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力循环蒸汽智能粮食烘干中心建设 粮食烘干机成套设备 生物质锅炉及附属设备招标采购公告(2025)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内蒙古中企铁城铁路智慧物流园热力循环蒸汽智能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标题: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

内蒙古中企铁城铁路智慧物流园热力循环蒸汽智能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
》环

影响评价文件
受理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12月15日我局受理了内蒙古中企铁城铁路智慧物流园热力循环蒸汽智能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过审查,拟对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内蒙古中企铁城铁路智慧物流园热力循环蒸汽智能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经十路西侧、四道街(建业街)南侧

建设单位名称
兴安盟勇城佳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名称
内蒙古彦泽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建设1000吨/日粮食烘干机成套设备5台(其中1#、2#、3#烘干塔为接管“内蒙古永家100万吨粮食仓储铁路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已建成的3台烘干塔)、1台18吨生物质锅炉及附属设备、2台50吨燃煤蒸汽锅炉(1用1备)及其他输送、清理、配套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日烘干5000吨原粮的生产能力,年烘干原粮65万吨(玉米60万吨、水稻5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为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本项目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车辆必须行驶在进场道路范围内;施工过程中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及时洒水以减少扬尘产生。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有效减轻无组织排放粉尘和二次扬尘的产生,降低施工期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且施工期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是短暂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只要采取以上施工扬尘的控制措施,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是有限的。 (2)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产生的粪便污水、清洗污水等,其中以粪便污水中的污染物浓度较高,主要污染因子为COD、BOD、SS等,生活污水采用临时防渗旱厕收集处置。 (2)建筑施工废水 建筑施工废水主要包括露天堆放的施工材料和弃土受雨水冲洗所产生的泥浆,施工期使用的机械设备、车辆、施工材料冲洗产生的含泥沙的污水等。施工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等,废水水质简单,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抑尘。 (3)声环境保护措施: 噪声是施工期的重要污染,尤其是近距离污染影响。建筑施工各种机械设备(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电动机等)、施工作业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均可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建设过程中各个阶段的主要噪声源都不大一样,因此其噪声值也不一样,本项目中声源强度在70~110dB(A)之间。但这种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即可消失。施工过程中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噪声污染以将影响降至最低,具体措施如下: (1)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 (2)施工设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施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 (3)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适当控制机械作业密度,条件允许时拉开一定距离,避免形成噪声叠加。 只要严格管理,文明施工,场界噪声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且本工程50m范围内无居民等噪声敏感目标,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措施: 施工期间的固废主要有两种: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1)生活垃圾:项目施工期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如不及时清运处理,则会腐烂变质、滋生蚊虫苍蝇,产生恶臭,传染疾病,从而对周围环境和作业人员的健康带来不利影响。因此,生活垃圾经施工场地生活垃圾收集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外运。 (2)项目应对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综合利用,以节约宝贵的资源;对建筑垃圾要进行收集并在固定地点集中暂存,尽量缩短暂存的时间,争取日产日清。同时要做好建筑垃圾暂存点的防护工作,避免风吹、雨淋散失或流失。建设施工期的建筑垃圾妥善收集,贮存在施工场地,最终需清运至城市市容卫生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采用先进的烟气污染物防治技术路线、工艺,使厂区排放的颗粒物、SO2、NOx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50mg/m3、SO2 300mg/m3、NOx 300mg/m3)要求,汞及其化合物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汞及其化合物0.05mg/m3)要求。 本项目燃煤锅炉烟气除尘采用负压布袋除尘器,除尘器覆膜滤料采用覆膜涤纶针刺毡,滤料滤膜孔径选择在 0.3~3μm。实际运行中,通过改变控制滤袋过滤风速和滤袋材质,确保布袋除尘器的除尘效率保持不低于99%的设计除尘效率。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原料筛分除杂、上料等工序产生未被集气罩收集的粉尘及烘干塔无组织粉尘,通过采取车间密闭降尘,采用较密的化纤网对烘干塔进行围挡等措施后,可以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原料玉米和燃料燃煤在贮存、转运及卸料过程中采取尽量在密闭车间内进行,降低装卸料高度,对转运车辆加盖苫布等措施后,可有效减少原料玉米和燃料在贮存、转运及卸料过程中粉尘的排放,减少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排放废水分为生活污水和清净废水。 (1)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即6.4m3/d(1600m3/a),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及产生源强为pH6.5~9.5、COD 450mg/L、BOD5 400mg/L、SS 350mg/L、氨氮 35mg/L,经厂内10m3化粪池收集后暂时采用罐车拉运至乌兰浩特市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待乌兰浩特市利镜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建成投运后排入污水管网,送乌兰浩特市利镜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清净废水 本项目排放的清净废水包括锅炉排污水和化水制备装置排污水,其中锅炉排污水量为0.75m3/h(18m3/d、2340m3/a)、化水制备装置排放污水量为2.0m3/h(48m3/d、6240m3/a),清净废水排放量合计为2.75m3/h(66m3/d、8580m3/a),其中1.5m3/h(36m3/d、4680m3/a)作为锅炉烟气脱硫、脱硝净化系统补充水回用,剩余部分(1.25m3/h、30m3/d、3900m3/a)作为干煤棚、输煤系统、渣仓及灰仓喷洒抑尘用水,不外排。 本项目产生的清净生产废水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暂时采用罐车拉运至乌兰浩特市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待乌兰浩特市利镜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建成投运后排入污水管网,送乌兰浩特市利镜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无直接排放废水。 (3)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噪声源主要为营运期噪声主要为圆滚筛、烘干机、皮带输送机、提升机等机械设备噪声,其声源噪声级约达70~90dB(A)。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的同时,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设备对厂界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 湿粮筛分杂质(S1),湿粮筛分过程杂质产生量按0.05t/t原料计算,则杂质产生量为3250t/a,该部分杂质主要成分为土块、树枝、石子、枯叶等,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置。烘干粮食皮及杂质(S2),根据物料衡算,湿粮烘干产生粮食皮及杂质量为27.391t/a,该部分固废于烘干塔下及时清扫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置。生物质锅炉除尘灰(S3),根据物料衡算,项目旋风除尘器收集除尘灰量为3.445t/a,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作为建材生产原料外售综合利用。生物质锅炉炉渣(S4),经计算,生物质锅炉炉渣产生量为483.79t/a,作为建材生产原料外售综合利用。原煤破碎除尘灰(S5),根据物料衡算,原煤破碎粉尘除尘系统收集除尘灰量为27.856t/a,主要成分为煤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该部分除尘灰送返锅炉燃烧。燃煤锅炉除尘灰(S6),根据物料衡算,燃煤锅炉烟气除尘系统收集除尘灰量为749.2151t/a,主要成分为粉煤灰,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该部分除尘灰作为建材生产原料外售综合利用。燃煤锅炉炉渣(S7),经计算,扣除除尘灰后燃煤锅炉炉渣产生量为2559.558t/a,作为建材生产原料外售综合利用。脱硫石膏(S8),经计算,本项目燃煤锅炉脱硫石膏产生量为70.786t/a,作为建材生产原料外售综合利用。废弃离子交换树脂(S9),本项目采用离子交换法制备软水,将会产生废离子交换树脂,产生量约为0.5t/a,定期委托厂家上门更换回收,不在厂区内暂存。 废机油(S10),项目运营期主要是设备检修过程中产生废机油,产生量为0.4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HW08:900-214-08”的危险废物,该部分废机油采取桶装密封,暂存在厂区10m2危险废物暂存库房,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油桶(S11),项目运营期机修产生废油桶量为0.15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HW08:900-249-08”的危险废物,该部分废油桶暂存在厂区10m2危险废物暂存库房,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S12),本项目总劳动定员10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0kg/人·d计算,年生产时间为250d,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5t/a,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5)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及防控措施 项目根据全场物料或者污染泄漏的途径和生产功能单元所处的位置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三类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域: 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暂存库房,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2mm厚高密度聚乙烯(HDPE)土工膜(渗透系数≤10-10cm/s);或参照GB18597执行。 一般防渗区:消防水池、化水制备系统地面、渣仓、灰库。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cm,渗透系数K≤10-7cm/s防渗要求;或参照GB16889执行。 简单防渗区:蒸汽换热房、烘干塔、粮仓、地下通廊、主厂房、锅炉房、脱硫综合楼、引风机房、碎煤楼、干煤棚、机械器材库、循环冷却水系统地面等。防渗技术要求为一般地面硬化。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应杜绝生产过程中液体跑、冒、滴、漏等,并定期进行检漏及检修。综上所述,在采取上述防渗、防腐处理措施后,项目对地下水基本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联系电话:0482-8100178  通讯地址: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邮编:137400

