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电线生产线招标采购公告(2025)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安阳县分局关于河南昂泓电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万米电缆电线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示

项目名称
年产150万米电缆电线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
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县韩陵镇西大佛村西地

建设单位
河南昂泓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阳市中诺环境保护咨询有限公司

受理日期
2025年12月17日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链接
见附件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372-2538672通讯地址: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安阳县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邮 编:455000(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昂泓电缆环评正文.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150万米电缆电线生产线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河南昂泓电缆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0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7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1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43六、结论………………………………………………………….…………45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50万米电缆电线生产线项目项目代码2511-410522-04-01-947233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河南省(自治区)安阳市安阳县(区)韩陵镇乡(街道)西大佛村西地地理坐标(东经:114度26分01.250秒,北纬:36度09分00.609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831电线、电缆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五、电器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383”中的“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安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511-410522-04-01-947233总投资(万元)60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0.3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9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规划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1、土地和规划项目占地面积900m2,企业租赁安阳市金枪车业有限公司的厂房,根据其不动产权证:豫2024安阳县不动产权第D013460号(不动产权证和租赁协议见附件4),该地块为工业用地,项目用地与土地性质相符。根据安阳县韩陵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见附件5),项目建设符合安阳县韩陵镇城乡建设发展规划。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安阳县韩陵镇西大佛村西地,项目影响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等特殊生态敏感区以及重要生态敏感区。根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图(附图3),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项目的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要求。(2)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量较少,由供水管网供给,不会对区域供水现状产生影响;用电由当地供电所提供,能够满足项目用电需求;本项目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建设,不新增建设用地,对当地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影响较小。(3)环境质量底线项目大气污染物产生量较少,并配套相应的环保治理措施,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本项目废气污染物倍量替代后,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等级。本项目无废水外排。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固废均能规范暂存,合理处置或综合利用。(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8月25日,安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发布《关于更新调整安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安环委办[2025]19号)。根据文件中相关要求,从安阳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和各县区分区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分别对项目符合性进行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表1-1安阳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维度编号管控要求项目建设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2新建、扩建、搬迁的化学原料药和生物生化制品建设项目应位于产业园区,并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园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项目不属于化学原料药和生物生化制品。符合3铸造企业不得采用无芯工频感应电炉、无磁轭(≥0.25吨)铝壳中频感应电炉、水玻璃熔模精密铸造氯化铵硬化模壳、铝合金六氯乙烷精炼等淘汰类工艺和装备。严格区分锻压行业和钢铁行业生产工艺特征特点,避免锻压配套的炼钢判定为钢铁冶炼生产,也严禁以铸造和锻压名义违规新增钢铁产能、违规生产钢坯钢锭及上市销售。项目不属于铸造企业。符合4严控磷铵、电石、黄磷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不属于磷铵、电石、黄磷等行业符合5禁止在黄河干支流岸线管控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必须进入通过认定的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与其他行业生产装置配套建设的项目除外,配套建设项目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应急管理部门认定),引导其他化工项目在化工园区发展。项目不在黄河干支流岸线管控范围,不属于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符合6禁止承接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承接包含《安阳市承接化工产业转移“禁限控”目录》中所列工艺装备或产品的项目。禁止承接煤化工产能。禁止承接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额低于3亿元(不含土地费用)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的项目除外)。禁止在化工园区外承接化工项目。项目不属于石化、煤化工等产业。符合7从严从紧控制现代煤化工产能规模和新增煤炭消费量。确需新建的现代煤化工项目,应确保煤炭供应稳定,优先完成国家明确的发电供热用煤保供任务,不得通过减少保供煤用于现代煤化工项目建设,新建项目企业环保应达到绩效分级A级指标要求。新建项目应优先依托园区集中供热供汽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严禁新增煤化工产能(不含煤制油、煤制燃料)。项目不属于现代煤化工项目。符合8推动涉重金属产业集中优化发展,禁止低端落后产能向我市转移。禁止新建用汞的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工艺。新建、扩建的重有色金属冶炼、电镀、制革企业应选择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项目不涉及重金属,不属于前述行业符合9禁止在水土流失严重区及重点预防区、水源保护区、生态脆弱区、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重要栖息地等区域,开展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破坏水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栖息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确因重大发展战略和重大公共利益需要建设的,应当经科学论证,并依法办理审批手续。严禁在黄河干流和主要支流临岸一定范围内新建“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项目及相关产业园区,具体范围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禁止在黄河干流岸线和重要支流岸线的管控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不涉及前述内容符合10原则上禁止曾用于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工矿用地复垦为种植食用农产品的耕地。不属于前述内容符合11工业企业选址应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规划要求,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声功能区环境准入要求,禁止在0、1类声环境功能区、严格限制在城市建成区内2类声环境功能区(工业园区外)建设产生噪声污染的工业项目。严控噪声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向乡村居民区域转移。项目选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规划要求符合12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且不得新建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且不得新建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项目不在饮水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符合13林州万宝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三)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因教学科研的目的,需要进入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从事非破坏性的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活动的,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四)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五)在自然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建的项目,不得损害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已造成损害的,应当限期治理。