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稳原材料加工利用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5)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寿阳分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报告表2025.12.1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12月17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7日-2025年12月23日(报告表公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4-4635935(寿阳县市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通讯地址:寿阳县市民服务中心
邮编:04549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水稳原材料加工利用建设项目
寿阳县平头镇罕山村大远小组
山西省寿阳县嘉源建材有限公司
山西大成至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2.17

202512171048425785.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山西省寿阳县嘉源建材有限公司水稳原材料加工利用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西省寿阳县嘉源建材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化绿林L生产车间搅拌站水泥仓车间内部办公区山西省寿阳县嘉源建材有限公司水稳原材料加工利用建设项目现场照片生产车间搅拌站水泥仓车间内部办公区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山西省寿阳县嘉源建材有限公司水稳原材料加工利用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04-140725-89-01-547576建设单位联系人穆文生联系方式18434425555建设地点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平头镇罕山村大远小组地理坐标中心坐标112°49′30.977″E,37°52′23.176″N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30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寿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504-140725-89-01-547576总投资(万元)800环保投资(万元)27.0环保投资占比(%)3.38施工工期3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以用地(用海)面积(㎡)13960.517“市环罚〔2025〕1103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企业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企业于2025年11月10日已缴纳罚款。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规划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环保部颁布的《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要求:全面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①项目与“晋中市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分析本次评价对照晋中市人民政府下发的《晋中市“三线一单”文本》中晋中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结果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晋政发【2020】26号)、《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市政发【2021】25号)中相关要求对生态保护红线进行分析。根据已划定的晋中市生态红线,全市生态红线共3249.00k㎡,覆盖全市11个市县(区),其中介休市生态红线面积为134.52k㎡,和顺县生态红线面积为640.09k㎡,太谷区生态红线面积为81.46k㎡,寿阳县生态红线面积为94.50k㎡,左权县生态红线面积为873.19k㎡,平遥县生态红线面积为259.59k㎡,昔阳县生态红线面积为393.33k㎡,榆次区生态红线面积为159.63k㎡,榆社县生态红线面积为137.97k㎡,灵石县生态红线面积为241.97k㎡,祁县生态红线面积为232.76k㎡。本项目占地范围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区的位置相对关系见附图2。②项目与《晋中市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公告》符合性分析。2024年12月25日,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晋中市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公告》全市共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其他符合性分析单元172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94个占比33.31%、重点管控单元67个占比25.23%和一般管控单元11个占比41.46%。一般管控单元管控要求为: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执行国家和省市相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规定,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平头镇罕山村大远小组,对照寿阳县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附图3),项目位于一般管控单元。本项目属于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相关产业准入规定,只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不会造成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恶化。因此,项目建设满足一般管控单元管控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①大气:本次收集到2024年寿阳县大气例行监测数据,2024年寿阳县全年环境空气例行监测数据中SO2、NO2、CO年均浓度值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PM10、PM2.5、O3年均浓度值均出现超标,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本项目委托了山西杜衡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环境空气现状中TSP进行了监测,监测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7月17日,监测地点为寿阳县罕山村。监测结果显示,评价区TSP日均浓度范围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②水环境: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水体为涧河,位于项目西侧约302m,涧河为一季节性性河流,平时干枯无水,只在雨水季节有水流。。本项目洗车废水、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厂区建有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厂内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道路洒水,不外排。③声环境:本项目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环评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的情况下,本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功能,不会导致区域环境质量降低,不违背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拟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成熟可靠,项目可以实现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无生产废水外排、固废实现合理处置。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采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成熟先进、资源能源消耗水平较低、污染控制措施有效,本项目用水、用电均为新增,其新增量在区域可承受范围内,不会突破资源利用上限的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符合性分析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视为允许类项目;再则,项目已取得了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4-140725-89-01-547576),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管控要求。5、与环境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根据山西省“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智能研判结果,项目位于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平头镇罕山村大远小组,属于晋中市寿阳县一般管控单元,管控单元编码为ZH14072530001,根据选择行政区划及区域类别共涉及共涉及1个管控单元,4个总体管控区域。4个总体管控区域分别为:山西省全省、山西省黄河流域、山西省汾渭平原,山西省晋中市。本项目所在管控单元图见下图。(图1项1)本项目所在管控单元分表1-1本项目位置及范围图析目所在管控单元的分析管控类别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性空间布局约束1、执行山西省、重点区域(汾渭平原)、重点流域、晋中市的空间布局准入要求。