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工程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5)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
2501-330326-04-01-867669
项目名称
平阳县萧江镇环江路桥梁工程

审批事项公示信息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平阳县水利局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登记表)
已办结
2025-12-17 16:30:40.0
平水许保登〔2025〕77号

相关办理结果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局)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已办结
2025-10-14 15:37:43.0
平发改投资〔2025〕201号

平阳县水利局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已办结
2025-09-30 10:16:04.0
平水许〔2025〕113号

0类别:水土保持登记编号:平水许保登〔2025〕77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登记表(附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总平面布置图)项目名称:平阳县萧江镇环江路桥梁工程建设单位(个人):平阳县萧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黄兆梁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萧江镇永乐路53号联系人:谢德海电话:15157748339提交日期:2025年12月17日0告知事项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变更后,应重新填报水土保持登记表。若超出水土保持登记表填报范围,应报批水土保持方案。项目取土取石来源或弃土弃渣去向发生变化的,应重新填报水土保持登记表。入园项目取土取石来源或弃土弃渣去向应符合区域水土保持总体方案。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必要时提前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主体工程竣工验收的同时应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应控制和减少对原地貌、地表植被、水域的扰动和损毁。建设范围内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的表土应在施工前剥离。施工迹地应及时进行土地整治,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恢复其利用功能。对告知事项的承诺意见按上述要求执行填报事项建设地点平阳县萧江镇大同河,地块中心经纬度:27°34'02.82"N,120°28'33.45"E;工程总投资(万元)465其中土建投资(万元)399.6占地总面积(m2)692.36(永久占地666.66,水域开挖25.70)计划建设起止日期2025.12至2026.05总土石方量(m3)1464开挖(m3)673填筑(m3)791建设过程中土石方量取土取石量(m3)118取土取石来源合法料场弃土弃石量(m3)0弃土弃渣去向开挖回填利用,无弃土弃渣采取的主要水土保持措施(打√即可)工程措施①开挖、填筑边坡挡土墙防护或砌石防护坡;②表土剥离,妥善堆放并防护;③建设范围建立完善排水系统;④弃渣场设置挡土墙、排水设施并进行土地整治;⑤取土场土地整治并复垦、设置排水系统;⑥水体周边护岸;⑦施工场地进行土地整治;⑧绿化区域土地平整。0植物①边坡植被恢复;②裸露土地林草植被恢复;③渣场撒播草籽或种植林木恢复植被;④取土场撒播草籽或种植林木恢复植被;⑤施工场地恢复林草植被。临时①建设范围周边设施工围墙;②施工过程开挖临时排水沟,设置沉沙池,水流经沉沙池后排入天然沟道或市政管网;√③建设区域出口设置洗车平台,减少对周边道路影响;④临时堆料(土)边坡控制稳定并坡脚拦挡。管理①多余土石方其他项目综合利用;②建设范围调整竖向设计,减少挖填土石方量;③土石方运输采用封闭方式,及时清理沿途撒落土石;④避开雨季施工,减少水土流失;⑤采用商品混凝土减少施工场地占地;⑥保留植被较好区域林草植被,减少扰动土地面积。其他需说明事项:无核定事项选址是否避开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是否涉及占用河道、水库、湖泊等水域。水土保持补偿费554.40元(征占地面积692.36平方米,计征为693×0.8元),请你单位(公司)收到批复后即时到国家税务总局平阳县税务局(联系电话:0577-68812366)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核定意见该项目已避两区,已通过防洪评价且满足水域占补平衡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意见经办人材料符合要求,同意上报。林妍、丁佩思接收日期2025年12月17日负责人同意备案项伟兴登记日期(盖章)2025年12月17日0填表说明1、本表适用于:①已完成“五通一平”的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区域内的入园项目(统称入园项目);②占地总面积在5公顷以下并且开挖和填筑土石方总量在1万m3以下的生产建设项目。2、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3、凡此表表达不清的事项,可用附件表述。4、“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一栏,若无异议,需签字盖章。5、类别和登记编号及核定事项的核定意见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填写。6、建设地点至少写明乡、村(入园项目写明地块)。7、占地总面积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8、项目区剥离的表土临时放置于绿化土堆场,表面通过撒播草籽进行养护,利用于后期绿化。9、生产建设单位作出不实承诺或未履行承诺的,以及生产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则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和“黑名单”,实行信用惩戒。10、建设单位收到批复后即时到国家税务总局平阳县税务局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项目补偿费为零)。11、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各执1份。12、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项目填报本表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登记意见栏中明示并反馈给建设单位(或个人)。公FFFFF平阳县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表项目赋码:2501-330326-04-01-867669平发改投资〔2025〕201号项目业主:平阳县萧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单位性质:国企项目名称:平阳县萧江镇环江路桥梁工程行业类别:市政建设地址:平阳县萧江镇大同河建设性质:新建建设规模与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666.66㎡(约1亩),新建单跨车行桥1座(中桥),跨度为22m,桥面宽8.0m(含栏杆),桥梁上部结构采用单跨22米钢结构箱梁,下部结构桥台采用重力式桥台。与桥梁相接的大同路道路改造总长约72m,道路等级按城市支路改造,设计时速20km/h,道路红线宽度10m,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边坡采用挡土墙收坡处理,以及交通安全附属设施工程。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总投资4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399.6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安排资金。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意见:经研究原则平阳县萧江镇环江路桥梁工程建设。2025年10月13日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统计局,县审计局,萧江镇人民政府。