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审查 临时用地招标采购公告(2025)



滇中引水工程香炉山隧洞后续TBM掘进洞段钻探灌一体大理州境内(剑川县)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大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对《滇中引水工程香炉山隧洞后续TBM掘进洞段钻探灌一体大理州境内(剑川县)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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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5日

附件: 附件一 公示稿1765784874543.doc
附件二 专家组意见及名单1765784881880.docx

滇中引水工程香炉山隧洞后续TBM掘进洞段钻探灌一体大理州境内(剑川县)临时用地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项目单位: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单位:云南超图地理信息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二月1.1前言1.1.1.1编制背景及过程1.1.1.1.1.1项目建设背景云南省滇中地区是国家和云南省重点开发区域,是云南省社会经济发展和面向南亚东南亚开发辐射中心的核心区,随着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新时代西部大开发等国家发展战略的实施,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为从根本上解决滇中地区水资源供需矛盾,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滇中引水工程是非常必要和迫切的,也将是云南省有史以来投资最大的民生福祉工程。滇中引水工程由水源工程和输水工程组成。工程从金沙江干流石鼓镇上游引水、一级泵站提水至进入输水工程起点—香炉山隧洞进口,经丽江、大理、楚雄、昆明、玉溪至红河蒙自。大理Ⅰ段为总干渠第一段,位于丽江境内和大理境内,起点位于石鼓镇上游冲江河右岸,上接石鼓提水泵站出水池,亦为香炉山隧洞进口,末端为大理洱海东北部的长育村,输水线路总长114.992km。输水建筑物共16座,其中隧洞10条,长113.143km;渡槽3座,长1.217km;倒虹吸1座,长0.317km;暗涵2座,长0.315km。大理Ⅰ段输水隧洞设计流量135m3/s。香炉山隧洞为滇中引水工程输水线路大理I段的首个建筑物,在丽江市玉龙县石鼓镇冲江河右岸山体内与石鼓泵站相连,在鹤庆县松桂与积福村渡槽相接,隧洞全长63.06km,设计引水流量135m3/s,过水断面为圆形断面。香炉山隧洞TBM段Ⅲ类围岩洞段衬后直径8.5m,Ⅳ、Ⅴ类围岩洞段衬后直径8.4m;隧洞钻爆段除穿越活动断裂洞段衬后直径为8.8m/10.0m外,其余为8.3m。香炉山隧洞地形地质条件复杂,跨越金沙江与澜沧江分水岭,沿线穿越大栗树断裂(F9)等13条大断(裂)层,其中龙蟠-乔后断裂(F10)、丽江-剑川断裂(F11)和鹤庆-洱源断裂(F12)等为全新世活动断裂,主要地质问题有断层破碎带、高地应力下软岩大变形、局部岩爆、高地下水和突水涌泥等。隧洞沿线地面高程一般2400~3400m,一般埋深为600m~1200m,最大埋深1450m,埋深大于600m洞段长累计42.175km,占隧洞总长67.38%。香炉山隧洞是滇中引水的控制性工程,共布置13条施工支洞,其中3条竖井(2021年新增27竖井,井深566米;2024年工期保障新增32竖井、34竖井,32竖井井深842.70米,34竖井井深907.34米),4条平洞,6条斜井,最大倾角27.1°(4#支洞),单支洞最长6622.55米(6#支洞),采用“TBM法+钻爆法”组合施工方案,钻爆段总长34.23公里,TBM掘进段总长28.83公里。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工期96个月。6#支洞、7#支洞及其控制主洞段上游的“云岭号”TBMb,自2020年10月掘进施工以来,受断层破碎带、岩溶洞穴及前期未充分预判到的连续数百米软岩大变形的影响,工期严重滞后。后续掘进洞段可能面临涌水突泥、断裂破碎带、高地应力软岩大变形、硬岩岩爆等不良地质问题,TBM掘进任务仍十分艰巨,综合施工难度仍非常大,存在工期延误风险。为提高7#支洞上游后续TBMb掘进段保障率,需复核香炉山隧洞地质条件并对不良地质洞段进行地面预灌浆处理。通过地面“L”型定向钻对目前预判Ⅴ类围岩占比较高洞段进行探查,根据探查结果有针对性地进行地面预灌浆处理,对断层破碎带以及较差Ⅴ类围岩洞段的顶拱部位进行加固;对强富水洞段周围岩体进行超前堵水兼顾加固,以降低香炉山隧洞6#施工支洞及香炉山隧洞6#施工支洞上游主洞、7#支洞TBM掘进施工面临的突泥涌水和卡机等风险,提高工期保障率。2024年6月完成了《滇中引水工程香炉山隧洞后续TBM掘进段TBM适应性分析报告》;2024年7月,滇中引水工程专家委员会在昆明召开专题会议,对滇中引水工程香炉山隧洞后续TBM掘进段TBM适应性分析成果进行了研究,编制完成了《滇中引水工程香炉山隧洞后续TBM掘进洞段探灌一体地面预注浆处理专题报告》;2024年9月-2025年5月,完成《滇中引水工程香炉山隧洞后续TBM掘进段地面钻探灌一体设计变更报告》编制。设计变更调整后香炉山隧洞TBM后续掘进段地面钻探灌一体共涉及12处洞段,探灌洞段总长8.968km,其中3-1#支洞下游、7#支洞上游和6#支洞及其上游主洞的探灌洞段长度分别为1.0km、3.197km、4.771km。通过本次变更,优化施工组织方案,可以缩短关键线路滞后的工期,促成滇中引水工程尽早发挥效益。1.1.2.1.1.2方案编制背景土地资源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有力地支持了各项生产建设,但在生产建设和地质勘查过程中造成了土地的损毁及生态环境的恶化。为了及时地对损毁土地进行复垦利用或恢复、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土地复垦条例》(2011年3月5日起施行)以及《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5号)等相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生产、建设项目因挖损、塌陷、压占或临时占用等原因对土地造成损毁的必须进行复垦,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和谐发展。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云自然资规〔2024〕3号)以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TD/T1031.1-2011)等相关文件和技术要求,滇中引水工程香炉山隧洞后续TBM掘进洞段钻探灌一体大理州境内(剑川县)临时用地项目损毁土地需要在工程竣工后完成土地复垦,以恢复可供利用的状态,因此,需编制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在此背景下:“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云南超图地理信息有限公司”编制《滇中引水工程香炉山隧洞后续TBM掘进洞段钻探灌一体大理州境内(剑川县)临时用地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结合本项目工程设计文件和项目区自然环境概况,依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编制精神和实务,编制《滇中引水工程香炉山隧洞后续TBM掘进洞段钻探灌一体大理州境内(剑川县)临时用地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滇中引水工程香炉山隧洞后续TBM掘进洞段钻探灌一体大理州境内(剑川县)临时用地项目主要为施工便道、临时工棚,主要为了满足6#施工支洞的建设,临时用地共计2个地块,面积共计2.7166hm²,其中施工便道(1个地块)面积为0.5909hm²,临时工棚(1个地块)面积为2.1257hm²。根据2025年5月的《滇中引水工程香炉山隧洞后续TBM掘进段地面钻探灌一体设计变更报告》,本次项目报批为滇中引水工程香炉山隧洞后续TBM掘进洞段钻探灌一体大理州剑川县境内建设的施工便道、临时工棚,共计2个地块。如以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范围或施工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需按相关规定和要求重新组织编报土地复垦方案或对原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修订。