2、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应当按照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定进入工业园区。3、禁止在邻近基本农田区域排放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的开发建设活动。1、本项目按照山西省、重点区域(汾渭平原)、重点流域、晋中市的空间布局准入要求执行。2、本项目建设暂无相关规划,暂未进入工业园区。3、本项目不排放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污染物排放管控1、执行山西省、重点区域(汾渭平原)、重点流域、晋中市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按照山西省、重点区域(汾渭平原)、重点流域、晋中市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执行.管控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2)总体管控区域①区域管控单元1--全省表1-2与全省区域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类别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3、禁止新建、扩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明确的淘汰类项目。禁止引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禁止准入类事项。12、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项目,项目厂区为建设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污染物排放控制:4、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不能达到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6、运输渣土、土方、砂石、垃圾、灰浆、煤炭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措施,并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在运输过程中不得遗撒、泄漏物料。7、企业物料堆放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安装防尘设施或者采取其他抑尘措施。装卸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抑尘措施。本项目物料运输车辆使用国六排放标准的载货车辆,或新能源汽车;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采用国四排放标准或新能源机械。项目对原料库和生产车间进行全封闭+洒水抑尘;厂内运输主要为原料库至生产设备及生产设备之间的运输,原料通过铲车送入受料斗,然后通过全封闭皮带输送。同时对道路进行硬化、洒水等,厂区进出口设置洗车平台;各生产工序置于全封闭加工车间内。符合环境风险防控2、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应当报经颁发许可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项目拟建10㎡危废贮存库,对本项目产生的危废分类收集,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符合②区域管控单元2--黄河流域表1-3与黄河流域区域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管控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类别污染物排放管控1、黄河流域水环境质量不达标的水功能区,除城乡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等重要民生工程的排污口外,应当严格控制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口。10、到2023年底前,汾河流域所有县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和工业企业全部完成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实现厂区初期雨水全收集全处理。本项目无废水外排,企业不设废水排污口;厂区拟建设70m³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的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道路洒水。符合③区域管控单元3--汾渭平原表1-4与汾渭平原区域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管控类别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重点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锅炉。本项目不设置燃煤锅炉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6、重点区域推进建材(含砂石骨料)清洁方式运输。本项目物料运输车辆使用国六排放标准的载货车辆,或新能源汽车;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采用国四排放标准或新能源机械。符合④区域管控单元4--晋中市表1-5与晋中市区域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管控类别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要求,以及取缔“散乱污”,淘汰涉VOCs排放落后产能,实施排污许可和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等要求。项目选址位于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平头镇罕山村大远小组,占地为建设用地。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要求。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污染物控制:1.汾河流域新建工业企业生产废水不得排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已纳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工业废水应当逐步退出。本项目无废水外排,企业不设废水排污口。符合2、选址可行性分析(1)用地类型项目选址位于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平头镇罕山村大远小组。山西省寿阳县嘉源建材有限公司占用土地为工业用地(土地租地协议见附件3,厂区勘界报告见附件4)。(2)周边环境敏感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特征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定的地区内,因此项目区域不属于环境敏感区。3、寿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根据《寿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寿阳县城市性质为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全国智能化煤炭产业基地,太原都市圈同城化发展区域,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人工智能服务的新兴产业基地,具有历史传统文化的特色宜居城市。根据本项目所在区域“三区三线”位置关系图(附图4),本项目不在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内。4、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24〕7号)符合性分析表1-10与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24〕7号)相符性分析序号重点任务本项目建设情况符合性1深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严格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准入,持续推进重点行业优化升级,加快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推进传统产业集群绿色发展,实施含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本项目为建筑施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重点行业项目;项目不涉及VOCs。符合2深入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提高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消费比重,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积极推进燃煤项目不涉及锅炉。符合锅炉关停整合,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改造;3深入推进交通结构优化调整,提高货物铁路运输比例,加快机动车结构升级,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全面加强油品质量监管;本项目加强工地和工业企业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管理;要抓好监督检查,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实行监督检查。符合4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完善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大气环境管理体系;本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遵守相关法规,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符合5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大气环境监测监控、大气环境监管执法、科技支撑等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本项目委托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定期开展监测工作,加强大气环境监测监控及监管工作。符合6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完善地方性法规标准体系、环境经济政策等配套支持政策;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其他支持政策。