米、西30米、南10米、北30米的区域。(4)叶县保安镇水厂地下水井(共1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东10米、西30米、南15米、北30米的区域。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围300米的区域。本项目选址位于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化工三路西侧,行政区域属于龚店镇,不在上述划定水源地的乡镇范围内,符合叶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要求。6、与平顶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2025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平顶山市2025年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平环委办[2025]18号)相符性分析表1-7项目与平顶山市2025年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平顶山市2025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1.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低效产能。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综合标准体系(2023年本)》要求,加快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过剩产能淘汰退出,列入2025年去产能计划的生产设施9月底前停止排污。全市严禁新改扩建烧结砖瓦项目,2025年9月底前退出4家8条6000万标砖/年以下、城市规划区内的烧结砖及烧结空心砌块生产线,并根据“创A晋B”情况,积极推进其他砖瓦窑企业生产线退出,根据省时间节点要求,组织开展烧结砖瓦行业专项整治“回头看”,对达不到B级及以上绩效水平的烧结砖瓦企业实施停产整治;持续推动生物质小锅炉关停整合。根据省落后产能退出的年度工作安排,制定年度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工作方案,排查建立淘汰退出任务台账;2025年9月底前,淘汰整合现有的舞钢市松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平顶山倍安德塑化有限公司2台2蒸吨及以下的生物质锅炉。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项目不属于《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综合标准体系(2023年本)》中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产品;本项目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相符3.加快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加快燃煤机组结构优化,推进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具备供热替代条件的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和燃煤锅炉关停或整合,10月底前,完成东南热能有限责任公司2台7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关停任务。本项目不在集中供热范围内,项目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符合8.加快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加强燃煤锅炉、生物质本项目锅炉符合锅炉除尘、脱硫、脱硝设施运行管理,推动燃煤电厂、焦化行业、水泥行业精准喷氨设施升级改造,强化工业源烟气脱硫脱硝氨逃逸防控,推进燃气锅炉、炉窑低氮燃烧改造,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垃圾焚烧发电、生物质锅炉、砖瓦窑、耐火材料等行业企业实施提标治理。强化全过程排放控制和监督帮扶力度,严禁不正常使用或未经批准擅自拆除、闲置、停运污染治理设施,严禁生物质锅炉掺烧煤炭、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其他物料。对全市现有150家以上砂石骨料企业开展全流程综合治理,推动砂石骨料行业装备升级,实施清洁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完善动态管理机制,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2025年9月底前,完成河南陶晟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平顶山市麟川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平顶山市绝缘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平东发电分公司1家企业低氮燃烧改造和46家砂石骨料综合治理任务。采用天然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稳定达标排放。20.开展环境绩效等级提升行动。严格落实市政府印发的《平顶山市2025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创A晋B实施方案》要求。加强企业绩效监管,对已评定A级、B级和绩效引领性企业开展“回头看”,对实际绩效水平达不到评定等级要求,或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严格实施降级处理。开展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行动,充分发挥绩效A级企业引领作用,以“先进”带动“后进”,鼓励指导企业通过设备更新、技术改造、治理升级等措施,不断提升环境绩效等级,2025年全市新增A级、B级企业及绩效引领性企业60家以上,力争培育B级及以上砂石企业达到30%以上本项目按照涉锅炉/炉窑企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进行建设。相符《平顶山市2025年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4.持续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打造节水控水示范区,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大中型灌区建设改造;严格用水总量与强度双控管理,分解下达区域年度用水计划;开展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和水效对标达标活动,开展2025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标杆企业和园区遴选,进一步提升工业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本项目蒸汽冷凝水回用,不外排。