内蒙古中企铁城铁路智慧物流园热力循环蒸汽智能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公示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内蒙古中企铁城铁路智慧物流园热力循环蒸汽智能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安4.建设单位(盖章):兴安盟勇城佳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1月5220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内蒙古中企铁城铁路智慧物流园热力循环蒸汽智能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09-152201-04-01-593605建设单位联系人李运康联系方式18648449991建设地点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经十路西侧、四道街(建业街)南侧地理坐标(E122.36023932,N46.05222977)国民经济行业类别A0514农产品初加工活动;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燃煤、燃油锅炉总容量65吨/小时(45.5兆瓦)及以下的。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乌兰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509-152201-04-01-593605总投资(万元)20725.82环保投资(万元)543环保投资占比(%)2.62施工工期8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67084.6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相关要求,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见下表。表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建设情况是否设置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α]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排放废气污染物为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氨,汞及其化合物属于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包含的11种污染物之一,但本项目厂界外500米无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暂时采用罐车拉运至乌兰浩特市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待乌兰浩特市利镜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否污水管网建成投运后排入污水管网,送乌兰浩特市利镜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直排。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废机油,其年产生量为0.4t,低于临界量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不涉及取水口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不需要设置专题评价。规划情况2022年12月,内蒙古兴安盟行署委托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年-2035年)》。《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年-2035年)》包含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2年12月,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北京市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编制了《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产业发展规划(2023年-2027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2023年1月,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内蒙古蒙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结合《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年-2035年)》(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相关部分的内容)及《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产业发展规划(2023年-2027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要求,开展《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部分)》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24年10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出具了《关于的审查意见》(内环审[2024]74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中企铁城铁路智慧物流园配套的粮食蒸汽烘干项目,其建设地点全部位于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现代服务产业区。根据《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现代服务产业区位于二道街以南、一道街以北、经八路以东、经十路以西,布局现代物流、电子商务集聚地,将该片区打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造成为兴安盟现代物流示范产业区。现代物流集聚地以中企铁城物流园项目为基础,加大危化品物流、大宗商品物流、冷链物流、智慧物流项目引入,构建蒙东地区综合型现代物流集散中心。产业区北部建设农副产品冷链物流基地;中部建设电子商务孵化器,引入中小型电子商务企业;南部发展煤炭集输、贮运产业基地。本项目属于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现代服务产业区在建项目中企铁城物流园项目的配套粮食蒸汽烘干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项目选址位于园区规划范围内,具体位置见图1和图2。图1项目在园区中位置图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2025年产业规划图项目厂址进业区美北店企业服务中心消防站河海公司甲醉下图2项目在园区产业规划分区中的位置图经对比分析,本项目建设不涉及园区规划环评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本项目建设与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见表2。表2项目建设与内环审[2024]74号文件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号文件要求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性分析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加强规划引领。园区总体规划应做好与自治区、兴安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协调衔接,并要与当地其它专项规划相协调。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内政发[2019]2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88号)及自治区、兴安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五个五年规划以及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要求,指导园区建设。本项目建设在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内,园区规划方案符合自治区、市国土空间规划、区域“三线一单”、《内蒙古自治区主体功能区划》、《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6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规范化工行业项目建设的若干规定》(内工信原工字[2019]269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自治区级以上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内政办[2018]88号)及自治区、兴安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五个五年规划以及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要求。符合2严格生态环境准入,推动高质量发展。园区应结合区域资源禀赋、生态敏感特征、本项目建设在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内,经对比分析,项目建设符合国符合项目厂址现代服务产业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区新材料产业区绿色化工产业区绿色化工产业区新材料产业区图例绿色化工产业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区新材料产业区现代服务产业区01km比例尺生态功能保护、自治区及兴安盟碳达峰目标约束等要求,坚持循环经济和能源高效利用理念,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审核公告目录》、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要求及《报告书》推荐产业发展方案,合理发展绿色化工、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产业,不得新引进污染物排放量大、环境风险高的非主导产业项目,统筹做好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四水四定”要求,推动园区再生水资源全部合理利用,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家产业政策及园区总体规划要求;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项目,项目生产、生活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不消耗地下水。3严格空间管控,优化产业布局。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规划控制和防护带建设,园区与居民区、地表水体等环境敏感区之间应设置足够的隔离带并合理优化邻近区域产业布局,确保园区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人居环境相协调。配合地**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园区及周边区域的国土空间规划和优化调整,发现不符合管控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向地**府报告。加强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监管,开展腾退企业遗留场地的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合理确定土地利用方式。本项目不属于医药等对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企业;项目用地属于园区规划工业用地,不属于腾退企业遗留场地,不需要开展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符合4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兴安盟关于大气、水、土壤、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相关要求,落实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相匹配的区域削减措施,强化主要污染物总量管控,推动重点行业按照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或者特别排放限值进行建设或改造升级,持续减少主要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量,保障区域环境质量改善。项目5台烘干塔配套热源炉采用1台18t/h生物质锅炉及2×50t/h燃煤锅炉(1用1备),生物质锅炉烟气经收集后配套建设1套旋风除尘净化工艺;燃煤锅炉烟气采用“SNCR+布袋除尘器+双碱湿法脱硫”净化工艺,净化后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排放浓度限值(燃煤锅炉烟气中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煤锅炉特别排放浓度限值)。本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不需要对主要污染物排放进行区域削减。符合5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污染集中治理。强化企业生产废水预处理,化工企业应建设规范的雨水收集系统,实现化工废水专业化集中处理及专管或明管输送。合理规划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统筹制定园区废水处理和综合利用总体方案并做好落实,推动园区生产废水、初期雨水、非正常状况事故废水等全部利用。因地制宜利用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实现供热、供汽,禁止新建35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强化企业危险废物鉴别主体责任,对园区各类危废实施严格监管和严密监控,实现全过程安全妥善处置。园区内及周边中短途汽车运输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本项目产生的清净废水全部综合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暂时采用罐车拉运至乌兰浩特市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待乌兰浩特市利镜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建成投运后排入污水管网,送乌兰浩特市利镜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5台烘干塔配套热源炉采用1台18t/h生物质锅炉及2×50t/h燃煤蒸汽锅炉(1用1备)。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处置,无需要填埋处置的固体废物。符合6强化源头防控,有效防范环境污染和事故风险。按照国家、自治区化工园区建设和管理相关要求,切实强化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监测体系,强化应急演练和应急物资储备,不断提升应急响应能力,保障区域环境安全。入园企业按要求设置事故水池,并与园区事故水池联通形成综本次评价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污染和事故风险;项目建成后将编制突发事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构建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周边企业及园区相衔接的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有效防控环境污染和事故风险。符合合调控系统,确保任何情况下园区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加强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环境治理,落实新污染物管控措施,按要求开展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详细调查及溯源分析,实施防泄漏、防渗漏、防流失等地下水污染防控。7加强环境监管及日常环境质量监测。园区应建立完善的环境检测计划,开展包括常规污染物、特征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在内的环境空气、地下水、土壤、生态系统等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实现长期监测与有效监控。