符合7压实各方治污责任,从组织领导、考核督察、信息公开、宣传引导、全民行动等方面压实各方治污责任。本项目的建设接受市、县人民政府以及群众的监督。符合2)与《晋中市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市政发〔2024〕20号)符合性分析表1-11与《晋中市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市政发〔2024〕20号)相符性分析序号重点任务本项目建设情况符合性1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有关规定和要求,严禁违规推动“两高”行业项目建设。本项目为水稳原材料加工利用建设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重点行业项目。符合2推动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要求,禁止新建列入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对现有项目列入淘汰计划的,根据计划进行淘汰落后工艺装备和产品;对现有项目列入限制类的,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3巩固锅炉治理工作成效。巩固35蒸吨/小时以上、6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公司无锅炉且本项目不新建锅炉。符合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成果,强化污染防治设施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新增的燃气锅炉要全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未采用的不得投入使用。生物质锅炉要采用专用锅炉、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禁止掺烧煤炭、生活垃圾。加大生物质锅炉排放监管力度,推进整合小型生物质锅炉,积极引导城市建成区内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4强化中重型货车管控。科学、适时调整城市建成区及周边中重型货车禁限行措施,科学实施运输线路改线或货车绕行分流。动态清零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本项目物料运输车辆使用国六排放标准的载货车辆,或新能源汽车;符合5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持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排查工地、工矿企业、物流园区以及机场、铁路货场等场所未编码机械,做到发现一台、编码一台、管控一台,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冒黑烟”现象。本项目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采用国四排放标准或新能源机械。符合6加大工地扬尘整治力度。施工工地(包括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以及道路工程工地等)要落实扬尘管控责任公示制度和“六个百分之百”要求,遇有大风或重污染天气,应按规定停止土方开挖、回填、拆除等可能产生扬尘的作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扬尘防治差异化管控措施。环评要求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做到确保扬尘污染控制达到“6个100%”,遇有大风或重污染天气,按规定停止土方开挖、回填、拆除等可能产生扬尘的作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扬尘防治差异化管控措施。符合5、水源地根据《晋中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寿阳县在白马河与石门河交汇段,设置了2个城市水源地,草沟水源地和黄门街水源地。寿阳县现辖7镇7乡,14个乡镇中除朝阳镇为城市集中供水外,其他乡镇均属乡镇集中式供水,此外方山国家森林公园也为集中式供水。距本项目最近的水源地为平头镇集中供水水源地,位于项目东北侧约10.4km。本项目不在寿阳县城市和乡镇集中供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项目运营期无废水,拟在项目厂区地势最低处增设1座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职工日常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洒水,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运营期对宗艾镇集中供水水源地的影响较小。本项目与寿阳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位置关系图见附图5。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名称及建设性质项目名称:山西省寿阳县嘉源建材有限公司水稳原材料加工利用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山西省寿阳县嘉源建材有限公司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平头镇罕山村大远小组,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112°49′30.977″E,37°52′23.176″N。2、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目前企业已建设水稳料生产车间,未安装生产设备,破碎生产线车间已购置破碎机及振动筛,办公区建筑物已建成,其余设备设施及相关环保设施未建设。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2-1。表2-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表工程名称建设内容备注主体工程原料制备车间全封闭生产车间,建筑面积4000m²,采用钢架结构。大门采用可移动式的钢结构推拉门,厂房内地面全部硬化,内设1条毛石破碎生产线,配套设置1台给料机、2台破碎机、2台振动筛等。已建,生产车间未完全封闭,已购置设备原料库占地面积约1500m2,位于原料制备车间东北侧,地面压实硬化,用于毛石原料堆存,存放量约为2000t,原料均被遮盖入场,卸料前进行喷淋洒水保证原料具有一定的含水率减少扬尘,车间设置自动喷雾机装置减少扬尘。新建骨料库全封闭原料库,占地面积约为3000m2。分区堆存骨料原料。已建骨料配料供给系统含5个上料仓、皮带输送机等,将骨料、机制砂通过封闭皮带机送至搅拌机。新建粉料供给系统含2个水泥筒仓,每个料仓容积100t,经过供料螺旋输送搅拌器新建拌合站主要包括搅拌器,将水泥、石料、机制砂、水等原料按照一定的比例输入搅拌器进行搅拌;新建辅助工程办公楼办公室建设为二层房屋,建筑面积约为700m2已建地磅位于厂区南侧大门处,建筑面积40m2新建洗车平台在厂区出入口建设1座洗车平台,配套建设三级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新建初期雨水池在厂区最低处设置1座70m3初期雨水池,经沉淀新建处理后回用于堆场及运输道路洒水。储运工程骨料库1座全封闭骨料库,面积为3000m2。用于储存水稳站的骨料原料,地面全部硬化;已建砂石骨料配料仓5个,单仓容量:15m3,设在全封闭破碎和水稳车间内新建水泥筒仓2座,筒仓容量100T的水泥筒仓已建成品缓存仓设1座全封闭成品缓存仓用于卸料装车,单仓容量13m3新建公用工程供电由周边供电系统供给,项目用电引自厂内配电室新建供水从罕山村进行拉运,厂区建有100m3的蓄水池新建采暖厂区办公室冬季供暖采用电采暖新建环保工程废气运输扬尘厂区进出口设洗车平台,运输车辆进出厂时,对车身和轮胎进行冲洗;厂区道路硬化,定期洒水、及时清扫,运输车辆进行苫盖或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同时,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新建原料堆场扬尘毛石原料贮存在全封闭车间内,面积约为1500m2,地面硬化,堆场区域顶部设覆盖全堆场的雾化喷淋洒水设施;装卸点设置雾炮机进行喷雾抑尘新建破碎、筛分粉尘破碎机和振动筛布置在全封闭车间内,上料口和破碎机进出料口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的粉尘通过风管,合用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设计处理风量24000m3/h,粉尘排放浓度≤10mg/m3,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筛分机进出料口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的粉尘通过风管,合用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设计处理风量15000m3/h,粉尘排放浓度≤10mg/m3,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新建骨料仓上料粉尘骨料仓均位于全封闭水稳车间内。设覆盖全堆场的雾化喷淋洒水设施,装卸点设置雾炮机进行喷雾洒水抑尘新建输送皮带粉尘皮带输送机全封闭新建水泥筒仓粉尘2座水泥筒仓全密闭,每座筒仓仓顶均配套布袋除尘器,设计处理风量2000m3/h,粉尘排放浓度≤10mg/m3,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新建骨料投料口及搅拌机粉尘将转载点全封闭,并在骨料投料口、搅拌机进料口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的粉尘通过风管,合用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设计处理风量30000m3/h,粉尘排放浓度≤10mg/m3,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新建废水生活污水经沉淀后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新建洗车废水一套全自动车辆冲洗装置,配套一座30m³沉淀池;水池防渗处理;洗车废水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新建初期雨水设置70m3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初期雨水,初期雨水用于厂区抑尘洒水新建噪声设备的选型尽可能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在设备的基座上安装防震垫,紧固松动的螺丝,固定好机器。所有设备安装在建筑物内以便对噪声起到阻隔作用。