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毛球生产招标采购公告(2025)
江宁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关于2025年12月1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2025-12-1734
2025年 12 月 17 日我 单位 共受理 2 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 12 月 17 日 -2025年 12 月 23 日( 5 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25- 86157963
通讯地址:南京市 江宁开发区胜太西路 21号
邮编: 211100
注:根据有关规定,上述公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列表:
公示稿-南京润奥体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羽毛球生产项目.pdf
公示稿-上汽时代动力系统(南京)有限公司SHB800V电池包生产项目.pdf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受理日期1羽毛球生产项目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利路99号18A南京润奥体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南京苏绿环境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12月17日2SHB800V电池包生产项目江宁区胜太西路62号上汽时代动力系统(南京)有限公司南京伊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12月1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羽毛球生产项且建设单位(盖章):南京润奥体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信息删除理由说明报告江宁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我单位向你局申报的南京润奥体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羽毛球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文件中(有)需要删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按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要求,我单位已对“供环保部门信息公开使用”的环评文件中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进行删除,现将所删除内容、依据及理由说明报告如下:1、删除企业工商信息及法人、联系人相关个人信息,因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特此报告。建设单位名称(盖章)2025年12月16日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羽毛球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508-320156-89-01-682741建设单位联系人闻书保联系方式18951952106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利路99号18A地理坐标(118度47分11.5044秒,31度52分12.4104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441球类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一、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24:40.体育用品制造244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宁经政服备〔2025〕393号总投资(万元)2000环保投资(万元)58环保投资占比(%)2.9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5392(建筑面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专项设置情况如下:专项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设置的类情况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不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大气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厂界不设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外500m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地表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不设水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废水接管南区污水处理厂,不直排水集中处理厂环境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本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不设风险临界量的建设项目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值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不设生态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不涉及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不设置169-2018)附录B、附规划情况(1)规划名称:《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审批机关:/。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2)规划名称:《南京市江宁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审批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苏政复〔2025〕3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审批文件名称:关于《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审批文号:环审〔2022〕46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选址及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利路99号18A,属于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的江南主城东山片区。企业租赁了南京大陆鸽高科技有限公司厂房,不新增用地。根据企业提供的土地证(详见附件2)、厂房租赁协议(详见附件3)等材料,本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近期土地利用规划图-2025年和远期土地利用规划图-2035(详见附图7、附图8),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近期和远期均为工业用地,用地性质与用地规划相符。2.与《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相符性分析根据《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具体规划范围为东至青龙山-大连山,东南至汤铜公路,南至禄口新城、城市三环,西至吉山及吉山水库,和牛首山、祖堂山沿线,北至秦淮新河、东山老城和上坊地区,规划总面积348.7km2。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利路99号18A,属于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范围中的江南主城东山片区,本项目与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相符性分析见表1-1。表1-1与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相符性分析产业规划及布局规划内容相符性分析相符性产业规划坚持以实体经济为基石、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形成绿色智能汽车产业,智能电网产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等三大支柱产业、高端智能装备产业,生物医药产业,节能环保和新材料产业等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物流和高端商务商贸业,软件信息、科技和金融服务业,文化休旅产业等三大现代服务业,以及人工智能和未来网络等一批科技未来产业的“3+3+3+1”高端现代产业体系。本项目属于[C2441]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虽然不属于其主导产业,但也不在区域产业负面清单范围内,符合相关要求。符合产业布局开发区本轮规划围绕主导产业集聚发展,成链发展、关联发展,进一步整合产业布局,推动产业错位集聚发展。制造业分布主要集中在三大片区。其中江南主城东山片区主导产业方向:智能电网、绿色智能汽车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装备产业、轨道交通产业等;淳化-湖熟片区的主导产业方向:生物医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和新材料等;禄口空港片区主导产业方向:航空及其配套产业、航空制造业、临空高科技产业等。服务业主要分布在五个片区,包括北部服务业片区、中部服务业片区、西部服务业片区、南部服务业片区和东部服务业片区。本项目属于[C2441]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位于制造业三大片区中的江南主城东山片区,虽然不属于其主导产业,但也不在区域产业负面清单范围内,符合相关要求。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与《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相符。3.与《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符性分析根据《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江南主城东山片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为:“智能电网、绿色智能汽车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装备产业、轨道交通产业等”。重点发展为:“(1)智能电网:重点发展智能调度系统、储能系统等领域。巩固提升继电保护、配网自动化、信息系统集成等产品优势;鼓励突破电力电子关键基础元器件及先进复合材料和高端芯片技术、交直流混合大电网安全运行系统、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接入电网控制技术、微电网协同控制及电网实时动态监控技术、配电设备一二次融合技术,变电设备在线监测一体化和自诊断技术等关键技术。(2)绿色智能汽车:重点发展动力电池、电控系统、智能网联、车内感知和整车集成技术,支持发展驱动电机、数字座舱等领域。重点突破制约续航里程技术瓶颈,鼓励发展轻量化车身等关键材料。(3)新一代信息技术:重点发展支撑软件、平台软件和信息安全软件,深入发展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区块链等新兴软件及信息服务技术发展加强产学研对接。(4)智能制造装备:重点发展工业机器人和专业服务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增材制造、智能制造成套装备等领域,聚焦控制系统、伺服电机、功能零部件、精密减速器等环节。重点突破高性能光纤传感器、微机电系统(MEMS)传感器、视觉传感器、分散式控制系统(DCS)、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数据采集系统(SCADA)高性能高可靠嵌入式控制系统、专业伺服电机及驱动器、末端控制器等关键核心技术。(5)轨道交通:重点发展多系列城市轨道车辆配套产品,在智慧能源系统、智能技术装备等领域形成发展新优势,推动产业链向上游设计咨询和下游运营与资源开发领域延伸。”限制、禁止发展产业清单为:“(1)智能电网产业:禁止含铅焊接工艺项目。(2)绿色智能汽车:禁止4档以下机械式车用自动变速箱。(3)制造业总体要求:禁止新(扩)建电镀项目,确属工艺需要、不能剥离电镀工序的项目,需由环保部门会同经济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技术论证,通过专家论证同意后可审批建设。禁止新(扩)建排放含汞、砷、镉、铬、铅等重金属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4)禁止新(扩)建酿造、制革等水污染重的项目,禁止新(扩)建工业生产废水排放量大于1000吨/日的项目。(5)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6)禁止引入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施。”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利路99号18A,属于江南主城东山片区;项目主要从事羽毛球的生产,行业类别为[C2441]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虽然其不属于主导产业,但也不在区域产业负面清单范围内,且为主导产业配套。项目不涉及含铅焊接工艺,不涉及含汞、砷、镉、铬、铅等重金属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排放,且生产废水排放量小于1000吨/日。因此,本项目与《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是相符的。4.与《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环审〔2022〕46号)的相符性分析对照《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环审﹝2022﹞46号),本项目与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内容相符性分析见表1-2。表1-2与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序号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1开发区定位为国际性科技创新先行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江苏国际航空枢纽核心区、南京主城南部中心标志区、江宁生态人文融合活力区;总体空间结构为:“1核2元、2轴连心、3楔2廊、分片统筹”;制造业分布主要集中在三大片区,包括江南主城东山片区、淳化-湖熟片区、禄口空港片区三大片区。禄口空港片区主导产业方向:航空及其配套产业、航空制造业、临空高科技产业等。本项目属于C2441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位于制造业三大片区中的江南主城东山片区,属于江宁经济开发区允许类项目。相符2坚持绿色发展和协调发展理念,加强《规划》引导。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坚持生态优先、集约高效,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做好与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协调衔接,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产业定位和发展规模。本项目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满足“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准入要求。相符3根据国家及地方碳达峰行动方案和节能减排工作要求,推进经开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规划内容,促进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目标。本项目采取各项节水、节电等措施,满足节能减排工作要求。相符44着力推动经开区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从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和环境风险防范角度,统筹优化各片区产业定位和发展规模;优化东山片区产业布局及用地布局,限制上海大众、卫岗乳业发展规模,推进产业升级和环保措施提标改造。加快推进实施“优二进三”试点片区企业,以及百家湖、九龙湖片区用地效率低企业搬迁或转型升级工作,加快落实南京美星鹏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南京海欣丽宁长毛绒有限公司等企业的相关管控要求,促进经开区产业转型升级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本项目符合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定位,位于制造业三大片区中的东山片区。相符相符5严格空间管控,优化空间布局。