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5)



评价单位已完成了《中油海峡(厦门)有限公司德化瓷都加油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写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向公众公示该项目环评信息内容:
一、项目名称:中油海峡(厦门)有限公司德化瓷都加油站
二、项目建设单位:中油海峡(厦门)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浔中镇土坂村李厝143号
四、项目建设内容:项目用地面积3431.95m2,总建筑面积305m2,设1个95#汽油储罐30m3,1个92#汽油储罐30m3、1个柴油罐30m3、总罐容75立方(柴油折半),属于三级加油站。年销售量为4000吨,总投资920万元。
五、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含油废水、油气、设备噪声、危险废物等如果处理不当,可能对项目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六、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加油棚地面冲洗废水经环保沟汇集至隔油池预处理,洗车机废水经自带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一并汇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洗车机洗车,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浇灌;项目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包括卸油、加油油气回收装置及油气处理装置(一次油气回收系统、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和三次油气回收系统),对油气进行回收处理;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高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含油手套、抹布全过程豁免,和生活垃圾一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七:公众参与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提出您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或建议,也可查阅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中油海峡(厦门)有限公司 钱工 0592-2190755
高科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小吴 0595-22259587

公示单位:中油海峡(厦门)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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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中油海峡(厦门)有限公司德化瓷都加油站建设单位(盖章):中油海峡(厦门)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中油海峡(厦门)有限公司德化瓷都加油站项目代码2511-350526-04-01-80230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浔中镇土坂村李厝143号地理坐标(E118度12分34.633秒,N25度30分33.707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F5265机动车燃油零售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119加油、加气站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闽发改备[2025]C110648号总投资(万元)920环保投资(万元)62环保投资占比(%)6.7施工工期1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3431.95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项目工程专项设置情况参照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项目不设置专项评价,具体详见表1.1-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1项目专项评价设置表专项评价是否设涉及项目类别本项目评价类别置专项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大气否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物为非甲烷总烃。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本项目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地表水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否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绿化,不外排。环境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本项目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否风险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过临界量。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生态本项目不涉及取水口。否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本项目不属于向海洋排放污海洋否项目。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规划情况文件名称:《德化县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机关:德化县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德化县西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德政函〔2019〕114号;文件名称:《德化县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6-H单元局部地块动态调整》;审批机关:德化县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德化县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6-H单元局部地块动态调整的批复》德政函〔2024〕71号;文件名称:《德化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审批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泉州市所辖7个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闽政文(2024)204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德化县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拟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浔中镇土坂村李厝143号,主要从事汽油、柴油等成品油的零售,根据《不动产权证》(闽(2025)德化县不动产权第0002366号,见附件四),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同时对照《德化县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德化县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6-H单元局部地块动态调整》,项目所在地规划为加油站(见附图6),可见本项目选址与《德化县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德化县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6-H单元局部地块动态调整》相符。(2)与德化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关于“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符合性分析根据《德化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构建“两廊三区、一主两副两轴”的国土空间总体结构;集约高效,集聚提升-高质量谋划德化城镇建设空间;规划构建“1-2-12”的城镇等级结构。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浔中镇土坂村李厝143号,属于“1个中心城区”中的浔中镇,本项目主要从事汽油、柴油等成品油的零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50526202400033号,见附件五),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项目用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①项目主要从事汽油、柴油等成品油的零售,项目采用较先进的环保设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调整总体思路。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和淘汰类的项目,且该项目于2025年11月18日通过了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备案(闽发改备[2025]C110648号,详见附件二),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当前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②根据《泉州市晋江洛阳江流域产业发展规划》(泉发改[2021]173号),本项目不涉及泉州市晋江洛阳江流域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中的限制类和禁止类的特别管理措施(详见下表),项目建设符合《泉州市晋江洛阳江流域产业发展规划》。表1.1-2泉州市晋江洛阳江流域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摘录)门类管控类特别管理措施本项目符合性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国家或1.项目为加油站建设项目,不属于禁止、限制项目;和淘汰类的项目。规定明显不相符的产业环节进入和项境承载力和环保政策规其他禁止类目设立;定。符合3.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特别执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行《福建省第一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县(市)。区县(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要4.项目不属于产业、用求;地、生态环保、安全生4.产业、用地、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省级规定明确禁止的其他落后产业、产品,国家或省相关政策禁止的其他2.禁止与区域环境承载力和环保政策其他政策禁止的项目2.项目建设符合区域环3.项目位于德化县,不属产等政策禁止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当前产业政策。(2)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符合性分析①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相符性分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7月14日印发了《福建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调整工作方案》(闽政办[2017]80号),针对我省陆地国土空间明确禁止开发区域包括: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饮用水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等。项目用地不涉及以上禁止开发区域。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控制要求。②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相符性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4a标准。项目通过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③与资源利用上线的对照分析项目用水、用电为区域集中供应,项目运行过程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气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④与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A、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B、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和泉州市晋江洛阳江流域产业准入负面清单,项目不属于限制或禁止准入类。C、与项目所在地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不在《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泉州市内资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限制或禁止准入类项目清单内。因此,本项目符合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要求。⑤与《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泉州市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浔中镇土坂村李厝143号,根据《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泉州市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泉环保〔2024〕64号),并对照福建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据应用系统,项目涉及2个重点管控单元(见附图9及附件六)。项目主要从事机动车燃油销售,不属于“泉州市总体准入要求”中“空间布局约束”特别规定的行业,项目与泉州市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的符合性见表1.1-3,与德化县环境管控单元准入要求的符合性见表1.1-4。表1.1-3与泉州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的符合性分析适用范围准入要求(摘录相关部分)本项目情况符合性陆域空间布局约束一、优先保护单元中的生态保护红线1.根据《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它区域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以下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依照法律法规执行。(1)管护巡护、保护执法、科学研究、调查监测、测绘导航、防灾减灾救灾、军事国防、疫情防控等活动及相关的必要设施修筑。……(9)法律法规规定允许的其他人为活动。2.