新建固废生活垃圾垃圾分类收集到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新建危废废矿物油暂存于10m2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新建废油桶废棉纱手套一般固废除尘灰除尘灰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新建沉渣回用于厂区水稳拌合站作为原料使用新建名称内容水稳搅拌站在厂区中心处建设有1条水稳拌合料生产线,设有贮存系统、配料系统、输送系统、混合料搅拌系统、出料系统等破碎生产线在原料制备车间建设1条砂石破碎生产线,占地面积约4000m2,主要包括输送系统、破碎机、振动筛等原料库位于厂址西南侧,设置1个原料库,全封闭(彩钢结构)骨料库全封闭骨料库,面积为3000m2。用于储存水稳站的骨料原料磅房位于厂区西南侧,占地面积75m2生活办公区位于南侧区域砖混结构,建筑面积720m2危废贮存库位于厂区东南侧,占地面积约10m2,用于危险废物的暂存洗车平台厂区设有车辆冲洗平台,收集洗车废水初期雨水收集池厂区东侧地势较低处设置70m3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初期雨水2、主要原辅材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生产用原料主要为毛石料,从寿阳县青山建材有限公司购买。寿阳县青山建材有限公司主要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许可证号为C1407002009037130006762,有效期为2017-01-26至2027-01-26;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晋市)FM安许证字﹝2024﹞K391B2Y2号,有效期为2024-02-05至2027-01-26。水稳拌合站所需砂石料均来源于本项目砂石破碎生产线,所需水泥在当地购买,来源有保障。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表2-3。表2-3原辅材料消耗情况一览表原辅料名称数量单位物理性质原料来源贮存设施毛石18万t/a块状,主要成分为碳酸钙,粒径30~40cm外购,汽车运输全封闭原料库水泥0.98万t/a粉状外购,罐车运输水泥筒仓3、产品方案本项目水稳站生产水稳拌合料20万吨/年,产品方案见下表。表2-4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生产能力(t/a)年产量14%稳定水稳拌合料水泥4%、机制砂30%、石子62%、水4%6万吨25%稳定水稳拌合料水泥5%、机制砂30%、石子60%、水5%7万吨35.5%稳定水稳拌合料水泥5.5%、机制砂30%、石子59%、水5.5%7万吨7、主要生产设施及设施参数(1)本项目各生产单元、主要工艺、生产设施及设施参数情况见表2-5。表2-5本项目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型号备注1鄂式破碎机PE150×250,处理能力为110-150t/h连续生产线,年运行1720h2锤式破碎机处理能力为160-200t/h3振动筛2型号:1.5m*5m;形式:机振式;筛网层:3层;筛分面积:7.5m2;设施处理能力150-200t/h4水平皮带机型号:PS-800;规模:150t/h;宽度:0.8m;5一次搅拌机型号:WBZ600型,规模600t/h6水平皮带机型号:1200mm;规模:600t/h;宽度:1.2m;7装载机辆250t8砂石骨料配料仓个5单仓容量:15m3;9成品料仓单仓容量:13m3;上料宽度:2.6m;上料高度:6.9m;10螺旋输送机型号:φ273;规模:50t/h;长度:6m;11全自动集中控制系统自动控制系统项目生产能力与主要设备配置的合理性项目设计1条砂石破碎生产线,生产线包括2台破碎机、2台振动筛,其中1台鄂式破碎机产能为110t/h,年生产215天,每天生产8h,110t/h×215d×8h=18.92万t,故破碎生产线可以满足年产水稳拌合料20万吨所需的砂石用料18万t的生产需求。7、职工人数及生产制度本项目职工定员5人。项目仅非采暖期运行,昼间生产,夜间不生产。年最大运行天数为215天,每天1班,每班8h,年运行时间为1720h。员工均为附近村民,不在厂内食宿。水稳拌合料生产线采取订单式灵活生产。8、公用工程(1)给水本项目生产、生活用水从罕山村大远小组供水系统,进行拉运,厂区设有100m3的蓄水池,可以满足生活和生产用水需求。1)生活用水本项目劳动定员5人,厂区不设食堂、宿舍和淋浴,根据《山西省用水定额第4部分:居民生活用水定额》(DB14/T1049.4-2021),员工生活用水按70L/人·d计算,则生活需水量为0.35m³/d(87.5m³/a)。2)生产用水①搅拌用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生产1t的水稳拌合料平均需要水量0.05m3。项目水稳拌合料产量为20万t/a,年用水量为1.0万m3(46.5m3/d)。②搅拌机冲洗水:搅拌机在暂时停止生产时必须冲洗干净,搅拌机每天冲洗1次,项目设置1台搅拌机,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搅拌机使用高压水枪进行冲洗,每天冲洗用水量约为0.2m3/d。③车辆清洗用水根据《山西省用水定额第3部分:服务业用水定额》可知,本项目汽车冲洗用水定额为60L/辆·次。按每辆载重汽车载重30吨计,则本项目水泥、碎石原料、水稳料出厂车辆数约35辆/天,则本项目辆冲洗用水量约为2.10m3/d。循环利用率80%,则洗车补水量约0.42m3/d。厂区设一座洗车平台,位于厂区进出口,对出厂车辆进行冲洗,采用工程自动洗车机,对出厂车辆的轮胎、车厢进行清洗,洗车平台长10m,喷淋洗车能够覆盖车轮和车身,配套一座30m3的三级洗车废水循环沉淀池,对洗车废水进行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④作业区地面冲洗水项目搅拌工作区面积为700m2,该部分冲洗用水量为2m3/d。⑤喷雾降尘用水原料库与骨料库面积共4500m2,库内设置自动喷雾装置,喷雾降尘用量按1.5L/m2·d计算,则用水量为6.75m3/d。⑥道路洒水本项目道路面积约500m2。道路洒水用水量按0.5L/(m2•次),厂区配置洒水车,一日两次计,则道路用水量为0.5m3/d。(2)排水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和洗车废水、冲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产生系数0.8,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0.28m3/d(60.2m3/a)。厂区建有旱厕,厂内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经沉淀池(5m3)处理后回用于厂区道路洒水,厂区拟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搅拌机冲洗废水和作业区地面冲洗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用水、排水情况见下表。表2-6本项目用水、排水一览表项目用水指标用水量(m³/d)废水排放量(m³/d)废水去向生活用水70L/人·天0.350.28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搅拌用水0.05m3/t-产品46.50/搅拌机冲洗水0.2m3/d0.20.16产生的废水进入沉淀池,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水。车辆清洗用水60L/辆·次2.11.68作业区地面冲洗水2m3/d20.4喷雾降尘用水1.5L/m2·d6.750/道路洒水0.5L/(m2•次)0.50/合计58.42.52/项目水平衡如下图所示。(3)供电本项目用电引自厂内现有配电室。(4)采暖项目冬季不生产,生产车间不采暖,办公室冬季供暖采用电暖。6、厂区平面布置本项目厂区大门开向南,门口进厂乡村道路与秋郭线相通。厂区南部为办公区,北部为空地,破碎生产线、骨料存放区和水稳拌合站布置在厂区中部。项目厂区平面布置见附图9。46.5进入产品43.06搅拌用水0.040.20.16搅拌机冲洗用水3.440.42.01.6作业区3.44沉淀池地面冲洗用水54.680.42新鲜水2.1车辆1.68清洗用水6.756.75喷雾降尘用水0.50.22道路洒水0.070.350.28生活污水图2-1本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³/d一、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一)施工期本项目为新建,施工期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清理平整、基础开挖、建构筑物施工建设、设备安装调试等。本项目施工期工程内容及产污环节见图2-2。粉尘、噪声、废粉尘、噪声、固废粉尘、噪声、固废水、固废场地清理平整基础开挖建构筑物、基础施工施工临时设施拆除、废验收设备安装调试弃物清理、厂区硬化工艺,粉尘、噪声、废粉尘、噪声、固废流,水、固废程和产,图2-2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排污(二)运营期环原料碎石由汽车运输至厂区原料库,铲车将碎石送至重锤破碎机进行破碎,节破碎后的石料经全封闭皮带运输机进入振动筛进行筛分,筛分出20-30mm、10-20mm的碎石产品和机制砂。本生产线产品碎石和机制砂用作厂区水稳站原料使用。生产工艺简述如下:(1)卸料外购的毛石原料(粒径0-400mm)由汽车运输运输至厂区原料库,原料库采用全封闭钢架+彩钢板结构,顶部安装喷雾装置进行抑尘,卸料同时采用雾炮机对其进行抑尘。此工序会产生粉尘以及设备运行噪声。(2)给料碎石由装载机运至破碎生产线给料料斗,给料料斗采用一面敞开三面封闭的形式设置集气罩。上料过程产生粉尘、装载机运行产生的噪声。(3)破碎进入给料斗的原料,通过密闭皮带输送机送至颚式破碎机将物料粉碎为35mm以下后,由皮带传送至锤式破碎机进行破碎,粉碎为30mm以下,破碎机进料口上方设密闭集气罩。物料从进料口进入锤式破碎机内,进入到由转子和反击板构成的破碎腔内。转子上安装有多个重锤,在电动机的带动下,转子以极高的速度旋转,重锤随之做高速圆周运动,产生强大的离心力和冲击力。当物料进入破碎腔后,会受到高速旋转的重锤的猛烈冲击,使物料被击碎。同时,被击碎的物料在重力作用下向下掉落,再次受到重锤的冲击和研磨,进一步被破碎。在重锤破碎机的破碎腔周围,设置有反击板。当物料被重锤击打后,会向反击板反弹,与反击板发生碰撞,物料在反击板的作用下,再次受到冲击和破碎,改变运动方向后又会与重锤或其他物料发生碰撞,如此反复,使物料不断被破碎成更小的颗粒。经过多次冲击、碰撞和研磨后,物料被破碎成所需的粒度,从排料口排出。在破碎机出料口上方设密闭集气罩,通过集气罩将粉尘经同一个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此工序会产生粉尘及噪声。(4)筛分经过破碎后的物料经密闭皮带输送机送至1台振动筛(多层)进行筛分,经过振动筛筛分形成的25-30mm的石料,>30mm的石料经返料密闭皮带送至锤式破碎机进行再次破碎后另1台振动筛筛分出<5mm、5—7mm、7—25mm骨料作为水稳拌合砂石骨料分别经密闭皮带送至骨料暂存区。筛分机进料口和出料口上方分别设密闭集气罩,收集到的粉尘经同一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此工序会产生粉尘、噪声以及固废。(5)水泥项目外购水泥经水泥罐车运送至厂区,并经气力输送至水泥筒仓,本项目设置两个水泥筒仓,内径3.00m,筒仓储量均为100t,合计储量200t,能够满足本项目5-6天的用量。(6)上料搅拌碎石骨料和机制砂骨料经骨料斗上料至皮带计量称计量后输送至一次搅拌机;水泥经螺旋输送机输送至一次搅拌机,并加水进行搅拌。(7)下料装车搅拌完成后水稳料成品经皮带输送机输送至成品下料斗,经罐车装运外售本项目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示意图见图2-3。