相符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一、优化产业结(一)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口。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两高”项目相关要求,严禁新增钢铁产能。严格执行有关行业产能置换政策,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本项目行业类别为热力生产和供应,采用天然气为燃料,不属相符构,促进产业绿色发展项目方可投产。国家、省绩效分级重点行业以及涉及锅炉炉窑的其他行业,新建(改扩建)项目原则上达到环境绩效A级或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推进钢铁、焦化、烧结一体化布局,大幅减少独立烧结、球团和热轧企业及工序,推动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淘汰落后煤炭洗选产能。落实国家“以钢定焦”有关要求,研究落实省焦化行业产能退出政策措施。于“两高”项目五、加强多污染物减排,切实降低排放强度(四)开展低效失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对涉工业炉窑、涉VOCs行业以及燃煤、燃油、燃生物质锅炉,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建立排查整治清单,淘汰不成熟、不适用、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治理工艺;整治关键组件缺失、质量低劣、自动化水平低的治理设施,提升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水平;健全监测监控体系,提升自动监测和人工监测数据质量。按照省统一部署完成排查工作,督促未配套高效除尘、脱硫、脱硝设施的企业完成升级改造,对未按时完成改造提升的纳入秋冬季生产调控范围。本项目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不属于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符合差异化指标A级企业本项目情况相符性能源类型以电、天然气等为能源能源使用电、天然气相符生产工艺1.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鼓励类和允许类;2.符合相关行业产业政策;3.符合河南省相关政策要求;4.符合市级规划。1.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允许类;2.符合相关行业产业政策;3.符合河南省相关政策要求;4.符合市级规划。相符污染治理技术1.电窑:PM采用袋式除尘、电袋复合除尘、湿电除尘、静电除尘等高效除尘技术。2.燃气锅炉/炉窑:本项目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相符(1)PM【1】采用袋式除尘、静电除尘、湿电除尘等高效除尘技术;(2)NOx【2】采用低氮燃烧或SNCR/SCR等技术。使用氨法脱硝的企业,氨的装卸、储存、输送、制备等过程全密闭,并采取有氨气泄漏检测和收集措施;采用尿素作为还原剂的配备有尿素加热水解制氨系统。3.其他工序(非锅炉/炉窑):PM采用覆膜袋式除尘或其他先进除尘工艺。排放限值PM、SO2、NOx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燃气:5、10、50/30【4】mg/m3(基准含氧量:3.5%)项目使用天然气锅炉,PM、SO2、NOx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10、30mg/m3(基准含氧量:3.5%)相符监测监控水平重点排污企业主要排放口【6】安装CEMS,记录生产设施运行情况,并按要求与省厅联网;CEMS数据至少保存最近12个月的1分钟均值、36个月的1小时均值及60个月的日均值和月均值。(投产或安装时间不满一年以上的企业,以现有数据为准)。企业不属于重点单位,项目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严格按生态环境部门要求规范设置废气排放口标志牌、二维码标识和采样平台、采样孔。同时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按规定落实自行监测管理要求,自行监测数据保存五年以上。相符备注【1】:燃气锅炉在PM稳定达到排放限值情况下可不采用除尘工艺;备注【2】:温度低于800℃的燃气/燃油的干燥窑、热处理窑和燃气/生物质锅炉,在稳定达到排放限值情况下可不采用SCR/SNCR等工艺;备注【3】:采用纯生物质锅炉、炉窑,在SO2稳定达到排放限值情况下可不采用脱硫工艺;备注【4】:新建燃气锅炉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区域,执行该排放限值;备注【5】:确定生物质发电锅炉基准含氧量按6%计;备注【6】:主要排放口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XX工业》确定。本项目建成后,严格按照《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涉锅炉/炉窑企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完善各项要求。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由来新旭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主要致力于体育材料,包括橡胶制品、涂料、合成材料、塑料制品的制造。河南畅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编制完成的《新旭新材料有限公司新旭环保型体育设施新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原叶县环境保护局于2023年4月18日以叶环审[2023]5号文予以批复(详见附件4)。该项目占地面积27596.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540.55平方米,主要建设一栋6层办公楼、5栋1层丙类厂房、一栋1层丙类仓库、储罐区及相关配套工程,设计年产硅PU8000吨,EPDM颗粒3500吨,人造草坪150万平方米(约3102.2吨),单组份胶水4000吨,双组份胶水8000吨,跑道专用面漆2000吨,水性树脂3500吨,其中硅PU、单组份胶水、双组份胶水、跑道专用面漆共用生产设施。该项目除人造草坪生产线外其他生产线生产均需用热,生产用热原计划采用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集中供热。该企业原计划于2025年12月投入试生产,但目前开发区集中供热管道未铺设至该厂区,且近期无供热管道建设计划(详见附件5开发区出具的情况说明),因此企业用热问题成为制约该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为确保新旭环保型体育设施新区建设项目早日投入生产并实现经济效益,解决企业生产用热问题,经开发区管委会同意(详见附件5),决定建设新旭环保型体育设施新区建设项目配套供热工程,新增4台1t/h蒸汽锅炉,燃料为天然气,待开发区集中供热接入厂区后,本次建设4台1t/h蒸汽锅炉改为备用锅炉。