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仓储用地招标采购公告(玉环市干江镇人民政府2025)
基本信息
地块编号(宗地编码):玉环干江滨港工业城SGJ40-05-1301地块
地块名称: 玉环干江滨港工业城SGJ40-05-1301地块
土地位置: 玉环干江滨港工业城东南侧
竞买人条件:允许境内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单独或联合参与竞买,若竞得人为非玉环纳税企业,须在玉环注册独立法人企业并在玉环纳税。若竞买人在竞买申请时要求成立新公司的,须在地块成交后30天内在玉环市内注册成立新公司。
所属行政区:玉环市
地块所在区域:玉环市
出让面积: 7035平方米
土地主用途:二类物流仓储用地(通用仓储类)
出让年限: 50
联系人: 林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 0576-87279315、87232359
联系人地址: 玉环市双港路187号
玉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玉土交告字〔2025〕6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以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玉环市人民政府批准,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1幅物流仓储用地(“标准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出让 面积(公顷)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万元)
增价 幅度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1
玉环干江滨港工业城SGJ40-05-1301地块
玉环干江滨港工业城东南侧
0.7035
物流仓储用地
≥1.0且≤2.2
≥40%且≤60%
≥5%
50
850
10万元或10万元整倍数
170
备注
1、该宗地为物流仓储用地“标准地”出让,项目类型为:综合型物流园区类,标准地指标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25万元/亩,亩均税收≥9万元/亩,物流强度≥600万吨/km2·年。 2、其他有关建设要求详见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玉自然资规条331083202500072号; 3、该宗地块为“标准地”出让,不得进行产权分割,请竞买人详细阅读出让文本及附件材料。
二、本次出让地块竞买对象
允许境内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单独或联合参与竞买,若竞得人为非玉环纳税企业,须在玉环注册独立法人企业并在玉环纳税。若竞买人在竞买申请时要求成立新公司的,须在地块成交后30天内在玉环市内注册成立新公司。
三、出让方式
按现状条件挂牌出让本公告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竞价方式,不设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须在网上交易结束起5个工作日内,先与干江镇人民政府签订《玉环市物流仓储“标准地”出让项目管理使用协议》,再与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在《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于2026年2月12日前付清土地出让金,并按规定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土地出让金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项目建设的其他规费。
四、操作途径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https://www.zjzrzyjy.com/portalBrowse/home)进行。 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 认证) ,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网上交易实行实名认证制度,竞买人应到持有信息产业部核准资质并与网上交易关联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数字证书 (CA 认证) 办理流程可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首页查看。
五、本次挂牌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30日;
2、报名时间:参加竞买的竞买申请人可在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8日期间按挂牌出让须知规定办理挂牌申请手续。
3、挂牌时间:挂牌时间为 2025年12月30日12时至2026年1月9日12时。
4、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8日16时。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以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六、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现场咨询: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七楼707室)
联 系 人:林先生、陈先生
(二) 咨询电话:土地业务问题:0576-87279315、0576-87232359
规划业务问题:0576-87221827
(三)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四)竞买人不应在检察机关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在政府部门公布的失信人员名单之列。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的,方可最终确定为竞得人。
(五)本次出让地块不得进行产权分割。
(六)本次出让地块的“标准地”竣工及达产验收按照相应的《玉环市物流仓储“标准地”出让项目管理使用协议》执行。
(七)本次出让地块,我局将邀请公证处进行全程公证,公证费用由公证处按规定收费标准向竞得人收取。
(八)根据《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管理规定》(台自然资规发〔2022〕108号)要求,受让人须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阶段,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资料、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清单,以光盘形式送至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汇交(联系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468号,联系电话:15381876770、88521005)。
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10日
玉土交告字〔2025〕61号.pdf
玉环干江滨港工业城SGJ40-05-1301地块物流仓储用地须知.doc
用地范围图.pdf
玉自然资规条331083202500072号干江滨港工业城SGJ40-05-1301地块规划条件.pdf
玉环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样本).doc
合同样本.doc
建设要求.pdf
标准地协议.pdf
玉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玉土交告字〔2025〕6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以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玉环市人民政府批准,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1幅物流仓储用地(“标准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序号地块编号土地位置出让面积(公顷)土地用途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年限(年)起始价(万元)增价幅度竞买保证金(万元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1玉环干江滨港工业城SGJ40-05-1301地块玉环干江滨港工业城东南侧0.7035物流仓储用地≥1.0且≤2.2≥40%且≤60%≥5%5085010万元或10万元整倍数170备注1、该宗地为物流仓储用地“标准地”出让,项目类型为:综合型物流园区类,标准地指标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25万元/亩,亩均税收≥9万元/亩,物流强度≥600万吨/km²·年。