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塘出租招标采购公告(聊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2025)
标的概况
交易条件
出让方服务费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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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标的概况
项目名称
临清市金郝庄镇金炉殿村2亩坑塘出租
项目编号
371581-2025-JTZYXZC-008756
项目类型
集体资源性资产
所在地区
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金郝庄镇/临清市金郝庄镇金炉殿村经济合作社
详细地址
临清市金郝庄镇金炉殿村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年数
5年
流转期限
至
挂牌日期
2025-12-17 08:30:00 至 2025-12-23 17:30:00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受让方享有权利
抵押融资权利:否, 再次流转权利:否
项目详情描述
1. 临清市金郝庄镇金炉殿村坑塘出租,出租期限5年:坑塘东至马兆山收购站,西至地,南至地,北至出村公路,坑塘面积2亩(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标的查看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780712777。
2.坑塘现处于闲置状态,用途:仓储。
3.承租方不得破坏坑塘现状,服从村集体管理。
4.就目前坑塘现状进行发包,一切经营管理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承租方如对坑塘进行改造,需与村集体进行协商并征得书面同意。
6..如发生洪涝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对坑塘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承租方在坑塘经营期间注意自身安全及他人安全,如出现溺水等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承担。
相关其他条件:
1.承租方须承诺,根据成交结果,在5天内完成合同签订,签定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价款支付,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即视为违约,所缴纳保证金直接划转到村集体账户。
2.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期限内进行现场踏勘,并在挂牌公告期满前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3.承租方须承诺,本次出租为按标的现状交接,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标的现有状况接收;如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承租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出租方及产权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5.凡报名成功者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风险提示:
1.出租标的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由出租方负责,此次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2.聊城市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不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对任何因直接或间接使用本网站内容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有关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损失,聊城市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出租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承租人可以在挂牌期间申请实地看样,承租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竞价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聊城市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和出租方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保证金缴纳:
保证金金额1000元整,由受让方自愿选择如下方式之一缴纳:
(1)保函方式
由聊城昌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同等金额的受让保证保函代替保证金,保费收取标准为:保证金金额的1‰(保费金额低于10元的,按照10元收取),即人民币10元(¥10)。保函申请人将保费一次性足额支付至保费收款专户后,由聊城昌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相应保函。保函一经出具,保费不予退还。
保费缴纳扫描下方二维码:
(2)银行转账方式
以银行转账方式将保证金缴纳至保证金专户。出让方在确定成交方后将保证金退还给未成交方;竞价过程中如竞价方出现违规行为将扣除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 名:聊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开发区支行
账 号:8661 2004 1014 2101 9233 0003 3008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主体类别
村集体经济组织
价格浮动说明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500元/亩·年
保证金
1000元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支付账户
在线支付:请登录到个人中心“我的交费信息”中上传缴费凭证。
交易机构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名称
李经理
联系人电话
19163526216
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传真
出让方服务费规则
暂无数据
意向方服务费规则
暂无数据
报名材料下载
意向方报名材料(自然人).docx 意向方报名材料(法人).docx 项目报名竞价操作流程.docx
变更公告
暂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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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坑塘出租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