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测试间新建招标采购公告(2025)
中广核三角洲(中山)高聚物有限公司试验测试间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告
受理日期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文件
2025-12-15
中广核三角洲(中山)高聚物有限公司试验测试间新建项目
中广核高新核材(广东)有限公司
广东中山东凤镇永益村永雅街1号
广东联应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表
中广核三角洲(中山)高聚物有限公司试验测试间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联系电话:2263063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间新建项目(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虫广核三角洲(中山)高聚物有限公司试验测试间新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虫广核高新核材(广东)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05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中广核三角洲(中山)高聚物有限公司试验测建设单位(盖章):中广核高新核材(广东)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打印编号:1764581336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86a3g6建设项目名称中广核三角洲(中山)高聚物有限公司试验测试间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类别45-0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中广核高新核材(广东)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590109451M法定代表人(签章)郑方总主要负责人(签字)王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王杰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广东联应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UMG81Q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刘永兴11354443509440527BH022256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刘永兴全部内容BH02256目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附表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卫星四至图附图3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4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附图5中山市水环境功能区示意图附图6项目所在地声功能区划图附图7中山市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8中山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图附图9项目所在地用地规划图附图10项目项目大气及噪声评价范围图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中广核三角洲(中山)高聚物有限公司试验测试间新建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中山市东凤镇永益村永雅街1号地理坐标东经113°16′17.950″,北纬22°40′38.854″国民经济行业类别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42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14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面积(m2)88.06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规划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1、项目产业政策及相关准入条件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相关政策及准入条件的相符性分析详见下表。表1-1项目相符性分析一览表性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建设内容、工艺及设备均1.1不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2.《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禁止准入类、许可准入类项目建设内容不属于其中的禁止准入和许可准入类。3、《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或不再承接的产业项目不属于引导逐步调整退出4、与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相符性分析5.2.1.1VOCs物料应当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储罐、储库、料仓中。5.2.1.2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应当存放于室内,或者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者包装项目采用的丙烷置于密封钢瓶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当加盖、封口,保持密闭。内,饱和活性炭采用密闭容器5.2.1.3VOCs物料储罐应当密封良好。5.2.1.4VOCs存放,并置于危废仓内物料储库、料仓应利用完整的围护结构将污染物质、作业场所等与周围空间阻隔所形成的封闭区域或者封闭式建筑物。5.3.1.1液态VOCs物料应当采用密闭管道输送。采用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液态VOCs物料时,应当采项目丙烷采用密闭钢瓶包装,用密闭容器、罐车。5.3.1.2粉状、粒状VOCs物料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设备,饱应当采用气力输送设备、管状带式输送机、螺旋输和活性炭采用密闭容器通过车送机等密闭输送方式,或者采用密闭的包装袋、容辆转移运输器或者罐车进行物料转移。物料投加和卸放无组织排放控制应当符合下列规定:a)液态VOCs物料应当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方式或者采用高位槽(罐)、桶泵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无法密闭投加的,应当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者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废气应当排至VOCs废气收项目丙烷和饱和活性炭均采用集处理系统;b)粉状、粒状VOCs物料应当采用气力输送方式或者采用密闭固体投料器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无法密闭投加的,应当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者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废气应当排至除尘设施、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含VOCs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项目废气采用设备废气排扣直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连收集,设备运行过程密闭。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3kg/h时,应项目废气采用碱喷淋+静电油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限制类、淘汰类项目2.13.1的产业或不再承接的产业4.14.24.3密闭容器转移运输4.44.5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对于重点地区,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2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烟净化+高效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效率不低于80%。5.1中山市大气重点区域(特指东区、西区、南区、石岐街道)原则上不再审批或备案新建、扩建涉VOCs产排的工业类项目。项目位于中山市东凤镇,不属于中山市大气重点区域5.2全市范围内原则上不再审批或备案新建、扩建涉使用非低(无)VOCs涂料、油墨、胶粘剂原辅材料的工业类项目。项目不涉及使用非低(无)VOCs涂料、油墨、胶粘剂原辅材料5.3.对项目生产流程中涉及VOCs的生产环节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项目废气经密闭设备负压收集后进入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5.4VOCs废气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收集效率不应低于90%。由于技术可行性等因素,确实达不到90%的,需在环评报告充分论述并确定收集效率要求。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项目采用设备废气排口直连方式收集废气,收集率为100%>90%。5.5涉VOCs产排企业应建设适宜、合理、高效的治污设施,VOCs废气总净化效率不应低于90%。由于技术可行性等因素,确实达不到90%的,需在环评报告中充分论述并确定处理效率要求。项目采用水喷淋+静电油烟净化+高效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为排污技术规范推荐的可行性技术,总净化效率不低于80%。5.6鼓励企业采取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油气(溶剂)回收宜采用冷凝+吸附、吸附+吸收、膜分离+吸附等技术。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技术主要适用于恶臭异味等治理:生物法主要适用于低浓度VOCs废气治理和恶臭异味治理。”项目采用碱喷淋+静电油烟净化+高效活性炭吸附工艺,废气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9.1建设东凤镇小家电产业环保共性产业园。做优做强东凤镇小家电产业,扩大产业集群规模,规划建设东凤镇小家电产业环保共性产业园,聚集发展,提升小家电产业专业化、智能化水平。本项目为实验室项目,不属于小家电产业,因此不需要进入东凤镇小家电产业环保共性产业园10.1划分结果(一)保护类区域中山市无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有8个特殊地下水资源区域,其中6个为在产矿泉水企业,2个为地热田地热水区域。在产矿泉水企业包括:南区文笔山饮用天然矿泉水、五桂山镇双合山饮用天然矿泉水、富山清泉饮用水天然矿泉水、项目所在地位于东凤镇,不属于保护类区域内10.210.310.6五桂山镇桂南饮用天然矿泉水、南朗镇翠宝饮用天然矿泉水、三乡镇五龙饮用天然矿泉水;2个地热田地热水区域包括虎池围地热田地热水、三乡镇雍陌(中山温泉)地热田热矿水。将8个特殊地下水资源区域保护区纳入中山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中的保护类区域,分区类型为“其他”。中山市地下水污染防治保护类区域面积共计6.843km2,占全市面积的0.38%,分布于南区街道、五桂山街道、南朗街道、三乡镇。(二)管控类区域基于中山市地下水功能价值评估、地下水脆弱性评估结果,扣除保护类区域,划定管控类区域,并根据中山市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评估结果划分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中山市地下水污染防治管控类区域内无污染源高荷载区域,故管控类区域均为二级管控区。中山市地下水污染防治管控类区域面积约40.605km2,占全市总面积的2.27%,均为二级管控区,分布于五桂山街道、南区街道、东区街道和三乡镇。项目所在地位于东凤镇,不属于管控类区域内。(三)一般区一般区为保护类区域和管控类区域以外的区域。项目所在地位于东凤镇,属于一般区。(三)一般区管控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等开展常态化管理。