重点企业排污口要设置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本项目对燃煤锅炉烟气设置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制定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计划及“三废”污染监测计划。符合8总体规划实施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时,应当及时组织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对规划所包含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应重点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可行性、可靠性,规划协调性分析、环境现状等工作内容可适当简化。本项目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重点关注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可行性、可靠性。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目录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025年9月4日,乌兰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项目完成备案,项目代码:2509-152201-04-01-593605。2、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1)与《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第十二章促进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优质高效转型要求“聚焦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畜产品优势区,实施优势特色查了集群提质升级计划,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发挥赤峰、通辽、兴安盟和呼伦贝尔‘世界黄金玉米产业带’和优质粳稻、大豆产区优势,优化种植结构,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合理发展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完其他符合性分析善牛奶、玉米、肉牛、肉羊、羊绒、马铃薯、稻米、杂粮杂豆、小麦、向日葵、蔬菜、饲草料等产业链,因地制宜发展中药材、燕麦、荞麦等特色产业,打造一批百亿级、千亿级优势产业集群。”“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鲜活农畜产品主产区、果蔬大旗县(市区)等建设1000个产地田头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和初加工等设施,提升农产品仓储保鲜能力和冷链流通率。”符合性分析:内蒙古中企铁城铁路智慧物流园总占地面积301620.44m2,现有仓储库房面积104045.89m2,粮食仓储能力40万吨,并拥有现代化智能绿色仓储设备;现有3条铁路专用线3.7km,运输能力600万吨/年;现有公路运输能力200万吨/年;大米加工生产能力15万吨/年。本项目建设5台1000t/d粮食烘干机成套设备以及相关热源锅炉、输送清理设备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形成日烘干5000吨原料的生产能力,年烘干原粮65万吨(其中玉米60万吨、水稻5万吨),项目建设有利于在兴安盟形成粮食种植+烘干加工+物流+玉米加工、大米加工、饲料加工于一体的粮食产业链,可带动相关产业实现产值50亿元以上,具有显著的经济拉动效果。故本项目建设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相关要求。(2)与《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推进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发展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推进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发展规划》第四节健全现代农牧业经营体系要求“积极培育农机作业、农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畜产品初加工、农资供应、烘干仓储等生产性服务组织,大力推进以农牧业生产托管为重点的社会化服务,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新建专业化的经营性粮食蒸汽式烘干服务中心,采用蒸汽式烘干设施装备和粮食烘干适配技术,有偿为种粮农民提供“代清理、代烘干、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等“五代”服务,深入开展农户科学储粮服务,促进粮食提质进档、粮食减损提质、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故本项目建设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推进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发展规划》相关要求。(3)与《兴安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兴安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第十一章第四节完善农牧业服务保障体系“完善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和菜篮子盟市长责任制,围绕粮食生产加工储备全过程,建立健全功能完备的粮食保障体系。”“提升农畜产品运销服务体系,改造提升农畜产品仓储物流园区,支持冷链物流建设项目。推进农资配送体系建设,建立盟级农资仓储物流中心和县乡两级配送中心,扶持建设集农资配送、农牧民培训、农技服务等功能一体的农资示范店。”符合性分析:内蒙古中企铁城铁路智慧物流园总占地面积301620.44m2,现有仓储库房面积104045.89m2,粮食仓储能力40万吨,并拥有现代化智能绿色仓储设备;现有3条铁路专用线3.7km,运输能力600万吨/年;现有公路运输能力200万吨/年;大米加工生产能力15万吨/年。本项目为中企铁城铁路智慧物流园配套的粮食蒸汽烘干项目,其建设地点位于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现代服务产业区。根据《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现代服务产业区位于二道街以南、一道街以北、经八路以东、经十路以西,布局现代物流、电子商务集聚地,将该片区打造成为兴安盟现代物流示范产业区。现代物流集聚地以中企铁城物流园项目为基础,加大危化品物流、大宗商品物流、冷链物流、智慧物流项目引入,构建蒙东地区综合型现代物流集散中心。产业区北部建设农副产品冷链物流基地;中部建设电子商务孵化器,引入中小型电子商务企业;南部发展煤炭集输、贮运产业基地。本项目属于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现代服务产业区在建项目中企铁城物流园项目的配套粮食蒸汽烘干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本项目建设5台1000t/d粮食烘干机成套设备以及相关热源锅炉、输送清理设备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形成日烘干5000吨原料的生产能力,年烘干原粮65万吨(其中玉米60万吨、水稻5万吨),项目建设有利于在兴安盟形成粮食种植+烘干加工+物流+玉米加工、大米加工、饲料加工于一体的粮食产业链,可带动相关产业实现产值50亿元以上,具有显著的经济拉动效果。故本项目建设符合《兴安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相关要求。3、与《内蒙古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符合性分析2019年7月1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文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内政发[2018]37号)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我区2019-2020年工业炉窑专项治理,根据生态环境部等四部委印发的《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号),促进我区工业炉窑升级淘汰和燃料清洁替代,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内蒙古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本次评价就项目建设内容与《关于印发序号《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要求《内蒙古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要求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性分析㈠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1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建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入园区,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重点区域严格控制涉工业炉窑建设项目,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原则上禁止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园区现有企业统一建设的清洁煤制气中心除外)。优化调整产业布局。严格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准入,新建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进入园区,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禁止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工业炉窑。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项目5台烘干塔配套热源炉采用1台18t/h生物质锅炉及2×50t/h燃煤锅炉(1用1备),其中生物质锅炉烟气经收集后配套建设1套旋风除尘净化工艺;燃煤锅炉烟气采用“SNCR+布袋除尘器+双碱湿法脱硫”净化工艺;项目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域。符合㈢实施污染深度治理1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推进工业炉窑全面本项目建设地点位符合排放。已有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相关规定,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已制定更严格地方排放标准的,按地方标准执行。重点区域钢铁、水泥、焦化、石化、化工、有色等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达标排放。根据国家已颁布的行业排放标准,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实施工业炉窑深度治理,推进我区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我区重点区域内有色金属冶炼(不含氧化铝)、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焦化、石化和化工等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从2020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国家、自治区排放标准中未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执行现有排放标准。于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不属于重点区域;项目不属于有色金属冶炼、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焦化、石化和化工等行业;项目5台烘干塔配套热源炉采用1台18t/h生物质锅炉及2×50t/h燃煤锅炉(1用1备),生物质锅炉烟气经收集后配套建设1套旋风除尘净化工艺;燃煤锅炉烟气采用“SNCR+布袋除尘器+双碱湿法脱硫”净化工艺,净化后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排放浓度限值(燃煤锅炉烟气中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煤锅炉特别排放浓度限值)。2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无组织排放。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有效提高废气收集率,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采取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煤粉、粉煤灰、石灰、除尘灰、脱硫灰等粉状物料应密闭或封闭储存,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方式输送。粒状、块状物料应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储存;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无组织排放。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有效提高废气收集率,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采取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煤粉、粉煤灰、石灰、除尘灰、脱硫灰等粉状物料应密闭或封闭储存、输送。粒状、块状物料应采用入本项目锅炉燃用生物质和燃煤的储存、输送过程均采取密闭措施,各产尘点含尘废气均密闭收集,整个生产过程无可见烟粉尘外逸。除尘灰等粉状物料密闭储存、输送,最大限度地减少粉尘的无组织排放。符合粒状物料采用密闭、封闭等方式输送。物料输送过程中产尘点应采取有效抑尘措施。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封闭方式进行储存;粒状物料采用密闭、封闭等方式输送,块状物料应当采取有效抑尘措施进行输送。物料输送过程中产尘点应采取有效抑尘措施。3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积极推进电解铝、平板玻璃、水泥、焦化等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推进具备条件的焦化企业实施干熄焦改造,在保证安全生产前提下,重点区域城市建成区内焦炉实施炉体加罩封闭,并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积极推进电解铝、平板玻璃、水泥、焦化等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推进具备条件的焦化企业实施干熄焦改造。本项目不属于文件中“电解铝、平板玻璃、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符合㈣开展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综合整治1加大涉工业炉窑类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的综合整治力度,结合“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规划环评等要求,进一步梳理确定园区和产业发展定位、规模及结构等。