2、其他有关建设要求详见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玉自然资规条331083202500072号;3、该宗地块为“标准地”出让,不得进行产权分割,请竞买人详细阅读出让文本及附件材料。二、本次出让地块竞买对象允许境内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单独或联合参与竞买,若竞得人为非玉环纳税企业,须在玉环注册独立法人企业并在玉环纳税。若竞买人在竞买申请时要求成立新公司的,须在地块成交后30天内在玉环市内注册成立新公司。三、出让方式按现状条件挂牌出让本公告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竞价方式,不设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须在网上交易结束起5个工作日内,先与干江镇人民政府签订《玉环市物流仓储“标准地”出让项目管理使用协议》,再与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在《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于2026年2月12日前付清土地出让金,并按规定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土地出让金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项目建设的其他规费。四、操作途径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zjzrzyjy.com/portalBrowse/home)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网上交易实行实名认证制度,竞买人应到持有信息产业部核准资质并与网上交易关联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数字证书(CA认证)办理流程可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首页查看。五、本次挂牌时间安排1、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30日;2、报名时间:参加竞买的竞买申请人可在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8日期间按挂牌出让须知规定办理挂牌申请手续。3、挂牌时间:挂牌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12时至2026年1月9日12时。4、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8日16时。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以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现场咨询: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七楼707室)联系人:林先生、陈先生(二)咨询电话:土地业务问题:0576-87279315、0576-87232359规划业务问题:0576-87221827(三)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四)竞买人不应在检察机关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在政府部门公布的失信人员名单之列。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的,方可最终确定为竞得人。(五)本次出让地块不得进行产权分割。(六)本次出让地块的“标准地”竣工及达产验收按照相应的《玉环市物流仓储“标准地”出让项目管理使用协议》执行。(七)本次出让地块,我局将邀请公证处进行全程公证,公证费用由公证处按规定收费标准向竞得人收取。(八)根据《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管理规定》(台自然资规发〔2022〕108号)要求,受让人须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阶段,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资料、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清单,以光盘形式送至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汇交(联系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468号,联系电话:15381876770、88521005)。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12月10日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以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玉环市人民政府批准,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玉环干江滨港工业城SGJ40-05-130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出让人为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三、挂牌地块基本情况、规划控制主要指标及其他要求:(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详见玉土交告字[2025]61号公告。(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其他有关规划参数及控制要求以批准的规划文件《玉环干江滨港工业城SGJ40-05-1301地块规划条件》(玉自然资规条331083202500072号)为准。(三)开发建设要求:本次出让的物流仓储用地开发使用须按“标准地”有关规定执行,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三年内竣工,并在六年内完成达产验收。其他建设要求按《玉环干江滨港工业城SGJ40-05-1301地块建设要求》和相应的《玉环市物流仓储“标准地”出让项目管理使用协议》执行。(四)其他要求:本地块按现状条件挂牌出让(详见附照)。竞买人对出让地块应当实地踏勘,对地块出让有异议的,应当在申请竞买报价前书面向出让人提出,出让人应及时予以书面解答。竞买人参加竞买报价即视为无异议,竞买人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挂牌人提出任何异议。竞买要求:允许境内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单独或联合参与竞买,若竞得人为非玉环纳税企业,须在玉环注册独立法人企业并在玉环纳税。若竞买人在竞买申请时要求成立新公司的,须在地块成交后30天内在玉环市内注册成立新公司。五、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玉环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挂牌人,负责主持挂牌出让活动。挂牌人从事挂牌出让活动的工作人员为挂牌工作人员。六、挂牌出让依照以下程序进行:(一)信息发布:出让人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土地出让公告。(二)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三)竞买报价:竞买人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提交竞买报价。(四)成交确认:出让人根据《挂牌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和竞价结果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须在网上交易结束起5个工作日内,先与干江镇人民政府签订《玉环市物流仓储“标准地”出让项目管理使用协议》,再到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受资格审查,经审核通过后,与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五)签订合同:《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玉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结果公布:出让人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公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七、竞买申请和资格获取有关事项。(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网上交易实行实名认证制度,竞买人应到持有信息产业部核准资质并与网上交易关联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数字证书(CA认证)办理流程可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首页(帮助中心/数字证书)查看。