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F法填料式脱硫塔专用PDS脱硫催化剂 not 二氧化硫招标采购公告(2025)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吉林省和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91220100MA17Y33H70
建设单位法人:王静
建设单位联系人:袁丽影
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18501351268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吉林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生态化工园区精细化工产业孵化基地丙类车间4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吉林省和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吨HPF法填料式脱硫塔专用PDS脱硫催化剂项目
项目代码: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61-C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建设地点: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吉林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生态化工园区精细化工产业孵化基地丙类车间4
中心坐标:经度:124.58485 纬度: 43.31822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四平市生态环境局梨树县分局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2024-08-13
环评审批文号:四平梨树县分局审字[2024]3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220100MA17Y33H70001V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2025-07-02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1000.0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52.0
运营单位名称 :吉林省和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220100MA17Y33H70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吉林省和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220100MA17Y33H70
验收监测单位 :吉林省锐帆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220106MAE87FHG80
竣工时间 :2025-03-01
调试起始时间 :
调试结束时间 :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2025-12-09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2026-01-07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生态环境公示网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新建
实际建设情况 :新建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PDS脱硫催化剂232t/a、HPF-1型催化剂50t/a,HPF-2型催化剂50t/a,HX填料式脱硫塔专用清塔剂20t/a
实际建设情况 :PDS脱硫催化剂232t/a、HPF-1型催化剂50t/a,HPF-2型催化剂50t/a,HX填料式脱硫塔专用清塔剂20t/a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主要生产单元包括投料(人工)、合成、烘干、粉碎、包装等工序
实际建设情况 :主要生产单元包括投料(负压)、合成、烘干、粉碎、包装等工序
变动情况及原因 :取消人工投料,改为负压进料,污染物排放量减少,不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和环境管理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防尘、降噪、废水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处置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气应进行有效收集处理。PDS脱硫催化剂合成和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氨气经管道密闭收集后,通过吸收塔经两级水吸收,废气中氨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中标准要求后,经1根16m高排气筒(DA001)排放。PDS脱硫催化剂合成工序投料粉尘、HPF-1复配投料粉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6m的排气筒(DA002)排放;粉碎工序的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粉碎粉尘由密闭管道收集,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6m的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 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原料(尿素)随用随进,不设贮存区,通过采用在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装置,加强设备维护,严格控制跑冒滴漏,保证集气设施的有效运行及效率等措施,减少颗粒物 无组织排放,同时加强厂区周围绿化,确保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氨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中标准要求。 项目冬季生活供暖依托园区集中供给,生产用热采用电加热。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孵化基地100m3化粪池收集,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定期用罐车 运至梨树县郭家店镇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远期待区域污水管 网建成后排入梨树县郭家店镇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危险废物暂存间、生产装置区、原料、产品及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区等区域的防腐防 渗措施,并定期进行维护,防止项目废水、物料下渗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加强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3类区标准要求。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除尘器粉尘回用于生产,尿素及栲胶废包装物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于企业原料贮存 区料仓间,定期由废品回收站回收;除尘器废布袋、原料废包装物(尿素及栲胶废包装物除外)、设备及地面擦拭产生的废拖布抹布属危险 废物,分类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各类危险废物在貶存、转移、运 输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M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 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风险应急设施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项目事故废水依托孵化基地1座2000m3的事故应急池和530m3废水收集池,一旦发生风险事故,需及时启用事故应急设施,杜绝事故废水排放。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施和装备,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和培训,一旦发生风险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以及《国 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測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制 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及监测计划,在工艺废气排放筒设置采样孔和采 样平台,并合理布置大气、地下水、土壤、噪声环境监测点位,强化对各环境要素的跟踪监測和环保措施的及时增补。 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严格按照国家排污许可管理相关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办理排污许可,按照排污许可的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不得排放污染物。