项目不在万宝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符合14林虑山风景名胜区内禁止以下行为:(一)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二)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三)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项目不在林虑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符合15淇河国家鲫鱼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的特别保护期内不得从事捕捞、爆破作业以及其他可能对保护区内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活动,特别保护期外从事捕捞活动,应当遵守《渔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围湖造田;(三)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新建排污口,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附近新改扩建排污口,应当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染。项目不在淇河国家鲫鱼种质资源保护区范围内。符合16淇淅河湿地公园核心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一)建设任何与湿地公园保护无关的项目;(二)排放废水,倾倒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它污染物;合理性排放生活污水需符合湿地保护相关要求;(三)使用不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四)洗涤污物、清洗机动车辆和船舶;(五)其他破坏湿地公园生态资源和人文历史风貌资源的行为。淇淅河国家湿地公园一般保护区内禁止以下行为:(一)新建、扩建工业类项目、规模化禽畜养殖和其它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二)设置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工业危险废物等集中转运、堆放、填埋和焚烧设施;(三)设置危险品转运和贮存设施、新建加油站及油库;(四)使用不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高毒高残留农药;(五)建立公共墓地和掩埋动物尸体。项目不在淇淅河湿地公园核心区及一般保护区范围内。符合17汤河国家湿地公园规划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一)建设与湿地公园无关的项目;(二)未经达标处理排放废水;倾倒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堆放、存储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三)使用不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四)在景物上涂写、刻画、张贴等;损坏游览、服务等公共施舍和其他设施;(五)洗涤污物、清洗机动车辆和船舶;(六)其他破坏湿地公园生态资源和人文历史风貌资源的行为。项目不在汤河国家湿地公园规划区范围内。符合18漳河峡谷国家湿地公园核心区、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一)建设任何与湿地公园保护无关的项目;(二)排放废水,倾倒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它污染物;(三)使用不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四)在景物上涂写、刻画、张贴等;损坏游览、服务等公共设施和其他设施;(五)洗涤污物、清洗机动车辆和船舶;(六)其他破坏湿地公园生态资源和人文历史风貌资源的行为。湿地公园二级保护区内禁止以下行为:(一)新建、扩建工业类项目、规模化禽畜养殖和其它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二)设置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工业危险废物等集中转运、堆放、填埋和焚烧设施;(三)设置危险品转运和贮存设施、新建加油站及油库;(四)使用不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高毒高残留农药;(五)建立公共墓地和掩埋动物尸体。项目不在漳河峡谷国家湿地公园核心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符合19禁燃区内,禁止销售和燃用国家规定的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项目不涉及高污染燃料使用。符合20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新建燃烧煤炭、重油、渣油以及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每小时三十五蒸吨以下的燃烧煤炭、重油、渣油以及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现有燃煤锅炉改为燃气锅炉的,应当同步实现低氮改造,氮氧化物排放应当达到本市控制要求。项目不涉及燃烧高污染燃料设施。符合21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树枝、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以及非法焚烧电子废弃物、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沥青、垃圾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或者强烈异味气体的物质。禁止在城市建成区的道路及其两侧、广场、住宅小区等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不涉及禁止内容符合22禁止在下列场所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一)居民住宅楼等非商用建筑;(二)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三)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不属于餐饮服务行业符合23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项目用地未列入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要求满足当地总量减排要求。项目废气污染物倍量替代符合2到2025年,PM2.5浓度总体下降27%以上,低于4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65%以上;重污染天数2.2%以下。完成国家、省定的“十四五”地表水环境质量和饮用水水质目标,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安阳辖区取水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完善。土壤安全利用进一步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实现95%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不涉及符合3鼓励现有钢铁、焦化、水泥、铁合金、铸造等重点行业及“两高”行业污染治理水平达到A级企业或引领性企业水平,其他行业污染治理水平达到B级企业水平;新建、扩建项目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染治理措施、无组织排放控制水平、运输方式等达到A级绩效水平,改建项目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染治理措施、无组织排放控制水平、运输方式等达到B级以上绩效水平。新建及迁建煤炭、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原则上接入铁路专用线或管道。火电、钢铁、石化、化工、煤炭、焦化、有色等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重点区域鼓励高炉—转炉长流程钢铁企业转型为电炉短流程企业。项目不属于前述重点行业和两高行业。项目建设按塑料制品行业A级企业要求建设。符合4医药、化工、橡胶、包装印刷、家具、金属表面涂装、合成革、制鞋等涉VOCs行业应采取密闭式作业,根据不同行业VOCs排放浓度、成分,选择燃烧、吸附、生物法、冷凝等针对性强、治理效果明显的处理技术或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设备与管线组件VOCs泄漏控制、敞开液面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以及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和企业厂区内及周边污染监控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不属于前述行业,挤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符合5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工业废水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后方可排放。项目无废水外排。符合6鼓励和支持无汞催化剂和工艺、限制或禁止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替代品和技术。不涉及前述内容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其他负有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对存在风险场所的日常环境监测,并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信息加强收集、分析和研判。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应急、气象、地震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通报同级或事发地生态环境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应急演练,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当出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生态环境部门。项目投产前,企业组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经环保部门备案。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全厂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符合资源利用效率1十四五期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目标要求。火电、钢铁、造纸、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推进企业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循环利用,提升工业污水资源化利用效率。/无关项2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储能”示范项目建设;立足安阳产业基础优势,加快培育人工智能产业、氢能和储能产业和大数据融合创新产业;鼓励生物秸杆资源发电、风力发电、地热能开发用等项目建设,合理开发风能、地热能、煤层气等资源。不涉及前述内容符合3持续实施新建(含改扩建)项目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不涉及煤炭消耗符合4“十四五”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强度降低18%。