报告书遵循“统一规划、源头控制、防复结合”的要求及“因地制宜、综合利用”的原则,依据项目所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复垦土地,并做到土地复垦与生产建设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努力实现“边建设、边复垦”,坚持“谁损毁、谁复垦”的复垦原则。1.1.3.1.1.3编制过程2025年10月,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建设单位委托云南超图地理信息有限公司为其编制《滇中引水工程香炉山隧洞后续TBM掘进洞段钻探灌一体大理州境内(剑川县)临时用地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接受委托后,云南超图地理信息有限公司相关技术人员组成了方案编制小组。方案编制小组先后多次奔赴项目现场开展工作,对项目区的土地利用现状、土地规划状况进行了调查,收集了《滇中引水工程香炉山隧洞后续TBM掘进段地面钻探灌一体设计变更报告》等资料。方案编制结合项目区的地形地貌、生态环境现状和项目建设对土地的影响,预测建设项目对土地造成的损毁方式、类型、面积和程度,确定土地复垦区和土地复垦责任范围,依据土地复垦相关规定和技术规程,对损毁的土地进行适宜性评价,明确土地复垦方向、目标和任务。在方案编制时,与当地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相关人员座谈,采用公众参与的方式调查当地群众意愿,通过大量的资料收集、现场调查,多次咨询农业工程、林业工程、生态学、土壤学等专家的意见,详细了解有关该项目的建设情况,使方案具有科学性,在管理监督和执行上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报告的编写遵循“统一规划、源头控制、防复结合、因地制宜、综合利用”的原则,结合剑川县永久基本农田成果数据,合理确定复垦土地要求,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建则建,并做到土地复垦与项目建设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努力实现“边建设、边复垦”,坚持“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滇中引水工程香炉山隧洞后续TBM掘进洞段钻探灌一体大理州境内(剑川县)临时用地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经评审批复后可作为指导本项目土地复垦工作的技术报告。方案具体编制程序见图1-1。现状分析与评价土地损毁预测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确定复垦目标选定复垦目标工程设计及工程量测算实施计划安排投资估算方案实施保护措施方案编制前期工作拟定初步方案方案协调论证复垦方案编制资料收集野外调研样品检测公众参与现状分析与评价土地损毁预测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确定复垦目标选定复垦目标工程设计及工程量测算实施计划安排投资估算方案实施保护措施方案编制前期工作拟定初步方案方案协调论证复垦方案编制资料收集野外调研样品检测公众参与图1-1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程序图1.2.1.2复垦方案摘要1.2.1.1.2.1服务年限(1)建设期:该临时用地为滇中引水工程香炉山隧洞后续TBM掘进洞段钻探灌一体大理州剑川县境内的施工便道和临时工棚等配套设施,根据《滇中引水工程香炉山隧洞后续TBM掘进段地面钻探灌一体设计变更调整报告》,滇中引水工程香炉山隧洞后续TBM掘进洞段钻探灌一体建设期为4年,本方案根据剑川县的实际施工情况确认临时用地的使用年限。临时用地尚未动工建设,因此,临时用地使用期为4年(2026年1月至2029年12月)。(2)复垦期:根据本复垦项目工程量,结合项目特点,考虑土地复垦工程于使用期完成后对临时用地进行复垦,计划复垦工期为0.5年(2030年1月至2030年6月)。(3)管护期:林地管护期为3年,耕地管护期为3年(2030年7月至2033年6月)。因此,本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服务年限为7.5年,即2026年1月至2033年6月。1.2.2.1.2.2方案涉及各类区域面积(1)项目区面积:本方案只涉及临时用地,项目区面积共计2.7166hm²;项目区涉及地类为旱地1.4360hm²,乔木林地0.8420hm²,农村道路0.1499hm²,田坎0.2887hm²。(2)复垦区:根据《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通则),复垦区为生产建设项目损毁土地和永久性建设用地构成的区域。因此,本项目复垦区面积为2.7166hm²。(3)复垦责任范围:根据《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通则),复垦责任范围为复垦区中损毁土地及不再留续使用的永久性建设用地构成的区域。本方案只涉及临时用地,无永久用地,因此,本方案复垦责任范围临时用地使用面积为2.7166hm²。滇中引水工程香炉山隧洞后续TBM掘进洞段钻探灌一体大理州境内(剑川县)临时用地项目有施工便道、临时工棚,共2个地块,经统计,施工便道(1个地块)面积为0.5909hm²,临时工棚(1个地块)面积为2.1257hm²,临时用地总面积为2.7166hm²,其中旱地1.4360hm²,乔木林地0.8420hm²,农村道路0.1499hm²,田坎0.2887hm²。经套合剑川县“三区三线”数据成果,该项目用临时用地不涉及占用建设用地,不涉及占用未利用地,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占用城镇开发边界内,涉及占用地块2-香炉山钻探灌一体XLDXZK4钻场临时工棚损毁永久基本农田1.1844hm²。1.2.3.1.2.3土地损毁情况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本方案仅对临时用地损毁情况进行分析,临时用地损毁面积为2.7166hm²。(1)已损毁土地情况滇中引水工程香炉山隧洞后续TBM掘进洞段钻探灌一体大理州境内(剑川县)临时用地项目目前尚未建设使用,临时用地正在办理用地手续,经现场实地踏勘,无已损毁土地。(2)拟损毁土地预测本次野外调查,临时用地尚未施工建设,未来各地块施工将对土地造成拟损毁,拟损毁土地总面积2.7166hm²,损毁土地类型为旱地1.4360hm²,乔木林地0.8420hm²,农村道路0.1499hm²,田坎0.2887hm²。损毁类型为压占损毁和挖损损毁,损毁程度为中度。涉及权属为大理州剑川县金华镇庆华村民委员会。1.2.4.1.2.4土地复垦目标本项目复垦责任范围面积为2.7166hm²,临时用地使用结束后,为满足地块1-香炉山钻探灌一体XLDXZK4钻场施工便道中的原有道路保留和继续使用,保留面积为0.1499hm²,其余临时用地均进行复垦。因此,实际复垦土地面积2.7166hm²,其中复垦乔木林地0.8420hm²、复垦耕地1.4360hm²、复垦农村道路0.1499hm²、复垦田坎0.2887hm²,土地复垦率为100%。通过土地复垦,达到治理水土流失,恢复地貌植被,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同时也可减少自然灾害,确保土地资源重新利用,预防土地资源浪费,发挥土地效益。1.2.5.1.2.5土地复垦投资情况根据预测工程量,通过概(估)算可知,本项目复垦土地面积2.7166hm²,静态总投资102.14万元,静态亩均投资为25066.63元/亩;价差预备费25.70万元,动态总投资127.84万元,动态亩均投资为31373.53元/亩;其中工程施工费为44.57万元,占总投资的34.87%;其他费用为37.51万元,占总投资的29.34%;监测与管护费为12.68万元,占总投资的9.91%;基本预备费为4.92万元,占总投资的3.85%。2.2总则2.1.2.1编制目的长期以来,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土地、矿产资源开发支持了各项生产建设,但也留下了大量废弃地,未得到及时复垦利用。随着各地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工矿废弃地的数量依然持续增加,导致土地复垦“旧账未还、新账又欠”,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加剧了人地矛盾,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了加强土地复垦工作,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和谐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文件的通知》和关于贯彻落实《土地复垦条例》的通知,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有限公司必须对滇中引水工程香炉山隧洞后续TBM掘进洞段钻探灌一体大理州境内(剑川县)临时用地项目损毁的土地承担复垦责任和义务,现委托设计单位编制该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其主要目的如下:(1)把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措施和计划落到实处。