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建实验室项目建设 扩建实验室项目建 扩建实验室招标采购公告(2025)
[广东]vivo东莞制造中心B项目扩建实验室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5年12月10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在东莞市长安镇组织召开了vivo东莞制造中心B项目扩建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
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vivo东莞制造中心B项目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维沃路2号原厂址扩建材料实验室、天线实验室。扩建后,项目年组装生产手机3000万台并配套材料实验室、天线实验室进行手机性能检测。
(二)
环评审批情况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注册地址为东莞市长安镇维沃路1号。我单位于2017年建设“vivo东莞制造中心B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委托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编制了《vivo东莞制造中心B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10月9日获得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批复,审批文号:东环建[2017]9875号。我单位于2023年12月12日开展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我单位于2025年1月委托广东玮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vivo东莞制造中心B项目扩建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5年5月15日取得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vivo东莞制造中心B项目扩建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东环建〔2025〕1272号),扩建后年组装生产手机3000万台并配套材料实验室、天线实验室进行手机性能检测;并于2025年11月26日变更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441900557262083U004W)。
(三)
投资情况
本次项目总投资额为102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6万元,占总投资的0.2%。
(四)
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vivo东莞制造中心B项目扩建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环评批复的建设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均未发生变动,现场情况与环评审批内容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
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采用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经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莞市长安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放。
实验调配废水、实验清洗废水、碱液喷淋装置废水和抛光、研磨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_T19923-2024)中工艺用水标准限值后全部回用于抛光、研磨用水,不外排。
纯水制备浓水为清净下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实验室测试设备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
(二)
废气
实验室有机废气排放口FQ-B-002的主要污染物为NMHC、苯系物、甲醇、锡及其化合物,废气经过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实验室酸雾废气排放口FQ-B-003的主要污染物为氯化氢、氮氧化物、硫酸雾,废气经过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电池燃烧测试、阻燃测试废气排放口FQ-B-004的主要污染物为NMHC、颗粒物,废气经过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污水处理站H
2
S、臭气浓度、NH
3
无组织排放。
天线实验室手工焊工序、材料实验室焊锡工序废气锡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
(三)
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是机械生产设备。
项目设备均置于隔声性能良好的厂房内,并对生产车间设备进行合理布局,车间的门窗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结构,加强设备减震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交专业回收公司处理。
(3)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交东莞市鹏琨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
废气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显示,项目实验室有机废气、锡及其化合物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NMHC、苯系物排放浓度可达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甲醇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可达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锡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可达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实验室酸雾废气经过碱液喷淋处理后氯化氢、氮氧化物、硫酸雾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可达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项目电池燃烧测试、阻燃测试废气产生量极小,NMHC排放浓度可达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可达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项目厂界甲醇、氯化氢、氮氧化物、硫酸雾、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预计可达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气、臭气浓度、H2S厂界浓度预计可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厂区内无组织废气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
(二)
废水
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中较严值要求。根据验收监测数据显示,生活污水排放口所测项目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要求。
实验调配废水、实验清洗废水、碱液喷淋装置废水和抛光、研磨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_T19923-2024)中工艺用水标准限值后全部回用于抛光、研磨用水,不外排。根据检测报告,项目回用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_T19923-2024)中工艺用水标准限值。
(
三
)
噪声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显示,项目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四
)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新增的VOCs排放量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统一调配;该项目职工日常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东莞市道滘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达标排放。根据我国当前的环境管理要求,污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建设项目水污染物的总量由该污水处理厂统一调配,不再另行增加批准建设项目主要水污染物的总量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均无发生重大变化,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且满足“三同时”要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小组同意vivo东莞制造中心B项目扩建实验室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建议和要求
1、应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3、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求,定期组织演练。
4、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八、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名单信息详见验收工作组人员名单表。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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