/无关项经查阅《关于更新调整安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安环委办[2025]19号)及2024年2月1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河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2023年版)的通知》,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安阳县大气布局敏感区(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41052220004),本项目与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比分析如下表。表1-2安阳县大气布局敏感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符合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要求项目建设情况符合性安阳县大气布局敏感区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1、对于国家排放标准中已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及锅炉,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河南省出台更严格排放标准的,应按照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项目废气污染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符合2、禁止含重金属废水进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无废水外排符合环境风险防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不涉及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安阳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和县区分区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要求。3、与严重污染(大气)环境淘汰工艺与设备要求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版)中要求:国家对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经查阅《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淘汰工艺与设备名录》(第一批),项目所涉及的工艺、设备不属于名录中淘汰类,符合环保要求。4、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其修改单(国统字[2019]66号),项目属于C3831电线、电缆制造。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5、备案相符性分析根据项目备案与企业拟建情况对比分析见下表。表1-3项目备案与企业拟建情况对比分析序号类别备案内容拟建内容相符性1企业全称河南昂泓电缆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昂泓电缆科技有限公司符合2项目名称年产150万米电缆电线生产线项目年产150万米电缆电线生产线项目符合3建设地点安阳县韩陵镇西大佛村西地安阳县韩陵镇西大佛村西地符合4建设内容项目计划在老厂区建设,新购置电线生产线3条,电缆生产线6条。项目投产后市场广阔,经济和社会效益前景良好。项目计划在老厂区建设,新购置电线生产线3条,电缆生产线6条。项目投产后市场广阔,经济和社会效益前景良好。符合由上表可知,项目建设内容与备案相符。6、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符合性分析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16]23号)、《安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安阳县白璧镇“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区)的批复》(安县政文[2019]61号)、《安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安阳县高庄镇等6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区)的批复》(安县政文[2020]66号)、《安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安阳县崔家桥镇南街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区)的批复》(安县政文[2025]62号),目前区域内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如下:(1)安阳县辛村镇地下水井(共1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2)安阳县永和乡地下水井(共1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30米、东至212省道的区域。(3)安阳县吕村镇地下水井(共1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西30米、北10米的区域。(4)安阳县崔家桥镇地下水井(共1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西30米、北10米的区域。(5)安阳县瓦店乡地下水井群(共2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1号取水井),2号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6)安阳县北郭乡地下水井(共1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西30米、南30米的区域。(7)白璧镇后白璧地下水井群(共2眼机井)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8)安阳县高庄镇高庄地下水井(共1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9)安阳县崔家桥镇北街地下水井(共1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10)安阳县永和镇西街地下水井群(共3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11)安阳县北郭乡杨北郭地下水井(共1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12)安阳县吕村镇中吕地下水井群(共3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13)安阳县辛村镇地下水井群(共5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14)安阳县崔家桥镇南街地下水井(共1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崔家桥南街供水站厂界内的区域。项目位于安阳县韩陵镇西大佛村西地,经对比,不在上述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7、绩效分级水平分析参照《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行业企业A级指标要求,对项目进行对比分析,具体见下表。表1-4塑料制品行业企业A级指标要求对比分析差异化指标塑料制品企业A级绩效指标要求企业对标情况符合性能源类型能源使用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能源。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电能。符合生产工艺及装备水平1.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024年版)》鼓励类和允许类;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河南省相关政策要求。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符合2.符合相关行业产业政策;3.符合河南省相关政策要求;4.符合市级规划。废气收集及处理工艺1.投料、挤塑、注塑、滚塑、吹塑、挤出、造粒、热定型、冷却、发泡、熟化、干燥、塑炼、压延、涂覆等涉VOCs工序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有效收集至VOCs废气处理系统,车间外无异味;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米/秒;项目挤出工序出料口设置封闭式集气罩,控制风速不低于1米/秒,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符合2.使用再生料的企业【1】VOCs治理采用燃烧工艺(包括直接燃烧、催化燃烧和蓄热燃烧);使用原生料的企业VOCs治理采用项目原料使用原生颗粒,不属于使用再生料的企业。项目挤出工序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符合燃烧工艺或吸附、冷凝、膜分离等工艺处理(其中采用颗粒状活性炭的,柱状活性炭直径≤5mm、碘值≥800mg/g,且填充量与每小时处理废气量体积之比满足1:7000的要求;使用蜂窝状活性炭的,碘值≥650mg/g、比表面积应不低于750m²/g,且填充量与每小时处理废气量体积之比满足1:5000的要求;活性炭吸附设施废气进口处安装有仪器仪表等装置,可实时监测显示并记录湿度、温度等数据,废气温度、颗粒物、相对湿度分别不超过40℃、1mg/m3、50%)。废气中含有油烟或颗粒物的,应在VOCs治理设施前端加装除尘设施或油烟净化装置;符合3.粉状、粒料物料采用自动投料器投加和配料,投加和混配工序在封闭车间内进行,PM有效收集,采用覆膜滤料、滤筒等高效除尘技术;项目原料采用塑料原生颗粒,不含粉状物料。原料采用经软管气力输送至挤出机料仓。符合4.废吸附剂应密闭的包装袋或容器储存、转运,并建立储存、处置台账;废活性炭产生后使用密闭容器包装,在危废暂存间内储存,按要求建立危险废物储存和处置台账。符合5.NOx治理采用低氮燃烧、SNCR/SCR等适宜技术。使用氨法脱硝的企业,氨的装卸、储存、输送、制备等过程全程密闭,并采取氨气泄漏检测和收集措施;采用尿素作为还原剂的配备有尿素加热水解制氨系统。不涉及氮氧化物符合无组织管控1.VOCs物料存储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存放于室内;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塑料原料颗粒储存过程中不涉及VOCs。符合2.粉状物料采用气力输送、管状带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等自动化、密闭输送方式;粒状物料采用封闭皮带等自动化、封闭输送方式;液态VOCs物料采用密闭管道输送;项目不涉及液态VOCs物料。原料经软管气力输送至挤出机料仓。符合3.产生VOCs的生产工序和装置应设置有效集气装置并引至VOCs末端处理设施;项目挤出工序设置封闭式集气罩,废气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符合4.厂区道路及车间地面硬化,车间地面、墙壁、设备顶部整洁无积尘;厂内地面全部硬化或绿化,无成片裸露土地。厂区道路及生产车间内道路全部硬化,无成片裸露土地;车间地面、墙壁、设备整体整洁无积尘。符合5.贮存易产生粉尘、VOCs和异味的危险废物贮存库,设有废气收集装置和废气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的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危险废物采用密闭容器包装。危废间设置引气管道,废气引入挤出工序废气处理设施。符合排放限值1.全厂有组织PM、NMHC有组织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20mg/m3;不涉及PM。根据源强分析,项目NMHC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不高于20mg/m3要求。符合2.VOCs治理设施去除率达到80%及以上;去除率确实达不到的,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NMHC浓度低于4mg/m³,企业边界1hNMHC平均浓度低于2mg/m³;项目挤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机废气,设计去除率80%。