本次改造不新增土地面积,不增加新旭环保型体育设施新区建设项目产能。本项目主要为建设4台1t/h燃气蒸汽锅炉,仅供厂区内部生产供热使用,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项目属于“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天然气锅炉总容量1吨/小时(0.7兆瓦)以上的”,属报告表编制范畴,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我公司承担了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拟建地实地踏勘、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和向环保管理部门汇报的基础建设内容上,编制了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作为管理部门决策参考。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新旭环保型体育设施新区建设项目配套供热工程建设单位:新旭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化工三路西侧新旭新材料有限公司院内建设性质:改建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60万元,新增4台1t/h的燃气蒸汽锅炉并配套建设软水制备设施。本项目建成后,现有工程产能不发生变化。本项目主要组成及工程内容见表2-1。表2-1项目组成及主要工程内容工程主体依托现有厂依托厂区现公用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废水量;项目锅炉排污水及软化处理废水经开发区污水管网排入平依托厂区现排水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厂区雨水经雨水管有排水系统网进入开发区雨水管网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废水量;项目锅依托厂区现废水处理有排水系统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每台锅炉均配套安装国际领先水平的低氮燃烧器,分环保废气处理别经各自配套的不低于8m高排气筒(共4根)排放新建工程噪声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新建本项目建成后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依托现有一固废处理更换由厂家回收;员工人数不发生变化,生活垃圾产般固废暂存生量无变化。间储存3、原材料供应本项目所用主要原、辅料情况见表2-2。分类项目组成建设内容建筑面积备注工程锅炉房1F,钢制结构,新安装4台1t/h的燃气蒸汽锅炉,并配套建设软水制备设施300m2新建工程给水市政供水管网区供水系统供电市政电网有供电系统供气市政供气管网新建炉排污水及软化处理废水经开发区污水管网排入平表2-2项目所用主要原、辅料用量一览表用量最大储存量储存位置备注开发区供气管1天然气230.4万m3/a管道输送/道,厂区不设储气柜8884.224m3/a依托现有供水系资源水(总)//统,市政供水2能源电//市政供电网表2-3项目所用主要原料理化性质一览表序号原料0.6万kW·h/a标识中文名:天然气危险货物编号21007英文名:NGUN编号:1971分子式:/分子量:/CAS号:8006-14-2理化性质外观性状无色无臭气体熔点/相对密度(水=1)0.415相对密度(空气=1)0.55沸点(℃)-161.5饱和蒸气压(kPa)/溶解性微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毒性及健康危害侵入途径吸入毒性LD50:-;LC50:-健康危害天然气主要由甲烷组成,其性质与纯甲烷相似,属“单纯窒息性”气体,高浓度时因缺氧而引起窒息。空气中甲烷浓度达到25%~30%时,出现头昏、呼吸加速、运动失调急救方法应使吸入天然气的患者脱离污染区,安置休息并保暖;当呼吸失调时进行输氧;如呼吸停止,应先清洗口腔和呼吸道中的粘液及呕吐物,然后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并送医院急救燃烧爆炸危险性燃烧性易燃燃烧分解物/闪点(℃)/爆炸上限(v%)15引燃温度(℃)537爆炸下限(v%)5.3危险特性蒸汽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明火着火、爆炸危险。与五氟化溴、氯气、次氯酸、三氟化氮、液氧、二氟化溴、强氧化剂接触剧烈反应储运条件与泄漏处理储运条件:储存在阴凉、通风良好的专用库房内或大型气柜,远离容易起火的地方。与五氟化溴、氯气、次氯酸、三氟化氮、液氧、二氟化溴、强氧化剂隔离储运。泄漏处理:切断火源,勿使其燃烧,同时关闭阀门等,制止渗漏;并用雾状水保护阀门人员;操作时必须穿戴防毒面具与手套。对残余废气或钢瓶泄漏出气要用排风机排至空旷地方灭火方法用泡沫、雾状水、二氧化碳、干粉4、产品方案本项目产品为蒸汽,仅供新旭新材料有限公司内部生产使用,不外售。具体产品方案见下表。表2-4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产量备注1蒸汽28800t/a仅供厂区内部生产使用5、主要设备本项目主要设备见下表:表2-5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技术性能及规格台数备注1燃气蒸汽锅炉DZS1-0.8-Y(Q)4台采用国际领先水平低氮燃烧技术2软水制备设备4t/h1台采用离子交换树脂法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每天工作时间24h,三班工作制,单班8小时,年运行时间300d。7、公用工程(1)给水排水工程本项目厂区由开发区供水管网供水。本项目运营期间的用水主要为锅炉用水等。项目建成后员工不新增,故不新增生活废水量;项目锅炉排污水及软化处理废水经开发区污水管网排入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本项目水平衡图见下表:损耗57608884.2247107.37928800热蒸汽厂区生产新鲜水软水制备新建系统锅炉用热23040蒸汽冷凝水废水1776.8451347.379软化处理废水+锅炉排污水3124.224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图2-1项目用排水平衡图(t/a)(2)供电工程本项目用电主要为生产设备用电,由市政工程电网供电。(3)供气工程本项目用天然气主要为燃气锅炉用气,由市政供气管道供气。(4)供暖和制冷本项目办公冬季采暖、夏季制冷使用单体空调。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施工期工程分析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锅炉房(300m2)建设及锅炉房内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及配套排气筒的安装,施工期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场地平整厂房建设设备安装投入使用图2-2项目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2、运营期工程分析2.1运营期工艺流程简述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下图:自来水管道天然气软水制备系天然气蒸汽锅G、N、W软水统炉备注:G——废气N——噪声W——废水S——固废冷凝水生产使用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噪声、固废图2-3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工艺流程简述:(1)软水制备本项目锅炉软水采用离子交换法制备。