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安置用房建设 水土保持设施 水土保持方案变更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招标采购公告(2025)
宁河县潘庄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一期、二期市政配套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公示
天津诚通创远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的宁河县潘庄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一期、二期市政配套工程)--场站工程已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按照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文件形式实名反映,以便核实查证。
公示时间:自公示首日起,满20个工作日止
受理反映部门:天津市水土保持工作站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平山道2号
联系电话:022-23333929
相关文档:
附件:
01-津石高速公路(海滨大道-荣乌高速)工程(主线段)--监测总结报告.pdf
02-津石高速公路(海滨大道-荣乌高速)工程(主线段)--设施验收报告.pdf
03-津石高速公路(海滨大道-荣乌高速)工程(主线段)--验收鉴定书(2).pdf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项目名称:津石高速公路(海滨大道-荣乌高速)工程(主线段)项目编号:,\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西青区验收单位: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11月10日\肆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西验收鉴定书证公项目名称:津石高速公路(海滨大道-荣乌高速)工程(主线段)项目编号: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西青区验收单位:_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11月10日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津石高速公路(海滨大道-荣乌高速)工程(主线段)行业类别高速公路主管部门(或主要投资方)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性质新建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天津市水务局、津水审批〔2017〕111号、2017年11月22日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项目建设起止时间2018年10月至2022年1月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天津市水务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天津水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施工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开源路桥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等水土保持监理单位中水华夏(北京)水利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天津水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验收意见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市水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水政服〔2019〕1号)等相关文件的相关要求,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组织召开了“津石高速公路(海滨大道-荣乌高速)工程(主线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开源路桥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恒建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山东省德州市交通工程监理公司、中水华夏(北京)水利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水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以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影像资料,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的汇报,以及方案编制、监理、监测单位的补充说明,经质询、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一)项目概况津石高速公路(海滨大道-荣乌高速)工程起点位于海滨大道,终点至荣乌高速,双向四车道,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00km/h,全长36.50km,分为津石高速公路主线段(海滨大道-长深高速)和津石高速公路联络线段(长深高速-荣乌高速),本次验收范围为主线段部分。津石高速公路(海滨大道-荣乌高速)工程主线段,起自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接已建的海滨大道及南港工业区港北路,经大港电厂南、东台子,止于西青区小张庄附近,接已建的津石高速和长深高速共线段,全长约31.30k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基工程、桥梁工程、辅助设施、穿独流减河左堤建筑物。本次验收范围主线段工程占地总面积243.30公顷。土石方挖填总量601.29万立方米,其中挖方总量145.54万立方米(含表土剥离32.97万立方米),填方总量455.75万立方米(含表土回填32.97万立方米),借方310.21万立方米,无弃方。主线段工程总投资55.16亿元,其中土建投资33.13亿元(未决算)。主线段工程实际于2018年10月开工,2022年1月主体工程完工,施工总工期40个月。(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含变更)2017年2月,天津市水利勘测设计院(现单位名称:天津市水务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津石高速公路(海滨大道-荣乌高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2017年11月2日,以津水审批〔2017〕111号取得天津市水务局下发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工程不涉及水土保持方案变更。(三)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情况2017年7月16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津石国家高速公路天津市海滨大道至长深高速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17〕520号)。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水土保持部分。(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2019年11月,建设单位委托了天津水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监测单位接受委托后,组织水土保持监测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查勘,开展了相应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编制了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监测内容主要包括扰动土地面积、防治责任范围、弃土弃渣量、水土流失因子、水土流失量、水土流失危害、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及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及其动态变化等。监测结论为落实的水土保持措施基本控制和减少了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目标值,项目建设区扰动土地整治率99.38%,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8.36%,土壤流失控制比1.11,拦渣率99.57%,林草植被恢复率99.60%,林草覆盖率为32.27%。并对新指标进行复核,水土流失治理度99.37%,渣土防护率99.57%,表土保护率99.90%。水土流失防治各项指标达到了确定的目标值,较好地发挥了防治水土流失的作用。水土保持三色评价平均得分为95分,三色评价结论为“绿色”。满足水土保持验收条件。(五)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建设单位委托天津水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工作。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工程项目现场水土保持工程进行核查,查阅水土保持监理、监测过程资料及总结报告以及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相关资料。在此基础上,于2025年10月编制完成了《津石高速公路(海滨大道-荣乌高速)工程(主线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验收报告主要结论:该项目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完成了验收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已实施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合格,通过对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了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委托相关单位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验收的6个单位工程、12个分部工程、5839个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各项工程措施建成投入使用以来,水土流失防治效果良好,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运行期间管理维护责任已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条件。(六)验收结论综上所述,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七)后续管护要求运行管护单位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应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管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三、验收组成员签字表分工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签字备注组长曹书生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程师建设单位组员赵亚娟天津水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程师正舜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孟宪博天津水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程师孟究博吴金强天津市华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监关也张监理单位徐国才中水华夏(北京)水利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师曹开兴天津水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高工监测单位刘士森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e天施工单位王文廷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延赵磊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志和6张国劲安徽开源路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孟庆信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向茂勇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凌峰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海河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正高江%特邀专家蒋文琼天津市水务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正高将文李云霞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高工李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民安置用房建设 水土保持设施 水土保持方案变更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