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氢系统设备 阴离子隔膜和年招标采购公告(2025)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
2503-330481-07-02-721517
项目名称
嘉兴茗冠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97万平米金属板及4万平米阴离子隔膜和年装配20台制氢系统设备项目

审批事项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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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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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
已办结
2025-12-17 16:59:16.0
嘉环建〔2025〕76号

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备案(技术改造)
已办结
2025-03-18 11:29:06.0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文件嘉环建〔2025〕76号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嘉兴茗冠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97万平米金属板及4万平米阴离子隔膜和年装配20台制氢系统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嘉兴茗冠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要求对嘉兴茗冠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97万平米金属板及4万平米阴离子隔膜和年装配20台制氢系统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的函》及其它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研究,我局审查意见如下:一、根据你公司委托浙江和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嘉兴茗冠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97万平米金属板及4万平米阴离子隔膜和年装配20台制氢系统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1—批稿)》(以下简称《环评报告书》)及落实项目环保措施法人承诺、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503-330481-07-02-721517)、浙江省环科环境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技术评估意见(浙环评估〔2025〕633号)、专家咨询意见等材料,《海宁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建设实施方案》以及本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示阶段的公众意见反馈情况、海宁分局出具的项目环评初审意见,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与产业发展规划、选址符合区域土地利用等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原则同意《环评报告书》结论。二、项目属于新建性质,租赁海宁市经济开发区航空产业园厂房1049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70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85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分割机(切割机)、不锈钢清洗线、显影机、蚀刻机、退膜机、离子膜涂布机、金属表面处理线、搅拌釜、垂直蚀刻机、复合机、凹版印刷机、压膜机等设备,达产后形成年加工氢电转换金属极板97万平方米、阴离子隔膜4万平米、制氢系统设备20台的产能。三、项目须采用先进且利于促进节能减排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全面实施清洁生产落实清洁运输等要求,加强源头防控减少各种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应严格按照环评中建设内容组织生产,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一)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落实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监控排放相关要求。排污管道须采用架空—2—管或明渠明沟形式。项目含氰、含镍、含铜等各股废水分别专管输送至航空产业园配套的表面处理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相应预处理单元。项目总排口为航空产业园配套的表面处理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纳管口,废水纳管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工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13)等标准,具体按《环评报告书》提出的标准及限值要求进行控制,并按《浙江省电镀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等规定,落实项目污染控制要求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控制要求。(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统筹考虑加强全厂废气防治工作,优化生产设备选型提高项目设备配置,按照连续化、全密闭化(进出口设置门帘)、自动化的标准建设,从源头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按照不同废气分类收集和处理的原则,含氰废气收集后经氧化喷淋+还原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酸碱废气、储罐呼吸废气、危废车间废气等收集后经酸喷淋+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有机废气收集后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投料粉尘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废气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涂装—3—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等标准中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具体按《环评报告书》提出的标准及限值要求进行控制,并按《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落实项目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控制要求。(三)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固废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项目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制度。严禁委托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废物,严禁委托无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个人和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确保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建设项目若涉及新化学物质的生产、使用的,须在项目投运前按相关规定完成登记申报;若涉及新污染物生产、使用的,严格落实国家和我省最新发布的新污染物管控规定。(四)加强噪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优化厂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4—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提高设备、管线的密闭性,减少物料的跑、冒、滴、漏,对厂区内有毒有害物质可能泄漏到地面的区域采取相应防渗措施,储罐区地面应硬化、防渗处理,四周建围堰并采取防雨等措施,有效防治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不利影响。四、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及排污权交易制度。按照《环评报告书》结论,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外排环境总量值为废水量116717t/a、CODCr4.669t/a、NH3-N0.233t/a、总铬10.8kg/a、VOCs0.439t/a、NOx0.066t/a、颗粒物0.003t/a,你公司须依法依规落实排污权有偿使用相关规定。五、加强日常生态环保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应急措施,有效降低环境风险,项目环保设施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并与主体工程一起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按要求自行或委托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2022〕143号)、《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工>的通知》(浙安委〔2024〕20号)等相关要求。