项目所在地位于东凤镇,属于一般区。项目所在地面已硬底化,具有一定防渗功能,不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内容涉及条款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区域布局管控1-1.【产业/鼓励引导类】①调整优化产业空间,促进专业镇转型升级,着力推进智能家电制造、小家电制造产业高端化。②鸡鸦水道新沙岛鼓励发展生态休闲产业。1-2.【产业/禁止类】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1-3.【产业/限制类】印染、牛仔洗水、电镀、鞣革等污染行业须按要求集聚发展、集中治污,新建、扩建“两高”化工项目应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项目位于中山市东凤镇永益村永雅街1号,项目不属于限制类、禁止类产业;项目不涉及限制类行业。符合产业园区内布设,禁止在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加氢站及其合建站、制氢加氢一体站,港口(铁路、航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以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配套项目,国家、省、市重点项目配套项目、氢能源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除外)。1-4.【大气/鼓励引导类】鼓励集聚发展,鼓励建设“VOCs环保共性产业园”及配套溶剂集中回收、活性炭集中再生工程,提高VOCs治理效率。项目为实验室建设项目,不属于需要进入“VOCs环保共性产业园”行业符合1-5.【大气/限制类】原则上不再审批或备案新建、扩建涉使用非低(无)VOCs涂料、油墨、胶粘剂原辅材料的工业类项目,相关豁免情形除外。项目不涉及使用非低(无)VOCs涂料、油墨、胶粘剂原辅材料符合1-6.【土壤/综合类】禁止在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域建设重点行业项目,严格控制优先保护区域周边新建重点行业项目,已建成的项目应严格做好污染治理和风险管控措施,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防控土壤污染。项目所在地不在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域内。符合1-7.【土壤/限制类】建设用地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时,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不涉及建设用地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符合能源资源利用2-1.【能源/限制类】①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推行清洁生产,对于国家已颁布清洁生产标准及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均要达到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②集中供热区域内达到供热条件的企业不再建设分散供热锅炉。③新建锅炉、炉窑只允许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及其它可再生能源。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的锅炉、炉窑须配套专用燃烧设备。项目不涉及锅炉建设,燃烧设备采用丙烷为燃烧燃料,属于清洁能源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3-1.【水/鼓励引导类】推进五乡大南联围流域东凤镇部分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零星分布、距离污水管网较远的行政村,可结合实际情况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3-2.【水/限制类】涉新增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的项目,原则上实行等量替代,若上一年度水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须实行两倍削减替代。3-3.【水/综合类】①完善农村垃圾收集转运体系,防止垃圾直接入河或在水体边随意堆放。②推进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和达标排放。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喷淋废水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置,不外排符合3-4.【大气/限制类】①涉新增氮氧化物排放的项目实行等量替代,涉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实行两倍削减替代。②VOCs年排放量30吨及以上的项目,应安装VOCs在线监测系统并按规定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项目不新增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指标。符合3-5.【土壤/综合类】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经验,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本项目不涉及农作物的种植,不使用农药。符合环境风险管控4-1.【水/综合类】①集中污水处理厂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废水直接排入水体,完善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系统联网,实现污水处理厂的实时、动态监管。②防范农业面源、水产养殖对饮用水水源的污染。③单元内涉及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指导性意见)》所属行业类型的企业,应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需设计、建设有效防止泄漏化学物质、消防废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拦截、收集设施,相关设施须符合防渗、防漏要求。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同时设置应急收集储存设施,事故废水可截留至厂区内,事后将事故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符合4-2.【土壤/综合类】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工业企业要落实《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项目环评、设计建设、拆除设施、终止经营等环节落实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不属于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工业企业符合3、选址的合理合法性分析项目位于中山市东凤镇永益村永雅街1号,根据中山市自然资源一图通公众服务平台(详见附图9),项目所在地的土地利用规划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土地利用规划,项目选址合理。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工程内容及规模:一、环评类别判定说明表2-1环评类别判定表序号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产品产能主要工艺对应名录的条款敏感区类别1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年测试燃烧电缆约30吨燃烧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环境影响报告表二、编制依据(一)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修正,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版);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修正,2018年1月1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修正,2016年9月1日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2018年10月26日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起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二)全国性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修订,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4.《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5.《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三)地方性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1.《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粤环[2021]10号);2.《中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4年版)》(中府〔2024〕52号)。(四)评价技术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三、项目建设内容1、基本信息(1)现有项目情况①现有项目基本信息中广核高新核材(广东)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原名为中山市德尔泰塑胶有限公司(2012.02-2014.03)、中广核三角洲(中山)高聚物有限公司(2014.03-2024.11),中广核高新核材(广东)有限公司(2024.11-至今)。2014年7月,建设单位名称由“中山市德尔泰塑胶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广核三角洲(中山)高聚物有限公司”,变更登记通知书编号:粤中核变通内字[2014]第1400055737号。2024年11月,更名为中广核高新核材(广东)有限公司,变更登记通知书编号:粤中登字[2024]第44200012400161145号。项目原位于中山市东凤镇吉昌工业区东阜路段,于2013年6月7日通过环评审批,2014年1月23日通过验收,为扩大发展,公司2015年通过搬迁扩建至现地址,即中山市东凤镇永雅街1号(中心地理位置:北纬22°40′21.48″;东经113°17′49.75″),主要从事生产、研发、加工、销售:塑料原料及制品、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电线电缆料及制品(不含废旧塑料回收加工再生)。项目原环保审批情况如下表所示。表2-2原项目历史审批情况序号项目名称批复文号建设内容建设及验收情况备注1中山市德尔泰塑胶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评中(凤)环建表[2013]0015号年产poe塑料粒1000吨中(凤)环验表[2014]3号已搬迁,原址不再生产2中广核三角洲(中山)高聚物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中(凤)环建表[2015]0064号搬迁扩建后主要年产PVC电缆料5万吨、POB电缆料3万吨、PE电缆料2万吨、TPE特种材料3万吨、特种工程塑料3万吨,合计16万吨。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项目已通过验收,二期尚未开始建设。排污证编号:91442000590109451M001W3中广核/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三角洲(中山)高聚物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非重大变化论证报告2023)一期工程年产工程塑料3000吨、TPE材料5000吨、POE电缆料61000吨、PVC电缆料22000吨、TPO材料5000吨、降解料4000吨,二期生产视市场情况建设,根据实际建设情况办理环保手续,不纳入本次非重大变动论证范围内4中广核高新核材(广东)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非重大变化论证报告(2025)/明确厂房布局,目前一期范围不包含C1(原综合仓库2)与C2厂房(预留厂房)的使用及用地,但项目厂界位置未变化,项目周边敏感点不增加,污染治理工艺维持不变,厂界污染物可维持达标排放,变动前后均不设置环境防护距离。本次论证主要对厂房的功能布局调整进行论证分析。