编制土地复垦方案,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在获得建设权的同时,自觉履行对被破坏土地进行复垦的义务,贯彻落实“统一规划、源头控制、防复结合”的要求,尽量控制或减少对土地资源不必要的损毁,做到土地复垦与生产建设统一规划,把土地复垦指标纳入生产建设计划;(2)为土地复垦方案的实施提供技术依据和实践指导。编制土地复垦方案,主要是对建设项目造成的土地损毁和影响程度作出初步的预测,并根据不同阶段建设工程对土地的损毁情况制定出不同的复垦措施,明确不同阶段的土地复垦范围和任务,有利于指导工程各阶段的项目建设安排及复垦工作计划的实施;(3)为土地复垦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土地复垦费征收等提供依据。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有利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对土地复垦任务的完成和复垦资金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搞好土地复垦工作;(4)为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供保障。土地复垦方案的实施,为增加建设用地和补充耕地提供来源,减少建设项目占用耕地面积,节约利用土地,同时复垦后的土地恢复了原有植被,防治和减少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2.2.2.2编制原则(1)源头控制、防复结合:滇中引水工程香炉山隧洞后续TBM掘进洞段钻探灌一体大理州境内(剑川县)临时用地项目的使用,对土地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毁,按照国家关于土地复垦政策的要求,应由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完成土地复垦工作,并由当地自然资源部门监督其实施,要求在土地使用结束后对损毁的土地进行复垦。土地复垦必须从损毁土地的源头做起,在具体工程措施上事先要采取预防和控制损毁土地的有力措施,所以在本次土地复垦方案中,除对损毁土地进行复垦外,还将采取集中保存表土、完善挡护设施等工程措施,预防及减小损毁土地面积;(2)土地复垦与生产建设项目统一规划、同步实施:结合生产工程总体布置以及生产进度,对临时用地损毁的土地进行复垦,并统一规划,在生产建设同时将复垦工作纳入生产建设计划中,统筹安排各部门的工作;(3)因地制宜、复垦方向一般与周边或损毁前土地利用方式保持一致,并优先用于农业:复垦方案必须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建则建”,结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土地复垦方向,并将恢复的土地优先用于农业;(4)政府决策与公共参与相结合:土地复垦方案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同时,充分征求当地相关部门及群众意见,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到土地复垦的工作中来,切实将土地复垦工作落到实处,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5)保护和利用土地相结合:在生产建设中要尽量预防和减少占用土地,特别是耕地,在生产建设无法避免的情况下,必须对损毁的土地进行复垦利用,不能将其闲置和荒废。2.3.2.3编制依据2.3.1.2.3.1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最新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发布,2011年3月5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5)《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发布,2011年3月5日);(6)《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7)《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2.3.2.2.3.2国家有关土地复垦政策性文件(1)《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2)《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3)《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资规(2021)5号);(5)《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制定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的指导意见》(林办发〔2020〕94号)。(6)《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7)《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8)《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9)《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建设使用临时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2159号)。2.3.3.2.3.3地方性土地复垦相关法规(1)《云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云自然资规(2024)3号)(2025年1月1日起施行);(2)《云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试行)》;(3)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国土资耕〔2013〕53号)。(4)《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滇中引水工程临时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土地复垦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耕(2018)4号)。(5)《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云政发〔2018〕32号);(6)《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65号);(7)《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自然资规〔2022〕1号);(8)《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云南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及树木补种标准的实施意见(试行)》(云林规﹝2021﹞6号);(9)《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3〕321号。(10)《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24〕505号)。