依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通知(试行)》(闽自然资发〔2023〕56号),允许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重大项目范围:(1)党中央、国务院发布文件或批准规划中明确具体名称的项目和国务院批准的项目。……(6)按照国家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工作机制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确认的需中央加大建设用地保障力度,确实难以避让的国家重大项目。项目用地不涉及优先保护单元中的生态保护红线符合空间布局约束二、优先保护单元中的一般生态空间1.一般生态空间以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和服务为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地发展不影响主体功能定位的适宜产业。2.一般生态空间内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各类法定保护地,其管控要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3.一般生态空间内现有合法的水泥厂、矿山开发项目用地不涉及优先保护单元中的一般生态空间。符合等生产性设施及生活垃圾处置等民生工程予以保留,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避免对生态功能造成破坏。三、其它要求1.除湄洲湾石化基地外,其他地方不再布局新的石化中上游项目。2.未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禁止新建制革、造纸、电镀、漂染等重污染项目。3.新建、扩建的涉及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的有色金属冶炼、电镀、制革、铅蓄电池制造企业应优先选择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环境基础设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齐全的产业园区。禁止低端落后产能向晋江、洛阳江流域上游转移。禁止新建用汞的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工艺。加快推进专业电镀企业入园,到2025年底专业电镀企业入园率达到90%以上。4.持续加强晋江、南安等地建陶产业和德化等地日用陶瓷产业的环境综合治理,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并对照产业政策、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等要求,进一步明确发展定位,优化产业布局和规模。5.引导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化纤、纺织印染、制鞋等重点行业合理布局,限制高VOCs排放化工类建设项目,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6.禁止在流域上游新建、扩建重污染企业和项目。7.禁止重污染企业和项目向流域上游转移,禁止在水环境质量不稳定达标的区域内,建设新增相应不达标污染指标排放量的工业项目;严格限制新建水电项目。8.禁止在通风廊道和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布局大气重污染企业,推进建成区大气重污染企业搬迁或升级改造、环境风险企业搬迁或关闭退出。9.单元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应按照《福建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0年修正本)、《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8〕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2017年1月9日)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依法依规办理。严禁通过擅自调整县乡国土空间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审批,禁止随意砍伐防风固沙林和农田保护林。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项目主要从事机动车燃油销售,不属于“空间布局约束”中特别规定的行业,项目用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符合(自然资发〔2021〕166号)要求全面落实耕地用途管制。污染物排放管控1.大力推进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制鞋、化纤、纺织印染等行业以及油品储运销等领域治理,重点加强石化、制鞋行业VOCs全过程治理。涉新增VOCs排放项目,实施区域内VOCs排放实行等量或倍量替代,替代来源应来自同一县(市、区)的“十四五”期间的治理减排项目。2.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要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等量替代”原则,总量来源原则上应是同一重点行业内的削减量,当同一重点行业无法满足时可从其他重点行业调剂。3.每小时35(含)-65蒸吨燃煤锅炉2023年底前必须全面实现超低排放。4.水泥行业新改扩建项目严格对照超低排放、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现有项目超低排放改造应按文件(闽环规〔2023〕2号)的时限要求分步推进,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5.化工园区新建项目实施“禁限控”化学物质管控措施,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应严格落实相关要求,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源头防控和准入管理。以印染、皮革、农药、医药、涂料等行业为重点,推进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替代。严格落实废药品、废农药以及抗生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废反应基和废培养基等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要求。6.新(改、扩)建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和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应充分考虑当地环境质量和区域总量控制要求,立足于通过“以新带老”、削减存量,努力实现企业自身总量平衡。总量指标来源、审核和监督管理按照“闽环发〔2014〕13号”“闽政〔2016〕5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项目新增的VOCs排放量拟通过区域内VOCs排放削减替代;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项目废水不外排,不涉及总量控制。符合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到2024年底,全市范围内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面淘汰;到2025年底,全市范围内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通过集中供热、清洁能源替代、深度治理等方式全面实现转型、升级、退出,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在用锅炉(燃煤、燃油、燃生物质)全面改用电能等清洁能源或治理达到超低排放水平;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锅炉(燃煤、燃油、燃生物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分散燃煤、燃油等供热锅炉。2.按照“提气、转电、控煤”的发展思路,推动陶瓷行业进一步优化用能结构,实现能源消费清洁低碳化。项目不涉及锅炉;项目主要从事机动车燃油销售,不属于陶瓷行业。表1.1-4与德化县环境管控单元准入要求的符合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单元类别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ZH35052620007德化县重点管控单元1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1.严禁在城镇人口密集区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025年底前完成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2.新建高VOCs排放的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1、项目主要从事机动车燃油销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项目配套三级油气回收系统,不属于高VOCs排放的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在城市建成区新建大气污染型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应落实区域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2.涉新增VOCs排放项目,应落实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3.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排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并实施脱氮除磷。项目不涉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产生的VOCs拟通过区域内VOCs排放削减替代;项目不属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本项目不涉及使用高污染燃料。符合ZH35052620008德化县重点管控单元2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1.严禁在城镇人口密集区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025年底前完成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2.新建高VOCs排放的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2、项目主要从事机动车燃油销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项目配套三级油气回收系统,不属于高VOCs排放的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在城市建成区新建大气污染型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应落实区域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2.涉新增VOCs排放项目,应落实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3.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排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并实施脱氮除磷。项目不涉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产生的VOCs拟通过区域内VOCs排放削减替代;项目不属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符合资源开发效率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本项目不涉及使用高污染燃料。符合要求料的设施。(3)与德化县生态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根据《德化县生态功能区划》(见附图7),项目所在区域的生态功能区划属于“德化中心城镇和工业环境生态与污染物消纳生态功能小区(230352601)”,其主导功能:城市工业及生态旅游环境,辅助功能:污染物消纳。本项目为加油站建设,对区域工业、旅游运输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本工程用地为加油加气站用地,不涉及国家级或省级生态保护区域;项目建设运营期间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所在区域的主导生态功能,符合德化县生态功能区划要求。(4)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项目运营期环境空气污染排放源强很低,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产生显著影响,项目建设符合区域大气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项目建设与区域水环境功能区划相适应;项目在东面、西面、南面均设置实体围墙,设备噪声及车辆交通噪声经实体围墙阻隔及空间距离衰减后,项目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显著影响,项目建设符合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因此,项目符合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5)与周边相容性分析项目拟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浔中镇土坂村李厝143号,根据现场勘查,周边主要为山林地、耕地、道路为主;建设单位在确实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且各污染物排放源强较低,运营期产生的“三废”及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明显,因此,项目建设与周边环境基本相容。(6)与国家和地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相关要求的符合性分析经检索,目前国家和地方已发布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方案主要包括《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闽环保大气(2017)9号)、《泉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VOCs废气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的通知”》、《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7822-2019)、《泉州市“十四五”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计划》等。经分析,本项目建设基本符合上述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的相关环保政策方案的相关要求,详见表1.1-5。表1.1-5本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相关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政策名称相关要求本项目符合性《重点行业挥发三、控制思路与要求本项目加性有机物综合治(二)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通过采取设备油站采用符合理方案》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地下油罐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含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含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四、重点行业治理任务(五)油品储运销VOCs综合治理。