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格尔木市人民法院2025)



关于申请执行人青海格尔木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朱广彦、

田开启、王鑫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涉案

房产第一次拍卖公告

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月15日10时至2026年1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中路52号1幢1至3层房屋(产权证号:格房权证格尔木市字第000478号)、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中路2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格国用(2013)第0077号]。二、实物状况:南楼有4层,拍卖标的1至3楼为原产权证登记,4楼为自建彩钢板房;3楼铝合金封闭走廊,朝南办公用房,室内地面铺复合木地板,墙面刷白,顶棚为石膏板吊顶,设有公共卫生间(地面铺地瓷砖,墙面刷白,顶棚为石膏板吊顶,安装有洗漱池、蹲便等),至价值时点时空置。2楼至价值时点时已出租(金沙源宾馆)且正常营业,门厅(地面铺地瓷砖、墙面贴墙砖、顶棚为二级石膏板吊顶、水晶灯、大理石吧台)在一楼,楼梯及过道铺地毯、墙面贴墙纸、石膏板吊顶,客房为石膏板二级造型吊顶,卫生间内地面铺地瓷砖,墙面瓷砖到顶,顶棚为铝扣板吊顶,安装有整体浴室柜、坐便器、淋浴花洒等,通上水、下水、电、暖、通讯等。1楼为临街商铺,朝南,铝塑板广告门头、包墙,其装修不等,基本为地面铺地瓷砖,墙面包墙,石膏板吊顶。东楼有3层,整体空置。3楼层高2.9米,东西朝向,室内用于办公,地面铺木地板、墙面装饰板包墙、顶棚为二级吊顶,安装铝合金窗户;2楼为居住用房,至价值时点时为空置,层高3米,铝合金封闭走廊,室内地面铺地瓷砖、墙面及顶棚刷白,塑钢窗;1楼为车库及库房,卷帘门,层高为3.6米,清水墙面,水泥抹平地面。西楼有3层。主体三层,目前已出租切正常经营。2至3楼为金沙源宾馆客房,1楼为库房、客厅及厨房,地面铺地瓷砖,墙面贴墙纸,顶棚石膏板、PVC吊顶,安装暖气片,厨房天然气未接通。锅炉房主体一层,层高3.8米,清水墙面及水泥抹平地面。北楼有2层。1至2楼均为居住用房,2楼铝合金封闭走廊,朝南,双层钢窗,室内水泥抹平地面,墙面及顶棚刷白,至价值时店时空置,2楼与东楼2楼相通;1楼部分可正常居住使用,其余空置。室内地面铺木地板,墙面贴墙纸,顶棚为石膏板吊顶,安装暖气片,其他房间空置,有装修,成新率一般。煤房共1层。借墙,彩钢板房,层高3.2米,面积为14.79平方米。楼顶水房共1层。砖木结构,铝合金门,层高为5.3米,面积为14.97平方米。权益状况:案涉房产已被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查封且于查封之前已向青海格尔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抵押登记。产权证号为格房权证格尔木市字第000478号,房屋性质为单独所有,用途为商业用房,登记日期为2013年7月8日,总建筑面积2967.80平方米,建成年代为1997年。土地证号为格国用(2013)第0077号,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地类用途为商用,使用权面积为1451.47平方米,终止日期为2034年12月30日。 起拍价:7050000元,每平方米2375.5元,保证金:700000元,加价幅度:30000元。三、拍卖标的权属所有人:被执行人朱广彦所有。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12月15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止接受咨询(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不到保留价不成交。八、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九、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其它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不到保留价不成交。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1月26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格尔木市分行,账号:622840194707630836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自青海公正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估价报告书编号:青公正司字[2025]第10004号

咨询电话:0979-8442068。联系人:张法官。
法院监督电话:0979-8442266。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