符合3.锅炉烟气排放限值要求:燃气锅炉PM、SO2、NOx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10、50/30mg/m3。不涉及。符合监测监控水平1.有组织排放口按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或环境现状评估等要求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CEMS),并按要求与省厅联网;重点排污单位风量大于10000m3/h的主要排放口安装NMHC在线监测设施(FID检测器)并按要求与省厅联网;其他企业NMHC初始排放速率大于2kg/h且排放口风量大于20000m3/h的废气排放口安装NMHC在线监测设施(FID检测器),并按要求与省厅联网;在线监测数据至少保存最近12个月的1分钟均值、36个月的1小时均值及60个月的日均值和月均值。(投产或安装时间不满一年以上的企业,以现有数据为准);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不需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符合2.按生态环境部门要求规范设置废气排放口标志牌、二维码标识和采样平台、采样孔;各废气排放口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开展自行监测。项目建成后,废气排放口规范设置排放口标志牌、二维码标识和采样平台、采样孔,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符合环境管理水平环保档案:1.环评批复文件和竣工环保验收文件或环境现状评估备案证明;2.国家版排污许可证;3.环境管理制度(有组织、无组织排放长效管理机制,主要包括日常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度、污染物排放公示制度和定期巡查维护制度等);4.废气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管理规程;5.一年内废气监测报告(符合排污许可证监测项目及频次要求)。项目建成后环保档案齐全:环评批复文件和竣工环保验收文件;排污许可手续;环境管理制度,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一年内废气监测报告。符合台账记录:1.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生产时间、运行负荷、产品产量等);2.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废气收集系统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名称规格、设计参数、运行参数、巡检记录、污染治理易耗品与药剂用量(吸附剂、催化剂、脱硫剂、脱硝剂、过滤耗材等)、操作记录以及维护记录、运行要求等);3.监测记录信息(主要污染排放口废气排放记录等);4.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记录;5.燃料消耗记录;6.固废、危废暂存、处理记录。项目建成后台账记录齐全:生产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台账;监测记录台账;原辅材料消耗台账;不涉及燃料消耗;固废、危废暂存、处理台账符合人员配置: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并具备相应的环境管理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培训、从业经验等)。建成后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并具备相应的环境管理能力符合运输方式1.物料、产品运输全部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重型载货车辆(重型燃气车辆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2.厂内车辆全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燃气车辆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车辆;3.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机械。物料运输全部使用国五以上车辆或新能源车辆;不涉及厂内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国三以上标准或新能源机械。符合运输监管日均进出货物150吨(或载货车辆日进出10辆次)及以上(货物包括原料、辅料、燃料、产品和其他与生产相关物料)的企业,参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建立门禁视频监控系统和电子台账;其他企业安装车辆运输视频监控(数据能保存6个月),并建立车辆运输手工台账。不属于日均进出货物150吨(或载货车辆日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企业,安装车辆运输视频监控,建立车辆运输手工台账符合项目符合《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行业企业A级指标要求。8、与安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安阳市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安阳市2025年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安阳市2025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内容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5与《安阳市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相符性分析序号文件内容项目建设情况符合性6严格项目源头管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禁新增钢铁、焦化、铸造用生铁、水泥、平板玻璃、有色、煤化工、炭素、烧结砖瓦、耐火材料(含烧结工序的)、铁合金、独立煤炭洗选、以煤为燃料的石灰窑、非矿山配套的机制砂(石料破碎)等行业产能。平板玻璃产业确需新建、改建的,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工信部门有关产能置换政策执行。严格控制新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禁止新增化工园区。项目属于C3831电线、电缆制造,不属于两高项目。不涉及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等。符合9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治理加快推动高污染的老旧内燃机车、农业机械和工程机械淘汰更新,推动机场飞机辅助动力装置(APU)替代设备配置使用。对本地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发动机销售企业开展环保一致性监督检查,基本实现系族全覆盖。项目使用国三以上或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符合21开展环保绩效等级提升行动加强企业绩效监管,对已评定A级、B级和绩效引领性企业开展“回头看”,对实际绩效水平达不到评定等级要求,或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严格实施降级处理。项目按照塑料制品A级企业要求建设符合表1-6与《安阳市2025年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序号文件内容项目建设情况符合性17推动企业绿色转型发展严格项目准入,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发展;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快推进工业企业绿色转型发展;深入推进重点水污染物排放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培育壮大节能、节水、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对焦化、有色金属、化工、电镀、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或清洁化改造。项目无废水外排,冷却废水循环使用。符合表1-7与《安阳市2025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序号文件内容项目建设情况符合性1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落实《河南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实施方案》,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推动污染防治关口前移。本项目正常工况下不涉及土壤污染途径。符合由上表可知,项目建设符合《安阳市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安阳市2025年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安阳市2025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相关要求。9、与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的通知(安环文﹝2024﹞62号)相符性分析表1-8与“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对比一览表类别内容本项目建设情况符合性工作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协同推进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更加扎实开展,推动集中化解消除一批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指导各县(市、区)及时妥善科学处置较大敏感突发环境事件,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做好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排查厂内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符合主要任务(一)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相关要求3.加强相关业务培训。积极参与环保部门组织的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环境应急管理等相关业务培训班,不断提升统筹环符合境保护与安全生产的意识和能力。(二)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4.深化危险废物排查整治。5.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6.优化危险废物处置能力。项目危险废物在危废间暂存,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置。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及台账。符合(四)强化重点环保设施设备环境风险监管12.强化重点环保设施、项目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本项目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环保设施的建设,项目建成后,公司拟建设完善的环境安全体制,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定期开展突发环境风险评估,并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做好记录总结。符合(五)严格审批,守牢底线13.坚决把严把牢生态环境准入关,推动各类产业园区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评,指导督促建设项目环评提出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源头防控,防范环境风险。