1.本表式适用于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2.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的通知》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1—公FFFFF—2—0平阳县水利局文件平水许〔2025〕113号关于平阳县萧江镇环江路桥梁工程防洪评价表的批复平阳县萧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批复程防洪评价表>的报告》、《平阳县萧江镇环江路桥梁工程防洪评价表(报批稿)》、项目立项文件(平发改函〔2025〕48号:项目代码2501-330326-04-01-867669)等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第十一条、《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平阳县萧江镇环江路桥梁工程防洪评价方案。本工程位于平阳县萧江镇,拟建单跨车行桥1座,涉及河道大同河(一般水域),跨度为26m(净跨24.4m),桥面宽8.0m(含栏杆)。最低梁底标高4.77m≥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4.09m+安全超高0.5m=4.59m,桥梁布置满足《浙江省涉河桥梁水利技术规定(试行)》的规定要求。二、基本同意水域占补平衡方案。本工程建设不占用水域,10桥台建设位于规划河道划界蓝线外,项目桥台建设开挖水域进行补偿,开挖水域大同河(一般水域)面积25.70m2,开挖补偿水域容积105.11m3,水域补偿面积大于占用面积,符合占补平衡要求。三、基本同意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方案实施后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工程概算投资均已纳入主体投资估算中。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应与建设项目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四、请你公司严格按照批准的涉河涉堤建设方案放样、施工,布置图详见附图。做好与上游鳌江南港流域江西垟平原排涝工程(四期)护岸衔接,护岸形式与规划江西垟四期护岸形式一致。五、本工程涉河涉堤建设方案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及时报我局审批。施工中不可避免造成堤防等水利设施损毁的应及时予以修复,同时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工程建设产生的涉河废弃物,须及时予以清除。六、你公司应合理组织河道开挖及桥梁工程的施工时序,施工期间作业范围内河道防汛安全由你公司负责;如遇暴雨、洪水等特殊情况,须服从防汛应急机构、我局的指挥和调度。七、因施工需要临时筑坝围堰、开挖堤坝、修建阻水便道便桥等应当事先报我局批准。八、道路工程涉及其它事项的,应报有关部门批准。九、本工程中的新建桥梁仅为交通功能,不得违规用于商业等其他经营性用途。十、你公司应当在开工前将施工方案报属地流域所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应有县水政管理服务中心和属地流域所参加,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请县水政管理服务中心、属地流域所负20责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许可要求落实到位。十一、你公司如对本批复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平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平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0附件:防洪评价表主要成果简表附图:1-1)项目地理位置图1-2)项目地理位置卫星图2)项目周边水系图3)桥位平面图4)桥梁立面图5)桥梁剖面图6)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图—水域占补平面图7)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图—护岸标准断面图8)河道实测断面图9)河道清淤平面图9)河道清淤断面图2025年9月30日抄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政管理服务中心、县鳌江流域水利工程管理中心河湖科、萧江水利管理所。平阳县水利局2025年9月30日印发40防洪评价表主要成果简表项目名称平阳县萧江镇环江路桥梁工程所在水系鳌江水系-大同河位置描述平阳县萧江镇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立项情况平发改函〔2025〕48号(项目代码2501-330326-04-01-867669)建设项目防洪标准排涝标准20年一遇总体布置项目全线共建一座桥梁。桥梁跨越大同河,桥中心坐标:X=3050941.086,Y=546585.379,桥梁上部结构采用单跨26米钢结构箱梁,梁高为1000mm。下部结构桥台采用重力式桥台,基础采用双排∅1000mm的钻孔灌注桩。桥梁最低梁底标高4.77m。河段主要指标及分析计算主要成果涉水建筑物名称河道名称河道排涝标准设计水位(m)现状河宽(m)桥梁净跨(m)流速(m/s)工况序列阻水比最低梁底标高壅水高度及范围冲刷深度(m)大同河桥大同河20年一遇4.091924.4>19m(满足规范要求)1.35现状工况04.77>4.59(满足规范要求)00.02<0.5(满足规范要求)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本工程建设不占用水域,桥台建设位于规划河道划界蓝线外,项目桥台建设开挖水域进行补偿,补偿水域面积25.70m2,补偿水域容积105.11m3,为一般水域,符合占补平衡要求。根据本项目建设单位平阳县萧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鳌江南港流域江西垟平原排涝工程(四期)建设单位平阳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本项目修建桥位上下游护岸,修建护岸开挖水域面积6.78m2,开挖水域容积105.11m3,该开挖面积不纳入本项目补偿水域范围。建议项目对河道进行清淤,桥址处现状河道高程0.59~1.02m,规划河底高程0m,对桥址上下游进行河道清淤,清淤范围为距离河道护岸2m,桥址上游约15m,清淤面积347.50m2,作为功能补救措施,提高河道行洪排涝功能。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已纳入主体投资估算中。现状清淤作为功能补救措施,不计入新增投资概算。50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前述防洪要求审查同意。……《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防洪工程、水电站和其他水工程以及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应当符合防洪要求、河道专业规划和相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严格保护河道水域。修建前款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前,将工程建设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第十一条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的,应当符合水域保护规划和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损害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的,应当根据被占用水域的面积、容积和功能,采取功能补救措施或者建设等效替代水域方案。60《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不影响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确需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审批。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桥梁工程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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