当含有硬度的原水通过交换器的离子交换树脂层时,水中的钙、镁离子被树脂吸附,同时释放出钠离子,这样交换器内流出的水就是去掉了硬度离子的软化水。软水制备废水属清净下水,经开发区污水管网排入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2)天然气供应天然气由开发区燃气管网供应,可满足本项目使用需求,入厂设置调压设备、紧急切断阀和计量装置等设施,不设储存设施。(3)天然气蒸汽锅炉本项目蒸汽锅炉采用电控自动化运行,可根据实际蒸汽需求量自动调节运行时间。锅炉燃烧机采用低氮燃烧机(分体式燃烧机,使用超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燃烧废气经8m排气筒直接排放,锅炉排污水属清净下水,经开发区污水管网排入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锅炉运行时间与新旭环保型体育设施新区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生产时间一致,即7200h/a。(4)蒸汽使用本项目天然气蒸汽锅炉产生的蒸汽各生产线加热利用后,会产生蒸汽冷凝水,返回锅炉回用。2.2运营期主要产污环节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主要的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①废气锅炉运行过程中产生燃烧废气。②废水本项目建成后人员来自内部调剂,生活污水产生不变化;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软化处理废水及锅炉排污水。③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水泵等设备工作时的机械噪声,经类比同类设备,声级为80~85dB(A)。④固体废物本项目建成后软水制备产生废离子交换树脂;职工人数不发生变化,生活垃圾产生量无变化。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新旭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主要致力于体育材料,包括橡胶制品、涂料、合成材料、塑料制品的制造。河南畅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编制完成的《新旭新材料有限公司新旭环保型体育设施新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原叶县环境保护局于2023年4月18日以叶环审[2023]5号文予以批复(详见附件4)。该项目占地面积27596.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540.55平方米,主要建设一栋6层办公楼、5栋1层丙类厂房、、一栋1层丙类仓库、储罐区及相关配套工程,设计年产硅PU8000吨,EPDM颗粒3500吨,人造草坪150万平方米(约3102.2吨),单组份胶水4000吨,双组份胶水8000吨,跑道专用面漆2000吨,水性树脂3500吨,其中硅PU、单组份胶水、双组份胶水、跑道专用面漆共用生产设施。目前该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已接近尾声,未投入生产。1、现有在建工程内容锅炉房现有主要构筑物见表2-6。表2-6现有在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类别工程名称工程建设内容备注主体工程1#丙类厂房1F,彩钢结构,占地面积1120.53m2,设置1条人造草坪生产线位于厂区西北侧已建2#丙类厂房1F,彩钢结构,占地面积1120.53m2,设置1条人造草坪生产线位于厂区北侧中部已建3#丙类厂房1F,彩钢结构,占地面积2883.67m2,设置3条EPDM颗粒生产线,位于厂区中部西侧已建5#丙类厂房1F,彩钢结构,占地面积1832.77m2,设置8条硅PU生产线,位于厂区南部西侧6#丙类厂房1F,彩钢结构,占地面积1832.77m2,设置2条单组份胶水生产线和2条双组份胶水生产线,设置3条跑道专用漆生产线,设置2条水性树脂生产线,位于厂区南部区东侧4#丙类仓库2F,彩钢结构,占地面积2360.94m2,设置储罐区位于1层180m2,粉料区位于1层北部区占地1800m2,袋装及桶装原料位于2层,仓库位于厂区中部辅助工程办公楼6F,厂区东北侧,建筑面积约3968.63m2已建餐厅2F,厂区东北侧,建筑面积552.96m2已建门卫室厂区中部东侧大门,建筑面积47.74m2已建公用工程用水采用市政供水。已建排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厂区内设置1个50t/d污水站,汇同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置达标后排入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已建用电当地电网引入已建供热原计划采用园区集中供热,但目前供热管网未铺设至厂区,本次新增锅炉为项目生产线供热锅炉未建环保工程废气治理EPDM颗粒生产线废气硫化废气、上料、密炼和粉碎废气收集后先经袋式除尘器处理,排入“活性炭吸附箱+RCO废气处理工艺”处置后经15米DA001排气筒排放;已建硅PU生产线废气水喷淋洗涤塔+干式分离器+活性炭吸附箱+RCO废气处理工艺+1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已建单组份胶水生产线废气双组份胶水生产线废气跑道专用漆生产线废气人造草坪生产线废气活性炭吸附箱+RCO废气处理工艺+1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3已建水性树脂生产线废气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经排气筒排放已建污水处理站废气二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4已建危废暂存间废气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厂区内设置1个50t/d污水站,汇同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置(预曝气调节池+厌氧反应器+水解酸化池+沉淀池)达标后排入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已建固废生活垃圾垃圾桶已建一般固废100m2一般固废暂存间,设置在厂区西北角,暂存后定期处理已建危险废物50m2危废暂存间,设置在厂区东南角,暂存后定期已建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噪声设备选择低噪声型号设备,厂区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置原则,尽量将高噪声源远离厂界,在设备连接处安装减震垫、车间内墙加装隔音棉,主排风管道增加消音器,厂区种植降噪绿植等治理措施已建环境风险在罐区设置围堰,安装可燃及有毒气体泄漏报警仪;编制应急预案,加强演练等、1000m3应急事故池、300m3初期雨水池已建2、现有在建工程污染物排放量现有工程目前未建成,未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企业现有在建工程环评报告,企业现有工程投产后污染物排放情况详见表2-7。