2.3.4.2.3.4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1)《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1部分:通则》(TD/T1031.1-2011);(2)《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6部分:建设项目》(TD/T1031.6-2011);(3)《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技术规程》(TD/T-1031.1-2011);(4)《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5)《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6)《造林作业设计规程》(LY/T1607-2024);(7)《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23);(8)《豆科草种子质量分级》(GB6141-2008);(9)《禾本科草种子质量分级》(GB6142-2008);(10)《绿化苗木质量分级》(DB53/T458-2013);(11)《复合肥料》(GB∕T15063-2020);(12)《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规范》(TD∕T1048-2016);(13)《云南省地方标准矿山植被恢复技术规程》(DB53/T15662-2014);(14)《云南省用水定额》(2019年版经云水发﹝2019﹞122号发布);(15)《云南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及树木补种标准的实施意见》(云林规〔2021〕6号);(1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整治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过度实施方案的通知》(2016);《云南省国土综合整治项目预算编制规定(试行)》(云自然资修复〔2025〕176号);(17)《表士剥离及其再利用技术要求》规范。2.3.5.2.3.5相关技术文件及资料(1)剑川县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2)《剑川县永久基本农田成果数据》;(3)《滇中引水工程香炉山隧洞后续TBM掘进段地面钻探灌一体设计变更调整报告》(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5月);(4)《滇中引水工程香炉山隧洞工期保障措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5)《滇中引水工程香炉山隧洞工期保障措施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6)《滇中引水工程香炉山隧洞工期保障措施环境影响报告书》;(7)《滇中引水工程香炉山隧洞工期保障措施初步设计报告》;(8)《滇中引水工程香炉山隧洞后续TBM掘进洞段钻探灌一体大理州境内(剑川县)临时用地项目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云南超图地理信息有限公司,2025年9月);(10)现场调查当地的自然与社会经济等有关资料2.3.6.2.3.5主要计量单位序号名称计量名称计量符号1面积公顷、平方公里hm²;km²2长度厘米、米、千米Cm;m;km3体积立方米m³4重量吨、万吨、公斤t;万t;kg5时间年a6复垦费用元、万元人民币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滇中引水工程香炉山隧洞后续TBM掘进洞段钻探灌一体大理州境内(剑川县)临时用地项目单位名称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2196号附1号法人代表刘庆丰联系电话0871-6521029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性质建设项目项目位置大理州剑川县资源储量—投资规模127.84万元立项批复文号--用地面积2.7166hm²项目位置土地利用现状图幅号G47H071130、G47H072130生产年限(或建设期限)4年(2026年1月至2029年12月)土地复垦方案服务年限7.5年(2026年1月至2033年6月)方案编制单位编制单位名称云南超图地理信息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吕则航资质证书名称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资质等级乙级发证机关云南省土地学会编号532020004B联系人高慧电话18593169149主要编制人员姓名职务专业单位签名王秀芝项目负责土地规划云南超图地理信息有限公司熊兴金技术指导测绘工程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有限公司李兴辉技术指导测绘工程云南超图地理信息有限公司高慧技术编制土地管理云南超图地理信息有限公司杨春美技术编制工程造价云南超图地理信息有限公司复垦区土地利用现状土地类型面积(hm²)一级地类二级地类小计已损毁拟损毁占用耕地旱地1.436001.43600林地乔木林地0.842000.84200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0.149900.14990其他土地田坎0.288700.28870合计2.716602.71660复垦责任范围内土地损毁及占用面积类型面积(hm²)小计已损毁或占用拟损毁或占用损毁挖损0.441000.4410塌陷0.149900.1499压占2.125702.1257小计2.716602.7166合计2.716602.7166土地复垦面积一级地类二级地类面积(hm²)已复垦拟复垦耕地旱地01.4360林地乔木林地00.8420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00.1499其他土地田坎00.2887合计02.7166占用0土地复垦率复垦面积复垦率(%)2.7166100%复垦工作计划及保障措施和费用预存工作计划1、土地复垦方案服务年限(1)建设期:该临时用地为滇中引水工程香炉山隧洞后续TBM掘进洞段钻探灌一体大理州境内(剑川县)临时用地项目的施工便道和临时工棚等配套设施,根据《滇中引水工程香炉山隧洞后续TBM掘进段地面钻探灌一体设计变更调整报告》,滇中引水工程香炉山隧洞后续TBM掘进洞段钻探灌一体建设期为4年,本方案根据剑川县的实际施工情况确认临时用地的使用年限。临时用地尚未动工建设,因此,临时用地使用期为4年(2026年1月至2029年12月月)。(2)复垦期:根据本复垦项目工程量,结合项目特点,考虑土地复垦工程于使用期完成后对临时用地进行复垦,计划复垦工期为0.5年(2030年1月至2030年6月)。(3)管护期:耕地管护期为3年(2030年7月至2033年6月);林草地管护期为3年(2030年7月至2033年6月)。因此,本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服务年限为7.5年,即2026年1月至2033年6月。2、复垦工作计划安排2、复垦工作计划安排根据《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TD/T1031.1-2011),原则上以5年为一阶段进行土地复垦工作安排的要求,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本项目共计2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临时用地使用期(2026年1月至2029年12月),第二阶段为临时用地全面复垦期和管护期(2030年1月-2033年6月)。项目复垦责任面积2.7166hm²,实际复垦面积为2.7166hm²,本项目阶段和分年度复垦计划安排表如下:(1)第一阶段(2026年1月至2029年12月):临时用地建设期、使用期;本阶段主要为方案的前期工作,对施工便道、临时工棚进行表土剥离,并对临时用地损毁进行动态监测。具体复垦工程量为:表土剥离11149.5m³、土袋挡墙318m³、土工布3186㎡,土地损毁监测布设2个监测点,对临时用地损毁进行动态监测。阶段静态投资为27.34万元,动态投资27.47万元第一阶段具体年度复垦工作内容如下:①第一年(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临时用地建设期、使用期;本年度主要为方案的前期工作,对临时用地进行表土剥离,并对临时用地进行动态监测。具体复垦工程量为:表土剥离11149.5m³、土袋挡墙318m³、土工布3186㎡。静态投资为26.44万元,动态投资26.44万元。②第二年(2027年1月至2027年12月):临时用地使用期;本阶段主要为方案的前期工作,对施工便道、临时工棚进行进行损毁进行动态监测。具体复垦工程量为:土地损毁监测布设2个监测点,对临时用地损毁进行动态监测。年度静态投资为0.3万元,动态投资0.32万元。③第三年(2028年1月至2028年12月):临时用地使用期;本阶段主要为方案的前期工作,对施工便道、临时工棚进行进行损毁进行动态监测。具体复垦工程量为:土地损毁监测布设2个监测点,对临时用地损毁进行动态监测。年度静态投资为0.3万元,动态投资0.34万元。④第四年(2029年1月至2029年12月):临时用地使用期;本阶段主要为方案的前期工作,对施工便道、临时工棚进行进行损毁进行动态监测。具体复垦工程量为:土地损毁监测布设2个监测点,对临时用地损毁进行动态监测。年度静态投资为0.3万元,动态投资0.37万元。(2)第二阶段(2030年1月至2033年6月):临时用地复垦期和管护期;本阶段主要为临时用地在2030年1月使用结束后全面复垦,包括复垦施工便道和临时工棚,并对已复垦区域进行管护。