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网址:https://www.zjzrzyjy.com/portalBrowse/certificate-guide(二)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于2025年12月30日12:00至2026年1月8日16:00,凭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按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具体步骤如下:1、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主页;2、点击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公告信息,通过行政区选择,进入玉环市交易厅搜索地块;3、点击欲竞买地块的“竞买申请”,按系统提示逐步进行竞买申请提交;4、系统进入缴纳竞买保证金页面,竞买申请人必须选择相应的银行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打印缴纳保证金通知单。(三)缴纳竞买保证金申请人在2026年1月8日16:00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按缴纳竞买保证金通知单要求将竞买保证金足额缴纳到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应由竞买申请人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该地块的合同定金,不再退还。挂牌人在挂牌出让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退回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四)获取竞买资格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系统自动生成《竞买通知书》,通知竞买申请人可参与该地块的竞买,成为竞买人。八、网上挂牌竞价主要事项(一)网上挂牌时间挂牌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12:00至2026年1月9日12:00。(二)挂牌起始价及报价方式本次挂牌出让地块宗地编号为玉环干江滨港工业城SGJ40-05-1301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850万元。本次挂牌采用挂牌报价、限时竞价方式进行。在报价期限内,竞买人在满足报价条件下可多次进行报价并按以下方式确定竞得人:地块实行自由竞价。竞买人每次报价应高于挂牌出让公示栏的最高报价,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竞买人可在满足增价幅度的条件下进行多次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三)网上竞价规则竞买人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入报价界面,按系统提示进行报价。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系统服务器记录,不得修改或者撤回。(四)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1、报价因系统故障未在网上挂牌期限内报价的;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上挂牌报价期限内收到的;3、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定的;4、报价不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五)网上挂牌截止与成交结果确认1、网上挂牌截止挂牌报价截止时间由系统按公告规定自动确定。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前4分钟,系统将最高有效报价进行提示。挂牌报价截止时,无人参与网上报价,挂牌结束,挂牌不成交。挂牌期内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网上挂牌报价截止后,系统提示竞买人是否参与限时竞价,提示时间为10分钟。无竞买人选择进入限时竞价的,挂牌交易结束。有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系统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所有竞买人均可参与限时竞价。进入限时竞价阶段,系统以4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每次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出现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3次提示。4分钟倒计时截止,无竞买人报价,系统不再接受新的报价,挂牌交易结束,并显示最高报价。2、结果确认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自动按下列规则确认成交结果:(1)、在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该竞买人为竞得入选人;(2)、在挂牌报价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若无竞买人选择进入限时竞价的,则挂牌报价期限内出价最高者为竞得入选人;若有竞买人选择限时竞价,则限时竞价期限内出价最高者为竞得入选人。(3)、在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起始价或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3、竞买结果的送达网上挂牌竞买结果通过互联网送达。成交后,系统自动发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至竞得入选人在系统内的个人文档,竞得入选人通过系统“我的文档”接收、查阅、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九、受让人资格审核竞得入选人应当在网上交易结束起5个工作日内,持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和下列资料到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受资格审核。(一)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声明书》,单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二)单位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四)如参加资格审核执行人不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时,应提交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授权文件;(五)企业章程(加盖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章);(六)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挂牌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若竞得入选人资格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即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入选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此外,竞得入选人还将承担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及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通过审核后,即视为成交,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并经公证处公证。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十、该地块的成交价即为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竞得人签订的《玉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出让地价款(不含税费及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出让金的支付方式及土地使用的有关规定,以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玉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干江镇人民政府与竞得人签订《玉环市物流仓储“标准地”出让项目管理使用协议》作为《玉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与《玉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一、竞买申请人、竞买人不应在检察机关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在政府部门公布的失信人员名单之列。