噪声、粉尘铲车粉尘、噪声皮带粉尘、噪声鄂式破碎机(带筛分)0-7mm粉尘、噪声锤式破碎机(带筛分)砂子>25mm>30mm粉尘、噪声振动筛振动筛25-30mm<25mm石子水泥<,5mm0-5mm细砂5-7mm中砂7-25mm石子罐车运输粉尘粉尘骨料斗水泥筒仓噪声粉尘粉尘、噪声皮带计量称新鲜水一次搅拌机成品下料斗成罐车拉运毛石料给料机图2-3项目工艺流程图及产排污环节主要污染工序:(一)施工期主要污染工序1、废气在工程施工期间,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各种机械及车辆的废气及拆除施工扬尘。(1)施工扬尘①本项目施工期污染源主要为场地清理、土方挖掘填埋、建筑材料运输、原材料堆存、建筑结构施工设备安装等,拆除作业主要考虑人工机械作业时构筑物掉落、渣车装载运输期间的扬尘影响。通过环评污染防治措施,该部分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且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而消失。②水泥、泥土、砂石、土方等物料在装卸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③项目在安装阶段采用油漆或涂料喷刷,会有少量的有机废气挥发,对环境空气的影响。(2)施工机械与车辆废气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与车辆以燃油为动力,因为燃料的燃烧会排放一定的废气,产生的废气含有CO、NOx、SO等。类比相似施工过程,该部分废气产生量极少,且产生时间有限。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设备冲洗废水、车辆冲洗用水。根据参照类比资料可知,生活污水中污染物浓度:COD:300mg/L,BOD5:200mg/L,SS:200mg/L,NH3-N:30mg/L,废水水质相对简单。施工高峰期间人员及工地管理人员共5人,按30L/人d计算,施工期按2个月计算,用水量为9m3,生活污水排放系数按0.8计,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为7.2m3。则施工期产生污染物COD:0.006t、SS:0.004t、氨氮:0.0006t。施工期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区旱厕及生活污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道路洒水,不外排。项目施工期主要道路将采用砼硬化路面,车辆清洗废水排入现有沉淀池进行沉淀澄清处理后回用。此外,在施工期会产生一定量的设备冲洗废水,根据类比监测调查SS为1000~3000mg/L,肆意排放会造成周边管道的堵塞,必须排入沉淀池进行沉淀澄清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得随意排放。3、噪声施工设备、机械产生的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施工单位应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如液压式),对高噪声施工设备采用一定的减振隔声措施或围护结构对其进行降噪处理,并严格控制施工机械作业时间,晚上20点至早上8点,午休时间12:30-14:00,不得进行高噪声机械设备施工。使噪声污染减至最低以防止噪声对项目周边的环境敏感点的影响。4、固体废物施工期的固废主要有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各种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以人均每天产生1kg计算,施工人数5人,施工期按2个月计算,则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约0.30t,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对环境影响不大。建筑垃圾量约为10t,及时清理送往市政规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二)运营期主要污染工序1、废气(1)物料堆存产生的颗粒物;(2)原料给料、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3)骨料输送产生的颗粒物;(4)骨料投料及搅拌产生的颗粒物;(5)水泥装卸颗粒物;(6)运输扬尘。2、废水(1)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2)洗车废水;(3)搅拌机及作业区地面冲洗废水;(4)初期雨水。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产噪设备为搅拌机、破碎机、振动筛、螺旋输送机、风机等,设备声压级在85~95dB(A)之间。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1)职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2)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3)洗车平台沉淀池产生的泥沙;(4)机械设备维护及检修时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棉纱手套。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根据现场调查,企业已建设水稳料生产车间,生产设备设施及相关环保设施未建设;破碎生产线已购置破碎机及振动筛,其余设备设施及相关环保设施未建设;办公区建筑物已建成,未批先建,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存在环境问题主要有:(1)公司厂区道路未硬化;(2)原料库和生产车间未配备喷雾、洒水抑尘设施;(3)破碎和搅拌生产线已建成的相关设施,未按要求配套环保设施;(4)危险废物贮存库未建设;(5)厂区洗车平台和初期雨水收集池未建设。整改措施:针对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以下整改措施,并明确在本项目工程建设完成前完成整改。(1)本次评价要求企业对于厂区地面全部进行硬化。(2)原料库和生产车间封闭并配备喷雾、洒水降尘措施。(3)破碎和搅拌生产线按要求完善相关设备并配置相应的布袋除尘器有效收集处理产生的颗粒物;(4)按照环保要求建设危废贮存库,完善危废贮存库内的各项设施及制度建设。(5)按照环保要求厂区建设洗车平台和符合要求的初期雨水收集池。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1)本次评价PM2.5、PM10、SO2、NO2、O3、CO引用《2024年12月及1-12月晋中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及奖惩情况通报》中的统计数据来说明寿阳县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标准选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值。监测项目见表3-1。表3-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数据统计表单位:μg/Nm³污染物年平均质量浓度(μg/m³)标准值/(μg/m³)占标率/%超标倍数达标情况SO2116018.33--达标NO2354087.5--达标PM1084701200.2超标PM2.53935111.430.114超标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1.4(mg/m³)4(mg/m³)35--达标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180160112.50.125超标由表3-1可知,2024年度寿阳县SO2、NO2年均浓度、CO百分位日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年平均限值要求;PM10、PM2.5年均浓度、O38小时平均值均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年平均限值要求,说明本项目所在区域2024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一般,寿阳县为不达标区。2)特征因子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委托了山西杜衡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环境空气现状中TSP进行了监测,监测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7月17日,监测地点为寿阳县罕山村。3)监测结果与分析本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统计结果列于下表。表3-2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结果一览表(单位:mg/m³)监测点位监测项目TSP监测日期日均浓度罕山村2025.7.150.1432025.7.160.1302025.7.170.132特征污染物现状监测数据统计结果见表3-3。表3-3特征污染物现状监测结果统计表监测点位污染物平均时间评价标准/(mg/m³)监测浓度范围/(mg/m³)最大浓度占标率/(%)超标率/(%)达标情况罕山村TSP24h0.30.130-0.14347.670达标由上表可知,评价区TSP日均浓度范围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收集了《晋中市地表水监测断面2024年1-12月水质状况表》,监测结果显示寿阳县白马河蔡庄水库出口水质情况:高锰酸盐3.4mg/L、COD15.6mg/L、氨氮0.34mg/L、总磷0.039mg/L,水质类别为Ⅲ类,故该区域地表水水质达标。拟建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处理后全部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洒水,不外排。本工程不向地表水体排放污废水,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3、声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周边50m内无声环境敏感点,本次评价未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现场踏勘,项目所在区域为晋中市寿阳县平头镇罕山村大远小组,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区自然植被为主,生态环境良好。本项目建设不新增用地,故不开展生态现状调查。环境保护目标根据项目厂址周围的环境因素,本次评价确定的环境保护目标为附近村庄。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自然景观、风景名胜、文化区,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村庄为罕山村大远小组,位于本项目西侧350m处。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建设项目周围敏感因素及保护目标见表3-4。