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对标先进企业,从生产工艺、产能规模、燃料类型、污染治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环保治理水平。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时间表的要求,同步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企业升级改造。加强工业园区能源替代利用与资源共享,积极推广集中供汽供热或建设清洁低碳能源中心等,替代工业炉窑燃料用煤;充分利用园区内工厂余热、焦炉煤气等清洁低碳能源,加强分质与梯级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形成清洁低碳高效产业链。加大涉工业炉窑类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的综合治理力度,结合“三线一单”、区域战略环评、园区规划环评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梳理确定园区和产业发展定位、规模、结构。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对标先进企业,从生产工艺、产能规模、燃料类型、污染治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环保治理水平。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时间表的要求,同步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企业升级改造。对于工业园区,加强能源替代利用与资源共享,积极推广集中供汽供热或建设清洁能源中心等,替代工业炉窑燃料用煤;充分利用园区内工厂余热、焦炉本项目属于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现代服务产业区在建项目中企铁城物流园项目的配套粮食蒸汽烘干项目。项目所在园区东部集中供热热源为乌兰泰安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410t/h(2用1备)锅炉,目前该热源点已满负荷运行,且近期无扩大供热规模的计划,故本项目粮食烘干热源无法依托园区集中供热,需自建热源炉。经对比分析,项目建设符合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及兴安盟“三线一单”要求;项目5台烘干塔配套热源炉采用1台18t/h生物质锅炉及2×50t/h燃煤锅炉(1用1备),不依托园区集中供热。符合煤气等清洁能源,加强分质与梯级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形成清洁高效产业链。2加强涉工业炉窑企业运输结构调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及以上的,原则上全部修建铁路专用线;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应达到80%以上。/本项目锅炉燃用生物质和燃煤均采取汽车运输,运输车辆采用清洁能源汽车。符合经对比分析,本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文件和《内蒙古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相关要求。4、“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按照盟行署2023年第3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的兴安盟“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对《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兴署发〔2021〕77号)进行修订补充,补充内容如下。将全盟环境管控单元从82个优化调整为90个环境管控单元,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三类。优先保护单元56个,面积占比为71.4%,主要包括我盟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需要依法保护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重点管控单元28个,面积占比为17.8%,主要包括工业园区、矿区、城镇开发边界等开发强度高、污染排放量大、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6个,面积占比为10.8%,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分区管控单元图见图3。图3分区管控单元图(1)生态保护红线兴安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为25992.42km2。项目位于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厂址周围均为空地。根据兴安盟生态保护红线图可知,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兴安盟“三线一单”图集兴安盟环境管控单元图120°0”东呼伦贝尔市121°300东内蒙古自治区哈拉哈河N11250.00001020406080km图例O盟市--盟市界河流湖泊水库@旗县---旗县界优先保护单元(国界乡镇界重点管控单元省界公路一般管控单元制图单位:兴安盟“三线一单”项目编制组2023年08月33兴安盟“三线一单”图集兴安盟生态保护红线图120°00”东呼伦贝尔市121°300”东内蒙古自治区N1:1,250.00001020406080km图例O盟市盟市界河流@旗县—旗县界湖泊水库.国界乡镇界生态保护红线省界公路制图单位:兴安盟“三线一单”项目编制组2021年10月05本项目位置吧图4本项目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中位置图根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统计结果,项目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六项基本污染物全部达标,本项目所在区域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项目环境空气特征本项目对产生的废气、噪声经治理之后能做到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内浩特市利镜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置。本项目采取规定的治理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项目三废均能有效处理。因此,本项目实施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3)资源利用上线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限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土地。项目用水、用电依托市政基础设施供给,项目占地为园区规划的工业用地,符合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因此,本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占地涉及1个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15220120002,管控单元名称为: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管控类别为: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该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见表4。图5本项目在分区管控单元中位置图表4本项目与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环境环境符合管控管控管控本项目情况性分单元单元单元管控要求析编码名称类别ZH15内蒙重点空1.执行兴安盟总体准入1.本项目位于兴安盟经济符合图例0.450.60.0750.150.30.61千米220120002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管控单元间布局要求要求第一条关于空间布局约束的准入要求。2.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严禁向工业园区转移。工业园区功能片区主导产业中不包含化工行业的,不得引进化工项目。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不在松花江流域内蒙古段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2.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1.执行兴安盟总体准入要求中第二条关于污染物排放管控的准入要求。2.新建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全面执行重金属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3.园区内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包括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1.本项目建设将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对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进行控制。2.本项目燃煤锅炉烟气中排放汞及其化合物,其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3.本项目不属于燃煤电厂。符合环境风险防控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全面落实园区、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各项要求,增强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开展涉危涉化企业、有风险隐患的渣场等风险排查和整改工作,及时消除隐患。按要求建设园区隔离带、绿化防护带等设施。本次评价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污染和事故风险;项目建成后将编制突发事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构建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周边企业及园区相衔接的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有效防控环境污染和事故风险。符合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新、改、扩建的高耗水工业项目,禁止擅自使用地下水。2.优先配置利用中水和疏干水等作为生产水源;具备使用非常规水源条件的园区,限期关闭企业生产用地下水自备水井。1.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项目。2.项目生产、生活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不消耗地下水。符合5、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内,厂区用地属于园区规划的仓储用地,厂址不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厂址周围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等特殊敏感区,项目选址合理。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由来我国作为第一人口大国,确保粮食有效供给,对于实现自给自足,保障国民经济平稳运行具有重大意义。“十四五”时期是粮食储备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做好储备粮仓储管理工作,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施粮食宏观调控、平衡粮食供应、确保社会稳定、促进国家经济持续发展具有重大作用。农产品的仓储是农业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大部分农产品的自然特性,如含水量高,保质期短,受气候和环境影响大,每年因存储不当造成的损失高达数亿元。因此,建设现代化的仓储设施对保障农产品质量、减少仓储损失具有重要的意义。2022年4月8日,内蒙古中企铁城物流有限公司子公司内蒙古永家粮食仓储有限公司在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内蒙古永家100万吨粮食仓储铁路物流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浅圆仓82座、大平房仓7栋、烘前、烘后仓8座、烘干塔4座,建设铁路罩棚1栋,铁路专线1448m等。建成后总仓容100万吨,年销售配送玉米200万吨,实际年筛分及存储量为60万吨,烘干50万吨(包含代烘)。该项目于2022年4月8日取得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关于审批意见》(兴环审[2022]03号)。该项目于2024年5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建成3台烘干塔。2025年8月14日,内蒙古中企铁城物流有限公司子公司兴安盟勇城佳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其经营范围为粮油仓储服务;农副产品销售;粮食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谷物销售等。该公司在内蒙古永家100万吨粮食仓储铁路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占地范围内规划建设“内蒙古中企铁城铁路智慧物流园热力循环蒸汽智能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接管“内蒙古永家100万吨粮食仓储铁路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已建成的3台烘干塔,并拟新建2台1000t/d粮食烘干机成套设备、1台18t生物质锅炉及附属设备、2台50t燃煤蒸汽锅炉(1用1备)及附属设备,以及其他输送机清理设备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形成日烘干5000吨原料的生产能力,年烘干原粮65万吨(其中玉米60万吨、水稻5万吨)。通过本项目建设,有利于在兴安盟形成粮食种植+烘干加工+物流+玉米加工、大米加工、饲料加工于一体的粮食产业链,可带动相关产业实现产值50亿元以上,建设内容综上所述,本项目具有显著的经济拉动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本项目粮食烘干工序未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项目正常生产状况下运行1台18t生物质锅炉及1台50t燃煤蒸汽锅炉,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燃煤、燃油锅炉总容量65吨/小时(45.5兆瓦)及以下的;使用其他高污染燃料的(高污染燃料指国环规大气[2017]2号《高污染燃料目录》中规定的燃料)”类别,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1000吨/日粮食烘干机成套设备5台(其中1#、2#、3#烘干塔为接管“内蒙古永家100万吨粮食仓储铁路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已建成的3台烘干塔)、1台18吨生物质锅炉及附属设备、2台50吨燃煤蒸汽锅炉(1用1备)及其他输送、清理、配套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日烘干5000吨原粮的生产能力,年烘干原粮65万吨(玉米60万吨、水稻5万吨)。项目组成见表5。