做好《规划》控制和生态隔离带建设,加强对经开区内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生态敏感区的保护,严禁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取消南京大塘金省级森林公园、牛首一祖堂风景名胜区、江宁方山省级森林公园和汤山一方山国家地质公园等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不符合管控要求的规划建设安排。本项目的建设不涉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相符6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关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江苏省、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制定经开区污染减排和环境综合治理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的排放量,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确保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污染物已取得总量指标;各项污染物排放可在江宁区区域内平衡,将切实维护和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相符7严格入区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推动高质量发展。在衔接区域“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前提下,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片区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禁止与主导产业不相关且排污负荷大的项目入区。执行最严格的行业废水、废气排放控制要求,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污染治理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现有企业不断提高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水平,持续降低污染物排放量。本项目符合区域“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要求,项目采用先进生产设施,清洁生产水平可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不属于排污负荷大的项目。相符8健全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完善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等环境要素的监测体系,根据监测结果适时优化《规划》;强化区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立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提升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保障区域环境安全。本项目将按要求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建立健全区域风险防范体系和生态安全保障体系。相符根据表1-2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要求。5.《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与《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相符性分析内容详见表1-3。表1-3本项目建设与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清单类型准入内容符合性分析相符性环境准入基本要求(1)引进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积极引进鼓励类项目,优先引进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的项目。(2)引进的项目生产工艺、装备技术、清洁生产水平等应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优先引进资源能源消耗小、污染物排放少、产品附加值高的工艺技术、产品或项目。(3)引进的项目必须具备完善、有效的“三废”治理措施,能够实现废水、废气等污染物的稳本项目主要是羽毛球的生产,行业类别为[C2441]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项目资源能源消耗小、污染物排放符合定达标排放,保障区域环境功能区达标。(4)强化污染物排放强度指标约束,引进的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在基地允许排放总量范围内。少;废水、废气均能稳定达标排放,并取得了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空间布局约束(1)邻近生活区的工业用地,禁止引进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大、无组织污染严重的项目,距离居住用地100m范围内不布置含喷涂、酸洗等排放异味气体的生产工序和危化品仓库。(2)邻近重要湿地等生态红线区域的工业用地,加强入区企业跑冒滴漏管理,设置符合规范的事故应急池,确保企业废水不排入上述敏感区域。(3)符合本次评价提出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相对应的管控要求。本项目周边100m范围内无居住用地、生活区及生态红线,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管控要求。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2025年,开发区工业废水污染物(外排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不得超过4414.52吨/年、434.43吨/年、1692.94吨/年、69.99吨/年;开发区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排放量不得超过385.048吨/年、1217.047吨/年、209.44吨/年、467.798吨/年。2035年,开发区工业废水污染物(外排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不得超过4169.46吨/年、324.71吨/年、1950.43吨/年、66.80吨/年;开发区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排放量不得超过387.644吨/年、1221.512吨/年、213.394吨/年、475.388吨/年。本项目废水、废气总量在江宁区范围内平衡,并取得了相应的总量指标。符合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区域监测预警系统,建立省市县上下联动、区域之间左右联动等联动应急响应体系,实行联防联控。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并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本项目建成后,企业将根据主管部门要求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加强环境应急能力保障建设。符合资源开发利用要求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到2035年,开发区用水总量不得超过89.54万m3/d。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不高于1.80立方米/万元,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到203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不高于0.05吨标煤/万元。土地资源利用总量要求:到2035年,开发区城市建设用地应不突破193.93km2,工业用地不突破43.67km2。禁燃区要求:禁燃区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施,已建成的应逐步或依法限期改用天然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本项目不涉及高污染燃料的使用。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与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相符的。6.与《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统筹划定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各类空间布局,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优先划定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障粮食安全。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确保现状耕地应划尽划、应保尽保,不断优化耕地布局,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确保2035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97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344万亩。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优先将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海岸防护等功能的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水土流失、海岸侵蚀等生态极敏感脆弱区域,以及其他经评估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全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82万平方千米(2730万亩),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控制城镇建设无序蔓延。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紧凑发展,基于自然地理格局和城市发展规律,结合实际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以城镇开发边界引导都市圈地区形成多中心、组团式的城市空间形态,引导中小城市紧凑布局,防止城镇无序蔓延。全省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与现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比例不超过1.3。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广利路99号18A,在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不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也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要求。7.与《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符性分析根据《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按照应划尽划、应保尽保的原则,将现状耕地和经认定恢复的耕地纳入耕地保护目标,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原则上应在纳入耕地保护目标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上划定,优先将有良好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等划入永久基本农田。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到2035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386.47平方千米(207.97万亩),主要集中分布于六合、江宁、溧水、高淳、浦口等区。落实上级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1239.99平方千米(186.00万亩),其中通过易地代保方式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20.00平方千米(3.00万亩)。南京市域范围内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220.00平方千米(183.00万亩)。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一经划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严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严格规范农业生产活动。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的管控要求,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完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提高监管水平,构建保护有力、集约高效、监管严格的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新格局。严控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不得随意占用和调整。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定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办理。将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除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雨花台风景名胜区外)、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以及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生态空间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40处,总面积496.64平方千米,约占市域总面积的7.5%。涉及自然保护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及其他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区域等,主要分布于长江、石臼湖、固城湖等河湖水域以及紫金山、栖霞山、老山等山体地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除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的情形外,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不视为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以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为前提,避让地质灾害极高风险区和高风险区等不适宜城镇建设区域,立足主体功能区定位,依托现状城镇建设基础,基于合理的城镇空间布局和形态,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城镇开发边界1492.53平方千米,约占市域总面积的22.7%。城镇开发边界内重点保障生产生活生态和安全空间需求,管控城镇建设用地总量,引导形成集约紧凑的城镇空间格局。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实施战略预留,为长远发展谋划预留战略空间。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规划建设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不得规划城镇居住用地。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前提下,结合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化发展和旅游开发等合理需要,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可规划布局有特定选址要求的零星城镇建设用地,并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按照“三区三线”管控和城镇建设用地用途管制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实施监督。涉及的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统筹核算,等量缩减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确保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广利路99号18A,在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不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也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其位置关系图详见附图11。