具体复垦工程量为:地坪拆除565m³、弃渣清运565m³、表土回覆10514.32m³、土地翻耕1.4360hm²、场地平整4320.93m³、施有机肥2.2780hm²;栽植华山松、杜鹃各1211株、撒播狗牙根+早熟禾混播1.4360hm²;修建水窖2座;复垦效果监测布设2个监测点,对复垦后的耕地和林地进行管护,耕地管护面积1.4360hm²,林地管护面积0.8420hm²。阶段复垦面积为2.7166hm²,其中复垦旱地1.4360hm²、复垦乔木林地0.8420hm²、复垦农村道路0.1499hm²、复垦田坎0.2887hm²;阶段静态投资为74.80万元,动态投资100.37万元。第二阶段具体年度复垦工作内容如下:①第五年(2030年1月至2030年12月):临时用地复垦期和管护期;本阶段主要为临时用地在2030年1月使用结束后全面复垦,包括复垦施工便道和临时工棚,并对已复垦区域进行管护。具体复垦工程量为:地坪拆除565m³、弃渣清运565m³、表土回覆10514.32m³、土地翻耕1.4360hm²、场地平整4320.93m³、施有机肥2.2780hm²;栽植华山松、杜鹃1211株、撒播狗牙根+早熟禾混播1.4360hm²;修建水窖2座;复垦效果监测布设2个监测点,对复垦后的耕地和林地进行管护,耕地管护面积1.4360hm²,林地管护面积0.8420hm²。阶段复垦面积为2.7166hm²,其中复垦旱地1.4360hm²、复垦乔木林地0.8420hm²、复垦农村道路0.1499hm²复垦田坎0.2887hm²;静态投资为62.71万元,动态投资82.20万元。②第六年(2031年1月至2031年12月):管护期。本年度主要是对已复垦区域进行监测和管护,耕地管护面积1.4360hm²,林地管护面积0.8420hm²,静态投资为4.03万元,动态投资5.65万元。③第七年(2032年1月至2032年12月):管护期。本年度主要是对已复垦区域进行监测和管护,耕地管护面积1.4360hm²,林地管护面积0.8420hm²。静态投资为4.03万元,动态投资6.05万元。④第八年(2033年1月至2033年6月):护期。本年度主要是对已复垦区域进行监测和管护,耕地管护面积1.4360hm²。年度静态投资4.03万元,动态投资6.47万元。3、复垦工程工程量统计复垦区土地复垦工程包括土壤地形地貌重塑工程、重构工程、植被重建工程、配套工程、监测与管护工程。复垦区土地复垦工程包括土壤地形地貌重塑工程、重构工程、植被重建工程、配套工程、监测与管护工程。(1)地形地貌重塑工程主要工程量有:场地铲除565m³、地表废石(渣)清运565m³、场地平整4320.93m³。(2)土壤重构工程主要工程量有:表土剥离11149.5m³、表土回覆10514.32m³、土袋挡墙318m³、土工布3186㎡、施有机肥2.2780hm²。(3)植被重建工程主要工程量有:华山松1211株、杜鹃1211株、撒播狗牙根+早熟禾混播0.8420hm²。(4)配套工程主要工程量有:修建水窖2座。(5)监测与管护工程主要包括监测工程和管护工程。监测工程主要为土地损毁监测和复垦效果监测,土地损毁监测布设2个监测点,监测时间为4年,每4月1次,共计24点次,复垦效果监测布2个监测点,监测时间为3年,每年2次,共计12点次;管护工程中主要为对复垦后的耕地和林地进行管护,耕地管护面积1.4360hm²,耕地管护3年;林地管护面积0.8420hm²,林地管护时间3年。保障措施保障措施保障措施1、组织保障措施复垦方案重在落实,切实改善建设项目所造成的土地和生态环境破坏,审批后的方案由企业或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并受当地或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为保证全面完成各项治理措施,生产建设单位应成立土地复垦实施管理机构,并设专人负责本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工作,明确土地复垦方案实施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土地复垦实施管理机构可以是生产建设单位负责地质环境治理、生态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的机构,以保证相关工作的有机结合与衔接。土地复垦实施管理机构应协调土地复垦方案与主体工程及其他有关方案的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审批的土地复垦方案,具体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府、自然资源部门有关土地复垦的方针政策,制定本单位土地复垦管理规章制度;(2)建立土地复垦目标责任制,把土地复垦列为工程进度、质量考核的内容之一,制定阶段土地复垦计划及年度土地复垦实施计划;(3)协调土地复垦工程与有关工程的关系,确保土地复垦工程正常施工,最大程度减少生产建设活动对土地的损毁,保证损毁土地及时复垦;(4)深入土地复垦工程现场检查,掌握生产建设过程中土地损毁状况及土地复垦措施落实情况;(5)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复垦进展情况,每年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土地损毁及复垦情况,接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6)定期培训土地复垦管理及技术人员,提高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此外,土地复垦义务人在土地复垦方案中还应明确土地复垦实施方式,如自行复垦、委托中介机构复垦、缴纳复垦费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代复垦等。自行复垦的,应明确复垦的组织方式和实施办法;委托中介机构复垦的,应明确对中介机构的选取及监督管理办法;缴纳复垦费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代复垦的,应明确复垦费缴纳的方式,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2、费用保障措施(1)资金来源本工程属建设类项目,土地复垦工程投资应在工程基本建设投资中列支,并与主体工程建设资金同时调拨使用、同时施工和同时发挥效益;土地复垦实施管理机构应积极开展工作,保证方案实施。复垦费用主要发生在复垦工程建设过程中,包括各种复垦工程技术措施实施的费用。复垦费用按照国土资发〔2006〕225号规定:“土地复垦费要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并足额预算”。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若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实际情况有与方案重大不符之处,将重新组织编报土地复垦方案。及时合理调整复垦资金预算,以保证复垦工作的正常进行。(2)计提方式自土地复垦方案实施开始,相应的土地复垦费用计提也开始启动。复量费用应逐年或分阶段提取,并加大前期提取力度。根据《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的规定,复垦动态费用应在土地复垦方案涉及的生产建设年限内,至少提前1年提取完毕。(3)费用存储土地复垦义务人应根据《土地复垦费用监管协议》将土地复垦费用存入土地复垦费用专用账户。土地复垦费用账户应按照“企业所有,政府监管,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管理,并应建立土地复垦费用专项使用的具体财务管理制度。所有存款凭证提交审计部门审核,审核结果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该项目属于临时用地的土地复垦方案,按照自然资源部的相关文件精神,应当在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后一个月内全额预存土地复垦费用,以保证复垦工作的顺利进行。(4)费用使用与管理土地复垦费用由土地复垦施工单位用于复垦工作,由复垦义务人的土地复垦管理机构具体管理,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督。建议按以下方式使用与管理土地复垦费用:1)资金拨付由施工单位根据复垦工程进度向土地复垦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查签字后,报财务审批。每次提取复垦资金超过两万,或每月提取复垦资金超过十万,土地复垦管理机构应取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同意;2)施工单位每年年底,根据土地复垦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出下一年度的复垦资金使用预算。