表2-7现有工程运营后正常情况下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污染源污染物产生量t/a削减量t/a排放量t/a废气有组织废气粉尘1.321.3080.012非甲烷总烃25.52224.28261.2394丙烯酸0.0510.04860.0024丙烯酸丁酯0.470.44770.0223甲基丙烯酸甲酯0.470.44770.0223油烟0.1080.0980.01硫化氢0.86410.84460.0195氨0.32180.30370.0181无组织废气颗粒物0.06600.066非甲烷总烃1.265701.2657丙烯酸0.002600.0026丙烯酸丁酯0.023500.0235甲基丙烯酸甲酯0.023500.0235硫化氢0.804500.8045氨0.201100.2011废水(11910.0508m3/a)COD1.79/0.2382NH3-N0.19/0.012噪声破碎机、密炼机、真空泵、空压机、搅拌机80-85dB(A)/60-70dB(A)固废一般固废废弃边角料26.25t/a26.25t/a0一般废包装7.5t/a7.5t/a0除尘器卸灰1.1t/a1.1t/a0生活垃圾15t/a15t/a0危险固废催化剂5t/(4~5)a5t/(4~5)a0废废机油0.01t/a0.01t/a0废活性炭1.325t/a1.325t/a0污水处理站污泥9.273t/a9.273t/a0产品滤渣45.715t/a45.715t/a0废原材料包装3.2t/a3.2t/a0喷淋塔沉渣1.27t/a1.27t/a03、“以新带老”分析根据现有工程环评报告,企业拟利用开发区集中供热,蒸汽冷凝水未回用,蒸汽冷凝水部分生产线利用外,其余作为清净下水外排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根据环评报告中水平衡分析,外排蒸汽冷凝水量为5139.34t/a。本项目实施后,蒸汽冷凝水可回用至锅炉,则可减排废水量5139.34t/a,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设计出水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COD20mg/L,氨氮1.0mg/L),因此排入外环境减排量为COD0.1028t/a、氨氮0.0051t/a。4、现有项目存在问题新旭新材料有限公司新旭环保型体育设施新区建设项目目前未投入生产,现有工程施工期间按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落实了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未接收到当地群众及周围群众的投诉,无违法记录。根据现状调查,企业目前存在的环境问题主要为各项环保设施标志标牌不全,危废暂存间未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张贴危险废物储存设施标志、分区标志等,一般固废暂存间未设置标志牌,排气筒未设置标志牌,企业应在投入试生产前按规范要求完善标志标牌设置。另外企业应在试生产前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工业》(HJ1103-2020)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要求完成排污许可证申报工作并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做到按证排污。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根据大气功能区划分原则,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本次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引用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控中心对叶县的监测数据,监测时间为2024年全年,检测因子为SO2、NO2、PM10、PM2.5、CO、O3共6项,其检测结果见下表:表3-12024年叶县环境空气监测结果统计表监测因子现状浓度(μg/m3)标准值(μg/m3)是否超标SO2年平均质量浓度960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度2140达标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7470超标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4035超标CO24h平均第95百分位数10004000达标O3日最大8h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166160超标由上表可知,项目区域SO2、NO2、CO年平均质量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PM10、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和O3日最大8h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不能满足二级标准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属于不达标区域。叶县目前正在实施《平顶山市2025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经一系列大气环境保护方案实施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将得到有效改善。2、地表水本项目制软水产生的废水、锅炉排水作为清净下水经开发区污水管网排入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尾水达标排入关庙沟,关庙沟为灰河支流。按当地地表水功能区域要求,灰河为IV类水体。本次地表水现状评价采用2023年度灰河叶县水寨屈庄断面的例行监测数据,详见下表:表3-2灰河叶县水寨屈庄断面监测数据统计表单位:mg/L(pH除外)监测断面监测因子平均值IV类标准标准指数超标率(%)最大超标倍数评价结果灰河叶县水寨屈庄断面pH76~9000达标高锰酸盐指数4.6100.4600达标化学需氧量23.6300.7900达标五日生化需氧量3.260.5300达标氨氮0.511.50.3400达标石油类0.010.50.0200达标挥发酚0.00020.010.0200达标汞0.000020.0010.0200达标铅0.00020.050.00400达标由上表监测统计结果可以看出,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3、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域划分,项目所在区域属3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建设项目厂界外周边50m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不须开展声环境质量现状检测。