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空轻烃燃气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5)
一、项目概况
项目地位于房县军店镇中村村白鹤湾,东邻盘峪河。项目用地面积2159.38平方米(合3.23亩),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规划层数及建筑高度:办公用房1F(4.25米),辅助用房1F(5.75米)。拟建建筑总面积328.9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28.98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44.04平方米,辅助用房建筑面积84.94平方米)。构筑物:罐区面积144.18平方米。规划指标:容积率0.15,建筑密度15%,绿地率42%。配套设施:垃圾收集、消防、应急等设施满足规范新要求
二、公示方式:
1.在房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2.在该项目拟建位置现场公示。
三、公示期限:从网上公示及现场公示之日起至项目竣工。
四、公示监督电话:0719-3225060
房县军店镇混空轻烃燃气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相关规定,现依法对“房县军店镇混空轻烃燃气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征询公众及利害关系人意见,公众及利害关系人对公示用地界线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相关股室反映,并享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一、项目概况项目用地位于房县军店镇中村村白鹤湾,东邻盘峪河。项目用地面积2159.38平方米(合3.23亩),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规划层数及建筑高度:办公用房1F(4.25米),辅助用房1F(5.75米)拟建建筑总面积328.9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28.98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44.04平方米,辅助用房建筑面积84.94平方米)构筑物:罐区鸟效果图面积144.18平方米,规划指标:容积率0.15,建筑密度15%,规划总平面图绿地率42%,配套设施:垃圾收集、消防、应急等设施满足规范新要求。二、公示方式:1.在房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2.在该项目拟建位置现场公示。三、公示期限:从网上公示及现场公示之日起至项目竣工四、公示监督电话:0719-3225060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12月12日效果图效果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混空轻烃燃气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