本项目符合河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2023年版)的通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告2024年2号)中的相关管理要求;满足安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准入要求;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源头防控,防范环境风险。符合(六)防控重大敏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15.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16.及时妥善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积极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并做好相应的隐患排查记录。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做好记录总结。符合由上表可知,项目符合《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中相关内容要求。10、选址可行性分析项目占地面积900m2,企业租赁安阳市金枪车业有限公司的厂房,根据其不动产权证:豫2024安阳县不动产权第D013460号,该地块为工业用地,项目用地与土地性质相符。根据安阳县韩陵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项目建设符合安阳县韩陵镇城乡建设发展规划。根据本项目与《关于更新调整安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安环委办[2025]19号)相关要求对照分析,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项目500m范围内不涉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项目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或合理处置,项目建设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可行。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背景河南昂泓电缆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安阳县韩陵镇西大佛村西地,法定代表人韩越。公司拟投资6000万元,建设年产150万米电缆电线生产线项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其修改单(国统字[2019]66号),项目属于C3831电线、电缆制造。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项目类别为“三十五、电器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383”中的“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周边环境和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900m2,租赁安阳市金枪车业有限公司厂房进行建设。项目北侧、南侧、西侧均为安阳市金枪车业有限公司厂房,东侧为农田。项目东侧距离西大佛村305m,西北距离安阳市看守所230m;南侧距离洹河约3090m。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见附图2,厂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4。表2-1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类别工程组成建设内容及规模备注主体工程生产车间1座钢构,占地面积约900m2租赁现有厂房辅助工程办公室3间砖混租赁现有办公室公用工程供水用水由供水管网供给利用现有供电当地供电所供给环保工程废气挤出工序配备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新建废水冷却废水经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盥洗废水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新建噪声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新建固废1座10m2一般固废间、1座10m2危废间新建3、主要设备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2。表2-2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参数数量1挤出机(电线)60型(设计挤出量34kg/h)4台(3用1备)2挤出机(电缆)70型(设计挤出量46kg/h)1台45编制机合股机400型500型2台3台6成缆机1250型3台7打盘机/3台8打码机激光1台喷墨2台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河南省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目录》及《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全四批)》,项目设备均不属于淘汰或限制设备,符合相关政策要求。4、原辅材料用量及资(能)源消耗原辅材料消耗见下表。表2-3原辅材料及用量一览表序号类别名称消耗量备注1原辅材料铜丝200t/a外购2铝丝200t/a外购3PE(聚乙烯)120t/a外购,颗粒状,25kg/袋4PP(聚丙烯)70t/a外购,颗粒状,25kg/袋5PVC(聚氯乙烯)70t/a外购,颗粒状,25kg/袋6填充绳10t/a外购7屏蔽带10t/a外购8水性油墨0.01t/a外购,用于喷墨打码机,1kg/h瓶9润滑油0.1t/a外购,20kg/桶10资源能源水90m3/a自来水供水管网11电25万kWh/a当地电网PE:聚乙烯(简称PE)是乙烯单体经聚合反应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在工业上,也包括乙烯与少量a-烯烃的共聚物。聚乙烯无臭,无毒,手感似蜡,具有优良的耐低温性能(最低使用温度可达-100~-70℃)。化学稳定性好,因聚合物分子内通过碳-碳单键相连,能耐大多数酸碱的侵蚀(不耐具有氧化性质的酸)。常温下不溶于一般溶剂,吸水性小,电绝缘性优良。PP:聚丙烯(简称PP)是由丙烯单体通过加聚反应制成的半结晶的热塑性聚合物。无毒、无味,密度为0.89~0.92g/cm3。聚丙烯具有轻巧、耐磨损、抗菌性和易染色等特性,被广泛用于服装、毛毯等纤维制品;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被用于制造如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视机的外壳和零部件等;具有良好的化学稳定性、耐热性、透明度和机械性能,被用于制造医疗器械;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耐候性和可塑性,被用于制造建筑和建材产品等。PVC:聚氯乙烯(简称PVC),是氯乙烯单体在过氧化物、偶氮化合物等引发剂,或在光、热作用下经自由基聚合而成的聚合物。无毒无臭,相对密度为1.35~1.45,吸水率和透气性都很小(纯PVC),不溶于水、汽油、酒精、氯乙烯,溶于酮类、酯类和氯烃类溶剂。聚氯乙烯具有良好的耐化学腐蚀性,电绝缘性较好。5、产品规模产品种类及规模见表2-4。表2-4产品种类及规模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产量备注1电线100万米/a根据订单生产1.5mm2、2.5mm2、4mm2、6mm2、10mm2等规格2电缆50万米/a根据订单生产70mm2、95mm2、120mm2等规格6、劳动定员及生产班制项目建成后职工5人,均为附近村民,不在厂区食宿,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7、辅助设施情况(1)供水:项目用水由供水管网供给,水质水量可以满足用水要求。(2)排水:项目采取雨污分流,雨水自然汇集后外排;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盥洗废水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3)供电:供电由当地电网提供,可以满足项目用电需求。8、水平衡图图2-1水平衡图(m3/a)8、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项目建成后车间平面布置图见附图4,车间北侧为原辅材料储存区,南侧为产品堆存区,中部为生产区。车间内平面布置方面根据安全生产、工艺流程合理、节约用地的原则,做到了布置紧凑、分区合理、运输方便,功能分区明确。主要产噪设备布局合理、靠近厂区内部放置,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冷却定型10040循环水池8职工生活32职工生活9、项目建设情况经现场调查,本项目部分生产设备已购进,尚未安装。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一、施工期施工期工作内容主要为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的安装,主要污染为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不再进行分析。二、营运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1)电线生产工艺流程图2-2电线生产工艺流程图工艺说明:电线原材料主要为铜丝、铝丝、聚乙烯颗粒(PE)、聚丙烯颗粒(PP)、聚氯乙烯颗粒(PVC),原料进厂后在封闭式车间原料区储存。根据客户订单要求,单股电线直接进入挤出绝缘工序。多股电线需将铜丝或铝丝经编制机按照产品设计要求进行绞合,成为一个整体的绞合线芯,进入挤出绝缘工序。挤出绝缘时所用原料为聚乙烯颗粒(PE)、聚丙烯颗粒(PP)、聚氯乙烯颗粒(PVC)为原生洁净颗粒,不含粉尘。在导线芯经过挤出机时对塑料冷却废水检验不合格品打码废气、噪声打盘噪声成品外售颗粒进行加热(电加热,挤出温度约160~190℃),并对导线芯进行绝缘包裹,然后经设备自带的冷却水槽进行冷却。冷却后的电线经检验合格后,采用激光打码机或喷墨打码机打码,打码后经打盘机将电线盘成卷状,外售。(2)电缆生产工艺流程图2-3电缆生产工艺流程图工艺说明:生产的电线经检验合格后,采用合股机或成缆机将线体进行合股成缆,成缆后对其加装填充绳,保证成缆后电缆的圆整和稳定;填充之后需对绞合成的绝缘线芯使用屏蔽带进行铠装,以保证电缆在敷设时所受的外部拉力或压力不损伤绝缘线芯。然后再经过挤出机挤出缆线护套,经设备自带的冷却水槽进行冷却。采用激光打码机或喷墨打码机打码,打码后经打盘机将电线盘成卷状,外售。检验不合格品打码---废气、噪声打盘噪声--噪声成品外售2、产污环节(1)废气:主要为挤出废气、喷墨打码废气、危废间废气。(2)废水:主要为职工盥洗废水、冷却废水。(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挤出机、编制机、合股机、成缆机、环保设施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4)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废包装袋、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桶、废水性油墨瓶。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项目位于安阳市安阳县韩陵镇西大佛村西地,依据《安阳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21-2025年)》,项目所在区域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根据《2024年安阳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安阳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808,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臭氧浓度均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具体见表3-1。