表5项目组成表项目组成建设内容备注主体工程1#、2#玉米烘干线1#、2#蒸汽换热房建设1#、2#蒸汽换热房1栋,建筑面积372m2,1层设置,内设ZQ1200蒸汽换热系统2套用于1#、2#玉米烘干塔蒸汽换热。已建成,本项目接管1#、2#烘干塔设置烘干塔2座(1#、2#),烘干塔尺寸4.5×7.96×31.6m,单座烘干塔基础面积35.82m2。粮仓每座烘干塔配套设置直径为10m的潮粮仓和干粮仓各1座,采用钢板立筒仓形式,共设置潮粮仓2座、干粮仓2座。单仓仓容1000t,总仓容4000t。地下通廊建设地下通廊2座(1#、2#),占地面积335m2。地下通廊由构造柱和钢筋混凝土梁组成。3#玉米烘干线3#烘干塔设置3#烘干塔1座,烘干塔尺寸4.5×7.96×31.6m,烘干塔基础面积35.82m2。粮仓配套设置直径为10m的潮粮仓和干粮仓各1座,采用钢板立筒仓形式,单仓仓容1000t,总仓容2000t。地下通廊建设3#地下通廊1座,占地面积245m2。地下通廊由构造柱和钢筋混凝土梁组成。生物质锅炉房建设生物质锅炉房1座,建筑面积223.26m2,内设18t/h生物质锅炉1座新建4#、5#玉米4#、5#蒸汽换热房建设4#、5#蒸汽换热房1栋,建筑面积372m2,1层设置,内设ZQ1200蒸汽换热系统2套用于4#、5#玉新建烘干线米烘干塔蒸汽换热。4#、5#烘干塔设置烘干塔2座(4#、5#),烘干塔尺寸4.5×7.96×31.6m,单座烘干塔基础面积35.82m2。新建粮仓每座烘干塔配套设置直径为10m的潮粮仓和干粮仓各1座,采用钢板立筒仓形式,共设置潮粮仓2座、干粮仓2座。单仓仓容1000t,总仓容4000t。新建地下通廊建设地下通廊2座(4#、5#),占地面积335m2。地下通廊由构造柱和钢筋混凝土梁组成。新建动力车间主厂房建设主厂房1栋,外形尺寸14.5×40.5×31m,占地面积637.11m2,主要布置空压机房、除氧间、煤仓间、低压配电间、化验间、化水间、给水泵房、电子设备间、控制室、工具间、交接班室、会议室、卫生间、淋浴室、更衣室、炉前给煤平台、给煤皮带层等。新建燃煤锅炉房建设燃煤锅炉房1栋,外形尺寸18.5×32.3×8.0m,占地面积597.6m2,内设50t/h燃煤蒸汽锅炉2台(1用1备),每台锅炉配套70m3原煤仓1座。新建脱硫综合楼建设脱硫综合楼1栋,外形尺寸23.1×13×8.8m,占地面积236.82m2,内设制浆间、泵房、石膏库、皮带间、控制室、配电室等。新建引风机房建设引风机房1栋,外形尺寸22.0×7.0×8.0m,占地面积171.76m2,内设一次风机2台、二次风机2台、返料风机4台、引风机2台。新建碎煤楼建设碎煤楼1栋,外形尺寸7.7×12.15×12m,占地面积93.6m2,内设配电室、破碎间、皮带间等,主要碎煤设备采用四齿辊破碎机1台。新建干煤棚建设干煤棚1座,外形尺寸52.7×41.65×10.4m,占地面积1086.7m2,全封闭设置,对煤高度5.5m。新建辅助工程机械器材库建设机械器材库1座,占地面积2560.59m2,两层设置,地上1层布置机修间和机械器材库房;地上2层布置检化验室和办公室;地下1层布置消防水池和泵房。已建成,本项目接管地磅设置地磅系统2套。新建储运工程卸粮罩棚建设1#、2#、3#卸粮罩棚各1栋,单栋占地面积为245.2m2,用于潮粮的进厂装卸和贮存。新建渣仓设置钢制渣仓1座,有效容积为88m3新建灰库设置钢制灰库2座,单座灰库有效容积为2000m3新建公用工程给水系统水源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项目新鲜水用量为181.415m3/d(24544m3/a),其中生活用水量为8.0m3/d(2000m3/a)。新建化水制备系统建设化水制备系统1套对蒸汽冷凝水和补充新鲜水进行软化处理,制水工艺采用钠离子交换器。新建消防水池建设消防水池1座,有效容积为920m3新建排水系统清净废水包括锅炉排污水和化水制备装置排污水,一部分作为锅炉烟气脱硫、脱硝净化系统补充水,剩余部分作为干煤棚、输煤系统、渣仓及灰仓喷洒抑尘用水,不外排。新建生活污水经厂内10m3化粪池收集后暂时采用罐车拉运至乌兰浩特市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待乌兰浩特市利镜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建成投运后排入污水管新建网,送乌兰浩特市利镜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供电系统采用单回路10kV电源供电,由市政电网供给。新建空压系统建设空压机房1座,内设29m3/min螺杆式空压机2台、32m3/min微热再生吸附式干燥器2台,配套过滤器、储气罐。新建环保工程废气生物质锅炉烟气设置1套旋风除尘器,除尘效率为80%,净化后烟气经1根4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新建燃煤锅炉烟气设置1套“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双碱湿法脱硫”净化系统1套,脱硝效率为60%、脱硫效率为90%、综合除尘效率为99.5%,净化后烟气经1根4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新建原煤破碎含尘废气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净化后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新建废水生活污水设置10m2化粪池1座新建噪声隔声、消声、减振措施新建固体废物设置10m2全封闭危险废物暂存库房1座用于废机油及废油桶等危险废物的厂内暂存,库房建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库房内设置液体泄漏导流槽。库房按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库房地面及裙脚布设2mm高密度聚乙烯防渗膜,地坪采用抗渗钢筋混凝土地坪,地表涂刷防腐涂层,确保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新建序号产品种类产量(104t/a)烘干前烘干后1玉米6049.5352水稻54.709序号物料名称消耗量(t/a)运输方式厂内贮存方案原料玉米(含水率29%)600000汽车运输5×1000t潮粮仓2水稻(含水率19%)50000汽车运输燃料生物质8612.32汽车运输生物质锅炉房2燃煤15350.4汽车运输干煤棚脱硫剂液碱15汽车运输脱硫综合楼2消石灰12汽车运输脱硫综合楼脱硝还原剂1尿素15汽车运输燃煤锅炉房表8生物质燃料成分分析一览表指标单位含量全水Mt6.2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MJ/kg17.60空干基高位发热量Qgr,adMJ/kg20.17干基高位发热量Qgr,dMJ/kg20.25空气干燥基水分Mad0.38空气干燥基灰分Aad1.14空气干燥基挥发分Vad83.18空气干燥基硫分St,ad0.02固定碳FCad15.30表9燃煤主要成分分析一览表指标单位含量全水Mt33.0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MJ/kg17.017空干基高位发热量Qgr,adMJ/kg27.496空气干燥基水分Mad31.0收到灰分A11.65收到基挥发分V26.22全硫分St0.145、公用工程(1)给水项目生产、生活用水水源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自烘干中心北侧四道街市政给水管网引入一条DN200给水管线,给水水质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标准要求,给水管网供水压力不小于0.35MPa。项目给水系统包括生活给水系统、生产给水系统、消防水系统及杂用水系统,项目新鲜水用量为181.415m3/d(24544m3/a),其中生活用水量为8.0m3/d(2000m3/a)。①生活给水系统本项目总劳动定员100人,年生产天数为250d,生活用水系数按80L/人·d计算,则生活用水量为8.0m3/d(2000m3/a),由新鲜水供给。②生产给水系统本项目生产给水系统包括燃煤蒸汽锅炉给水系统、化水制备给水系统、脱硫脱硝药剂配置给水系统。i.燃煤蒸汽锅炉给水系统本项目建设2×50t/h燃煤蒸汽锅炉为1#、2#、4#、5#烘干塔供给烘干用蒸汽热源,正常工况下1用1备,锅炉产出蒸汽经1#、2#蒸汽换热房及4#、5#蒸汽换热房进行间接换热,换热过程蒸汽损耗量按1%计算,即0.5m3/h(12m3/d、1560m3/a)。项目50t/h燃煤蒸汽锅炉定期排污,排污水按产汽量的1.5%计算,即0.75m3/h(18m3/d、2340m3/a),该部分排水需要由软化水等量补充。综上,本项目锅炉给水系统需补充软化水量为1.25m3/h(30m3/d、3900m3/a)。ii.化水制备给水系统本项目2×50t/h燃煤蒸汽锅炉(1用1备)配套设置供水量50m3/h的化学水处理装置2台(1用1备),制水工艺采用钠离子交换器。项目换热后产生的蒸汽冷凝水返回化学水处理装置处理,凝结水处理量为48.75m3/h,处理效率为95%,处理后软化水产生量为46.3m3/h,送燃煤锅炉制取蒸汽。化学水处理装置尚需向锅炉系统补充软化水量3.7m3/h,由新鲜水制备,制水率按65%计,则新鲜水补充量为5.7m3/h(136.8m3/d、17784m3/a)。iii.脱硫脱硝药剂配置给水系统本项目50t/h燃煤蒸汽锅炉烟气净化采用1套“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工艺,烟气净化工艺中脱硝剂(尿素)及脱硫剂(NaOH和Ca(OH)2)配置用水量为1.5m3/h(36m3/d、4680m3/a),由锅炉排污水及化水制备装置排污水供给。③消防水系统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8)相关要求,本项目室外采用生活用水与消防用水分设的管道系统,室外消防用水量为45L/s;室内消防用水量为20L/s,火灾延续时间按3h计,则一次消防用水量为702m3。项目粮食烘干区设置有效容积为920m3的消防水池1座,并配套设置消防控制中心。④杂用水系统本项目杂用水系统包括绿化用水及未预见用水。i.绿化用水本项目厂区绿化面积按总占地面积的15%考虑,即10062.69m3,绿化系数按2.0L/d·m2计算,绿化季为130d,则绿化用水量为20.125m3/d(2616.3m3/a),由新鲜水供给。ii.未预见用水本项目未预见用水量按新鲜水消耗量的10%计算,即16.49m3/d(2143.7m3/a)(2)排水本项目排放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和清净废水。①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即6.4m3/d(1600m3/a),经厂内10m3化粪池收集后暂时采用罐车拉运至乌兰浩特市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待乌兰浩特市利镜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建成投运后排入污水管网,送乌兰浩特市利镜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②清净废水本项目排放的清净废水包括锅炉排污水和化水制备装置排污水,其中锅炉排污水量为0.75m3/h(18m3/d、2340m3/a)、化水制备装置排放污水量为2.0m3/h(48m3/d、6240m3/a),清净废水排放量合计为2.75m3/h(66m3/d、8580m3/a),其中1.5m3/h(36m3/d、4680m3/a)作为锅炉烟气脱硫、脱硝净化系统补充水回用,剩余部分(1.25m3/h、30m3/d、3900m3/a)作为干煤棚、输煤系统、渣仓及灰仓喷洒抑尘用水,不外排。本项目用排水量情况见表10和图6。表10项目用排水量一览表(单位:m3/d)用水损耗量排放量排放去向工段新鲜水软化水回用水经厂内10m3化粪池收集后暂时采用罐车拉运至乌兰浩生活特市市政污水处理用水8.0//1.66.4厂进行处理。待乌兰浩特市利镜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建成投运后排用水水源入污水管网,送乌兰浩特市利镜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锅炉补给水30.012.018.036.0脱硫脱硝净化系统补充水;30.0作为干煤棚、输煤系统、渣仓及灰仓喷洒抑尘用水。化水制备136.888.8(30.0作为锅炉补给水)48.0脱硫脱硝药剂制备36.036.0喷洒抑尘30.030.0绿化用水(20.125)(20.125)未预见用水16.4916.49合计161.29(181.415)30.066.0184.89(205.015)72.4注:()内水量为绿化季用水。经厂内10m化粪池收集后暂时采用罐车1.6(1.6)拉运至乌兰浩特市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8.0(8.0)生活用水6.4(6.4)处理。待乌兰浩特市利镜污水处理厂及配136.8套污水管网建成投运后排入污水管网,送58.8(58.8)乌兰浩特市利镜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化水制备系统脱硫脱硝药剂制备锅炉系统(66.0)30.0(30.0)18.018.0)30.0(30.0)喷洒抑尘(20.125)绿化用水(20.125)16.49未预见用水16.49(16.49)(16.49)图6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d,()内为绿化季用水量)(3)供电本项目供电电源采用单回路10kV电源供电,从市政变电站引一路非专线10kV电力电缆至烘干中心附属用房内的变配电所,作为正常工作电源。低压供电采用放射式为各用电设施供电,动力与照明分开供电。厂内变配电所设置S13-1600/10箱式变压器1台、S13-1000/10箱式变压器6台(4用2备);燃煤锅炉房配备SCB系列1250kVA厂用干式变压器2台。本项目年用电量为2019.18万kW·h。(4)空压系统本项目在动力车间主厂房空压机房内设置29m3/min螺杆式空压机2台、32m3/min微热再生吸附式干燥器2台,配套过滤器、储气罐,为项目供给仪表用净化风和非净化风。6、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11。表11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1玉米烘干机成套设备配套1000t烘前仓、1000t烘后仓、WGS1000顺逆流烘干机、热风机等250t/h燃煤锅炉50t/h,1.25MPa,194℃,配套除氧器、一次风机、二次风机、返料风机、引风机、给煤机、原煤仓等2(1用1备)3燃煤锅炉布袋除尘器2(1用1备)4燃煤锅炉湿法脱硫装置5燃煤锅炉脱硝装置2(1用1备)6输渣皮带机V=1.25m/s,B=500mm,DT757输灰系统配套浓相仓泵系统、灰库气化风机、电动给料机等8螺杆式空压机29m3/min,0.75MPa29生物质锅炉18t/h10陶瓷多管旋风除尘器TD-20T,配套鼓风机、引风机11履带升降扒谷机150T/H12扬程输送机B800-18M1013大溜筛2×6M14入仓机200T/H15补仓机200T/H316平板输送机B800-13M47、劳动定员及生产制度总劳动定员100人;年生产时间250d,其中烘干工段生产时间130d、3120h,剩余时间为粮食收储及晾晒时间段。8、厂址平面布置本项目根据现有土地情况和厂区周边道路、建筑、设施情况以及交通运输、工作作业的要求,将厂区划分为烘前处理区、烘干作业区和烘后暂存区三个功能区,烘前处理区包括地磅、晾晒场坪、原粮处理运输区等;烘干作业区包括烘干塔主体,及变配电室、主厂房(锅炉房)、检化验室等;烘后暂存区包括烘后仓等。在厂区北侧设出入口1处,烘干作业区由5座1000t/d烘干塔及附属用房(主厂房和锅炉房)和机械器材库(检化验室等)组成,各烘干塔中间留有一定距离的空地,既满足防火间距的要求,又为粮食晾晒作业提供了一个合适的场地,使整个烘干作业区空间密疏有致,以满足高效作业的需求。机械器材库布置在出入口西侧,机械器材库四周设置环形道路,满足日常生产车辆回转及消防要求。在出入口南侧设置地磅,便于粮食运输计量作业。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一、施工期工艺流程:项目施工期建筑过程对环境的影响按作业性质可以分为下列几个阶段:清理场地阶段;基础工程阶段;主体工程阶段;安装工程阶段等,具体的施工期间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如下图所示。施工时由于建设施工和土地开挖,不可避免地将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污染因子有: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尾气、装修废气、施工废水、噪声、建筑固废和生活垃圾等。图7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二、运营期工艺流程1、粮食烘干生产工艺流程本项目烘干粮食品种为玉米和水稻,采用顺逆流连续式烘干系统,具体工艺流清理场地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安装工程工程验收i清水噪声扬尘建筑废水回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车辆尾气甬装修尾气沉淀池临时防渗化粪池垃圾箱环卫部门集中定期拉运收集、拉运程如下:(1)粮食接收农户运来或库点回收的湿粮经检质和检斤后,直接卸至烘干中心烘干系统附近的晾晒场坪,储备到一定数量后开始烘干作业。