实际建设情况 :施工期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和环境管理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防尘、降噪、废水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处置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治理措施:1)项目产生的合成废气氨G1:经管道密闭收集后通过吸收塔经两级水吸收(综合吸收效率为41.2%-49.0%),通过16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排放; 2)烘干废气氨G2:经密闭收集后,引至吸收塔,与G1共用一套治理措施; 3)粉碎产生的投料粉尘G3和粉碎粉尘G4:粉碎产生的投料粉尘G3,目前企业采取负压进料,而非环评阶段的人工投料,因此该环节有所改进,减少了污染物排放,不属于重大变动。粉碎粉尘G4与环评阶段无变化,粉碎粉尘G4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除尘效率99%),通过16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为产品及少量原料,不影响产品质量,直接进入包装工序。 4)PDS脱硫催化剂合成工序投料粉尘(G6):投料粉尘经投料口投入釜内为负压操作的合成釜内,无粉尘外溢,而非环评阶段的人工投料,减少了污染物排放,不属于重大变动。 5)HPF-1复配人工投料工序投料粉尘G5:投料粉尘经投料口投入釜内为负压操作的复配釜内,无粉尘外溢,而非环评阶段的人工投料,减少了污染物排放,不属于重大变动。 经检测,废气中氨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中标准要求后,经1根16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 企业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原料(尿素)随用随进,不设贮存区,通过采用在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装置,加强设备维护,严格控制跑冒滴漏,保证集气设施的有效运行及效率等措施,减少颗粒物 无组织排放,同时加强厂区周围绿化,确保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氨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中标准要求。 项目冬季生活供暖依托园区集中供给,生产用热采用电加热。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孵化基地100m3化粪池收集,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定期用罐车 运至梨树县郭家店镇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远期待区域污水管 网建成后排入梨树县郭家店镇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危险废物暂存间、生产装置区、原料、产品及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区等区域的防腐防 渗措施,并定期进行维护,防止项目废水、物料下渗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加强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3类区标准要求。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除尘器粉尘回用于生产,尿素及栲胶废包装物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于企业原料贮存 区料仓间,定期由废品回收站回收;除尘器废布袋、原料废包装物(尿素及栲胶废包装物除外)、设备及地面擦拭产生的废拖布抹布属危险 废物,分类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各类危险废物在貶存、转移、运 输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M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 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风险应急设施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项目事故废水依托孵化基地1座2000m3的事故应急池和530m3废水收集池,一旦发生风险事故,需及时启用事故应急设施,杜绝事故废水排放。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施和装备,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和培训,一旦发生风险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以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測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制 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及监测计划,在工艺废气排放筒设置采样孔和采 样平台,并合理布置大气、地下水、土壤、噪声环境监测点位,企业运行过程中将按照要求进行跟踪监测。 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已按照要求配套建设的环保治理措施。竣工环保验收后将公开验收报告。经验收监测可知,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是合格的,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企业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220100MA17Y33H70001V,有效期:自2025年07月02日起至2030年07月01日止.
变动情况及原因 :投料方式及治理措施变动情况: 1)粉碎产生的投料粉尘G3,目前企业采取负压进料,而非环评阶段的人工投料,因此该环节有所改进,减少了污染物排放,不属于重大变动。粉碎粉尘G4与环评阶段无变化。 2)PDS脱硫催化剂合成工序投料粉尘(G6):投料粉尘经投料口投入釜内为负压操作的合成釜内,无粉尘外溢,而非环评阶段的人工投料,减少了污染物排放,不属于重大变动。 3)HPF-1复配人工投料工序投料粉尘G5:投料粉尘经投料口投入釜内为负压操作的复配釜内,无粉尘外溢,而非环评阶段的人工投料,减少了污染物排放,不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原环评阶段烘干设备为2台功率90kW(合计180kW)的烘箱
实际建设情况 :现为45kW的5台烘干釜(3用2备,实际使用为135kW,小于180kW),常用及备用不同时使用
变动情况及原因 :原环评阶段烘干设备为2台功率90kW(合计180kW)的烘箱,现为45kW的5台烘干釜(3用2备,实际使用为135kW,小于180kW),常用及备用不同时使用,三台同时运行不超过烘干最大工况下的排污,合成产能亦不增加,不增加总体产能,不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水量 (万吨/年)
0.0
0.018
0.0
0.0
0.0
0.018
0.018
COD(吨/年)
0.0
0.063
0.0
0.0
0.0
0.063
0.063
氨氮(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总磷(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总氮(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气量 (万立方米/年)
0.0
612.0
0.0
0.0
0.0
612.0
612.0
二氧化硫(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氮氧化物(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颗粒物(吨/年)
0.0
0.0114
0.0
0.0
0.0
0.011
0.011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项目产生的合成废气氨G1和烘干废气氨G2:经管道密闭收集后通过吸收塔经两级水吸收,通过16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排放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项目产生的合成废气氨G1:经管道密闭收集后通过吸收塔经两级水吸收,通过16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排放
进行了3次/天,连续2天的监测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颗粒物:布袋除尘器+16m高排气筒(DA00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布袋除尘器+16m高排气筒(DA002)
3次/天,连续监测2天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
昼、夜各2次/天,监测2天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风险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以及《国 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測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制 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及监测计划,在工艺废气排放筒设置采样孔和采 样平台,并合理布置大气、地下水、土壤、噪声环境监测点位,强化对各环境要素的跟踪监測和环保措施的及时增补。 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严格按照国家排污许可管理相关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办理排污许可,按照排污许可的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不得排放污染物。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以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測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制 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及监测计划,在工艺废气排放筒设置采样孔和采 样平台,并合理布置大气、地下水、土壤、噪声环境监测点位,企业运行过程中将按照要求进行跟踪监测。 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已按照要求配套建设的环保治理措施。竣工环保验收后将公开验收报告。经验收监测可知,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是合格的,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企业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220100MA17Y33H70001V,有效期:自2025年07月02日起至2030年07月01日止。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HPF法填料式脱硫塔专用PDS脱硫催化剂 not 二氧化硫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