表3-1安阳市2024年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质量现状污染因子类别统计值标准值最大占标率达标情况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μg/m3)8270117.1%超标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μg/m3)5135145.7%超标SO2年平均质量浓度(μg/m3)76011.7%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度(μg/m3)234057.5%达标CO24h平均第95百分位数(mg/m3)1.4435.0%达标O3日最大8h平均第90百分位数(μg/m3)182160113.8%超标安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了《安阳市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安环委﹝2025﹞2号),实施重点攻坚行动,强化制度机制落实,补齐能力体系短板,全力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攻坚行动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攻坚、清洁运输替代攻坚、能源绿色转型攻坚、工业深度清污攻坚、污染协同治理攻坚、面源精细管控攻坚、污染天气应对攻坚、监测监管提升攻坚等。通过以上行动方案将不断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南侧距离洹河约3090m,下游控制断面为冯宿桥。根据《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十四五”及2021年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意见的函》(安环函﹝2021﹞77号)、《安阳市2025年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安环委[2025]2号),洹河冯宿桥断面水质目标为Ⅲ类。根据2024年国控断面的常规监测数据,冯宿桥断面2024年水质监测结果见下表。表3-2洹河冯宿桥断面2024年监测结果一览表监测因子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年均值7.782.370.310.080.2由上表可知,洹河冯宿桥断面水质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根据《安阳市2025年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安环委[2025]2号),主要任务为:(一)推动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二)巩固提升南水北调和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三)持续强化重点领域治理能力综合提升;(四)推动河湖水资源水生态保护修复;(五)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提升;(六)持续提升环境监管能力水平;(七)积极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在严格落实上述措施条件下,区域地表水水质将持续改善。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原则,项目所在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项目50m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原则上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建设项目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途径的,应结合污染源、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开展现状调查以留作背景值”。经调查,项目所在地无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和储存记录,无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土壤污染风险较低。经走访周边居民,未正常生产条件下,不存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途径。不再开展土壤、地下水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用地,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Ⅲ类标准6~961.0(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要求。3、声环境质量现状范围内不涉及声环境保护目标,不再开展现状监测。4、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发现地下水污染事件。环境现状监测。5、生态环境质量现状标。6、电磁辐射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目标表3-3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序号保护级别NW230~500m《环境空气质量标准》1(GB3095-2012)及修改单E305~500m(二级)声环境:厂界外50m范围内不涉及声环境保护目标。地下水环境:厂界外500m范围内不涉及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生态环境:项目位于安阳县韩陵镇西大佛村西地,占地属于利用现有的建设用地,不新增建设用地,占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保护类别保护目标方位厂界距离大气环境安阳市看守所西大佛村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限值要求:昼间噪声≤70dB(A),夜间噪声≤55dB(A)。2、运营期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见下表。表3-4运营期污染物排放限值一览表类别执行标准/限值要求文件污染因子限值60mg/m3挤出废气《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5非甲烷总烃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3kg/t《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15m高排气筒氯乙烯排放浓度36mg/m3排放速率0.77kg/h氯化氢排放浓度100mg/m3排放速率0.26kg/h《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豫环办[2024]72号)-塑料制品行业企业A级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20mg/m34.0mg/m3厂界无组织《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9非甲烷总烃《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氯乙烯0.60mg/m3氯化氢0.20mg/m3《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其他行业非甲烷总烃2.0mg/m3厂房外设置监控点:1h平均浓度值:6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点浓度值:20mg/m3厂区内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非甲烷总烃3、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区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4、一般固体废物厂区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厂区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总量控制指标项目无废水外排。总量指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0966t/a。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豫环办〔2024〕64号)要求,项目非甲烷总烃新增排放量小于0.1吨,免于提交总量指标来源说明。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工作内容主要为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的安装,主要污染为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不再进行分析。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废水(1)职工盥洗废水本项目建成后职工5人,参考《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1/T385-2020)无食堂机关先进值为8.0m3/(人·年),则项目员工生活用水量为40m3/a(0.13m3/d),排污系数按80%计,则职工生活盥洗废水产生量为32m3/a(0.106m3/d)。评价要求设置1座1m3废水收集池,职工盥洗废水收集后,用于地面洒水抑尘,不外排。(2)冷却废水冷却成型工序采用水冷的方式,冷却废水循环使用,循环水流量5m3/h,项目运行时间2000h/a,则循环水量为10000m3/a。由于冷却过程会有水分蒸发,需定期补充。参考《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50050-2017补充水处理中对于补充水量要求“补充水量不宜大于循环水量的1.0‰”,本项目取1.0‰,则新鲜水补充量为10m3/a(0.03m3/d)。项目使用1座10m3冷却循环水池,冷却废水经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每季度对循环水池内的水完成一次更换(更换废水总量为40m3/a),用于地面洒水抑尘。综上述,职工盥洗废水和更换冷却废水总量为72m3/a(0.24m3/d),项目占地面积900m2,按照地面洒水抑尘用水系数按每天2L/m2计算,用水量1.8m3/d,能够全部消纳项目废水。2、废气项目挤出废气配备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2.1废气排放基本情况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表4-1有组织废气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产污环节污染物排放形式收集效率收集量t/a产生浓度mg/m3治理措施排放口名称治理工艺处理能力m3/h处理效率是否为可行性技术挤出非甲烷总烃有组织95%0.370561.8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排气筒300080%是挤出废气排气筒DA001氯乙烯0.0094kg/a0.0016氯化氢0.0079kg/a0.0013非甲烷总烃无组织0.0195氯乙烯0.0005kg/a氯化氢0.0004kg/a表4-2大气有组织排放口信息表排放口名称污染物排放量t/a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排放口基本情况高度内径温编号类型地理坐标mm度排放标准挤出废气排气筒非甲烷总烃0.074112.40.0371150.3常温DA001一般排放口E114°26′00.32″N36°09′00.98″《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豫环办[2024]72号-塑料制品行业企业A级氯乙烯0.0094kg/a0.00160.47×10-5氯化氢0.0079kg/a0.00130.4×10-5表4-3大气无组织排放信息产生环节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标准未被集气罩收集的(含喷码工序)非甲烷总烃0.0225t/a《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氯乙烯0.0005kg/a《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氯化氢0.0004kg/a2.2源强核算(1)挤出废气项目PE、PP、PVC消耗量260t/a,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书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中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行业系数表中,挥发性有机物产污系数为1.5kg/t-产品,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产生量0.39t/a。