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8.与《南京市江宁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符性分析表1-4本项目建设与《南京市江宁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相符性分析相符类别本项目建设情况性分析1.规划范围:为南京市江宁区行政辖区,下辖东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相符山街道、秣陵街道、汤山街道、淳化街道、禄口文件要求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街道、江宁街道、谷里街道、湖熟街道、横溪街道、麒麟街道10个街道。江宁中心城区范围为东至麒麟街道,南至绕城高速,西至宁丹大道,北至与雨花台区、秦淮区域交界处,面积约155.4945平方千米。2.规划期限: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区广利路99号18A,在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不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也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其位置关系图详见附图12。三条控制线划定与管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落实市级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17.9011平方千米(47.6852万亩),全区实际划定耕地保有量317.9031平方千米(47.6855万亩),集中分布在湖熟街道、江宁街道、淳化街道等。落实市级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扣除淮安市易地代保部分后为275.3722平方千米(41.3058万亩),全区实际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75.3738平方千米(41.306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的管控要求,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符合国家规定的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办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82.0626平方千米(12.3094万亩),约占全区总面积的5.25%。涉及自然保护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其他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区域,主要分布在长江、秦淮河等水域,以及汤山、方山、牛首山等山体地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除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的情形外,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不视为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确需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国家重大项目,应严格按规定办理用地审批。城镇开发边界全区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为350.3598平方千米,占全区面积比例达到22.41%,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1.3371。城镇开发边界内可以集中进行城镇开发建设,应以完善城镇功能、提升空间品质为主。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并加强与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控制线的协同管控。城镇开发边界外空间主导用途为农业和生态,是开展农业生产、实施乡村振兴和加强生态保护的主要区域。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村庄建设、单独选址的点状和线性工程项目,应符合有关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的建设与《南京市江宁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是相符的。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相关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见表1-5。表1-5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限制及淘汰类项目符合2《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2022〕55号)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限制及禁止类项目符合3《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18本)本项目为羽毛球生产项目,行业类别为[C2441]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不属于《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18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和禁止类项目。符合其他4《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本项目为羽毛球生产项目,行业类别为[C2441]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未列入省自然资源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的项目。符合符合性5《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5年版)》本项目属于[C2441]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分析6《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中符合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2.与相关环保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的建设与相关环保政策相符性分析的判定内容见下表1-6。表1-6与相关环保政策相符性判定内容类型名称内容相符性论证环保政策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5〕19号)《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中:印刷包装、人造板等溶剂使用行业应使用符合国家及地方VOCs含量要求的涂料、油墨、胶黏剂。使用含VOCs的油墨、胶黏剂、稀释剂等物料时,应密闭储存和输送,生产工艺和设施必须设立局部或整体废气收集系统和集中净化处理装置,禁止露天和敞开式作业。根据企业提供的MSDS文件和对应的VOCs含量检测报告,本项目使用的聚氨酯胶水为溶剂型胶粘剂中的聚氨酯类胶粘剂,其VOCs的含量为143g/L,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中对应的标准限值(聚氨酯类≤250g/L)。注胶、滚胶、烘干等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分别通过密闭收集,收集效率达95%,收集后的废气分别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处理效率达85%。相符《省生态环通知中:各地在对活性炭吸附装置开展入户核查的同时,相符境厅关于深入开展涉VOCs治理重点工作核查的通知》(苏环办〔2022〕218号)同步对辖区涉VOCs企业末端治理设施开展入户摸底排查。对未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限期整改:除恶臭异味治理外,新建企业一律不得光催化、光氧化、水喷淋等低效末端治理技术,对于已建企业应采用组合式或其他高效治理工艺进行改造,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企业改造时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本项目注胶、滚胶、烘干等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分别经密闭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25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2013年第31号)公告中: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中,应采取废气收集措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与逸散,并对收集后的废气进行回收或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注胶、滚胶、烘干等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分别通过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达95%,收集后的废气分别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处理效率达85%。相符《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3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对于重点地区,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2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本项目注胶、滚胶、烘干等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初始排放速率为0.860kg/h,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活性炭吸附效率达85%,可以满足上述要求。相符3.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对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南京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南京市江宁区2023年度生态空间管控区调整方案》、《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南京市江宁区2023年度生态空间管控区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3〕1058号),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利路99号,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属于生态用地范围,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域为牛首山省级森林公园约3.21km,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为牛首-祖堂风景名胜区,约0.14km,详见附图10。本项目不产生污染较大的废气、废水等污染物,且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因此,项目的实施对牛首山省级森林公园和牛首-祖堂风景名胜区的影响较小。(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4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南京市各项污染物指标监测结果如下:PM2.5年均值为28.3μg/m3,达标,同比下降1.0%;PM10年均值为46μg/m3,达标,同比下降11.5%;NO2年均值为24μg/m3,达标,同比下降11.1%;SO2年均值为6μg/m3,达标,同比持平;CO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为0.9mg/m3,达标,同比持平;O3日最大8小时浓度第90百分位数为162μg/m3,超标0.01倍,同比下降4.7%,超标天数38天,同比减少11天。综上,2024年南京市超标因子主要为O3。因此,判定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根据《2024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处于良好水平,纳入江苏省“十四五”水环境考核目标的42个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及以上)率100%,无丧失使用功能(劣Ⅴ类)断面。长江南京段干流水质总体状况为优,5个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根据《2024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全市监测区域声环境点533个。城区区域声环境均值55.1dB,同比上升1.6dB;郊区区域噪声环境均值52.3dB,同比下降0.7dB。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良好,本项目营运期废水、废气、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3)资源利用上限建设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利路99号,地处长江中下游经济带,基础配套设施齐备,水电气热供应充足,能够满足本项目用水、用电的需求,不会超过当地资源利用上限。(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试行,2022年版)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本项目所在地距离长江干流约16.5km,位于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本项目主要从事羽毛球智能生产项目,行业类别为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C2441),不属于上述负面清单内项目类型。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规定。4.与《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公告》相符性分析表1-5与《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公告》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①始终把长江生态修复放在首位,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引导长江流域产业转型升级和布局优化调整,实现科学发展、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根据上文分析,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相符②加强生态空间保护,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相符③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或扩建化学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或扩建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本项目主要从事羽毛球生产项目,行业类别为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C2441),不属于文件中要求的禁止建设相符危化品码头。项目。④强化港口布局优化,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江干线通道项目。本项目主要从事羽毛球生产项目,行业类别为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C2441),不属于文件中要求的禁止建设的码头项目及过江干线项目。相符⑤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本项目主要从事羽毛球生产项目,行业类别为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C2441),不属于独立焦化项目。相符污染防控措施①根据《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本项目主要从事羽毛球生产项目,依托厂区排污口,不涉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相符②全面加强和规范长江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加快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相符环境风险防控①防范沿江环境风险。