(2)粮食烘干湿粮经皮带机入双层圆筒清理筛,分离出湿粮中所含的杂质。从清理筛排出的湿粮经进粮溜管进入烘干机,当粮食到达储粮段的低料位时,启动热风机开始送热风对粮食烘干;物料高于上料位时报警,停止进粮;物料低于下料位时报警,开始进粮。物料在上、下料位之间时,启动排粮电机开始排粮。调整进料量,使系统处于动态平衡。湿粮经过储粮段进入烘干段后,均匀的分布在烘干段内的各角状盒之间的空隙处,然后粮流和热风同时向下流动,进入烘干段,在烘干段内对粮食加热,使粮食水分汽化,再以废气形式将汽化水分从废气角状盒排出,从而使粮食得到第一次烘干。经过第一次烘干的粮食进入缓苏段,在缓苏段不通热风,粮食经过缓苏后,其粮粒内部的水分重新分布,以消除水分梯度,使粮食的干燥更加均匀。经过缓苏后的粮食进入下一烘干段和缓苏段,如此循环,直到粮食彻底得到烘干,烘干后的粮食在冷却段内经过冷却降低到合适的温度后,由排粮段经排料斗排出。(3)干粮的入仓湿粮烘干后,经烘后仓冷却,由移动式输送机送入粮仓。玉米烘干的技术指标如下:①出机粮温环境温度≤0℃>0℃出机粮温≤+8℃≤环境温度+8℃②原粮水分:25~32%,本次按平均29%进行相关核算③降水幅度:≤16%④安全水分:≤14%⑤水分不均匀度:≤2%⑥烘干前后裂纹率增值:≤35%⑦烘干系统破碎率增值:≤2%⑧烘后粮温:≤55℃⑨无焦糊粒,色泽无明显变化稻谷烘干的技术指标如下:①出机粮温:不高于外界温度6℃②原粮水分:17~22%,本次评价按平均取值19%核算③降水幅度:5.0~7.5%④安全水分:≤14%⑤水分不均匀度:≤0.8%⑥烘干前后破碎率增值:≤0.2%⑦干燥前后稻谷爆腰率增值:≤2%⑧烘后粮温:≤43℃⑨无焦糊粒,色泽无明显变化顺逆流粮食烘干机是采用“顺流-逆流”的组合工艺,并根据粮食受热温度实行“分段变温干燥”的粮食烘干塔,各干燥段之间设计有缓苏段、“干燥-缓苏”交替进行。在顶端的干燥段采用较高的热风温度使粮食快速升温,并带走一部分表面水分;中间干燥段采用中等热风温度脱去大量水分;经过以上干燥段后,粮食籽粒温度已经升高,所以底部干燥段采用较低温度即可达到脱去在粮粒内部吸附力较强的水分,又避免粮温升得过高的目的;经过冷却段的充分冷却,达到安全水分和温度的出机粮食可以直接入库储存。产排污分析:粮食筛分除杂、上料含尘废气(G1);粮食烘干废气(G2);湿粮筛分杂质(S1);烘干粮食皮及杂质(S2)。2、烘干塔热源工程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分析本项目采用燃煤和生物质相结合方式作为烘干热源,其中3号烘干塔配套1台18t/h生物质热风炉,其它4台烘干塔配套2台50t/h燃煤热风炉(1用1备)。生物质炉烘干工艺流程:生物质通过锅炉燃烧器进行燃烧,通过燃烧产生的热量加热空气,获得热空气用于谷物烘干。产排污分析:生物质锅炉烟气(G3);生物质锅炉除尘灰(S3)、生物质锅炉炉渣(S4)。燃煤蒸汽锅炉烘干工艺流程:燃煤自干煤棚经转运皮带至斗提坑,经斗提坑中的皮带运送至碎煤楼,经四齿辊破碎机破碎至粒度≤10mm后经皮带输送至主厂房斗提机间,斗提机将燃煤送至原煤仓,再经给煤机送至锅炉炉膛燃烧放热。自来水经化水车间软水制备装置处理后进入软化水箱,随后经软化水泵打入除氧器中加热除氧,经除氧后的给水通过锅炉给水泵加压送入锅炉省煤器入口,最终被加热成特定参数的蒸汽后由锅筒产出,产出的蒸汽经管道送入分汽缸,分别进入各烘干塔配套热风系统,通过换热加热热空气作为粮食烘干热源汽。换热后的蒸汽冷凝水返回化水车间,锅炉燃烧需要的空气由一次风机、二次风机提供,产生的烟气经烟气净化装置净化后经烟囱排放。产排污分析:原煤破碎含尘废气(G4)、燃煤锅炉烟气(G5);锅炉排污水(W1)、化水制备装置排污水(W2);原煤破碎除尘灰(S5)、燃煤锅炉烟气除尘灰(S6)、燃煤锅炉炉渣(S7)、脱硫石膏(S8)。项目运营期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见图8。图8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新鲜水化学水制备装置W2破碎原煤仓燃煤锅炉千粮W1、GS、S6、S、Ss湿粮双层圆筒清理筛烘干机粮仓生物质生物质锅炉-G、S3、S4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2022年4月8日,内蒙古中企铁城物流有限公司子公司内蒙古永家粮食仓储有限公司在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内蒙古永家100万吨粮食仓储铁路物流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浅圆仓82座、大平房仓7栋、烘前、烘后仓8座、烘干塔4座、18t/h生物质热风炉4台,建设铁路罩棚1栋,铁路专线1448m等。建成后总仓容100万吨,年销售配送玉米200万吨,实际年筛分及存储量为60万吨,烘干50万吨(包含代烘)。该项目于2022年4月8日取得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关于审批意见》(兴环审[2022]03号)。该项目于2024年5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建成3台烘干塔。2025年8月14日,内蒙古中企铁城物流有限公司子公司兴安盟勇城佳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其经营范围为粮油仓储服务;农副产品销售;粮食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谷物销售等。该公司在内蒙古永家100万吨粮食仓储铁路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占地范围内规划建设“内蒙古中企铁城铁路智慧物流园热力循环蒸汽智能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接管“内蒙古永家100万吨粮食仓储铁路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已建成的3台烘干塔,并拟新建2台1000t/d粮食烘干机成套设备、1台18t生物质锅炉及附属设备、2台50t燃煤蒸汽锅炉(1用1备)及附属设备,以及其他输送机清理设备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形成日烘干5000吨原料的生产能力,年烘干原粮65万吨(其中玉米60万吨、水稻5万吨)。目前项目厂址未进行任何生产经营活动,内蒙古永家100万吨粮食仓储铁路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未收到过任何环保投诉或环保处罚,无原有环境污染问题。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1.大气环境质量(1)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官网发布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2023年1-12月月报,兴安盟2023年1-12月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平均质量浓度分别为38μg/m3、22μg/m3、4μg/m3、14μg/m3,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均未出现超标现象。公报中关于兴安盟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数据见表3-1: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评价方法,执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详见表12。表12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μg/m3)标准值/(μg/m3)达标情况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3870达标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2235达标SO2年平均质量浓度460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度1440达标CO95百分位数日平均1mg/m34mg/m3达标臭氧90百分位8h平均质量浓度101160达标由上表可知,兴安盟城市环境空气质量PM10、PM2.5、SO2、NO2的年平均质量浓度,CO的百分位数日平均浓度、O3百分位数8h平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均未出现超标现象。项目所在评价区域属于达标区。(2)特征污染物补充监测本项目大气特征污染物TSP、氨、汞及其化合物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委托内蒙古泽铭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在拟建厂址处进行监测,监测时间为2025年9月27日-9月29日。监测结果如下表:表13环境空气颗粒物检测结果监测点位监测点名称污染物平均时间评价标准(μg/m3)监测浓度范围(μg/m3)最大浓度占标率(%)超标率(%)达标情况1#拟建厂址氨1小时200ND//达标汞及其化合物1小时0.3ND//达标TSP24小时300106-10936.330达标根据监测结果及评价结果可知,引用监测点位TSP的24小时平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氨、汞及其化合物均未检出。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2023年度(1-12月)兴安盟地表水水质状况相关数据:全盟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稳步推进,辖区内各县(市)区基本实现了污水集中处理,各河流水质总体上保持稳定。表14兴安盟地表水水质状况一览表月份归流河123456789101112本月水质类别Ⅱ类Ⅱ类Ⅲ类Ⅲ类Ⅱ类Ⅱ类Ⅲ类Ⅲ类Ⅱ类Ⅱ类Ⅰ类Ⅱ类超标项目------------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属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中的Ⅳ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本次评价不对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4.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本项目属其他行业,因此本次不做土壤评价。5.声环境质量现状本次项目厂界50m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故本次评价不对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环境保护目标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1、大气环境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见附图2),距离项目厂址最近的居民点为厂区东南侧800m处的红旗村和下关家沟。2、声环境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3、地下水环境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表1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名称与本项目方位关距离(米)保护标准系《环境空气质量标准》500米范围内无环境敏感保护目标。(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声环境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标准》项目(GB3096-2008)3类标准地下水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保护目标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本项目生物质及燃煤锅炉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气黑度的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氨的排放参照执行《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6.1.1脱硝系统氨逃逸浓度应控制在8mg/m3以下。其他含尘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标准限值。具体标准限值见表16。无组织排放:厂界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具体标准限值见表17。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表16有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污染物名称有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执行标准颗粒物50《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氧化硫300氮氧化物300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1级汞及其化合物0.05《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氨8.0《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颗粒物120(3.5kg/h、15m)《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表17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mg/m3)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执行标准颗粒物1.0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清净生产废水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暂时采用罐车拉运至乌兰浩特市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待乌兰浩特市利镜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建成投运后排入污水管网,送乌兰浩特市利镜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污水处理厂入水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限值,具体限值要求见表18。表18废水排放标准序号项目单位进水水质执行标准1pH无量纲6~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限值2CODmg/L3NH4-Nmg/L4SSmg/L5BOD5mg/L6动植物油mg/L≤1003、噪声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具体指标值见表19、20所示。表19厂界噪声执行标准单位:dB(A)3类6555表2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执行标准单位:dB(A)夜间7055、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生物质锅炉及燃煤锅炉灰渣、脱硫石膏、4烟气净化除尘灰、原煤破碎除尘灰、废弃离子交换树脂等,其贮存和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和废油桶,其贮存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类别昼间夜间昼间总量控制指标1、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1)主要大气污染物SO2排放总量核算本项目排放大气污染物SO2的废气污染源包括生物质锅炉烟气和燃煤锅炉烟气,其排放总量计算参数见表21。