PVC挤出时产生少量氯乙烯和氯化氢,参考《气相色谱-质谱法分析聚氯乙烯加热分解产物》(林华影,中国卫生检验杂志,2008),氯乙烯产污系数0.1412g/t-原料,氯化氢产污系数0.1187g/t-原料,项目PVC颗粒用量70t/a,则氯乙烯产生量0.0099kg/a、氯化氢产生量0.0083kg/a。治理措施生产设备均在封闭式车间内,项目共配备5台挤出机(4用1备),挤出机出料口分别设置0.5m×0.4m封闭式集气罩,控制风速按1m/s计算,风量为2880m3/h,取3000m3/h。废气经收集后采用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废气收集效率按95%计算,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80%。挤出工序工作时间2000h/a。经计算,PVC特征污染物氯乙烯产生浓度0.0016mg/m3、氯化氢产生浓度0.0013mg/m3。不考虑去除效率的情况下,上述各污染物产生浓度均远小于其排放标准,故本次以产生量作为排放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经收集的非甲烷总烃量为0.3705t/a,产生浓度61.8mg/m3。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741t/a,排放浓度12.4mg/m3,排放速率0.0371kg/h。未被集气罩收集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排放量为0.0195t/a,排放速率0.0098kg/h。(2)喷墨打码废气项目配备2台喷墨打码机,使用水性油墨,年用量约0.01t/a,水性油墨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中表1:水性油墨-喷墨印刷油墨(VOCs≤30%)的要求。喷码过程中有少量非甲烷总烃产生,按照水性油墨VOCs含量30%计算,非甲烷总烃产生量0.003t/a,产生速率0.0015kg/h,以无组织形式排放。(3)危废间废气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暂存过程产生少量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不再定量分析。评价要求危废间设置引风管道,废气引入挤出工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2.3达标排放情况(1)有组织废气达标分析根据2.2源强分析,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5限值要求、《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豫环办[2024]72号)-塑料制品行业企业A级要求。氯乙烯和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2)厂界废气达标分析选择估算模式对本项目进行预测,由估算结果可知,厂界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为0.076mg/m3,《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9:厂界浓度≤4.0mg/m3;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厂界2.0mg/m3)。2.4非正常工况非正常情况为污染治理设施故障无法正常运行情况,以无法正常运行情况下核算非正常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见下表。表4-4非正常排放情况表序号污染源非正常排放原因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浓度(mg/m3)非正常排放速率(kg/h)单次持续时间(h)年发生频次/年应对措施1挤出工序活性炭吸附装置故障非甲烷总烃61.80.18540.51次/年及时检修2.5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根据排污许可管理要求,项目排污可类别为登记管理,挤出工序废气治理措施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项目废气措施可行性分析见下表。表4-5大气污染物可行性技术分析表类别产污节点污染物种类可行技术本项目治理措施是否可行有组织挤出非甲烷总烃喷淋;吸附;吸附浓缩+热力燃烧/催化燃烧活性炭吸附装置可行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VOCs产生速率≥2kg/h应配套处理设施,喷墨打码工序非甲烷总体产生速率远小于2kg/h,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符合其要求。由上可知,本项目采取的废气处理措施可行。2.6自行监测要求表4-6大气污染物监测要求点位监测因子监测方式监测频次挤出废气排气筒(DA001)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乙烯手工1次/年厂界上风向1个点位,下风向3个点位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乙烯手工1次/年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中要求开展监测。3、噪声3.1源强分析项目噪声主要为挤出机、编制机、合股机、成缆机、环保设施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项目各产噪设备噪声源强见下表。表4-7主要噪声设备一览表dB(A)序号噪声源产生强度数量持续时间降噪措施1挤出机804台昼间、夜间基础减振+厂房隔声2编制机752台3合股机753台4成缆机753台5环保设施风机851台3.2预测分析项目产噪设备均位于车间内。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的要求,项目环评采用的模型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附录A(规范性附录)户外声传播的衰减和附录B(规范性附录)中“B.1工业噪声预测计算模型”。计算结果如下:表4-8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序号建筑物名称声源名称声源源强声源控制措施空间相对位置/m距室内边界距离/m室内边界声级/dB(A)运行时段建筑物插入损失/dB(A)建筑物外噪声声压级/dB(A)声功率级/dB(A)XYZ东南西北东南西北东南西北东南西北建筑物外距离1生产车间风机85基础减振、厂房隔声-10.411.9124.230.42.35.757.355.377.869.9昼间夜间2020202031.029.148.742.52编制机75-5.912.41.219.731.16.85.049.145.158.461.02020202022.718.931.233.43编制机752.211.91.211.731.014.85.253.745.251.660.72020202027.018.925.033.24合股机75-6.8-9.61.219.29.16.827.149.355.858.446.42020202022.928.931.220.05合股机75-3.5-10.01.215.98.910.027.351.056.055.046.32020202024.429.128.120.06合股机75-0.4-10.11.212.98.913.127.352.856.052.646.32020202026.229.126.020.07成缆机752.4-10.41.210.08.816.027.555.056.250.946.22020202028.229.224.419.98成缆机755.2-10.61.27.28.718.827.557.956.249.546.22020202030.829.323.119.99成缆机758.3-10.91.24.18.621.927.762.856.448.246.22020202034.929.421.819.810挤出机80-7.810.41.221.529.14.97.153.450.766.163.02020202027.024.438.535.911挤出机80-4.29.81.217.928.68.67.555.050.961.362.52020202028.524.634.435.412挤出机80-0.39.51.214.028.512.57.757.150.958.162.32020202030.524.631.435.213挤出机803.89.01.29.828.216.68.060.151.055.662.02020202033.324.729.134.9本项目噪声预测结果见下表。表4-9厂界噪声预测结果预测方位工作时间贡献值(dB(A))昼间(夜间)标准限值达标情况北侧东侧南侧西侧昼间夜间42.960(50)达标38.360(50)达标37.960(50)达标44.960(50)达标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各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对环境影响较小。3.3监测要求依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噪声》(HJ1301-2023)要求,运营期噪声监测计划如下:表4-10噪声自行监测计划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周期监测频次执行标准东、南、西厂界外1m等效声级1天(昼、夜间各一次)1次/季度《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最大声级1次/季度,发生时监测北厂界紧邻厂房不具备监测条件4、固体废物4.1一般固废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不合格品、废包装袋、职工生活垃圾。不合格品:项目不合格品产生量约0.5t/a,收集后外售废旧物资回收部门。废包装袋:项目废包装袋主要来自原材料包装,产生量约0.05t/a,收集后一般固废间暂存,外售废旧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项目建成后职工5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d·人计,合0.75t/a,经垃圾箱收集后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表4-11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表序号代码名称类别产生量物理性状去向1SW17废包装袋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0.05t/a固态一般固废间暂存,外售废旧物资回收单位2SW17不合格品0.5t/a固态一般固废间暂存,外售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储存要求:评价要求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有序堆存,设置1座10m2一般固废间,同时设置一般固体废物标识牌,一般固废暂存间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相关要求,评价要求企业应做到以下几点要求:①对工业固体废物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②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台账记录保存不少于5年,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③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④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⑤应当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以及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促进综合利用的具体措施,并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⑥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贮存工业固体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项目一般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或综合利用,对环境影响较小。4.2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根据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的《关于加快低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提升整治的通知》,采用颗粒活性炭时,气体流速宜低于0.6m/s。