②现有项目(一期)的建设情况1)建设规模现有项目总占地面积90625.35m2,分两期建设,一期已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投入使用,二期尚未开始建设,因此现有项目分析只针对一期工程进行分析。其中一期用地面积为29403.2m2,总投资31140.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具体建设工程组成内容如下。表2-3现有项目(一期)扩建前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组成建设内容和规模是否与环评一致项目名称环评及非重大报告审批实际建设主体工程生产厂房B1用地面积4876m2,建筑面积为10428.21m2,4层钢筋混凝土建筑,分别由PE、TPE生产车间、POE生产车间、PVC生产车间组成用地面积4876m2,建筑面积为10428.21m2,4层钢筋混凝土建筑,分别由PE、TPE生产车间、POE生产车间、PVC生产车间组成一致工程塑料车间预申报项目,建筑面积待定,二期厂房建设时申报二期建设一致辅办公楼用地面积约1573.52m2,建筑面积用地面积约1573.52m2,建筑面积一致辅助用地面积约1573.52m2,建筑面积为4257.08m2,4层钢筋混凝土建筑为4257.08m2,4层钢筋混凝土建筑生活区用地面积约967.68m2,建筑面积为3496.39m2,4层钢筋混凝土建筑用地面积约967.68m2,建筑面积为3496.39m2,4层钢筋混凝土建筑一致维修车间位于生产厂房1内,用地面积48.21m2位于生产厂房1内,用地面积48.21m2一致检测中心用地面积1081.08m2,建筑面积1081.08m2,位于办公楼裙楼内用地面积1081.08m2,建筑面积1081.08m2,位于办公楼裙楼内一致门卫室用地面积32m2,建筑面积32m2,1层钢筋混凝土建筑用地面积32m2,建筑面积32m2,1层钢筋混凝土建筑一致储运综合仓库B2用地面积约3220m2,建筑面积6555m2,2层钢筋混凝土建筑用地面积约3220m2,建筑面积6555m2,2层钢筋混凝土建筑一致油罐区用于工业大豆油、DOTP(增塑剂)、TOTM(增塑剂)、环保增塑剂(白油)的存放,用地面积约432m2,建筑面积432m2用于工业大豆油、DOTP(增塑剂)、TOTM(增塑剂)、环保增塑剂(白油)的存放,用地面积约432m2,建筑面积432m2一致运输厂外运输主要依靠社会力量、采用公路运输;厂内运输采用车。工业大豆油由油罐车运输,油罐储存,油泵管道输送至生产线。厂外运输主要依靠社会力量、采用公路运输;厂内运输采用车。工业大豆油由油罐车运输,油罐储存,油泵管道输送至生产线一致公用供水市政供水,水泵房用地面积约70m2,建筑面积70m2,1层钢筋混凝土建筑市政供水,水泵房用地面积约70m2,建筑面积70m2,1层钢筋混凝土建筑一致供电市政供电市政供电一致环保废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东凤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东凤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一致生产废水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空压机废水转移处理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空压机废水转移处理一致废气挤出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三室)处理后分别由25m排气筒DA002、DA004高空排放经静电油烟净化+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三室)处理后分别由25m排气筒DA002、DA004高空排放一致投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后分别由15m排气筒DA001、DA003高空排放经布袋除尘后分别由15m排气筒DA001、DA003高空排放一致厨房油烟运水烟罩+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屋顶排放运水烟罩+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屋顶排放一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致一般固废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一致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仓,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仓,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一致2)现有项目(一期)主要产品及产能情况现有项目(一期)主要产品及产能情况如下。表2-4项目产品(一期)产量一览表序号名称年产量(t/a)环评及非重大报告审批量实际建设产量1POE电缆料61000610002PVC电缆料22000220003降解料400040004工程塑料300030005TPE材料500050006TPO材料500050003)现有项目(一期)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现有项目(一期)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详见下表表2-5现有项目(一期)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最大是否环原辅材料名称单年用量储性状包装/储存境风险临界位存量方式物质量(t)(t)EVA树脂(新料)t/a158001500颗粒25kg袋装PE树脂(新料)t/a6500750颗粒25kg袋装阻燃剂氢氧化铝t/a353004000粉状25kg袋装色粉t/a1700200粉状25kg袋装抗氧剂t/a1700150粉状25kg袋装PVC树脂(新料)100001000颗粒25kg袋装工业大豆油100050液体储罐2500增液体储罐PVC电塑DOTP10001262500剂TOTMt/a130063液体储罐2500*DINPt/a20063液体储罐2500色粉t/a650200粉状25kg袋装CaCO₃填料t/a80501000粉状25kg袋装PBAT(新料)t/a2000250颗粒25kg袋装降解料PLA(新料)t/a20050颗粒25kg袋装CaCO₃填料18001000粉状25kg袋装PC树脂(新料)2000200颗粒25kg袋装ABS树脂(新料)t/a300100颗粒25kg袋装工程塑滑石粉粉状25kg袋装t/a65050色粉t/a50200粉状25kg袋装抗氧剂t/a0.2150粉状25kg袋装SEBS树脂(新料)t/a2000200颗粒25kg袋装TPE材PP树脂(新料)t/a1000150颗粒25kg袋装阻燃剂氢氧化铝18504000粉状25kg袋装色粉150200粉状25kg袋装产品名称POE电缆料缆料t/at/at/at/a料t/a料t/at/aTPO材料POE树脂(新料)t/a1650180颗粒25kg袋装PP树脂(新料)t/a500150颗粒25kg袋装PE树脂(新料)t/a1250750颗粒25kg袋装CaCO₃填料t/a14501000粉状25kg袋装色粉t/a150200粉状25kg袋装其他*机油t/a0.20.1液体桶装是2500序号名称环评及非重大报告审批量(t/a)实际建设量(t/a)变化量(t/a)1EVE树脂(新料)15800158002PE树脂(新料)775077503PVC树脂(新料)10000100004PBAT(新料)200020005PLA(新料)2002006PC树脂(新料)200020007ABS树脂(新料)3003008SEBS树脂(新料)200020009PP树脂(新料)1500150010POE树脂(新料)1650165011工业大豆油1000100012DOTP1000100013TOTM1300130014*DINP0200+20015CaCO₃填料113001130016阻燃剂氢氧化铝371503715017抗氧剂1700.21700.218色粉2700270019滑石粉65065020*机油00.2+0.2注:*为原环评遗漏项表2-7原辅材料理化性质一览表序号名称理化性质1PVC树主要成分为聚氯乙烯,色泽鲜艳、耐腐蚀、牢固耐用,熔点:302℃,折射率:1.54(20°C),密度:1.4g/mLat25°C(lit.),无毒无臭。相对密度:1.35-1.46,折射率1.544(20℃)不溶于水,汽油,酒精和氯乙烯,溶于丙酮,二氯乙烧,二甲苯等溶剂,化学稳定性很高,具有良好的可塑性。2EVA树乙烯一醋酸乙烯共聚物,具有良好的柔软性,橡胶般的弹性,在-50℃下仍能够具有较好的可挠性,透明性和表面光泽性好,化学稳定性良好,抗老化和耐臭氧强度好,无毒性。与填料的掺混性好,着色和成型加工性好。3PE树脂乙烯经聚合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在工业上,也包括乙烯与少量a一烯烃的共聚物。聚乙烯无臭,无毒,手感似蜡,具有优良的耐低温性能(最低使用温度可达-70~-100℃),化学稳定性好,能耐大多数酸碱的侵蚀(不耐具有氧化性质的酸),常温下不溶于一般溶剂,吸水性小,电绝缘性能优良。4SEBS树以聚苯乙烯为末端段,以聚丁二烯加氢得到的乙烯-丁烯共聚物为中间弹性嵌段的线性三嵌共聚物。SEBS不含不饱和双键,因此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耐老化性。45PP树脂聚丙烯树脂,是一种半结晶的热塑性塑料。具有较高的耐冲击性,机械性质强韧,抗多种有机溶剂和酸碱腐蚀。6PC树脂聚碳酸酯,密度:1.20-1.22g/cm3线膨胀率:3.8x10cm/℃热变形温度:135°C,低温-45℃。无色透明,耐热,抗冲击,阻燃BI级,在普通使用温度内都有良好的机械性能。7ABS树丙烯腈、丁二烯和苯乙烯的三元共聚物,A代表丙烯腈,B代表丁二烯,S代表苯乙烯。ABS的外观为不透明呈象牙色的粒料,无毒、无味、吸水率低其制品可着成各种颜色,并具有90%的高光泽度。ABS熔体的流动性比PVC和PC好,但比PE、PA及PS差,与POM和HIPS类似。热变形温度为70-107℃(85℃左右),ABS的流动特性属非牛顿流体。8PBAT树脂聚对苯二甲酸-己二酸丁二醇酯,CAS编号55231-08-8,是一种由1,4-丁二醇、己二酸和对苯二甲酸通过酯交换反应共聚形成的热塑性生物降解塑料,兼具聚己二酸丁二醇酯(PBA)的柔韧性和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T)的耐热性,在堆肥条件下按照EN13432标准可实现180天内生物降解率超过90%。广泛应用于包装薄膜、农用地膜、一次性餐具等领域,熔点为110-130℃,拉伸强度达15-25MPa,断裂伸长率超过500%,常与PLA树脂共混优化加工性能9PLA树聚乳酸树脂,是一种生物基可降解高分子材料,由玉米淀粉等可再生资源发酵制得。熔点通常在155~185°C之间,在一定温度范围内具有良好的热稳定性。其核心特性包括环保性(可堆肥降解)、生物相容性(适用于医疗领域)和中等机械强度。PLA树脂广泛应用于食品包装(如一次性餐具)、3D打印耗材、纺织纤维及医用缝合线等领域。10POE树一种采用茂金属催化剂、由乙烯与辛烯或丁烯原位聚合而成的热塑性弹性体,属于聚烯烃类材料,主要分为乙烯-丁烯共聚物和乙烯-辛烯共聚物两类。该材料通过辛烯柔软链卷曲结构与乙烯结晶链形成物理交联点,兼具韧性与加工性,材料密度一般在0.87到0.93g/cm³之间,具有较低的密度,熔点在120到140℃之间,具有良好的耐热性和加工性能,能够在较宽的温度范围内保持稳定的物理性能,广泛应用于汽车部件、电线电缆、医疗器械、包装薄膜、光伏电池封装膜及光伏组件等领域。11工业大豆油本品在常温下为浅黄色黏稠油状液体,一般低于5°C会出现凝固,着火点310℃,黏度325mPa.s(25°C),折光率1.472(25℃),在水中的溶解度<0.01%(25℃),水在本品中的溶解度0.55%(25℃),溶于烃类、酮类、酯类、高级醇等有机溶剂,微溶于乙醇。是一种使用最广泛的聚氯乙烯的环氧类增塑剂兼稳定剂。与PVC树脂相容性好,挥发性低、迁移性小。具有优良的热稳定性和光稳定性,耐水性和耐油性亦佳,可赋予制品良好的机械强度、耐候性及电性能,且无毒性,是国际认可的用于食品包装材料的助剂。闪点>280C。蒸汽压13.332Pa(150℃),相对密度0.995。12DOTP对苯二甲酸二辛酯,本品为近乎无色的低粘度液体。粘度63mPas(25℃)、5mPa.s(100℃)、410mPa.s(0℃)。凝固点-48℃。沸点383℃(0.1)MPa.s(0℃)。着火点399℃。折射率1.4887。水中溶解度0.4%(20℃),水解率0.04%(沸水煮96h)。挥发损失12%(重量)(177℃加热24h后)。蒸汽压::1.31E-06mmHg。质量标准:外观透明油状液体,无悬浮物;酯含量>99.0%;密度(20℃)g/cm30.981-0.986;酸度(以苯二甲酸计)<0.015;闪点>210℃;色度(铂-钴)号<50;加热减量<0.1%。本品经过"SGS"检测不含邻苯二甲酸盐(16P),是一种环保型、可替代DOP的新型增塑剂。DOTP在物理性能和机械性能上均优于DOP。本品具有突出的耐电性能、耐热、低温挥发性、低的玻璃化温度、低挥发性等性能,是生产优良的电缆料的理想增塑剂。13TOTM偏苯三酸三辛酯,淡黄色透明黏稠油状液体,凝固点-46°C,沸点260°C(0.15Kpa),着火点290°C,黏度210mPa.s(25°C),折光率1.485(25°C)。能溶于大多数有机溶剂,闪点>240°C。燕汽压:0mmHgat25℃。14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化学式C26H42O4,分子量418.61,是一种无色或淡黄色油状液体,密度0.98g/cm³,沸点405.7至760℃,闪点235℃,不溶于水但可溶于烃类溶剂。该物质属于通用型主增塑剂,是性能优良的通用型主增塑剂。本品与PVC相溶性好,即使大量使用也不会析出,与PVC相容性良好,具有耐光、耐热、耐老化和电绝缘性能,广泛应用于塑料制品生产。水合硅酸镁,白色或类白色、微细、无砂性的粉末,手摸有油腻感,无臭,无味,熔点800℃,密度2.7-2.8g/cm³。