深化沿江石化、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化纤、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防控项目建成后企业应落实必要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相符②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优化水源保护区划定,推动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相符资源利用效率要求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管控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和重要支流岸线管控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属于化工、尾矿库项目。相符5.与《南京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2024年更新版)相符性分析根据方案,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247个,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利路99号,属于南京市江宁区内的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所在地在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综合服务系统中的位置如下图所示:图1-1项目所在地在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综合服务系统中的位置图对照《南京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4年更新版)中的“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准入清单”,本项目与南京市江宁区重点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相关内容相符性分析见表1-6。表1-6与《南京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2024年更新版)相符性分析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1)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2)优先引入: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智能电网、绿色智能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智能制造装备、轨道交通产业、航空制造及临空高科技产业。(3)禁止引入:总体要求:新(扩)建酿造、制革等水污染重的项目;新(扩)建排放含汞、砷、镉、铬、铅重金属废水的项目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建设生产和使用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工艺及产品质量要求使用不可替代的除外)。生物医药产业:建设使用P3、P4实验室(除符合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规划的项目)。新材料产业:新增化工新材料项目。新能源产业:污染严重的太阳能光伏产业上游企业(单晶、多晶硅棒生产)。智能电网产业:含铅焊接工艺项目。绿色智能汽车:4档以下机械式车用自动变速箱。(4)生态防护空间:邻近生活区的工业用地,禁止引进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大、无组织污染严重的项目,距离居住用地100m范围内不布置含喷涂、酸洗等排放异味气体的生产工序和危化品仓库。(1)本项目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2)本项目主要从事羽毛球生产项目,不属于禁止引入类项目,且不在区域负面清单范围内。(3)本项目100m范围内无生活区等敏感点,废气排放量较小,不属于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大、无组织污染严重的项目,不会对生活区造成明显不良影响。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严格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采取有效措施,持续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有序推进工业园区开展限值限量管理,实现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双控”。(3)加强绿色智能汽车产业、电子信息产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以及装备制造业(含高端装备制造)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控制。本项目主要从事羽毛球生产,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合理控制。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减振、隔声等措施可减少噪声影响;固体废物均可落实合理去向,不外排造成环境影响。符合京绕垃面积(平方公里):320.31德信·星宸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株周中路优先保的单元152(61549空间布局约束(1)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东善桥中心小学(2)优先引入: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智管控单元数量能电网、绿色智能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智能制造装备、轨道交通产业、航空制造及临空高科技产业。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3)禁止引入:500总体要求:新(扩)建酿造、制革等水污染重的项目;新400(扩)建排放含汞、砷、镉、铬、铅重金属废水的项目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建设生产和使用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300国家标准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工艺及产品质量要求使用不可替代的除外)。200国标100联系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0602010370号L山应(4)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环境风险防控(1)建立监测应急体系,建设省市区上下联动、区域之间左右联动等联动应急响应体系,实行联动防控。(2)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3)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健全各环境要素监控体系,完善并落实园区日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4)邻近重要湿地等生态红线区域的工业用地,加强入区企业跑冒滴漏管理,设置符合规范的事故应急池,确保企业废水不排入上述敏感区域。(1)项目建成后,厂区按要求建立完善的环境应急体系,建设单位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例行监测计划。(2)本项目主要风险来源于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胶水(聚氨酯胶)以及产生的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较小,通过执行风险防范措施,完善风险管控。(3)项目建成后,企业需根据自行监测规范开展自行监测。(4)本项目不属于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大、无组织污染严重、环境风险大的项目。(5)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利路99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为牛首—祖堂风景名胜区,约0.14km。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2)执行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4)实施园区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对电力、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开展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实现减污降碳源头防控。(5)禁燃区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施,已建成的应逐步或依法限期改用天然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1)本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2)本项目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3)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将强化清洁生产改造,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4)本项目不涉及碳排放。(5)本项目不属于涉及高污染燃料使用的项目和设施。符合由表可见,本项目的建设能够符合《南京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2024年更新版)中的相关要求。6.与《关于进一步加强涉VOCs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宁环办〔2021〕28号相符性分析表1-7与宁环办〔2021〕28号文相符性分析要求相符性分析全面加强源头替代审查环评文件应对主要原辅料的理化性质、特性等进行详细分析,明确涉VOCs的主要原辅材料的类型、组分、含量等。使用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材料的,VOCs含量应满足国家及省VOCs含量限值要求,优先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材料,源头控制VOCs产生。禁止审批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本项目使用的聚氨酯胶水为溶剂型胶粘剂中的聚氨酯类胶粘剂,根据企业提供的VOCs检测报告,VOCs含量为143g/L,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中对应的VOCs含量限值要求(聚氨酯类≤250g/L),不可替代性见附件7。全面加强无涉VOCs无组织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应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等有关要求,重点加强对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5类排放源的VOCs管控评价,详细描述采取的VOCs废气无组织控制措施,充分论证其可行性和可靠性,不得采用密闭收集、密闭储存本项目含VOCs物料均密封储存,总装工序产生的VOCs经有效收集处理后于2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以减少VOCs的无组织排放。组织排放控制等简单、笼统性文字进行描述。生产流程中涉及VOCs的生产环节和服务活动,在符合安全要求前提下,应按要求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无法密闭的,应采取措施有效减少废气排放,并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VOCs废气应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原则,收集效率应原则上不低于90%,由于技术可行性等因素确实达不到的,应在环评文件中充分论述并确定收集效率等要求。本项目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注胶、滚胶、烘干工段产生的废气均采用密闭收集。加强载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的管理,动静密封点数量大于等于2000个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中应明确要求按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严格控制跑冒滴漏和无组织泄漏排放。本项目不涉及载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不属于动静密封点数量大于等于2000个的建设项目。全面加强末端治理水平涉VOCs有组织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应强化含VOCs废气的处理效果评价,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涉及VOCs有组织排放,含VOCs废气的处理效果评价详见第四章节。项目应按照规范和标准建设适宜、合理、高效的VOCs治理设施。单个排口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起始排放速率大于1kg/h的,处理效率原则上应不低于90%,由于技术可行性等因素确实达不到的,应在环评文件中充分论述并确定处理效率要求。非水溶性的VOCs废气禁止采用单一的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处理。喷漆废气应设置高效漆雾处理装置。除恶臭异味治理外,不得采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生物法等低效处理技术。环评文件中应明确,VOCs治理设施不设置废气旁路,确因安全生产需要设置的,采取铅封、在线监控等措施进行有效监管,并纳入市生态环境局VOCs治理设施旁路清单。根据废气源强分析,本项目排放口VOCs起始排放速率为0.86kg/h<1kg/h。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经密闭收集通过相应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2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处理效率为85%,减少VOCs的无组织排放。不鼓励使用单一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等吸附技术的项目,环评文件应明确要求制定吸附剂定期更换管理制度,明确安装量(以千克计)以及更换周期,并做好台账记录。吸附后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要求密闭存放,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收集通过相应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2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报告中已明确安装量以及更换周期,详见第四章节,吸附后产生的废活性炭,已要求密闭存放在危废仓库内,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全面加强台账管理制度涉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中应明确要求规范建立管理台账,记录主要产品产量等基本生产信息;含VOCs原辅材料名称及其VOCs含量(使用说明书、物质安全说明书MSDS等),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及废弃量,回收方式及回收量等;VOCs治理设施的设计方案、合同、操作手册、运维记录及其二次污染物的处置记录,生产和治污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废气处理相关耗材(吸收剂、吸附剂、催化剂、蓄热体等)购买处置记录;VOCs废气监测报告或在线监测数据记录等,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已明确本项目台账管理制度,要求记录主要产品产量等基本生产信息,含VOCs原辅材料名称及其VOCs含量(使用说明书、物质安全说明书MSDS等),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及废弃量等;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7.与《省大气办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大气办〔2021〕2号)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的要求,本项目的建设与该文件内容的相符性分析详见下表。表1-8与《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的相符性分析序号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1(一)明确替代要求。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木材加工、纺织(附件1)等行业为重点,分阶段推进3130家企业(附件2)清洁原料替代工作。