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2025)
索引号:
11440700MB2C08779G/2025-00208
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5-12-11
名称: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文号:
蓬征预公告字〔2025〕20-21号
发布日期:
2025-12-11
主题词: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蓬征预公告字〔2025〕20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杜阮镇龙榜村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龙榜村罗罗、狗尾山、深坑、果脑(土名)地段(详见公告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 :1.8215公顷(27.3225亩)。
具体被征收土地的权属、面积以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为准。
四、公告期限: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25日。
五、工作安排: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25日,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附件:征收土地预公告附图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1日
蓬征预公告字〔2025〕21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荷塘镇高村村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高村村米田浪、劳叫浪(土名)地段(详见公告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 :0.0182公顷(0.273亩)。
具体被征收土地的权属、面积以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为准。
四、公告期限: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25日。
五、工作安排: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25日,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附件:征收土地预公告附图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
1.附件:征收土地预公告附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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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