化学名:四[8-(3,5-二叔丁基-4-羟基苯基)丙酸]季戊四醇酯,为白色结晶粉末,化学性状稳定,可广泛应用于通用塑料,工程塑料,合成橡胶,纤维,热熔胶,树脂,油品,墨水,涂料等行业中。碳酸钙是一种无机化合物,俗称灰石、石灰石、石粉、大理石、方解石,是一种化合物,化学式是CaCO3,呈中性,基本上不溶于水,溶于酸。密度(g/mL,2514℃):2.423,熔点(℃):3005,折射率:1.578,不溶于水和醇,能溶于无机酸和碱溶液。密度约为0.91×103(kg/m3),能对发动机起到润滑减磨、辅助冷却降温,由基础油和添加剂组成,本项目所用机油为矿物质机油,用于刷润滑油工序和日常设备维护。不含挥发性有机物。15滑石粉16抗氧剂17碳酸钙18氢氧化铝19机油4)现有项目(一期)生产设备情况现有项目(一期)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表2-8现有项目(一期)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生产线名称设备名称单位环评及非重大报告审批量验收量变化量PVC电缆料生产线配料系统套双阶挤出机组单螺杆挤出机组往复型挤出机组密炼机高混机冷混机双层振动筛33自动包装机真空泵提升机降解料生产线投料系统配方系统双螺杆出机组抖条机切粒机失重称半自动包装机TPO/TPE材料生产线配料系统低混机高混机双阶挤出机组失重称负压输送泵抖条机切粒机88半自动包装机22POE电缆料生产线配料系统1616高混机密炼机1212双阶挤出机组1313单螺杆挤出机组22往复式双阶机组11自动包装机提升机1111失重称1616双层振动筛1616测试设备注塑机11其他空压机冷却塔99料仓个6565储油罐(常温常压,储存增塑剂,五用一备)个665)现有项目(一期)劳动定员及生产制度现有项目劳动定员为128人,均在厂内食宿,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夜间不生产。6)现有项目(一期)给排水情况现有项目供水均来自市政自来水管网,现有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非重大论证报告及其批复内容一致,用排水情况没有变化,现有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及生产用水。其中:A.生活用水现有项目员工人数为128人,均在厂内食宿,生活用水参照《用水定额第3部分:生活》(DB44/T1461.3-2021)表A.1服务业用水定额表中的“国家架构(92)-国家行政机构(922)-办公楼-有食堂和浴室-先进值”,生活用水定额取15m³/(人·a)进行计算,则员工生活用水量约为1920吨/年,排污系数按90%计,产生生活污水约1728吨/年。根据原环评及非重大论证报告批复,生活用水为3072m3/a,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700m3/a,因此生活污水排放量未超过审批量。现有项目位于中山市东凤理厂的纳污范围内,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东凤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与审批情况一致。B.生产用水现有项目生产用水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非重大论证报告及其批复内容一致,主要为塑料冷却用水、冷却塔用水和空压机废水,其中:塑料冷却水:项目挤出的塑料半成品表面温度过高,过程中需要使用冷却水对塑料半成品进行直接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现有项目降解料生产线、TPO/TPE共用生产线、工程塑料生产线均在每条生产线设1个6×0.6×0.5m水下切粒冷却水槽,有效水深一般为0.3m,则1个水槽的有效容积为1.08m、16条线的水槽总容积为17.28m3/d。熔融的塑料在此被冷却水瞬间冷却,并被切成所需粒径的塑料颗粒,最后通过冷却水将颗粒输送到出料筛分机进行脱水干燥。水下模头切粒冷却工序过程中,一部分水循环使用,一部分出料筛分机进行脱水干燥蒸发等因素损失,因此需定期补充用水,每天补水量约为循环水池循环量的10%,则补水量为1.728m3/d,518.4m3/a。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不外排,则水下模头冷却年总用水量=冷却循环用水量+冷却年补充用水量=17.28m3+518.4m3=535.68m3。冷却塔用水:现有项目设有2台150mh的冷却塔(一备一用),1台150mh循环冷却水的蒸发损耗补充水量为1.125m3/h(8100m3/a)。冷却塔的循环冷却水为间接冷却,不与物料接触。故其用水循环使用,消耗部分定期补充,无废水外排。综合计算,冷却塔的总用水量为8100m3/a。空压机用水:空压机废水来源于空压机在压缩空气的过程中,由于内部具有一定温度,吸入的自然空气中的水分会在运行过程中形成水蒸气。当这些水蒸气进入储气罐时,由于储气罐的减压降温作用,水蒸气会液化成冷凝水排出,排放量约为0.8吨/月(9.6吨/年)。目前空压机废水均交由第三方有资质的公司转移处理。现有项目水平衡图如下。损耗192中山市19201728三级化粪池1728东凤镇污水处损耗535.68理厂535.68塑料冷却市政自来10565.28水管网损耗810081009.6图2-1现有项目(一期)水平衡图(t/a)7)现有项目(一期)能耗情况现有项目(一期)主要资源、能源消耗情况如下。表2-9现有项目资源能耗情况一览表年消耗量名称单位环评及非重大实际建设量变化量来源报告批复量1电能万kwh300020000市政供电2天然气0.30.30管道天然气(2)本项目情况中广核三角洲(中山)高聚物有限公司10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五期)--厂区附属工程A扩建试验测试间建设于中山市东凤镇永雅街1号(中心地理位置:东经113°16′15.961″,北纬22°40′39.299″),本项目总投资1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在现有项目(一期)用地内建设,不新增建设用地,在办公楼旁新增一座单层建筑作为电缆燃烧试验间,主要对电缆进行成束燃烧试验、烟密度试验等试验测试电缆燃烧性能,年测试电缆量约30吨,用地面积约88.06m2,建筑总面积约88.06m2。本项目建设内容详见下表。表2-10项目扩建前后建设内容及规模生活用水序号万m3工程组成建设内容和规模备注项目名称现有项目本扩建项目主体工程PE、TPE生产车间用地面积6120m2,建筑面积为8160m2,1层钢筋混凝土建筑,局部2层不涉及/冷却塔空压机9.6第三方有资质公司POE生产车用地面积6120m2,建筑面积为10200m2,1层钢筋混凝土建筑,局部3层不涉及PVC生产车用地面积6120m2,建筑面积为12240m2,1层钢筋混凝土建筑,局部4层不涉及工程塑料车预申报项目,建筑面积待定,二期厂房建设时申报不涉及辅助工程办公室用地面积约900m2,建筑面积为4500m2,5层钢筋混凝土建筑不涉及生活区用地面积约768m2,建筑面积为3000m2,4层钢筋混凝土建筑不涉及维修车间用地面积384m2,建筑面积384m2,1层钢筋混凝土建筑不涉及检测中心用地面积1440m2,建筑面积1440m2,1层钢筋混凝土建筑不涉及燃烧测试间/新增一座1层钢结构建筑,用地面积约88.06m2,建筑总面积约88.06m2新增门卫室用地面积88m2,建筑面积88m2,1层钢筋混凝土建筑不涉及储运工仓库用地面积约4640m2,建筑面积4640m2,1层钢筋混凝土建筑油罐区用于工业大豆油、DOTP(增塑剂)、TOTM(增塑剂)、环保增塑剂(白油)的存放,用地面积约432m2,建筑面积432m2不涉及运输厂外运输主要依靠社会力量、采用公路运输;厂内运输采用车。工业大豆油由油罐车运输,油罐储存,油泵管道输送至生产线。不涉及公用工供水市政供水,水泵房用地面积约70m2,建筑面积70m2,1层钢筋混凝土建筑市政供水依托现有供电市政供电市政供电依托现有环保工废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东凤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不涉及依托现有生产废水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空压机废水转移处理喷淋废水转移处理废气挤出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三室)处理后分别由25m排气筒DA002、DA004高空排放不涉及投料经布袋除尘后分别由15m排气不涉及废气筒DA001、DA003高空排放厨房油烟运水烟罩+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屋顶排放不涉及/燃烧废气/经碱喷淋+静电油烟净化+高效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5排气筒DA005排放新增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涉及不涉及一般固废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依托现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仓,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仓,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依托现有2)扩建前后主要产品及产能情况本项目主要用于POE电缆线的测试试验,不涉及现有项目产品方案及产能的变化,扩建后产品种类和产量不变。3)扩建前后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本项目主要为使用POE电缆线进行燃烧测试,均由以现有项目电缆料为原料制造的电缆线产品厂家提供,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详见下表。表2-11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使用量最大储是否属于临界量名称(t/a)存量(t)包装方式环境风险(t)备注物质1////POE电缆线产品含量≥99.5%,主2丙烷1.50.1515kg(40L)是10要用于燃烧供火瓶装燃料丙烷,三碳烷烃,化学式为C3H8,结构简式为CH3CH2CH3。通常为气态,但一般经过压缩成液态后运输。原油或天然气处理后,可以从成品油中得到丙烷。丙烷主要用于金属零件淬火、渗碳的保护气、与丁烷混合作雾化剂,脱沥青溶剂及高热值燃料。丙烷是无色气体,纯晶无臭。熔点(℃):187.6(85.5K);沸点(℃):42.09(231.1K);相对密度(无量纲):0.5005;燃点(℃):450,易燃: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1.56;饱和蒸气压(kPa):53.32(-55.6℃);微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在低温下容易与水生成固态水合物,引起天然气管道的堵塞。在充足气下燃烧,生成水和二氧化碳。当氧序号低烟无卤阻燃聚烯烃电缆线30气不充足时,生成水和一氧化碳。丙烷在标准状态下是无毒的,但是若滥用做吸入剂,有一定因为缺乏氧气而窒息的危险。丙烷有单纯性室息及麻醉作用。人短暂接触1%丙烷不引起症状:10%以下的浓度,只引起轻度头晕:接触高浓度时可出现麻醉状态意识丧失;极高浓度时可致窒息。表2-12扩建后全厂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序号名称现有项目量(t/a)本项目使用量(t/a)扩建后全厂使用量(t/a)变化量(t/a)1EVE树脂(新料)15800158002PE树脂(新料)775077503PVC树脂(新料)10000100004PBAT(新料)200020005PLA(新料)2002006PC树脂(新料)200020007ABS树脂(新料)3003008SEBS树脂(新料)200020009PP树脂(新料)1500150010POE树脂(新料)1650165011工业大豆油1000100012DOTP1000100013TOTM1300130014DINP20020015CaCO₃填料113001130016阻燃剂氢氧化铝371503715017抗氧剂1700.21700.218色粉2700270019滑石粉65065020机油0.20.221POE电缆料030303022丙烷01.51.51.54)扩建前后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新增设备如下。表2-13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类别型号规数量(台)备注格燃烧箱尺寸:1成束电线电缆测试设备PX0201811200mm(W)*2200mm(D)*4500mm(H)电缆烟密度测试设备燃烧室尺寸:2PX0200713000(W)*3000(D)*3000(H)mm扩建后全厂设备变化情况如下:表2-14项目扩建前后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设备名称生产线名称设备名称单位现有项目本项目变化量PVC电缆料生产线配料系统套双阶挤出机组单螺杆挤出机组往复型挤出机组密炼机高混机冷混机双层振动筛33自动包装机真空泵提升机降解料生产线投料系统配方系统双螺杆出机组抖条机切粒机失重称半自动包装机TPO/TPE材料生产线配料系统低混机高混机双阶挤出机组失重称负压输送泵抖条机切粒机半自动包装机POE电缆料生产线配料系统1616高混机密炼机1212双阶挤出机组1313单螺杆挤出机组往复式双阶机组自动包装机提升机1111失重称1616双层振动筛1616测试设备注塑机其他空压机冷却塔99料仓个6565储油罐个66燃烧测试间成束电线电缆测试设备PX0201801电缆烟密度测试设备PX02007015)项目扩建前后人员及生产制度本项目需操作员工3人,均从现有人员中调配,因此扩建前后员工人数及生产制度不变。