4、地下水、土壤环境本项目实施后对地下水、土壤影响较小,因此原则上不开展地下水及土壤现状调查分析。5、生态环境现状本项目位于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化工三路西侧现有厂区院内,本项目所在区域周边主要为企业,为人工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程度不高,生态环境质量一般。项目区未发现列入国家、省级保护的珍稀野生动、植物。环境保护目标1、大气环境本项目位于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化工三路西侧现有厂区院内,根据现状调查,距离项目区最近的敏感点为东南侧520m的泥河张村,项目区外500m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民区等敏感保护目标。2、声环境本项目区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3、地表水环境项目区西南侧约300m处为关庙沟,下游汇入灰河,灰河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限值要求。经调查,关庙沟功能主要为防洪、纳污、景观。4、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区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5、生态环境本项目选址位于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内,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经查询河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2023年版),本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源地、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污染物标准名称及级别污染因子排放限值5mg/m310mg/m330mg/m3≤16-9400mg/L废气河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标准(燃气锅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废水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pHCODSS300mg/L6-9300mg/L150mg/L昼:70dB(A)夜:55dB(A)昼:65dB(A)夜:55dB(A)/《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本项目属企业配套工程,主体工程属化工企业)pHCODSS噪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LAeq《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标准LAeq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规定。/总量控制指标(1)废水本项目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产生量为3124.224m3/a,本次项目实施后,现有工程废水量减少5139.34t/a,企业整体废水量减少2015.116t/a。企业废水经总排口排入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该污水处理厂设计出水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COD20mg/L,氨氮1.0mg/L),因此排入外环境减排量为COD0.0403t/a、氨氮0.0020t/a,故本项目无需申请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2)废气本项目建成后,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0.1224t/a、二氧化硫0.092t/a、氮氧化物0.698t/a。叶县大气环境质量超标,故主要污染物需双倍替代,其双倍替代量为颗粒物0.2448t/a、二氧化硫0.184t/a、氮氧化物1.396t/a。通过替代后,区域内不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废气治理措施1.1施工扬尘施工期场地平整、填、挖以及建筑垃圾的装卸和运输过程中将产生将产生扬尘,由于施工的需要,施工点地基的开挖、堆放、回填过程中及建筑材料的运输、堆放等,在干燥有风的情况下,会产生一定量的扬尘,按起尘的原因可分为风力起尘和动力起尘,其中主要由于露天堆放的建材及裸露的施工区表层土因天气干燥及大风原因而产生扬尘;动力扬尘主要是在建材装卸过程中,由外力而产生的尘粒悬浮而造成的。一般来说,施工期所产生的各类扬尘源属于瞬时源,产生的高度较低,颗粒较大,污染扩散距离也不会太远,其影响范围一般在施工场地周围。因此,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会对周围空气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本项目应严格执行《平顶山市2025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等文件中的相关规定,采取以下措施:(1)施工工地开工前必须做到“六个到位”,即“审批到位、报备到位、治理方案到位、配套措施到位、监控到位、人员(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责任部门监管人员)到位”;(2)关于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管理措施为主,减少施工过程中扬尘的产生,要求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工地扬尘管理“六个百分百”措施,即施工现场100%标准化围蔽,围蔽高度不得低于2.5米、工地砂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100%冲洗干净、施工现场长期裸土100%覆盖或绿化;(3)设置围挡:建设工地采用封闭式施工方法,将工地与和周围环境分隔,可在工地四周设置围护栏,以起到隔阻工地扬尘和飞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道路硬化与管理:施工场所内车行道路必须硬化;任何时候车行道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不能有明显尘土;道路清扫时都必须采取洒水措施;(5)及时覆盖:对工程施工造成的裸露地面要进行苫盖,达到“黄土不露天”,防止地面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对施工临时占地的暂存土方进行了遮盖处理。