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报告书招标采购公告(2025)
序号
批复名称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地址
建设内容、规模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1
茂环审〔2025〕49号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怀乡肉联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信宜市粤信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广东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茂名市信宜市怀乡镇罗马村。
占地面积 675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20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待宰车间、屠宰车间等生产车间,职工生活区,并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无害化车间、危废暂存间、猪粪暂存间及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屠宰量16万头的标准化生猪屠宰场。
2025-12-09
茂环审〔2025〕49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茂名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联系地址:茂名市茂南区新福三路75号大院,邮编:525000联系电话:0668-2901315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文件茂环审〔2025〕49号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怀乡肉联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信宜市粤信肉类食品有限公司:你公司报批的《怀乡肉联厂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项目拟选址于茂名市信宜市怀乡镇罗马村,占地面积675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20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待宰车间、屠宰车间等生产车间,职工生活区,并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无害化车间、危废暂存间、猪粪暂存间及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屠宰量16万头的标准—1—化生猪屠宰场。二、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和茂名市环境技术中心的技术评估报告,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待宰车间、屠宰车间、污水处理站(含污泥脱水间)及猪粪暂存间恶臭气体经密闭负压收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无害化处理废气经预处理后与负压收集的无害化车间恶臭气体一同进入活性炭设备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处理后排放;厂内加强车间通风,定期喷洒除臭剂,以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落实排气筒采样口和采样平台的规范化设置。有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有组织排放的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小型标准限值。—2—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各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报告书所列的高度。(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污污分治、分质处理、分质回用”的原则设置给排水系统。项目生产废水、初期雨水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污水处理站尾水通过管网排入信宜市怀乡镇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综合废水执行《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2025)表1间接排放限值、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以及信宜市怀乡镇水质净化厂进水标准三者较严值。项目配套的污水管网工程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后,本项目才可投入运行。合理划分防渗区域,并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建立地下水水质长期跟踪监测系统,防止渗漏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或消声措施、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本项目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3—(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在线监测废液、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抹布及手套、30%过氧乙酸废瓶、10%次氯酸钠废瓶、在线监测试剂废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猪血、猪毛收集后当天分别交由有能力单位处理;无害化处理残渣(含废油脂)收集后暂存于无害化处理间,肠胃内容物、粪便暂存于猪粪暂存间,日产日清,交由有能力单位处理;格栅渣、污水处理站清掏的废油脂、污水处理站污泥采用密封桶收集,分类收集后暂存于污泥脱水间,定期交由有能力单位处理;废包装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生物填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五)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并与区域事故应急体系相协调。配备应急物资,加强对污水处理站设备、污水管网和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项目厂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以满足事故状态下各类废水的收集,确保未达到排放标准要求的事故废水不直接排出厂外。(六)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防止工程施工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要求。—4—(七)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三、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四、报告书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拟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五、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将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以及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项目建成后,应当在投入运营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并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六、请茂名市生态环境局信宜分局严格落实事中事后属地监管责任,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5—主验收监管。你公司应自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茂名市生态环境局信宜分局,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茂名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2月9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抄送:信宜市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茂名市生态环境局信宜分局,茂名市环境技术中心,广东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茂名市生态环境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2025年12月9日印发—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报告书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