土地复垦管理机构对复垦资金使用预算进行审核,并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备案;3)资金使用中各科目实际支出与预算金额间有差超过20%的,需向土地复垦管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4)施工单位按期填写复垦资金使用情况报表,对每一笔复垦资金的用途均应有详细明确的记录。复垦资金使用情况报表按期提交土地复垦管理机构审核备案;5)每年年底,施工单位需提供年度复垦资金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土地复垦管理机构审核后,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6)每一复垦阶段结束前,土地复垦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对阶段土地复垦实施效果进行验收,并对土地复垦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同时对复垦账户的资金进行清算。在复垦效果和复垦资金审核通过的基础上,账户剩余资金直接滚动计入下阶段复垦;7)土地复垦义务人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和阶段土地复垦计划完成全部复垦任务后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最终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可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从土地复垦费用共管账户中支取结余费用的80%。其余费用应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最终验收合格后的5年内对复垦为农用地的复垦效果进行跟踪评价,达标后方可取出;8)对滥用、挪用复垦资金的,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给予相应的行政、经济、刑事处罚。(5)费用审计土地复垦费用审计,由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机构申请,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和监督,委托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内容包括费用规模、用途、时间进度等,审计工作所需费用应由土地复垦义务人承担。1)审计复垦年度资金预算是否合理;2)审计复垦资金使用情况月度报表是否真实;3)审计复垦年度资金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年度复垦资金收支情况;4)审计阶段复垦资金收支及使用情况;5)确定资金的会计记录正确无误,明细账和总账一致。3、监管保障措施经批准后的土地复垦方案具有法律强制性,不得擅自变更。土地复垦方案有重大变更的,土地复垦义务人需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权依法对土地复垦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强化土地复垦施工管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自查,并主动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加强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合作,自觉接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为保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土地复垦实施监管工作,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根据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并实施阶段土地复垦计划和年度土地复垦实施计划,定期向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当年复垦情况,接受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复垦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接受社会对土地复垦实施情况监督。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监管中发现土地复垦义务人不履行复垦义务的,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土地复垦义务人应自觉接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处罚。44、技术保障措施土地复垦工作专业性、技术性较强,需要定期培训技术人员、咨询相关专家、开展科学试验、引进先进技术,以及对土地损毁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价。同时,表土是十分珍贵的资源,它直接影响到土地复垦的实施效果;重金属污染问题是土地复垦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也是土地复垦的难点。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手段,以保证做好表土剥离与保护工作,并确保不将有毒有害物用作回填或者充填材料、不将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污染的土地用作种植食用农作物等。具体可以采取以下技术保障措施:(1)方案规划阶段,选择有技术优势的编制单位编制生产建设项目的土地复垦方案,委派技术人员与方案编制单位密切合作,了解土地复垦方案中的技术要点;(2)复垦实施中,根据复垦方案内容,与相关实力雄厚的技术单位合作,编制阶段土地复垦实施计划和年度土地复垦实施计划,及时总结阶段性复垦实践经验,并修订复垦方案;(3)加强与相关技术单位的合作,加强对国内外具有先进复垦技术单位的学习研究,及时吸取经验,完善复垦措施;(4)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和土地损毁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复垦方案,拓展复垦报告编制的深度和广度,做到所有复垦工程遵循复垦报告设计;(5)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选择和确定施工队伍,要求施工队伍具有相关等级的资质;(6)实施表土剥离及保护、不将有毒有害物用作回填或者充填材料、不将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污染的土地用作种植食用农作物等;(7)建设、施工等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按年度有序进行;(8)选择有技术优势和较强社会责任感的监理单位,委派技术人员与监理单位密切合作,确保施工质量。(9)定期培训技术人员、咨询相关专家、开展科学试验、引进先进技术,以及对土地损毁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价等。。费用预存计划本项目静态总投资102.14万元,静态亩均投资为25066.63元/亩;动态总投资127.84万元,动态亩均投资为31373.53元/亩。本方案土地复垦服务年限为7.5年,根据省厅云自然资办便笺〔2024〕173号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实施办法意见建议的通知文件规定,该项目属于临时用地的土地复垦方案。应当在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后一个月内全额预存土地复垦费用,共计127.84万元,以保证复垦工作的顺利进行。复垦费用估算测算依据1、编制依据(1)《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云南省补充预算定额的通知》(云国土资〔2016〕35号);(2)《云南省国土综合整治项目预算编制规定(试行)》(云自然资修复〔2025〕176号);(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标准云南省补充施工机械台班定额》(云国土资〔2016〕35号);(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规定云南省补充编制规定》(云国土资〔2016〕35号);(5)《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通则)》(TD/T1031.1-2011);(6)《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实务(下册)》(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2011年);(7)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土地复垦费用监管的通知》云国土资耕〔2014〕3号文;(8)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9)《大理州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剑川县)》(除税信息价)(2025.5);(10)《云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云自然资规(2024)3号);(11)(GBT45107-2024)《表士剥离及其再利用技术要求》规范。