实施替代的企业要使用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规定的粉末、水性、无溶剂、辐射固化涂料产品;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规定的水性油墨和能量固化油墨产品;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规定的水基、半水基清洗剂产品;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规定的水基型、本体型胶粘剂产品。若确实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应提供相应的论证说明,相关涂料、油墨、清洗剂、胶粘剂等产品应符合相关标准中VOCs含量的限值要求。企业不属于源头替代中的工业涂装、印刷、纺织印染、木材加工企业,属于“(五)其他企业”。项目使用的聚氨酯胶粘剂为溶剂型胶粘剂中的聚氨酯类胶粘剂,VOCs含量为143g/L,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中对应的VOCs含量限值要求(聚氨酯类≤250g/L);且水基型胶粘剂和本体型胶粘剂存在挥发慢、固化延迟、残留水分导致材质变形或霉变等问题,而聚氨酯胶具有出色的耐潮湿、耐汗水、耐温和耐候性,保证粘结性能的稳定性。同时,聚氨酯胶具有优异的韧性、高粘结强度和耐老化特性,能够确保羽毛与球头、球头与胶带等关键部位在长期运动中仍保持牢固结合,显著降低脱胶、开裂等不良率,符合公司对产品一致性和可靠性的高标准检验要求,故该溶剂型胶粘剂具有不可替代性,不可替代说明详见附件7。相符2(二)严格准入条件。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黏剂等项目。2021年起,全省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纺织、木材加工等行业以及涂料、油墨等生产企业的新(改、扩)建项目需满足低(无)VOCs含量限值要求。省内市场上流通的水性涂料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产品,执行国家《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项目使用的聚氨酯胶粘剂为溶剂型胶粘剂中的聚氨酯类胶粘剂,VOCs含量为143g/L,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中对应的VOCs含量限值要求(聚氨酯类≤250g/L),均属于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满足《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要求,不可替代论证见附件7。8.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相符性分析根据企业提供的胶粘剂的MSDS文件和VOCs含量检测报告,本项目使用的聚氨酯胶为溶剂型胶粘剂中的聚氨酯类胶粘剂,对应的VOCs的含量为143g/L,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中对应的标准限值(聚氨酯类≤250g/L),故项目使用的胶粘剂符合要求。1.项目的由来南京润奥体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4月,位于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利路99号,是一家主要从事羽毛球生产的企业。企业拟投资2000万元租赁南京大陆鸽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利路99号的现有厂房约5392m2从事羽毛球的生产。企业拟投资2000万元,购置插球机、注胶机、勾线机、滚胶机等设备196台,新建羽毛球生产线。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羽毛球100万打的生产能力。本项目主要从事羽毛球智能生产项目,属于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C2441),涉及的工艺主要为插片、注胶、勾线、滚胶等工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本项目属于“二十一、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24:体育用品制造244”中的“有橡胶硫化工艺、塑料注塑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以下的,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及以上的;年用溶剂型胶粘剂10吨及以上的,或年用溶剂型处理剂3吨及以上的”,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具体对应分类详见下表2-1。表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核对表建设环评类别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内二十一、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24容40文教办公用品制造241*;乐器制造242*;体育用品制造244*;玩具制造245*;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制造246*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有橡胶硫化工艺、塑料注塑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以下的,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及以上的;年用溶剂型胶粘剂10吨及以上的,或年用溶剂型处理剂3吨及以上的/目前,本项目于2025年8月13日已取得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的立项文件(宁经政服备〔2025〕393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相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要求,建设单位委托本公司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对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估项目建设的可行性。2.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羽毛球生产项目;行业类别:(C2441)球类制造;建设单位:南京润奥体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利路99号18A;项目性质:新建;投资总额:2000万元;职工人数:200人;工作制度:本项目实行单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全年工作约300天,年工作2400h。本项目不设食堂,不提供住宿。建设规模:购置插球机、滚胶机等国产设备196台套,新建1条羽毛球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羽毛球100万打的能力。3.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从事生产羽毛球,产品方案详见下表。表2-2本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工程名称(生产装置或生产线)产品名称产品规格参数年产量年运行时间羽毛球生产线1条羽毛球碳音系列100万打8h/d×300d=2400h4.工程内容本项目建成后,全厂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详见下表。表2-3全厂公用及辅助工程等一览表类别建设名称设计能力备注主体工程原料仓库1F483.94m2用于暂存原辅料成品库10.8m2用于暂存成品办公区134.23m2用于日常办公生产车间(羽毛球生产线1条)2F年产羽毛球100万打主要包含滚胶车间、裹色车间、修剪车间、周转区及烘房3F主要包含勾线车间、烘房、养球区4F主要包含插球车间、注胶车间、整球车间、危废库公用工程给水3000t/a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排水2400t/a接管至南区污水处理厂,南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总设计规模为6万m3/d,全厂废水量为8t/d,约占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的0.013%,废水量较少,且污水处理厂尚有余量供电50万kWh/a由市政电网供给环保工程废水生活污水化粪池75m2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化粪池由南京大陆鸽高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管理,承担建设和清扫的服务责任废气注胶废气密闭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表2、表3中限值要求注胶烘干废气滚胶废气滚胶烘干废气危废库废气/噪声噪声治理设备减振、厂房隔声、基础减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固废危废暂存库70m2新建,位于生产车间4层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新建,位于生产车间2层5.主要生产设备表2-4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台/套)所在位置1插球机定制60四层插球区2注胶机定制12四层注胶区3勾线机定制72三层勾线区4滚胶机定制36二层滚胶区5色带机定制6二层裹色区6贴标机定制8四层整球区7全自动包装机定制1一层包装房8热循环风机1.5kW1烘房设备与产能匹配性分析表2-5主要生产设备产能匹配性表序号名称数量(台/套)单台生产能力(打/h)运行时数本次申报产能(打/h)最大产能(打/h)能否满足产能1插球机6072400100万101万满足2注胶机12352400100万101万满足3勾线机7262400100万104万满足4滚胶机36122400100万104万满足5色带机6802400100万115万满足6贴标机8602400100万115万满足6.主要原辅材料种类及用量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见表2-6。表2-6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序号名称单位性状年用量贮存位置最大贮存量备注1胶水(聚氨酯胶)t液19原料仓库0.7包装规格:20kg/桶;主要成分:混合聚酯型树脂40~50%、活性稀释剂或潜固化剂30~40%、混合溶剂10~20%、功能助剂0.5~1.5%2成品毛片2亿原料仓库1700万成品外购,鸭毛3球头只1200万原料仓库100万成品外购,台纤、天然软木、合成软木4线卷1万原料仓库1000锦纶5包装材料(纸箱)只20000原料仓库1700瓦楞纸板6纸管只1200万原料仓库100万纸张7标纸张1200万原料仓库12万纸张8标签个1200万原料仓库100万纸张/塑料9润滑油t液0.1原料仓库0.05矿物油,用于设备维修产能匹配性分析:标准羽毛球每只需16片羽毛,因此每打需192片羽毛。羽毛球生产过程中需经过注胶和滚胶工序,共计消耗胶水15~18g/打。本项目的胶水的用量为19t/a,成品毛的用量为2亿片/年,可以满足年产100万打羽毛球的生产能力要求。本项目所使用的胶水主要成分为混合聚酯型树脂、活性稀释剂或潜固化剂、混合溶剂和功能助剂。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见表2-7。表2-7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表序号成分CAS号理化性质燃烧、爆炸性危险性胶水(聚氨酯胶)/浅黄/黑色黏稠液体,沸点80~120℃,蒸气压力0.8mmHg~4.6nnHg(20℃),比重1.2~1.3℃//1其中混合聚酯型树脂乙二酸144-62-7又名草酸,无色柱状晶体,分子式H2C2O4,分子量为90.0349g/mol,熔点-189.5℃,沸点365.1℃,易溶于乙醇,可溶于水,微溶于乙醚,不溶于苯和氯仿可燃LD50:7500mg/kg(大鼠经口)、270mg/kg(小鼠腹腔)二聚酸61788-89-4通常指二聚脂肪酸,是一种成分复杂的混合物,无色透明液体。相对密度(水=1)0.95,闪点280~350℃,溶于丙酮、乙醇、乙醚以及脂肪族、石脑油等几乎所有溶剂//二甘醇111-46-6一种多元醇类,化学式C4H10O3,无色、无臭、透明、吸湿性的黏稠液体,有着辛辣的甜味,无腐蚀性,低毒。熔点-10.5℃,沸点245℃,溶于水、乙醇、乙二醇、丙酮等可燃LD50:12565mg/kg(大鼠经口)、11890mg/kg(兔经皮)乙二醇107-21-1俗称甘醇,是一种无色透明黏稠液体,味甜,具有吸湿性。化学式C2H6O2,分子量可燃LD50:8~15.3mg/kg(大鼠经口)、5.9~13.4mg/kg62.07g/mol,熔点-12.9℃,沸点197.3℃,闪电111℃,密度1.13g/cm3,微溶于乙醚,几乎不溶于苯及其同系物,氯代烃和石油醚(小鼠经口)异戊二醇2568-33-4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别名为3-甲基-1,3-丁二醇,分子式为C5H12O2,分子量是104.15,无色液体。易燃LD50:14000mg/kg(大鼠经口)、>2000mg/kg(兔经皮)活性稀释或潜固化亚丙基碳酸酯108-32-7分子式C4H6O3,分子量为102.09g/mol,常温常压下是一种无色透明液体,通常无臭或带有轻微气味,熔点-55~-49℃,沸点240-243℃,可溶于水和乙醚、丙酮、苯等多种有机溶剂属于易燃液体,其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物,爆炸下限和上限(V/V)分别为1.8%和14.3%LD50:29000mg/kg(大鼠经口)、>20000mg/kg(兔经皮)混合溶碳酸二甲酯616-38-6分子式C3H6O3,分子量90.09,是一种具有芳香气味的无色液体,密度为1.07g/cm3,熔点0.5℃,沸点90℃,不溶于水,可与多数有机溶剂、酸、碱混溶。易燃,爆炸下限和上限(V/V)分别为3.1%和20.5%LD50:1300mg/kg(大鼠经口)乙酸叔丁酯540-88-5分子式C6H12O2,分子量为116.16g/mol,无色透明液体,沸点96~98℃,微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苯等大多数有机溶剂易燃,爆炸下限和上限(V/V)分别为1.4%和8.0%LD50:4100mg/kg(大鼠经口)功能助催化剂(二月桂酸二丁基锡)77-58-7分子式C32H64O4Sn,分子量为631.65g/mol,淡黄色透明液体,密度为1.05g/cm3,不溶于水,溶于丙酮和苯等有机溶剂可燃低毒偶联剂(氨丙基三乙氧基硅烷)979-30-2分子式C9H23NO3Si,分子量为221.37g/mol,无色透明液体,密度为0.946g/cm3,溶于水和乙醇等有机溶剂可燃,爆炸下限和上限(V/V)分别为0.8%和4.5%LD50:1780mg/kg(大鼠经口)、3800mg/kg(兔经皮)2润滑油/稍有黏性的棕色液体;熔点-18℃,沸点:180-370℃;不溶于水,易溶于乙醇和丙酮;相对密度(水=1)0.87-0.9,分子量:180-200可燃低毒7、公辅工程(1)给水本项目采用干式清洁法,使用扫帚或吸尘器等清理地面固体废弃物、灰尘,无地面清洗废水。本项目新鲜用水量约为3000t/a,主要用水为职工生活用水,给水方式由市政管网提供。本项目员工200人,年工作时间300天,工作班制为单班制,不设食宿。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员工生活用水按50L/人·d计算,则项目生活用水量为3000t/a。(2)排水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厂区雨水管网。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由厂区污水管网收集后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排入南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至云台山河。本项目生活用水量为3000t/a,排污系数按0.8计算,则生活污水的产生量为2400t/a。图2-1本项目水平衡图8、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200人。实行单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约300天。厂区内不设食堂和宿舍。9.周边环境概况及平面布置情况(1)周边关系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利路99号18A,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本项目南侧与南京大陆鸽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紧邻,东侧为法雷奥汽车自动传动系统(南京)有限公司,北侧为松富产业园,西侧为空地,建设项目周边500m环境概况图见附图2。(2)厂区平面布局项目位于厂区西北角,员工出入口位于厂房北侧,原材料/成品出库出入口位于厂房西侧,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10.环保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9%,具体投资情况见表2-8。表2-8建设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类别污染源环保设施名称环保投资(万元)备注废气注胶废气1套“密闭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5m高排气筒DA00125注胶烘干废气滚胶废气滚胶烘干废气依托租赁厂区现有新建废水生活污水化粪池0噪声设备噪声设备减震、厂房隔声5固废一般固废一般固废仓库3危险废物危废仓库25新建依托租赁厂区现有58排污口排污口规范化设置0合计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一、施工期工程分析由于本项目依托现有租赁厂房,不新建厂房,项目施工期间仅对现有厂房进行内部进行改造,改造后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流程有以下几个阶段:装饰工程、设备安装、工程验收。