表21主要大气污染物SO2排放总量计算参数表序污染源名称SO2排放速率(kg/h)年排放小时数SO2排放量号(h)(t/a)1生物质锅炉烟气0.9431202.92822燃煤锅炉烟气0.960931202.998合计5.9262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SO2的排放总量为5.9262t/a。(2)主要大气污染物NOx排放总量核算本项目排放大气污染物NOx的废气污染源包括生物质锅炉烟气和燃煤锅炉烟气,其排放总量计算参数见表22。表22主要大气污染物NOx排放总量计算参数表序污染源名称NOx排放速率年排放小时数NOx排放量号(kg/h)(h)(t/a)1生物质锅炉烟气2.815631208.78462燃煤锅炉烟气5.7859312018.052合计26.8366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NOx的排放总量为26.8366t/a。2、项目主要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暂时采用罐车拉运至乌兰浩特市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待乌兰浩特市利镜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建成投运后排入污水管网,送乌兰浩特市利镜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COD和氨氮排放总量已纳入污水处理厂中,本次评价不进行核算。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为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本项目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车辆必须行驶在进场道路范围内;施工过程中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及时洒水以减少扬尘产生。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有效减轻无组织排放粉尘和二次扬尘的产生,降低施工期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且施工期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是短暂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只要采取以上施工扬尘的控制措施,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是有限的。2.水环境影响分析(1)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产生的粪便污水、清洗污水等,其中以粪便污水中的污染物浓度较高,主要污染因子为COD、BOD、SS等,生活污水采用临时防渗旱厕收集处置。(2)建筑施工废水建筑施工废水主要包括露天堆放的施工材料和弃土受雨水冲洗所产生的泥浆,施工期使用的机械设备、车辆、施工材料冲洗产生的含泥沙的污水等。施工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等,废水水质简单,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抑尘。3.声环境影响分析噪声是施工期的重要污染,尤其是近距离污染影响。建筑施工各种机械设备(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电动机等)、施工作业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均可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建设过程中各个阶段的主要噪声源都不大一样,因此其噪声值也不一样,本项目中声源强度在70~110dB(A)之间。但这种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即可消失。施工过程中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噪声污染以将影响降至最低,具体措施如下:(1)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2)施工设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施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3)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适当控制机械作业密度,条件允许时拉开一定距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离,避免形成噪声叠加。只要严格管理,文明施工,场界噪声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且本工程50m范围内无居民等噪声敏感目标,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施工期间的固废主要有两种:生活垃圾、建筑垃圾。(1)生活垃圾:项目施工期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如不及时清运处理,则会腐烂变质、滋生蚊虫苍蝇,产生恶臭,传染疾病,从而对周围环境和作业人员的健康带来不利影响。因此,生活垃圾经施工场地生活垃圾收集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外运。(2)项目应对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综合利用,以节约宝贵的资源;对建筑垃圾要进行收集并在固定地点集中暂存,尽量缩短暂存的时间,争取日产日清。同时要做好建筑垃圾暂存点的防护工作,避免风吹、雨淋散失或流失。建设施工期的建筑垃圾妥善收集,贮存在施工场地,最终需清运至城市市容卫生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1、有组织排放污染源强核算本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污染源包括生物质锅炉烟气(G3)、原煤破碎含尘废气(G4)及燃煤锅炉烟气(G5)。(1)生物质锅炉烟气(G3)及燃煤锅炉烟气(G5)污染源强核算本项目燃生物质锅炉烟气污染物种类及污染源强核算按燃煤锅炉烟气核算。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和《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锅炉》的规定,本项目燃煤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和氨;生物质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其中锅炉烟气量、二氧化硫及颗粒物污染源强核算采用经验公式估算法,氮氧化物污染源强采用产污系数法,汞及其化合物和氨污染源强采用类比法。①燃煤量核算本项目正常生产工况下使用1台50t/h燃煤锅炉为1#、2#、4#、5#烘干塔供给热量,另1台燃煤锅炉备用,根据《锅炉原理及计算》第三版,锅炉计算燃煤量,单台50t/h燃煤锅炉用煤量4.92t/h,年运行130天,每天工作24小时,年总燃料耗量约15350.4t。根据热量核算,项目18t/h生物质锅炉消耗生物质燃料量为8612.32t/a。项目3#烘干塔烘干用生物质锅炉配套设置旋风除尘器1台对生物质锅炉烟气进行净化,净化后烟气经1根4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燃煤锅炉烟气配套设置“SNCR+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净化系统1套对烟气进行脱硫脱硝除尘净化,净化后烟气经1根4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②烟气量核算本次评价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锅炉》(HJ991-2018)附录C.4经验公式对烟气量进行核算:Vdaf≥15%的贫煤和烟煤:式中Qnet,ar取17017kJ/kg,则本项目单台燃煤锅炉理论烟气量为:V0=0.251×17017÷1000+0.278=4.5493m3/kg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湿烟气量:式中过剩空气系数α取1.25,则本项目单台燃煤锅炉湿烟气量排放系数为:Vs=0.248×17017÷1000+0.77+1.0161×(1.25-1)×4.5493=6.1459m3/kg故本项目单台燃煤锅炉烟气排放量为6.1459m3/kg×4920kg/h=30237.828m3/h,本次评价取整30238m3/h。同理计算,本项目生物质锅炉烟气排放量为6.3276m3/kg×2760.36kg/h=17466.454m3/h,本次评价取整17466m3/h。③生物质锅炉烟气污染源强核算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2018)中附表F.4燃生物质工业锅炉的废气产排污系数,本项目生物质锅炉烟气污染源强核算如下:表23《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2018)产品名称原料工艺名污染物指标单位产污系数末端治理技术蒸汽/其它生物质层燃炉氮氧化物千克/吨-原料1.02(无低氮燃烧)直排二氧化硫千克/吨-原料17S直排颗粒物(成型燃料)千克/吨-原料0.5旋风除尘器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注:本项目生物质中含硫量(S%)为0.02%,则S=0.02。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本项目18t/h生物质蒸汽锅炉生物质颗粒用量为8612.32t/a,则烟气中各污染物产生量分别为颗粒物4.3062t/a(1.38kg/h、79.01mg/m3)、SO22.9282t/a(0.94kg/h、53.82mg/m3)、NOx8.7846t/a(2.82kg/h、161.46mg/m3)。根据项目锅炉初步设计资料,生物质锅炉烟气中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浓度按燃煤锅炉的10%计算,即0.024μg/m3,生物质锅炉烟气排放量为17466Nm3/h,所以本项目汞及其化合物排放量为0.4192mg/h(0.0013kg/a)。本项目设置1套旋风除尘器对该部分烟气进行除尘净化,设计除尘效率为80%,净化后烟气污染物排放源强分别为颗粒物0.8612t/a(0.276kg/h、15.8mg/m3)、SO22.9282t/a(0.94kg/h、53.82mg/m3)、NOx8.7846t/a(2.82kg/h、161.46mg/m3)、汞及其化合物0.0013kg/a(0.4192mg/h、0.024μg/m3),其中颗粒物、SO2、NOx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颗粒物50mg/m3、二氧化硫3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限值要求,汞及其化合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新建燃煤锅炉汞及其化合物0.05mg/m3限值要求,经1根4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④燃煤锅炉烟气污染源强核算i.SO2污染源强核算SO2污染源强核算按照《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锅炉》(HJ991-2018)经验公式估算法,“燃煤、燃生物质锅炉SO2排放量按5.1.1中公式(4)核算”式中:ESO2—核算时段内二氧化硫排放量,t;R—核算时段内锅炉燃料耗量,t;单台燃煤锅炉耗煤4.92t/h。Sar—收到基硫的质量分数,%;0.14%。q4—锅炉机械不完全燃烧热损失,%;参考附录B取10%。ηs—脱硫效率,%;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锅炉》(HJ991-2018)附表B.7烟气脱硫常规技术的一般性能,本项目取90%。K—燃料中的硫燃烧后氧化成二氧化硫的份额,量纲一的量,参考附录B取0.775。本项目单台燃煤锅炉烟气二氧化硫产生量为:ESO2=2×4.92×0.14/100×(1-10/100)×(1-90/100)×0.775×103=0.9609kg/h(31.78mg/m3)。ii.颗粒物污染源强核算颗粒物污染源强核算按《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锅炉》(HJ991-2018)中经验公式估算法,“燃煤、燃生物质锅炉按5.1.1公式(2)核算。式中:EA——核算时段内颗粒物(烟尘)排放量,t;R——核算时段内锅炉燃料耗量,t;单台燃煤锅炉耗煤4.92t/h。Aar——收到基灰分的质量分数,%;取11.65%dfh——锅炉烟气带出的飞灰份额,%;参考附录B取40%。ηc——综合除尘效率,%;取99.5%。Cfh——飞灰中的可燃物含量,%,取值5%。本项目单台燃煤锅炉烟气颗粒物排放量为:EA=4.92×1.14/100×40/100×(1-99.5/100)/(1-5/100)×103=1.2067kg/h(39.91mg/m3)。iii.氮氧化物污染源强核算NOx排放量参照《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锅炉》(HJ991-2018)“5.4产物系数法中公式(10)核算:式中:Ej—核算时段内第j种污染物排放量,t;R—核算时段内燃料耗量,t或万m3;单台燃煤锅炉耗煤4.92t/h。βj—产污系数,kg/t或kg/万m3,参见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普查数据(以最新版本为准)和HJ953,本项目参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0514农产品初加工活动(粮食烘干)产污系数表,NOx的产污系数为2.94kg/t。ηNOx——脱硝效率,本项目采用SNCR脱硝措施,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锅炉》(HJ991-2018)附表B.5烟气脱硝常规技术的一般性能,本项目脱硝效率取60%。本项目单台燃煤锅炉氮氧化物产生量为:ENOx=4.92×2.94×(1-60/100)=5.7859kg/h(191.35mg/m3)。iv.汞及其化合物污染源强核算本次汞及其化合物排放量采用《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锅炉》(HJ991-2018)中类比法,类比同类企业燃煤热风炉烟气中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即0.24μg/m3,本项目烟气量为9.4343×107Nm3/a,所以本项目汞及其化合物排放量为0.0226kg/a。v.氨污染源强核算在脱硝工段中操作过程中,喷射还原剂(尿素溶液)过量会产生一定量逃逸的氨气,氨逃逸是影响SNCR系统运行的一个重要参数,在实际生产中通常是多于理论量的被喷射进入系统,反应后在烟气下游多余的氨称为氨逃逸,逃逸的氨气同烟气一起从烟囱排出。本次评价参考《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2-2010),非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NCR法)的氨逃逸质量浓度宜小于8mg/m3,本次评价即按照氨逃逸质量浓度<8mg/m3,计算氨逃逸量。则本项目燃煤锅炉烟气中氨的排放量为:MNH3=30238×8×10-6=0.2419kg/h(0.7547t/a)。综上,本项目50t/h燃煤蒸汽锅炉烟气排放量为30238m3/h,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源强为SO2:0.9609kg/h(31.78mg/m3)、NOx:5.7859kg/h(191.35mg/m3)、颗粒物:1.2067kg/h(39.91mg/m3)、汞及其化合物:0.0226kg/a、氨:0.2419kg/h(8mg/m3),经1根4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2)原煤破碎含尘废气(G4)污染源强核算本次评价根据生态环境部《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中2524煤制品制造行业原料煤破碎工序产污系数,即1.833kg/t-产品,本项目原煤消耗量为15350.4t/a,则破碎含尘废气中颗粒物产生源强为1.833kg/t×15350.4t/a=28.1373t/a(9.0184kg/h),该部分含尘废气经引风机密闭收集,集气效率按100%计,收集废气量为3000m3/h,收集的含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净化,除尘效率为99%,净化后破碎含尘废气排放源强为0.0902kg/h(30.07mg/m3),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2、无组织排放污染源强核算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源包括粮食筛分除杂、上料粉尘(G1);粮食烘干粉尘(G2)、原料运输、装卸粉尘(G6)、燃料堆存、装卸及运输粉尘(G7)。