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最终确定为竞得人。十二、竞得入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入选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二)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三)其他违法违规竞买行为,包括竞得入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并通过竞得资格确认手续等。十三、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应当严格遵守竞买规则,在地块挂牌及竞买期间,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行为阻扰或影响其他竞买人的正常竞买活动。如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发生上述不当行为,可能影响该地块正常挂牌出让的,经查实,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依法中止该地块挂牌出让,并保留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十四、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凭CA数字证书、用户名和密码进行身份认证。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应当防范网络风险,保护个人电脑操作系统的安全,并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竞买申请人、竞买人个人电脑操作系统被侵入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CA数字证书遗失、密码泄漏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法律后果等造成的损失,由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自行承担。十五、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实施的所有行为,均被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视为其自身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在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中实施的任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十六、竞得人应按《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与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玉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并经公证处公证。如竞得人不按规定时间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或《玉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得人的定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七、中止或终止出让活动(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在网上挂牌开始前和网上挂牌交易期间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活动,并公告通知竞买申请人、竞买人: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2.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公正性的;3.因宗地使用条件变更导致宗地价格发生重大变动等需重新报批出让方案的;4.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5.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上述中止事项消除后,可恢复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二)因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软硬件故障等导致竞买申请人、竞买人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中止,也不终止。十八、本次出让由干江镇人民政府委托我局公开出让,地块由沙门镇人民政府负责回填工作,凡涉及在办理审批及建设过程中与相邻之间、当地村委会及村民征地等一切纠纷,涉及土地权属、工程建设以及外围水、电、路配套等有关问题均由干江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解决。十九、本次出让地块不设保留价,不得进行产权分割。二十、本次出让地块的“标准地”竣工及达产验收验收按照相应的《玉环市物流仓储“标准地”出让项目管理使用协议》执行。二十一、本次出让地块,我局将邀请公证处进行全程公证,公证费用由公证处按规定收费标准向竞得人收取。二十二、根据《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管理规定》(台自然资规发〔2022〕108号)要求,受让人须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阶段,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资料、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清单,以光盘形式送至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汇交(联系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468号,联系电话:15381876770、88521005)。二十三、联系方式地址: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玉环市玉城街道双港路187号)电话:0576-87279315、0576-87232359二十四、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须知》有解释权。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12月10日玉环干江滨港工业城SGJ40-05-1301地块规划条件用地范围图路三盐盐场横场四三河X=3118311.38河路Y=502207.31纵东路江X=3118244.42X=3118267.15Y=502158.73繁Y=502277.12X=3118195.920060Y=502224.92说明:本图坐标系为台州2000坐标系,标注尺寸为米。N02550m图例建设用地用海范围线低层、多层建筑退线规划道路建议机动车出入口方向地块编号用地性质相对尺寸(米)转弯半径测量坐标规划区块场地高程道路高程禁止机动车开口段编号玉自然资规条331083202500072号项目名称玉环干江滨港工业城SOJ40-05-1301地块建设项目用地面积7035平方米用地位置玉环干江滨港工业城东南侧核发机关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效期限2025年10月29日-2026年10月28日备注SGJ0-0-1301二金用19.6R15.01.60-4.03.60SGJ40-04-1301110102类物流仓储用地3.60-4.00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出让人: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玉环市玉城街道双港路187号竞得人:地址:竞买号:挂牌人于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公开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人经认真审阅《挂牌出让文件》和网上交易相关规定及要求,并实地踏勘挂牌地块后,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向挂牌人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并交付竞买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现出让人与竞得人正式确认,在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人以最高应价人民币万元(小写:万元),竞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土地面积平方米。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定金可转作受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本《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与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不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逾期部分的款额每日按1‰收取滞纳金。