加大汽油(含乙醇汽油)、石脑油、煤油(含航空煤油)以及原油等VOCs排放控制,重点推进加油站、油罐车、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深化加油站油气回收工作。O3污染较重的地区,行政区域内大力推进加油站储油、加油油气回收治理工作,重点区域2019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埋地油罐全面采用电子液位仪进行汽油密闭测量。规范油气回收设施运行,自行或聘请第三方加强加油枪气液比、系统密闭性及管线液阻等检查,提高检测频次,重点区域原则上每半年开展一次,确保油气回收系统正常运行。储存油品,并配套泄油、加油、储油三级油气回收系统,卸油及加油均采用密闭管道进行,埋地油罐设置在线检漏系统,并定期聘请第三方对加油枪气液比、系统密闭性及管线液阻等进行检测,保证油气回收系统正常运行,项目产生的VOCs拟通过区域内VOCs排放削减替代。《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1、含VOCs物料应存储在密闭容器中,存放于储存室内,应优先采用密闭管道输送,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VOCs物料时,应采用密闭容器,并在运输和装卸期间保持密闭。2、产生大气污染物的生产工艺和装置需设立局部或整体气体收集系统和净化处理装置。符合泉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VOCs废气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的通知》新建设VOCs排放的工艺项目必须入园,实现区域内VOCs排放总量或倍量削减替代。新改扩建项目要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料,采取密闭措施,加强废气收集,配套安装高效治理设施,减少污染排放。淘汰国家及地方明令禁止的落实工艺和设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1、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2、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含VOCs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符合《泉州市“十四五”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计划》1、督促涉VOCs使用或排放企业建立原辅材料台账,记录VOCs原辅料名称、成分、VOCs含量、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回收方式、回符合收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2、严格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VOCs排放实行区域内倍量替代。3、开展无组织排放整治。石油炼制、合成树脂、涂料、制药等行业储罐加强无组织排放收集,加大含VOCs物料储存和装卸治理力度。4、深化VOCs末端治理。按照“应收尽收、分质收集”原则,逐步推进石化、化工、化纤、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制鞋、树脂工艺品、家具、制药等重点企业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集中处理,选择适宜高效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重点行业末端治理一般不使用等离子、光催化氧化等单级治理技术处理VOCs废气,全面提升治理设施“三率”,加强运行维护管理,治理设施较生产设备要做到“先启后停”。全面排查清理涉VOCs排放废气旁路,因安全生产等原因必须保留的,要加强监管监控。(7)项目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规定,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和设计间距见表1.1-6,与站外主要设施防火间距见表1.1-7,加油站平面布置与设计规范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1-8。表1.1-6加油站内各相邻建(构)筑物防火间距序号服务区内各相邻建、构筑物依据的法规、规范、标准规范要求(m)设计间距(m)备注1汽油罐与汽油罐《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5.0.13条0.50.6符合2汽油罐与柴油罐0.52.6符合3汽油通气管管口与油品卸车点37.0符合4柴油通气管管口与油品卸车点27.0符合5站房与汽油罐45.0符合6站房与柴油罐314.0符合7站房与汽油通气管管口436.0符合8站房与柴油通气管管口3.536.0符合9站房与加油机5(4)6.0(18.0)符合10站房与油品卸车点5.026.0符合11站区围墙与汽油罐221.0符合12站区围墙与柴油罐221.0符合13站区围墙与汽油通气管管口226.0符合14站区围墙与柴油通气管管口226.0符合注:括号内数值为对应于柴油加油机的相关间距。表1.1-7加油站内设施与站外各相邻建(构)筑物防火间距序号服务区内各相邻建、构筑物依据的法规、规范、标准规范要求(m)设计间距(m)备注1汽油罐与北环路(在建)《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4.0.4条5.539符合2柴油罐与北环路(在建)3.030符合3通气管与北环路(在建)5(3)15(15)符合4加油机与北环路(在建)5(3)42(31)符合注:括号内数值为对应于柴油加油机的相关间距。由表1.1-6、表1.1-7可知,加油站内各相邻建(构)筑物防火间距、加油站内设施与站外各相邻建(构)筑物防火间距均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规定。表1.1-8本项目平面布置与设计规符合性分析序号规范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站内出入口分开设置。符合2单车道或单车停车位宽度不应小于4m,双车道或双车停车位不应小于6m;停车场和道路路面不应采用沥青路面;站内道路转弯半径不宜小于9m。单车道4m,双车道6m;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站内道路转弯半径不小于9m。符合3作业区与辅助服务区之间应有界线标识。加油作业区与站房之间有界线标识。符合4加油作业区,不得有“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加油作业区,无“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符合5加油站的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宜设置高度不低于2.2m的不燃烧实体围墙。当加油站的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距离大于安全间距的1.5倍,且大于25m时,可设置非实体围墙。面向车辆出入口和出口道路的一侧可设非实体围墙或不设围墙。项目加油站东面、西面、南面设置2.2m高的不燃烧实体围墙,北面面向车辆入口和出口道路的一侧不设围墙。符合6加油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6的要求。详见表1.1-6。符合综上所述,项目平面布置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要求,平面布置合理。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2.1.1项目由来德化县城西片区功能定位是陶瓷特色文化产业园区、产城融合综合居住片区。涵盖的主要功能区包括产业功能区和居住配套功能区,随着德化北环路立交改造工程的实施,周边路网逐渐完善,项目所在位置为交通要道,加油站的建设,有助于提升区域综合服务能力,助推德化城西片区城镇化建设。根据区域规划,中油海峡(厦门)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中油海峡(厦门)有限公司德化瓷都加油站(以下简称“项目”),选址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浔中镇土坂村李厝143号,主要从事汽油、柴油等成品油的零售,预计年销售汽油3000吨、柴油1000吨。项目于2025年11月18日通过了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备案(闽发改备[2025]C110648号,详见附件二)。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列表中分类,本项目属于名录中的“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119、加油、加气站—城市建成区新建、扩建加油站;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类,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详见表2.1-1)。因此,中油海峡(厦门)有限公司委托本环评单位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接受委托后,立即派技术人员踏勘现场和收集有关资料,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表2.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摘录)环评类别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119加油、加气站/城市建成区新建、扩建加油站;涉及环境敏感区的/2.1.2项目基本概况(1)项目名称:中油海峡(厦门)有限公司德化瓷都加油站(2)建设单位:中油海峡(厦门)有限公司(3)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浔中镇土坂村李厝143号(4)项目总投资:920万元(5)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3431.95m2,总建筑面积305m2(6)建设内容:包括加油棚、站房及储罐区等。项目设1个95#汽油储罐30m3,1个92#汽油储罐50m3,1个0#柴油储罐30m3,折合储罐总规模为75m3(柴油折半计入容积),属于三级加油站。年销售汽油3000吨、柴油1000吨。(7)职工人数:职工人数6人,不安排食宿(8)工作制度:年工作日365天,日操作时间24小时,三班/天2.1.3项目产品方案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从事汽油、柴油等成品油的零售,项目具体产品方案详见表2.1-2。表2.1-2本项目产品方案说明表序号产品名称设计销售能力192#汽油、95#汽油3000吨/年290#柴油1000吨/年2.1.4项目组成及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加油作业区、辅助服务区、埋地储罐区。设站房1栋;加油站棚1栋;加油机3台并配套油气回收装置;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等级划分标准,该加油站划分为三级加油站。加油站经济技术指标见表2.1-3,项目组成见表2.1-4。表2.1-3加油站经济技术指标序号内容指标1规划用地面积3431.95m22建筑面积305m2其中站房楼98m2加油棚207m23建筑占地面积325.25m2其中站房楼98m2加油棚227.52m25容积率0.0896建筑密度9.48%7绿地面积1030.38绿地率30.02%9充电车位8个10油罐总容量75m3表2.1-4项目组成一览表项目组成工程内容规模主体工程加油棚加油棚占地面积227.07m2,建筑面积207m2,高7.3m,钢结构。设3台4枪加油机,加油棚下有3个车道。储罐区储罐区设1个95#汽油储罐30m3,1个92#汽油储罐30m3,1个0#柴油储罐30m3折半计入,折合储罐总规模为75m3,属三级加油站。站房1F,占地面积98m2,建筑面积98m2,高4.65m,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设有便利店、办公室、配电室、储藏室和卫生间等独立功能房间。公用工程给水系统由市政供水排水系统排水采用雨污水分流制排水方式。站房、加油棚屋面雨水经屋面雨水口收集,经过雨水立管、埋地雨水管道后排入区域市政雨水管道。项目加油棚地面冲洗废水经环保沟汇集至隔油池预处理,洗车机废水经自带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一并汇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洗车机洗车,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浇灌。加油棚区四周设环形环保沟。供电由市政供电消防工程(1)在埋地油罐区设1台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2)在卸油点附近设有2只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3)在加油区域处每两台加油机设1只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1只6L的泡沫灭火器;(4)临近埋地油罐区处设2m2沙池,并配备2块灭火毯,5支消防铲及5个消防沙桶;(5)站房内将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的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具。环保工程废水处理设施加油棚地面冲洗废水经环保沟汇集至隔油池预处理,洗车机废水经自带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一并汇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洗车机洗车,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浇灌。废气处理设施配备卸油、加油油气回收装置及油气处理装置(一次油气回收系统、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和三次油气回收系统)噪声控制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噪声较高设备安装减振垫。固废处置措施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上门清运处置,含油手套、抹布全过程豁免,和生活垃圾一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套消防器材、应急池、编制应急预案等2.1.5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详见表2.1-5。表2.1-5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或型号单位数量材质1加油机自封式潜泵型,卡机联接,油气回收型,Q=5-50L/min台3/20#柴油罐双层油罐,Φ2600×6250,V=30m3内钢外玻璃纤维SF双层油罐,各配套有渗漏检测传感器392#汽油罐双层油罐,Φ2600×6250,V=30m3495#汽油罐双层油罐,Φ2600×6250,V=30m35潜油泵Q=300L/min,N=1.1kW,P=0.21MPa台3/6洗车机配套带有废水处理系统(四级隔油沉淀处理)台1/2.1.6水平衡(1)运营期水污染源分析项目运营期主要是员工及加油司乘人员生活用水、加油棚(罩棚)地面冲洗用水、洗车机用水及绿化用水。水污染源主要为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和洗车机废水。①生活用水A、员工生活用水本项目建成后,根据人员安排,共有6名在岗职工轮班工作,不安排食宿,根据《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9)、《福建省行业用水定额》(DB35/T772-2023),不住宿职工生活用水定额取50L/(p·d),则项目生活用水量为0.3m3/d(109.5m3/a)。污水产生系数按80%计算,则员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24m3/d(87.6m3/a)。B、加油司乘人员用水考虑项目建成后,存在进站加油的司乘人员使用公厕情况,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按每天50人次使用公厕,参考《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9)、《福建省行业用水定额》(DB35/T772-2023),加油司乘人员使用公厕用水量按5L/人次计,因此,加油司乘人员生活用水量为0.25m3/d(91.25m3/a)。污水产生系数按80%计算,则加油司乘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2m3/d(73m3/a)。