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招标采购公告(2025)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
2311-330200-04-01-931898
项目名称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风雨场馆

审批事项公示信息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相关办理结果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基本建设)
已办结
2023-11-17 14:09:36.0
甬发改审批〔2023〕233号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已办结
2025-12-12 13:48:51.0
甬建消竣备凭〔2025〕第19号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
建设工程规划核验和建设用地复核验收
已办结
2025-12-19 16:14:40.0
浙规核字第3302032025HY0091560号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已办结
2024-12-06 17:01:11.0
建字第3302032024GG0069460号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技术改造)
退办
2023-11-14 09:08:55.0

区委政法委
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
已办结
2024-07-31 10:07:58.0
海曙政法风评〔2024〕53号

公FFFFF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甬发改审批〔2023〕233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风雨场馆项目核准的批复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你校《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要求批复风雨场馆建设项目的请示》(浙江工商院〔2023〕4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一、为有效改善办学条件,更好满足学校体育教学活动和师生锻炼的基本需求,同意建设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风雨场馆项目(统一项目代码:2311-330200-04-01-931898)。项目建设单位为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二、项目建设地点-1-公FFFF项目位于宁波市海曙区机场路1988号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内。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风雨场馆建筑面积约926平方米,为1层建筑,建筑高度12米。主要建设室内球场及室外道路、绿化、电气、给排水等配套工程。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64.67万元,其中建安费用约373.3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77.77万元,预备费约13.53万元,所需资金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自筹解决。五、项目建设和运营全过程要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要求落实环保、节能、安全、消防等措施,确保“三同时”。六、根据工程建设招投标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做好工程和设F备等方面的招投标工作。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工程核准的依据和相关文件分别是浙(2017)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545341号不动产权证书、浙交投〔2023〕126号。八、如需对本工程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九、请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2-公FFF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此复。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F2023年11月17日-3-公FFFFF抄送: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11月17日印发0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甬建消竣备凭〔2025〕第19号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2025年12月10日申请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风雨场馆项目建设工程(地址:海曙区古林镇机场路1988号;风雨场馆,建筑面积:地上为966.14平方米;建筑高度:地上为14.35米;建筑层数:地上为1层;使用性质:地上为单层民用公共建筑;耐火等级为:地上为二级。)消防验收备案,备案表编号为甬建消竣备—2025—019,提交的下列备案材料:√备案方式为提交材料的:√1.消防验收备案表;√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备案材料齐全,准予备案。√该工程未被确定为检查对象。(印章)2025年12月12日备注:本意见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浙江省建设工程规划用地核实确认书浙规核字第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和《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国家、省有关规定,经核实,本建设工程已具备竣工规划用地确认条件,颁发此书。核发机关:日期:建设单位(个人)建设项目名称建设位置建设规模用地面积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决定书)编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附图及附件名称遵守事项一、本确认书是建设工程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核实具备竣工规划用地确认条件的法律凭证。二、未取得本确认书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主管部门不予竣工备案,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三、本确认书的附件及附图由核发机关依法确定,与本确认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SA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风雨场馆宁波市海曙区机场路1988号等玖佰陆拾肆点陆玖平方米3302032025HY0091560,226506.60平方米无建字第3302032024GG0069460号竣工测绘总平面图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12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02032024GG006946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发证机关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日期2024年12月06日建设单位(个人)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项目名称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风雨场馆建设位置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机场路1988号等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玖佰陆拾陆点壹肆平方米附图及附件名称建筑总平面图取得此证后一年内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此证自行失效。如需延期,应当在期满前三十日内提出申请。遵守事项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行为。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五、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