⑴原料筛分除杂、上料过程粉尘(G1)本项目湿粮筛分除杂、上料等过程中会有粉尘排放。本次评价参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排污量核算(2019修订)》132饲料加工行业产排污系数表,湿粮筛分除杂及上料过程粉尘的产污系数取0.043千克/吨-产品,本项目干燥粮食量为650000t/a,则湿粮筛分除杂及上料过程粉尘产生量为27.95t/a。本项目筛分设备采用封闭式滚筒筛,上料系统全封闭设置,可有效抑制粉尘的排放,密闭设置的抑尘效率按99%计,则湿粮筛分除杂、上料过程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28t/a。⑵粮食烘干粉尘(G2)湿粮烘干过程中会有少量粮食皮及粉尘随热风飘散。本次评价参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排污量核算(2019修订)》132饲料加工行业产排污系数表,烘干过程中粮食皮及粉尘的产污系数取0.043千克/吨-产品,本项目干燥原料量为650000t/a,烘干工序粮食皮及粉尘产生量为27.95t/a,其中粮食皮占比按80%考虑,即22.36t/a;粉尘占比按20%考虑,即5.59t/a。由于烘干废气中水分含量大,可与大部分粉尘形成气溶颗粒而沉降落地,极大地降低了无组织排放粉尘量;项目采用较密的化纤网对烘干塔进行围挡,并有专人定期对隔挡下的粮食皮及降尘进行清理装袋。本项目无组织粉尘降尘效率约为90%,则烘干工序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0.56t/a。⑶原料运输、装卸粉尘(G6)项目湿粮由汽车运输在厂内进出,玉米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本项目通过采取厂内全部硬化,装卸尽量安排在库内进行,同时降低装卸料高度,对转运车辆加盖苫布等措施后,可有效减少原料玉米在转运及卸料过程中粉尘的排放,减少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⑷燃料堆存、装卸及运输粉尘(G7)燃料的堆存、装卸及运输过程、炉渣(灰)的堆放均会产生粉尘。车辆在运输燃料的过程中覆盖苫布,建设单位设置全封闭式燃料及炉渣(灰)储仓,可有效减少燃料在转运及卸料过程中粉尘的排放,减少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各工序废气经相应的措施处理后均能达到各自的排放标准限值,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源见表24。表24废气污染物排放源表产排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排放形式去向及排气筒参数排放时间h核算方法产生量t/a产生速率kg/h工艺效率%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生物质锅炉烟气颗粒物产污系数4.30621.38旋风除尘器800.86120.27616.03有组织排气筒DA001H=40m,D=0.7m,T=120℃3120SO22.92820.942.92820.9453.82NOx8.78462.828.78462.82161.46汞及其化合物类比法0.0013kg/a0.4192mg/h0.0013kg/a0.4192mg/h0.024μg/m3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1原煤破碎含尘废气原煤破碎含尘废气颗粒物颗粒物产污系数产污系数28.137328.13739.01849.0184布袋除尘器布袋除尘器99990.28140.28140.09020.090230.0730.07有组有组排气筒DA002H=15m,D=0.3m,T=20℃31203120燃煤锅炉烟气颗粒物经验公式752.98241.34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99.53.76491.206739.91有排气筒DA003H=45m,D=1.2mT=80℃3120SO2经验公式29.98019.609902.9980.96031.78NOx产污系数45.1314.46486018.0525.785191.35汞及其化合物类比法0.0904kg/a0.029g/h750.0226kg/a7.257mg/h0.24μg/m3氨类比法0.24190.7547/0.75470.2418.0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1湿粮输送、加工筛分除杂、上料、包装产生的粉尘TSP产污系数27.958.9583采用封闭式滚筒筛990.280.0897/无/3120烘干塔废气TSP产污系数5.591.7917围挡900.560.18/无/31201.2大气污染源监测计划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等监测管理的要求,本项目大气污染源监测计划见表25。表25大气污染源监测计划污染源类型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执行排放标准有组织废气生物质锅炉烟气烟道预留取样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1次/月自动监测1次/季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汞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氨执行《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中氨逃逸浓度限值燃煤锅炉烟气烟道预留取样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氨、林格曼黑度原煤破碎含尘废气排气筒预留取样口颗粒物1次/季度《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厂界厂界颗粒物颗粒物1次/季度1次/季度《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生物质锅炉烟气DA001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浓度为16.03mg/m3,二氧化硫浓度为53.82mg/m3,氮氧化物浓度为161.46mg/m3,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燃煤锅炉浓度限值(颗粒物50mg/m3、SO2300mg/m3);汞及其化合物浓度为0.024μg/m3,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原煤破碎含尘废气DA002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浓度和速率分别为30.07mg/m3和0.0902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燃煤锅炉烟气DA003排气筒颗粒物浓度为39.91mg/m3,二氧化硫浓度为31.78mg/m3,氮氧化物浓度为191.35mg/m3,其中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燃煤锅炉大气300mg/m3、NOx300mg/m3)要求;汞及其化合物浓度为0.24μg/m3,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汞及其化合物0.05mg/m3)要求;氨浓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6.1.1脱硝系统氨逃逸浓度应控制在8mg/m3以下”的要求。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原料筛分除杂、上料等工序产生的粉尘及烘干塔无组织粉尘,通过采取密闭降尘等措施后,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主要考虑袋式除尘器破损等情况下的排放,废气治理措施去除效率降为50%,废气非正常排放情况详见表26。非正常工况下排气筒排放情况氨1次/季度1.3废气达标排放分析⑴有组织废气放标准》(GB13271-2014)表2300mg/m3、NOx限值(汞及其化合物0.05mg/m3)。源二级排放限值要求。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50mg/m3、SO2度为<8mg/m3,满足《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⑵无组织废气1.4非正常工况排放表26污染源污染物名称非正常排放原因非正常工况排放状况浓度(mg/m3)速率(kg/h)频次及持续时间排放量(kg/a)DA001排气筒颗粒物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处理效率下50%39.510.691h/次、1次/a0.69SO226.910.470.47NOx80.731.411.41汞及其化合物0.024μg/m30.4192mg/h0.0013kg/aDA002排气筒颗粒物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处理效率下50%1503.074.50921h/次、1次/a4.5092DA003排气筒颗粒物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处理效率下50%3990.67120.671次/a,1h/次120.67SO2158.894.80454.8045NOx239.187.23247.2324汞及其化合物0.48μg/m30.0145g/h0.0145g/h氨80.24190.7547根据上表可知,非正常工况下,颗粒物浓度超标,因此企业需务必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管理,定期检修,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在废气处理设备停止运行或出现故障时,产生废气的各工序也必须相应停止生产。为杜绝废气非正常排放,应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①安排专人负责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每个固定时间检查、汇报情况,及时发现废气处理设备的隐患,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②定期更换布袋。1.5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⑴有组织废气①锅炉烟气污染控制技术本项目锅炉污染防治技术与《工业锅炉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178-2021)符合性分析见表27。表27项目与《工业锅炉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符合性分析序号污染源名称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指南”中可行治理技术技术特点及适用条件符合性分析1燃煤锅炉烟气“SNCR+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工艺①SNCR+②袋式除尘器/电袋复合除尘+③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钠碱法/镁法脱硫适用于10t/h及以上锅炉;脱硝还原剂喷射区对流场和温度要求高符合2生物质锅炉烟气旋风除尘器①机械除尘+②袋式除尘器适用于NOx和SO2排放要求宽松的流化床炉和层燃炉;该技术占地面积小、投资成本和运行成本相对较低符合本项目采取的烟气污染防治技术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2018)表7锅炉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的符合性分析见表28。表28项目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符合性分析污染物名称燃煤锅炉燃生物质锅炉可行技术本项目采取技术符合性分析可行技术本项目采取技术符合性分析二氧化硫燃用低硫煤、干法/半干法脱硫技术、湿法脱硫技术双碱湿法脱硫技术符合/氮氧化物低氮燃烧技术、低氮燃烧+SNCR脱硝技术、低氮燃烧+SCR脱硝技术、低氮燃烧+(SNCR-SCR)脱硝技术、SNCR脱硝技术、SCR脱硝技术、SNCR-SCR联合脱硝技术SNCR脱硝技术符合低氮燃烧技术、低氮燃烧+SNCR脱硝技术、低氮燃烧+SCR脱硝技术、低氮燃烧+(SNCR-SCR)脱硝技术、SNCR脱硝技术、SCR脱硝技术、SNCR-SCR联合脱硝技术颗粒物袋式除尘技术、电除尘技术、电袋复合除尘技术、湿式电除尘技术布袋除尘符合旋风除尘和袋式除尘组合旋风除尘符合汞及其化合物协同控制a,若采用协同控制技术仍未实现达标排放,可采用炉内添加卤化物或烟道喷入活性炭吸附剂等技术协同技术,烟气中汞及其化合物可达标排放符合协同控制a,若采用协同控制技术仍未实现达标排放,可采用炉内添加卤化物或烟道喷入活性炭吸附剂等技术综上,本项目采用先进的烟气污染物防治技术路线、工艺,使厂区排放的颗粒物、SO2、NOx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50mg/m3、SO2300mg/m3、NOx300mg/m3)要求,汞及其化合物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汞及其化合物0.05mg/m3)要求,氨浓度满足《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6.1.1脱硝系统氨逃逸浓度应控制在8mg/m3以下”的要求。②SO2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燃煤锅炉烟气采用双碱湿法脱硫工艺,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锅炉》(HJ991-2018)附表B.7烟气脱硫常规技术的一般性能,钠碱(双碱)法SO2脱硫效率为90-99%,本项目按最低脱硫效率值90%进行设计,满足SO2排放浓度300mg/m3的限值要求。i.双碱法脱硫技术简介双碱法脱硫技术是在吸收塔内先用NaOH溶液作为启动脱硫剂吸收二氧化硫,然后在水循环池中用Ca(OH)2对吸收液进行还原再生,再生出的钠基脱硫剂再回到脱硫塔循环使用,由于在吸收和脱硫液处理中,使用了不同类型的碱,故称为双碱法。采用双碱法技术进行烟气脱硫,氢氧化钠吸收二氧化硫后的产物用石灰来再生,只有少量Na2SO3被带入石膏浆液中,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吸收液循环使用,没有废水排出。ii.双碱法脱硫工艺流程喷淋脱硫塔是集除尘、脱硫净化烟气为一体的多功能废气处理装置,属于湿式除尘设备,将循环水配制成碱性液在塔体循环,吸收烟气中的二氧化硫,同时水有吸附粉尘的作用,同时可以除去布袋除尘器没有除掉的粉尘。双碱法脱硫工艺主要包括4个部分:NaOH吸收剂制备与补充;吸收剂喷淋;塔内雾滴与烟气接触混合;再生池浆液还原钠基碱;把NaOH加入循环水池中制成脱硫液,通过碱液循环泵打入脱硫塔。来自布袋除尘器的含硫烟气通过引风机进入脱硫塔,并与塔内布置的若干个高效喷头喷出的雾状NaOH液滴接触,使得烟气中的SO2被碱液充分吸收、反应。脱硫生成物均溶于水,废水流入循环池。然后在水循环池中加入生石灰,生产Ca(OH)2溶液对吸收液进行还原再生,再生出的钠基脱硫剂再回到喷淋塔循环使用。在脱硫过程中,烟气夹杂的飞灰同时被碱液湿润而捕集,在脱硫塔底部沉淀后可定期人工清除。净化后的烟气通过烟囱达标排入大气。主要反应为烟气中的SO2先溶解于吸收液中,然后离解成H+和HSO3-;使用Na2CO3或NaOH液吸收烟气中的SO2,生成HSO3-、SO3-、SO4-,反应方程式如下:Na2CO3+SO2→Na2SO3+CO2(1)2NaOH+SO2→Na2SO3+H2O(2)Na2SO3+SO2+H2O→2NaHSO3(3)其中(1)为启动阶段Na2CO3溶液吸收SO2的反应;(2)再生液PH值较高(高于9时),溶液吸收SO2的反应;(3)溶液PH值较低(5~9时)主要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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