运输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车辆,必须封盖严密,不得撒漏;(6)持续洒水降尘措施:施工现场定期喷洒,保证地面湿润,不起尘;道路及施工场地要每天定期洒水,抑制扬尘产生,在大风天气时,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或停止施工;(7)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在遇有4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再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避免露天堆放起尘物(如回填用土、建筑砂石等),即使必须露天堆放,也要加盖苫布,减少大风造成的施工扬尘;(8)及时清运垃圾、渣土:严格按照渣土管理有关规定,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被运渣土不得含水太多,造成沿途泥浆滴漏,从而影响城市道路整洁,渣土必须及时清运并按照制定的运输路线行驶,运往制定的倾倒地点,以减少由于渣土产生的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场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9)规范运输:严格按照渣土管理有关规定,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被运渣土不得含水太多,以防造成沿途泥浆滴漏,影响道路整洁,渣土必须及时清运并按照制定的运输路线行驶,运往制定的倾倒地点,以减少由于渣土产生的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10)设置施工告知牌:明确施工内容、施工工期、施工进度,对施工扬尘采取的环境管理措施,并配备专职环境保护人员,其职责是指导和管理施工现场的工程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堆放,场地恢复和硬化,清除进出施工现场道路上的泥土、弃料以及轮胎上的泥土,防止二次扬尘污染;项目施工建设时期的影响属于短期的,在施工期结束后即可消失,因此采取以上措施能够减少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1.2施工机械废气施工期间燃油机械设备较多,且一般采用柴油作为动力。燃柴油的大型施工运输车辆如自卸车、载重汽车等尾气排放量及污染物含量较燃气油车辆高,作业时会产生一些废气,其主要污染物为NOx、CO和THC。施工机械燃料以轻质柴油为主,燃油机械在使用轻质柴油时,燃烧废气中NOx、CO和THC排放量较小,建议缩短怠速、减速和加速的时间,增加正常运行时间,以减少CO、NO2、THC等污染物的排放量,且项目施工场地开阔,施工周期较短,施工期间施工机械布设较分散,产生的污染物经自然扩散浓度很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治理措施2.1生活污水在不同的建设阶段,施工人数不尽相同,按照施工高峰期估计施工人数约为10人,均不在工地食宿,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盥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用水按照每天30L/人计,则生活用水量为0.3m3/d,污水排放系数取0.8,则施工期生活污水量为0.24m3/d。评价建议建设单位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进入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2.2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冲洗、设备冲洗与建筑材料的保湿等工序产生的泥沙废水,排放量较难估算,其成分相对简单,主要污染物是SS,水量较小,且一般瞬时排放,该废水悬浮物浓度较大,但不含其它可溶性的有害物质,可以设置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尘,不得随意外排。经采取以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均能得到合理利用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3、噪声治理措施项目施工期间施工机械及运输材料车辆等会产生非稳态的噪声,施工噪声具有无规则、突发性等特点,其噪声源强在76.0~88.0dB(A)之间。为了降低施工过程中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要采取以下措施:(1)降低设备声级,采用较先进、噪声较低的施工设备;流动机械设备与挖土、运土设备如挖土机、推土机等;可通过在等高噪声施工机械附近设置吸声屏,能降低噪声15dB(A)以上。(2)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对动力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和养护,避免因松动部件振动或消声器损坏而加大设备工作时的声级。(3)文明施工,尽量减少人为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得在午间12时至14时和夜间22时至次日6时从事打桩、搅拌等高噪声作业,夜间禁止使用高噪设备。(4)合理安排施工车辆的运输路线和时间,尽量减少穿越人群集聚区,夜间应禁止运输建筑材料。(5)尽量避免多台高噪声机械同时作业,采取适当的封闭和隔声措施。施工单位要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将施工期噪声影响降到最低限度。项目施工结束后,施工噪声影响亦随之消失。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1)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和土石方若未及时处置,在晴天刮风时,尘埃易随风扬起影响周围的大气环境。在雨季,随暴雨和地表径流的冲刷,泥沙将污染附近的水体、造成水土流失等,根据企业提供资料,项目施工期无废土外运。建设单位应规范施工单位实行标准施工,规范运输,建筑垃圾应分别堆放,不得随便弃于现场,金属垃圾,如钢筋、铁丝等可以回收利用。建筑垃圾中的混凝土块、砖瓦、弃渣等可用于土方回填,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要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定期送当地垃圾中转站。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以将施工期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在施工期将不可避免地造成地面裸露,项目在保证建设质量的同时,要尽可能加快施工进展,减少地面裸露期并在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绿化;施工过程中可采取隔离、防风、防水土流失的措施,减少扬尘量,避免水土流失以及对区域地表水域的污染。建设期内可能产生水土流失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1)在土石方阶段,土石方的开挖,使表土层扰动松散,抗蚀能力减弱,降低地表涵养水源能力,从而加剧水土流失,尤其在处于雨季时,大量的雨水冲刷会使水土流失更加严重。