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招标采购公告(常州市天宁区茶山街道丽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5)



挂牌价
16,500
元/年

保证金
10,000元

租赁期限
5年

租赁面积
25.58m2

承租押金
1000元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项目名称
常州市天宁区虹园商铺6号招租
项目编号
N0101FCZZ250861

挂牌起始日期
2025-12-17
挂牌截止日期
2025-12-23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标的概况

标的坐落
常州市天宁区虹园商铺6号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铺
所在层数
第1层/ 共1层

租赁面积约(㎡)
25.58
租赁期限
5年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租金递增方式
第1-3年年租金不递增;第4-5年年租金为第3年年租金*1.05

装修期限

承租押金
1000元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出租(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25年12月31日)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标的位于常州市天宁区茶山街道丽华二村内。区域位置较好,交通便利。周边有大型社区、学校、银行、商业配套齐全,生活便利。

其他情况
1.本次招租标的租金底价为首年租金底价。2.本次招租标的不得用于经营高污染、高噪音、废品回收、理财私募财富公司、保健类产品推销、无证照幼儿园、无证照养老机构、危险品经营等项目,且不得用于进行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解除资产有偿使用合同,承租方必须在接到通知7天内无条件将房屋交还出租方,因承租方违约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3.本次招租标的租赁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物业等欠费均由出租方承担;租赁标的交付后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4.承租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造、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且不能影响主体结构,费用由承租方自理。5.若非原承租方承租,新承租方需向原承租方支付配套设施费12661元。6.其他承租要求详见《资产有偿使用合同》样稿,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完全接受《资产有偿使用合同》并按上述合同签订。

评估情况
评估价
16500.00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25-11-24

评估机构
常州物业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
16500.00元/首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1.出租方名称:常州市天宁区茶山街道丽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2320402MF2507707P3.住所:常州市采华路30号

出租方承诺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特别 告知
1.本次招租标的不含装修和配套,按交付时实际情况出租。 2.房屋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方及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交所”)不承担招租标的中租赁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3.产交所已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披露,对竞价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360全景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意向承租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和查验竞价标的,并对竞价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 4.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招租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本次招租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招租公告内容及招租标的全部现状,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招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资产有偿使用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承租,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产交所、出租方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5.招租标的的底价、成交价均不含承租方在租赁中应缴纳的水、电、物业等有关费用。 6.本次招租标的租金为不含税价,出租方出具江苏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 7.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应以自用的方式直接使用所租赁的经营场地,不得转租房屋,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违约或被视为违约,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返还承租方的已付租金,并可就因承租方所造成的损失向承租方索赔。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视为违约行为,应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8.招租标的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承租方应接受该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营业执照、消防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资产有偿使用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9.意向承租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产交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后出租方通知时间内,将首期租金、承租押金及各项费用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若逾期付款,则按照公告内容及《资产有偿使用合同》中相关约定执行,视为恶意竞价并自动放弃此房屋,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

承租方资格条件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

标的交割
1.承租方必须于竞价结束后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至出租方处签署《资产有偿使用合同》、提交以下资料并缴纳租金及各项费用。①自然人身份证原件;②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与公章;③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2.承租方未履行上述规定的,产交所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招租标的,该标的可再次招租,如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违约承租方应当补足差额。3.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前,若因招租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意向承租方无法竞价时,无论何种情况,意向承租方不得向产交所主张除退取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如标的因出租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与产交所无关,承租方仅有权要求产交所退还保证金(不计息)。4.本次招租产交所系受出租方委托,出租方已承诺在《资产有偿使用合同》规定的租赁起算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因承租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本次招租标的以交付时现状进行交付,出租方不保证房屋及附属的设施、设备的完好,交付房屋时如含装修部分,承租方不需使用的,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由承租方自行拆除,费用自理。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1.时间: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联系后组织察看。联系人:周先生 19952801197)2.地点:标的所在地。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5-12-17 09:00:00 至 2025-12-23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承租方应按照公告竞价规则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e交易平台注册、报名、钱包充值、保证金缴纳等手续。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10000.00元,截止时间2025-12-23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3.退还:承租方缴纳首期房租、承租押金并签署《资产有偿使用合同》后,保证金将转为交易服务费,如有剩余部分将无息退还,如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剩余应缴部分需承租方另行补足,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5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5-12-17 09:00:00-2025-12-24 09:3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20