综上,项目员工及加油司乘人员生活污水总排放量为0.44m3/d(160.6m3/a)。②加油棚(罩棚)地面冲洗水项目油罐车运输、装卸过程和加油过程中存在着少量油料滴、漏在地面的现象。为了保护站场清洁,项目运营过程需对站内加油棚的地面进行冲冼,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可知,平均约2次/月,每次用水量约为1.0t,则冲洗地面用水量24m3/a(1m3/次),冲洗废水排放系数按90%计,废水排放量为21.6m3/a(0.9m3/次)。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悬浮物、COD和石油类等。③洗车用水项目设有一个洗车机,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可知,项目自助洗车频率平均为50次/日,洗车用水循环使用,参考《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9),采用循环水洗车时,小轿车冲洗水量定额为20-30L/(辆·次),本项目取30L/(辆·次),则项目洗车水量为1.5m3/d(547.5m3/a),洗车用水循环使用一段时间后排放,洗车用水蒸发损耗按12%计,则洗车废水为1.32m3/d(481.8m3/a)。④绿化用水本项目绿化面积1030.3m2,参考《福建省地方标准中的行业用水定额》(DB35/T772-2023),绿化浇灌用水定额取2.0L/次·m2,年浇水约180天,用水量2.06m3/次(370.35m3/a),此类用水全部下渗、蒸发或被植物吸收,无废水外排。项目站区四周设环保沟收集地面冲洗废水,冲洗废水统一引至隔油池处理,洗车废水经洗车机自带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循环使用,定期外排,洗车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预处理后一并排入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洗车;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再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浇灌,本站用水量为478.60m3/a,污水产生量为664.00m3/a,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用水平衡见图2.1-1。表2.1-6项目给排水量情况一览表用水类型用水量系数日用水(t/d)年用水量(t/a)排放系数日排放量(t/d)年排放量(t/a)回用水量(t/a)员工生活用水50L/人·班0.30109.500.80.2487.60加油司乘人员用水5L/人/次0.2591.250.80.2073.00加油棚地面冲洗用水/0.07(折合)24.000.90.06(折合)21.60洗车用水30L/(辆·次)1.50547.50(含回用水503.40)0.881.32481.80503.40绿化用水2.0L/次·m21.01(折合)370.35(含回用水160.60)---160.60合计/2.12478.60(扣除回用水664.00)/1.82664.00664.00损耗40.15200.75生活用水160.60化粪池160.60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损耗370.35209.75绿化用水160.60新鲜水损耗2.4478.602421.621.6地面冲洗水隔油池损耗65.7503.444.1481.8自带污水处481.8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洗车机用水理设施503.4图2.1-1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a)2.1.7项目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项目拟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浔中镇土坂村李厝143号。北侧为北环路,东侧为空杂西侧为农用地,南侧为山林地。本方案根据使用功能分为加油作业区、埋地储罐区和站房。加油作业区布置在站区中部,3岛3机;埋地储罐设置于加油棚下,设1个95#汽油储罐30m3,1个92#汽油储罐30m3,10#柴油储罐30m3;站房布置在站区南侧,功能简洁合理,便利店主入口朝加油棚,人流可直从加油棚到便利店,并保证与周边设备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油站东侧、西侧、南侧设置高2.2m非燃烧实体围墙,北侧紧邻北环路,车辆可从北环路进出站区。服务区内加油站的规模属三级加油站;加油站设有加油和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密闭卸油区置在油罐区北侧,卸油区附近设有消防器材间和2m3消防沙池。站区各建、构筑物间距均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本项目的功能是贮存汽、柴油,并以此为类型车辆加油,引用规范以《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为主,引用条款从严为原则,确保加油站的安全运作。综上所述,本项目的总平布置基本合理。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2.2.1生产工艺流程(1)工艺流程一次油气回收(卸油油气回收)油气(非甲烷总烃)二次油气回收(加油油气回收)油罐车密闭卸油口地下油罐潜油泵加油机汽车油箱加油机汽车油箱油罐车密闭卸油口地下油罐潜油泵废油渣通气管(排放口设真空压力阀)图2.2-2项目柴油卸油及加油工艺流程图(2)工艺介绍①卸油工艺汽油、柴油由专用汽车油罐车运送至加油站卸油区。卸油时车辆、操作人员均设置防静电装置、周围布置好消防设施,稳油15分钟后,由卸油员核对油品品号、检查质量、计量后,连接油罐车和卸油口进行密闭卸油,一次油气回收装置同时工作,将地下油罐内油气通过导管导入油罐车内,保持压力平衡,使油品通过重力自流方式进入地下油罐内。一次油气回收装置避免了空气进入油罐车罐体,同时也避免了地下油罐油气通过通气管进入空气,减少了油气外溢进入大气中,即保护了环境又减少了油品损失,形成油气循环。卸油完毕后由卸油人员检查油罐车,打好铅封,送罐车出站。按加油站操作规范,在卸油期间暂停营业即不进行加油作业,雷电期间停止卸油、加油作业。②储油工艺汽油、柴油在地下油罐中常压储存,每个油罐需设置通气管,通气管管口位于加油棚前的绿化带,通气管管口高出地面高度4m,直径DN57。油罐通气管口均设阻火器外,安装呼吸阀。地下地下储油罐输气管线呼吸阀的工作正压为2KPa~3KPa,工作负压为1.5KPa~2KPa。本项目设置三次油气回收系统,汽油罐内油气压力达到三次油气回收装置启动条件,三次油气回收设备启动,将油罐内的油气转化为液态回到汽油罐中。③加油工艺潜油泵将油送至加油机,通过加油枪(采用不滴油加油枪)加至汽车油箱,汽油加油时,二次油气回收装置同时工作,在加油站为汽车加汽油过程中,通过真空泵产生一定真空度,经过加油枪、油气回收管、真空泵等油气回收设备,按照气液比控制在1.0~1.2之间的要求,将汽油加油过程中车辆油箱中挥发的油气回收到地下油罐内,保持地下油罐压力平衡。汽油加油过程中,油气回收装置避免了空气通过通气管进入油罐,同时也避免了车辆油箱内油气通过加油孔进入空气,减少了油气外溢进入大气中,形成一个油气循环。④油气回收工艺加油站设置油气回收系统:一次(卸油)油气回收、二次(加油)油气回收系统、三次油气回收系统。一次(卸油)油气回收:采用平衡式密闭油气回收系统将卸油时油罐产生的油气回收至油罐车内。具体方法是在埋地油罐加装出气接管、油罐车加装油气接管,卸油时用软管将埋地油罐空间和油罐车罐体空间联通,当油罐车内液态油品流入埋地油罐,罐内液位升高,空间体积缩小,压力增大,饱和油气被挤出,进入油罐车罐体,达到回收等体积的油气的效果。二次(加油)回收系统:采用真空辅助式油气回收系统将给车辆加油时产生的油气密闭回收至埋地油罐的系统。具体方法是在加油机内安装真空泵,当加油枪加油时真空泵启动,通过回收型加油枪回收油气,不同类型的油气通过不同的管道进入相应的油罐内。三次油气回收系统:三次油气回收是指在油品储存过程中,对储油罐内呼出的油气进行处理,二次回收收集到油罐里的油气通过油气回收装置,部分被压缩冷凝转化为汽油,未转化为汽油的部分通过膜分离元件,将洁净的空气排入大气,高浓度的油气再回到油罐内。真油气回收型加油枪及胶管等附属设备阻P火V器阀球球阀阀空加油机泵球阀地面加油机内部油气回收管线地下二次油气回收主管线,埋于地下,以罐1%坡向低标号汽油地下储油罐地下储油罐供货范围---达标气体排放阀:关X阀:开吸附塔B吸附塔A提浓油气返回IHHI真空泵地下油罐油气进入装置加油站地下油罐2.2.2产污环节分析项目产污环节详见表2.2-1。表2.2-1项目产污环节说明一览表污染物类别产污环节主要污染因子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废水生产废水加油棚地面冲洗、洗车废水SS、COD、石油类、LAS隔油池/洗车机自带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员工、司乘人员生活COD、BOD5、SS、氨氮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有机废气卸油柴油卸油大呼吸非甲烷总烃采用重力自流式密闭卸油,配套卸油(一次)油气回收系统,将地下油罐内油气通过导管导入油罐车内,保持压力平衡,形成油气循环,该系统油气回收效率为95%,未进入回收系统的油气(5%)通过地下油罐4m高通气管外排。汽油卸油大呼吸加油柴油加油损失采用自封式加油枪,容器加满时自动关闭油枪,减少损失。汽油加油损失采用自封式加油枪,配套加油(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将汽油加油过程挥发的油气回收至地下油罐内,保持地下油罐压平衡,形成油气循环,该系统油气回收效率为85%,未进入回收系统的油气(15%)通过车辆油箱加油孔外排。加油枪滴油损失采用不滴油加油枪,减少滴油。胶管渗透损失/储油柴油罐小呼吸柴油油罐小呼吸废气通过4m高通气管外排。汽油罐小呼吸配套三次油气回收系统,油气通过油气处理装置,部分被压缩冷凝转化为汽油回到油罐内,该系统油气回收效率为88%,未进入回收系统的油气(12%)通过地下油罐4m高通气管外排。噪声设备、交通噪声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对噪声较高设备安装减振垫、加强车辆管理。固废生活垃圾职工生活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油罐清理废油渣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上门清运处理。隔油池、污水处理设施清理废油、污泥废滤芯油类物质含油手套、抹布油类物质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无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3.1.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属环境空气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本项目特征污染因子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相关标准限值,具体详见表3.1-1。表3.1-1本项目环境空气标准一览表污染物名称平均时间浓度限值(μg/m3)标准来源二氧化硫(SO2)年平均6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4小时平均1501小时平均500二氧化氮(NO2)年平均4024小时平均801小时平均200区域环境颗粒物(PM10)年平均7024小时平均150质量现状颗粒物(PM2.5)年平均3524小时平均75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40001小时平均10000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1601小时平均200非甲烷总烃1小时平均20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2)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①基本污染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环办环评〔2020〕33号)的要求:“大气环境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常规污染物引用与建设项目距离近的有效数据,包括近3年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监测数据,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数据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质量数据等,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本次评价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数据直接依据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开发布的环境质量公报与泉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数据等相关资料。根据《泉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度)》(2025年6月5日),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评价,德化县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100%、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1.98,首要污染物为臭氧。2024年德化县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统计结果见表3.1-2。表3.1-2德化县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统计结果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标准限值(μg/m3)现状浓度(μg/m3)占标率(%)是否达标SO2年平均质量浓度6046.7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度401332.5达标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702535.7达标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351440.0达标CO-95per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400060015.0达标O3_8h-90per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16010867.5达标根据泉州市城市空气质量通报的监测统计数据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评价要求,德化县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②特征污染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环办环评〔2020〕33号):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需进行现状监测,且优先引用现有监测数据。且根据2021年10月部评估中心对编制技术指南的自查审核要点:技术指南中提到“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其中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和地方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不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97)、《前苏联居住区标准》(CH245-7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等导则或参考资料。本项目排放的特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和地方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均没有该污染物的标准,无需进行现状监测。3.1.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1)地表水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主要地表水系为浐溪。