图2-2施工期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简述:(1)基础工程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利用各种加工机械对木材、塑钢等按图进行加工,同时进行屋面制作,然后采用浅色环保型高级涂料和浅灰色仿石涂料喷刷,最后对外露的铁件进行油漆施工,本工段时间较短,且使用的涂料和油漆量较少,有少量的有机废气挥发。(2)设备安装包括道路、管网铺设等施工,主要污染物是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尾气等。二、运营期本项目具体生产工艺流程见下文。图2-2羽毛球智能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主要工艺说明:插片:将外购的球头放入插球机的滚筒内,球头会随着马达转动移动到放置球头的模具中,在这个过程中,插球机会对球头按一定规格进行打孔,此过程会产生废木屑S1;把外购的同一拱度和弯度的成品毛片放到送毛装置上,毛片会自动插入球头的孔里进行插片工作,此过程废边角料S2;注胶:将成品胶水(聚氨酯胶)放入注胶机内,使用注胶机对配置好的半成品球进行上底胶,以确保羽毛球根部有足够的强度,能抵抗劈杀球的外力,内外圈均注上适量的胶水,此过程产生注胶废气G1,通过注胶机上方管道密闭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装置处理;烘干:将注胶后半成品球放在烘干台上利用热循环风机进行烘干,采用电加热方式,加热温度为65~75℃,加热时间为15~20min,等胶水干透后进行勾线,此过程会产生烘干废气G2,通过烘房上方管道密闭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勾线:把半成品羽毛球放到勾线机上,用手拽着线,踩踏装置,线随着机械的转动会自动上到羽毛球上。线要走两圈,两线之间的尺寸是在机械上设定好的,不用人工调整。线上好后,用剪刀把线剪断,留出足够长的线头,以便打结,此过程会产生废边角料S2。打好结的羽毛球要测量一下,看是否达到规定的口径,然后分类摆放,此过程会产生不合格品S3;滚胶:勾好线的半成品球在滚胶机上进行滚胶,以达到固定线位的目的;通过滚胶将胶水充分压进两条线内,而不仅仅是涂在线圈的表面,以此来保证羽毛球的耐打度,此过程产生滚胶废气G3,通过滚胶机上方管道密闭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装置处理;烘干:完成滚胶后的羽毛球放入烘房内利用热循环风机进行烘干,采用热风循环的加热方式,加热温度为65~75℃,加热时间为15~25min,等胶水干透后进行产品检验,此过程插片注胶烘干勾线滚胶烘干检验包装产生滚胶烘干废气G4;检验:对成品羽毛球的外观、重量、胶水黏合程度、固化程度、羽毛球飞行稳定性、耐打度等性能进行测试,根据测试结果,不合格的羽毛球由总公司回收处理,此过程会产生不合格品S3;包装:将合格的羽毛球通过贴标机在球头内侧贴上标签,通过色带机在球头上沿缠绕一圈绿色的胶带,按照每筒12只球,每箱50筒由全自动包装机进行包装,此过程产生废包装材料S4。其他污染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N,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S5,胶水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桶S6;设备维修保养时产生的废润滑油及油桶S7、含油抹布及手套S8;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S9;生活污水W1。项目营运期的污染物产生汇总情况见表2-9。表2-9项目营运期污染物产生情况一览表污染类别产污编号产生环节与工序污染物名称主要成分处理措施及排放去向废气G1注胶注胶废气非甲烷总烃经密闭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2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G2烘干注胶烘干废气非甲烷总烃G3滚胶滚胶废气非甲烷总烃G4烘干滚胶烘干废气非甲烷总烃废水W1员工生活生活污水COD、SS、氨氮、总磷、总氮由厂区内污水管网收集预处理后接管至南区污水处理厂噪声N1生产过程设备噪声噪声采取厂房隔声、设备减振等措施固废S1插片废木屑木屑收集后外售S2插片废边角料羽毛、毛梗S3勾线、检验不合格品羽毛、塑料等S3包装废包装材料纸、塑料等S4员工生活生活垃圾纸、塑料等环卫清运S5注胶、滚胶废胶桶铁通、胶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S6设备维修废润滑油及油桶矿物油、铁桶S7设备维修含油抹布及手套矿物油、手套、抹布等S8废气处理废活性炭活性炭、非甲烷总烃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租用南京大陆鸽高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利路99号18A的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共四层,其中一层为原料仓库、办公区、成品库,二、三、四层为生产车间,项目选址地块现状为空厂房,根据现场踏勘,无历史遗留环境污染问题。南京润奥体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的环境责任主体为南京润奥体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产生的违法行为由企业自行承担。南京润奥体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依托现有化粪池进行污水处理,现有化粪池由南京大陆鸽高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管理,承担建设和清扫的服务责任。由于南京大陆鸽高科技有限公司只有一个排口接入市政管网,环保责任主体为南京大陆鸽高科技有限公司,对废水总排口排放结果负责并进行环保管理。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空气环境质量现状(1)基本污染物根据《2024年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实况数据统计,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314天,同比增加15天,达标率为85.8%,同比上升3.9个百分点。其中,达到一级标准天数为112天,同比增加16天;未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52天(轻度污染47天,中度污染5天),主要污染物为O3和PM2.5。各项污染物指标监测结果:PM2.5年均值为28.3μg/m3,达标,同比下降1.0%;PM10年均值为46μg/m3,达标,同比下降11.5%;NO2年均值为24μg/m3,达标,同比下降11.1%;SO2年均值为6μg/m3,达标,同比持平;CO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为0.9mg/m3,达标,同比持平;O3日最大8小时浓度第90百分位数为162μg/m3,超标0.01倍,同比下降4.7%,超标天数38天,同比减少11天。表3-1达标区判定一览表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μg/m3)标准值(μg/m3)占标率(%)达标情况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28.33580.9达标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467065.7NO2年平均质量浓度244060SO2年平均质量浓度66010CO95百分位日均值0.9mg/m34mg/m322.5O3日最大8小时平均质量浓度162160101.3超标综上,南京市超标因子主要为O3,故判定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根据《南京市2024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统计结果,项目所在地六项污染物中O3不达标,项目所在区域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南京市提出了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需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紧盯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以减碳和治污协同推进、PM2.5和O3协同防控、VOCs和NOx协同治理为主线,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制定实施“1+6”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围绕臭氧防控、工地提标、机动车防控、餐饮整治、工业企业提标、氮氧化物控制等领域实施重点防治。签订部门、板块目标责任书,压实治气责任。制定《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点位长制管理办法》,实施两级点位长责任制。(2)特征污染物本项目特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为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特征污染物现状,本次评价引用《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中G4南京北方慧华光电有限公司旁空地的监测数据,位于本项目东南侧约1.5km,监测时间为2024年8月5日-11日。满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建设项目周边5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的要求,监测结果如下表所示。图3-1项目所在地与监测点的位置图表3-2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数据监测项目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评价标准(mg/m3)达标情况平均时间现状浓度(mg/m3)最大浓度占标率(%)超标率(%)非甲烷总烃G4南京北方慧华光电有限公司旁空地每小时0.55-0.894402达标根据表3-2中监测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一次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标准。2.水环境质量现状建设项目纳污水体是云台山河,最终汇入长江。根据《2024年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处于良好水平,纳入江苏省“十四五”水环境考核目标的42个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及以上)率100%,无丧失使用功能(劣Ⅴ类)断面。长江南京段干流:水质总体状况为优,5个监测断面水质均符合Ⅱ类标准。生管理所0500m东善桥台资250目前高村工业园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前高街399号起点福耿涧村区司法局善桥司法所EE法雷奥汽车自动专动系统(南京有限公司朱坊南京爱德印刷有限公司园秣周中路总长:1.5公里童有童桥村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21—2030年)》,云台山河水体类别为Ⅳ类水体。其水质现状数据引用《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报告》中W4-1空港污水处理厂排口上游500m、W4-2南区污水处理厂排口上游500m、W4-3南区污水处理厂排口下游1000m点位监测数据,监测时间为2024年8月7日-8月9日。监测数据在3年有效期内,满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中引用要求,引用可行。表3-3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单位:mg/L,水温单位为℃,pH无量纲监测断面监测项目水温℃pH(无量纲)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总氮氨氮总磷W4-1最大值28.57.62.294.830.5270.07最小值28.37.52.14.690.5040.06平均浓度28.47.52.14.750.5150.07最大单因子指0.30.550.450.530.35超标率(%)W4-2最大值28.57.72.2101.710.4080.04最小值28.47.61.71.640.3820.01平均浓度28.47.62.091.660.3950.02最大单因子指0.350.550.500.410.20超标率(%)W4-3最大值28.67.82.91.680.3910.04最小值28.57.71.61.560.3700.03平均浓度28.57.72.11.630.3790.03最大单因子指0.40.730.400.390.20超标率(%)3.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南京市噪声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地噪声功能区划分为2类。根据《2024年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全市监测区域声环境点533个。城区区域声环境均值55.1dB,同比上升1.6dB;郊区区域噪声环境均值52.3dB,同比下降0.7dB。全市监测道路交通声环境点247个。城区道路交通声环境均值为67.1dB,同比下降0.6dB;郊区道路交通声环境均值65.7dB,同比下降0.4dB。全市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20个,昼间达标率为97.5%,夜间达标率为82.5%。本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4.生态环境现状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区谷里街道东善桥工业集中区广利路99号18A#1-01,依托现有厂房建设,不新增用地,不在生态红线和生态管控区域范围内,无需开展生态现状调查。5.电磁辐射现状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6.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原则上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同时,本项目位于已建成厂房内,厂房地面均已硬化,发生地下水、土壤环境问题的可能性很小,因此本次不开展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保护目标1.大气环境本项目周围500米范围内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表3-4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一览表中心坐标环境相对厂相对厂址距名称保护对象保护内容功能址方位离(m)经度纬度牛首-祖堂风自然与人文景一类南景名胜区118.75087731.877995观保护区/140德信星宸锦居住区约5500人二类西园118.77948131.8729933192.声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3.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4.生态环境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利路99号,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废气排放标准本项目排放的注胶、滚胶、烘干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2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的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相关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相关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3-5、表3-6、表3-7。表3-5有组织废气排放标准限值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标准来源非甲烷总烃60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6单位边界无组织废气排放限值单位:mg/m3污染物名称监控浓度限值监控位置标准来源非甲烷总烃4边界外浓度最高点《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7厂区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污染物项目监控点限值(mg/m3)限值含义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非甲烷总烃6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20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废水排放标准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由厂区污水管网收集后经预处理接管至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达标排放至云台山河;具体废水标准详见表3-8。表3-8废水接管标准单位:mg/L序号项目浓度限值标准来源1pH(无量纲)6-9(无纲量)南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2COD4003SS2504氨氮355总磷(以P计)46总氮45南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主要因子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水质标准,TN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具体废水排放标准见表3-9。