竞得人不签订《玉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定金,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本《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本《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一式三份,挂牌人执一份,竞得人执一份,公证处执一份。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竞得人: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地址:双港路187号地址:电话:电话:签订地点: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日期:2024年月日玉环干江滨港工业城SGJ40-05-1301地块仓储用地建设要求为确保本次地块顺利出让、建设和地块投资项目符合玉环干江滨港工业城发展规划,千江镇人民政府特对本次地块的开发建设等有关问题提出如下要求:一、开工时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二、建设期限: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年内建成。三、出让地块内一切配套基础设施、施工临时用电变压器及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至外接口的一切审批及费用,由受让人自行负责。接口外施工用临时水电线路由干江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四、回填标高:按现状回填标高出让。五、出让地块外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两年内由干江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完成。六、本次项目为仓储用地(生产物流)项目,企业的入驻由干江镇人民政府监督。玉环市干江镇人民政府2025年9月30日玉环市物流仓储“标准地”出让项目管理使用协议甲方:玉环市干江镇人民政府乙方:根据《浙江省物流仓储“标准地”工作指引(2025)(试行)》(浙发改服务[2025]214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科学配置土地资源,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物流仓储投资项目用地的效益、质量和水平,甲、乙双方经过认真磋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现就乙方项目建设有关履约承诺等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一、项目地块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玉环于江滨港工业城SGJ40-05-1301地块仓储用地公开出让项目;产业类型:综合型物流园区类项目;宗地编号:玉环于江滨港工业城SGJ40-05-1301地块;土地位置:玉环干江滨港工业城东南侧;出让面积(平方米):7035;建筑面积(平方米):7035-15477;出让总价(万元):。二、乙方准入产业及承诺达到的主要指标1.产业类型:综合型物流园区类项目;2.容积率:W1且≤2.2;3.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W225;4.亩均税收(万元/亩):W9;5.物流强度(万吨/km²·年):W600。三、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根据产业政策和物流仓储业发展要求,牵头为7方提供指导和服务,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2.项目竣工投产后,甲方有权核验乙方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指标要求、投资要求、开工竣工等事项落实情况。经核验7方在初始运行期内未能达到本协议所约定准入标准要求的,甲方可按照本协议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四、乙方权利和义务以下条款涉及乙方权利和义务的重大影响,请乙方仔细阅读,本协议签署表示乙方对本章以下条款的充分理解并同意。1.就乙方义务做如下约定:(1)承担并落实工程主体责任,确保工程符合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既定计划实施;(2)自觉接受甲方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3)参照工业用地“标准地”验收办法执行,如后续出台仓储用地“标准地”验收办法,以最新验收办法执行,绩效验收结果与乙方的产权权利挂钩;(4)在通过绩效验收前,乙方承诺受让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不向第三方转让、出租,不抵押给非金融机构;(5)在通过绩效验收前,乙方及其股东承诺不向第三方以通讨股权转让、股权质押等形式变相转让土地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2.项目通过绩效验收后,连续5年平均亩均税收达到本协议约定标准的次年,且符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情形的,乙方有权将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转让或进行项目转让(含股权)。7方承诺在做出转让、出租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同等条件下,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国有公司享有优先受让权、承租权。(扶持保障类用地通过绩效验收5年后计划转让的,必须由政府优先收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符合前述要求向第三方转让后,本协议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向第三方出租后,本协议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乙方承担。五、项目初始运行期及绩效验收1、本协议项下宗地建设项目开竣工时间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执行。2、本协议项下宗地建设项目绩效验收参照工业用地“标准地”绩效验收具体办法规定执行。如后续出台仓储用地“标准地”验收办法,以最新验收办法执行。3.7方项目投产初始运行期为竣工验收起36个月(3年),即在年月日在之前达产。4项目初始运行期届满30日内,乙方应提出绩效验收电请(期间可视指标达标情况提前申请验收),逾期未提出验收申请的,视作绩效验收不通过。六、违约责任1.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不能按时竣工的,不得向甲方申请工业“标准地”竣工投产奖励。27方违反本协议第四项权利和义务第1点(4)(5)和第2占规定,转让(含股权)、抵押、出租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的,须按本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出让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项目绩效验收评价结果通过的,项目业主单位按合同约定凭绩效验收报告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绩效验收评价结果不通过的,给予项目业主单位一年的整改期。整改后通讨达产验收的,按合同约定凭绩效验收报告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整改后仍未达产复核通过的,取消3年内各类政府性相关奖励政策的享受资格,可向台州市公用信息平台报送失信信息。针对亩均税收达不到约定标准的,由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按照税收实际差额向项目业主收取违约金,投产第一年每亩收取相当于差额部分数额的50%的违约金,第二年每亩收取相当于差额部分数额的80%的违约金,第三年及以后年份每亩收取相当于差额部分数额的100%%的违约金。对拒绝支付违约金的,向台州市公用信息平台报送失信信息,并记入其信用档案,同时取消各类政府性相关奖励政策的享受资格。七、未尽事宜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八、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玉环市人民法院起诉。九、协议生效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4份,甲方3份,乙方1份。乙方(盖章)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流仓储用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