根据《泉州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划分方案修编及编制说明》,浐溪水环境功能类别为Ⅲ类,主要功能为“鱼虾类越冬场、游泳区、一般工业用水、农业用水、一般景观要求水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具体详见表3.1-6。表3.1-6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摘录)序号项目单位Ⅲ类标准值标准来源1pH值无量纲6~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2高锰酸盐指数≤mg/L63化学需氧量(COD)≤mg/L204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mg/L45氨氮(NH3-N)≤mg/L1.06总磷(以P计)≤mg/L0.27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0.28粪大肠菌群≤个/L10000(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环办环评〔2020〕33号)的要求:“地表水环境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引用与建设项目距离近的有效数据,包括近3年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监测数据所在流域控制单元内国家、地方控制断面监测数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布的水环境质量数据或地表水达标情况的结论”。本次评价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数据直接依据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开发布的环境质量公报相关资料。项目运营期废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不涉及污水排放。根据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开发布的《泉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度)》(2025年6月5日),全市主要流域14个国控断面、25个省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100%;其中,Ⅰ~Ⅱ类水质比例为56.4%。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共12个,Ⅰ~Ⅲ类水质点次比例为100%,全市34条小流域中的39个监测考核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7.4%,Ⅳ类水质比例为2.6%。可见浐溪水质现状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3.1.3声环境质量现状(1)声环境功能区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为2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项目北侧临北环路一侧执行4a类区标准,见表3.1-7。表3.1-7《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单位:dB(A)时段昼间夜间声环境功能区类别60507055(2)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常见问题解答”:“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应监测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位为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不再要求提供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根据现场踏勘可知,项目周边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可不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的监测。3.1.4生态环境现状调查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浔中镇土坂村李厝143号,项目新增用地3431.95m2,根据现场踏勘及调查可知,目前项目现状主要为空杂地,项目新增用地范围内无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保护目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环办环评〔2020〕33号),本次评价不需开展生态环境现状调查。3.1.5电磁辐射本项目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环办环评〔2020〕33号)中提到的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本次评价不需开展电磁辐射现状监测与评价。3.1.6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环办环评〔2020〕33号)规定,“原则上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建设项目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的,应结合污染源、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开展现状调查以留作背景值。”项目对可能造成渗漏的油罐、埋地加油管、隔油池、环保沟、危废暂存间等铺设或采用相应的防水材料,作好防渗漏处理。其中埋地油罐采用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壁埋地储油罐,埋地加油管道采用满足工艺需求的双层复合管并设置在线检漏系统,隔油池采用抗渗钢筋混凝土整体浇筑,环保沟采用槽钢,做防腐处理,加油棚地面采用抗渗混凝土地面硬化防渗措施,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抗渗钢筋混凝土整体浇筑,危废暂存间采取2类4a类4a类有效的防雨、防渗漏、防溢流措施,并加强对原料运输和危险废物储存的管理。项目运营期间,做好以上各项防渗措施,并加强维护和站区环境管理。通过以上分析,本项目基本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环办环评〔2020〕33号)要求以及对项目周边环境的调查,本项目大气环境(边界外500m)、地表水环境、声环境(边界外50m)见表3.2-1和附图2。表3.2-1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保护对环境要素目标规模环境功能象名称西南侧325m人群,1527户《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土坂村(崎垄)西北侧320m人群,21户(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浐溪北侧55m小河(GB3838-2002)Ⅲ类声环境项目边界外50m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边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地下水特殊地下水资源相对项目的方位和最近距离城建·霞坂小区污染物排放控制标3.3.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村庄,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庄现有污水处理系统,不单独外排。施工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场地抑尘,不外排。由于项目所在区域无可接入的污水管网,项目运营期加油棚地面冲洗废水经环保沟汇集至隔油池预处理,洗车机废水经自带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一并汇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洗车机洗车,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浇灌,不外排。项目废水经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表1标准,详见表3.3-1。表3.3-1项目污水处理执行标准准污染物名称执行标准浓度(mg/L)标准来源pH浊度BOD5氨氮城市绿化6~910NTU108《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车辆冲洗6~95NTU1054a类3.3.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施工期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见表3.3-2。项目运营期油气处理装置排放的油气(主要污染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4.6.2及5.4中的要求,即油气处理装置的油气排放浓度应≤25g/m3,排放口距地面高度应不低于4m,见表3.3-3。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油气污染因子按非甲烷总烃进行控制,周界无组织油气排放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站区内无组织油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的排放限值,详见表3.3-2。表3.3-2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标准来源监控点浓度(mg/m3)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1h平均浓度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1h平均浓度限值)《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站区内(加油区、卸油区、储罐区外)10(1h平均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30(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限值)表3.3-3《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摘录)油气排放浓度排放口距地面高度油气回收气液比≤25g/m3≥4m1.0~1.23.3.3噪声项目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排放限值,详见表3.3-4。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北侧临北环路一侧执行4类标准,详见表3.3-5。表3.3-4《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摘录)昼间[dB(A)]夜间[dB(A)]7055表3.3-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摘录)时段单位昼间夜间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2dB(A)60504dB(A)70553.3.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的贮存及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总量控制指标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闽政[2016]54号)、《泉州市环保局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后做好建设项目总量指标管理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泉环保总量【2017】1号),确定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NH3-N、SO2、NOx。3.4.1废水总量根据《泉州市环保局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后做好建设项目总量指标管理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泉环保总量﹝2017﹞1号):项目无废水排放,因此不需要购买相应的排污权指标,不纳入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范围。3.4.2废气总量项目不涉及SO2、NOx排放,项目有机废气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见表3.4-1。表3.4-1项目有机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污染物排放量(t/a)项目总量控制指标(t/a)0.2470.2470.9050.905项目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总量控制指标为0.247t/a。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闽政[2020]12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泉政文〔2021〕50号)涉VOCS排放项目需实施区域内VOCS排放削减替代,倍量调剂管理。项目的VOCS排放量在取得区域1.2倍削减替代来源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非甲烷总烃(通气管排放)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4.1.1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和《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的通知》(泉建建〔2025〕33号)的要求采取相应防治措施,施工扬尘防控措施要求施工现场100%围挡、出入车辆100%冲洗、物料堆放100%覆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1)施工扬尘防治措施①施工现场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2.5m的封闭围挡,围挡设置应当符合《关于加强建筑工地围墙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要求。②土方工程作业时,应在作业区域周围的栏杆上,每隔1.5m设置一个小型喷头,对土方施工区域进行喷淋或施放水炮进行压尘。天气预报4级风以上天气应停止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例如土方工程、粉状建筑材料的相关作业。③装卸土方、建筑垃圾、清扫施工现场时应当先洒水压尘,然后再进行装卸、清扫作业,避免引起扬尘污染空气。④对于施工便道等裸露施工区地表压实处理并洒水。施工场内便道采用焦渣、级配砂石或水泥混凝土等,并指定专人定期喷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防止扬尘。⑤合理安排工期,尽可能地加快施工进度,减少施工时间。(2)运输扬尘防治措施①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运输路线,车辆应当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土石方及其它粉质建筑材料的运输。②运送土石方和建筑原料的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装载的物料、渣土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者采用密闭车斗,若车斗用苫布遮盖,应当严实密闭,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公分,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遗撒或泄漏。③运输车辆的载重等应符合《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防止超载,防止路面破损引起运输过程颠簸遗撒。④运输车辆在施工场地的出入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溢座或其它防治设施,防止洗车废水溢出工地;设置废水收集坑及沉砂池。