建设单位须按要求编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有效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生态环保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定期开展应急演习,加强员工环保技能培训,健全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因地制宜设置足够容量的环境应急事故池及初期雨水收集—5—池,确保生产事故污水、受污染消防水和污染雨水有效收集并妥善处理避免排入外环境。建设单位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尽可能降低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率,一旦风险事故发生后,须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控制风险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确保周边环境安全。六、建立完善的企业自行环境监测制度。你公司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及采样口。加强废水、废气特征污染物监测管理,建立特征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定期、应急监测制度。七、根据《环评报告书》计算结果,项目不需设置环境防护距离。其它各类防护距离要求,请你公司、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按国家卫生、安全、产业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落实。八、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机制,按照原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的要求,及时、如实向社会公开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中、建成后全过程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应依法办理相关环保手续。—6—以上意见和《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你公司应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中认真予以落实,确保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的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你公司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法人承诺,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并按规定程序开展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项目建设期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同时你公司须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你公司对本审批决定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嘉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嘉兴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2月17日—7—抄送: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浙江和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5年12月17日印发—8—公FFFFF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机关: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日期:2025年03月18日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代码2503-330481-07-02-721517项目名称嘉兴茗冠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97万平米金属板及4万平米阴离子隔膜和年装配20台制氢系统设备项目项目类型备案类(内资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性质扩建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详细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经济开发区海光路8号航空产业园A01国标行业电子专用材料制造(3985)所属行业电子产业结构调整指导项目氢能技术与应用:可再生能源制氢、运氢及高密度储氢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加氢站及车用清洁替代燃料加注站,移动新能源技术开发及应用,新一代氢燃料电池技术研发与应用,可再生能源制氢,液态、固态和气态储氢,管道拖车运氢,管道输氢,加氢站,氢电耦合等氢能技术推广应用拟开工时间2025年03月拟建成时间2026年03月是否零土地项目是本企业已有土地的土地证书编号/利用其他企业空闲场地或厂房、出租方土地证书编号浙(2021)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22448号总用地面积(亩)15.74新增建筑面积(平方米)0.0总建筑面积(平方米)10494.7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10494.75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生产能力)企业租赁海宁航空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约10494.75m厂房,总投资7042万元,购置不锈钢清洗线、显影机、蚀刻机、退膜机、离子膜涂布机、金属表面处理线、搅拌釜、垂直蚀刻机、复合机、凹版印刷机、压膜机等设备,达产后形成年加工氢电转换金属极板97万平方米、阴离子隔膜4万平米、制氢装备20台的产能。预计达产后可实现年产值30000万元。项目联系人姓名郭文敏项目联系人手机15369319222接收批文邮寄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芯中路8号项目投资情况总投资(万元)合计固定投资5042.0000万元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土建工程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7042.00000.00003842.0000600.0000400.0000200.00000.00002000.0000资金来源(万元)合计财政性资金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银行贷款其它7042.00000.00007042.00000.00000.0000公FFFFF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法人)单位嘉兴茗冠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法人类型股份合作项目法人证照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目法人证照号码91330481MADQY3RU5U单位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昌街道海宁经济开发区海光路8号A01厂房108室成立日期2024年07月注册资金(万)500币种人民币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制品研发;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制品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陈捷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13918194691项目变更情况登记赋码日期2025年03月18日备案日期2025年03月18日第1次变更日期2025年05月27日项目单位声明1.我单位已确认知悉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确认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或实行核准制管理的项目。2.我单位对录入的项目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说明:1.项目代码是项目整个建设周期唯一身份标识,项目申报、办理、审批、监管、延期、调整等信息,均需统一关联至项目代码。项目代码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审批事项、下达资金、开展审计监督等必要条件,项目单位要将项目代码标注在申报文件的显著位置。项目审批监管部门要将代码印制在审批文件的显著位置。项目业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时,相关审批监管部门必须核验项目代码,对未提供项目代码的,审批监管部门不得受理并应引导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获取代码。2.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拟建地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3.项目备案后,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登陆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应当按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定期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应当在线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制氢系统设备 阴离子隔膜和年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