表3-4项目周围敏感因素及保护目标序号类别保护目标坐标方位距项目边界(km)保护目标(人)控制目标东经北纬1环境空气罕山村112.820352337.8741589W0.3587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地表水涧河//W0.30/《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3声环境厂界四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3地下水环境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没有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环境保护目标/4生态本项目占地属于工业用地,位于晋中市寿阳县平头镇罕山村大远小组,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稳料生产线的水泥筒仓废气、转载落料点及搅拌机废气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76-2024)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水泥仓及其它通风设备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厂区内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76-2024)表2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破碎生产线运营期排放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标准要求。表3-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排气筒高度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监控点浓度mg/m3颗粒物120mg/Nm33.5kg/h15m厂界外浓度最高点1.0表3-6《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76-2024)污染物排放限值mg/m3备注颗粒物水泥仓及其它通风生产设备厂界5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2、废水排放标准本项目废水不外排。项目洗车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职工日常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道路洒水,不外排。3、厂界噪声标准(1)施工期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的标准,具体取值见下表:表3-7建筑施工厂界噪声限值单位:dB(A)10时段昼间夜间标准7055(2)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具体取值见下表:表3-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类别昼间夜间备注类别2类6050厂界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核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晋环规[2023]1号)中第一章第三条的规定,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行业范围的建设项目新增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烟尘、工业粉尘等国家和我省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主要污染物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建设单位需按本办法规定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本项目运营产生的污染物中需要进行总量控制的是颗粒物,排放量为颗粒物1.20t/a。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建设主要为地面建构筑物的建设,生产设备的安装,以及配套公辅工程设施的建设和安装等。以上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这些不利影响较为短暂,会随着施工期的完成而结束。一、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电[2021]16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以及《晋中市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市政发〔2024〕20号)等要求,提出以下防尘措施:(1)项目施工场地应严格做到6个100%,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苫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2)建筑材料的防尘管理措施。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以不透水的隔尘布完全覆盖或放置在顶部且四周均密封、遮蔽的设施内。(3)施工期间,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应采取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定期喷水抑尘,扬尘严重时应加大洒水频率。土方工程作业干燥、易起尘,故应辅以洒水压尘湿法作业,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4)出场车辆应利用厂区现有洗车平台,对车轮、车身、车槽帮等部门进行清理或清洗以保证车辆清洁上路。(5)施工期间需使用混凝土时,应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不得现场搅拌混凝土、拌石灰土等。(6)从严控制物料和渣土运输污染,运输车辆全部采用“全密闭”、“全定位”、“全监控”的新型环保渣土车,并符合环保尾气排放标准;无主管部门核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发渣土运输许可证和交部门核发限行道路通行证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工地,密闭不严、车轮带泥的车辆,一律不得驶出工地;渣土运输必须按照规定线路、规定时间行驶,必须到指定场所倾倒。2、其他废气施工期的其他废气有施工燃油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废气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其污染物主要有SO2、CO、NOX和CHX,这些废气排放特点为无环保措施、无组织低空排放,会造成局部地区环境空气的污染。针对施工其他废气评价要求采取以下防治措施:(1)评价要求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场地管理,保证各生产设备正常运转,减少施工机械待机时间及运输车辆在施工场地内停留时间,有效减少废气产生量。(2)施工工地燃料必须用油、电、气等清洁燃料,不得燃烧散煤。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树叶、枯草等会产生有毒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由于施工期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都是暂时的,只要合理规划、科学管理,施工活动不会明显影响场地周围的环境空气质量,而且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这些污染也将消失。二、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废水施工期生产废水包括各种施工机械设备洗涤用水,以及运输车辆冲洗产生的洗涤废水。为了减少施工运输车辆将泥土带出区外,增加交通路面积尘。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对车轮、车身、车槽帮等部门进行清理或清洗以保证车辆清洁上路。施工车辆、施工机械清洗废水主要成分是悬浮物,其次是石油类。评价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建设时首先建设一座8m3的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包含沉淀池及清水池),兼做施工期废水沉淀池,混凝土结构,底部做防渗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水全部排入沉淀池内,沉淀处理。各类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区及运输道路的洒水抑尘,施工废水禁止外排。2、生活污水本项目场区内不设施工生活营地,场区内设置防渗旱厕,由附近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三、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为使施工噪声达标排放,环评要求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单位要加强管理和调度,提高工效,尽可能集中产生较大噪声的机械进行突击作业,优化施工时间,以便减小施工噪声的污染时间及其影响范围。如确因工艺需要必须在中午夜间施工的,必须提前三日向当地住建局提出申请,取得中午或夜间噪声施工许可并向周围民众进行公告,在取得民众的谅解后,方可进行施工。(2)施工单位应尽量采用先进的低噪声施工机械,如采用静压式、喷注式打桩技术,禁止使用垂直式、振动式打桩机,禁止露天开锯。施工中必须使用商品预拌混凝土,减少场地内混凝土搅拌机噪声对项目周边声环境的影响。(3)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使机械处于最佳工作状况,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增强机械噪声的现象发生;对振动大的设备采用减振基座;将有固定工作地点的施工机械,如卷扬机、电锯、切割机等尽量设置在工地的中心,并单独搭建隔音棚或建一定高度和宽度的空心墙来隔声降噪,控制施工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操作工人配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具(如耳塞、耳罩等);大型运输车(如预搅拌混凝土运输车)在敏感点行驶时,应保持低速匀速行驶。(4)对于必须使用的高噪声设备,必须在开工前经地方住房建设与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若因施工必要,必须连续施工(如连续灌浆),则需事先申报住房建设与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经批准后方可施工。