本项目废气治理设施风量3000m3/h,则活性炭过滤面积1.39m2,活性炭堆积密度1t/m³,厚度按照500mm分析,则活性炭装填量0.695m3(0.695t),非甲烷总烃吸附量0.2964t/a,则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9914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HW49,代码为:900-039-49。废润滑油桶:项目润滑油用于设备维护,使用量0.1t/a,无废润滑油产生。产生废油桶5个,每个废桶按1kg计算,约0.00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废润滑油桶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代码为900-249-08。废水性油墨瓶:废水性油墨瓶产生量10个/a,单个按照50g计算,则废水性油墨瓶产生量0.5kg/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废水性油墨瓶属于HW49其他废物,代码为900-041-49。危险废物收集后,于厂区1座10m2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表4-12危险废物汇总表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产生工序及装置形态主要成分有害成分产废周期危险特性污染防治措施活性炭HW49900-039-490.9914t/a废气治理设施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T密闭容器分类收集,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设置围堰,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润滑油桶HW08900-249-080.005t/a设备维护废矿物油废矿物油T,I水性油墨瓶HW49900-041-490.5kg/a喷墨打码机废水性油墨废水性油墨T/In表4-13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贮存场所名称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位置占地面积贮存周期危废暂存间废活性炭HW49900-039-49车间西北角10m21年废润滑油桶HW08900-249-08废水性油墨瓶HW49900-041-49(1)危废暂存间建设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建设,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漏、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止措施,结合本项目,危废暂存间设置要求如下:①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防治等要求设置必要的贮存分区,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接触、混合;②地面、墙面裙角、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③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环评要求危险废物采用桶装,并加盖封闭;下设防渗材料垫层,均不与地面直接接触;④危险暂存间应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⑤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五年;⑥危险废物采用密闭包装,防止挥发性有机物产生和排放。(2)危险废物的运输危险废物的运输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组织实施,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综上,项目危险废物采取相应措施后能够安全妥善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5、地下水、土壤污染源:项目涉及液态原料、固体废物,涉及的区域包括润滑油储存区、一般股废间、危废间。污染物类型:润滑油储存区污染物类型为矿物油,一般固废间污染物类型为一般固废浸出液,危废间污染物类型为危险废物浸出液。污染途径:事故条件下垂直入渗对地下水、土壤造成影响。分区防控措施:企业在厂区内进行分区防渗,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相关要求。本项目分区防渗措施见下表。表4-14本项目分区防渗措施一览表区域防渗类别防渗技术要求润滑油储存区、一般固废间、危废间等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其他生产区简单防渗区一般地面硬化6、环境风险(1)环境风险物根据《建设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表质识别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见下表。4-15企业涉及到则》(HJ169-2018)附录B,项目的风险物质一览表危险物质名称存储量(t)临界量(t)类别Q值润滑油0.052500油类物质0.00002废活性炭0.9914100危害水环境物质(急性毒性类别1)0.009914废润滑油桶0.0051000.00005废水性油墨瓶0.5×10-31000.00005合计0.010034涉及的环境风险单元主要为润滑油储存区、危废暂存间。主要影响为润滑油泄漏流出厂区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厂区火灾次生衍生污染周边环境。(2)影响途径①突发环境事件类别结合项目情况,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为:润滑油泄漏事件、火灾次生衍生污染事件。②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后果表4-16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后果一览表序号事件情形影响途径危害后果1润滑油泄漏水、土壤润滑油泄漏流出厂区可能对周边的土壤、水环境造成污染。2厂区火灾次生衍生污染大气、水、土壤燃烧废气会污染区域环境空气。消防废水流出厂区,可能污染沿途土壤、水环境。(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为了尽量避免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以及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企业应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如下:①定期组织隐患排查。②厂区内配备消防用品、个人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③定期开展职工安全教育,普及、强化安全知识、操作规范,防范事故发生;④企业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废气处理设施等进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定期维护,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培训。⑤针对不同的事故情形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应迅速采取措施,避免扩大环境影响。⑥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经环保部门备案。7、电磁辐射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挤出废气排气筒DA001(含危废间)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乙烯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豫环办[2024]72号)-塑料制品行业企业A级地表水环境冷却冷却废水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每季度更换一次,更换废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职工盥洗盥洗废水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声环境生产设备设备噪声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电磁辐射///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不合格品、职工生活垃圾,废包装袋、不合格品收集后于厂区1座10m2一般固废间暂存,外售废旧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体废物厂区暂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桶、废水性油墨瓶,收集后于厂区1座10m2危废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区暂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内地面已全部硬化,加强厂区内绿化,厂区内进行分区防渗,减少项目建设对土壤环境和地下水环境的影响。生态保护措施项目用地范围内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厂区道路进行了硬化,闲置土地进行绿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定期组织厂区隐患排查;2.厂区内配备消防用品、个人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3.定期开展职工安全教育,普及、强化安全知识、操作规范,防范事故发生;4.企业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环保设施进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定期维护,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培训;5.针对不同的事故情形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6.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经环保部门备案。其他环境管理要求建议企业编制以下环境保护制度:1、环境保护责任制度;2、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制度;3、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维护制度;4、污染源自行监测制度;5、固体废物管理制度;6、环境应急管理制度;7、环保教育培训制度。六、结论综上所述,河南昂泓电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万米电缆电线生产线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地方相关规划、“三线一单”要求及当地环境管理要求,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或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工程建设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环境敏感区,不存在环境制约因素,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变化量⑦废气非甲烷总烃0.0966t/a0.0966t/a+0.0966t/a氯乙烯0.0099kg/a0.0099kg/a+0.0099kg/a氯化氢0.0083kg/a0.0083kg/a+0.0083kg/a废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合格品0.5t/a0.5t/a+0.5t/a废包装袋0.05t/a0.05t/a+0.05t/a生活垃圾0.75t/a0.75t/a+0.75t/a危险废物废活性炭0.9914t/a0.9914t/a+0.9914t/a废润滑油桶0.005t/a0.005t/a+0.005t/a废水性油墨瓶0.5kg/a0.5kg/a+0.5kg/a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缆电线生产线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