表3-9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单位:mg/L序号项目标准浓度限值标准来源1pH(无量纲)6~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2COD303氨氮1.54总磷0.35SS106总氮153.噪声排放标准项目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3-10。表3-1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值单位:dB(A)类别昼间夜间标准来源《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执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的规定要求。2类6050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见表3-11。表3-11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表单位:t/a本项目类别污染物名称最终外排量产生量削减量排放量有组织非甲烷总烃2.064921.755180.30980.3098废气无组织非甲烷总烃0.119680.11970.11972400废水水量24002400COD0.960.240.720.072SS0.720.180.540.024氨氮0.0720.0720.0036TP0.00720.00720.00072TN0.0840.0840.036固废一般固废27.6227.62危险废物23.223.2生活垃圾3030大气污染物考核总量指标:有组织: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0.3098t/a。无组织:VOCs水污染物接管总量考核指标:废水量2400t/a、COD0.72t/a、SS0.54t/a、NH3-N0.072t/a、2400t/a、COD0.072t/a、SS0.024t/a、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如下:(以非甲烷总烃计)0.1197t/a,在江宁区减排项目内平衡。TP0.0072t/a、TN0.084t/a;最终外排量为废水量NH3-N0.0036t/a、TP0.00072t/a、TN0.036t/a。纳入南区污水处理厂总量范围内。固废:固废零排放,无需总量申请。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本项目依托现有租赁厂房,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成,没有土建施工,不产生土建施工的相关环境影响如机械噪声和扬尘等污染问题。施工期主要是对厂房内部结构改造、设备进行搬运、安装,大气污染物主要有:内部结构改造过程产生的建筑施工扬尘、装修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运输车辆及作业机械尾气。(1)建筑施工扬尘建筑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①土方挖掘及现场堆放扬尘;②建筑材料如白灰、水泥、砂子、石子、砖等建筑材料的堆放、现场搬运、装卸、搅拌等产生扬尘;③运输车辆来往造成的现场道路扬尘。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施工扬尘主要决定于施工作业方式、材料的堆放及风力等因素,其中受风力因素的影响最大。根据市政施工现场的实测资料,在一般气象条件下,平均风速为2.5m/s,建筑工地内TSP浓度为其上风向对照点的2~2.5倍,建筑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在其下风向可达150m,影响范围内TSP浓度平均值可达0.49mg/m3。当有围栏时,同等条件下其影响距离可缩短40%。当风速大于5m/s,施工现场及其下风向部分区域的TSP浓度将超标,而且随着风速的增加,施工扬尘产生的污染程度和超标范围也将随之增强和扩大。由于粉尘的产生量与天气、温度、风速、施工队文明作业程度和管理水平等因素有关,因此,其排放量难以定量估算。(2)装修废气装修产生的有机废气装修使用材料油漆、乳胶漆、喷塑剂、黏合剂等产生的有机废气,包括甲醛、二甲苯。由于装修过程中,装修材料使用量较难估计,故在此只做定性分析。(3)运输车辆及作业机械尾气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动力源为柴油,所以产生尾气中主要的污染物有颗粒物、CO、NOx、SO2等有害物质,主要对作业点周围和运输路线两侧局部范围产生一定影响,但由于排放量不大,其影响也相对较小。2.水污染物排放状况本项目依托现有租赁厂房,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成,没有土建施工,主要涉及对厂房内部结构改造。在内部结构改造过程中,废水排放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本身产生的废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水,施工废水主要包括结构阶段混凝土养护排水,以及各种车辆冲洗水。(1)生活污水本项目内部结构施工期为3个月,施工人员平均按50人计,生活用水量按100L/人·日计,则生活用水量为5m3/d。生活污水的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5%计,则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为4.25m3/d。该污水的主要污染因子为COD和氨氮等,其污染物浓度分别为COD约350mg/L、NH3-N约15mg/L,则项目内部结构改造期间排放的COD约为1.49kg/d,NH3-N约0.0638kg/d,依托园厂区的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2)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产生于混凝土养护及墙面的冲洗、构件与建筑材料的保湿、材料的拌制等施工工序,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泥沙、悬浮物等,冲洗砂石料、混凝土养护废水产生量约为8m3/d。此外,施工作业使用的燃油动力机械在维护和冲洗时,将产生含少量悬浮物和石油类等污染物的废水,产生量约为4m3/d,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机械设备冲洗,不外排。3.噪声排放状况本项目建设期主要噪声来源是各类施工机械设备的噪声,施工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不同的施工设备产生的噪声不同。在多台机械设备同时作业时,各台设备产生的噪声会产生叠加,根据类比调查,叠加后的噪声增值约为3~8dB(A)。在这类施工机械中,噪声较高的为混凝土振捣器和孔式灌注机等,在80dB(A)以上。4.固废排放状况本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为废弃的砂石、砖块等,产生量较小;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按0.5kg/d·人计算,施工人员按50人计,拟建工程每天产生生活垃圾约25kg/d,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1.废气(1)废气源强分析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注胶废气、注胶烘干废气、滚胶废气、滚胶烘干废气以及危废库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注胶废气、烘干废气、滚胶废气为挥发性有机废气,经密闭收集后,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2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危废库废气为无组织排放。表4-1废气产排污环节一览表产排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排放形式污染治理措施排放污染治理工艺处理能力、收集效率、治理工艺去除率是否为可行技术口类型注胶、滚胶、烘干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密闭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5m高排气筒DA001收集效率按95%计,二级活性炭吸附效率按85%计是否一般排放口危废库非甲烷总烃无组织////①注胶、滚胶、烘干废气本项目使用的胶水为聚氨酯胶,根据企业提供的MSDS文件和VOCs含量检测报告,其对应的VOCs的含量为143g/L,密度为1.25g/mL,本项目胶水的年使用量为19t/a,则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为2.1736t/a。为了能够有效收集注胶、滚胶、烘干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拟对车间2楼、3楼、4楼涉非甲烷总烃生产区域通过管道密闭收集,收集效率95%。非甲烷总烃经风机收集后合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以85%计,排气筒内径0.5m。项目注胶、烘干、滚胶、滚胶烘干设备年工作时间为2400小时,则非甲烷总烃有组织产生量为2.06492t/a,有组织排放量约为0.3098t/a。②危废库废气项目产生的危废贮存于危废仓库时会产生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参照美国环保局网站AP-42空气排放因子汇编“废物处置-工业固废处置-储存-容器逃逸排放”工序的VOCs产生因子2.22×102磅/1000个55加仑容器•年,折算为VOCs排放系数为100.7kg/200t固废•年,即0.5035kg/t固废•年。本项目危险废物的产生量约为21.4t/a,则项目危废库废气挥发量约为0.011t/a。产量较少,经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后无组织排放。(2)废气排放情况本项目建成后,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源强产生及排放表详见下表4-2、排气筒的设置情况详见下表4-3。表4-2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污染源主要污染物风量m3/h产生状况治理措施处理效率排放状况浓度mg/m3速率kg/h产生量t/a浓度mg/m3速率kg/h排放量t/a注胶、注胶烘干、滚胶、滚胶烘干非甲烷总烃2500034.4150.8602.06492密闭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5m高排气筒DA00185%5.16230.1290.3098表4-3本项目排气筒设置情况一览表排气筒编号排气筒底座中心坐标排气筒底部海拔高度(m)排气筒参数高度(m)排气筒内径(m)烟气出口速度(m/s)烟气出口温度(℃)年排放小时数(h)排放工况污染因子排放速率(kg/h)经度纬度DA001118.78472831.871796/250.535.39252400正常非甲烷总烃0.129本项目建成后,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为未收集的废气和危废库,在生产车间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量为0.10868t/a;危废库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11t/a。无组织废气源强产生及排放表详见下表4-4。表4-4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表面源名称污染物名称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源面积(m2)排放强度(g/s·m2)面源有效高度(m)生产车间非甲烷总烃0.10870.0452837571.66×10-54.5危废库非甲烷总烃0.0110.004583701.82×10-54.5(3)废气收集处理流程图本项目有组织废气处理工艺流程汇总见图4-1。图4-1废气收集处理流程图(4)排气筒设置合理性分析及规范化要求根据苏环办〔2014〕3号文等文件的要求:排气筒高度应按规范要求设置,末端治理设施的进、出口要设置采样口并配备便于采样的设施(包括人梯和平台)。严格控制企业排气筒数量,同类废气排气筒宜合并。本项目在排气筒设置过程中,尽量减少排气筒的数量,新增设置1个排气筒,废气污染物的排放分别符合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的相关限值要求。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气筒高度为25m,其中,DA001排气筒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排放光气、氰化氢和氯气的排气筒高度不低于25m,其他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因安全考虑或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除外)”的要求,且每个排风系统的排风机出口均设置排风系统停运后的防气流倒灌措施(止回阀或电动开关阀)。因此,本项目废气排气筒的设置是合理的。(5)有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分析及可行性分析1)废气收集及收集效率可行性分析①注胶废气、滚胶废气收集属于设备上方管道密闭收集,根据环境工程设计手册规定,注胶废气、滚胶废气在工业厂房内经管道收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的方式属于一般排风,工业厂房机械通风条件下一般排风系统风管(钢板)内常用流速6~14m/s,根据企业资料,将风管直径D设置为0.09m,根据环境工程设计手册规定的圆形风管风量公式L=数量*3600*π/4*D²*V,则注胶废气风量=12台*3600*π/4*D²*V,为1649~3848m3/h,注胶废气风量选取3000m3/h;滚胶废气风量=36台*3600*π/4*D²*V,为4947~11543m3/h,注胶废气风量选取10000m3/h。②注胶和滚胶烘干废气采用密闭房间收集,按照《环境工程设计手册》中的有关公式,采注胶废气密闭管道收集滚胶废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注胶烘干废气烘房密闭负压收集滚胶烘干废气滚胶烘干废气用房间密闭收集废气的收集方式,其风量的核算公式具体如下:F=V×n×h=L×W×H×n×h式中:F:排风量,m3/h;V:房间体积,本项目烘房的体积为1033.02m3;n:换气次数(一般取8~12次),本项目换气次数为12次/h;H:时间(1小时)因此,烘房所需风量L=1033.02*12=12396.24m3,考虑10%的风量损耗,风量为11156.62m3/h。综上所述,注胶、滚胶、烘干等工段所需的风机风量为3000+10000+11156.62=24156.62m3/h,故该处设置25000m3/h的风机风量可行。2)废气处理设施技术可行性分析①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A)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原理根据《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正常情况下活性炭吸附可使有机废气净化效率大于90%,当吸附一定量的废气后,吸附容量开始下降,这时需要更换活性炭或对活性炭进行再生处理。根据国家环保部公告2013年31号《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第十五条“对于含低浓度VOCs的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取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排放;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体技术或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活性炭吸附作为吸附技术的一种,属于该技术政策推荐使用的VOCs污染防治技术。本项目采用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有机废气,选用蜂窝活性炭。活性炭是一种主要由含碳材料制成的外观呈黑色,内部孔构发达、比表面积大、吸附能力强的一类微晶质碳素材料。活性炭材料中有大量肉眼看不见的微孔,1克活性炭材料中微孔,将其展开后表面积可高达800-1500平方米,特殊用途的更高。也就是说,在一个米粒大小的活性炭颗粒中,微孔的内表面积可能相当于一个客厅面积的大小。正是这些高度发达,如人体毛细血管般的孔隙结构,使活性炭拥有了优良的吸附性能,处理效率理论值可达到90%以上,本项目按照保守取值为85%。活性炭吸附塔结构图见下图4-2。图4-2活性炭吸附装置结构图B)活性炭吸附箱参数项目有机废气经过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箱,活性炭的多孔结构提供了大量的表面积,活性炭吸附主要依靠其自身的多孔结构,多孔结构可以大大提高其比表面积,增加与吸附底物的接触面积,从而达到吸附分离的目的,这种吸附为物理吸附,主要依靠范德华力、诱导力等结合。活性炭将废气的杂质和异味分子吸引到孔径中,挥发性有机物被活性炭特有的作用力截留在其内部,洁净气体排出;经过一段时间后,活性炭达到饱和状态时,停止吸附,此时有机物已被浓缩在活性炭内,需定时进行更换,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吸附风机用变频器控制,可以依照需要的风量或者装置入口的净负压来进行调节。活性炭吸附装置设备占地面积小、重量较轻。吸附箱采用抽屉式结构、装填方便、更换容易。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入开展涉VOCs治理重点工作核查的通知》(苏环办〔2022〕218号)要求:(1)吸附装置吸附层的气体流速应根据吸附剂的形态确定。采用蜂窝活性炭时,气体流速宜低于1.2m/s。(2)蜂窝活性炭吸附碘值≥800mg/g,比表面积≥750m2/g。(3)活性炭更换周期一般不应超过累计运行500h或3个月,更换周期计算按《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将排污单位活性炭使用更换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通知》。