(5)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6)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噪声,评价要求:所有设备的安装均在室内进行;安装设备的施工时间应安排在日间非休息时段。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场地清理产生的弃土、地基和地下建构筑物开挖产生的弃土、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①弃土。用作场地平整和绿化用土。②建筑垃圾。首先考虑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时运往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如建筑垃圾不能及时填埋,应采取压实和遮盖措施,以防止在降雨产生水土流失和起风时产生扬尘污染。建筑垃圾运输采用卡车,为防止运输过程中抛洒及产生扬尘污染,运输车辆应控制装载量,并采用篷布遮盖或采用厢式货车,运输路线尽量走城市外环线。③生活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④安装设备产生的废包装箱等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土方的开挖、填方、平整、机械碾压等施工活动会扰动表土结构,造成土壤抗蚀能力降低。同时建筑垃圾临时堆放时以及施工结束前后一段时间内地表绿化工作尚未完成时,都将造成土壤裸露。遇雨时,尤其是暴雨时,将会造成水土流失。因此,环评要求工程施工时要严格控制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将活动界限控制在临时占地界限以内。同时,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场地清理和平整后及时按主体设计进行绿化、美化,在恢复地表植被和自然景观的同时,起到良好的水土保持作用。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一、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水稳站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以及毛石破碎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各生产线大气污染源的源强核算如下:1、毛石破碎生产线大气污染物源强核算无组织:(1)原料堆场毛石破碎生产线原料一般呈块状,粒径≤50cm,体积较大且具有一定的质量,碎石存放过程中,由于其内部成分特性与周围环境相互作用,具有一定湿度,不易起尘,全封闭破碎和水稳车间设置自动喷雾洒水装置,抑尘效果好,卸料及上料时无组织粉尘可忽略不计。(2)骨料堆场碎石破碎生产线生产的骨料全部用于水稳站原料使用,骨料存放在全封闭车间内,面积约为3000m2。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骨料原料在堆存、装卸过程中产生扬尘,扬尘产排量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附1工业源-附表2工业源固体物料堆场颗粒物核算系数手册》中工业企业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包括装卸扬尘和风蚀扬尘,颗粒物产生量核算公式如下:P=ZCy+FCy=[Nc×D×(a/b)+2×Ef×S]×10-3式中:P指颗粒物产生量t/aZCy:装卸扬尘产生量t/a;FCy:风蚀扬尘产生量t/a;Nc:年物料运载车次,6000车/年;D:单车平均载运量30t/次;(a/b):装卸扬尘概化系数(单位:千克/吨),a指各省风速概化系数,山西省0.0010m/s,b指物料含水率概化系数数(参照石灰岩取值0.0001);Ef:指堆场风蚀扬尘概化系数(千克/平方米),参照石灰岩取值8.5848kg/m2;S:堆场占地面积,3000m2。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经计算,粉尘产生量核算公式如下:P=[6000×30×(0.0010÷0.0001)+2×8.5848×(3000m2)]÷1000=1851.29t/a。②颗粒物排放量核算工业企业固体物料堆场颗粒物排放量核算公式如下:Uc=P×(1-Cm)×(1-Tm)式中:P:颗粒物产生量(单位:t/a)Uc:颗粒物排放量(单位:吨)Cm:颗粒物控制措施控制效率(单位:%),见下表4-1:表4-1颗粒物控制措施控制效率序号控制措施控制效率1洒水74%2围挡60%3化学剂88%4编织覆盖86%5出入车辆冲洗78%Tm:堆场类型控制效率(单位:%),见下表4-2:表4-2堆场类型控制效率序号堆场类型控制效率1敞开式0%2密闭式99%3半敞开式60%原料储库位于全封生产车间内,原料堆放整齐有序,地面全部硬化,出入车辆冲洗,Cm=78%,Tm=99%。经计算,颗粒物排放量Uc=1851.29×(1-78%)×(1-99%)=4.07t/a。装卸措施:本项目对骨料储存库建设全封闭储库+洒水抑尘,设置能够覆盖全生产车间的雾化喷淋装置。采用钢结构、砖混结构对生产车间进行全封闭,使其具备良好的稳定性和密封性,确保能够有效阻挡扬尘和噪音。装载机等装载设备需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减少因设备故障导致的物料洒落。装载过程中,控制装载高度和重量,严禁超载、超高装载,避免物料在运输途中掉落。在装载物料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降低装卸过程中的扬尘产生。堆场起尘:评价要求堆场堆放要整齐有序,地面全部硬化,定期洒水,减少原料储库粉尘对环境的影响。其中生产区域采用耐磨、耐压的混凝土硬化,厚度不小于30厘米;运输通道采用防滑混凝土硬化,保证车辆行驶安全。厂区配置1辆清扫车和1辆洒水车,每日对厂区进行2次洒水抑尘。有组织:(1)上料、破碎粉尘(排气筒DA001)毛石上料、破碎过程会产生粉尘,本项目拟建1台布袋除尘器对毛石上料、破碎主要产尘点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处理,其对应的主要收尘点包括给料机上料口、鄂式破碎机进出料口、重锤破碎进出料口。破碎机布置在全封闭厂房内,进出料口进出料口设置集气系统收集粉尘。共设置4个集气罩,经集气罩收集的粉尘通过风管,合用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1)上料工序将物料用装载机送至给料机料斗,设1个料斗,厢式给料机半封闭设计,类似排风柜结构,进料一侧开口约2m×2.5m,因此设计在厢式给料机设集气管道,对投料口粉尘进行收集。根据《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T16758-2008),风量计算公式如下:Q=Fv式中,Q:排风量,m3/h;F:有效集气面积,m2;v:控制点风速,m/s。根据《局部排风设施控制风速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AQ/T4274-2016),排风柜式集气结构,粉尘污染物控制点风速为1.0m/s;厢式给料机集气管道有效集气面积F=2m×2.5m=5㎡;风量:Q=5㎡×1m/s×3600=18000m³/h2)破碎工序本项目生产车间为全封闭,物料在转运过程中入料皮带及出料皮带宽度均为0.8m,破碎机进、出料均经密闭皮带走廊输送,入料口及出料口宽度同皮带宽度,各出料口设有挡板,后连接全封闭输送皮带,使得石料落在传送带上,在不影响设备运行的前提下,尽量封闭罩口与设备间隙,罩口尺寸均为0.8m×1.0m。本项目设计厢式给料机与颚式破碎机连接处、颚式破碎机和锤式破碎机出料口与皮带连接处做封闭处理,分别设负压集气管道。根据《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T16758-2008),风量计算公式如下:Q=Fv式中,Q:排风量,m3/h;F:有效集气面积,m2;v:控制点风速,m/s。根据《局部排风设施控制风速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AQ/T4274-2016)表2局部排风设施控制风速限值标准,密闭式控制风速为0.4m/s。颚破进(m3/h)=3600×0.4×0.8=1152m3/h;颚破出(m3/h)=3600×0.4×0.8×=1152m3/h;二破进(m3/h)=3600×0.4×0.8=1152m3/h;二破出(m3/h)=3600×0.4×0.8=1152m3/h;则破碎工序L总(m3/h)=1152×4=4608m3/h,上料工序风量为18000m³/h,考虑管道压力损失,则集气罩所需风量为24000m3/h,过滤面积为667m2,材质为覆膜式滤袋,过滤风速为0.6m/min。毛石给料、破碎产尘点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设计集气效率90%,设计出口浓度为10mg/m3。粉尘产生浓度约为3000mg/Nm3,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按10mg/Nm3计。则上料和破碎工序粉尘有组织排放量为0.41t/a(0.24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可以达标排放。(2)筛分粉尘(排气筒DA002)毛石破碎生产线筛分过程会产生粉尘,本项目拟建1台布袋除尘器对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处理,2个振动筛进出料口分别设置集气系统收集粉尘。共设置4个集气罩(0.8m×1.0m),经集气罩收集的粉尘通过风管,合用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根据《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T16758-2008),风量计算公式如下:Q=Fv式中,Q:排风量,m3/h;F:有效集气面积,m2;v:控制点风速,m/s。根据《局部排风设施控制风速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AQ/T4274-2016),排风柜式集气结构,粉尘污染物控制点风速为1.0m/s;振动筛进(m3/h)=3600×0.8×1.0=2880m3/h;振动筛出(m3/h)=3600×0.8×1.0=2880m3/h;振动筛进(m3/h)=3600×0.8×1.0=2880m3/h;振动筛出(m3/h)=3600×0.8×1.0=2880m3/h;则筛分工序L总(m3/h)=2880×4=11520m3/h,考虑管道压力损失,则集气罩所需风量为15000m3/h,过滤风速0.6m/min,过滤面积为278m2。本项目皮带输送机均全封闭,各跌落点接软布袋,尽可能降低落料差,落料时均用雾炮机进行抑尘,故物料转运过程颗粒物排放量忽略不计。筛分工序产尘点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设计集气效率90%,设计出口浓度为10mg/Nm3。粉尘产生浓度约为3000mg/Nm3,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按10mg/Nm3计。则筛分工序粉尘有组织排放量为0.26t/a(0.15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可以达标排放。2、水稳搅拌站生产线大气污染物源强核算无组织:1)骨料上料粉尘石子及机制砂上料采用装载机上料,上料过程中会产生粉尘。