6)给排水情况生活用水扩建后,项目不增加劳动人员,生活用水及废水量与扩建前一致,无变化。生产用水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喷淋塔用水。本项目燃烧废气采用旋流喷淋塔处理废气,该喷淋塔设有1个循环水箱,其尺寸为:0.6×0.6×0.6m,有效深度为0.5m,水池有效容积为0.18t,喷淋水在塔内循环使用,喷淋水更换次数为1个月换一次,每年更换12次,喷淋废水量为2.16t/a。项目水喷淋池需定期补充用水量耗量约为有效容积的10%,补充量为0.18×10%=0.018t/d,5.4t/a。则喷淋总用水为2.16+5.4=7.56ta,用水为自来水。项目喷淋废水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相关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扩建后全厂水平衡情况详见下图。损耗192中山市1920生活用水17281728东凤镇三级化粪池污水处损耗535.68理厂535.68塑料冷却循环水1080图2-2项目全厂水平衡图(单位:t/a)7)扩建前后项目能耗情况本项目主要使用电能,则扩建前后能耗情况如下。表2-15项目扩建前后能耗情况一览表市政自来水管网10572.84损耗81008100冷却塔9.6空压机损第三方有资质公司9.6耗5.47.56喷淋塔2.16序号名称单位年消耗量现有项目本项目扩建后来源1电能万kwh300013001市政供电2天然气万m30.300.3管道天然气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一、营运期工艺流程及简要说明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物料生产工艺污染物生产设备电缆、电线制备废气、废水、成束电线电缆测丙烷试设备、电缆烟密噪声、固废度测试设备图2-3项目燃烧测试流程及产污环节图工艺流程简述:本项目新增成束电线电缆测试设备、电缆烟密度测试设备各1台,分别用于测试燃烧参数记录低烟无卤阻燃聚烯烃电缆在特定火焰条件下的燃烧性能及烟雾释放浓度,试验标准依据GB/T18380.11~13、GB/T18380.32~36进行。本工艺电缆线来源于电缆线生产厂家,该部分厂家POE电缆线产品均为使用现有项目产品POE电缆料生产制成。根据不同直径规格的电缆等制备成特定长度的测试件,其中成束电缆标准长度为3.5m,单根电缆标准长度为0.6m,在20℃±10℃下放置16h,并保持干燥,然后将测试件放进需要测试项目燃烧设备中的固定支架上,通过设备中自带的燃烧机点燃测试件,燃烧机采用丙烷作为燃料,成束电缆供火最长40min,单根电缆供火最长约6min,停止供火后待电缆自行熄灭或最长燃烧约1h后即强行熄灭,然后记录电缆损坏范围、燃烧和发光熄灭时间等参数。设备燃烧室密闭,燃烧设备运行时首先运行所有的废气处理装置及监控设施,然后再开启燃烧实验室的工艺流程,试验结束后先通风一段时间再打开燃烧室取走实验电缆,燃烧实验中所产生的废气均通过设备排气口进入废气处理装置,废气处理设施采用“碱喷淋+静电油烟净化+高效活性炭吸附”工艺。本项目使用的低烟无卤阻燃聚烯烃电缆绝缘皮原料全部均为现有项目生产的POE电缆料,根据POE电缆料生产工艺及其成分可知,POE主要为聚烯烃弹性体,不含卤素,其燃烧反应通常与聚乙烯类似,燃烧过程不会产生二噁英等有毒有害气体。聚乙烯完全燃烧方程式为:(C2H4)n+3nO2==2nCO2+2nH2O试验过程按完全燃烧考虑,燃烧生成CO2和H2O,本工艺生产过程主要污染物包括电缆燃烧以及丙烷燃烧产生的燃烧废气,废气处理采用碱喷淋,产生喷淋废水、除尘渣及废活性炭,电缆燃烧后产生废电缆固体废物等。根据企业提供资料,试验间年运行时间2400h。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一、原有生产工艺及产污节点情况现有项目生产工艺主要包括PVC电缆料、POE电缆料、降解料、工程塑料、TPE特种材料、TPO特种材料等产品生产工艺。1、PVC电缆料生产工艺流程图图2-4现有PVC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2、POE电缆料生产工艺流程图图2-5现有POE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3、TPO、TOE及工程塑料生产工艺流程图计量投料混料挤出造粒(真空、120℃-160℃)风冷振筛检测入库收集挤出废气废气、噪声废包装EVA计量投料混料挤出造粒(130℃-190℃)风冷振筛检测入库抗氧剂不合格品不合格品真空泵不合格品不合格品收集图2-6现有TPO、TOE及工程塑料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4、降解料生产工艺流程图图2-7现有降解料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工艺简要说明(1)计量、投料各类塑料粒原料的投料采用人工投料方式,解包后通过投料工位投入粉料料仓中,塑料粒为大粒径颗粒状固体,投料过程不产生粉尘。阻燃剂氢氧化铝、抗氧剂、碳酸钙填料、滑石粉的投料采用人工投料方式,解包后通过投料工位投入粉料料仓中,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投料粉尘。增塑剂通过罐车运输进厂区后,通过软管连接储罐进料口,罐车的动力系统将物料打进储罐储存,并通过密闭的管道输入计量罐中。项目共有三种增塑剂,沸点分别为383℃、414℃、405.7℃,不属于挥发性有机液体,储存过程不产生有机废气。(2)混料通过混料设备将混合料搅拌均匀,设备分为高混机/低混机、密炼机。挤出(真空、130℃-230℃)PBAT计量投料混料挤出(130℃-150℃)水下拉条切粒振筛检测入库填料真空泵不合格品不合格品不合格品不合格品(3)挤出及造粒在挤出机接到捏合岗位排放的混合均匀的材料后,启动喂料电机将混合好的物料喂入挤出机中,挤出机各区的温度设定在120~230℃左右,根据不同产品的温控有所不同,保证胶料塑化,最后经过挤出机的切粒装置,将胶状的塑料进行造粒,经过模面热切之后形成颗粒状的胶料,后经过风机冷却,输送到后道包装。本项目不同产品的切粒工序有所不同,其中TPO、TPE、工程塑料、降解料均采用水下切粒的方式;PVC、POE则采用挤出切粒一体化。该工序产生挤出废气。(4)振筛切粒后的半合成品经三级旋风分离器冷却送至振动筛,该过程会产生噪声:料粒经旋风分离器投入振动筛内振动,使粒子进一步冷却,防止粒子之间黏合,该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送至混合工序返回生产线。(5)产品检测入库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测,主要检测其物理性能。经检测合格的即可送入包装机包装入库,不合格品返回生产线利用。二、原有污染物的防治措施及产排情况:现有项目位于中山市东凤镇永雅街1号,2015年建设单位在完成《中广核三角洲(中山)高聚物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取得批复后开始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为符合市场需求,建设过程中对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于2023年完成非重大变动论证报告后按调整后内容建设,于2025年2月建设单位再次通过进行非重大变动论证报告对搬迁项目建设内容进行了少量调整,并于2025年3月对搬迁项目一期进行并通过了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形成《中广核高新核材(广东)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并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排污证编号:91442000590109451M001W。根据原环评报告、环评批复、非重大论证报告、验收资料等,现有项目污染源强及治理情况如下:1、废水项目扩建前产生的废水主要分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两类,(1)生活污水现有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700m3/a,经三级化粪池处里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管道进入中山市东凤镇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根据企业2025年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JLHB-2503001-验收)显示,具体检测结果如下:现有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通过生活污水排放浓度核算水污染物排放量,可知项目废水排放量情况如下表表2-10现有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表序号污染源污染物种类项目实际排放量允许排放量日排放量/(t/d)年排放量/(t/a)日排放量/(t/d)年排放量/(t/a)1生活污水废水量5.76172892700CODcr0.00120.3490.00451.350BOD50.00030.1040.00270.810SS0.00050.1470.00361.080检测点位检测项目单位检测结果标准限值结果评价采样日期:2024.12.13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生活污水排放口WS-001悬浮物mg/L85787572400达标化学需氧量mg/L182193202188500达标五日生化需氧量mgL56.858.260.157.4300达标氨氮mgL20.119.418.719.9一1检测点位检测项目单位检测结果标准限值结果评价采样日期:2024.12.14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生活污水排放口WS-001悬浮物mgL80767983400达标化学需氧量mg/L196180177185500达标五日生化需氧量mg/L59.456.955.657.1300达标氨氮mg/L19.218.518.919.7-—1备注:1、采样方式:瞬时采样;2、样品状态:微黄色、微异味、无浮油;3、处理设施及允许状态:三级化粪池,运行正常:4、标准限值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5、“—”表示执行标准不对该项目作限值要求,“表示无相关信息。NH3-N0.00010.035--(2)生产废水现有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水下模头切粒冷却用水、冷却塔用水以及空压机用水等,其中水下模头切粒冷却用水、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水,不外排;空压机运行一段时间后排放的废水,产生量为9.6吨/年,该废水交资质单位处理,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目前尚未有排放该类废水。2、废气现有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投料废气、挤出废气以及厨房油烟等。(1)投料废气现有项目两个投料车间分别各设置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投料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装置处理,然后分别由DA001和DA003两根排气筒排放,其中DA001排气筒高度为25m、DA003排气筒高度为15m。根据企业2025年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JLHB-2503001-验收),该废气具体检测结果如下:检测点位检测项目检测结果标准限值结果评价采样日期:2024.12.13采样日期:2024.12.14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投料粉尘废气1#处理前1#检测口标干流量(m/h)841685378091835884938217/颗粒物排放浓度(mg/m)455146485350/排放速率(kg/h)0.380.440.370.400.450.41/投料粉尘废气1#处理前2#检测口标干流量(m/h)112011153611025111931145211274/颗粒物排放浓度(mgm)423935444037/排放速率(kg/h)0.470.450.390.490.460.42/投料粉尘废气1#处理后排放口DA001标干流量(m/h)184181890118013183521862718709/颗粒物排放浓度(mgm)NDNDNDNDNDND30达标排放速率(kg/h)0.00920.00950.00900.00920.00930.0094*11.9达标排气筒高度25m备注:1、处理设施及运行状态:布袋除尘器+活性炭,运行正常;2、标准限值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较严者;“*”表示排气筒高度位于两排气筒高度之间时,其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按标准中内插法计算;3、“——”表示执行标准不对该项目作限值要求,“表示无相关信息;4、“ND”表示检测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其检出限见“四、检测方法、使用仪器及检出限”,其排放速率以1/2检出限计算。