2、基础单价概算依据(1)人工单价人工费单价依据《云南省国土综合整治项目预算编制规定(试行)》(云自然资修复〔2025〕176号)标准进行计算。剑川县属六类工资区,地区工资系数为1。经计算得出的人工工资预算单价为:甲类工为63.94元/工日、乙类工为49.39元/工日。(2)材料单价材料预算价格参考《大理州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剑川县)》(除税信息价)(2025.5)和项目区当地材料价格(该价格为除税价,已包含到工地的运费及上、下车费),结合当地现场市场价确定,项目所需材料到剑川县金华镇政府驻地购买,运距约为25km,本方案的材料预算价格已包含运费等。(3)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本项目执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按一、二类费用分别计算。二类费用中人工按甲类工计取。(4)定额单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适用于海拔2000m以下地区的工程项目,海拔2000m以上地区,人工费和机械费按项目所在地的海拔高程乘以调整系数计算。本项目海拔在2500m—3400m,海拔在2500—3000m区域面积约占总用地面积的94.03%,因此,本方案按海拔在2500—3000m进行调整系数。3、费用计算标准根据《云南省国土综合整治项目预算编制规定(试行)》(自然资修复〔2025〕176号)项目投资估算费用包括工程施工费、设备费、其他费、监测与管护费及预备费。(1)工程施工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1)直接费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①直接工程费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组成。②措施费措施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施工辅助费和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安全施工措施费。2)间接费间接费由规费和企业管理费组成。3)利润利润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按照直接费和间接费之和的3%计算。4)税金税金指按国家规定应计入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税金=(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率依据项目所在地的税收计取办法,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本工程项目用地为农村,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税金取9%。(2)其他费用计算由前期工作费、工程监理费、竣工验收费及业主管理费组成。(3)监测与管护费复垦监测费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其挖损、压占等损毁程度难以预测,为了能及时掌握实际情况,调整并采取及时、有效、正确的复垦措施而设置监测点,用来监测压占等损毁程度,确保复垦工作顺利进行所产生的费用;管护费是对复垦后的一些重要工程措施、植被和复垦区域土地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巡查、补植、除草、施肥浇水、修枝、喷药、刷白等管护工作所发生的费用。(4)预备费预备费是指考虑了土地复垦期间可能发生的风险因素,从而导致复垦费增加的一项费用。预备费主要包括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和风险金。费用构成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费用(万元)1工程施工费44.572设备费0.00 3其他费用37.514监测与管护费12.68(1复垦监测费1.80(2管护费10.885预备费33.09(1基本预备费4.92(2价差预备费25.70(3风险金2.466静态总投资102.147动态总投资127.84第三部分建议根据当地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按照经济可行、技术科学合理、综合效益最佳和便于操作的原则,结合项目特征及实际情况,提出几条建议:(1)源头控制、防治结合。滇中引水工程香炉山隧洞后续TBM掘进洞段钻探灌一体大理州境内(剑川县)临时用地项目的使用,对土地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毁,按照国家关于土地复垦政策的要求,应由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有限公司责完成土地复垦工作,并由当地自然资源部门监督其实施,要求在土地使用结束后对损毁的土地进行复垦。土地复垦必须从损毁土地的源头做起,在具体工程措施上事先要采取预防和控制损毁土地的有力措施,所以在本次土地复垦方案中,除对损毁土地进行复垦外,还将采取集中保存表土、完善挡护设施等工程措施,预防及减小损毁土地面积;(2)土地复垦与生产建设项目统一规划、同步实施。结合生产工程总体布置以及生产进度,对临时用地损毁的土地进行复垦,并统一规划,在生产建设同时将复垦工作纳入生产建设计划中,统筹安排各部门的工作;(3)因地制宜、复垦方向一般与周边或损毁前土地利用方式保持一致,并优先用于农业。复垦方案必须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建则建”,结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土地复垦方向,并将恢复的土地优先用于农业;(4)政府决策与公共参与相结合。土地复垦方案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同时,充分征求当地相关部门及群众意见,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到土地复垦的工作中来,切实将土地复垦工作落到实处,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5)保护和利用土地相结合。在生产建设中要尽量预防和减少占用土地,特别是耕地,在生产建设无法避免的情况下,必须对损毁的土地进行复垦利用,不能将其闲置和荒废。(6)建议在对各个地块进行表土剥离前,对剥离的各个地类的表土进行土壤剖面调查,并对耕作层取样进行土壤检测;临时用地使用结束后,在覆土前先对堆存的表土取样进行土壤检测,为耕地复垦质量控制和后续监测工作提供基础依据。(7)临时用地使用结束后须及时恢复。(8)建议用地单位通过苗木假植试验种植,筛选抗逆性强的树种。(9)土地复垦方案实施过程中需做好土石开挖填筑、剥离表土等拦挡防护工作,减少新增水土流失量。生产(建设)项目名称滇中引水工程香炉山隧洞后续TBM掘进洞段钻探灌一体大理州境内(剑川县)临时用地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生产(建设)单位名称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有限公司方案编制单位名称云南超图地理信息有限公司项目用地面积项目区面积2.7166公顷损毁土地面积2.7166公顷生产能力(或投资规模)127.84万元生产年限(或建设期限)4年专家评审意见专家评审意见专家评审意见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592号令)、《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土地复垦条例)的通知》(云国土资〔2011〕184号)、《关于贯彻落实(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国土资耕〔2013〕53号)相关规定,大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4年7月17日对云南超图地理信息有限公司编制的《滇中引水工程香炉山隧洞后续TBM掘进洞段钻探灌一体大理州境内(剑川县)临时用地项目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专家组依据《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TD/T1031-2011)、《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及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等技术规程规范要求,听取了编制单位就本方案编制成果内容的汇报,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充分质询和讨论,形成评审意见如下:一、本土地复垦方案报告、图件成果齐全,格式符合要求;方案编制目的明确、程序合理,资料收集和公众参与较为充分,调查评价与分析处理方法正确,相关数据来源和结果基本可信。