粉尘产生量参照原料堆场装卸扬尘产生量核算,计算公式如下:粉尘产生量参照原料堆场装卸扬尘产生量核算,计算公式如下:P=ZCy=Nc*D*a/b*10-3其中:P——指颗粒物产生量(单位:吨)ZCy——指装卸扬尘产生量(单位:吨)Nc——指年物料运载车次(单位:车,取值42976次)D——指单车平均运载量(单位:吨,取值4.2)a/b——指装卸扬尘概化系数(a取值0.0010,b取值0.0017)Uc=P*(1-Cm)*(1-Tm)其中:P——指颗粒物产生量(单位:吨)Uc——指颗粒物排放量(单位:吨)Cm——指颗粒物控制措施控制效率(单位:%,取值78%)Tm——指堆场类型控制效率(单位:%,取值99%)粉尘产生量参照原料堆场装卸扬尘产生量核算,计算公式如下:P=ZCy=Nc*D*a/b*10-3其中:P——指颗粒物产生量(单位:吨)ZCy——指装卸扬尘产生量(单位:吨Nc——指年物料运载车次(单位:车,取值42976次)D——指单车平均运载量(单位:吨,取值4.2)a/b——指装卸扬尘概化系数(,a取值0.0010,b取值0.0017)Uc=P*(1-Cm)*(1-Tm)其中:P——指颗粒物产生量(单位:吨)Uc——指颗粒物排放量(单位:吨)Cm——指颗粒物控制措施控制效率(单位:%,取值78%)Tm——指堆场类型控制效率(单位:%,取值99%)根据上述公式计算,骨料上料粉尘产生量为106.18t/a,骨料上料口位于全封闭车间内。车间顶部设置覆盖全堆场的雾化喷淋洒水设施,装卸点设置雾炮机进行喷雾洒水抑尘。采取上述措施后,粉尘排放量为0.24t/a。2)输送皮带粉尘本项目水稳站皮带年输送物料约18万t,皮带输送、转载、物料跌落等工序产尘量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P275粒料加工厂-筛选、运输和搬运(碎石)粉尘逸散系数1.0kg/t-贮料,则粉尘产生量为180t/a;皮带输送、物料跌落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也会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一定污染。评价要求项目皮带输送机全封闭,可以有效抑制物料输送过程中粉尘的产生。总体抑尘效率可达99%,粉尘无组织排放量约为1.80t/a。有组织:1)水泥筒仓粉尘(排气筒DA003、排气筒DA004)本项目水泥由供应商采用罐车运输到厂区后,由气力输送泵输送至水泥筒仓内储存。两个水泥筒仓高均为11.3m,内径为3m,储量均为100t,合计储量200t。本项目水稳站水泥筒仓为全密闭结构,加料时由仓顶泄气阀排放废气。筒仓中水泥通过全封闭的输送机落料至一次搅拌机,落料过程筒仓内气压变小,筒仓吸气,落料过程筒仓不产生废气。2座水泥筒仓全密闭,每座水泥筒仓仓顶安装布袋除尘器。水泥经罐车打入筒仓过程中产生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除尘灰回收至筒仓,单台除尘器风量为2000m3/h。水泥原料年用量为9750t,水泥罐车(30t)单次卸料时间为40min,卸料次数为325次/年。打入每个水泥筒仓用时为108.7h/a,单台除尘器运行时间取110h/a,经计算每台水泥筒仓粉尘产生量为0.44t/a。经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类比同类企业,每个筒仓粉尘产生浓度约为2000mg/m3,粉尘排放浓度以10mg/m3计,则每个水泥筒仓粉尘排放量为0.002t/a(0.02kg/h)。以上分析可知,水泥筒仓加料时产生的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76-2024)表1中水泥仓及其它通风设备排放限值要求(≤10mg/m3),可以达标排放。2)骨料投料口及搅拌机粉尘(排气筒DA005)本项目水稳站拟建1套布袋除尘器对水稳站骨料投料口及搅拌机各主要产尘点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处理,其对应的主要收尘点包括:5个骨料投料口、1个搅拌机进料口。评价要求将转载点全封闭,并在骨料投料口、搅拌机进料口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共设置6个集气罩,经集气罩收集的粉尘通过风管,合用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拟在骨料投料口密闭收尘并设置5个集气罩(1.2m×1.0m),搅拌机进料口设置1个集气罩(1.5m×1.0m)。集气罩排风量按照《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T16758-2008)附录A中方法进行计算,计算公式如下:Q=Vx×F×3600式中:Q——集气罩口风量(m3/h);Vx——风速(m/s),取1.0m/s;F——矩形集气罩口面积(m2);经计算水稳料生产线骨料投料口及搅拌机合计集气罩风量为27000m3/h,考虑管道压力损失,则集气罩所需风量为30000m3/h,过滤风速0.6m/min,过滤面积为833m2。水稳料生产线骨料投料口及搅拌机产尘点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粉尘产生浓度约为3000mg/Nm3,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按10mg/Nm3计,则粉尘有组织排放量为0.52t/a(0.3kg/h)。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76-2024)表1中水泥仓及其它通风设备排放限值要求(≤10mg/m3),可以达标排放。3、车辆运输扬尘本项目原料及产品运输过程中产生道路运输扬尘,根据《扬尘源颗粒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中道路扬尘源排放量公式(8)进行计算。计算公式如下:式中:WRi——道路扬尘源中颗粒物PMi的总排放量,t/a;ERi——道路扬尘源中PMi平均排放系数,g/(km∙辆);LR——道路长度,km,厂区专用道路长约0.28km;NR——一定时期内车辆在该段道路上的平均车流量,辆/a,项目道路车流量约为26230辆/a。nr——不起尘天数,考虑项目不生产天数及区域3-11月平均降雨天数,项目不起尘天数共计约193天。其中,对于铺装道路,道路扬尘源排放系数EPi估算公式为:式中:EPi——铺装道路的扬尘中PMi排放系数,g/km;ki——产生的扬尘中PMi的粒度乘数,参考技术指南表5,TSP为3.23;sL——道路积尘负荷,g/m2;类比《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中的附录C参考值,取值为10g/m2;W——平均车重,t,40t;η——污染控制技术对扬尘的去除效率,参考技术指南表6,本项目对道路每天进行洒水抑尘,抑尘效率取值为66%。通过上述公式计算可知,本项目道路扬尘源排放系数为384.4g/km,本项目进场道路长约0.28km,则道路扬尘产生量为1.330t/a,排放量约为0.53t/a。设置1座洗车平台,运输车辆进出厂区时对车身、轮胎进行冲洗;同时,按照《山西省深入推进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严格控制汽车装载量、限制车速、合理规划运输路线。物料运输车辆使用国六排放标准的载货车辆,或新能源汽车;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采用国四排放标准或新能源机械。本项目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为装载机,根据《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设单位应加强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检测和维修、研究建立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制度、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噪声控制。再则,运输道路及时清扫,并设洒水车定期洒水。项目用地范围地面硬化、定期洒水、及时清扫;生产过程中水泥采用专用罐车运输,其他原料和成品全部采用全封闭车辆运输,同时进出厂车辆全部经洗车平台进行清洗,采取措施后能够有效抑制运输扬尘的排放量。运输监管要按照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HJ1321—2023)》《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在厂区大门处建立门禁系统并做好电子台账。采取以上措施后粉尘抑尘效率可达到70%以上,则扬尘排放量为0.16t/a。本项目各废气污染源污染物治理设施、污染产生及排放情况、排放口基本情况见表表4-4、表4-5。表4-4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产排情况信息表生产线排放形式产排污环节污染种类污染物产生情况污染物治理设施风量m3/h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放标准排放速率kg/h产生浓度mg/m3产生量t/a排放浓度mg/Nm3排放量t/a毛石破碎生产线无组织车辆运输扬/1.33运输道路硬化、定期清扫洒水,运输车辆加盖苫布,车辆出入口处按规范设置车辆洗车平台,限制车速//0.5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物料装卸及堆存起/1851.29原料及骨料库全封闭,原料堆放要整齐有序,地面全部硬化,设置雾化喷淋装置,定期洒水,其抑尘效率99%左右//4.07/有组织毛石给料、破碎粉3000123.84废气经密闭集气罩通过集气管道收集后统一引入配套的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4000100.4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0.24筛分粉3000123.84废气经密闭集气罩通过集气管道收集后统一引入配套的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15000100.260.10水稳搅拌站生产线无组织骨上/106.176骨料上料口位于全封闭车间内。车间顶部设置覆盖全堆场的雾化喷淋洒水设施,装卸点设置雾炮机进行喷雾洒水抑尘。//0.24《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76-2024)/输送皮带/180皮带输送机全封闭,可以有效抑制物料输送过程中粉尘的产生//1.80/有组织1#水泥筒仓20000.44废气经收集后统一引入配套的3#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2000100.0020.022#水泥筒仓20000.44废气经收集后统一引入配套的4#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2000100.0020.02骨投口及搅拌机3000154.8废气经密闭集气罩通过集气管道收集后统一引入配套的5#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30000100.520.3表4-5大气排放口基本情况表序号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名称污染物种类排放口地理坐标排气筒高度(m)排气筒出口内径(m)排气筒类型温度(℃)经度纬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稳原材料加工利用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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