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冲洗轮胎及车身,其表面不得附着污泥。⑤运输车辆行至居民集中区、学校路段时,应低速行驶,以减少行驶扬尘产生量。(3)堆场扬尘防治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①临时弃渣堆场,要设置高于废弃物堆的围挡、防风网、挡风屏等。②若在工地内露天堆置砂石,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覆盖防尘网等措施,必要时进行喷淋,防止风蚀起尘。③对于散装粉状建筑材料利用仓库、封闭堆场、储藏罐等形式,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④采用商品混凝土,避免现场搅拌混凝土产生的废气与粉尘,并减少建筑材料堆存量及扬尘的产生。(4)施工机械燃油废气防治措施施工过程用到的施工机械主要有施工车辆以及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机械,它们以柴油为燃料,都会产生一定量废气,包括CO、THC、NOX等。此类机械设备的燃油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并且施工设备主要在露天作业,大气扩散条件较好,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5)装修废气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应监督项目建筑方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A级产品,减少建材对室内空气污染。4.1.2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福建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管理规定》,对施工污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施工场地。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及钻孔产生的泥浆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不得污染现场及周围环境。为减少项目施工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该项目在施工阶段应对其产生污水加以妥善处理,以减轻项目施工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处理措施如下:(1)项目施工人员租住在周边村庄,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庄现有污水处理系统,不单独外排。(2)施工废水主要有开挖产生的少量泥浆水和车辆清洗水,主要污染因子为悬浮物,这部分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道路浇洒抑尘,不外排。(3)清管试压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废水经沉淀后水质较好,可就近用于农田或林地浇灌,不外排。(4)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修和维护,防止了设备漏油现象的发生。(5)加强现场管理,及时疏通排水沟,避免工地污水随地漫流,影响周边环境。4.1.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合理安排施工程序,禁止夜间(即22:00至次日6:00)和午间(即12:00至14:30)施工,以防噪声扰民,施工期噪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2)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工况,从根源降低噪声源强。(3)设置隔声屏障。根据施工需要,设立临时围挡,对施工噪声起到隔离缓冲的作用。(4)合理选择运输路线,保持运输车辆的良好车况,严禁运输车辆超速超载;施工车辆在行驶途中经过敏感路段中,应限制行车速度,夜间禁鸣喇叭,施工场地的车辆出入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目标,车辆出入现场时严禁鸣笛。(5)加强对施工期噪声的监督管理。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实施规范化管理,对发现的违章施工现象和群众投诉的热点、重点问题及时进行查处,同时积极做好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加强与施工单位的沟通协调。4.1.4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1)建筑垃圾处置建筑垃圾及弃土应按照《泉州市建筑废土管理规定》的要求处置。(2)生活垃圾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经上述措施处理后,本项目施工产生的固废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2.1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和污染防治措施(1)废气污染源强核算项目建成后主要废气为卸油、储油、加油损耗挥发的油气(主要污染物以非甲烷总烃计)以及加油站进出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经检索《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中各行业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未包括加油站产排污系数,本项目卸油、储油、加油损耗挥发的油气(非甲烷总烃)以及加油站进出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源强核算参照《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HJ884-2018)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储油库、加油站》(HJ1118-2020)等相关要求进行。本项目运营期卸油、储油、加油损耗挥发的油气(非甲烷总烃)以及加油站进出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源强核算如下:①卸油、储油、加油过程中产生挥发油气(非甲烷总烃)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加油站有5个VOCS排放环节,分别是卸油排放、加油排放、呼吸排放、加油枪滴油和胶管渗透。根据中国《散装液态石油产品损耗》(GB11085-89)规定了车用汽油接卸、贮存、运输和零售的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损耗率即排放因子,石油企业为避免对员工考核过严,所以该排放因子属于过高估计”,因此,本加油站各环节的油气排放系数参照北京市地方标准《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中表6-5北京2018-2022年排放因子并结合本油站的采取的油气控制措施进行取值,详见表4.2-1。表4.2-1油气排放因子取值一览表油气排放环节卸油加油储罐呼吸加油枪滴油胶管渗透北京排放系数(mg/L-油品)32(StageI)52(tageII)6(通气管采取油气处理装置)50(采用不滴油加油枪)7(无控制措施)本油站排放系数(mg/L-油品)32(StageI)52(tageII)6(油气处理装置)50(采用不滴油加油枪)7(无控制措施)产生系数(mg/L-油品)6403475050(采用不滴油加油枪)7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注: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中对国内外加油站VOCS排放因子的调查,StageI(一次油气回收系统)对油气的控制效率在95-97%,本环评取95%,tageII(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对油气的控制效率在85-90%,本环评取85%;在通气管口采取油气处理装置对储罐小呼吸进行控制,控制效率在88%。A、卸油(储罐大呼吸)损失储罐大呼吸损失是指油罐车卸油时,储罐进油时所呼出的油蒸气而造成的油品蒸发损失。油罐进油时,由于油面逐渐升高,气体空间逐渐减小,罐内压力增大,当压力超过呼吸阀控制压力时,一定浓度的油蒸气开始从呼吸阀呼出,直到油罐停止收油,这部分油气为储罐大呼吸损失。项目储油罐均为地埋卧式储罐,项目加油站规模为年销售汽油3000吨,0#柴油1000吨,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储油库、加油站》(HJ1118-2020)附录B中表B.1,汽油的油品密度为0.76t/m3,柴油的油品密度为0.85t/m3,根据表4.2-1,则项目油罐大呼吸年损失量(产生量、排放量)估算为:产生量:汽油:3000×640÷760(汽油密度)÷1000=2.526t/a,柴油:1000×640÷850(柴油密度)÷1000=0.753t/a;排放量:汽油:3000×32÷760(汽油密度)÷1000=0.126t/a,柴油:1000×32÷850(柴油密度)÷1000=0.038t/a;B、储油(储罐小呼吸)损失油罐在没有收发油作业的情况下,随着外界气温、压力在一天内的升降周期变化,罐内气体空间温度、油品蒸发速度、油气浓度和蒸汽压力也随之变化。这种排出油蒸气和吸入空气的过程造成的油气损失,称为小呼吸损失。项目储罐均为地埋卧式储罐,贮存过程储罐内温度变化很小,产生的油气损失量较小,根据表4.2-1,则项目储罐小呼吸年损失估算为:产生量:汽油:3000×50÷760(汽油密度)÷1000=0.197t/a,柴油:1000×50÷850(柴油密度)÷1000=0.059t/a;排放量:汽油:3000×6÷760(汽油密度)÷1000=0.024t/a,柴油:排放量=产生量=0.059t/a(柴油储罐不配备三次油气回收系统)C、加油作业损失加油作业损失主要指为车辆加油时,油品进入汽车油箱,油箱内的烃类气体被油品置换排入大气。根据表4.2-1,则本项目加油作业年损失量(产生量、排放量)估算为:产生量:汽油:3000×347÷760(汽油密度)÷1000=1.370t/a,柴油:1000×347÷850(柴油密度)÷1000=0.408t/a;排放量:汽油:3000×52÷760(汽油密度)÷1000=0.205t/a,柴油:排放量=产生量=0.408t/a(柴油加油枪不配备二次油气回收系统)D、其它损失主要包括加油过程加油枪滴油损失和加油胶管渗透损失。根据表4.2-1,则项目加油枪滴油和加油胶管渗透年损失量估算为:加油枪滴油:汽油:3000×50÷760(汽油密度)÷1000=0.197t/a,柴油:1000×50÷850(柴油密度)÷1000=0.059t/a;胶管渗透:汽油:3000×7÷760(汽油密度)÷1000=0.028t/a,柴油:1000×7÷850(柴油密度)÷1000=0.008t/a;综上,项目油耗损失按全部蒸发计算,则项目卸油、加油作业等过程油品蒸发产生的油气(非甲烷总烃)总量为5.605t/a,排放油气(非甲烷总烃)总量为1.152t/a。项目通气管离地高度为4m,视为无组织排放。根据同类加油站运营类比分析,一个20t的油罐车泄油时间为1~2h,本次评价按1.5h计,汽油年泄油次数按150次计,柴油年泄油次数按50次计,则年卸油时间为300h;加油站每天加油时间平均约16h,年加油时间为5840h。综上,项目油气排放情况详见表4.2-2。表4.2-2项目油气(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情况一览表污染类型产生量t/a年运营时间产生速率kg/h控制效率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去向大呼吸汽油2.526300h8.42095%0.1260.420通过通气管外排(无组织排放)柴油0.7532.5100.0380.127小呼吸汽油0.1978760h0.02288%0.0240.003柴油0.0590.007/0.0590.007加油作业损失汽油1.3705840h0.23585%0.2050.0350.0700.0340.0100.0050.001无组织排放柴油0.4080.070/0.408加油枪滴油损失汽油0.1970.034/0.197柴油0.0590.0100.059胶管渗透汽油0.0280.005/0.028柴油0.0080.0010.008小计5.605///1.152//由表4.2-2可知,项目油气产生量为5.605t/a,排放量为1.152t/a,由于汽油与柴油不会在同一时间进行卸油作业,且按加油站操作规范,在卸油期间暂停营业即不进行加油作业。按最不利情况,取最大组合,即汽油大呼吸和汽柴油小呼吸同时存在(最大排放速率约0.430kg/h)。②汽车尾气汽车尾气主要是汽车在启动过程中的怠速及慢速(5km/h)行驶时排放的废气。其主要成分为CO、NOx、和总碳氢化合物(THC),由于汽车尾气产生量与车况、怠速时间、停留时间相关,难以定量,本报告只做定性分析。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核算详见表4.2-3、4.2-4。表4.2-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核算表序号排放口编号产污环节污染物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年排放量(t/a)标准名称浓度限值(mg/m3)1-加油、卸油非甲烷总烃油气回收装置《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4.01.152无组织排放总计无组织排放总计非甲烷总烃1.152表4.2-4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序号污染物年排放量/(t/a)1非甲烷总烃1.152(2)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①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加油站运营过程中,油品的储存及罐车卸油、机动车加油过程中都将导致有一定量的油气外逸,主要成份为烃类气体(非甲烷总烃),其排放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本项目建成后运营过程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1.152t/a,最大排放速率约0.430kg/h,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推荐模式清单中的模式进行预测,选择估算模式AERSCREEN模型中的计算模式进行计算。本项目站区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最大地面浓度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4.0mg/m3),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不大。②环境防护距离符合性分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及以上预测结果,项目运营后,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未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3)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①油气处理措施可行性分析项目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包括油罐车安装卸油(一次)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机配备加油(二次)油气回收系统、汽油储罐配备三次油气回收系统。卸油(一次)油气回收系统为油罐车卸油时采用密封式卸油,减少油气向外界溢散。其基本原理是:油罐车卸下一定数量的油品,就需要吸入等体积的气体补气,而加油站的埋地油罐因注入油品而向外排出等量的油气,此油气经导管输入油罐车内,完成油气循环的卸油过程,回收到油罐车内的油气由油罐车带回油库后,再经冷凝、吸附燃烧等方式处理。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中对国内外加油站VOCS排放因子的调查,StageI(一次油气回收系统)对油气的控制效率在95-97%,本环评取95%。二次油气回收是指汽车加油时,利用加油枪上的特殊装置,将原本会从汽油油箱溢散于空气的油气,经加油枪、抽气马达、回收入油罐内,目前国内外普遍使用的回收设备为真空辅助式油气回收系统,真空辅助式油气回收系统的原理利用外加的辅助动力(真空马达)在加油运转时产生的中央真空压力,通过回收管、回收油枪将油气回收至油罐内保压,不做排放。本加油站采用真空辅助式油气回收系统。