检测点位检测项目检测结果标准限值结果评价采样日期:2024.12.13采样日期:2024.12.14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投料粉尘废气2#处理前检测口标干流量(m/h)1278112994132071269012507128131颗粒物排放浓度(mgm219257224286249273/排放速率(kg/h)2.83.33.03.63.13.51投料粉标干流量(m/h)119521216312410118231179212084由此可知,现有项目投料废气排气筒DA001和DA003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及速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2)挤出废气现有项目挤出工序产生挤出废气,现有项目设置两套挤出废气处理设施,废气通过外部集气罩收集,然后进入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工艺为“静电油烟净化+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三室)”,废气达标后分别由25米高排气筒DA002、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根据企业2025年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JLHB-2503001-验收),该废气具体检测结果如下:尘废气2#处理后排放口DA003颗粒物排放浓度(mg/m)1.92.31.82.72.12.430达标排放速率(kgh)0.0230.0280.0220.0320.0250.0291排气筒高度15m备注:1、处理设施及运行状态:活性炭,运行正常;2、标准限值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3、“——”表示执行标准不对该项目作限值要求,“”表示无相关信息。检测结果检测点位检测项目采样日期:2024.12.13采样日期:2024.12.14标准结果限值评价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挤出废气1#处理前检测口标干流量(m/h)1793118263181621805417832179611颗粒物排放浓度(mgm)15.220.113.717.214.219.11排放速率(kg/h)0.270.370.250.310.250.34/二氧化硫排放浓度(mg/m)NDNDNDNDNDND1排放速率(kg/h)0.0270.0270.0270.0270.0270.027/氮氧化物排放浓度(mg/m)3534431排放速率(kg/h)0.0540.0910.0540.0720.0710.054/挤出废标干流量(m/h)173111765517524174631727717381/颗粒物排放浓度(mgm)1.11.81.21.51.11.730达标排放速率(kg/h)0.0190.0320.0210.0260.0190.030*11.9达标气1#处理后排放口DA002二氧化硫排放浓度(mg/m)NDNDNDNDNDND500达标排放速率(kg/h)0.0260.0260.0260.0260.0260.026*7.8达标氮氧化物排放浓度(mg/m)NDNDNDNDNDND120达标排放速率(kg/h)0.0260.0260.0260.0260.0260.026*2.3达标排气筒高度25m备注:1、处理设施及运行状态:静电油烟净化+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运行正常:2、标准限值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较严者:“*”表示排气筒高度位于两排气筒高度之间时,其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按标准中内插法计算:3、—”表示执行标准不对该项目作限值要求,“”表示无相关信息:4、“ND”表示检测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其检出限见“四、检测方法、使用仪器及检出限”,其排放速率以1/2检出限计算。由此可知,现有项目DA002排放的总VOCs、非甲烷总烃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检测点位检测项目O检测结果标准限值结果评价采样日期:2024.12.13采样日期:2024.12.14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挤出废气1#处理前检测口标干流量(mh)1793118263181621805417832179611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mgm)14.216.111.818.313.715.2/排放速率(kg/h)0.250.290.210.330.240.271总VOCs排放浓度(mg/m)10.512.410.114.211.310.9/排放速率(kg/h)0.190.230.180.260.200.201氯化氢排放浓度(mgm)0.81.10.90.70.50.91排放速率(kg/h)0.0140.0200.0160.0130.00890.016/氯乙烯排放浓度(mg/m)NDNDNDNDNDND/排放速率(kg/h)0.000720.000730.000730.000720.000710.00072挤出废气1#处理后排放口DA002标干流量(m/h)173111765517524174631727717381/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mg/m)1.291.341.081.511.161.1080达标排放速率(kg/h)0.0220.0240.0190.0260.0200.019/总VOCs排放浓度(mgm)0.921.010.791.070.970.83100达标排放速率(kg/h)0.0160.0180.0140.0190.0170.014/氯化氢排放浓度(mgm)NDNDNDNDNDND100达标排放速率(kg/h)0.00170.00180.00180.00170.00170.00170.78达标氯乙烯排放浓度(mgm)NDNDNDNDNDND36达标排放速率(kg/h)0.000690.000710.000700.000700.000690.00070*2.25达标排气筒高度25m检测点位检测项目检测结果标准限值结果评价采样日期:2024.12.13采样日期:2024.12.14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挤出废气1#处理前检测口标干流量(m/h)1793118263181621788418054178321796118139/臭气浓度(无量纲9771122851977112211229778511挤出废气1#处理后排放口DA002标干流量(m/h)1731117655175241720817463172771738117536/臭气浓度(无量纲1311311121121731311121126000达标排气筒高度25m备注:1、处理设施及运行状态:静电油烟净化+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2、阜气浓度标准限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3、“二一”表示执行标准不对该项目作限值要求,“”表示无相关信息。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乙烯、HCI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有组织排放标准。检测点位检测项目-检测结果标准限值结果评价采样日期:2024.12.13采样日期:202412.14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挤出废气2#处理前检测口标干流量(m/h)186111882418527189131854618764/颗粒物排放浓度(mgm)1.21.51.11.81.41.51排放速率(kgh)0.0220.0280.0200.0340.0260.0281二氧化硫排放浓度(mg/m)NDNDNDNDNDND1排放速率(kg/h)0.0280.0280.0280.0280.0280.028/氮氧化物排放浓度(mg/m)NDNDNDNDNDND1排放速率(kg/h)0.0280.0280.0280.0280.0280.0281挤出废气2#处理后排放口DA004标干流量(mh)1762217812175921790717563177521颗粒物排放浓度(mg/m)NDNDNDNDNDND30达标排放速率(kg/h)0.00880.00890.00880.00900.00880.00891二氧化硫排放浓度(mg/m)NDNDNDNDNDND1排放速率(kg/h)0.0260.0270.0260.0270.0260.0271氮氧化物排放浓度(mgm)NDNDNDNDNDND/排放速率(kg/h)0.0260.0270.0260.0270.0260.0271排气筒高度15m检测点位检测项目检测结果标准限值结果评价采样日期:2024.12.13采样日期:2024.12.14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挤出废气2#处理前检测口标干流量(m/h)1861118824185271891318546187641甲苯排放浓度(mg/m)0.40.30.80.50.60.8/排放速率(kg/h)0.00740.00560.0150.00950.0110.0151乙苯排放浓度(mgm)0.80.70.50.80.40.6/排放速率(kg/h)0.0150.0130.00930.0150.00740.011/苯乙烯排放浓度(mg/m)NDNDNDNDNDND排放速率(kg/h)0.00560.00560.00560.00570.00560.0056/丙烯腈排放浓度(mg/m)NDNDNDNDNDND排放速率(kg/h)0.00190.00190.00190.00190.00190.0019/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mgm)13.115.112.917.113.815.71排放速率(kg/h)0.240.280.240.320.260.291标干流量(m/h)176221781217592179071756317752甲苯排放浓度(mgm)NDNDNDNDNDND15达标排放速率(kg/h)0.00180.00180.00180.00180.00180.0018/挤出废气2#处乙苯排放浓度(mgm)NDNDNDNDNDND100达标排放速率(kg/h)0.00180.00180.00180.00180.00180.00181理后排放口苯乙烯排放浓度(mg/m)NDNDNDNDNDND50达标排放速率(kg/h)0.00530.00530.00530.00540.00530.00531DA004丙烯腈排放浓度(mg/m)NDNDNDNDNDND0.5达标排放速率(kg/h)0.00180.00180.00180.00180.00180.0018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mgm)1.261.371.091.521.291.60100达标排放速率(kg/h)0.0220.02440.0190.0270.0230.0281由此可知,现有项目DA004排放的总VOCs、非甲烷总烃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检测点位检测项目检测结果结果评价采样日期:2024.12.13采样日期:2024.12.14标准限值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挤出废气2#处理前检测口标干流量(mh)186111882418527189131854618764/酚类化合物排放浓度(mgm)NDNDNDNDNDND1排放速率(kg/h)0.00280.00280.00280.00280.00280.00281氯苯类排放浓度(mg/m)0.120.100.080.060.090.101排放速率(kg/h)0.00220.00190.00150.00110.00170.0019/二氯甲烷排放浓度(mgm)0.60.50.90.30.70.6/排放速率(kg/h)0.0110.00940.0170.00570.0130.0111挤出废气2#处理后排放口DA004标干流量(m/h)176221781217592179071756317752/酚类化合物排放浓度(mgm)NDNDNDNDNDND20达标排放速率(kg/h)0.00260.00270.00260.00270.00260.00271氯苯类排放浓度(mg/m)NDNDNDNDNDND50达标排放速率(kg/h)0.000260.000270.000260.000270.0002630.000271二氯甲烷排放浓度(mg/m)NDNDNDNDNDND100达标排放速率(kg/h)0.00260.00270.00260.00270.00260.00271排气筒高度15m备注:1、处理设施及运行状态:静电油烟净化+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运行正常;2、标准限值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3、-”表示执行标准不对该项目作限值要求,“”表示无相关信息;44、、“ND”表示检测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其检出限见“四、检测方法、使用仪器及检出限”,其排放速率以1/2检出限计算。