(2)施工过程中开挖的土、石料堆放场在受到雨水的冲刷时也会造成一定水土流失。针对以上水土流失的情况,要求建设方严格落实环评单位提出的下列各项措施,将建设过程中造成水土流失影响减轻到最小。(1)施工前应作详细计划,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时尽量按设计要求进行开挖,尽量减少开挖面;平整场地和道路时尽量做到挖填方平衡,对于多余土应合理布置堆放场地。避免不必要的水土流失和生态变化。(2)工程施工过程中特别注意做好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如基坑开挖弃方的合理处置、对于落差较大的土石方开挖要设置必要的挡土墙对裸露的土壤进行围挡。对于开挖出来的表层覆土,回填时要尽量作为植树种草时的表层恢复土壤,同时设置必要的导流渠以疏导雨水,避免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3)应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并及时夯实地面。(4)各种防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以预防雨季路面迳流直接冲刷坡面而造成水土流失。若遇下雨,可用沙袋或草席压住坡面进行暂时防护,以减少水土流失。(5)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以控制工程涉及区的环境污染。对工程涉及区域内的施工人员,应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其保护环境的意识,文明施工,达到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同步发展。一般来说,施工期间对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受影响的环境要素大多可以恢复到现状水平。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废气1.1污染工序及源强分析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燃气蒸汽锅炉每天工作24h,年工作300d,4台燃气锅炉全年天然气最大消耗量约为230.4万m3/a(每台57.6万m3/a)。本项目燃气蒸汽锅炉配套采用国际领先水平的低氮燃烧器,降低氮氧化物的产生,每台燃气锅炉配备1根8m高排气筒,燃烧废气分别经DA005、DA006、DA007、DA008排放。本次评价参考生态环境部《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4430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产污系数表-燃气工业锅炉”的产污系数核算天然气燃烧污染物产生量。颗粒物参考《北京环境总体规划研究》中的天然气作为燃料的工业锅炉产污系数0.532kg/万m3-原料。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表4-1天然气燃烧工序产污系数表名称名称工业废气量方米-原料107753废千克/万立方米天然气室燃炉所有规模SO2-原料0.02S其它千克/万立方米燃烧——国际领先)注:产污系数表中气体燃料的二氧化硫的产污系数是以含硫量(S)的形式表示的,其中含硫量(S)是指气体燃料中的硫含量,单位为毫克/立方米。例如燃料中含硫量(S)为200毫克/立方米,则S=200。根据GB17820-2018《天然气》,规定的一类气质量指标总硫含量≤20毫克/立方米,本项目以20毫克/立方米计。则本项目S=20。经核算,本项目锅炉烟气产排情况见下表:表4-2项目燃气锅炉废气产排情况产品原料名称工艺规模等级污染物指标单位产污系数蒸汽/热水/气标立方米/万立NOX-原料3.03(低氮产污设施/环节污染物产生量产生速率产生浓度治理措施排放量排放速率排放浓度类t/akg/hmg/m3/t/akg/hmg/m3别燃气锅炉1颗粒物0.03060.00434.94低氮燃烧+1根8m高排气筒(DA005),废气量6206572.8m3/a0.03060.00434.94二氧化硫0.0230.00323.710.0230.00323.71氮氧化物0.17450.024228.120.17450.024228.12燃气锅炉2颗粒物0.03060.00434.94低氮燃烧+1根8m高排气筒(DA006),废气量6206572.8m3/a0.03060.00434.94二氧化硫0.0230.00323.710.0230.00323.71有氮氧化物0.17450.024228.120.17450.024228.12组织燃气锅炉3颗粒物0.03060.00434.94低氮燃烧+1根8m高排气筒(DA007),废气量6206572.8m3/a0.03060.00434.94二氧化硫0.0230.00323.710.0230.00323.71氮氧化物0.17450.024228.120.17450.024228.12燃气颗粒物0.03060.00434.94低氮燃烧+1根8m0.03060.00434.94锅炉4二氧化硫0.0230.00323.71高排气筒(DA008),废气量6206572.8m3/a0.0230.00323.71氮氧化物0.17450.024228.120.17450.024228.12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各燃气锅炉废气均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5mg/m3,二氧化硫10mg/m3,氮氧化物30mg/m3)达标排放。1.2排放口基本情况本项目共设4个废气排放口,企业现有在建4个废气排放口,废气排放口编号为DA001~DA004,因此本项目废气排放口编号为DA005~DA008。本项目废气排放口基本信息见表4-3。表4-3本项目废气排放口基本信息一览表排放口高度内径排气出口温度℃编号类型地理坐标排放标准燃气锅炉18m0.2m50DA005一般排放口113.445251º33.678493º河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标准(燃气锅炉)燃气锅炉28m0.2m50DA006一般排放口113.445197º33.678493º燃气锅炉38m0.2m50DA007一般排放口113.445143º33.678493º燃气锅炉48m0.2m50DA008一般排放口113.445089º33.678493º1.3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项目燃气蒸汽锅炉配套安装国际领先水平的低氮燃烧器,主要通过分级燃烧、低氧燃烧、烟气再循环组合应用,减少氮氧化物的产生及排放。本项目燃料天然气中不含氮,锅炉烟气中的氮氧化物主要为热力型氮氧化物,分级燃烧是将燃烧过程分为主燃区和燃尽区,主燃区缺氧抑制热力型NOx生成,燃尽区补充空气确保完全燃烧;低氧燃烧是通过减少过量空气系数(如控制在1.05-1.1),降低燃烧区氧浓度,抑制热力型NOx生成,燃气锅炉中全预混燃烧可使NOx排放降至20-30mg/m³;烟气再循环(FGR)是通过将一部分低温、低氧的烟气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配套供热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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