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中对国内外加油站VOCS排放因子的调查,tageII(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对油气的控制效率在85-90%,本环评取85%。三次油气回收系统是指在油品储存过程中,对储油罐内呼出的油气进行处理,二次回收收集到油罐里的油气通过油气回收装置,部分被压缩冷凝转化为汽油,未转化为汽油的部分通过膜分离元件,将洁净的空气排入大气,高浓度的油气再回到油罐内。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中对国内外加油站VOCS排放因子的调查,在通气管口采取油气处理装置对储罐小呼吸进行控制,控制效率在88%。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储油库、加油站》(HJ1118-2020)“表7加油站排污单位废气产排污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表”及“附表F加油站排放物单位废气治理可行技术参照表”可知,本项目采用油气回收工艺为可行技术,措施可行。此外,根据《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规定,在各地设置的相应城市区域内加油站的卸油、储油及加油油气排放控制均必须满足该标准要求,结合项目方案设计,项目拟采取如下措施:A、埋地式油罐罐顶覆土不小于0.5m,汽油和柴油油罐均设置通气立管,通气管管口距地面不低于4.0m,通气管顶部装带阻火器功能的机械呼吸阀;所有影响储油油气密闭性的部件,包括油气管线和所联接的法兰、阀门、快接头以及其他相关部件在正常工作状况下应保持密闭。B、采用浸没式卸油方式,卸油管出油口距罐底高度应小于200mm,卸油和油气回收接口安装密封式快速接头和帽盖;连接软管采用密封式快速接头与卸油车连接;卸油管道、卸油油气回收管道、加油油气回收管道和油罐通气管横管,应坡向埋地油罐,卸油管道的坡度不应小于0.2%;卸油油气回收管道、加油油气回收管道和油罐通气管横管的坡度不应小于1%;进油管应向下伸至内距罐底0.1m处;油罐应采取卸油时的防满溢措施,当油料达到油罐容量90%时,应能触动高液位报警装置,油料达到油罐容量95%时,应能自动停止油料继续进罐;卸油时应保证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密闭。卸油前卸油软管和油气回收软管应与油品运输汽车罐车和埋地油罐紧密连接,然后开启油气回收管路阀门,再开启卸油管路阀门进行卸油作业;卸油后应先关闭与卸油软管及油气回收软管相关的阀门,再断开卸油软管和油气回收软管。C、加油枪选用自封式加油枪,加油枪的流量不应大于50L/min;加油软管应配备拉断截止阀,加油时应防止溢油和滴油。为了进一步减少油品废气排放量,结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的综合治理方案》,项目还需采取以下措施:A、规范油气回收设施运行,自行或聘请第三方加强加油枪气液比、系统密闭性及管线液阻等检查,提高检测频次,重点区域原则上每半年开展一次,确保油气回收系统正常运行。B、做好VOCs治理台账记录要求,具体如下:a、基本信息:油品种类、销售量等b、加油过程:气液比检测时间与结果,修复时间、采取的修复措施等;油气回收系统管线液阻检测时间与结果,修复时间、采取的修复措施等;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检测时间与结果,修复时间、采取的修复措施等。c、卸油过程:卸油时间、油品种类、油品来源、卸油量、卸油方式等。②汽车尾气控制措施加强进站车辆管理,尽量减少车辆在站内频繁加速或减速次数,减少场内停车怠速运行时间。(4)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情况分析项目非正常工况主要为污染治理设施发生故障,可能会导致处理效率降低,造成超标排放。本次考虑废气处理设施发生故障的非正常工况情况,环评分析最坏情况,即处理效率为0,未收集废气按正常工况产生量核算(按最不利情况,取最大组合,即汽油大呼吸和汽柴油小呼吸同时存在),见表4.2-5。表4.2-5大气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情况一览表非正常排放源非正常排放原因污染物非正常排放速率(kg/h)单次持续时间(h)年发生频次(次)应对措施卸油、加油、储油废气处理设施故障非甲烷总烃8.44911停止加油或泄油作业,联系维修人员进行检修,修复后进行监测(5)监测计划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生态环境部第11号)可知,本项目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本评价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储油库、加油站》(HJ1027-201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储油库、加油站》(HJ1249-2022)等要求,提出项目运营期废气自行监测计划,具体详见表4.2-6。表4.2-6项目废气自行监测计划序号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1油气处理装置排气筒非甲烷总烃1年1次2油气回收系统气液比、液阻、密闭性1年1次3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泄漏检测值1年1次4站区内(加油区、卸油区、储罐区外)非甲烷总烃1年1次5企业边界非甲烷总烃1年1次4.2.2运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和污染防治措施(1)废水源强核算根据水平衡分析,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包括地面冲洗废水、洗车机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产生量为664.00m3/a,其中,地面冲洗废水和洗车机废水产生量503.4m3/a,生活污水产生量160.6m3/a。项目油罐车运输、装卸过程和加油过程中存在着少量油料滴、漏在地面的现象。为了保护站场清洁,项目运营过程需对站内加油棚的地面进行冲冼,要污染物是SS和石油类,类比同类企业,项目冲洗废水水质情况大体为:SS:120mg/L、石油类:30mg/L。项目配套有一台洗车机,根据《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导引简介(马世豪,何星海;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表4洗车废水水质,洗车废水中各污染物浓度为:COD:244mg/L、BOD5:34.2mg/L、LAS:5mg/L、SS:300mg/L、石油类:20mg/L。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生活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教材中推荐的生活污水排水水质,生活污水中各污染物浓度为:COD:340mg/L、BOD5:200mg/L、SS:200mg/L、NH3-N:32.6mg/L。(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周边市政污水管网尚未配套,不具备纳管条件,项目运营期加油棚地面冲洗废水经环保沟汇集至隔油池预处理,洗车机废水经自带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一并汇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洗车机洗车,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浇灌,不外排,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影响。(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①地面冲洗废水、洗车机废水处理措施可行性分析项目洗车机自带污水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地面冲洗废水、洗车机废水经“隔油池/洗车机自带污水处理设施+1#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洗车机洗车,1#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拟采用“絮凝沉淀+光催化氧化+消毒”工艺。污水经收集后自流进入隔油池去除废水中的泥沙、油污等大颗粒杂质,出水接入1#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经絮凝沉淀实现泥水分离,大幅降低水的浑浊度,分离后的“清水”再利用紫外光和纳米光触媒深度分解残留的有机物、细菌和病菌。该工艺已广泛应用于加油站洗车废水处理,技术成熟可靠。本项目加油棚地面冲洗废水一次最大排放量为0.9m3,洗车废水排放量1.32m3/d,废水量不大,经“隔油+絮凝沉淀+光催化氧化+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可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中的车辆冲洗标准的要求。②生活污水处理措施可行性分析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2#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灌溉,2#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拟采用“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过滤+消毒”工艺。污水经收集后自流进入化粪池,经消化后出水进入格栅池,格栅可截留污水中较大的悬浮物和漂浮物,出水进入调节池,经充分的水质、水量调节后,利用污水泵将其提升至水解酸化池,将大分子物质水解成小分子物质,进一步增加污水的可生化性,水解酸化池出水自流进入接触氧化池,在持续供氧的条件下,好氧微生物利用污水中有机物作为自身营养物,将其氧化、分解为CO2和水而得以去除,接触氧化池出水自流进入沉淀池和过滤装置,经固液分离后,过滤出水消毒后用于绿化灌溉。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0.24m3/d,水量小,水质较简单,经“化粪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可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标准的要求。项目绿化面积1030.3m2,用水量2.06m3/次,项目污水排放量完全可被消纳。此外特殊天气时,污水处理设施考虑了暂存容积。综上,本项目运营期采取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4)监测计划项目废水自行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项目运营期间无废水排放,无需进行自行监测。4.2.3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和污染防治措施(1)噪声源强核算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加油机、潜油泵工作时产生设备噪声,洗车机噪声及进出站区车辆的交通噪声。项目产生噪声的加油机、潜液泵等设备,均选用低噪声、低能耗设备,其中最大噪声源为潜油泵噪声约65dB(A),进出站区的待加油车辆交通噪声源在65~75dB(A)。(2)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于加油机、潜油泵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及进出站车辆的交通噪声。项目拟选用的加油机、潜液泵为低噪声设备,进出站的机动车辆均为慢速行驶,噪声级较小,项目在东、西、南侧均设置2.2m高的实体围墙,设备机械噪声及车辆交通噪声经墙体阻隔及空间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排放可以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其中北侧临北环路一侧可符合4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贡献值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3)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项目东、西、南侧均设置2.2m高的实体围墙隔离,设备机械噪声及车辆交通噪声经墙体阻隔及空间距离衰减后,对周边声环境贡献值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为进一步降低项目正常运营期间设备机械噪声及车辆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采取如下措施:①尽量选用低噪声的加油机、潜油泵,并针对噪声较高的设备安装减震垫。②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维持其良好运转的状态,防止异常噪声的产生。③保持良好的交通秩序,加强站内车辆管理,在场站的进出口处,应设立明显的减速禁鸣标记,杜绝车辆在场内的鸣喇叭现象,场站内保持低速行驶。通过以上降噪措施,有效降低设备噪声对边界的影响程度,确保东北侧临北环路一侧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侧声环境可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措施可行。(4)监测计划本项目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本评价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储油库、加油站》(HJ1027-2019)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等要求,提出项目运营期噪声自行监测计划,具体详见表4.2-7。表4.2-7噪声监测计划项目监测点监测项目监测频率监测方式噪声厂界Leq一季一次(昼、夜)外协4.2.4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和处置措施(1)固体废物核算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①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危险废物包括隔油池及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废水过程产生的废油、污泥、清理油罐产生的废油渣、废滤芯、含油手套、抹布。A、油罐废油渣本项目油罐拟每三年清理一次,罐底废油渣的产生量约为0.05t/(罐・次),一共有3个油罐,则罐底废油渣总产生量约为0.05t/次(0.15t/a)。废油渣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废物类别HW08,废物代码为900-221-08的危险废物。B、废油、污泥项目隔油池及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废水过程会产生少量废油、污泥,该类废物产生量约为0.1t/a。废油、污泥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废物类别HW08,废物代码为900-210-08的危险废物。C、废滤芯项目加油枪拟每年更换一次滤芯,每把加油枪更换的废滤芯量为0.001t,则每年更换的废滤芯量为0.012t/a。废滤芯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废物类别HW49,废物代码为900-041-49的危险废物。D、含油手套、抹布项目加油、清罐清理等过程中会产生含油抹布、手套,产生量约为0.01t/a。含油手套、抹布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废物类别HW49,废物代码为900-041-49的危险废物。根据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含油手套、抹布全过程不安危险废物管理。本项目危险废物汇总表见表4.2-8。表4.2-8本项目危险废物汇总表危废名称危废类别危废代码产生量(t/a)产生环节形态主要成分有害成分产废周期危险物性污染防治措施油罐废油渣HW08900-221-080.05清理油罐液态废矿物油废矿物油3年/次T、I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上门清运处理废油、污泥HW08900-210-080.1清理隔油池液态废矿物油废矿物油1年/次T、I废滤芯HW49900-041-490.012加油枪固态废矿物油废矿物油1年/次T含油手套、抹布HW49900-041-490.01加油、清罐固态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每天T全过程豁免,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②生活垃圾项目运营期员工为6人,不住宿,生活垃圾产生量0.5kg/人·日计,则预计生活垃圾产生量约3kg/d(1.095t/a),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综上分析,项目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详见表4.2-9。