检测点位检测项目检测结果标准限值结果评价采样日期:2024.12.13采样日期:2024.12.14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挤出废气2#处理前检测口标干流量(m/h)18611188241852718499189131854618764185731臭气浓度(无量纲)977977851977851112211229771挤出废气2#处理后排放口DA004标干流量(m/h)17622178121759217283179071756317752176021臭气浓度(无量纲)1121731121121311311121126000达标排气筒高度15m备注:1、处理设施及运行状态:静电油烟净化+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2、臭气浓度标准限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3、“—”表示执行标准不对该项目作限值要求,“”表示无相关信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乙烯、HCI、丙烯腈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颗粒物、甲苯、乙苯、苯乙烯、丙烯腈、酚类化合物、氯苯类、二氯甲烷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有组织排放标准。根据验收检测报告,检测期间综合生产工况最大为84%,各废气收集率均按95%计,核算100%生产负荷下现有项目投料废气和挤出废气的污染物排放量,详见下表。表2-16现有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量核算表排气筒编号污染物核算排放量生产负荷(%)工作时间(h/a)(t/a)DA001*颗粒物0.08011002400颗粒物0.9361002400非甲烷总烃0.0861002400总VOCs0.0651002400*氯化氢0.0171002400*氯乙烯0.0021002400*SO20.0091002400*NOx0.0801002400DA003颗粒物0.27641002400*颗粒物0.0271002400*苯乙烯0.0151002400*丙烯腈0.0051002400非甲烷总烃0.0861002400*甲苯0.0051002400*乙苯0.0061002400*酚类化合物0.0081002400*氯苯类0.0011002400*二氯甲烷0.0081002400*SO20.0791002400*NOx0.0791002400注:*为低于检测限,排放量以1/2检出限核算。综上,现有项目废气排放量核算情况合计如下。表2-17扩建前废气排放量核算表DA002DA004编号污染物核算排放量(t/a)环评、非重大论证报告及审批量(t/a)1颗粒物1.3204.1412挥发性有机物(含非甲烷总烃、总VOCs)0.1722.693总VOCs0.065/4氯化氢0.0170.0535氯乙烯0.0020.0536苯乙烯0.0150.0287丙烯腈0.0058甲苯0.0059乙苯0.00610酚类化合物0.00811氯苯类0.00112二氯甲烷0.00813SO20.08814NOx0.15915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kg/t)0.0020.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要求限值由上表可知,现有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均小于总量指标,符合总量控制要求。(3)油烟废气现有项目食堂产生油烟废气,经运水烟罩+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根据企业2025年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JLHB-2503001-验收),该废气具体检测结果如下:由上表可知,现有项目油烟废气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采样位置检测项目检测结果标准限值采样日期:2024.12.13第1次第2次第3次第4次第5次均值油烟废气处理前油烟标干流量(m/h)795782877911792181608047/排放浓度(mg/m)5.34.65.25.45.65.21排放速率(kgh)0.0420.0380.0410.0430.0460.0421油烟废气处理后油烟标干流量(m/h)770378847681780076227738/排放浓度(mg/m)0.50.40.50.50.50.482.0排放速率(kg/h)0.00390.00320.00380.00390.00380.037/排气筒高度15m采样位置检测项目采样日期:2024.12.13标准限值油烟废气处理前油烟标干流量(m/h)7917813979088266794580351排放浓度(mgm)5.85.86.15.95.65.81排放速率(kg/h)0.0460.0470.0480.0490.0440.047/油烟废气处理后油烟标干流量(m/h)799976837759797076507812/排放浓度(mg/m0.60.50.50.50.50.52.0排放速率(kg/h)0.00480.00380.00390.00400.00380.00411排气筒高度15m备注:1、处理设施及运行情况:静电油烟净化器,运行正常;2、标准限值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表示执行标准不对该项目作限值要求。(GB18483-2001)表2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现有项目油烟排放量核算见下表。表2-18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核算表污染物产生量(t/a)排放量(t/a)排放时间(h/a)油烟0.07560.00741800注:食堂提供三餐,排放时间按每日煮食6h计,年运行300日,则年排放时间为1800h。(4)无组织废气现有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生产过程未被收集的废气,根据环评、非重大变动论证报告、验收检测报告等资料,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苯乙烯、氯化氢、丙烯腈、臭气浓度等。排放情况参照企业2025年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JLHB-2503001-验收),具体排放情况如下。检测点位检测项目检测结果标准限值评价采样日期:2024.12.13采样日期:2024.12.14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厂界无组织废气上风向参照点A1臭气浓度(无量纲)1苯乙烯(mgm)NDNDNDNDNDNDNDND1厂界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点A2臭气浓度(无量纲)20达标苯乙烯(mg/m)NDNDNDNDNDNDNDND5.0达标厂界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无量纲)20达标下风向监控点A3苯乙烯(mg/m)NDNDNDNDNDNDNDND5.0达标厂界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无量纲)20达标下风向监控点A4苯乙烯(mgm)NDNDNDNDNDNDNDND5.0达标备注:1、厂界臭气浓度、苯乙烯标准限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昊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2、检测点位见检测点位图:3、“——”表示执行标准不对该项目作限值要求,“”表示无相关信息;4、ND”表示检测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其检出限见“表4检测方法、主要仪器及检出限一览表”检测点位检测项目检测结果标准限值评价采样日期:2024.12.13采样日期:2024.12.14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厂界无组织废气上风向参照点A1颗粒物(mg/m)0.1580.1610.1720.1630.1680.1591厂界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点A2颗粒物(mg/m)0.1830.1810.1950.1770.1800.1861厂界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点A3颗粒物(mg/m)0.2010.2190.2080.2240.2190.2071厂界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点A4颗粒物(mg/m)0.2310.2090.2240.2150.1990.216/周界外浓度最大值颗粒物(mg/m)0.2310.2190.2240.2240.2190.2161.0达标厂界无组织废气上风向参照点AI氯化氢(mg/m)0.050.040.040.020.030.051厂界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点A2氯化氢(mgm)0.080.090.120.100.050.071厂界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点A3氯化氢(mg/m)0.100.120.100.090.080.10/厂界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点A4氯化氢(mg/m)0.070.060.080.060.090.081周界外浓度最大值氯化氢(mg/m)0.100.120.120.100.090.100.20达标厂界无组织废气上风向参照点A1氯乙烯(mg/m)NDNDNDNDNDND1厂界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点A2氯乙烯(mg/m)NDNDNDNDNDND1厂界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点A3氯乙烯(mg/m)NDNDNDNDNDND1厂界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点A4氯乙烯(mgm)NDNDNDNDNDND/周界外浓度最大值氯乙烯(mgm)NDNDNDNDNDND0.60达标备注:1、标准限值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较严者;2、检测点位见检测点位图;3、“——”表示执行标准不对该项目作限值要求,“”表示无相关信息:4、“ND”表示检测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其检出限见“表4检测方法、主要仪器及检出限一览表”根据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HC1、甲苯、非甲烷总检测点位检测项目检测结果标准限值评价采样日期:2024.12.13采样日期:2024.12.14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厂界无组织废气上风向参照点A1丙烯腈(mg/m)NDNDNDNDNDND/厂界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点A2丙烯腈(mgm)NDNDNDNDNDND1厂界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点A3丙烯腈(mgm)NDNDNDNDNDND/厂界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点A4丙烯腈(mgm)NDNDNDNDNDND/周界外浓度最大值丙烯腈(mg/m)NDNDNDNDNDND0.1达标厂界无组织废气上风向参照点A1甲苯(mg/m)NDNDNDNDNDND1厂界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点A2甲苯(mg/m)NDNDNDNDNDND1厂界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点A3甲苯(mgm)NDNDNDNDNDND1厂界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点A4甲苯(mg/m)NDNDNDNDNDND1周界外浓度最大值甲苯(mgm)NDNDNDNDNDND0.80达标厂界无组织废气上风向参照点A1非甲烷总烃(mgm)0.680.710.830.780.850.81/厂界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点A2非甲烷总烃(mgm)1.061.181.051.241.191.101厂界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点A3非甲烷总烃(mgm)1.191.241.121.351.221.171厂界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点A4非甲烷总烃(mg/m)1.281.081.271.161.311.251周界外浓度最大值非甲烷总烃(mgm)1.281.241.271.351.311.254.0达标厂区内无组织废气监控点A5非甲烷总烃(mg/m)1.511.491.611.671.601.576达标备注:1、厂界甲苯、非甲烷总烃标准限值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较严者:厂界丙烯腈烃标准限值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4企业边界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标准限值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2、检测点位见检测点位图;3、“——”表示执行标准不对该项目作限值要求,表示无相关信息;4、“ND”表示检测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其检出限见“表4检测方法、主要仪器及检出限一览表”烃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丙烯腈、氯乙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苯乙烯、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改扩建二级标准,厂区非甲烷总烃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3)噪声项目在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噪声源为混料机组、水泵、风机、螺杆机、冷却塔、空压机等设备,生产设备噪声源强在65~95dB(A)范围之间,项目运营期对各种设备采取严格的隔声、消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结合厂房、设备房的降噪等措施,根据企业2025年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JLHB-2503001-验收),具体如下。