二、该项目位于大理州剑川县金华镇庆华村民委员会辖区内,项目临时用地面积2.7166公顷,复垦责任范围损毁旱地1.4360公顷、乔木林地0.8420公顷、农村道路0.1499公顷、田坎0.2887公顷。临时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1844公顷。复垦方案服务年限确定为7.5年(2026年1月至2033年6月)。三、原则同意滇中引水工程香炉山隧洞后续TBM掘进洞段钻探灌一体大理州境内(剑川县)临时用地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拟损毁2个临时地块的损毁情况分析。本项目属建设类项目,损毁土地方式主要为挖损、压占,复垦责任范围内预计损毁土地2.7166公顷。四、基本同意本项目制定的复垦目标和任务,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过程和结果基本可信。本项目复垦责任范围面积2.7166公顷,项目最终拟复垦土地2.7166公顷,其中拟旱地1.4360公顷、乔木林地0.8420公顷、农村道路0.1499公顷、田坎0.2887公顷,土地复垦率达100%。五、基本同意本报告书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复垦措施。(一)预防控制措施:(1)各种生产建设活动应严格控制在复垦区内,做好土壤和植被的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的固体废弃物要及时处理;(2)合理地布置工作面及开挖顺序,规范化施工,减少不必要的人为损毁,在满足工程施工的基础上,尽量采取对土地损毁程度小的施工方法;(3)工程建设过程可能诱发地质灾害,引起滑坡、崩塌、泥石流水土流失,影响植物生长,破坏地面建筑物,对2个临时用地地块及其周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需做好监控工作,及时发现和预报滑坡,减少滑坡可能造成的灾害。(二)工程技术措施:(1)本项目建设前进行表土剥离和保存,结束后,对场地进行清理,进行表层清理及平整,平整后进行表土回覆,覆土后全场进行土壤改良,植被恢复,播撒草籽等工作;(2)复垦监测措施:对整个项目复垦责任范围进行动态监测,同时对复垦过程的复垦措施、复垦效果等监测。(三)生物化学措施:(1)对复垦林地区域选择适宜当地的树种,复垦后进行适时管理,包括浇水、施肥、除草、除虫等,同时淘汰劣质树种。(2)对复垦为耕地、园地、林地区域进行土壤改良。六、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土地复垦标准、工程设计及工程量测算。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并细化复垦工程设计,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具体参数,增加方案的可操作性。七、基本同意土地复垦投资估算结果。确定复垦工程静态投资102.14万元,动态总投资127.84万元。计算复垦土地静态亩均投资25066.63元/亩,动态亩均投资31373.53元/亩。复垦义务人为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有限公司,复垦工作由复垦义务人组织施工队伍自行复垦。业主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土地复垦费用从建设生产成本中提取,加大土地复垦前期提取额度,并根据复垦工作安排制定土地复垦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复垦费专款专用。费用不足的,要及时足额追加投资,确保土地复垦工作的顺利进行。综上所述,该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的土地利用现状明确;损毁土地的分析预测科学;土地复垦目标、任务和利用方向合理,措施可行;土地复垦费用测算合理,预存与使用计划清晰并符合《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规定要求;土地复垦计划安排科学、保障措施可行;土地复垦方案已征求意见并采纳合理建议。可作为指导土地复垦义务人(生产建设单位)开展土地复垦工作的依据。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评审,需尽快按与会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补充完善后,在规定时限内按程序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备案。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范围或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应在规定时限内对本复垦方案进行修订或重新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并报原审查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备案。专家组组长签名:年 月 日《滇中引水工程香炉山隧洞后续TBM掘进洞段钻探灌一体大理州境内(剑川县)临时用地项目土地复垦方案》专家组名单表姓名单位职称/职务专业孙武大理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水土保持钟华大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正高级工程师土地、测绘徐士忠大理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正高级工程师森林保护甘豫云大理州农业农村局农艺师农 学张茂荣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高级工程师工程概算评审专家名单姓名单位职称/职务专业电话签名孙武大理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水土保持1388721880932钟华大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正高级工程师土地、测绘13608725001平华徐士忠大理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正高级工程师森林保护13987229958终地甘豫云大理州农业农村局农艺师农学13987203278甘橡云张茂荣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高级工程师工程概预算13577882920菜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审核意见同意专家组评审意见。土地复垦义务人(生产建设单位)应依据审查批准的土地复垦方案,与项目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和银行依法签订土地复垦费用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切实履行土地复星义务,定期向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报告土地复垦费用提取使用和土地复垦工程实施情况,并接受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大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章)主管领导签字:年月日备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审查 临时用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