企业拟使用的废气设施吸附参数与苏环办〔2022〕218号文相符性分析详见下表所示。表4-5废气处理装置工艺参数表序号名称技术参数苏环办〔2022〕218号文件要求相符性1风量(m3/h)250002活性炭种类蜂窝活性炭蜂窝活性炭3箱体尺寸1500×1500×2000mm4活性炭尺寸0.8方5活性炭碘值(mg/g)≥650≥650相符6比表面积(m2/g)≥750≥750相符7过滤风速(m/s)<1.2<1.2相符8停留时间(s)1.929活性炭密度(g/m3)0.3510水分含量(%)≤10≤10相符11横向抗压强度≥0.9MPa≥0.9MPa相符12纵向强度≥0.4MPa≥0.4MPa相符13动态吸附量(%)10//14一次装填量(kg)每级2000kg//15更换频次68天/次(更换的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活性炭更换周期一般不应超过累计运行500小时或3个月相符本项目不设置排气筒旁路。有机废气均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将排污单位活性炭使用更换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1〕218号)附录中,“排污单位无废气处理设施设计方案或实际建设情况与设计方案不符时,参照以下公式计算活性炭更换周期”,具体计算公式如下:T=m×s÷(c×10-6×Q×t)式中:T—更换周期,天;m—活性炭的用量,kg;s—动态吸附量,%(一般取值10%);c—活性炭消减的VOCs浓度,mg/m3;Q—风量,单位m3/h;t—运行时间,单位h/d。表4-6活性炭更换周期及计算参数产污工序活性炭用量(kg)动态吸附量(%)活性炭削减VOCs浓度(mg/m3)风量(m3/h)运行时间(h/d)更换周期(天)注胶、滚胶、烘干400010%29.343625000868注:①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入开展涉VOCs治理重点工作审查的通知》(苏环办〔2022〕218号)中:活性炭更换周期一般不超过累计运行500小时或3个月,本项目通过公式计算出来的活性炭的更换周期为68d,则设计的理论更换周期为68d,符合该文件的相关要求。(6)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分析及可行性分析本项目不设旁路,无组织废气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为车间/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另一部分为收集装置未捕集到的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是非甲烷总烃。针对上述无组织废气,拟采取的控制措施如下:①针对未被捕集的废气,要求定期对废气处理装置进行检修维护,保证废气处理装置正常运行时再进行作业;通过负压密闭收集方式收集的工段,需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以确保废气有效收集和处理。②各工艺操作应尽可能减少敞开式操作,在物料的投加及使用过程中,确保使用完物料后立即封装,以控制无组织挥发量。③加强操作工的培训和管理,减少人为的无组织挥发量的增加。④加强废物转移管理,产生的可能会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的危废,应立即用密封容器暂存,或装在有内衬的吨袋中。⑤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密闭,废气收集系统应在负压下运行,若处于正压状态,应对输送管道组件的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⑥选用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应产品标准的输送动力风机,同时满足所处理介质的要求,属性有爆炸和易燃气体介质的选用防爆型风机,在高温场合工作或输送高温气体的选择高温风机。⑦明确生产环节负责人,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岗位,不能让设备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运作。⑧完善事故防范机制和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学习和交流,以提高操作人员的实战经验,避免因事故应急不当造成的环境污染。实践证明,通过采取以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可减少本项目的无组织气体的排放,使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降低到较低水平。(7)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本项目有组织排放核算表见表4-7、表4-8和表4-9。表4-7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排放口编号污染物核算排放浓度(mg/m3)核算排放速率(kg/h)核算年排放量(t/a)一般排放口DA001非甲烷总烃5.16230.12905750.3098一般排放口合计非甲烷总烃0.3098有组织排放合计一般排放口合计非甲烷总烃0.3098表4-8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序号污染物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年排放量(t/a)标准名称浓度限值/(μg/m3)1非甲烷总烃厂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标准限值40000.1197厂内《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标准限值600020000无组织排放总计无组织排放总计非甲烷总烃0.1197表4-9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序号污染物年排放量/(t/a)1非甲烷总烃0.4295(8)非正常工况本项目非正常工况指废气处理装置开停车及废气处理设施故障时,废气直接排放,其废气处理效率按0%计,废气非正常工况排放情况见下表所示。表4-10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序号污染源非正常排放原因污染物非正常排放量(t/a)非正常排放速率/(kg/h)单次持续时间/h年发生频次/次应对措施1DA001排气筒废气处理装置故障非甲烷总烃0.000430.8600.51加强环保设备的管理为了减轻项目非正常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保证废气处理设备正常运行,避免事故发生。当废气处理设备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应立即停产进行维修,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9)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利路99号18A,项目区域为不达标区。本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敏感目标为德信星宸锦园和牛首-祖堂风景名胜区。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胶废气、注胶烘干废气、滚胶废气和滚胶烘干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分别经相应的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综上所述,本项目采取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具有可行性,废气污染物经相应措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和敏感目标影响可接受。(10)废气检测要求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中“非重点排污单位”确定有关废气污染源监测点、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见下表4-11。表4-11废气污染源监测监测点位置监测项目监测频次有组织(DA001排气筒)非甲烷总烃1次/年厂界无组织(厂界上风向1处,下风向扇形分布3处)非甲烷总烃1次/年厂房外1处非甲烷总烃1次/年2.废水(1)废水源强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由厂区的污水管网收集经过预处理达标后,接管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企业共有员工200人,年工作天数为300d,工作班制为单班制,每班8h,本项目不设食宿。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不住宿员工生活用水定额可取30~50L/人·班。本项目员工生活用水取50L/人·班进行估算,则生活用水量为3000t/a,排污系数按0.8计算,则生活污水的产生量为2400t/a。(2)废水排放情况本项目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如下表4-12。表4-12本项目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表废水来源废水量m3/a污染物名称污染物产生量治理措施污染物治理情况排放情况排放方式与去向浓度(mg/L)产生量(t/a)浓度(mg/L)接管量(t/a)浓度(mg/L)外排量(t/a)生活污水2400COD4000.96化粪池3000.72300.072接管至南区污水处理厂SS3000.722250.54100.024氨氮300.072300.0721.50.0036总磷30.00730.00720.30.00072总氮350.084350.084150.036(3)废水监测要求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应按照规定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废水污染源日常监测要求见下表所示。表4-13废水日常监测计划一览表类别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废水总排口pH、COD、SS、氨氮、总磷、TN1次/季度(4)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为水污染影响型项目,全厂废水总排放量为2400t/a,接管至南区污水处理厂,为间接排放。本次评价主要对南区污水处理厂接管可行性进行分析。1)厂区污水处理可行性分析全厂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水质较为简单。生活污水以COD、SS、NH3-N、TP、TN为主,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南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化粪池工作原理为:污水进入化粪池后,利用池内位置相对固定的厌氧菌去除部分污染物,同时在池内由于沉淀作用,部分悬浮物从水体中沉淀分离出来。由于污水在池内水力停留时间短,水流湍动作用较弱,厌氧菌较少且由于位置相对固定而活性较差,因此,对COD和SS具有一定的处理效果,对NH3-N、TN和TP几乎没有处理效果。2)依托污水处理厂可行性分析①污水处理厂概况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南区污水处理厂现有工程位于云台山河东侧、苏源大道西侧、正方大道以南、板霞线以北,污水处理设计规模为6万m3/d。南区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包括秣陵新市镇和谷里新市镇(东善桥),具体范围为:绕越公路以南,板霞线以北,清兴路以东,秦淮河以西的区域。该范围内生活污水和少量工业废水通过外部收集管道集中收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入云台山河。2013年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南区污水处理厂编制完成《南京江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南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年9月,江苏省环保厅(苏环审[2013]178号)对该环评进行了批复;2017年2月江宁区环保局(江宁环函字[2017]K005号)对项目进行了初步环保验收,2019年5月南京江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组织自主验收,完成编制《南京市江宁区南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19)环检(验)字第(001)号),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通过南京市生态环境局验收苏委环验[2019]1号。二期项目处理规模为4万m3/d,处理工艺采用改良A2/O生化池+反硝化滤池+次氯酸钠+紫外线消毒,2018年12月取得批复(江宁环建字〔2018〕第10号)。2020年,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南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项目取得批复,新增规模5万m3/d,尾水主要因子达地表Ⅳ类水水质标准,TN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8918-2002)一级A标准。工艺采用经曝气沉砂池对废水进行预处理后,采用改良A2/O活性污泥生物脱氮除磷工艺,对污水进行二级处理;再采用絮凝沉淀工艺以及生物滤池对污水进行深度处理,1.5万m3/d经超滤+加氯处理后进入再生水管网,4.5万m3/d尾水进行紫外线消毒,达标尾水排入云台山河。具体处理工艺流程图如下:图4-3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流程图②接管可行性分析企业位于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利路99号,属于南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范围,全厂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接管至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③水量接管可行性分析南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总设计规模为6万m3/d,全厂废水量为8t/d,约占南区污水处理厂处鼓风机房细厌缺气流氧氧好氧区格沉量区区栅砂间池计井回流及剩余污泥泵房污泥回流剩余污泥滤后水污水提升泵房砂外运理规模的0.013%,废水量较少,且污水处理厂尚有余量,因此,从处理规模上讲,废水接管至南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是可行的。④水质接管可行性分析企业全厂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总磷、氨氮、总氮,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出水水质均能满足南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水质简单,可生化性较好,不会对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造成影响,接管可行。根据南区污水处理厂环评及审批结论,南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其中TN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执行,尾水正常排放至云台山河,最终汇入长江。污水与云台山河水量混合后,对污染物的贡献值较小,对云台山河水质影响较小,满足接管的环境可行性要求。因此,企业废水接管至南区污水处理厂是可行的,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3)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信息本项目厂区设置1个污水排放口。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见表4-14,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见表4-15。表4-14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排放规律污染治理措施排放口编号排放口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排放口类型污染治理设施编号污染治理设施名称污染治理设施工艺生活污水COD、SS、NH3-N、TP、TN连续排放,流量不稳定1#化粪池厌氧发酵+固体物分解DW001是企业总排口表4-15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序号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地理坐标全厂废水排放量(万t/a)排放去向排放方式排放规律间歇排放时段收纳污水处理厂信息经度纬度名称污染物种类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mg/L)11#118.54659531.7654510.24接管至南区污水处理厂间接排放连续排放,流量不稳定/南区污水处理厂COD30SS氨氮101.5总磷0.3总氮15表4-16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序号排放口编号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mg/L)全厂日排放量(t/d)全厂年排放量(t/a)1DW001COD3000.00240.722SS2250.00180.543NH3-N300.00024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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