表4.2-9项目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一览表污染物产生量(t/a)处置量(t/a)处理方式危险废物油罐废油渣0.15(三年一次)0.15(三年一次)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上门清运处理废油、污泥0.10.1废滤芯0.0120.012含油手套、抹布0.010.01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生活垃圾1.0951.095(2)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环境管理要求①危险废物影响分析及环境管理要求项目油罐及隔油池定期清理出的油渣、废油、污泥、废滤芯属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定期上门清运处理。A、危险废物影响分析a、危险废物贮存影响分析项目拟设一个危险废物暂存间(见附图3),主要临时储存油渣、废油、污泥、废滤芯,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见表4.2-10。表4.2-10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序号贮存场所(设施)名称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位置占地面积贮存方式贮存能力贮存周期贮存量1危废暂存间油罐废油渣HW08900-221-08加油站北侧绿化带1m2桶装0.8t1个月0.15t废油、污泥HW08900-210-08桶装1个月0.1t废滤芯HW49900-041-49桶装1个月0.012t本项目危废贮存间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采取防渗漏、防腐措施,不会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及周边环境保护目标造成影响。b、委托利用或者处置的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不具备危险废物利用或处置能力,项目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统一转移处置,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也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进行。c、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环境影响分析危险废物运输由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承担,承运车辆为专用车辆,并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要求运输过程中盛装容器完好,运输车辆有防泄漏措施,确保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漏,则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B、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委托处置等应采取以下管理措施。a、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明确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操作;内部交接登记的规定;特殊情况和应急处置操作程序;张贴岗位职责等。b、危险废物收集危险废物在收集时,应清楚废物的类别及主要成份,以方便委托处理单位处理,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形态,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所有包装容器应足够安全,并经过周密检查,严防在装载、搬移或运输途中出现渗漏、溢出、抛洒或挥发等情况。对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包装,并在包装的明显位置附上危险废物标签,危险废物标签标明有以下信息:主要化学成分或危险废物名称、数量、物理形态、危险类别、安全措施以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c、危险废物贮存ⅰ、贮存设施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的贮存控制标准,有符合要求的专用标志。ⅱ、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防治等要求设置必要的贮存分区,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接触、混合。ⅲ、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和污染物迁移途径,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ⅳ、贮存设施基础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ⅴ、危险废物存入贮存设施前应对危险废物类别和特性与危险废物标签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一致性进行核验,不一致的或类别、特性不明的不应存入。ⅵ、应定期检查危险废物的贮存状况,及时清理贮存设施地面,更换破损泄漏的危险废物贮存容器和包装物,保证堆存危险废物的防雨、防风、防扬尘等设施功能完好。ⅶ、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建立贮存设施环境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制度、设施运行操作制度、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等。ⅷ、贮存设施运行期间,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d、危险废物运输转移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通过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防止非法转移和非法处置,保证危险废物的安全监控,防止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发生。e、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应委托给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②含油废抹布及手套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属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混入生活垃圾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③生活垃圾影响分析项目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采取分类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综述,本项目固体废物采取以上处置措施后,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处置措施可行。4.2.5运营期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控措施(1)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确定本项目针对地下水保护措施和对策。①源头控制:根据《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及《加油站渗、泄漏污染控制标准》、《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等严格进行防渗、防泄漏设计与施工。②分区防治根据本项目站区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站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针对不同的区域提出相应的防渗要求。结合项目的特点,项目防渗防治分区见表4.2-11及附图8。表4.2-11本项目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区分类表序号防治区分区装置、单元名称防渗区域1地下油罐、埋地加油管油罐体、埋地加油管2隔油池、1#污水处理设施池壁和池底3重点防渗区环保沟环保沟4危废暂存间地面5加油棚地面地面6一般防渗区化粪池、2#污水处理设施池壁和池底7简单防渗区道路、站房地面A、重点污染区防渗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重点防渗区”的防渗技术要满足以下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防渗措施:项目储罐材质为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埋地加油管道采用双层管道。具体设计要求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规定;项目隔油池拟采用抗渗钢筋混凝土整体浇筑;1#污水处理设施采用玻璃钢材质;环保沟采用槽钢,做防腐处理。以上措施可以满足重点防渗区要求。B、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一般防渗区”的防渗技术要满足以下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防渗措施:项目加油棚地面采用抗渗混凝土地面硬化防渗措施;化粪池采用抗渗钢筋混凝土整体浇筑;2#污水处理设施采用玻璃钢材质。以上措施可以满足一般防渗区要求。C、简单防渗区除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绿化区域以外的区域,项目采用一般地面硬化措施。③污染监控:根据本项目特点,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系统,制订监测计划。④应急响应:当发生渗、泄漏事故时,应立即采取包括停止卸油、关闭相应系统,抽取各渗、泄漏油、检查收集系统与处理系统等措施。⑤退役期处置:项目服务期满后,应妥善处理各储油罐及其它管线,采取相应防渗或拆除外运处理等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残留污染。(2)监测计划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储油库、加油站》(HJ1027-201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储油库、加油站》(HJ1249-2022),未对加油站内地下水及周边环境质量提出自行监测要求,且项目不处于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补给径流区,无需开展地下水自行监测。4.2.6环境风险境影响分析和防范措施(1)评价依据①项目风险源调查项目生产过程涉及主要风险物质为柴油、汽油以及危险废物,储存位置和在厂区内最大储存量见表4.2-12。表4.2-12项目涉及危险物质储存位置及储存量一览表序号物质名称储存位置最大储存量/t规格运输方式1柴油油罐区22.95储罐,30m3油罐车运入2汽油41.04储罐,30/30m3备注:成品油储罐充装系数取0.9,汽油密度取0.76t/m3,柴油密度取0.85t/m3②生产工艺特点本项目油类均为常温常压贮存,不涉及高温高压或其他危险工艺过程。(2)环境风险潜势初判①环境风险潜势划分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为Ⅰ、Ⅱ、Ⅲ、Ⅳ、Ⅳ+级。根据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质和工艺系统的危险性及其所在地的环境敏感程度,结合事故情形下环境影响途径,对建设项目潜在环境危害程度进行概化分析,按照表4.2-13确定环境风险潜势。表4.2-13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环境敏感程度(E)危险物持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极度危害(P1)高度危害(P2)中度危害(P3)轻度危害(P4)环境高度敏感区(E1)Ⅳ+ⅣⅢⅢ环境中度敏感区(E2)ⅣⅢⅢⅡ环境低度敏感工(E3)ⅢⅢⅡⅠ注:Ⅳ+为极高环境风险②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初判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确定的危险物质与临界量比Q:Q=q1/Q1+q2/Q2+…+qn/Qn式中:q1,q2,…,qn——每种化学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Q1,Q2,…,Qn——每种化学物质的临界量,t。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当Q≥1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可知风险物质的临界量,项目Q值的确定见下表4.2-14。表4.2-14建设项目Q值的确定表序号风险物质CAS号最大储存量/t临界量/tqi/Qi1汽油-22.9525000.0092柴油-41.0425000.016合计---0.025由表4.2-14可知,Q=0.025,Q<1,则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③评价等级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根据HJ169-2018关于评价等级划分,项目环境风险主要进行简单分析。(3)环境风险识别①物质风险识别本项目所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汽油、柴油。各物质的理化性质和危险特性见表4.2-15、表4.2-16。表4.2-15汽油的理化性质和危险特性第一部分危险性概述危险性类别:第3.1类低闪点易燃液体。燃爆危险:易燃。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健康危害: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急性中毒症状有头晕、头痛、恶心、呕吐、步态不稳、共济失调。高浓度吸入出现中毒性脑病。极高浓度吸入引起意识突然丧失,反射性呼吸停止及化学性肺炎。可致角膜溃疡、穿孔、甚至失明。皮肤接触致急性接触性皮炎或过敏性皮炎。急性经口中毒引起急性胃肠炎,重者出现类似急性吸入中毒症状。慢性中毒:神经衰弱综合症,周围神经病,皮肤损害。环境危害: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地表水、土壤、大气和饮用水的污染。第二部分理化特性外观及性状:无色或淡黄色易挥发液体,具有特殊臭味。熔点(℃):相对密度(水=1)0.70~0.79闪点(℃):-50相对密度(空气=1)3.5引燃温度(℃):415~530爆炸上限%(V/V):6.0沸点(℃):40~200爆炸下限%(V/V):1.3溶解性:不溶于水、易溶于苯、二硫化碳、醇、易溶于脂肪。主要用途:主要用作汽油机的燃料,用于橡胶、制鞋、印刷、制革、等行业,也可用作机械零件的去污剂。第三部分稳定性及化学活性稳定性:稳定避免接触的条件:明火、高热。禁配物:强氧化剂聚合危害:不聚合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第四部分毒理学资料急性毒性:LD5067000mg/kg(小鼠经口),(120号溶剂汽油)LC50103000mg/m3小鼠,2小时(120号溶剂汽油)急性中毒:高浓度吸入出现中毒性脑病。极高浓度吸入引起意识突然丧失、反射性呼吸停止和化学性肺炎。可致角膜溃疡、穿孔,甚至失明。皮肤接触致急性接触性皮炎或过敏性皮炎。急性经口中毒引起急性胃肠炎;重者出现类似急性吸入中毒症状。慢性中毒:神经衰弱综合症,周围神经病,皮肤损害。刺激性:人经眼:140ppm(8小时),轻度刺激。最高容许浓度300mg/m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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