服务费
926元+溢价部分的0.6%,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付清。

附件下载
《资产有偿使用合同》(样稿).pdf

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
沈女士

咨询电话
18112880095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段:9:0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常州市天宁区关河东路66号B座13楼

技术支持
400-828-9082

其    他


资产有偿使用合同甲方:(出租方)常州市天宁区茶山街道丽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乙方:(承租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资产使用事项,订立合同,共同遵守。一、有偿使用的资产:甲方将位于,面积为平方米的房屋及附属设施有偿给乙方使用。二、有偿使用年限:上述资产有偿使用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资产有偿使用计算及上交方法:资产使用费为每年,(该使用费为甲方净收入,所涉税金均由乙方另外承担。)资产使用费按照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的原则,于每一期费用到期之日前天内支付,若乙方逾期支付费用,每日按欠缴金额的5‰向乙方收取滞纳金。四、租金期内甲方应承担下列责任1、出租资产保证乙方正常使用。2、甲方提供有关水、电设施到位,设施资产权属甲方所有。3、如遇国家政策、市政规划等因素,甲方将提前2个月告知乙方。五、租赁期内乙方应承担下列责任:1、乙方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或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2、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和第三人互换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3、因使用不当或由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承租资产损坏,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4、如甲方需对出租资产检查时,乙方应给予配合协助。5、乙方日常使用的水、电所产生的费用,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由乙方承担,按实结算,月结月清。6、房屋使用过程中,涉及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负责缴纳。六、违约条款:1、本合同签订后,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终止和解除合同。如遇一方违约,不执行合同规定,致使另一方利益受到损失时要追究违约责任;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立即收回所属资产使用权、清算收回使用期间的使用费和有关费用、按有偿使用费总额的30%向乙方索赔违约金;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有偿使用费总额的30%向甲方索赔违约金。2、如遇下列情形,甲方有权不经催告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将使用的全部资产交付给甲方:元。(1)乙方拖欠甲方资产有偿使用费累计达到(2)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如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等。(3)乙方的经营活动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被消防、安监等主管部门责令整改或处罚的。(4)乙方的环境卫生未能达到甲方或环保部门要求的,如,乙方不得将其任何物件堆放至本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外(使用范围详见附件一、使用范围平面图)。七、其它约定事项1、乙方承诺签订本合同时对甲方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确认其符合正常使用要求;2、乙方拖欠甲方有偿使用费时,甲方有权将乙方租赁房屋内乙方的任何物品折价、变卖、拍卖,将其所得清偿租金。3、合同期满,乙方退场时,保持房屋交付给乙方时的原状,其租赁房屋内的装修附着物归甲方无偿所有,甲方对乙方不作任何补偿。4、租期未满乙方提前终止协议时,乙方必须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得到甲方同意后按约定时间归还资产,租金按实际计算。5、因政府对租赁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属设施征收或上级政策原因需要乙方搬迁的,甲方需提前15天通知乙方,双方解除本合同且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乙方的租金计算至实际腾空之日。6、乙方如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必须在合同期满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同意后,重新公开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未能在此期限内书面通知甲方,则视为乙方不再续租或公开招租时不再享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7、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处理。八、附则1、本合同自年月日经甲乙双方签字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2、双方联系方式:卡甲方:常州市天宁区茶山街道丽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地址:华采华路30号联系人:联系方式:88867691乙方: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对方送达任何资料、文件,均以上述联系方式为准,如需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以邮寄方式送达至上述地址或短信方式发送至上述号码,无论是否签收或查看,均视为送达。甲方:常州市天宁区茶山街道丽华村股份经济合作开户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常州市中吴支行账号:1132600000004523代表:乙方:身份证:代表:年月日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