由此可知,企业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4)固废现有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①生活垃圾检测点位测定时间主要声源检测结果L[dB(A)]标准限值L[dB(A)]结果评价检测日期:2024.12.13检测日期:2024.12.14厂南界外1m处NI昼间生产585965达标夜间环境474655达标厂东界外1m处N2昼间生产585765达标夜间环境484755达标厂西界外1m处N3昼间生产595765达标夜间环境484955达标厂北界外1m处N4昼间生产585865达标夜间环境474855达标备注:1、厂界外噪声准限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2、检测布点见检测点位图。原项目员工有128人,生活垃圾按每人每天按0.5kg计,生活垃圾产生量19.2t/a,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并每日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②一般固废废包装袋:产生量约为3.9t/a,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公司处理。布袋除尘灰:投料废气处理产生除尘灰,产生量约为11.864t/a,均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布袋: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布袋除尘器产生废布袋约0.1t/a,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公司处理。③危险废物废饱和活性炭:现有项目废气处理废饱和活性炭,产生量为59.75t/a。废机油及废含油抹布:现有项目在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废机油,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废机油及废含油抹布产生量为0.1t/a。静电除尘灰:静电除尘器处理挤出废气,会产生含有少量油脂的静电除尘灰,产生量约为0.197t/a。废催化剂:催化燃烧设备会产生非催化剂,产生量约为1.4t,约每2年更换一次,则年产废催化剂0.7t/a。废过滤棉:废气处理过滤器会产生废过滤棉,根据企业提供资料,产生量约为0.5t/a。上述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后,交由中山市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5)污染物排放汇总表表2-19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核算表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t/a)废水废水量1728CODcr0.349BOD50.104SS0.147NH3-N0.035废气颗粒物1.320挥发性有机物(含非甲烷总烃、总VOCs)0.172总VOCs0.065氯化氢0.017氯乙烯0.002苯乙烯0.015丙烯腈0.005甲苯0.005乙苯0.006酚类化合物0.008氯苯类0.001二氯甲烷0.008SO20.088NOx0.159油烟0.0007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生活垃圾19.2一般固废废包装袋3.9布袋除尘灰11.864废布袋0.1危险废物废饱和活性炭59.75废机油及废含油抹布0.1静电除尘灰0.197废催化剂0.7废过滤棉0.5二、项目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以及以新带老处理措施(1)项目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原环评现有项目原辅料未有统计机油使用量,一般固体废物未有统计布袋除尘灰、废布袋,危废未有统计静电除尘灰、废催化剂以及废过滤棉产生量。(2)项目投诉情况项目运营期间未收到环保投诉。(3)以新带老处理措施无。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一、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根据《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20修订版)》(中府函〔2020〕196号印发),该建设项目所在区域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根据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4年中山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公众版)》,中山市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和日平均浓度(第98百分位数)、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和日平均浓度(第98百分位数)、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和日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和日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一氧化碳日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的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表3-1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μg/m³)标准值(μg/m³)占标率(%)达标情况SO2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81505.3达标年平均质量浓度5608.3NO2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548067.5达标年平均质量浓度224055PM10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6815045.3达标年平均质量浓度347048.6PM2.5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467561.3达标年平均质量浓度203557.1O3日最大8h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15116094.4超标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800400020.0达标(2)常规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项目位于中山市东凤镇,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为中山小榄环境监测站。根据据《中山市2024年空气质量监测站日均值数状况公报》,中山市小榄环境监测站基本污染物的监测统计数据见下表。表3-2基本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表点位名称污染物年评价指标评价标准(μg/m³)现状浓度(μg/m³)浓度占标率%超标频率%达标情况小榄站(东经113°15′46.37″,北纬SO2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15014100.00达标年平均质量浓度608.5//达标NO2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80751150.82达标22°38′42.30″)位数年平均质量浓度4027.9达标PM10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15094880达标年平均质量浓度7045.8达标PM2.5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75441000.00达标年平均质量浓度3521.5达标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4000900300.00达标O38h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160159153.19.07超标由上表可知,SO2年平均及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浓度、NO2年平均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浓度、PM10年平均及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PM2.5年平均及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3)特征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特征污染物因子为TSP、非甲烷总烃,其中因非甲烷总烃无《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地方质量标准,因此不进行环境监测,TSP引用《中山市盛灿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现状监测数据(报告编号:KX20240528025),监测单位为广东科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6月1日,监测点为中山市盛灿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项目所在地,检测点位所在地位于本项目所在地西面约为3736米,具体见下表及图3-1。表3-3补充监测点位情况表监测点名称坐标监测因子监测时间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址距离m中山市盛灿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所在地G1E113°18'34.9182",N22°40'27.4195"TSP2024年5月30日-2024年6月1日西面3736监测点名称监测因子平均时间监测浓度范围(mg/m3)执行标准(mg/m3)最大占标率%超标率%超标情况中山市盛灿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所在地G1TSP24小时均值0.093-0.1060.3350达标项目所在地引用监测点位3736m图3-1项目与引用监测点位关系图TSP评价标准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空气质量良好。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位于中山市东凤镇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内,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东凤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再排放,排入中心排河(中心排河水功能类别为IV类),中心排河最终汇入鸡鸦水道(鸡鸦水道水功能类别为II类)。根据中山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水环境年报》,项目纳污河道中心排河汇入的主河道鸡鸦水道现状水质达到II类标准,水质状况为优。吉昌小学东和尾仁龙社D阳光托儿所因吉昌村警务室大角黄字号永益村委会新墩血寒秋博物馆东阜路卫生站+H卫民托儿所+卫民社区卫生M乐华托儿所血国贸逸豪酒店因横沥派出所四片财务站自然居连福社新横河监管区横沥大军一堡4队军南龙村壳涌村卫生所连成社·为民溜冰场大军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试验测试间新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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